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 星期四

〈德國綠黨的成立與轉變〉廖揆祥

  1. 前言
    德國薩爾邦(Saarland)在 2009 年 11 月 10 日由基督民主聯盟(CDU)、自民 黨(FDP)與綠黨共組三黨聯合政府(媒體稱之為牙買加聯合政府),而漢堡 市(Hamburg)在 2008 年 5 月則組成「黑綠聯合政府」(Schwarz-Grüne Koalition), 亦即由基督民主聯盟與綠黨共組聯合政府。這兩種聯合政府的組成方式在 德國邦層級皆屬於首例,且令人感到相當驚訝。因為一般多認為基民聯盟以 及自民黨(FDP)屬於右派陣營,而綠黨屬於左派陣營,甚至比社會民主黨(SPD) 更左。

    德國綠黨自 1980 年成立迄今已近三十年,在草創初期不僅被認為是一 個抗議性政黨,其本身也強調自己是傳統政黨的替代選擇,創黨元老凱莉Petra Kelly)宣稱綠黨是一個「反政黨的政黨」(Antiparteienpartei)。研究者多 認為,綠黨成立初期不管在組織結構、政策主張、行動方式或選民結構方面, 都與當時主要政黨有很大的差異:綠黨主張生態環境保護、個人主義以及直 接民主等政策;具有非慣常性(unkonventionell)的政治風格(例如基層民主的組 織、非慣常性的抗議行動);以及受到後物質主義(Postmaterialismus)影響的選 民所支持
  2. 關於「政黨生命歷程」的研究途徑
    1. Müller-Rommel依照綠黨從議會外發展時期至執政階段的差異,將這五個 執政的綠黨區分為三種類型:
      1. 專業化的綠黨:經歷長期的議會外以及議會參與階段後才參與 聯合執政,以德國與芬蘭綠黨為代表。
      2. 議會經驗豐富的綠黨:經歷長時期的議會參與階段,而只有短 期的議會外階段,以比利時及義大利綠黨為代表
      3. 議會外經驗豐富的綠黨:在進入國會以及執政階段前,經歷長 期的議會外階段,以法國為代表
      4. Müller-Rommel 雖然運用「政黨生命歷程」的概念做為研究的切入點, 但是其重點僅在於比較歐洲生態政黨的差異,亦即將歐洲生態政黨的表現以 及發展模式做分類,並未進一步探討影響這些生態政黨表現不同或發展相異 的原因,也沒有使用 Pedersen 在「政黨生命歷程」中提出的四個門檻做為檢 視各國生態政黨發展的工具
    2. Pedersen 認為 在民主政治體制中,一個政黨的成立與爭取選民支持的過程中,勢必會面臨 四個門檻,分別是:
      1. 宣布成立的門檻(threshold of declaration):一個政治團體為了參與選 舉,宣布成立政黨,包括宣布參與選戰、爭取選民連署、媒體曝光機 會等等。這個門檻相較其他門檻最容易跨過
      2. 被認可的門檻(threshold of authorization):被認可的門檻包括符合政黨 成立的法律規定,以及滿足參與選舉的條件規定(例如連署人數或保證 金),這個門檻可說是遏阻新政黨成立的第一個障礙
      3. 進入議會的門檻(threshold of representation):一個政黨在國會中獲得席 次就表示跨越這個門檻,Pedersen 認為就「質」的角度來說,不管在 國會僅有一席議員或數十位議員都是跨越此一門檻,都表示該政黨進入了國會
      4. 重要性的門檻(threshold of relevance):最後的門檻是在政治體系中成為 重要的政黨,然而重要的政黨究竟如何界定?Pedersen 採用 Giovanni Sartori 的定義,亦即具有成為聯合政府夥伴潛力或具有扭轉政黨競爭 方向(往中間或往兩極端)潛力的政黨,都可被視為重要的政黨
    3. 進一步探討四項問題
      1. 哪些因素可以解釋政黨生命的長與短?哪些制度性條件促成新政黨 的生命得以持續下去?
      2. 政黨退到各門檻之外又重新恢復的時間點是何時?哪些條件能使其 恢復?
      3. 新政黨跨越不同門檻的解釋因素有哪些?又阻礙新政黨跨越不同門 檻的因素又是哪些?
      4. 新政黨迅速跨越第三與第四個門檻的特別因素是什麼?那些制度性 因素促使政黨急速成長?
  3. 綠黨如何跨越四個門檻
    1. 宣布成立的門檻
      1. Pedersen 認為政黨的核心定義和參與選舉密不可分,他以 Sjöblom10以及 Sartori 的政黨定義為出發點,提出他對政黨的看法:「一個組織(不管是鬆 散或嚴密)參與或提名參加公職選舉,或者至少具有宣布參與選舉的意圖 (Pedersen 1982:4-5)。」
      2. 就聯邦層級來看,全國性綠黨在 1979 年才開始跨越宣布成立的門檻。 德國各邦與各地方綠色名單或生態政黨為了投入 1979 年 6 月歐洲議會選舉,在該年 3 月成立「其他政治聯盟-綠黨」(SPV - Sonstige Politische Vereinigung „Die Grünen“),主要由中間保守陣營的綠色名單所主導,在歐洲議會選舉中 獲得 3.2%選票(Wünsch 1995: 54-55)。雖然這個選舉聯盟只是為了歐洲議會選 舉而成立,但是在選舉獲勝後,繼續積極地籌組聯邦綠黨,並且在 1980 年 與其它團體正式建立全國性的綠黨
    2. 被認可的門檻
      就被認可的門檻來看,不管是政黨法的規定或是選舉法的規定, 對於綠黨在 1978 年至 1980 年期間宣佈成立以及參與各級議會選舉都未構成 困難
      1. 聯邦選舉法(Bundeswahlgesetz)對於政黨的參選有主要以下規定:
        1. 政黨要參選必須先登記,除非該政黨在聯邦眾議院或任一邦議會自 上次選舉以來,持續擁有五個代表席次以上。
        2. 區域候選人的提名不限定由政黨提名,但是必須具備該選區 200 名以 上合格選民簽名連署,如果某一政黨在聯邦眾議院或任一邦議會自 上次選舉以來,未持續擁有五個代表席次以上,也必須具備 200 名以 上合格選民簽名連署
        3. 邦候選名單只能由政黨提出,如果某一政黨在聯邦眾議院或任一邦議會自上次選舉以來,未持續擁有五個代表席次以上,則需在該邦 具備千分之一合格選民簽名連署,數量最多以 2000 名為限。
    3. 進入議會的門檻
      就聯邦綠黨來看,從 1979 年全國性的「其他政治聯盟-綠黨」成立開始 算起,至 1983 年綠黨進入聯邦眾議院為止,共經歷四年時間跨越進入議會 的門檻,其速度並不比各邦綠黨進入邦議會慢。雖然 1990 年綠黨在國會選 舉失利,無法進入聯邦眾議院,但是在 1994 年又再度進入聯邦眾議院,且 持續迄今。因此整體來說,綠黨在 1983 年之後已經跨越第三個門檻。
      1. 西德各邦邦黨部成立與進入邦議會時間

    4. 重要性的門檻
      Sartori 認為要區分一個政黨是否重要,並不在於該政黨的得票率或席次多寡,而在 於該政黨於政黨體系中的位置,特別是在左、右派的位置。也就是說,一個 小政黨雖然只有少數席次,但是對於組成聯合內閣有重要影響的話,該小黨就是重要的政黨
      1. 判定政黨是否重要性的兩個原則:
        1. 「組成聯合內閣潛力」(coalition potential) 的政黨
          如果一個小黨長期以來對於組成 聯合政黨的多數毫無影響的話,該政黨就不具有重要性。相反地,如果一個小黨對於聯 合內閣的組成是必要的,或具有成為聯合政府夥伴之潛力,既使該政黨很小,依舊相當 重要。
        2. 勒索潛力」(blackmail potential)的政黨
          如果一個政黨具有扭轉政黨競爭方向的政黨,不管是往中間或往兩極端方向, 則該政黨可被視為重要的政黨。
      2. 1980-2005 年聯合內閣組合之可能與實際狀況
      3. 綠黨在邦政府參與聯合執政情形
    5. 小結
  4.  影響綠黨生命變化的因素
    1. 跨越第一與第二個門檻之因素
      1. 外在因素
        促使綠黨跨越宣佈成立以及被認可這兩個門檻的外在因素可歸類四項: 反核運動的困境、潛在選民的期待、法律限制不高以及各級選舉次數多
      2. 行動者與組織結構
        雖然有外在因素的影響,但是社會運動團體的行動者也必須要有成立政 黨的意願以及能力,否則政黨依舊難以成立

        公民創議、新左派以及保守派這三大類的團體,他們在成立綠色或花色 名單之前,就已經有固定的組織形態,這些既有的組織結構對於他們成立選 舉名單後的組織或選舉動員有很大的幫助。在成立政黨初期,這三大陣營的 團體都有能力跨越第二個門檻,也就是說他們不需要彼此合作或結盟,只憑 各別陣營之力即可達到成立政黨並參與選舉的目標
        1. 在1976年反核運動發生嚴重衝 突之後,當時的公民創議團體對於成立政黨的意願依舊相當分歧 (Mez 1987:268)。直到1977年3月反核運動爆發流血衝突後,在核電廠預定地附近的 公民創議團體才決定成立綠色名單並參與地方選舉,這是從社會運動邁向政 黨的一大步。
        2. 議會外反對運動(Außer- parlamentarische Opposition, APO)時代出現的新左派團體也想要成立政黨,他們與公民創議團體關係密 切,成立了替代選擇與花色名單,主要以漢堡、柏林、布萊梅與法蘭克福等 城市為主
        3. 從既有政黨離開的政治人物,價值觀比較保守(被稱 為右派或價值保守派),與公民創議團體較無關連
    2. 跨越第三個門檻之因素
      1. 外在因素
        主要有下面三項:一、國家競選經費的挹注使綠黨得以發展組 織。二、百分之五選舉門檻的限制迫使不同意識形態的團體必須合作。三、 社會運動持續挹注綠黨的動員力量
        1. 聯邦德國於1967年通過政黨法,在政黨法中規定凡是政黨參加聯邦眾議 院選舉,並於全部選區第二票得票率超過2.5%者,都可以獲得國家補助。各 政黨的補助金額係依照第二票得票率分配,國家提出競選補助總額則是以該 屆法定選民總數乘以2.5馬克計算。1969年6月修改政黨法,將得票率2.5%降 低為0.5%,此一補助門檻維持迄今未改
        2. 德國聯邦選舉法的門檻條款(第二票需達 5%或三席以上的單一選區議 席)對於阻止小黨進入國會發揮一定的作用。德國自 1961 年至 1980 年期間, 只有基民/基社聯盟、社民黨以及自民黨三個政黨進入聯邦眾議院,在二十 年之間並無任何新興政黨可以突破選舉門檻進入國會,因而這個門檻迫使生 態環保運動者、婦女運動者、和平運動者以及左派團體必需放棄獨自成立政 黨的想法
        3. 根據 Raschke 的研究顯示,1980 年代初期的和平運動、1980 年代中期反對Wackersdorf 設置核廢料再提煉廠的反核運動以及車諾比(Tschernobyl)核電廠 事故影響、1986/1987 年反對人口普查運動(Volkszählungsboykott- Bewegung), 對於綠黨的選舉動員有相當大的幫助
      2. 行動者與組織結構
        1. 綠黨所強調的基層民主概念,是源自於公民創議與新社會運動時期的組 織方式與概念,在綠黨剛成立時,這些參與建黨的團體為了避免綠黨成為一 般傳統的政黨,特別強調基層民主的重要性,除了保持各邦以及各地方黨部 的自主性外,也不希望聯邦黨部權力過大,如此不僅可以避免彼此的衝突, 也可以包容各種不同意識形態的團體

          但是綠黨在 1983 年進入國會之後,這種強調基層民主的組織結構面臨 許多的挑戰,包括決策效率不佳、派系鬥爭、與議會外團體關係的重新定位、 缺乏對制度的重視、缺乏持續動員以及對於基層究竟是什麼的看法等問題 (Raschke 1991, 1993),這些都是一個從運動型政黨成為一般政黨所面臨的問 題,對於綠黨來說這些問題相當嚴重,因為綠黨在成立時特別強調要建立一 個有別於建制化政黨的組織結構、參與形式以及政策主張,但是在進入議會 後,這種結構鬆散的基層民主逐漸無法因應新的挑戰

          綠黨在國會大選失利後,黨內重要人物開始著手補救措施,在 1991 年的聯邦黨大會決議將綠黨定位為「生態改革政黨」(Ökologischer Reformpartei),並進行組織結構的改革,此一改革雖然引起基要派的不滿,以 Jutta Ditfurth 為首約 300 名黨員退出綠黨,並建立「生態左派」(Ökologische Linke)。 但是綠黨的務實派也因此成為主導的派系,綠黨也逐漸朝向務實改革方向發 展,黨員數量也逐漸增加,有助於 1994 年綠黨再度進入國會,並朝向參與 聯合政府的目標前進
    3. 跨越第四個門檻之因素
      1. 外在因素
        綠黨之所以能跨越重要性的門檻,主要有三項外在因素:政治制度、政 黨體系以及選民的期待。
      2. 行動者與組織結構
        除了外在因素之外,綠黨的派系發展與互動、組織結構的調整以及政策的調整也是影響綠黨跨越重要性門檻的內部因素。
        綠黨派系間對於是否與其 它政黨合作或參與聯合政府有相當大的分歧,1980 年初期綠黨贊成與社民黨 合作的派系有三:一是生態社會主義者主張以容忍執政模式支持社民黨執 政,以漢堡市為代表;二是務實派先是主張容忍執政,後來主張與社民黨共 組聯合政府,以黑森邦為代表;三是生態社會自由主義者主張與各政黨合 作,但是以社民黨為優先考量
  5. 結語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德國綠黨的崛起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其實有件事滿好奇的綠黨加入政黨之後,就只是變成一個生態政黨,跟原本既有的左派政黨應該差不多吧,這樣不會屬性重疊(在那些基要派出走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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