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本文想要探討的是: 選擇投票制究竟是什麼樣的選舉制度?英國目前的國會選舉制度為 何有改革的必要?為何英國政府提出的是選擇投票制而非其他的改 革方案?為何百年一遇的英國選制改革契機最終仍功虧一簣?是什 麼因素導致英國的選制改革無法成功? - 選擇投票制的介紹
- 選擇投票制的內涵
採行選擇投票制的國家則相當罕見。到目前為止(2013),以選擇投票制選舉國會議員的國家有澳洲、巴布亞紐 幾內亞、斐濟等國,以此種選舉制度選舉總統的國家則有愛爾蘭與 斯里蘭卡
選擇投票制始於澳洲的聯邦眾議員選舉,自 1918 年以來,澳洲 聯邦眾議員選舉即是在單一選區下實施選擇投票制,或稱為偏好投 票制(preferential ballot)
選擇投票制的計票邏輯,與兩輪投票制有類似之處,兩者都具 有絕對多數制的精神。兩者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選民只須去投票 所一次,而後者選民卻有可能須上投票所兩次,因此這種選舉制度 又稱為「立即的兩輪對決制」(instant runoff vote)。 - 不過,英國交付公投的選擇投票制與澳洲的選擇投票制略有不 同。英國擬採行的選擇投票制並未要求選民對選票上的「所有」候 選人皆進行偏好排序。換言之,選民可就選票上的部分候選人進行 偏好排序,也可以僅投給一位候選人,故這種選制亦被稱為「隨意 性偏好投票制」(optional preferential vote)。在此選制下,最後當 選人的得票數不一定會超過「總有效票」半數,而只是超過「未被 淘汰候選人之總票數」半數。
- 選擇投票制的相關研究
- 澳洲選擇投票制的成因
澳洲的聯邦眾議院選 舉在 1918 年採行選擇投票制之前,原本採行的是其殖民母國英國的 國會選舉制度,即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澳洲後來之所以會改採 行這種制度,主要是由於二十世紀初期澳洲的保守派(右派)陣營 發生分裂,在保守派陣營選票分散的情況下,常造成左派的勞工黨 在許多選區因相對多數坐收漁利而當選,因此在 1917 年保守派陣 營成功整合右派勢力執政時,便希望改採選擇投票制,以確保自己 有較多機會獲得席位,而勞工黨在當時自身選票與席次隨著勞工運 動興起而逐漸茁壯的趨勢下,也認為採行選擇投票制對自己並無明 顯不利,故亦同意採行此制 - 特色
- 假若有候選人的 第一偏好票在所有候選人中得票最低,即使該候選人獲得該選區所 有選民的第二偏好票,此一候選人仍會在一開始計票時就被淘汰出 局。換言之,選擇投票制對於這種類型的候選人極為不利
- 在選擇投票制下,最後選舉結果的關鍵決定者往往是極
端選民與政黨,擴大了極端選民與政黨在選舉過程中的影響力。
極端小黨雖然不會是 左右主流政黨選民的第二偏好,但極端小黨選民的第二偏好卻是主 流政黨爭取的對象,故極端小黨雖然獲得席次的機會不大,卻有機 會迫使主流政黨對其進行政策讓步 - 此種選制會促成政黨之間進行選前協調, 尋求相互合作的政黨可能比單槍匹馬的政黨在選舉中有更好的表 現,因為相互合作的政黨可以建議自己的支持者關於第二偏好票以 下的投票對象,要求支持者將第二、三…偏好票投給友黨,甚至在 對己黨最不利的選區要求支持者全力支持友黨
- 與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相較,選擇投票制固然可減少
選民因擔心浪費選票而產生「棄 保」動機
澳洲的實施經驗顯示,在歷年選舉中,通常仍有四成左右的 選民無法使其第一偏好的候選人當選,這種選舉制度仍然使小黨在第一輪即被淘汰,與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同樣產生有利於大黨的 結果,因此這種選舉制度仍傾向形成兩大政治勢力相互對抗的局面 - Horowitz認為, 在社會分歧嚴重的國家,若要緩和社會衝突,選擇投票制可以視為 更廣泛的「向心學派」(centripetal approach)之制度設計的一環, 「向心學派」的制度設計與Arend Lijphart(1977, 2004)所主張之「協 和民主學派」(consociational approach)的制度設計呈現明顯的對 比。在選舉制度方面,「協和民主學派」所強調的比例代表制試圖 使各社會分歧勢力在「選後」達成妥協,而「向心學派」所強調的 選擇投票制則試圖使各社會分歧勢力在「選前」達成妥協,這種選舉制度提供誘因使各社會分歧勢力廣吸選票,並組成跨族群聯盟
- 關於選舉制度如何調解族群對立的討論
- Arend Lijphart 所代表的協和民主學派
協和民主學派強調權力分享,故主張選舉制度採用比例代表制, 以達到選票與席次的高度比例性,並有利於多黨制與聯合內閣的形成,而不像多數決民 主強調贏者全拿,重視責任政治甚於權力分享,不利於分歧社會的族群和
協和民主學派 是將族群立場視為固定外生無法改變的變項,故採用比例代表制來「公平地」鞏固既有 勢力分布,並認為公平的代表性能帶來較高的統治正當性,以降低族群的對立 - Donald L. Horowitz(2002)所代表的向心學派
(又稱選舉誘因學派 incentive approach)
向心學派 則認為比例代表制僅能鞏固各族群的既有勢力,並不能提供制度性誘因讓政治人物往中 間立場移動,跨越族群的界限,主動關注跨族群的利益,以促進族群和諧。因此向心學 派主張採行選擇投票制,使政治人物的勝選機率從根本上受到各族群的制約,迫使政治 人物兼顧不同族群的利益,以拉近族群間的隔閡
向心學派則認為族群分歧是可以透過選擇投票制加以改善或消弭的變項,選擇投票制可 迫使政治人物為了勝選的考量而顧及不同族群的利益,將自己的政策議題調整得較為溫和 - 英國現行國會選舉制度的利弊
- 英國長期實施的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有以下的優點
- 這種選舉制度能夠避免候選人在競選時走偏鋒,因為在選區應選席 次只有一席的情況下,候選人如要獲勝就必須吸引多數而非少數特 殊選民的認同和支持,因此候選人的政策訴求會趨向溫和化
- 這種選舉制度傾向塑造兩黨制,而在一個兩黨交替執政的政治 體制下,較有利於維持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並有助於形成政治責 任清楚的單一政黨政府(single-party government)
- 造成以下不合理的現象:
- 各政黨的席次率與得票率可能相差甚大,大黨的席次率往 往遠高於得票率;小黨在選舉中所獲得的選票,則無法在國會的席 次中真實地反映出來
- 對於兩大黨而言,若其中一黨在某次選舉中選情較差,在 許多選區皆以些微票數輸給另一主要政黨,儘管該黨在全國層次上 加總起來的得票率不低,但仍可能輸掉相當多的席次,使得該黨的 國會總席次率遠低於全國總得票率,另一大黨的國會總席次率則遠 高於全國總得票率,形成在席次上對選情佳的大黨「錦上添花」、 選情差的另一大黨「落井下石」的現象
- 若兩大黨之一在多數選區險勝另一大黨而贏得許多席次, 在少數選區慘敗而損失若干席次,甚至有可能導致獲得國會多數的政黨在全國得票率輸給另一主要政黨的尷尬局面
- 對於兩大黨之外的小黨而言,儘管在各選區中仍會獲得部 分選票,但這些選票幾乎都難以轉換成席次,除非該黨候選人能在 某些選區中以第一名當選
- 在 1945 年至 1970 年間,英國
保守黨與工黨加總起來的得票率皆在九成以上,此兩大黨也幾乎占
了國會中全部的席次,此時可說是英國兩黨制的極盛時期。1974 年 2 月的選舉則是一
個重要的轉折點,在此次選舉中,兩大黨的加總得票率首度低於八
成,且自此之後幾乎沒有再回復至八成以上(僅 1979 年選舉略高於
八成)。
隨著小黨得票率逐漸提升,在 2005 年國會選舉中,自由民主黨 的得票率繼 1983 年、1987 年兩次選舉,再度突破兩成,自由民主 黨之外其他小黨的得票率也首度超過一成;相形之下,兩大黨的加 總得票率僅有 67%,首次跌破七成,最大黨工黨僅獲得 35%的得票 率,這是英國兩大黨中勝選政黨的全國得票率在二次大戰後首次低 於四成;不過,工黨仍獲得 55%的席次而得以一黨組閣。兩大黨的 席次率低於七成,意味著英國參加投票的選民中,每三位就有一位 是投票給保守黨與工黨以外的其他政黨,但這兩個政黨卻仍佔據國 會將近九成以上的席次。
換言之,英國政黨體系在選票層面已呈現 多黨競爭的局面,但在國會席次層面卻仍呈現兩黨競爭的格局 (Curtice, 2010: 634-637)。選票結構與席次結構上的落差越來越明顯,英國的選舉制度顯然已無法充分反映英國自 1970 年代以來民意 結構的變化,尤其是在 2005 年國會選舉後,工黨竟能以三成多的民 意基礎便一黨佔據國會多數並單獨組閣。 - 英國兩大黨與其他政黨在歷年國會大選的全國得
票率與席次率
- 英國 2011 年國會選制改革公投的過程
就政黨的立場而言,自由民主黨贊成採行選擇投票制,保守黨強力反對,工黨亦傾向反對, 因此自由民主黨無疑是正方陣營的背後主要力量,保守黨則是反方 陣營背後的主要支柱,而副首相克雷格與首相卡麥隆正是正反雙方 陣營的代表人物。 - 正方陣營在宣傳期間的主要訴求是:
- 在選擇投票制下,候 選人須獲得過半數選票始能當選,會促使政黨與候選人盡力尋求選 區選民更廣泛的支持,而不只是照顧政黨與候選人的「基本盤」, 議員將會更善盡自己代表選區的職責
- 選擇投票制使選民在投 票時有更多表達意見的空間,減少選民在現行制度下充滿無奈感的 策略性投票行為
- 選擇投票制能減少各政黨的安全選區造成的 「永久席位」現象,以消弭國會議員將議員職位視為「鐵飯碗」的 國會文化(“jobs for Life” culture)
- 反方陣營的主要訴求則是:
- 現有制度久經時代考驗,簡單易行,能夠保障政府的強大與穩定, 確保明確、有效、果斷的政府決策
- 選擇投票制計票方式複雜, 花費龐大
- 選制改革較之當前的經濟衰退問題不具優先性
- 選擇投票制下,「第一偏好票」得票最低之候選人的選票將依第二 偏好移轉給其他候選人,選票猶如被重複計算,這種選舉方式違反 「一人一票」的選舉基本原則
- 選擇投票制較現行制度更容易 造成聯合政府,而聯合政府施政效率不如一黨政府
- 2011 年 5 月 5 日,英國選制改革公投正式舉行,這是英國有史
以來的第二次全國性公投(第一次全國性公投為 1975 年舉行的加入
歐洲共同體公投),且是英國首次舉辦具有法定拘束力的全國性公
投。
當天選 制改革公投的投票率為 42.0%,在全部的有效票中,67.9%的民眾反 對選舉制度改採選擇投票制,32.1%的民眾贊成選舉制度改採選擇投 票制。在全國 430 個投票區中,有 420 個投票區的反對票高於贊成 票,其中有 390 個投票區的反對票多於六成。
選制改革方案遭到壓倒性否決,英國此一波選 制改革運動最終以失敗收場。 - 英國國會選制改革公投為何失敗?
- 英國各政黨對選擇投票制立場差異的分析
- 英國政黨的政策立場位置
在選擇投票制下,將工黨 列為第一偏好的選民,應該多數會將自由民主黨列為第二偏好;將 保守黨列為第一偏好的選民,也應該多數會將自由民主黨列為第二 偏好。總之,由於自由民主黨的意識形態位置位於左右兩大黨之間, 故自由民主黨應該是三個政黨中能夠獲得最多第二偏好票的政黨。 因此,只要工黨與保守黨這兩大黨在選區中未能獲得過半數的第一 偏好票,經過第二偏好票的移轉,具有最多第二偏好票實力的自由 民主黨有可能後來居上而當選。這是自由民主黨贊成選擇投票制的 基本原因。 - 由於英國採行的是不須將偏好順序全部填滿的「隨 意性選擇投票制」,基於三個政黨政策立場位置的差異,可以推論 如下:
- 由於工黨的政策立場與自由民主黨較近,與保守黨較遠,因 此將工黨列為第一偏好、將自由民主黨列為第二偏好的選民,應該 會比將工黨列為第一偏好、將保守黨列為第二偏好的選民來得更多。
- 由於自由民主黨的政策立場與工黨較近,與保守黨較遠,因 此將自由民主黨列為第一偏好、將工黨列為第二偏好的選民,應該 會比將自由民主黨列為第一偏好、將保守黨列為第二偏好的選民來 得更多。
- 由於保守黨的政策立場與自由民主黨較近,與工黨較遠,因 此將保守黨列為第一偏好、將自由民主黨列為第二偏好的選民,應 該會比將保守黨列為第一偏好、將工黨列為第二偏好的選民來得更 多。
- 選擇投票制下各黨得票的模擬分析
- 英國選制改革公投失敗的原因
- 工黨不願支持公投案
對工黨而言,採行選 擇投票制有可能獲得更多的席次,為何工黨對公投案抱持反對的態 度? - 因為政黨一旦是 現存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對於新選制的影響將存有高度的不確定 感,總會疑慮新選制可能對己方產生始料未及的負面影響,而且政 黨往往已經熟悉原本選制的遊戲規則,例如提名、競選、宣傳、合 作、選區大小與結構等,若政黨意圖改變選制,就必須承受不確定性,這些不確定性會阻卻政黨改變選制的意圖。 除非新選制的「模擬席次」非常明顯地多於原有的選制,亦即新選 制預期的報酬非常明顯地高於新選制的不確定性,政黨才會企圖改 變原有的選制。
- 在國會選後,工黨對 於原本與自己立場較親近的自由民主黨與保守黨合作組閣一事,感 覺自己遭到自由民主黨遺棄,以致工黨內部在選後瀰漫著一股反自 由民主黨的情緒,已無意與自由民主黨在選制改革議題上站在同一 陣線
- 涉及工黨對公投案抱持反對立場 的更關鍵原因,即當時選制改革的公投案是將選擇投票制、國會名 額縮減、選區重劃等三項議題包裹在一起交付公投。而工黨完全不 能接受國會名額縮減與選區重劃的內容,因為這將嚴重打亂工黨的 選民分布,對工黨的選情明顯不利。在地域上,英國保守黨的根據 地主要在英格蘭東部與南部地區,工黨最具優勢的地區則是在英格蘭中北部地區、威爾斯與蘇格蘭。根據新的選區席次與劃分方案, 威爾斯與蘇格蘭的選區數目將會大幅減少,明顯對工黨不利。事實 上,保守黨在與自由民主黨研議公投案時之所以會堅持加入國會名 額縮減與選區重劃的內容,很明顯就是為了降低工黨支持公投案的 誘因。
- 克雷格民意支持度低落
在 2010 年國會大選期間,克雷格的民意支持度甚至一度超越當時首 相(工黨黨魁)布朗與保守黨黨魁卡麥隆,克雷格受民眾歡迎的現象 甚至一度被英國媒體稱為「克雷格瘋」(Cleggmania)。然而,自從選後自由民主黨與保守黨合作組閣後,克雷格與 他所帶領的自由民主黨為了配合保守黨的政策立場,大幅調整自身 原本的政策路線,英國輿論逐漸質疑克雷格言行不一、立場前後矛 盾 - 反方陣營宣傳策略奏效
反方陣營在競選策略上,除了突顯克雷格政治誠信不足的形象 之外,另外則將宣傳焦點放在改採選擇投票制可能帶來的龐大選務 花費。反方陣營不斷強調,若選舉制度改採選擇投票制,由於投票 與計票方式複雜,購置電子投票機的選務成本預估將高達 2.5 億英 鎊
根據英國 YouGov 民調機構在 2011 年 2 月所做的民調發現,當時明確表態反對選制改革的選民約佔 30%,但若在民調中告知受訪者改採選擇投票制將多花費 2.5 億英鎊,明 確表態反對選制改革的民眾即攀升到 53%
相對於反方陣營簡單有力的草根訴求,正方陣營的主要宣傳口 號則是選擇投票制能夠「讓議員更努力工作」(Make your MP Work Harder),這樣的宣傳口號顯得平淡無味,與基層民眾充滿隔閡, 無法激起民眾對選制改革的熱情 - 部分贊成選制改革的人士對選擇投票制亦有質疑
對於許多 主張選制改革的人士(例如支持自由民主黨與其他小黨的人士)而 言,他們真正屬意的選制其實是更具比例性的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 或單記可讓渡投票制,而認為選擇投票制這項選制改革方案的力道 不足,以致對於公投案也有所遲疑 - 民眾以自己支持的政黨為決定自己投票意向的依據
就較複雜的公 投議題而言,一般民眾在決定其是否要支持公投案時,往往不會花 太多心力去了解公投案的細部內容,而會以自己喜愛、支持或認同的政黨與政治人物作為決定是否要支持公投案的線索,以降低蒐尋 複雜資訊的決定成本
根據英國《衛報》(Guardian)在投票前夕(2011 年 5 月 3-4 日)所做的民調,71%的自由民主黨支持者表明支持公投案,88% 的保守黨支持者與 69%的工黨支持者表明反對公投案,這顯示一般民眾確實主要是以自己支 持的政黨來決定自己在公投案中的立場 - 英國選制改革實現條件的評估
- 1910 年自由黨
執政期間
在當時工黨(1906創立)的意識形態位置究竟是在自由黨 左邊或右邊尚未完全明確的情況下,自由黨的基本立場固然支持選 擇投票制,但對採行此制仍有疑慮,保守黨則毫無疑義會反對此制, 以致選擇投票制的改革方案無法實現。 - 1917 年的戰時大聯合內閣
工黨的選民基礎 日益茁壯,且工黨意識形態位置位於自由黨左邊的態勢已漸趨明顯 在這種政黨生態下,自由黨作為中間政黨,若 採行選擇投票制,席次勢必會增加,故很明確地會希望採行選擇投 票制;工黨作為最左邊的政黨,而其勢力尚小於自由黨,採行選擇 投票制可能會「得不償失」,故工黨對於採行選擇投票制自然會有 所遲疑;保守黨作為最右邊的政黨,若採行選擇投票制,席次勢必 會減少,故很明確地會反對採行選擇投票制 - 1930年工黨執政期間
回顧當時,工黨與保守黨作為左右兩大黨、自由黨沒落為中間小黨 的態勢已經確立,此一政黨生態即是當前英國工黨、保守黨與自由 民主黨的意識形態位置
採行選擇投票對於工黨這個與自由黨立場較近的左 派大黨而言,應有機會「得可償失」而增加席次,故工黨對選擇投 票制尚能接受,並將其作為對外倡議以標榜自身改革形象的選制改 革方案,但基於選擇投票制規則較複雜而可能產生的不確定性,僅 是表面上支持而不願積極推動 - 澳洲於 1918 年選擇投票制的選制改革
澳洲 1917 年國會選舉前夕,右派的「聯邦自由黨」 (Commonwealth Liberal Party)成功整合右派分裂勢力,並與中間 派小黨的「國家勞工黨」(National Labor Party)合併,成立「澳洲 國民黨」(Nationalist Party of Australia,以下簡稱國民黨),與左 派主要政黨「澳洲工黨」(Australian Labor Party,以下簡稱工黨) 形成左右對峙、分庭抗禮的格局。國民黨並在同年國會選舉獲得過 半數席次而執政。
然而,國民黨執政後,該黨內部立場較鮮明的右 派勢力,不滿該黨選前在意識形態光譜上向中間移動的路線調整, 欲從黨內出走成立新政黨,於是執政的國民黨又面臨分裂危機
國民 黨身為工黨與右派小黨之間的政黨,採行選擇投票制後席次是會明 顯增加的,因此國民黨才會毫無猶豫地將選制改為選擇投票制。而 後來左派大黨工黨執政後之所以也願意維持選擇投票制,是因為工 黨在當時澳洲勞工運動日益蓬勃的歷史背景下,預期自己的選民基 礎會日益擴大,故認為選擇投票制對自己並未造成明顯不利,選擇 投票制的選制改革也因此得以實現並維持下來 - 結語
- Shugart(2001: 26-28) 指出,一個國家發生選制改革的因素有兩類
- 固有因素(inherent
factors)
亦即現行選舉制度的潛在性制度弱點與負面效應日益嚴重,使民眾對於現行選制度下的政治現況產生不滿,對現有選舉制 度的合理性產生質疑,繼而形成選制改革的社會壓力
但選制改革 的社會壓力,不一定能促使朝野政黨或政治人物會加以回應而推動 選制改革 - 英國自 1970 年代以來自由民主黨與其他小黨得票率逐漸提升,選民的選票 經由選舉制度轉換而來的席次卻無法有效反映此項趨向,比例性偏 差漸趨明顯,國會議員與執政黨的民主正當性則漸趨薄弱,單一選 區相對多數決制的制度缺失與負面效應確實日益嚴重,選制改革的 社會壓力因此逐漸形成,這是英國國會選制改革的固有因素
- 偶然因素(contingent factors)
亦即特定的重大 政治事件作為引發選制改革的觸媒,促使朝野政黨或政治人物回應 社會壓力而實現選制改革 - 英國 2010 年國會大選所形成的「懸峙國會」,則是引發國會 選制改革的偶然因素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英國國會選擇投票制改革為何不能成功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雖然覺得模型有點粗糙,不過覺得有問題的是對1918年工黨執政選擇投票制改革的詮釋,如果工黨對選制改革益興闌珊的話,幹嘛提出改革阿,總覺得還有別的因素在其中
雖然覺得模型有點粗糙,不過覺得有問題的是對1918年工黨執政選擇投票制改革的詮釋,如果工黨對選制改革益興闌珊的話,幹嘛提出改革阿,總覺得還有別的因素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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