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 星期四

〈中東歐國家之歷史遺緒與轉型正義 ─以捷克及斯洛伐克為例〉鄭得興

  1. 前言
    本文首先以前政權合法統治權 威(歷史遺緒)作為影響轉型正義的重要因素探討,亦即試圖以「相對性 的合法統治權威」概念作為影響新興民主國家轉型正義程度的因素探討, 其中以中東歐國家與其他新興民主國家之比較、捷克與波蘭及匈牙利之比較、以及捷克與斯洛伐克之比較,作為歷史遺緒(相對性的合法統治權威) 解釋新興民主國家轉型正義的再檢視。
  2. 中東歐民主鞏固及轉型正義
    1. 中東歐民主轉型及鞏固
      1. 洪茂雄學者 認為究其原因,可歸納為:共黨政權統治缺乏合法性和正當性基礎,一黨 專政,終究喪失民意的支持;蘇聯主控領導,發號施令,強制性施加給其 他會員國,會員國向心力不足;封閉性計畫經濟和欠缺流通貨幣,喪失競 爭力,導致中東歐區域政經「一體化」走向挫敗;缺乏嚴謹組織規範和共 存共榮的吸引力,「經互會」內缺乏超國家的權威機構,以負責合作計畫 的統籌、執行與監督
    2. 中東歐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是針對前一政權所犯下的罪行及不義行為的矯正,包括真相 發掘、責任追究和相關連的個案及國家整體的彌補措施。從具體的實務經 驗來看,轉型正義的作為大致包括:舉發不義、重建真相、責任追究、彌 補措施、歷史事件與受難者的表彰、制度和機構改造及和解措施
      1. 施正鋒學者將轉型正義的途徑歸納 為五種
        1. 審判:針對加害者的個人罪刑,以司法程序加以處罰
        2. 整肅:透過司法或是行政途徑,特別是『整肅法』,進行洗滌式查證,對 於集體共犯採取褫奪公權的處分,甚至沒收不當取得之財產
        3. 真相: 透過調查的方式,特別是組成真相委員會,找出受害者、加害者、以及共 犯的身分,公佈罪行是如何發生、計畫或執行、以及受害者及其家庭所承 受的傷痛
        4. 補償:透過立法的方式,由轉型政權出面,補償前政權 受害者的傷害,除了以金錢補償之外,亦包括恢復名譽、歸還、補償被充 公的財產;
        5. 除罪:在實質上或是法理上免除加害者的罪行,由其是 透過特設的方式
      2. 羅沁菠指出,因為中東歐共產政權 的統治壓迫效力普及於全民,因此透過整肅/除垢的方式剔除前政權的共 產黨官員繼續在民主時期擔任政府職務,一般人民較能接受
        中東歐共產政權 將統治力及壓迫力普及到全民之上,與拉丁美洲前威權政權相比,中東歐 共產政權的合法統治權威的正當性及合法性相對較弱,因此,一般而言, 中東歐後共產國家的轉型正義程度即比拉丁美洲新民主政權來得高。
  3. 捷克及斯洛伐克的歷史遺緒與轉型正義
    1. 轉型正義做為建構過去之框架
      1989 年之後的轉型正義論述在捷克及斯 洛伐克之間多了民族主義的複雜性。此外,1993 年捷克及斯洛伐克「絲絨 分裂」之後,捷克的轉型正義仍持續推動,重點在於處置前政權的不法不 義作為,包括整肅法的執行、歸還國有財產於原先所屬的人民、以及對外 開放共產時期的個人檔案等
      斯洛伐克的轉型正義重點是在對過去的重 新論述,而這種論述更側重民族主義,而非過去人權破壞的民主政治處置
      1. 斯洛伐克的前共產 政權因正常化運動的高壓統治,而獲得相對利益,這不與其他共產政權或 外在世界相比,而只比捷克及自己過去的發展好,斯洛伐克的前共產政權 即獲得人民的支持,這也是民主化後,甚至在絲絨分裂之後,斯洛伐克前 共產黨領導人在新民主時期能透過大選而繼續獲得人民選票支持而持續執 政。斯洛伐克前共黨政權在民主化後能持續操縱政局,主要是利用前政權 的歷史遺緒及人民的歷史記憶,然而政治現實也讓斯洛伐克的左派政府在 申請加入北約組織及歐洲聯盟上遭遇許多困難。
    2. 絲絨革命之捷斯衝突
      1. Meciar 能在斯洛伐克當選總理即表示前共產政權統治權威的合法性及 正當性,斯洛伐克的民主轉型是建立在前共產政權統治的成就基礎上,這 些成就包括正常化運動時期全力發展重工業及國防工業、極力爭取斯洛伐 克的民族地位、斯洛伐克人當選捷克斯洛伐克國家領導人、正常化運動時期在斯洛伐克境內的壓迫 性力量遠較捷克為輕。因此,1989 年的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化之後,反而讓 斯洛伐克有了自由選擇權利是否要與捷克繼續共組國家,民主時期的轉型 正義在斯洛伐克這邊的脈絡意涵成為分離主義,以及強化了布拉格之春運 動之後斯洛伐克民族地位的訴求
      2. 哈維爾(V. Havel)總統以道德高度並不贊成過於激烈的轉型正義手段,他認為民主化的首要之務在於公民社會的形成,而公民社會的形成在 於培養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關懷與熱誠。此外,哈維爾堅持新興民主國家 的捷克斯洛伐克要信守國際社會的責任,因此他廢了大部分斯洛伐克的國 防工業,許多人因而失業,轉而對捷克宗主地位的憤恨,筆者曾在東斯洛 伐克訪問當時遭解職的工人,他們表達對哈維爾及捷克的不諒解。儘管哈 維爾對前政權的成員抱持不報復及選擇寬恕的行為,但對斯洛伐克人民而 言,在新民主時期所進行的轉型正義卻非他們真正所需要及真正緊迫的決 策,原本在正常化運動時期好不容易起色的經濟,一下子又被布拉格官僚 打回原點,這又強化斯洛伐克人的民族情感與意識
  4. 捷克及斯洛伐克轉型正義的反思及走向
    1. 轉型正義之反思
      Call(2004: 101-104)以審慎的態度檢驗轉型正義的幾種機 制,包括國際法庭及真相調查委員會等,他認為其轉型正義過程問題百出,包括勝利者正義的誤用及轉型正義下的新受難者等問題,都是藉由轉型正 義不當處置下新發生的不正義。轉型正義是否真為民主鞏固提供了正向力 量,還是在民主化初期最脆弱的狀況下,製造了民主鞏固不安的元素?
    2. 轉型正義之走向
      將轉型正義與國際公民社會做為連結或 許正是未來可思考的走向之一,然而將轉型正義在本國實施的經驗做為一 種歷史記憶的建構,這樣的歷史記憶會影響我們對更遠過去(威權時代的 過去)形成一種價值判斷,亦即不處理過去的不正義是否會讓我們徹底否 定過去,同時也否定現在,因為不管是否民不民主的體制,一樣是無正義 可言,此時,「轉型正義沒有時間點的問題」就顯得特別有意義,亦即做 不做的問題。
  5. 結論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介紹捷克與斯洛伐克轉型正義不同的原因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想這一篇雖然介紹的很淺,不過提到轉型正義的過程不只合法權威的問題,還有其他議題,如民族主義,轉移了對前威權體制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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