- 憲政研究中的威瑪
- 德國1918年的革命
- 國際力量對第二帝國的衝擊
基於列強的要求,加上亟欲尋求停戰的慾望,1918年9月29日在德國軍事最高統帥部(OHL)的興登堡將軍與魯登道夫將軍,承諾以建立議會民主的政府來交換與列強停戰協定的簽署。在這個條件之下,德皇威廉二世於10月3日任命親王巴登出任帝國新政府的總理,準備籌畫新政府的民主架構。 - 社會力量對第二帝國的衝擊
一戰加速了階級的流通,強化工人階級與弱化上層階級,而為數廣大的工人階級成為政權維繫的重要基礎,也成為一股無法忽視的新興力量。不只如此,大戰也激起以青年階級為主的自主意識,這種意識主要體現在士兵身上,透過戰爭與動員具體呈現出來,主要的內容就是強調民族至上並且不願意被政治菁英或是君王所宰制。這兩股勢力的結合也成為當時社會內部推到第二帝國的主要力量。 - 改革派與共產勢力在新政權建立初期的鬥爭
- 艾伯特-格羅納協定(Ebert-Groener-Pakt)
艾伯特為使新建立的過渡政權能夠得到軍隊的支持,鎮壓主張軍隊解散並重組人民軍隊的布爾什維克份子,以維持軍隊現狀來換取軍隊對新政府的支持與效忠 - 在議會中具有多數的基礎的社會民主黨厭惡蘇聯列寧布爾什維克極權統治,使得建立於工人階級及軍人支持之上的人民代表參議會並不意圖建立蘇維埃的無產階級專政政權,而是宣布要透過制憲來落實自由、民主與共和。因此1918年的11月革命是一個以無產階級的工人為主體的社會革命,但是結果是沒有產生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
- 小結-第二帝國的崩潰與新共和的建立
- 1919的制憲過程
- 1919年德國國家議會選舉結果
- 加入威瑪聯盟的三個政黨中,社會民主黨是共和政府中最主要的力量,也是國會中最大的政黨。德國民主黨是一個以社會中的中產階級為主的政黨。中央黨則是代表德國基督教的傳統勢力,在政治光譜上則是處於相對於其他政黨而言較為中間的位置。
在這之中,出現了三種政府主張:民主共和、社會共和、君主共和,最後以民主共和為決議,並交由當時的內政部長hugo preuß起草。 - 威瑪憲法的制定反映了德國當時的處境,聯邦制的設計是為了避免國家的分裂,而民選議會與總統則是反映新的德國建立民主共和的價值,至於兼具內閣制與總統制的設計,在議會內閣制的部分,以國會主權加上純粹比例代表制,是保障各政黨的利益以希望維持國內各政治勢力對憲法的支持,在總統制的部分,則是賦予總統一定程度的實權,一方面強化國家政體的象徵,一方面能保持一個有效率而又有代表性的行政權力,來應付當時嚴峻的國內外挑戰。
- 威瑪憲法中的半總統制與聯邦制架構設計
- 總統、總理與國會的三角架構
- 三角架構的憲政運作
- 公民投票與緊急命令權作為總統解決僵局的工具
由威瑪共和的憲政設計來看,戰後極為紛亂的政治生態,加上國會選舉採用不設任何門檻的純粹比例代表制,使得政黨體系極為不穩定,再配上三角的憲政關係,更提高了未來憲政穩定運作的難度。也因此,威瑪共和的憲政設計基於一個象徵性的統一與實質需要,賦予了總統公民投票權以及行使緊急命令權的權力。 - 公民創制與複決的提出與規定
- 緊急命令權-憲法第48條
- 憲法中所謂的"國內公共安全與秩序"難有具體的規範,全屬總統自由認定
- 要終止緊急命令權的執行只能依靠總統自己的意志和議會的過半數要求
依據經驗,整個威瑪時期議會針對總統的緊急命令權曾有多次提案要求終止,但只有1921年和1930年兩次獲得過半數的通過。相反的,至1932年9月為止,一共有233條法案是總統依據緊急命令權來制定的。 - 德國的聯邦體制得到確認
威瑪憲法一改帝國時期以普魯士為主的君主立憲,朝向現代聯邦制國家進行設計,主要內容包括各邦有一定自主權、有自己的議會、政府、警察與邦憲法,而邦的地位則在憲法中明確給予保障 - 結論:為何是半總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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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對威瑪憲法的一個初步的背景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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