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0日 星期二

〈公民投票:主權在民的體現或民粹主義的濫用〉謝復生

  1. 前言
  2. 名詞釋義
    1. 創制(initiative)
      由人民直接提案,並進行投票
    2. 複決(referendum)
      針對政府立法部門或行政部門所立之法,或所提之案,由人民進行投票的辦法
    3. 公投(plebiscite)
      非建制投票,如針對領土、主權歸屬
  3. 民粹主義與自由主義之爭
    1. 投票的矛盾
      其所顯示的意義是,任何一種投票結果的出現,都是任意的,無論何者勝出,都有一定的偶然成分
    2. 民粹主義與自由主義
      從前者的角度來看,民意是無可取代的,然自後者之觀點視之,保障個人-無論其為多數或少數之一份子,是一個根本的考量
  4. 贊同與反對公民投票的其他理由
    1. 支持
      1. 促進民眾的參與
      2. 解決政治僵局
      3. 避免政府受制於特定的利益團體
    2. 反對
      1. 決策品質不一
      2. 導致社會對立
      3. 行政與立法怠惰
      4. 特定動員能力良好利益團體所把持
  5. 結論
    公民投票基本上用以補充代議民主之不足,而非取而代之,或者比較穩妥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針對公投內涵進行討論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這篇提出了很多公民投票可延伸的議題,如亞羅定理、協和式民主、民意與憲政的衝突、多數與少數等,但沒有展開來討論,就純粹一個概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