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與民主鞏固
- 民主鞏固的雙層意涵
民主鞏固所探討的不僅是從半民主政體 (semi-democratic regime)如何成為民主政體的過程,同時亦是討論當民 主國家具備什麼樣條件時,民主擁護者無須再憂心威權體制復辟與民主解 體(democratic breakdown)的可能 - Diamond (1994) 則視健全的市民社會為民主鞏固的必要條件,並 主張市民社會可以提供十種有利於民主鞏固的功能
- Huntington (1991: 266-267) 從選舉競爭與政權轉移的角度提出了「兩次轉 移」的測試方法(two-turnover test):當初始選舉的獲勝者在隨後的選舉 中被擊敗,而新的獲勝者又再度於選舉中失敗並交出政權時,可視為民主 臻於鞏固
- Rose-Ackerman (2005) 則是從政策制訂過程是否對公眾負責的 角度切入,認為選舉並不足以做為監督政府施政的機制。她主張民主鞏固 的關鍵在於公共參與且監督政策形成過程,並認為唯有政策制訂過程透明 化並尋求整合公眾意見才能達到完整的民主。
- 民主研究的盲點
疏於區分「鞏固而穩定」 的先進民主國家與「追求穩定發展與避免威權復辟與民主解體」的新興民 主國家,遽將前者的發展經驗與特色提供給後者,往往過於流於不切實際 且無法了解真正導致民主鞏固的原因 - Svolik (2008) 利用統計方法特意區隔民主已臻鞏固的先進國家與面臨民 主過渡期的新興民主國家。他發現經濟發展、總統制與軍事獨裁的歷史的 確影響了民主政體的鞏固與否,然而這三個因素在新興民主國家面臨威權 復辟與民主解體的威脅上卻沒有影
- Wright (2008) 將研究對象 侷限於新興民主國家後亦發現經濟發展對新興民主政體的存續時間不具顯 著的影響力。
- 尋找民主鞏固的「凝固點」:一個敗者同意的視角
本文視民主為一發展過程,以 Collier 與 Levitsky (1997) 所建 議的最小程序定義原則(minimum procedural definition),尋找民主鞏固 的充份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s),亦即「凝固點」,做為新興民主國 家在邁向民主鞏固進程的關鍵 - 敗者與選舉競爭
- 敗者觀點與民主
儘管對民主的定義與所必備的條件莫衷一是,絕大多數政治學者皆同 意「選舉」是民主政治共同特色與必要條件:經由定期選舉讓公民參與政 治,影響政府形成與監督政府施政,並賦予民選政府合法性的權威
由於選舉必然產生勝者與敗者在權力分配上的不均,而勝者必欣然接受勝選結果,因此敗者對於選舉結果的反應成為主導選舉 衝突走向的重要因素 - 政治學者咸認為敗者的政治意向及對選舉結果的認同與接受在新 興民主國家的民主鞏固過程中十分重要,卻普遍忽略從敗者的角度來檢視 其行為對於民主政治的影響。深究其原因有二:
- 以往政治學者著重 於研究選舉結果、政府形成過程、政策制訂過程與政策施行結果,並且從 這些結果檢視政策與政府結構如何影響政治穩定。這些研究傾向以執政者 的觀點,亦即多數的角度來分析。
- 行為科學研究從微觀的角度出發,利用抽樣、問卷設計與實際
訪問探求選民對於政治的態度、意向與感受,並進一步利用統計分析方式
從歸納的角度理論化選民對於民主價值的回應與選民態度取向與政治選擇之間的關係
然而統計學的大數法則使得分析結果往往與樣本中多數的 現象相合,而參數主要亦詮釋樣本裡的常態,亦即為支持勝者一方的政治 態度與意向。少數或敗者的意見則常常被視為模型無法解釋的誤差 (disturbances or error terms)甚或是極端值(outliers)而忽略 - 最小程序定義原則
Collier 與 Levitsky (1997) 提出最小程序定義原則,將民主發展視 為一個持續的過程,而主張加諸在民主之前的形容詞必須以最為簡化的內 涵定義民主發展過程中的必經階段
最小程序定義原則的優點在於將民主視為從專制威權到先進民主體制 的連續過程。在該原則下,所有定義民主的方式不僅在於描述該民主類型的特性,同時也決定該定義在民主演進過程中的位置。這些附加於民主的 概念將專制威權至先進民主體制的過程切割成數個階段,並提供每個階段 較為明確的目標 - 「選舉式民主」做為民主政體最基 本的形式,用來區分「民主」與「非民主」政體,任何未滿足選舉式民主 基本條件的政體都不能視為民主政體。
- 「鞏固式民主」做為向量 上的第二個指標,用來區分「已鞏固」與「尚未鞏固」的民主體制。藉 由將鞏固式民主定義為「無虞威權復辟及民主崩解」的狀態,而進一步探 求達到鞏固式民主的最基本條件
- 從敗者觀點定義選舉式民主
從敗者觀點來看,民主政治的真義在於「藉由選舉過程使得 民眾參與決定執政者的過程,並使各個政治團體成為執政(多數)∕在野 (少數)的機率為隨機而非固定」。 - 選舉對於民主的重要性不言可喻。然而什麼樣的選舉方能做為民主的 基礎條件仍存在極大爭議
- Robert Dahl (1971) 主張多元體制(polyarchy), 並強調民主除了必須具備公正、公開與具競爭性的選舉外,尚須具備集會 結社自由與言論表達自由、多元的資訊管道與確保政策符合民眾偏好的政 治制度、全民享有投票與競選公職的權利
- Joseph Schumpeter (1942) 則 是從最小需求出發,主張民主是經由競爭性的選舉爭取民眾的支持
- 有鑑於選舉在政治競爭及政權轉移上使民眾得 以參與決定執政者的過程,並且使執政(多數)∕在野(少數)的機率為 隨機而非固定,筆者採納 Schumpeter 的定義,將「全面並具有競爭性的選 舉」做為民主政體的最低限度要求
- 從敗者觀點定義鞏固市民主
民主鞏固的關鍵已不在於客觀的制度化條件,而在於競爭者對於已經 制度化的選舉競爭的態度。當少數服從經由選舉所產生的合法性,或即使 不滿選舉結果且質疑其公正性,仍循著制度化的民主程序尋求解決爭議, 並排除以暴力或武裝政變取代政權的手段時,民主可謂臻於鞏固 - 這項主張有三項特色:
- 有別於傳統民主研究主張由執政者擔負 鞏固民主的責任,筆者認為該責任須課於所有政治競爭參與者。
- 這項主張強調政治競爭者對於選舉制度的 認同度與接受選舉結果的合法性,並認為選舉為唯一不可取代的制度性合 法性權威來源,而排除以其他手段取得政權的合法性
- 筆者強調 政治競爭參與者認同選舉競爭的永久性(permanence),將民主存續與定 期選舉競爭視為「無限多期重複賽局」(infinitely repeated games)
- 民主鞏固與亞洲新興民主國家
- 以「信任感」做為核心 指標,檢視受訪者在選舉公平性,政府信賴度以及中央選務機構的信賴度 上的評價
- 選擇這三個問題的原因有二
- 這三個題目都與民主的基本要素「選舉」直接相關。選舉的公平性 直接影響對於選舉結果是否服膺自不待言,對於中央政府的信任則表示對 經由選舉取得合法性權威的信賴。而人民對於中央選務機構的信任度則代 表著負責舉辦選務的行政官僚是否信任
- 受訪者在三個問題的回答 更進一步反應選民對於短、中、長期制度性機制上的評估
- 從「少數」角度檢視民主是否鞏
固,筆者進一步依據受訪者回答在最近一次選舉時投票的對象,將其支持
者區分為「勝者」與「敗者」,並計算不同陣營的選民間對於上述三個問題的差距,亦即「勝選-敗選者的差異」(the winner-loser gap)
基於此分析結構,筆者將民主國家依其發展階段粗略區分 為三種類型:高品質先進民主國家、低品質民主鞏固國家與發展中民主國 家,並分析在不同的民主發展階段,民眾對於上述短、中、長期選舉制度 所形成的制度性權威的現象與特色 - 在不同程度的民主國家中,民眾對制度性權威信任感的變化
- 小結
- 敗選支持者在評估中央政府的不信 任度時,「質」可能與「量」同樣重要。易言之,敗者普遍對於政府的不 信任並不一定影響民主鞏固,關鍵在於評價的依據是來自於對於政府實際 施政表現的評量,抑或是質疑其合法性基礎
- 比較受訪者對於最近一次選舉公平性的評價及對於選務機構的
信任度亦提供相當豐富的資訊
台灣 2004 總統大選的爭議使得泛 藍支持者高度懷疑該次選舉的公平性。即便如此,泛藍支持者對於選務機 構的信任度仍高於對總統大選公平性的認同,且不信任的強度亦趨緩許 多。換言之,即使對於近期大選公平性高度不滿,從選舉長期公正性來看, 仍有半數的敗選支持者選擇信任選務機構的公正,這不啻是台灣民主政治 邁向鞏固的一大進步 - 從選舉到鞏固From Elections to Consolidation
- 開放選舉競爭
- 不但在於提供人民經常性檢驗政府並重新決定孰勝孰敗的機會,政 治競爭的場域更直接決定了民主化的程度及在野者是否有可能藉由選舉的 過程取得政權
- 經由選舉過程將民主素養與價值社會 化
- 選舉公平化、官僚獨立與制度化
- 從狹義的選舉過程
角度來看,選務機關必須具備普遍可認同的公平性、合格的候選人能自由
的參與選舉競爭、選民投票依憑個人偏好,不受外力影響(Diamond, 2002)。
廣義地將選舉競爭同時也納入考量時,公平的選舉競爭還包括了資訊與媒
體的中立以及政治資源分配的公共性。公平的選舉競爭有賴制度化的制度
設計與政治環境,而欠缺這兩項要素正是新興民主國家的普遍特色之一。
即便在法規上可以完全援 引先進民主國家的先例,在政策執行上仍然需要政治行為人的自律。然而 低制度化的政治環境與缺乏中立的官僚系統提供了政黨與政客尋租(rentseeking)活動的溫床 - 建立官僚獨立自主性的基本要件在於官僚體系的法制化。當官僚的升
遷、任免、降職、考核、考績與勳獎受到法律保障後,政黨較難以介入
官僚系統 欠缺法制化的最主要原因有三: - 首先,從客觀來說,由於威權解體後百廢 待舉,官僚體系的法制化並不在執政者施政名單的前段。
- 其次,從主觀層 面來看,執政者亦可能希望藉由拖延官僚體系法制化的時間,在官僚仍未 建立獨立性與自主性之前先取得一定程度的政治優勢,以利往後選舉競爭。
- 最後,由於官僚體系掌握了政策末端資源分配的權力,在未制度化的 新興民主國家中,很可能影響各個政黨未來在政治競爭上的優劣勢
- 少數參與與共識型民主(Consensus Democracy)
- Liphart 所主張的協合式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 (Lijphart, 1969)或共識型民主(consensus democracy)(Lijphart, 1999) 即為政治協商的模式。這兩種的協商式民主機制所強調的是權力分享 (power sharing)的概念(Lijphart, 2008)。Lijphart 認為政治協商與權力 分享的概念在極度分裂的國家尤其重要
- 公共參與(public participation)亦 是民主政治中藉由將社會上的少數或是弱勢團體納入決策考量過程時的機 制之一。藉由擴大公共參與決策過程的方式,一方面能從社會層面的觀點 提供立法者更豐富的立法資訊,以增加立法的專業性與品質。另一方面藉 由參與的過程也凝聚參與者對於民主制度的共識與支持
- 新統合主義(neocorporatism)或是社會對話
(social dialogue)
根據 Philippe Schmitter 與 Gerhard Lehmbruch (1979) 的 定義,新統合主義是由資本家、政府與工會三方所組合的協商機制。該機 制所協定的議題包括使生產與所得平均分配於社會大眾及協商在經濟蕭條 與通膨時期的薪資限制,及勞工市場政策,如最低工資、工作時數及加班 費。這個機制一般而言並不具法律拘束力,但實際上政府承諾遵守三方協 定的決議 - 法定對話(civil dialogue)
和社會對話不同之處在於法定對話並不只侷 限於經濟議題,而參與的對象也不僅包括工、商會與資本團體,其他像是 農、礦、漁、牧等較欠缺組織的團體亦可藉由法定對話的形式來參與決策。 參與的人是以常設委員會的方式組成,並以專家或是特殊利益團體代表的 身份參與決策。然而對於政策僅具有建議的權力,最終決定權還是在政府 手中 - 不具有常設性的組織,政府也沒有設定由特定組織 參與。決議效力對政府不具有拘束力,僅以提供資訊為主。
- 國際組織與民主鞏固
國際組織對於民主鞏固的影響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來探討:維持秩序調 停紛爭與影響政策。當執政者的合法性面臨反對陣營的挑戰,而雙方的談 判明顯陷入僵局時,國際組織可以擔任居中協調的角色 - 結論
有別於傳統政治 學研究以選舉中的多數執政者視為民主研究的核心,並視民主鞏固與民主 品質間畫上等號,本文從少數觀點的角度出發,依據最小程序定義原則, 主張政權穩定與民主鞏固的關鍵不在於執政者的施政成效,而在於少數陣 營對於制度化合法性的認同。當敗選者認同制度化賦予政府的合法性,並 永遠放棄以暴力與非選舉的方式推翻政府取得政權,尋求體制內的方式解 決與多數之間的衝突時,民主方得以排除威權復辟與民主解體的可能而臻於鞏固,並繼續朝向自由民主與先進民主政體發展。這個觀點指出了新興 民主國家達到民主鞏固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取得少數對於制度化權威 的共識。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作者認為少數陣營對於民主鞏固有關鍵的作用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是覺得應該加入某特定權力是否位於少數,如軍權等
否則我們可以想像一個長期為某黨派把持的國家,少數者具有長期的不滿,不僅沒有在制度內尋求政權的能力,在制度外也沒有,我是滿好奇新加坡的民意調查拉,感覺可以支持我想像的例子
雖然我認為有很多可能性影響民主倒退的可能,但少數觀感確實是一個不錯的觀點
但我偏向少數不滿給了特定立場或權力擁有者掀起波瀾的環境
我是覺得應該加入某特定權力是否位於少數,如軍權等
否則我們可以想像一個長期為某黨派把持的國家,少數者具有長期的不滿,不僅沒有在制度內尋求政權的能力,在制度外也沒有,我是滿好奇新加坡的民意調查拉,感覺可以支持我想像的例子
雖然我認為有很多可能性影響民主倒退的可能,但少數觀感確實是一個不錯的觀點
但我偏向少數不滿給了特定立場或權力擁有者掀起波瀾的環境
另外,民調的資料如果拉長點應該會更清楚,不然受到很多因素影響,如台灣04年的槍擊案,日本的自民與公民聯合政府,這些不常發生的事件影響民調的力度很大,感覺容易使資料偏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