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 集選區與單選區
而新加坡有兩種選區,「單選區」(Single Member Constituency, SMC)由選民選出一位代表該區域的國會議員;「集 選區」(Group Representation Constituency, GRC)由選民將選票投給一支 由二個以上不同族群組成代表該區域的團隊,而非個別候選人 - 2015年李顯龍在選後僅 四個月宣佈將改革國會選舉制度,重點即在減少集選區的規模,增加單選 區(Channel News Asia, 2016a)。李顯龍過去通常是在選前一兩年開始談 選區改革,但歷經 2011 年與 2015 年兩次選舉,實際上集選區議員在國會 占的比例仍然極高,而這次李顯龍甫勝選就宣佈改革,明顯比過去更積極。
- 文獻回顧
- 少數族群代表
少數族群代表在政治上有補充代議政治不足的功能。民主除了需要議 員代表民眾的理念政治(politics of ideas),也必須透過在場政治(politics of presence)突顯社會群體的結構,如此方能形成有效政治參與 - Hanna Pitkin(1967)指出,代表性的意義就是使不在場的事物具有在場作用,也 可以四個面向來衡量這種作用:形式代表(formal representation,如透過選 舉等體制產生)、描述性代表(descriptive representation,如政治機構的特 徵與被代表群體的相似性)、象徵性代表(symbolic representation,代表者 能獲得被代表者的心理認同)與實質性代表(substantive representation,代 表者的行動反映被代表者的意願與需要)。
- 新加坡的集選區制度
由於非華裔人口約占四分之一,使其保障少 數民族的「集選區」制度受到許多注意。在一個集選區中每個政黨必須提出多名候選人(3 至 6 名,必須同一政黨),其中至少一名候選人必須屬於少數種族(馬來裔、 印度裔或其他種族),多名候選人組成一個小組集體參加選舉,選民對各 個政黨的候選人小組進行投票的制度。 - 批評
指人民行動黨透過任意決定選 區性質與大小、選區參選人數多少、縮短競選時間等手段,讓反對黨難以 招架,實際上是花瓶選舉(韋紅、謝偉民,2012)。也有學者批評該選制 為執政黨的護身符,使出現得票率和席次佔有率不成比的現象,更是人民 行動黨「長期執政的最大關鍵」 - 辯護
集 選區制度可能產生「衣尾效應」(coattail effect),讓執政黨夾帶無論種族 或沒沒無名的候選人藉由團隊中實力堅強候選人的高聲望而當選,但此制 度在保障少數族群上仍不失為一個好的制度(Tan, 2015: 71)。顧長永(2013︰ 118)亦指出,設計此制度「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保障少數民族,因為「少 數民族在單一選區很難有勝選的機會,只有在集選區才有此機會。」 - 閣員比例與選戰實力
- 少屬族群比例
過去半世紀以來新加坡的實踐證明,內閣中的「多元種族主義」 在單選區時代就已經存在,實施集選區制度後,少數民族的部長不但沒有 增加,反而有所降低,比例上也沒有超過單選區時期 - 由於大多少數民族候選人不循單選區而依靠集選區制度獲勝,雖然滿
足形式(選舉)、描述(比例)、象徴(集選區中的馬來裔或印度裔皆被
視為能獲得該族裔的認同)等標準,但學者也對其實質作用有所批評。一
般的意見是透過此制度挑選的代表,非經該族裔的自由選擇,而這些議員
為了持續獲得執政黨的提名,更加在意黨中央的意旨而非族群的利益。更
重要的是,集選區雖強調的保障功能,反而出現少數族群無法憑自身實力
當選的主觀印象,傷害其自信心
因此,從少數民族在單選區的表現來看,實毋需依靠集選區保護,改成集選區後反而在國會的「描述性代表」以及「實質性代表」成效更受到 質疑。 - 保障執政黨?
- 這個制度的出現
是因執政黨在 1984 年的選舉中下跌 12.6%,設計上開始強迫選民選擇一群
人而非一個人,強化政黨卻把個人角色邊緣化( Tan and Thio, 2016:
157-169)
反對黨的力量原本就弱小,選舉的時間與地區都由政府任意決定,使 反對黨更難湊足人數或滿足不同族群的組合,投入集選區。因此,隨著集 選區擴大與任意變更,反對勢力難以組成有效團隊,執政黨往往毋需選舉 就能獲勝。根據學者施奕任(2011︰83)的統計,1988 年執政黨不必選就 當選的人數占國會總數 13.58%。隨著集選區擴大,這個數字不斷上升。1991 年是 50.62%,1997 年是 56.63%,2001 年是 65.48%,2006 年是 44.05%。 這表示集選區實施以來很長一段時間,執政黨毋需投票就可執政,是典型 的「躺著選」 - PAP得票率
- 李顯龍的改革
因為 2011 年後新加坡的選情開始有了變 化。不必選當選的數據在該年是 5.75%,2015 年則降為 0,顯示新加坡的 反對力量明顯提昇,其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執政黨在 2011 年得票率僅約 60%, 亦失去了一個集選區。除了打破集選區不敗的神話,反對黨席次也倍數上 升。
過去二次大選的經驗顯示,集選區制度是雙面刃,這個選制存 在不但使執政黨飽受抨擊,原本就存在的大比例偏差,甚至可能成為反對 黨擴大國會席次的利器,相較於單選區,執政黨每丟掉一個集選區,便會 一次喪失 3 至 6 席的國會席次。故隨著時勢改變及威權消失,以及反對黨 策略運用得宜下,未來這個制度的存在反而可能成為反對黨快速擴張席次 的工具,或將抵消執政黨一黨獨大的優勢 -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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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讀者過去的新加坡集選區對PAP帶來的好處,以及為何要改革的原因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以為會說改革的方向,至少猜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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