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印度的社會種姓制度普遍被視為是印度民主的主要缺陷之一,即 社會不平等的存在,但也有論者認為,印度教本身在形式上的多樣性以及 基於印度教教義而出現的種姓制度,事實上促進了印度社會的多元化。印 度的社會呈現宗教信仰上、語言上、區域上以及種姓階級等各方面的多樣 性;但是,由於這些不同宗教信仰、語言、區域與種姓認同具有跨界交叉 認同(cross-cutting)的特質,使得印度基本上能夠維持和平穩定的社會秩 序。
然而,種姓制度畢竟是社會控制的一種機制;儘管 它彰顯了印度社會的「多元」以及對社會多樣性的包容,但是這種「包容」 事實上卻是以忽視社會文化多樣性中所具有的不平等社會關係為代價,而這 種不平等社會關係無可避免地會成為印度平等民主政治參與的障礙 - 印度民主化的歷史脈絡
- 以印度教為主的多元文化與印度的文化政治
- 穆斯林的進入
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佔印度總人口數 約 11%,屬主要少數族群,而約有 80%的印度人信仰印度教。印度教與穆 斯林之間的衝突可追溯至第十一世紀,當時從中亞來的穆斯林入侵印度北 部平原;然而,直到由帖木兒後裔 Babur 所領導的穆斯林在印度德里建立 蒙兀兒帝國(Moghul Empire,1526-1858),才確立了伊斯蘭教在印度的地位
蒙兀兒帝國穩固其在印度的統治地位之後,穆斯林也在印度形成 自己的社群。Akbar 對待不同宗教(特別是印度教)所持的容忍態度,不僅 讓他贏得印度教文化菁英的尊敬,也讓印度教與伊斯蘭教和平共存了一段 時間。但是後來幾位蒙兀兒帝國統治者對其他宗教所持的較不容忍態度, 以及之後英國殖民印度時所實行的「分而治之(divide-and-rule)」政策,則 導致印度教與穆斯林之間的主要宗教衝突,並為印度後來國土分離(the partition)埋下導火線。 - 印度的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是一種複雜的社會階層化制度,透過「銘 刻」或與 生俱來的 身份( ascription)、禁止不同 種姓階級 之間的 通婚 (endogamy)、以及印度教所理解的「純潔」(purity)與「污染」(pollution) 的概念來維持;種姓制度也是以社會分工為最初基本想法的一種制度 (Randall, 1997: 204-205)。印度的種姓制度透過維持社會階級不平等或阻止 不同社會階級之間的流動,來維繫印度的社會凝聚(social cohesiveness)。 - 英國殖民統治的遺緒:聯邦制與文官制度
十七世紀,當蒙兀兒帝國開始衰落之際,背後由英國 政府所支撐的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開始在印度各地開 設貿易港,包括印度西部的孟買(Bombay)跟東部的加爾喀達(Calcutta)。 統治這些區域的印度王國為了提昇自己相較於鄰近各省以及位在德里的蒙 兀兒國王的政經地位,而跟東印度公司進行交易合作
英國在印度 建立了集中化的行政管理制度,奠定了印度獨立後制度發展的基礎。早在 1853 年,英國便將以考試為基礎、在當時已經相當制度化的菁英文官制度 引進印度,並在經過了幾十年的運作之後於 1892 年建立正式的「印度文官 制度」(Indian Civil Service, ICS)。許多印度專家皆指出,對印度的民主與 發展而言最重要的,可說是這套菁英文官制度
Jalal 認為,這種說法是殖民者要彰顯其殖民統治貢獻的一種普遍論點;他指出, 事實上,遠在英國殖民印度之前,在面臨外來軍事侵略、社會分裂以及政 治衝突的種種壓力之下,藉由自印度文明的文化多樣性中演化出具有創造 性、強調妥協與合作的政治機制,印度就已經能夠維持其地理上的統一了 - 後獨立時期印度的民主制度演變:穩定的憲政與
印度的民主發展
印度憲法除了納入西方對自由主義的正義觀(消極自由的概 念)之外,也包括印度本土強調自我實現、社會福利等價值(積極自由的 概念)的觀點。也因為對個人自我實現價值、社會福利重要性的重視,根 據印度憲法國家被賦予一個積極行動者的角色(Gupta, 1995: 276),亦即國 家負有發展經濟、保護貧窮與社會低下階層等弱勢族群的重責(Chadda, 2000: 38)。換句話說,印度憲法相當程度解釋了為什麼印度的發展模式會 是一種所謂國家主義式的模式(statist model)。基本上,印度人民的主要 政治責任就只有透過投票來選擇「對的」立法者,其他所有責任則由國家 來承擔;而印度的憲法事實上為必須同時發展政治、經濟、社會的國家掃 除所有障礙,而讓在地方議會與國會選舉贏得勝利的國大黨可以以國家發 展為由來干預政治、經濟跟社會各領域的事務 - 1950-60 年代中期:尼赫魯時期的印度民主
- 1950 年到 1960 代中期,除了領導人尼赫魯本身對民主價值的信仰與實 踐民主的承諾之外,印度的民主發展也受惠於以下的因素:
- 運作良好的文官體制
有助於中央政府的 有效運作跟政治穩定 - 國大黨的執政
因為國大黨領導了成功的國家獨立運動而 享有印度人民廣泛的支持及統治正當性。國大黨領導人特別是尼赫魯,更 是充分利用該黨所承繼的政治資本,將政治上的敵手納入國大黨這個政治 大傘下 - 印度 獨立之後前十年的民主之所以能夠穩定運作,也跟這個時期印度民間社會 並沒有被動員起來有很大的關係;政治衝突通常都發生在中央與地方政府 及政治菁英之間,大多涉及中央與地方之間權力分配的問題,而政治菁英 與群眾之間的衝突不僅少見、也多限於少數幾個區域
- 1970-80 年代:「甘地王朝政治」、貪腐與民主的危機
- 國大黨在 1960 年代末期所面臨的統治危機,最後是由尼 赫魯的女兒甘地夫人(Indira Gandhi)於 1970 至 1980 年代創立一個與共產 黨、社會主義政黨聯盟來對抗「舊」國大黨黨內大老的「新」國大黨來因 應。甘地夫人所領導的新國大黨之主要訴求對象為弱勢的種姓與社會階級、穆斯林、女性以及印度的貧窮人口;此外,新國大黨跟舊國大黨不同 之處,在於它的民粹主義(populism)與(甘地夫人)個人統治(personalizatin of politics)的特色
- 「甘地王朝政治」或「尼赫魯—甘地家族政治」是印度民主最為人詬 病的一個主要問題。政治權力由父親尼赫魯傳給女兒甘地夫人(Indira Gandhi),再傳給她的兒子 Rajiv Gandhi,這種家族政治對印度民主制度與 實踐有負面影響。
- 1990-迄今:印度人民黨(BJP)的興起、少數政府與政治
不穩定
印度人民黨是 一個右傾、宗教民族主義政黨,其主要勢力範圍為以印度語為主要語言的 地區,包括印度中北部跟西部的一些省分 - 區 域 民 族 主 義
對 許 多 位 於 印 度 位 處 邊 緣 的 地 區 來 說 , 區 域 民 族 主 義 ( regional nationalism)事實上比印度民族主義(Hindu nationalism)更有吸引力,不 同的區域政黨(regional parties)因而出現,並且在過去幾十年間對印度民 主政治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力。由於這些區域政黨基本上是打著「反國大 黨」的旗號,也因此他們的權力與社會支持基礎不同於國大黨,主要是位 於中層的種姓階級,即所謂的「落後的階級」(backward castes);這個階級 的群眾是國大黨所忽略、跟沒有辦法吸納的族群。也因為這些區域政黨訴 諸於社會的中間階層,所以在意識型態上它們既不左、也不右,基本上是 沒有什麼強烈的意識型態立場;在全國性政治上,它們也可以忽左忽右, 端視它們可獲得的政治機會以及各政黨領袖的企圖心而定 - 印度人民黨
印度人民黨主要是要藉由發動這些群眾示威來奪取政治權力。印度人 民黨創立於 1980 年,它的主要支持者幾乎全部來自印度教上層種姓階級, 大部分是構成印度社會中產階級的商人。雖然他們各自的經濟利益可能不 盡相同,但是同樣支持以印度文化跟文明來重新定義印度的民族主義內涵 (Basu, 2001: 167)。印度人民黨的支持者數量在 1990 年大增,一部份的原 因是因為對政府保障低下種姓階級教育跟就業機會的不滿;但是印度人民 黨能夠獲得競逐政治權力的能量,主要還是因為它具有動員不同種姓階級 與印度教專業人士來支持印度民族主義運動的能力 - 印度民主實踐的意義
- 獨立後印度的民主政治之所以被稱為發展中國家民主實踐的成功案
例,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印度的民主政治文化相當成熟;獨立以來印
度人民一直積極透過投票跟其他的方式來參與政治,也出現多次平和的政權移轉,即便是在政府領導人遇刺(例如 1984 年甘地夫人與 1989 年 Rajiv
Gandhi 遇刺)或是政治秩序十分混亂(例如發生多起全國性群眾示威抗議
遊行)的危機中依舊如此。
Kohli 即認為,印度人民在甘地夫人執政期間所 宣布的緊急命令結束之後以投票的方式將甘地夫人趕下台,即證明了印度 民主的有效性;另外一個證明印度成熟民主政治文化與穩定且有效民主運 作之最佳例子,就是印度人民在其最高政治領導人遇刺身亡時,是以舉行 選舉的方式來選出繼任人選,而不是陷入憲政危機 -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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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民主鞏固,我覺得倒是跟公民文化沒關係,就純粹是種性制度,上面的說啥下面就跟著做,所以你看偏鄉都沒聲音,大城市才有抗議,而因為大城市菁英也認同民主,所以民主才會穩固,或許還有國際因素的考量也有可能
印度的民主鞏固,我覺得倒是跟公民文化沒關係,就純粹是種性制度,上面的說啥下面就跟著做,所以你看偏鄉都沒聲音,大城市才有抗議,而因為大城市菁英也認同民主,所以民主才會穩固,或許還有國際因素的考量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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