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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 星期二

〈不只是茶壺裡的風暴?初選分歧的大選效應〉楊婉瑩

  1. 前言
    1. 問題意識
      當現任者在提名階段面對黨內挑戰,是否意 味著已經失去勝選優勢?現任者優勢下滑導致黨內初選的分裂,是否將不利於 大選?如果候選人所屬政黨在其選區具有政黨優勢,即使提名黨內競爭激烈, 是否仍對大選不利?更根本的問題在於:黨內提名階段,黨內競爭與分歧的原 因為何?黨內提名的政黨內部分歧究竟預告的是大選的機會,還是風險?又, 黨內分歧是否會影響大選結果?這些現象與問題都指向一個重要的推論:在政 黨提名階段,政黨內部的分歧與競爭,不僅只是茶壺裡的風暴,不僅對大選有 著重要的預示意涵,甚至可能外溢到大選的結果
  2. 政黨提名的黨內競爭與大選的關係
    1. 盛行初選的美國相關研究顯示,黨內競爭性初選是否有利於大選,有兩種 主要觀點:
      1. 「初選紅利」(primary bonus) 
        「初選紅利」論認為開 放競爭性的初選有利於大選獲得選民支持,使得候選人選擇過程更加開放透明 公開,也能夠更有效地區辨候選人是否受到選民的支持,對於大選具有預備性 以及預測性的作用。初選也能有效平息內部紛爭,找到一個化解內部歧異的工 具,提升黨提名的正當性
      2. 「初選懲罰」(primary penalty)
        「初選懲罰」論者認為,初選的選民以及選 舉過程都不同於大選,就選民結構來說,初選選民和大選選民不同,相對於其 他黨內菁英提名方式,參與初選選民較為短視,容易吸引極端意識形態的政黨 支持者。就提名過程而言,分歧初選除了經費的消耗之外,激烈初選會使得最 後被提名候選人元氣大傷,黨內的攻擊不利於內部團結,初選落敗者不會幫助 同黨初選勝選者進行選戰操作,更可能使得同黨票源分裂,初選落敗者的支持 者也不願投票支持
    2. 本文的主要問題是政黨提名階段「黨內分 歧」與否對大選的影響,並非「初選制度效應」。兩者的差別在於前者關切的是政黨提名過程是否存在黨內競爭,並非初選制度本身。相關討論很容易將兩 者混雜,可能原因在於「初選」一詞,在比較不同國家時的挪移誤用
      在臺灣,政黨提名採用多種策略,不同的提名策略經常 反映了黨內的競爭狀態,本文關切的也不是這些提名方式本身,而是不同的提 名方式所反映的「黨內競爭」狀態,經常夾帶了大選的重要的訊息爭點
  3. 理論與假設建構
    1. Lazarus (2005) 的修正論
      該研究試圖透過賽局推估將之理 論化,他認為現任者面對初選的黨內競爭,之所以會降低其在大選時的得票 率,不是因為現任者優勢的「直接影響」,如大選時的資源耗竭或是聲譽損害 或是不利於團結等,而是因為候選人的「選舉預期」(electoral prospect)。在初 選階段,挑戰者之所以投入初選,是因為觀察到現任者表現不佳、競爭力衰 弱,才會投入初選,使得初選黨內分裂。初選的分裂只是一個非預期的結果 (unintended consequences),真正的影響原因是候選人的「選舉預期」
    2. 本研究認為「選舉預期」乃是由候選人的「現任者優勢」以及選區結 構的「政黨優勢」所組成,兩者同時會影響到初選時的黨內分歧以及後續的大選
      1. 現任者優勢
        一般來說,現任者所擁有的「預期優勢」會對其他參選人產生嚇阻效果,減少黨內分歧;相對地,現任者若是聲望不佳,也有可能產生所 謂的「預期弱勢」(perceived vulnerability),可能會使得參選者 眾,產生黨內分歧

        現任者優勢可以分成「直接效果」與「間接效果」,前者是指傳統上的 現任者資源,不論是財務上或是選民服務上的優勢,皆直接影響選舉結果,有 利於現任者勝選連任。後者則是指現任者有嚇阻效果,有意參選的黨內人士通 常不願意挑戰具有勝選經驗的現任者,因為需要付出相對較高的機會成本,且 勝選機會不高。有實力的候選人會策略性選擇有利戰場,選擇到沒有現任者的 開放選區參選,避免不必要的耗損。結果使得現任者在黨內鮮少面對激烈的初選,或是所面對的 初選對手通常較無競爭力
        1. 假設1A:現任者預期優勢的嚇阻效果:在黨內提名階段,現任者因為選舉預期 優勢,在黨內面對挑戰者競爭較為有限;而在非現任者的開放選區, 黨內競爭相對較為激烈。
        2. 假設1B:在大選階段,若現任者在黨內提名時,並未遭遇挑戰,顯示其有較高 的選舉預期,有利於大選的勝利;反之,若現任者在黨內初選遭遇挑 戰,則意味著現任者的選舉優勢已經下滑,越不利於大選。相對地, 對於挑戰者而言,黨內競爭越激烈越有利於大選勝選。 
      2. 選區結構
        現任者所處的選區結構也有重要的影響。現任者面對黨內挑戰,往往不只 是因為其預期弱勢,也有可能經常身處於政黨優勢選區,因此吸引了眾多的挑 戰者。就選區因素而言,政黨若是在特定選區的選舉中經常勝選,將影響該黨 有意參選者對該區選舉預期的評估。在候選人評估是否投入初選時,當該選區 是所屬政黨的優勢選區時,也就是類似政黨地盤或是票倉的概念,不論政黨所 提出的候選人為誰(所謂的西瓜說),該選區選民仍較為偏好或支持特定政 黨,只要一旦獲得黨的提名背書的候選人都有較高的機會當選,因此黨內參選 的情況相對較為踴躍也會提高黨內競爭。簡言之,政黨優勢選區可能有刺激黨 內競爭的「磁吸效應」。而此種初選階段因為政黨的選區優勢所產生的黨內競 爭,對於大選可能有著正面的效益
        1. 假設2A:政黨選區優勢的磁吸效應:黨內提名階段,在政黨優勢選區,潛在候 選人評估該選區有選舉預期優勢,可能使得政黨提名時吸引較多黨內 競爭。而在政黨的非優勢選區,則因為選舉預期劣勢,而使得黨內競 爭有限。
        2. 假設2B:在大選階段,優勢選區對於候選人在大選中具有正向的選舉預期效 果,因此現任者即使在政黨提名階段遇到黨內競爭的分歧,但若身處 於政黨優勢選區,在大選仍然相對有利。
    3. 現任者優勢與選區政黨優勢類別
  4. 資料分析
    1. 兩大黨的政黨提名的關鍵考量:黨內分歧
      1. DDP的提名
        民進黨提名方式,主要是將選區分為「艱 困選區」與「非艱困選區」,自第八屆立委選舉開始,「艱困選區」定義為前一次立委選舉得票率低於42.5%,既不開放登 記也無黨內初選,由黨中央(選舉對策委員會規劃,中執會通過)直接徵召提 名參選。若不提名則可能考慮與其他友黨合作、禮讓,保持和其他在野黨、理 念相同者合作的空間。高於42.5%的選區則為開放登記的「非艱困選區」,若無人登記或因為其他原因則採徵召;如果是同額競選 則直接提名,比較特別的是選區內若有補選立委便仍然以民調為主。兩人以上 的競爭選區則以「協調」為優先,協調不成則採取全「民意調查」
      2. KMT的提名
        1. 其將選區區分為「無人登 記」與「有人登記」選區,「無人登記選區」多數為艱困選區,同樣黨中央採 取徵召為主,或是與友黨協調或禮讓其他無黨籍候選人。「有人登記選區」則 分為同額競選和兩人以上競選選區。同額競選選區若有現任者則被列為選情單 純選區,通過黨內程序/幹部評鑑後直接提名;若為 非現任者,則須通過30%的民調門檻才提名,若未通過則採取徵召
        2. 有兩人以上競選的選區,原則上協調或辦理初選。若 選區內有現任者,則以現任者優先提名為前提進行協調,協調不成再由黨中 央辦理初選,依照初選結果提名。初選原則上採取「民調占7成,黨員投票占3 成」,如果選區登記參選者都同意或多數同意,則可以採取全民調的方式,實 際上,各選區都在協調後採取全民調方式。
    2. 影響黨內分歧的因素
    3. 提名的黨內競爭對於大選的影響
      整體來說,對於國民黨現任者而言,選區的政黨優勢以及屆次所反映的政 黨整體聲勢,是大選獲票的重要解釋;對於民進黨而言,現任者優勢則具有關 鍵影響,當現任者面對黨內分歧,則隱含著其聲勢下滑受到黨內挑戰,恐不利 於大選,且若現任者上次得票率越高,越有利於大選的表現。
  5. 結論
    1. 本研究修正並 提出兩個重要的理論貢獻:
      1. 相對於過去研究多為停留在單向的因果推 論,本研究採取Lazarus (2005) 的觀點,強調黨內初選與大選的的雙向影響。 在黨內提名階段的「黨內分歧」,經常受到對大選的「選舉預期」影響,而此 「選舉預期」也會影響大選結果
      2. 本研究進一步指出,大選的「選舉預期」是由不同評估所構成,包括了候選人為現任者因素以及選區結構因素,過去修正論者如Lazarus等雖然強調現任者候選人因素,但較少關注於選區結構 因素,本研究同時考量兩者對於初選黨內分歧的影響,並與黨內分歧共同影響 了大選的黨際競爭。
        1. 在候選人因素部分
          當選區內現任者有「選舉預期」優勢 時,可能在黨內提名時產生「嚇阻效果」,減少黨內競爭分歧;反之,若現任 者聲勢下滑出現「選舉預期」劣勢,可能會面對黨內分歧。而在大選階段,無 黨內分歧的現任者相對於面對黨內分歧的現任者在大選中相對有利
        2. 在選區結構因素部分
          當政黨於特定選區具「政黨優勢」時,黨內初選將產生「磁吸效 果」,加劇黨內分歧競爭。此黨內分歧乃是因為對政黨預期選舉優勢而來,因 此經過激烈黨內競爭被提名的候選人將有較高的機會贏得大選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黨內初選的狀況,如何影響之後的大選,該篇以立委選舉為主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認為政黨優勢應該要再細分,如特定派系的內部角力等,如該黨中A、B派系,但A派系不會去B派系的地盤參選,等等之類的系分。
另外,也可以再針對DPP跟KMT在初選對大選影響的不同方面上,提出更進一步的理論


2021年6月18日 星期五

〈初體驗與粗體驗: 台灣民眾對立委新選制的認知、參與及評價〉游清鑫

  1. 前言
    本文目的即在於瞭解台灣民眾對新選制的認知程度,以及這樣的認知程度與其政治參與 之關係,進而理解民眾對新選制之評價
  2. 新舊選制的差異
    1. 舊制
      1. 總席次
        225 席(168 席區域+ 49 席政黨名單+ 8 席原住民):席次數多小黨有機會取得席 次。
      2. 選區應選名額
        一名至多名:當選者得票不一定要過半, 因此投票給第三勢力(小黨或獨立人士) 有當選機會。
      3. 選票結構
        一張選票使用於區域選舉與政黨名單的選 舉:民眾無法進行分裂投票。
      4. 計票規則
        採取相對多數的區域得票決定政黨比例得 票與席次:區域實力強的政黨更具優勢, 且民眾無法對區域候選人選舉與政黨選舉 分別考量。
      5. 政黨名單席次分配門檻
        5%:民眾只能透過區域選舉結果決定政 黨能否取得分配席次
    2. 新制
      1. 總席次
        113 席(73 席區域+ 34 席政黨名單+ 6 席原住民):席次減少小黨取得席次的難 度增加。
      2. 選區應選名額
        一名:只能有一名候選人當選,因此投票 給第三勢力可能浪費選票。
      3. 選票結構
        兩張選票分別使用於區域選舉與政黨名 單:民眾有分裂投票的機會結構。
      4. 計票規則
        採取相對多數的區域選舉,與採取比例制 的政黨名單選舉分別計算選票與席次:民眾有機會分別考量候選人與政黨。
      5. 政黨名單席次分配門檻
        5%:民眾在政黨比例選舉中單獨決定政 黨能否取得分配席次
  3. 政治知識與選制知識
    1. 政治知識的研究
      1. Delli-Carpini 與 Keeter
        政治知識 定義為民眾對於政治事實資訊長期存在的記憶程度 (the range of factual information about politics that is stored in long-term memory),此一定義強調民眾政治知識的獲取需要時間的 累積,與政治社會化的觀點有相近之處,同時指出民眾政治知識是對於各種政治事務瞭解 的多寡程度,不同特性的民眾會有不同程度的政治知識
        1. 民眾政治知識的三個面向:
          1. 對於政治遊戲規則 (rules of the game) 的瞭解,如對憲法架構、選舉制度,以及相關法令程序的瞭解
          2. 對於國內外 主要政治內容 (substance of politics) 的認識,如對重要國內外大事、社會經濟議題,以及 重要政策的認識
          3. 對人物與政黨 (people and parties) 的認識,包含對於主要政府或是政 黨領袖的立場、能力表現的認識,候選人或是政府官員的承諾、表現,以及特性的認識
    2. 選制知識的探索
      針對影響民眾選制知識的因素上,在 Banducci、Karp 與 Vowles(1998, 103-104) 的研究中發現,選民的教育程度與政治興趣對其瞭解選制成份有明顯的正向關 係,亦即當選民的教育程度越高,或是政治興趣越高時,對選制的瞭解也越高。
  4. 民眾對新選制的認知
    1. 選民對新選制認識的變化
    2. 民眾對於新選制瞭解的迴歸分析

    3. 對新選制瞭解程度和投票與否的二元勝算對數模型
  5. 新選制的評價
    1. 民眾對新選制的評估
    2. 民眾對新選制的評估二元勝算對數模型
  6. 討論與結語
    本次選舉過程當中,除了有立委選舉之外,還有一併舉行的公民投票,以及隨之而來更為 重要的總統選舉,因此,多數的政府資訊與政黨的宣傳,受到立委選舉如何與公投一併舉 行、民眾領票的動線設計,以及如何與總統選舉一併考量的選戰策略等問題所影響,至於 原本應該花更多時間宣傳的新選制之特性反而在立委選舉過程中隱晦不明。對於 2008 年 的立委選舉來講,民眾需要更多的時間與資訊來理解這一新的制度,可惜的是,此一需求 並沒有在整個選舉過程中被滿足。
    本文的分析發現民眾對於新選制與台灣民主發展之間保 持相當正向的評價,但相對的,也有相當比例的民眾是抱持著保留或者是反對的立場,這 一問題可能來自民眾認為選舉買票與社會對立並沒有顯著的緩和跡象,也可能間接反映出 新選制的組成要素過於有利於兩大政黨,進而使其他社會多元聲音與需求被壓制。因此, 對台灣未來民主政治的發展來講,雖然相對多數的民眾認為新選制有利台灣的民主發展, 但這樣的相對多數並不穩定,對於新制度的支持仍舊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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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調介紹台灣民眾對立委08年選制變遷的評價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民調的評價倒底能產生什麼影響,有點好奇

2021年6月17日 星期四

〈廢票為何發生?兼論臺灣選舉無效票之空間效應,1992-2008〉鄧志松、吳親恩、柯一榮

  1. 前言
    本論文運用中選會公布的選舉資料,從 1992 至 2008 年,總統、立委、國代、省長、 省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等,共計 37 個選舉。以 GIS(地理資訊系統)與空間分 析方法,將選舉資料匯整至鄉鎮,接著比較不同地區間的差異,探討變數的空間分布模 式,最後進行空間迴歸分析。因為探討多個選舉資料,以追蹤分析 (panel data analysis) 的 方法進行。
  2. 無效票的產生與相關研究
    1. 既有研究
      1. 駱明慶(2006)以第 10 屆(2000 年)與第 11 屆總統選舉各鄉鎮之選舉 資料,以及 2000 年戶口普查之人口資料,檢驗選後盛行之「廢票運動」、「作票」與「無 效票範圍擴大」三個假說。
        1. 「廢票運動」係指由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等民間團體所組成的「百萬廢票行動 聯盟」發起,號召選民在 2004 年第 11 屆總統選舉投下無效票,以表達對於藍、綠陣營皆 是「爛蘋果」之不滿。
        2. 「作票說」,則是該次選舉後,國民黨中常會邀請學者馬自恆 就其所提出之「饅頭曲線」作專題報告。「饅頭曲線」為總統選舉,藍、綠得票數差距與 無效票率之相關圖,發現無效票率越高之地區,連宋之得票率就越低,而陳呂得票率卻偏 高,認為這是作票之證據
        3. 「無效票認定範圍擴大」。由於 在該次選舉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於無效票之認定標準作了修正,相較之下, 比起之前之認定嚴格許多,因此始導致無效票大增。
    2. 制度與社經因素
      1. 法規與選制改變因素。無效票認定標準的差異最為重要,2004 年第 11 屆總統 選舉,無效票率異常增加,原因是該次選舉無效票認定標準嚴格,為歷年之最
      2. 無效票率的高低也與選舉的受重視程度有關,這也可以有幾個部分。選舉的層 級越高(例如中央層級的總統、立委選舉),在選民心目中的重要性也較高,選民會重視 自己的一票,謹慎地行使投票權,因此無效票率推測會比較低
      3. 選票的複雜度有關。這包括選票張數 與候選人人數,某次選舉領票數越多(合併舉行之投票越多),或者某個選區候選人數越 多(選票越長)越容易造成選民之混淆。
      4. 投有效票也可以視為一個「學習」的行為,投越多 次,廢票率就降低
      5. 經社變數也可能有會影響人們「犯錯」的機會,主 要的因素包括教育程度、老年人口比例、人口密度與原住民人口比。
        教育程度高者,對新 資訊接受較多,投票犯錯的可能性較低;老年人行 動較為不便,容易在投票中出錯;另外人口密度高,代表都市化程度高,訊息傳播較多, 選民投票犯錯的可能性較低;最後原住民可能對於政治較為冷漠,或因為資訊相對封閉, 對投票程序較不熟悉,所以投廢票的機率可能較高。所以一個地區,教育程度普遍較低、 老年人口比例較高、人口密度較低或原住民人口比較高,則廢票率都可能相應增高
  3. 研究設計
    1. 分析架構與假設
      1. 影響無效票率的來源有 三
        1. 第一為「制度與結構性因素」,其下又可以分為:A、「法規與選制改變」(有效票認 定的寬嚴、是否新選制);B、「選舉受重視程度」(投票率、選舉層級、是否職權降低、 及藍綠勝差);C、「選舉複雜度」(合併投票數與候選人數);D、「民主經驗」(選舉年 度)。 
        2. 第二個來源是「經社背景」變數。不同的人是否犯錯(投無效票)的機會不一樣,因 此納入教育年數、老年人口比與人口密度(代表都市化程度的高低)、原住民人口比等社 經背景變項。 
        3. 最後一個類型的變數是「空間變數」,用來探討鄰近效應或者空間異質是否存在,以 及迴歸模型誤差的空間校正之用。
      2. 研究假設
        1. 「選舉制度與結構性因素」方面:有效票認定越嚴、新選制實行、選舉越複雜(合併 投票數越多、候選人越多)、投票率低、選舉層級越低(即地方選舉)、職權降低、選舉較 不激烈(藍綠絕對勝差越大)、選舉年度越遠,則無效票率越高。
        2. 「經社背景變數」方面:教育水準越低(教育年數低)、都化市程度越低(人口密度 低)、老年人口比、原住民人口比越高的地區,則無效票率越高。
    2. 研究方法
      本文使用追蹤資料,共有 37 個選舉,7,518 個觀察值。主要的分析方法是將資料合併 (pooled) 進行迴歸分析,以探討自變數與依變數間的關係。首先必須說明的是,本研究以 「鄉鎮」作為分析單位,基本上討論鄉鎮間的關係,符合某種區位特性的「鄉鎮」,其廢票 率的表現會有某種傾向,而非說具有該屬性的「個人」投廢票的可能性較高或低
      1. 空間隨機
        「空間隨機」是空 間分析最基本的概念,它指變數值不受鄰近地區變數值的影響,亦即彼此獨立,與此相反 的是「空間自相關」(spatial autocorrelation),或稱「空間相依」(spatial dependence),表示 鄰近地區的變數值,彼此會相互影響。Moran’s I 檢定的原理是,進行「各地區變數值」 與「各地區的鄰近地區變數值」兩個變數的相關性討論,如果是「空間隨機」則相互獨 立,相關係數應為零,「空間相依」則反之
    3. 資料與變數
      1. 選舉資料
        來自中央選舉委員會之選舉資料庫,共蒐錄 37 個選舉之資料。包括:
        1. 總統選舉 4 個:第 9 至第 12 屆總統選舉,舉行年度分別為 1996、2000、2004 及 2008 年。
        2. 立法委員選舉 7 個:第 2 至 7 屆立委選舉,舉行年度分別為 1992、1995、 1998、2001、2004 及 2008 年。其中,在第 7 屆立法委員選舉部分,因為選制 改為單一選舉兩票制之關係,而區分為區域與政黨兩者。
        3.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2 個:第 3 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及第 4 屆任務型國代選 舉,舉行年度分別為 1996 及 2005 年。
        4. 省長及省議員選舉 2 個:第 1 屆省長及省議員選舉,舉行年度為 1994 年。
        5. 直轄市長及市議員選舉 16 個:第 1 至第 4 屆北、高市長選舉、第 7 至第 10 屆 台北市議員選舉,及第 4 至第 7 屆高雄市議員選舉,舉行年度分別為 1994、 1998、2002 及 2006 年。
        6. 縣市長選舉 3 個:第 13 至 15 屆縣市長選舉,舉行年度分別為 1997、2001 及 2005 年。
        7. 縣市議員選舉 3 個:包括第 14 至 16 屆縣市議員選舉,舉行年度分別為 1998、 2002、2005 年。
      2. 變數
        1. 制度與結構變項
          1. 法規與選制改變
            1. 有效票認定
              2004 年總 統選舉最嚴,給定為 3;第 2 至 5 屆立委選舉次之,給定 2,其餘選舉則給定 1。 無效票認定嚴格,對於那些已有特殊投票習慣的選民來說,投無效票之機率就會增 加
            2. 新選制
              在本文研究之時間範圍內,有兩次選制之變革,一為 2005 年任務型國代 選舉,自原來之 SNTV 改為政黨比例代表制;另一為第 7 屆立委選舉,自 SNTV 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本文將以上二者給定其值 1,而其餘則給定 0。新選制之 實施,使得選民在不熟悉新制度之情形下,投廢票之機率升高。
          2. 選舉的複雜度
            1. 合併投票數
            2. 候選人數
          3. 選舉受重視程度
            1. 投票率
            2. 選舉層級
            3. 職權降低
            4. 藍綠絕對勝差
          4. 民主實行經驗
            1. 選舉年度:即該選舉舉行之年度,以民國紀元
        2. 社經解釋變數
          1. 教育年數
          2. 老年人口比
          3. 人口密度
          4. 原住民人口比例
  4. 實證分析
    1. 無效票率並非空間隨機
      無效票率高的地區,多集中在中部和東南部地區,而 北、高、宜蘭等地則偏低,都會區也有偏低的趨勢。另外也可發現平均無效票率並非空間 隨機,Moran’s I 高達 0.3078,達顯著水準。Moran’s I 值為正,代表平均無效票率有正向 空間自相關,亦即鄰近地區之無效票率高,自己的無效票率亦會高,反之亦然
    2. 無效票率之迴歸分析
      1. Pooled OLS 模型
        變數的表現基本 上與研究的假設符合,即有效票認定越嚴格、新選制、選舉層級越低、職權降低、藍綠勝 差越大、投票的張數越多、候選人數越多(選票越長)、選舉年度越早、教育年數越低、 老年人口比越高、人口密度越低、原住民人口比越高的地區,無效票率也越高
        值得注意的是原住民人口比越高,廢票率亦越高,這是在控制所有制度、法規、經社 背景變數之後的結果。原因可能是因為,這些地區普遍對政治冷漠,甚至反感,所以廢票率特別高,不 過也可能是因為,原住民部落資訊較封閉,對於投票程序資訊較陌生,造成廢票率較高。 
      2. Pooled SLM 模型的結果,大致與 Pooled OLS 模型相同,只是控制空間變數 WY 後,「人口密度」與「藍綠絕對勝差」變成不顯著,表示這兩個變數與空間變數相重 疊,且 WY 係數高達 0.63,代表鄰近地區間有正向的關係存在,且影響力相當強
        最直接的解釋 是「鄰近效應」,亦即鄰近地區的無效票率彼此正向影響。不過這有點難以理解,因為我 們很難說無效票會相互「傳染」、「模仿」、「學習」或「外溢」,這在理論上難以解釋,過 去從來沒有人這樣子探討;但也不排除此種可能性,迴歸結果就是「鄰近效應」的明證; 另一種可能則是「空間異質」,我們也不能排除此種可能。空間異質的成因是某些不清楚 的遺漏變數。也就是說,我們控制的變數並不完全,因為有遺漏變數存在,造成誤差有正 向的空間自相關,使得 SLM 模型的空間變數顯著
      3. Pooled SEM 模型的結果,與 Pooled OLS 模型差異不大。
        空間變數 Wε 係數 亦相當高,達 0.66。這呼應我們的前一個猜測,是有遺漏變數存在,該變數存在某種空 間特性,因此 SEM 模型顯著。
    3. 空間自相關與空間異質問題
      待解的問題是,為什麼廢票率有空間自相關?其他條件都一樣的情況下,廢 票率高的地方仍會聚在一起
  5. 結論與發現 
    本文雖然探討制度、法規、經社背景等變數,但是未處理組織動員可能的影 響,例如地方派系介入選舉,是否有可能動員選民投廢票?選監票人員,廢票認定的地方 性差異,也不在討論之列。此外,有意的廢票與無意的廢票,我們也無法區隔,只能放在 一起討論,例如廢票運動的確切影響。這些都是研究的限制;不過,從迴歸結果看來,制 度與社經變項的影響是很明確的,與我們的預期也大致吻合

    廢票率高低顯然存在「空間異質」現象。有些地區的廢票 率特別高,例如:蘭嶼、海端、玉里、瑞芳、台北市信義區、淡水鎮等地區,即使控制了 所有自變數(含原住民人口比)之後,仍然嚴重低估,顯示有未被發現的隱藏因素存在, 而這個隱藏因素可能不是單一的,因為這幾個歧異的地區,彼此之間也很異質,有的是高度都市化地區,有的是偏遠山區,其真正原因,可能要從當地特殊的歷史經驗去理解。總 之,本文發現,廢票率的高低還是可以被解釋的,選舉研究,除了政黨競爭、投票傾向 外,廢票率也是個有趣且值得研究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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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空間分析討論廢票來源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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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空間異質的那部分,好像一直沒人去討論,感覺挺有趣的

〈臺灣與南韓「政黨選舉競爭穩定性」的比較分析: 「選舉浮動性」的測量〉楊以彬

  1. 前言
    1. 「政黨體系制度 化」(Party System Institutionalization, PSI)
      Mainwaring and Torcal(2006: 207)對政黨體系制度化核心概念的界定:「當政 治行為者的發展期望及政治行為,能夠在可預見的未來,奠基在政黨競爭與 行為規則;或在基本原則輪廓中,持續呈現穩定性,即是政黨體系制度化。」 此一概念界定,明白揭櫫政黨選舉競爭穩定性不僅攸關「政黨競爭模式」(the Pattern of Party Competition),也是檢視政黨體系制度化程度的首要觀察面向
    2. 本文茲引用 Pedersen 設計的選舉浮動性為測量工具與計算公式, 俾以從實然面比較分析民主轉型後臺灣與南韓政黨選舉競爭穩定性的高低程度及優劣表現,並探討其中的影響因素,進而評估對兩國政黨體系制度化 的影響。研究範圍及測量標的將設定在 1988 年至 2012 年民主轉型後臺灣與 南韓歷屆國會選舉。
  2. 概念來源與分析面向:「政黨體系制度化」
    1. 有系統建構政黨體系制度化概念及分析面向,當屬 Mainwaring、Scully、 Torcal 及 Jones 等先後期標竿學者。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the Third Wave of Democratization)導致大量新興民主國家崛起後,他們相繼觀察拉丁美洲、 南歐或中東歐等眾多新興民主或半民主國家的政黨體系實踐經驗,參照西方 民主國家的政黨體系,發掘三點現象:
      1. 在選舉競爭型態上,新興民主國家 政黨體系普遍存在高度選舉浮動性,以致缺乏穩定性和規律性。
      2. 新興民主 國家的主要政黨,還是普遍缺乏與公民、投票者、社會團體在政策議題或意 識型態的緊密連結,導致公民社會對政黨在民主社會的不可或缺角色或正當 性大打折扣。
      3. 新興民主國家政黨本身的組織結構、權力運作到提名機制等, 多數還存在濃厚個人主義與恩庇主義色彩,致使政黨在個人至上或菁英主導 的領導模式制約下,逐漸淪為個人化、派系化、邊際化或工具化的樣貌
    2. Mainwaring(1999: 26-39)特別建構一套完整的政黨體系制度化四個分析面向,分別臚列說明 之:
      1. 「政黨競爭模式」(the Pattern of Party Competition):
        制度化政黨體系, 各政黨之間的競爭必須在民主規則中進行,且在各種制度競爭機制,呈 現需有足夠的穩定性與長期的規律性,特別表現於選舉競爭浮動性高低 程度的變化及消長
      2. 「政黨與社會連結關係」(Party-society Links):
        制度化政黨體系的各政 黨需與社會脈動融合,且與公民力量聯結,隨時探知民意走向,以反映 社會的意識型態差距及了解民意需求
      3. 「政黨扮演的主要政治角色」(Views of Parties by Major Political Actors):
         政治行為者、公民社群或社會大眾等,藉由政治態度的表現,賦予及認同政黨在民主政治的正當性與選舉過程合法性,並視政黨為民主政治不 可或缺或難以取代的重要政治機構或社會團體。
      4. 「政黨組織化」(Party Organization):
        個別政黨黨內的組織結構運作模 式、資源分配及權力運作,不能長期由單一領導者、少數菁英、特定派 系或利益集團所單一支配或片面壟斷。
    3. 政黨選舉競爭穩定性
      競 爭性政黨體系內各政黨的競爭,必須在一套民主選舉規則中進行,並且在不同的關鍵性選舉競爭維持長期穩定性和規律性。換言之,黨際選舉競爭的表 現愈趨穩定性與規律性的政黨體系,其制度化程度愈高。相對地,倘若政黨 數目的多寡變化快速且明顯,政黨在選舉中競爭實力的消長波動極大,則代 表政黨體系的制度化程度越愈低
  3. 比較背景:臺灣與南韓的政治制度
    在眾多的政 治制度,選舉制度及憲政體制可謂是形塑和影響政黨體系最重要的兩項制度 性因素。肇因選舉制度、政黨體系和憲政體制的制度配套設計,所形塑的三 角互動關係及權力配置架構,牽動著一國政治結構、政府組成型態、權力運 作模式、政策產出與憲政體制的走向
    1. 臺灣與南韓憲政體制-半總統制、總統-議會制
      本文係採用 Duverger (1980)針對半總統制的三個憲政規則判準, 界定南韓的憲政體制為半總統制:1.總統需經由公民普選產生;2.總統掌握 一些相當的實質權力;3.與總統並立的的實權總理及其內閣,倘國會未表示 反對,他們可以持續在位。
      倘若再依 Shugart 與 Carey 對於半總統制的次類 型分類,分別參照臺灣與南韓的憲政體制的相關憲法規定與政府實際運作經驗綜合判斷,兩國應同屬「總統-議會制」(President-Parliamentarism),而 不是「總理-總統制」(Premier-Presidentialism)次類型
    2. 臺灣與南韓的總統和國會選舉制度
      1. 南韓依照選舉屆數轉換時序,大致 區分為五種選制:
        1.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1948~1962)
        2. 「單一選區 相對多數制+比例代表制」(1963~1971)
        3. 「二席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 制+總統指派」(1973~1978)
        4. 「二席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比例代 表制」(1981~1985)
        5.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比例代表制」(1988~2008)。
      2. 本文認為,相對於臺灣選舉制度在威權時期「制度約束」的長期穩定狀 態與民主轉型動力牽引的「集中式」修憲產生一次性制度變革。南韓則在第 一至第五共和時期經歷「分散式」憲法變遷過程進行多次制度交替,體現一 種「制度易變」極端斷裂化的非穩定格局
  4. 測量工具:「選舉浮動性」
    1. 優點: 
      1. 可藉兩次相同類別的換屆選舉,探知各政黨在前後選舉中席次率與得票 率的變動狀況與消長情形
      2. 可了解投票者在前後選舉中選票轉移的程度,進而換算任一政黨在換屆 選舉中的選票得失比率。最終了解選民的投票傾向與選票轉移態樣,間 接反映政黨與社會的聯結關係
      3. 能夠反應投票者在換屆選舉中「政黨偏好」(Party Preferences)的穩定狀 態及菁英主導政黨體系的變遷模式,例如新生政黨的創立、既有政黨的 消亡、「政黨輪替」(Party Switching)、「政黨合併」(Party Mergers)或「政 黨分裂」(Party Splits)等
      4. 藉由選舉浮動性的比較,導引出新興民主國家的政黨體系的不穩定水準 普遍高於西方傳統民主國家,這樣的量化實證分析的結果幾乎已成為學 理的普遍共識
    2. Luna and Altman (2011: 4-5)指陳,選舉浮動性有兩大缺陷與盲點:
      1. 統計方法產生「內部效度」 (Internal Validity)的誤差問題,只能簡單呈現一個政黨在任兩次選舉的得票 或席次總體變動之數字差異,但無法深入以「跨層分析」(Cross-layer Analysis) 測出選民在政黨間的投票傾向或選票轉移變動狀況
      2. 無法觀察不同政黨在 任兩次選舉中各「選區」的得票率水平或垂直消長情形
    3. 政黨得票浮動性(Vv):競爭性政黨體系內各政黨在國會換屆選舉結果 間得票得失的平均總合(0-100)。
      Vv=∑Vi/2,Vi 為各政黨 前後兩次選舉得票率變化的淨值
    4. 政黨席次浮動性(Vs):競爭性政黨體系內各政黨在國會換屆選舉結果 間席次得失的平均總合(0-100) 
      Vs=∑Si/2,Si 為各政黨前後兩次選舉席次率變化的淨 值
    5. 選舉浮動性
      政黨席次浮動性與政黨得票浮 動性在選舉的個別浮動性累積加總後,會分別得出一組總體平均數據,配合 設定的選舉基期,藉以簡明顯現政黨選舉競爭的穩定性或規律性,倘總體平 均浮動性低,就標示主要競爭政黨在這一次與下一次的相同選舉競爭,得票 率與席次率均相同穩定且一致,代表政黨體系是處於穩定與規律的狀態
  5. 比較分析
    1. 比較資料與條件
      特別在 進行跨國比較時,強烈主張採用「長時間」(Over Time)的縱深概念,做為觀 察選舉競爭走向的範圍尺度,並搭配「總體浮動性」(Aggregate Volatility) 整體數值為主。主因可能較易對比出整體的選舉競爭走向與穩定趨勢,另一 方面,只以選舉浮動性的短期結果,就對比較對象的政黨體系穩定性驟下定 論,會產生解釋力與說服力不足的問題。
      臺灣方面,本文擬以 1992 年首次國會全面改選的第二屆立 法委員選舉為起始點,觀察時間以 1992 年到 2012 年為研究範圍,測量的選 舉類型,以立法委員選舉為主。南韓則以 1988 年第 13 屆國會選舉為起始點, 觀察基期為 1988 年到 2012 年,選舉類型也是以國會選舉為主
    2. 選舉浮動性的測量結果與比較分析
      1. 當前學界檢測比例性偏差較常使用的測量指標或操作工具,大致有兩種 方法
        1. 以「政黨得票率」為函數計算的「有效政黨數」與以「政黨席次率」 為函數有效換算的「有效國會政黨數」兩項數值之間的差距(ENEP-ENPP)
        2. 採用「最小平方指數」(Least Square Index, LSI)的計算公式,此項計算方法 是 1991 年由 Gallagher 率先創設,因具有計算方便性,之後被學術界廣泛 使用
      2. 臺灣與南韓國會選舉平均浮動性的比較結果(0-100) 
        1. 台灣
          1. 政黨得票浮動性 19.2
            可發現選民的投票傾向集中於主要特定政黨的持續性或可預測性較高,政黨 認同也較為忠誠,選票難以在換屆選舉中大幅度的流動或轉換,這樣的結果, 使得特定政黨在換屆選舉中能夠維持長期的競爭持續性,而次要政黨或新生 政黨就難以在長期的選票競爭取代主要的特定政黨。
          2. 政黨席次浮動性 18.6
            臺 灣的主要競爭政黨,不僅政黨平均壽命較南韓高出許多,即使競爭實力已經 大幅衰退或急遽萎縮,也未曾發生過任何政黨合併、更名或解散的案例
          3. 平均浮動性 18.9
        2. 南韓
          1. 政黨得票浮動性 24.8
          2. 政黨席次浮動性 28.7
            南韓政黨平均壽命偏短; 以及政黨更名和合併快速頻繁有關,這些因素導致再換屆選舉過程,上屆還 有席次的政黨,在下屆選舉中就因消亡或合併等而在國會席次退場
          3. 平均浮動性 26.8

  6. 結論
    1. 結合眾多學者(Gunther and Diamond, 2003; Katz and Crotty, 2006; Biezen, 2004)之論點表明,個人主義或未組織化的政黨,將難以與社會建立強有力的 連結,最終會衝擊政黨選舉競爭的穩定性與規律性,這對新興民主國家在鞏 固民主階段,亟需依賴成熟及穩定的政黨體系做為支撐槓桿而言,是重大的 致命傷。
    2. 根據 Mainwaring and Zoco (2007: 157-158)的論點,高度的選舉浮動 性,投射在政治行為,會激化政治菁英在權力至上及利益優先的雙重考量下, 變得猶如政客一般,在政黨選舉競爭實力的興衰與選民偏好做出自私動機的 行為策略算計,如此政黨在民主政治中的功能有可能被邊緣化或工具化,進 而使得政黨離合聚散頻繁,是有損民主的正常運作 
    3. 南韓政黨個人化或黨老闆中心主義的特色,造成政治強人的意 志凌駕於政黨組織之上,黨內菁英為保障既得利益,基於自私動機與利己原 則,只有透過「魅力-依附」方式,與黨領袖結合為利益共同體,不斷透過 政黨更名、合併等手段,來鞏固延續個人的權力不致中斷,但付出的代價是, 一旦黨領袖失勢,政黨旋即走向分裂、消亡或被它黨合併一途,其結果自然 造成政黨離合集散頻繁、政黨壽命普遍不長與短暫政黨競爭持續性的骨牌效 應和慣性輪迴,尤其每逢新政治勢力的崛起,或是重要選舉時,幾乎都會發 生政黨全面洗牌的現象,這樣的結果,直 接折射南韓政黨較難以與公民社會產生緊密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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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台灣與南韓選舉浮動性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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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於選舉浮動性就只有這一篇耶,為啥沒人研究啊?

2021年6月16日 星期三

〈選舉制度為何變遷?理論與檢證〉林繼文

  1. 選舉制度和政黨體系的因果關係
    1. 杜弗傑假說
      單一選區 相對多數決選制(single-member simple plurality system,或稱 first past the post)能促 成兩黨制,而單一選區兩輪投票制(two-ballet system,又稱 two-round system)和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party-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有利多黨制。泝杜弗傑認為,這 種因果關係來自機械效應(mechanical effect)和心理效應(psychological effect):前 者是指不同選制的當選門檻有差異,後者是說選民會隨著當選門檻的高低而決定是否 犧牲某些候選人或政黨
      杜弗傑假說,有這樣的潛在意涵:如果選制符合國會政黨的利益,國會政黨就會 保護既有選制。
    2. 兩派有關選制變遷的理論:
      1. 內生論:原本作為選制後果的政黨體系,成為改變選制的主因
      2. 外生論:選制變遷成因複雜,沒有固定範圍,和政黨體系也沒有直接關連。
  2. 選制變遷的相關研究
    1. 政黨席次極大化的假定
      1. 變遷外生論
        重視實際發生的選制變革過程,認為選制變遷常源自和政黨體 系沒有直接關連的因素,例如歷史、族群分歧、地域主義、公民投票、憲政規則、國 際壓力、學習效應乃至既有選制的失靈等。對此派論者而言,不同行動者的偏好互 異,對選制有認知上的限制,也使「政黨席次極大化」的假定看來太單純
      2. 內生論
        首先,內生論者不一定都假 定有關政黨席次分配的訊息是均等分布的。如果黨內有某些人掌握較充分的訊息,即 可傳遞給其他同志。再者,觀察值的大小也很重要。如果研究者僅針對單一國家作個 案研究,的確可能發現不少和政黨體系無關的因素。但內生論者不見得都以少數國家 為案例,而各國的外生因素可能也不盡相同,所以可以用增加觀察值的方法,查考政 黨體系是否在各國都是影響選制變遷的重要變項。建構選制的資料庫,就是增加觀察 值的常見方法
      3. 另一種回應外生論的方法,是指出政黨和選制改革交易成本的關係。政黨 是政治運作的核心,而外生因素常會增加選制改革的交易成本,所以外生因素越多, 選制就越不容易改變,但也越容易在改革發生時顯現政黨的作用
  3. 選制的變遷方向與類別
    1. 本文也將「單一選區席次至少佔總席次一半」的並 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視為多數決選制,但主要理由在於假設檢定。說明如下:
      1. 多數決選制變為比例性選制,而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是變遷的結果。由於後者 多屬多黨制,正好可以檢證本文的主要假設:「當多數決選制變為比例性選制,無 黨過半的變遷率高於一黨過半」 
      2. 多數決選制變為比例性選制,而現狀是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由於後者被歸類 為比例性選制,故不屬於此類變遷
      3. 比例性選制轉變為多數決選制,而現狀是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如果假設是「此種變遷不會發生在一黨過半時」,則符合假設的資料將會增加。如果假設是 「變遷起於外生因素」,則此一選制不應造成解釋力的大幅變動
      4. 比例性選制轉變為多數決選制,而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為變遷後果。此時,此 一選制應屬未變遷組
    2. 將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歸類為比例性選制,對大部分的假設沒有影 響,但在第 3 種狀況下有可能增加符合假設的案例。綜合以上分析,本文之所以將此 選制歸類為多數決選制,一方面是為了要符合直觀,另一方面則是要顯示在對假設檢 證較為不利的狀況下,仍能檢證假設的有效性。至於不符合「單一選區席次至少占總 席次之一半」的並立式混合制,就應該視為比例性選制
  4. 選制變遷的假設
    1. 自變項
      1. 威權政體。
        本文採取 Freedom House 的「非自由」(not free)來判定政體 是否為威權,所以在變項操作上稱威權政體為「非自由國家」
        1. 假設現狀是多數決選制。以非自由國家而言, 執政者除了偏好多數決選制,應該也不樂見選制變遷。狔但理論模型已顯示,就(半) 自由國家而言,一黨過半也是阻礙多數決選制轉變的重要原因。所以,多數決選制下 的一黨過半,不論在(半)自由國家與非自由國家下都不利選制變遷,所以統計上的 顯著性較弱
        2. 如果現狀是比例性選制,非自由國家可能藉著轉變為多數決選制 來鞏固權力,但其顯著性取決於其他變項是否出現類似的情況。
      2. 新興民主國家
        本文以 Freedom House 的指標為判定標準
        1. 和非民主 國家相比,新興民主國家的選舉對於政權重組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和先進民主國家相 比,新興民主國家的市民社會較弱,選舉往往成為決定政策方向的主要依據。此外, 新興民主國家多以總統制或半總統制為主要的憲政體制
        2. 如果現 狀是多數決選制,而新興民主國家又往比例性選制的方向變動,則動力應該在於多黨 化,但這和非新興國家的動力一致,所以統計上的顯著性應該不強。
          如果現狀是比例 性選制,則新興民主國家變為多數決選制的個案數應該很少;其顯著性取決於其他變 項是否有同樣阻礙選制改變的原因,如果沒有,則其顯著性高
      3. 區域特性
        1. 相較於歐美對於個人自由的重視,亞洲較強調集體價值和社會 連結。亞洲國家的政黨可能有較強的人治色彩,甚至產生「反政黨」的傾向,但領導 亞洲選制改革的,可能正是威權時代的政黨或領袖。亞洲的選制改革者很可能以減少 政黨數目為訴求,以呼應希望提升政府效能的民意。
        2. 依此理,如果現狀是比例性選 制,則亞洲和其他區域具有明顯的差異,應會顯現正向且顯著的影響力。但若現狀是 多數決選制,我們尚難判定驅使亞洲國家走向比例性選制的動因,而此一動因的顯著 性,取決於是否和非亞洲區域相似。
      4. 憲政體制的類型
        本文以政黨是否掌握國會半數以上席次為主要自變 項,隱含國會是主要的選制改革機構。
        1. 當選制變革從多數決選制走向比例性選制時,內閣 制的國會直接反映多黨的選制偏好,而其他憲政體制的國家則可能出現持有相反意見 的憲政機關,所以「內閣制」的影響力為正而顯著。
          如果選制改革是從比例性選制變 為多數決選制,因為政黨體系並非顯著的動因,所以很難判定內閣制的影響力。
    2. 以下的敘述以自變項 X 為例, 摘要說明相關性與顯著性的三種情況:
      1. 從政黨角度出發,推得變項 X 的影響方向和非 X 不同,所以 X 具有明確的影響方 向和統計上的顯著性
      2. 從政黨角度出發推得變項 X 的影響方向,但因和非 X 類似,所以統計上的顯著性 不強
      3. 無法從理論推得明確的影響方向。
    3. 假設
      1. 假設一:當多數決選制變為比例性選制時,「無黨過半」具有正向且顯著的影響力, 「非自由國家」和「新興民主國家」的顯著性弱,「亞洲國家」的影響力無法 從理論推得,「內閣制」的影響力為正且顯著。 
      2. 假設二:當比例性選制變為多數決選制時,「無黨過半」的顯著性弱,「非自由國家」 的顯著性無法從理論推得,「新興民主國家」的影響力為負,若其他變項欠缺 類似影響力時顯著性高,「亞洲國家」具有正向且顯著的影響力,「內閣制」 的影響力無法從理論推得。 
      3. 假設三:如果絕大多數的比例性選制產生多黨制,但多數決選制會造成一定比重的多 黨制,則後者的變遷率高於前者。 
      4. 假設四:當多數決選制轉變為比例性選制,選制轉變前後皆為多黨制,兩者差異不 大;當比例性選制轉變為多數決選制,有效政黨數在選制轉變後應該變少, 產生較為明顯的差異
    4. 兩個相關議題
      1. 本文不以「有效政黨數」 為自變項,是因為其定義與「無黨過半」不同。有效政黨數關切的是選制的後果而非 影響選制變遷的直接因素,而且一黨過半的國家,有效政黨數不見得大於無黨過半的 國家。
      2. 政黨看重的是下一次的選舉,所以應該用期待席次率作為估算的標準。 但是政黨對席次的期待,在現實上不易觀測,而不同政黨的期待有別,也欠缺統一指 標。再者,某些國家的政黨體系會隨著選制改革而重組,不易進行前後比對。替代的 方法,是假定政黨能「鑒往知來」,亦即根據以前的選舉紀錄,形成對未來的預期
  5. 實證研究
    1. 選擇 1978~2012 這個時間點有幾項意義
      1. 1980 年代適逢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所以資料庫包含許多新興民主國家。「新興 民主國家」是自變項之一,可以顯示民主化對選制變遷的影響
      2. 這是最新的選 制資料庫,而關於選制的相關研究大多未涵蓋新興民主國家,所以可以用新資料來驗 證舊理論
      3. 「非自由國家」也是自變項之一,可顯現選舉競爭是否因自由度而有 別
      4. 本資料庫的個案數超越其他研究,可減緩樣本過少的偏誤,並提升理論的 可信度
    2. 各變項及其定義。
      1. 選制變遷:觀察 1978-2012 年間「多數決選制」和「比例性選制」之間是否發生變 遷,1=是,0=否。
      2. 無黨過半:每次選舉是否沒有政黨掌握國會過半議席,1=是,0=否。
      3. 有效政黨數:1/ΣSi^2 ,Si 為國會黨派 i 的席次率,i 為政黨(包括無黨籍的議員)。
      4. 內閣制:國家元首為世襲或間接選舉產生,國會對政府有倒閣權;1=是,0=否。
      5. 非自由國家:以選舉年為基準,1=是,0=不是。
      6. 新興民主國家:1=是,0=不是。新興民主國家的定義,是指在 1970 年代之後進入民主化的國家。
      7. 國家是否在亞洲:1=是,0=不是。
    3. 多數決選制變遷的二元勝算對數模型
    4. 比例性選制變遷的二元勝算對數模型
    5. 兩種選制變遷模式之比較
    6. 以 one-way ANOVA 比較選制變遷前後有效政黨數的差異
  6. 結 論
    1. 無黨過半,是影響多數決 選制變遷的關鍵因素
    2. 比例性選制的變革受到「亞洲國家」的正向影響,而其方 向和「新興民主國家」相反
    3. 絕大部分的比例代表制產生多黨制,而多數決選制 下的政黨數則呈現偏斜分布,使後者的變遷機率高於前者
    4. 比例性選制變為多數 決選制後,政黨數目的確下降,所以這種變化符合杜弗傑假說的意涵 
    5. 部分的比例性選制雖然受到外生因素的影響 而轉變為多數決選制,但變遷後的有效政黨數確實降低,符合杜弗傑假說的意涵。換 言之,比例性選制可被視為多數決選制內生性變遷的產物,並在多黨制下達到新的均 衡。本文將杜弗傑假說轉換為機率的形式,舉出這個假說沒有預期到的後果,但也間 接證實了機率式杜弗傑假說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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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政黨體系對選制變遷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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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在Duvergerian hypotheses之下,往往討論選制如何影響政黨體系,現在則反對討論政黨體系怎麼對選制產生影響

2021年6月6日 星期日

〈屏東縣第十九屆縣議員選舉之政治版圖分析〉葉明祓

  1. 前言
    我國基層公職人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現今 還採「複數選區不可讓渡投票制」(sing non-transferable vote with multi-memberdistrict system,簡稱 SNTV-MMD),選舉制度是民主國家反映民意的主要機 制,長久以來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選舉所發生的各項遭受負面批評,諸如 賄選、不理性的攻訐甚至到暴力衝突,雖然縣市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選舉,象 徵了我國基層地方自治的發展與進步,因選舉制度使候選人不必爭取到二分之 一以上選民的支持,惟僅拉攏到部分立場特定的選民支持當選下,政黨紀律無 法約束地方派系的操作行為,只好上下行使權利利益交換來互蒙其益。所以, 此制度實施以來,不但造成地方派系林立,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素質參差 不齊,黑金政治及賄選更加氾濫,問政成績不彰
  2. 地方議會選舉制度之設計與變遷 
    1. 選舉制度設計
      1. 現階段國內縣市議員選舉制度之所面臨的困難
        1. 事實上國內選舉制度複數選區不可讓渡投票制 (SNTV),長期以來已延伸以下諸多問題,分述如下:
          1. 採用此制,形成黨內競爭(intraparty competition)往往比黨際競爭(interparty competition)更為激烈。
          2. SNTV 制下,除非政黨只提名一位候選人,否則政黨標籤不是那麼重要在一 個政黨提名若干候選人,選民「政黨認同」的比例始終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利政黨政治的發展。
          3. 賄選盛行,選舉制度能否運作順利與選區大小有甚大關連性
          4. 在現行選舉制度(SNTV)下,議員選區相對較大,且多以現有縣市之鄉鎮市區 等區域作為劃分選區的基礎,在既有議員根深蒂固的勢力範圍下,對推動因應 未來都會發展需要所進行的行政區域重劃將是一大阻力 
          5. 在面對、大選舉區的競爭壓力下,不僅是財團(提供選選經費)與黑道(綁樁與 護盤,甚至黑道背景自己參選)的力量都很容易趁虛而入。
      2. 選舉制度變遷
        我國也繼日、韓之後在 2005 年第七次修憲,修改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改 革朝向「單一選區兩票制」,最主要是希望結合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和比例 代表制的好處,以兼顧地方利益和政黨政治的發展。
  3.  屏東縣議會議員選舉之政治版圖分布
    1. 屏東縣地方派系之傳統結構與影響
      屏東縣境內地方派系,是以國民黨的支持為濫觴, 相對而言具有完整地組織與運作模式,在解嚴前後黨外與民進黨勢力興起並結 合,多是個人魅力型興起並向上連結民進黨中央派系,其他派系多因特殊經營模 式與經濟實力崛起,並偏向國民黨
      1. 國民黨傳統地方派系金字塔型結構與運作
        地方派系領導者往上接受來自中央與地方黨部的指揮命令,形成中 央對地方的金字塔,地方派系領導階層接受到這樣的指揮命令之後,再 往下與各階層的追隨者形成一層層的恩庇─侍從關係網絡:最上層的領 導者通常具有相對權威的公職地位(如現任中央級民意代表、縣長等)。 再加上往上一層的國家機器(政黨與政府等)也會在政策有所配合且與中 央黨政人士其有淵源或直接關系,因此較之於其他人有更多的行政資源, 往往在選舉時就成為選票動員、經費籌募、分配的重心與中央直接下達 指令的對口單位,因此通常都有派系指導權。
      2. 民進黨與其他準地方派系扁平式結構與運作
        民進黨在屏東縣內的地方派系與黨中央的派系競爭有著非常密切 的連動性。亦即屏東縣境內的實力型政治人物加入民進黨之後,政治活 動的重心除開自身公職職位之外,更關鍵的戰場在於跨縣市派系與黨中 央派系結盟與競爭。民進黨各派系之發展,關鍵點起始於七十年代黨外 編聯會出身的新潮流與康系,之後因為美麗島事件,正式組黨與各公職 選舉始舉辦,美麗島系、福利國系與正義連線等紛紛誕生
        屏東縣在地的民進黨籍政治人物,多是以個人經營與魅力起家並與黨內其 他要角結合參與派系運作
    2. 屏東縣議會歷屆議員背景發展
      屏東縣議會中的派系發展與縣長選舉有高度的連動關係,特別是在 第二屆縣長選舉之後,因林石城(時任第一屆縣議長)執意參選縣長,公 開與欲競選連任之現任縣長張山鍾決裂,在各鄉鎮的支持者紛紛出面形 成以張、林兩人為首,並連結各鄉鎮小型地方派系而形成的縣級派系。
      1. 第一時期(第一屆─第九屆)縣議會
        從第二屆縣長選舉之後,林石城便與張山鐘 正式分道揚鏢,張、林 兩派於焉成形。在議會中此時也是林派佔有優勢,但國民黨屏東縣黨部 未平衡地方派系實力,因此屬意由張派人士出馬,然而因林派之優勢較為明顯且對峙氣氛濃厚,因此林派人士串聯讓縣議員董錦樹違紀參選並 經兩輪投票擊敗張派人士當選縣議長,林派實力可想而知,但也讓地方 黨部對於林派之強勢有所不滿,並進行黨紀處分,也宣告林派沒落的開 始。
      2. 第二時期(第十屆至十三屆)縣議會
        第二時期的劃分是以黨外掘起、民進黨實力大盛,但國民黨仍試圖 結合張、林兩派並成功扳回一城的四屆縣長來區分。儘 管張派維持了 打壓林派的局面,但張派本身也因為內部成員與利益紛雜而由盛轉衰, 走向分裂。
        從第十屆正、副議長開紿, 產生了屏東政治生態最奇特的組合張、林兩派竟然可以攜手合作,卻也 因開啟了張派內鬥、內耗的序幕。
      3. 第三時期(第十四屆至第十九屆)縣議會
        最後一階段的縣議會派系運作,外部大環境是民進黨持續中央與地方同 步執政;內部小環境是因為國民黨籍縣議長與民進黨籍縣長極度交好,因此 府會關係呈現府會一家的狀態。國、民黨兩派間也因為議長調和鼎鼐,與民 進黨關係亦十分友好。
        從 2008 年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SNTV)之 後,屏東縣政治勢力就有很大的改變,國、民兩黨立委席次民進黨取得兩席 勝過國民黨的一席,在經歷過第 16、17、18、等三屆縣長選舉皆由民進黨獲 勝後,其他小黨等於銷聲匿跡、完全萎縮,導致政治資源中央與地方一條龍 式的恩庇─侍從關係,現任的縣長與地方偏藍的政治勢力相結合,也融入了 偏綠色彩,政治勢力上民進黨已一黨獨大,造成了屏東的政黨派系勢力之發 展形式,國民黨地方張、林兩派已漸式微,反觀民進黨隨著在屏東縣執政已逾二十餘年,政治實力雄厚,派系分立(新潮流與英派兩大勢力)
      4. 屏東縣議會發展趨勢途徑
        1. 邁入張、林兩派合作,派系掌門人的個人經營
          程清水議長早在第十屆與郭廷才搭檔競選正、副議 長,便邁出屏東政壇張、林兩派合作的第一步,同時奠定了個人與張派的關 係。同時其個人因從事營造業出身並能主導縣內相關大小型工程之發包,資 本異常雄厚且與鄭太吉等人關係良好,因此在檯面上人物相繼淡出之後,儘 管只擔任過一次副議長,憑藉六屆縣議員的政治人脈與經濟、社會實力,直 接在第十四屆晉升為議長,同時繼續延續張、林合作的基調,由林派周典論 出任副議長。
        2. 無黨籍人士增加
          無黨籍議員人數不斷增加,可以說是代表國民黨的地方派 系綜合實力持續衰退。另一方面也與民進黨取得地方與中央執政權之後,更有 籌碼來增加影響各黨派人士有關,若是不能積極「加盟」民進黨,但至少也能 消極退出國民黨或部分議題與民進黨合作
        3. 民進黨縣議員席次愈漸增加
          民進黨籍議員人數倍增,主要原因還是在於縣長施政滿意度高,中央資源 下放之後,有效收編部分無黨籍人士。可能的重要因素在於第十五屆以三合一 及十八屆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後的實施,縣長選舉在以母雞帶小雞的共 伴效應之下,政黨選票得以有效擴張
          自第十 二屆參與縣議員選舉之始,因缺乏長期經營地方的基層政治人物,多以空降或 新人等方式參與,因此效果不甚理想;隨著地方執政權的贏得與經營,改採勢 力範圍與選票實力的劃分原則,因此每一選區被提名人數遠低於國民黨與無黨 籍,且除開原住民與離島等單一席次的選區,民進黨籍當選人平均分散至每一 選區。 
        4. 其他各小黨參選人數持續降低 
          主要原因可能是國內主要國、民兩大政黨另一個更關鍵的因素在於競選經費的支出不 斷擴張,對於各政黨或無黨籍人士來說形成過大的成本,因此考量前述因素 之下,無黨籍參選人數持續下降,且政黨推薦更形保守,大部分便是以勝選 為考量為出發點來推薦人選,此點亦可從政黨推薦之當選率偏高可看出
          大致現今的選戰競爭模式中,除了少 數都會區靠形象牌或特殊族群支持的候選人外,多數候選人仍需要靠地方派系 樁腳及為民服務等經營來鞏固自己的勢力範圍,都必須仰賴經濟經費支持方有 參選的本錢,這樣的金錢與權力循環且相互餵養的結構,終究成為一個牢不可 破的複合體,只有在中間選民較多的選區、政黨特意栽培或特殊議題竄出、政 治家族交棒等情形之下,方有新人出頭的可能性
  4. 現今屏東縣議會議員選舉之政治版圖分布
    1. 派系政治呈現政治版圖
      縣議員層次主要選舉是因為該選區通常横跨數 個鄉鎮,同鄉鎮出身的候選人間與攖取鄰近鄉鎮成為考驗的第一道關卡;長期 以來實施的複數選區選舉制度,讓每個參選人致力經營基本盤並以跨區換票方式 來動員; 縣議會內部的派系也投射出地方派系勢力的大小,主要在於議長一 戰的競爭,因此各別縣議員都成為重要一票;最後一個關鍵因素在於縣議員是 代表監督縣政府行政權的立法權,因此有機會躍上全縣性的舞臺,建立縣級影 響力,一旦欲競逐更高階的政治職位時,同派系議員自然成為大樁腳,透過他 們在往下連結各鄉鎮級地方派系,可以最有效率的方式來進行動員
    2. 政黨政治展現之政治版圖 
      1. 從選民數與議員數也可看出,主要戰 場是在一到四選區(合計約 55 萬人左右、38 名縣議員席次),其中最關鍵的還是 第一選區(屏東市),因此表現在較低當選率,呈現都會區常見的參選爆炸之情 形,同時也有較多無黨籍空間;第二、四選舉區前者是農業村落、後者是漁業 村型的區域,穩定且高的當選率恰恰反映了傳統樁腳經營與選民服務等社會關 係走向的派系動員模式,同時較少出現新的挑戰者;第三選區則因為民進黨勢 強(客家族群),國民黨中較無基層實力者多以無黨籍身分參與競逐並高舉族群 牌(本區平埔族、外省等雖人數少但居住相對集中,致選票高度往少數類型候選人流動),因此僅次於第一選區之競爭,常常出現內閧、脫黨、報備或聯合 推薦等參選者,同樣的經營手法卻因為選民結構的截然不同而有較低的當選 率。其他選區因名額少且現任者幾乎都是老面孔或政治傳承,因此參與人士之 中,民進黨實力有限,大部分還是出自國民黨的張、林兩派中人
      2. 原住民
        在這九席原住民議員中,仍有各自與國民黨張、林兩派結盟的情形,然而 就整體而言,張、林兩派派內的重要領導圈中並無相關原住民議員的參與, 甚至連動員幹部也很少被納入。究其原因乃在於選票數僅有五萬上、下,且分 散至九個選舉區,又屏東境內原可分為排灣、 魯凱、卑南等族,其中排灣族佔 絕大多數,因此九席原住民縣議員從出身來看幾乎都是排灣族的天下,無論就 經營效率或動員成本來看,遠不如單一中型鄉鎮或數個小型鄉村的選票。
  5. 結論
    位 於南臺灣的屏東縣,由於經歷了三次政黨輪替後,在地方上的政治版圖,於第十三屆縣長由蘇嘉全當選,迄今第十八屆潘孟安縣長再連任,民進黨在屏東縣 執政二十餘年,政治版圖綠大於藍,但縣議會一直皆由藍營國民黨所掌握。
    1. 泛藍大於泛綠,將各政黨與無黨籍人士開 議後與親近對象併入統計,可以發現泛國民黨勢力(包含國民黨、無黨籍佔多數) 仍大幅超過泛綠席次(民進黨、台聯黨與少部分力挺綠的無黨籍者)
    2. 正、副議長 選舉由國、國配轉向國、無或國、民配。因國民黨席次從絕對多數、穩定過半至 今約略半數,且無黨籍人士多數屬泛藍陣營。因此,歷來正、副議長皆以國民黨 籍為主,且縣黨部並未加干涉,以議會中何派勢力較強者即可當選
    3. 黨籍轉換在國民黨與無黨籍之間成為常態。
    4. 政黨中的派系區分極不明顯
      因兩黨領導階層已凋零(不問 政事、過世等) ,再加上原有領導班底遠離基層(如國民黨張派領導人前立法院 副院長會永權、林派現任不分區立法委員廖婉汝)、 保持等距(林派前立委王進 士)或跨黨派交好(林派前議長程清水)。導致國民黨中兩派分際已淡化,日常運 作中已無針對派名進行區分,僅在選舉動員時成為運作脈絡之一,且兩派領導者皆已山頭化並無明顯集權現象
    5. 其他政黨無參與空間
      在縣議會層次的選戰中,歷來除開脫黨或友黨支援等無 黨籍與國、民兩黨人士當選之外,僅有一席臺灣團結聯盟所提名者當選縣議員 二任,其後加入國民黨議長派運作。其他政黨,如新黨、親民黨、無黨聯盟等曾 試圖在本縣推出候選人參與各級選舉,皆以落選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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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屏東縣地方派系與政治版圖的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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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更深入研究無黨的屬性就更好了,在無黨派過半的情況下,無黨派就成了關鍵少數

2021年5月27日 星期四

〈回溯投票或議題投票: 2005 年台北縣與高雄縣縣長選舉之比較分析〉黃德福、黃靖麟

  1. 前言
    投票行為研究的分析架構,可以區分為社會學研究途徑 (sociological approach)、社會心理學研究途徑 (socio-psychological approach) 及經濟學研究 途徑 (economic approach) 等三種。
    不同於社會學研究途徑注重人口學 (demographic) 的個 人特質因素,以及社會心理學研究途徑強調選民的主觀社會心理評價因素,經濟學研究 途徑則指出,選民的投票行為乃是基於成本利益計算 (cost-benefit calculation) 的結果,回溯投票 (retrospective voting) 與議題投票 (issue voting)就是經濟學研究途徑最典型的代表
  2. 經濟學研究途徑與選民投票行為
    1. 選民投票行為的經濟學研究途徑
      選民投票行為的經濟學研究途徑,是以個體經濟學理論中的個人理性 (individual rationality) 為基礎,認為民主國家中選民的投票行為,乃是在評估相互競爭候選人的期望 效益 (expected utility) 之後,透過理性的成本利益計算,選擇能夠滿足個人最大期望效益的候選人
      選民期望的資訊 (information) 主要來自兩方面:其一,候選人未來將要做些 什麼?其二,候選人過去做了些什麼?如果候選人從未擔任過公職而欠缺直接的資訊,和 候選人相連結的知名政黨及其政策,就被視為該候選人期望的替代資訊
    2. 回溯投票
      回溯投票模型之中,選民投票行為成本利益計算的評判基準,是來自於追求連任候 選人任內的表現,或是競爭候選人所屬政黨原先在位者的表現
      1. 根據 Fiorina(1978; 1981; 1983) 的論點
        回溯投票模型具有三項基本內涵:
        1. 選民投票行為的決定,是依據執 政黨及其候選人在位時政績表現的評估,雖然經濟因素並非唯一評判的標準,但主要還是 以經濟表現的好壞作為取捨
        2. 選民是以假設性的觀點,針對現任者執政時的過去表 現,以及競爭候選人或政黨該時期如果在位的可能表現,經由比較評估後才決定投票行 為
        3. 時間因素在選民對於候選人的評判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愈是久遠或不確定性的 事件,所能產生的相對影響力將會愈低。
    3. 議題投票
      議題投票模型之中,選民的投票行為是建立在對於候選人的議題立場或未來承諾之評 估
      1. Downs 指出,所有的候選人皆是為了勝選而提出政策承諾,但絕非為了執 行政策計劃而追求勝選。顯然地,當議題的立場被視為空間上的特定位置時,議題投票 模型就成為「空間投票模型」(spatial models of voting)。當選民的政策立場既非兩極對立 也非多峰分佈時,政黨及其候選人為贏得選舉的勝利,必須提出和他人不同的政策以吸 引多數選民的認同或支持,但由於「中間選民」(median voter) 的存在,卻讓所有的政黨 除了意識形態之外的政策議題幾乎相近,於是政黨的競選策略會產生匯聚 (converge) 的現 象
      2. 議題投票要能夠成功影響選民行為,必須要 滿足三個條件
        1. 選民必須對該議題的存在有所認識
        2. 選民對該議題有一定 強度的察覺
        3. 某一政黨比其他政黨更能代表選民的議題立場
  3. 分析架構與研究方法
    1. 模型設計
      本研究的模型設計上,由於依變項為「有否投給特定候選人(台北縣為周錫瑋,高 雄縣為楊秋興)」,是屬於二元類別 (binominal) 性質之變項,我們乃採用成長曲線迴歸 (logistic regression)分析進行統計檢測。
      1. 基本模型:以基本資料變項為控制變項
        1. 模型甲:基本資料變項、回溯投票變項
        2. 模型乙:基本資料變項、議題投票變項
        3. 模型丙:基本資料變項、回溯投票變項、議題投票變項。 
      2. 複合模型:增加候選人評價與政黨偏好為控制變項
    2. 變項測量
      1. 基本資料變項
        在基本資料變項中,我們採用了性別、年齡與教育程度等三個變項,而不使用省籍變 項;其中,性別變項採用虛擬 (dummy) 的方式來測量
      2. 回溯投票變項
        在政府的施政績效方面,我 們採用了「中央政府施政滿意度」,以及「台北縣政府施政滿意度」與「高雄縣政府施政 滿意度」等變項;在政府的清廉度方面,我們則選取了「中央政府清廉度」,以及「台北 縣政府清廉度」與「高雄縣政府清廉度」等變項
      3. 議題投票變項
        1. 在 2005 年的縣市長選舉中,全國性的議題以「陳哲男涉弊 案事件」與「馬英九辭黨主席事件」兩者,最為社會大眾所普遍關注,乃採用作為議題投 票之變項;在模型檢證中,我們將這兩個變項以虛擬的方式來測量,凡是肯定的答覆都以 數值 “1” 表示,而否定的答覆則以數值 “0” 來表示
        2. 在政策承諾方面,全國性的有「廢 除軍公教退休人員 18% 優惠利息」;變項的測量僅將原先的選項反轉順序,直接代入模型 作檢證。
        3. 地方性政策承諾的部分,台北縣我們選用了「是否支持台北縣市合併升格」為 變項,高雄縣則以「誰較有能力處理治水問題」變項來測量
      4. 候選人評價
        有關候選人評價變項的測量,我們直接採用調查資料中,選民對特定候選人 0~10 的 評價分數,並將其直接代入模型
      5. 政黨偏好
        在模型檢證 之中,我們也以虛擬的方式來處理本變項,在台北縣模型部分,凡是政黨偏好為「泛藍」 者都以數值 “1” 來表示,而政黨偏好為「泛綠」者則都以數值 “0” 表示;在高雄縣模型 部分則相反,凡是政黨偏好為「泛綠」者都以數值 “1” 來表示,而政黨偏好為「泛藍」 者則都以數值 “0” 表示。
  4. 研究發現與分析
    1. 基本模型
      1. 台北縣之簡單模型:以基本資料變項為控制變項
        1. 模型甲之一
          回溯投票變項中,「中央政府 施政滿意度」與「中央政府清廉度」兩個變項,和模型中的依變項呈現顯著的負相關;換言 之,民進黨執政下的中央政府施政滿意度與清廉度,成為影響台北縣長選舉中選民投票行為 的關鍵因素,亦即民眾對於「中央政府施政滿意度」與「中央政府清廉度」評價愈低者,投 票支持周錫瑋的傾向愈高
        2. 模型乙之一
          我們發現在議題投票變項之中,「陳哲男涉弊案事 件」與「台北縣市合併升格」兩個變項,和模型中的依變項呈現顯著的正相關,也就是「陳 哲男涉弊案事件」確實影響選民的投票行為,因為不滿民進黨籍的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 入弊案,因之轉而投票支持周錫瑋者顯然不在少數;此外,周錫瑋在選舉期間所提的「台北 縣市合併升格」的政見訴求,顯然獲得了台北縣民相當程度地認同,固而在縣長選舉時以實 際的投票支持來表達民意
        3. 模型丙之一
          我們發現所有的回 溯投票變項之中,僅有「中央政府施政滿意度」變項具有顯著的影響力,而所有的議題投 票變項之中,仍是「陳哲男涉弊案事件」與「台北縣市合併升格」兩個變項,和投票支持 周錫瑋之間具有緊密的關聯性,似乎顯示議題投票模型較之回溯投票模型更具影響力。
        4. 就整體模型的適合度來看,在本次的台北縣長選舉之中,結合 回溯投票與議題投票的模型為較佳的模型,而回溯投票模型顯然優於議題投票模型
      2. 高雄縣之簡單模型:以基本資料變項為控制變項
        1. 模型甲之二
          回溯投票變項中,「中央政府 施政滿意度」與「中央政府清廉度」兩個變項,和模型中的依變項呈現顯著的正相關;亦 即是,民進黨執政下的中央政府施政滿意度與清廉度,成為影響高雄縣長選舉中選民投票 行為的重要因素,凡民眾對於「中央政府施政滿意度」與「中央政府清廉度」評價愈高 者,投票支持楊秋興的可能性愈高。
        2. 模型乙之二
          在議題投票變項之中,「陳哲男涉弊案事件」和模型 中的依變項呈現顯著的負相關,而「廢除軍公教 18% 優惠利息」與「誰較有治水能力」 兩個變項,則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這個結果告訴我們,「陳哲男涉弊案事件」確實影響選 民的投票行為,不滿民進黨籍的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入弊案者,有不少選民因此轉而 不投票支持楊秋興;民進黨選舉期間炒作廢除軍公教退休人員的 18% 優惠存款利息,確 實在高雄縣引起相當程度的共鳴,愈是贊成民進黨這項政見訴求的高雄縣選民,投票支持 楊秋興的可能性愈高;而高雄縣民眾普遍關心的治水問題,也成為影響縣長選舉投票行為 的關鍵,認為楊秋興比較有治水能力的選民,投票支持楊秋興的傾向較為明顯。
        3. 模 型丙之二
          可以發現,所有的回溯投票變項之中,只有「中央政府施政滿意度」 變項還有顯著的影響力,而所有的議題投票變項之中,也僅是「廢除軍公教 18% 優惠利 息」與「誰較有治水能力」兩個變項,和投票支持楊秋興之間具有緊密的關係,似乎意味 議題投票模型較之回溯投票模型更具影響力。 
        4. 以整體模型的適合度而言,在本次 的高雄縣長選舉之中,結合回溯投票與議題投票的模型為較佳的模型,而議題投票模型又 優於回溯投票模型。 
    2. 複合模型
      1. 台北縣之複合模型:增加候選人評價與政黨偏好為控制變項
        1. 模型丁之一-候選人評價 的變項
          當選民對於周錫瑋個人的評價納入 模型之後,固然回溯投票變項中的「中央政府施政滿意度」,以及議題投票變項中的「陳 哲男涉弊案事件」兩者,仍然對於投票支持周錫瑋產生顯著的影響力,但周錫瑋所提出的「台北縣市合併升格」政見訴求,卻失去了對於選民投票行為的解釋力,取而代之的乃是 對於周錫瑋個人評價的高低,成為左右台北縣選民投票決定的關鍵因素。
        2. 模型戊之一-政黨偏好
          當選民的泛藍政黨偏好納入模型之後, 所有的回溯投票變項與議題投票變項,對於投票支持周錫瑋的依變項皆沒有產生顯著性的 效果,只有政黨偏好的變項具有顯著的影響力;這項結果表示,在本次的台北縣長選舉中,回溯投票模型與議題投票模型並沒有發生重要的影響,政黨偏好才是決定選民投票行 為的關鍵因素。
        3. 模型己之一-候選人評價與政黨偏好的變項
          所有的回溯 模型變項與議題模型變項,對投票支持周錫瑋的依變項皆沒有顯著的影響力;而與前述兩 個模型相同的,本模型中僅有候選人評價與政黨偏好兩個變項具有顯著的作用,顯示出本 次的台北縣長選舉裡,回溯投票模型與議題投票模型的適用性受到嚴厲的挑戰,選民對於 周錫瑋個人的評價及泛藍的政黨偏好立場,可能才是影響選民投票支持周錫瑋的重要動 力。
        4. 就整體模型的適合度來看,在本次的台北縣長選舉之中,增加候選人評價變項與政黨 偏好變項的模型為較佳的模型,而僅加入政黨偏好的模型顯然優於只納入候選人評價的模 型;或許我們可以論斷,影響本次台北縣長選舉選民投票行為的因素裡,回溯投票變項與 議題投票變項似乎沒有明顯的影響力,而傳統投票行為模型的候選人評價與政黨偏好兩個 變項,才是舉足輕重的趨動力量,特別是政黨偏好立場更成為影響台北縣選民投票支持周 錫瑋的最主要因素。
      2. 高雄縣之複合模型:增加候選人評價與政黨偏好為控制變項
        1. 模型丁之二-候選人評價 的變項
          當選民對於楊秋興個人的評價納入之後,除了回 溯投票變項中的「中央政府施政滿意度」,以及議題投票變項中的「廢除軍公教 18% 優惠 利息」與「誰較有治水能力」等三個變項,依舊對於投票支持楊秋興具有明顯的影響力之 外,選民對於楊秋興個人的評價,也是影響高雄縣選民投票決定的重要因素
        2. 模型戊之二-政黨偏好
          當泛綠的政黨偏好立場納入模型之後,我們發現政黨偏好的變項,成為影響 選民投票行為中最為顯著的關鍵因素。除此之外,所有的回溯投票變項,和投票支持楊秋 興的依變項之間,皆沒有顯著的關聯性;而議題投票的變項中,也僅有「誰較有治水能 力」此一變項,對選民投票行為仍然具有明顯的影響力
        3. 模型己之二-候選人評價與政黨偏好的變項
          候選人評價與政黨偏好兩個變項納入模型之後,所有的回溯 模型變項與議題模型變項,和投票支持楊秋興的依變項皆沒有顯著的相關;值得注意的 是,本模型中僅有候選人評價與政黨偏好兩個變項具有顯著的影響,顯示在本次的高雄縣 長選舉裡,回溯投票模型與議題投票模型並沒有獲得支持,選民對於楊秋興個人的評價, 以及泛綠的政黨偏好立場,特別是後者,可能才是影響選民投票支持楊秋興的重要因素
        4. 就整體模型的解釋力而言,納入政黨偏好此一 變項的模型,較之於僅有回溯投票變項與議題投票變項,或是再加入候選人評價變項的模 型,似乎皆具有稍高的解釋力
  5. 結論
    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就是:台灣 2005 年的縣市長選舉中,回溯投票與議題投票是否影 響了台北縣長與高雄縣長選舉的結果呢?透過上述經驗性的統計分析,我們首先發現,回 溯投票與議題投票非影響這次選舉的重要因素
    政黨與候選人因素才是決定這次選舉的關鍵力量。當統計模型 納入政黨與候選人因素之後,我們發現回溯投票與議題投票的所有變項,對於選民的投票 行為不再具有顯著的影響力,可見在這次台北縣長與高雄縣長的選舉之中,選民的政黨偏 好與候選人評價為決定選舉結果的主要因素;換言之,選民對於「泛藍陣營」或「泛綠陣 營」的既存政黨偏好,以及對於縣長候選人個人評價的高低,才是左右這次台北縣長與高 雄縣長選舉勝負的關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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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在2005年台北縣與高雄縣選舉中人民投票行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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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型的論文感覺滿好寫的,資料丟模型就一篇

〈單一選區兩票制於台灣實施之配套措施〉《單一選區兩票制新解》蔡學儀

  1. 選區劃分
    要進行單一選區,勢必要調整現有的複數選區,將其進行分割,選區劃分過小的問題在於阻礙新人和清流出頭、助長地方派系和威脅小黨發展
  2. 立委人數減半爭議
    基本上,各國在規劃其國會議席總數,通常以人口數作為計算的基礎,而一般採用的計算公式為人口數的平方根或立方根,所以國會議員總數原則上是和人口數成正比
  3. 黨內初選制度
    1. 政黨黨內初選的意義
      1. 增加黨員對黨內的向心力
      2. 建立候選人與黨民或選民的交流,也可以透過媒體塑造候選人的形象
      3. 擴大政黨的社會基礎,使政黨所推出的候選人,更能代表社會多數人的意見與利益
    2. 公辦初選制度
      在政府監督下,由黨員或一般選民直接挑選黨籍候選人參與選舉的一套提名程序
      不但可以使初選更具公信力,也可以減輕各黨辦理的經費負擔
  4. 門檻限制
    理論上比例代表制雖然有票票等值,充分保障小黨和弱勢團體者的好處,但卻容易造成多黨政治,並出現少數極端政黨,影響政治穩定和發展,為了降低比例制度在結構上的設計弊病,多數施行此一選制的國家,都採取法定門檻限制,限制得票未達一定比例的政黨分配選舉席次。
  5. 重複提名
    1. 惜敗率
      日本於1993年所通過的新選舉法規定,各黨於政黨比例名單上將不具雙重候選身分的候選人排在前幾名,其餘那些雙重提名者就不再排名,而都列為同一順位,這些在同一順位而在單一選區失利的候選人,則比較其在單一選區得票數相對於最高得票數的比例高低,而決定何者當選
    2. 雙重提名
      為保障政黨菁英與優秀人才而設計,以防他們因疏於地方經營而被刷掉,但對小黨發展則有負面影響
  6. 超額當選
    1. 超額當選(Uberhangmandate)
      在分裂投票下,使得某黨在某邦的單一選區或選席次超過其根據第二票統計出的應當選名額,此時比例代表不用補差額,而這些於單一選區獲勝的人則全數當選,可是如此一來,總席次就會超過原本的法定席次,以致產生超額的不公平現象
  7. 婦女、僑民與原住民參政權保障
  8. 法制面配套措施 
    選舉改革要能達到政治革新的成果,並不能只靠制度運作單方面為之,還必須有其他的法制面配套

2021年5月26日 星期三

〈2016 年台灣總統選舉的回溯性與前瞻性投票〉林柏伸

  1. 緒論
    1. 研究動機
      1. 社會學研 究途徑(sociological approach)
        社會學研究途徑注重人口學的個人特質因素,認為投票行為是受到選民的社 會學人口背景,如性別、年齡、種族、宗教等之影響,媒體的使用、社會網絡或 是討論政治的社群都會影響選民的決定
      2. 社會心理學研究途徑(socio-psychological approach)
        社會心理學途徑是目前研究投票行為最常使用的研究方法,其途徑主要是社 會心理層面著手,探討選民對政治事務的認知、態度和價值判斷等等,並因 而對選民的投票行為產生何種影響
        社會心理學途徑比較偏重近因及政治 的心理因素,而較忽略遠因及社會背景變項
      3. 經濟學研究途徑(economic approach)
        理性學研究途徑則指出,選民的投票行為乃是基於成本利益計算的結果, 選民在決定投票與否或是投票給誰的過程中,其實是在進行理性計算,其分析候 選人與自身意識形態的距離、投票成本等等,當投票的收益比成本大時,選民才 會前往投票,而其中回溯投票(retrospective voting)與前瞻性投票(prospective voting) 就是理性學研究途徑最典型的代表
    2. 研究背景
    3. 研究目的
      本文將要探討,國民黨領導人馬英九擔任總統期間的經濟表現與社會問題的嚴 重性,是否會造成 2016 年總統大選民眾的回溯性投票行為,或是民眾期望民進 黨在經濟方面上會做的比國民黨好,導致民眾前瞻性投票行為
  2. 文獻檢閱
    選民投票行為的經濟學研究途徑,是 以個體經濟學理論中的個人理性(individualrationality)為基礎,認為民主國家 中選民的投票行為,乃是在評估相互競爭候選人的「期望效益」(expected utility) 之後,透過理性的成本利益計算,選擇能夠滿足個人最大期望效益的候選人
    選民期望的效益又分為兩方面:第一,候選人未來將要做些什麼?第二,候 選人過去做了些什麼?因此這兩種期望,即表示過去的表現(past performance〉 與未來的承諾(future promises〉,就構成了理性選擇途徑中兩種投票行為模型的 基礎,選民對於候選人過去表現的評價就是回溯投票,而對於候選人未來承諾的 評價就是前瞻性投票
    1. 回溯性投票
      1. 根據 Fiorina (1978 ; 1983)的論點,回溯投票模型具有三項基本內涵:
        1. 選民投票行為 的決定,是依據執政黨及其候選人在位時政績表現的評估,雖然經濟因素並非唯 一評判的標準,但主要還是以經濟表現的好壞作為取捨
        2. 選民是以假設性 的觀點,針對現任者執政時的過去表現,以及競爭候選人或政黨該時期如果在位 的可能表現,經由比較評估後才決定投票行為
        3. 時間因素在選民對於候選 人的評判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愈是久遠或不確定性的事件,所能產生的相對影響 力將會愈低
      2. 回溯性評估又被 Fiorina〈1983〉分為二種:
        1. 「直接的回溯性評估」(simple retrospective evaluation, SRE)
          直接的回溯性評估是指民眾對政治事件及情況的直接經驗或印 象
        2. 「中介的回溯性評估」(mediated retrospective evaluation, MRE)
          中介的回溯性評估則是指透過外在的個人選擇性資訊來源或意見領袖,或者 內在的預設立場為中介,所形成的概括性判斷
      3. 關於回溯性評估的模型
        1. 「記憶(memory-based)模 型」
          指民眾在接受到有關候選人資訊時,只是存放在記憶裡,並不會先加 以判斷。但當需要民眾對候選人進行判斷時,會先由記憶中尋找與候選人有關的 所有印象,然後再加以歸納以作成評估
        2. 「印象趨動模型」(Impression-Driven Process Model)
          Lodge & Stroh (1993)
          強調人們的判 斷是基於所有個人注意的資訊,及由先前經驗的推論而來的,人們對於資訊的選 擇是無意識的,他們很簡單的就只選擇對他們認為最有影響力的資訊
      4. 回溯行投票中的經濟投票
        1. 個體層次
          指選民根據自身的生活經驗與感受來決定投票對象,如果認為自身 經濟狀況有改善,便會支持執政黨,反之,則支持在野黨,又可稱為「荷包型投票」(pocketbook voting)
        2. 國家 層次
          指國家的整體經濟狀況才是選民選擇投票對象 的重點,又稱為「社會經濟投票」
    2. 前瞻性投票
      「前瞻性投票」是指選民比較不同政黨或候選人在眼前選舉中提出政見的可 能的利弊得失,用以作為投票的依據
      而且選民在做投票決定的時候,往往會超越個人的經濟情況與過去國家的經濟表現,會以前瞻的觀點選擇可能提供較好未來的政黨及候選人,尤其 是對於長期在野的新政府而言,前瞻性議題投票行為更是扮演著關鍵的影響力
      1. Conover、Feldman & Knight〈1987〉曾提出,前瞻型評估要叫回 溯型評估更為複雜,需要更多的資訊,包括對政府政策實現能力評估,需要了解 通貨膨脹率、失業率等意義,因此選民是否具有正確的瞭解與認識,是抱有質疑 的。且在前瞻性評估的過程中,如果選民越受到個人特質與政黨傾向的影響,則 對經濟事務之評估就越出現偏誤,並影響其投票抉擇
  3. 研究方法
    1. 研究假設與研究架構
      1. 假設一:選民會因為國民黨過去的經濟表現不好,進而把票投給民進黨,產生 回溯性投票
      2. 假設二:選民會期望未來民進黨的經濟表現比國民黨來的好,進而把票投給民 進黨,產生前瞻性投票
      3. 假設三:選民會因為國民黨執政期間社會問題的嚴重,進而把票投給民進黨, 產生回溯性投票。
      4. 研究架構圖
    2. 研究方法與資料來源
      本研究乃是採用黃紀教授於 2012 年至 2016 年「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 四年期研究資料。訪問期間自民國 105 年 1 月 17 日(星期日)至 4 月 28 日(星 期四)。此問卷訪問成功之獨立樣本符合母體結構,並以母體的「性別」、「年齡」 (五分類)、「教育程度」(五分類)與「地理區域」(六分類)等資料進行檢定與 加權,加權方式採用「多變數反覆加權法」(raking)。經過樣本檢定與加權後, 樣本結構與母體並無差異。母群參數乃依據民國 105 年 6 月內政部出版之「中華 民國人口統計年刊(民國一百零四年)」。最後,此次面訪所得之獨立樣本有效問 卷為 1690 份。
  4. 研究發現與分析
    1. 民眾的回溯性與前瞻性評價
      1. 總統滿意度
      2. 國家與個人經濟回溯與前瞻評價
      3. 社會問題回溯性
      4. 投票對象 
    2. 交叉分析
      1. 總統滿意度與投票對象

      2. 經濟狀況與投票對象
        1. 回溯
          執政者過去經濟表現的評估,才是影響選民投票決 定的關鍵因素。原因在於不管是對於台灣整體或是個人家庭都認為經濟狀況比較 壞的民眾,皆已很高的比例投給了蔡英文
        2. 前瞻
          認為台灣未來一年經 濟狀況會比較好或是好很多的民眾,反而是傾向投給蔡英文的,分別占了 78.1 %、83.3%,而認為未來一年家庭經濟狀況會比較好與好很多的民眾也分別占了 70.2%、56.0%,兩項皆與朱立倫的得票相差甚大。這也驗證了,選民會以前瞻的觀點選擇可能提供較好未來的政黨及候選人,尤其是對於長期在野的新政府而 言
      3. 社會問題的回溯與投票對象 
        社會問題的回溯與回溯經濟投票,得出來的結 果是很類似的,認為經濟狀況變差,社會問題嚴重的選民,都傾向投給蔡英文。
    3. 影響民眾投票因素
      1. 「經濟回溯」的兩位候選人都是顯著的,也就是說,過 去一年與現在經濟相比,認為現在經濟狀況越好的民眾相較於朱立倫,越不會投給蔡英文也越不會投給宋楚瑜,而相反的,認為現在經濟狀況越差的民眾相較於 朱立倫,越會把票投給蔡英文與宋楚瑜,而蔡英文與宋楚瑜相比,民眾也更傾向 把票投給蔡英文。這也說明了 2016 年總統大選中,選民是有把「經濟因素」考 量在內的,更加應證了 Lewis-Beck(1988)所認為的,選民的投票行為確實受到 經濟狀況的影響,以及過去整體經濟狀況的好壞,選民會在理性的比較評估之 後採取回溯投票的行為
      2. 「經濟前瞻」只有蔡英文是顯著的,這也表示了,認為未來一年經濟狀 況會變得比現在更好的民眾相較於朱立倫,越會把票投給蔡英文,相對的,認為 未來一年經濟狀況會變得比現在更差的民眾相較於朱立倫,越會不會把票投給蔡 英文
      3. 「社會回溯」顯示兩會候選人都沒有顯著相關,這並不能完全表示社 會問題並不會影響投票抉擇,而可能是台灣長期存在這三類社會問題,所以認為 社會問題嚴重的選民比認為不嚴重的選民多太多了,因此顯示不出他們的投票對 象
      4. 固然整體回溯與 經濟前瞻在本次 2016 年總統大選中皆產生了顯著的影響,但並非此次選舉的唯 一考量,然而候選人評價、統獨立場、政黨認同,也皆具有影響力,並且比整體 回溯與經濟來的強
  5. 結論
    在過去傳統的選舉研究中皆認為政黨認同是決定 選民投票行為的主要變數,但是在後代的研究中卻發現執政黨的施政評價、經濟 表現與社會狀況,皆會對選民投票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1. 研究成果
    2. 研究限制與建議
      1. 研究限制
        1. 本研究之主要研究對象為 2016 年總統大選,因此套用在其他層級的選舉與 其他年度的總統大選時,可能因為時空背景之不同,而產生不同之結果
        2. 本研究所使用之問卷題組多採用選擇題之方式詢問受訪者,因此選項中可能 並沒有受訪者所認為之答案,雖然有給予「其他」之選項,但在進行分析時, 卻會因為樣本數的不足而被忽略掉
        3. 本研究在進行資料分析時,部分題組為了方便指標化,迫於無奈情況下把「無 反應」、「拒答」等選項併入第三項「差不多」內,因此在分析資料時使得第 三個選項的次數,比原資料的次數來的多
      2. 研究建議 
        本研究期待未來能建立包含不同年份、國家、地區之選舉中影響選民投票抉 擇之因素,透過跨年份、跨地區、跨國家之分析,找出不同世代的選民之投票方 式之變化,更進一步描繪出台灣選民之投票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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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2016大選的選民的投票依據,過去執政黨的表現,或對在野黨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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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的經濟評價,應該要在細膩一點,也許有的是因為某政府的鐵粉,所以主觀經濟變好也有可能,是不是要在問卷中先挑出這些鐵粉,並跟中間選民區隔開來,做不同的計算

〈單一選區兩票制與他制於台灣適用之比較〉《單一選區兩票制新解》蔡學儀

  1.  主要替代選舉制度內容
    1. 單一選區兩票制
      1. 並立制
        即非補償性的額外議席制度,該制兼採單一選區與比例代表制,國會的席次分為區域代表席次與政黨代表席次兩部分,有一定的比例,選民投票時投兩票,一票投政黨,一票投候選人。
        計算時,區域代表席次則由各選區相對多數當選,政黨代表席次則由各黨獲政黨票的比例決定之,與各政黨在區域代表席次無關。
      2. 聯立制
        選民在投票時有一票選候選人,另一票選政黨。政黨席位與區域席位各佔1/2。區域部分採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政黨席位部分則依各政黨的得票率分配之。
        以政黨的得票率為準,決定各政黨在國會中應得的總席次,總席次扣除各黨在區域選區中已當選者,即為各政黨的政黨席次,由政黨比例代表名單補足其差額
    2. 中選區兩票制
      1. 中選區定義(內政部)
        應選名額不超過五人
      2. 與單一選區兩票制相比,並沒有太大的差別,除了選區規模不同
      3. 日本對中選區的批評
        1. 選舉勝負取決於候選人個人特質,欠缺政策論爭
          同一政黨在同一選區堆出多位候選人,在選舉過程無法出現政策辯論,並且降低以政黨為本位的選舉意義
        2. 由於傾向以候選人個人為選舉關鍵的因素,選舉過程中無法出現以政黨為中心的政策辯論,候選人的當選也無關於其所屬的政黨和政黨所提出的政見,形成候選人當選之後不需要為政黨政策背書的現象,政治責任不明確
        3. 選舉成為候選人個人特質的競爭,促使候選人必須建立穩固的後援會組織及其運作
        4. 同一政黨在同一選區有多位候選人競爭,個別候選人為了確保當選,必須尋求黨內有力人士的背書與支持,易形成政黨內部派閥政治
        5. 候選人只要獲得15%-20%左右的選票就足以當選,政黨(派閥)為了確保現有席次,不會輕易調整相關組織與政策,候選人連任情形相當普遍,間接導致政權交替的困難
        6. 在中選區制度的運作下,候選人的當選往往是藉由組織的力量,包括政黨內部的派閥與候選人個人的後援會組織,因此候選人對於國內外重大情勢的變遷,經常欠缺足夠的敏感度,也無法提出適當的因應對策
    3. 開放式名單比例代表制-準名單比例代表制(quasi-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在該制底下,各政黨可以獲得多少席次是以其所得票數在總有效票中的比例決定,但在制度設計上,選民在投票時不僅可以選擇屬意的政黨,也可以在政黨名當上選擇一位最中意的候選人,而最後那些人當選,是根據候選人個人得票數多寡,而非政黨名單上的排名順序
  2. 比較架構建立
  3. 替代方案比較分析
    1. 滿足選民改革期許
      1. 單一選區
        1. 可以使立法委員與選民直接的聯繫,但也易受制於人情,而喪失全國性視野
        2. 區域名單的提名以勝選為考量,沒有派系與財團支持的候選人難以出頭
        3. 因選情競爭激烈,無法有效降低經費,也容易激起統獨對立
      2. 開放式名單
        1. 對於初選過程中黨內的派系分贓與人頭黨員問題有效遏止,但易突出政治明星,使得凌駕於黨派之上
    2. 穩定憲政運作效果
      在比例性的比較上,開放式名單>聯立制>中選區>並立制,因此搭配半總統制,而造成的憲政穩定上,並立制最佳,中選區次佳,其餘兩個則不優
    3. 既得利益者接受程度
      1. 並立制
        在相對多數決的規則下,每個選區只能有一個人當選,因此對在SNTV制下當選的現任立委相當不利
      2. 聯立制
        雖是補償制,但有關區域席次競爭的衝擊,與並立制無異
      3. 中選區
        因選區規模適度放大,對於現任者的衝擊,不像並立制那麼大,相對容易獲得支持
      4. 開放式名單
        對黨內具有份量、又有全國性知名度,但地方經營相對弱勢,擔心無法在單一選區勝出的現任立委而言最容易接受
    4. 政黨選擇偏好之共識
      1. DPP
        並立制>中選區>聯立制>開放式名單
      2. KMT
        並立制>中選區>聯立制>開放式名單
      3. 親民黨
        中選區>聯立制=開放式名單>並立制
      4. 台聯
        開放式名單>聯立制>中選區
    5. 選區劃分之可行性
      1. 接受程度
        開放式名單>中選區>並立制=聯立制
        開放式名單:不需調整選區
        中選區:將席次較多的選區進行調整
        並立制、聯立制:全部重新調整
    6. 制度是否簡單易行
      1. 選民接受程度
        並立制=中選區>聯立制>>>>>開放式名單
  4. 研究發現和結論
    不同立場對改革的關心點不同,選民重視國會亂象與改善選風、憲法學者重視選舉制度對憲政穩定的影響、現任立委重視連任的可能、政黨重視與其他黨的勢力消長、選政機關重視選區劃分過程引起的政治爭議、選務人員重視選舉規則的程序

2021年5月25日 星期二

〈單一選區兩票制於各國實施概況〉《單一選區兩票制新解》蔡學儀

  1. 德國
    1. 實施時間
      1949
    2. 議席分配
      共656席
      單一選區328席
      政黨比例328席
    3. 提名方式
      雙重提名
    4. 選票結構
      兩票制
    5. 比例席性質
      聯立制
    6. 法定門檻
      5%或3席
    7. 政黨比例當選規則
      Hare-Niemeyer's largest remainder
  2. 日本
    1. 實施時間
      1996
    2. 議席分配
      共500席
      單一選區300席
      政黨比例200席
    3. 提名方式
      雙重提名
    4. 選票結構
      兩票制
    5. 比例席性質
      並立制
    6. 法定門檻
      2%或5席
    7. 政黨比例當選規則
      d'Hond method
  3. 義大利
    1. 實施時間
      1994
    2. 議席分配
      共630席
      單一選區465席
      政黨比例155席
    3. 提名方式
      雙重提名
    4. 選票結構
      兩票制
    5. 比例席性質
      並立制
    6. 法定門檻
      4%
    7. 政黨比例當選規則
      Imperiali System
  4. 紐西蘭
    1. 實施時間
      1996
    2. 議席分配
      共120席
      單一選區64席
      政黨比例56席
    3. 提名方式
      雙重提名
    4. 選票結構
      兩票制
    5. 比例席性質
      聯立制
    6. 法定門檻
      5%或1席
    7. 政黨比例當選規則
      Sainte-Lague
  5. 匈牙利
    1. 實施時間
      1994
    2. 議席分配
      共386席
      單一選區176席
      政黨比例152席
      全國不分區58席
    3. 提名方式
      三重提名
    4. 選票結構
      兩票制
    5. 比例席性質
      並立制
    6. 法定門檻
      5%
    7. 政黨比例當選規則
      政黨比例採Hare quota
      全國席位採d'Hond method
  6. 俄羅斯
    1. 實施時間
      1993
    2. 議席分配
      共450席
      單一選區225席
      政黨比例225席
    3. 提名方式
      雙重提名
    4. 選票結構
      兩票制
    5. 比例席性質
      並立制
    6. 法定門檻
      5%
    7. 政黨比例當選規則
      Hare quota
  7. 南韓
    1. 實施時間
      1988
    2. 議席分配
      共299席
      單一選區224席
      政黨比例75席
    3. 提名方式
      不可雙重提名
    4. 選票結構
      一票制
    5. 比例席性質
      並立制
    6. 法定門檻
      5%或5席
    7. 政黨比例當選規則
      Hare quota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單一選區兩票制之理論分析〉《單一選區兩票制新解》蔡學儀

  1.  選舉之意義與功能
    從交換理論來看,選舉體系可被視為執行交換的一種角色,主要是指選民與政黨間的工具交換,及政黨和政府間的體系交換,這使選民和政府有了明顯的連結,選民選擇政策制定者,使其對政治體系的維持和發展負責
    1. 全權委託模式(Trustee model)、自由代表說、獨立判斷說
      1. Edmund Burke
        認為代議制的本質是慎重的判斷與開明的良知,由於一般人民並不知道自身的最佳利益,因此代議士一但被選出,便應運用獨立的判斷力,思考人民的最大利益
    2. 委任說模式(Delegate model)
      主張代表權的行使是傳達人民意見的管道,作為被人民選出的代表在政府的作為必須依照的意見為之。基於委任說原則,也有人主張運用創制(尤其是公民投票)與罷免,彌補任期限制與定期改選的不足,賦予人民更多控制代表者的手段
    3. 託付說模式(Mandate model)
      人民將選票投給某黨派候選人,事實上是對該黨表示支持,政黨贏得選舉表示獲得人民託付,授權政黨實現競選時所揭櫫的政策。託付模式為政黨統合與政黨紀律提供了正當性基礎
    4. 反映說模式(Resemblance model)、特徵式的代表、縮影式的代表
      認為被選出的代議士為代表社會上的某一階級或團體,而非特定的政黨或政治團體。因此一個具有代表性的政府,其所構成的單元應充分反應社會的結構和不同團體的利益
    5. 選舉的兩種理論
      1. 由下至上-Harrop and Miller
        選舉是要求政黨或人民代表負責的機制,使人民的意見和利益得以反映在政策上,並具體實現。其強調選舉"由下至上"的功能,包括政治甄選、選出代議士、組成政府、影響政策等
      2. 由上至下
        選舉是政治與政治菁英控制人民的工具,目的為方便其之統治,因此選舉的功能是由上至下,包括建立正當性、塑造民意、強化菁英角色
    6. 選舉功能
      1. 甄選政治人物、組織政府
      2. 提供政府權力運作的合法性
      3. 反映民意、影響政策
      4. 促進人民對國家的歸屬感
      5. 教育選民與溝通
      6. 尋求共識與解決衝突
  2. 選舉制度種類與分析
    1. 選舉制度的構成-謝相慶(1996b)
      1. 選票結構
        指選民在選票中得以表示其偏好的方式
      2. 當選規則
        將參與競爭的政黨或候選人之得票轉換為議席的一種計算基礎或公式
      3. 選舉區規模
        為將選民投票結果轉化為議席的單位
      4. 調節性議席
        1. 補償性議席
          由法規所規定,於基本選舉區之外保留若干的名額,供作彌補差額
        2. 剩餘議席
          在選舉區採商數法分配後剩餘的議席
        3. 額外性議席
          如全國不分區、僑選名額
      5. 法定門檻
        一個政黨或政黨結盟不能參與議席分配的標準
      6. 政黨名單結盟
        有些國家選舉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政黨得申請名單結盟,參與結盟的政黨視為一個政黨,其得票合併計算,據以分配議席
    2. 多數決選舉制
      在選區內獲得多數選票的候選人或政黨,就可以當選或獨佔該選區議員名額的制度
    3. 比例代表制
      即當選席位依據選票分布情況而分配的一種制度,在該制度下,每一政黨所得的席位數目相等於他在選民中所獲得的支持,如此一來可以使各種意見和政治傾向都能夠在議會中得到反映,也可另使少數派的地位和發言權受到保障
      1. 商數法(商數最大餘數法)
        先設定一個當選商數(electoral quota),而將各政黨得票數除以該商數,得幾個整數的商數就分幾席,未分配的剩餘議席而依次分給剩餘選票最多的政黨,每個政黨最多分得一個剩餘議席
        1. Hare quota
          以選區內的有效選票(V)除以應選名額(M)後決定一個選舉商數(Q),公式為Q=V/M
        2. Hagenbach-Bischoff quota
          公式為Q=V/(M+1)
        3. Droop quota
          公式為Q=[V/(M+1)]+1
        4. Imperiali quota
          公式為Q=V/(M+2)
      2. 除數法(除數最高平均法)
        將各政黨的得票數依次除以特定的除數系列,得最高平均數的政黨便得一席,直到分完該選舉區應選名額(M)
        1. d'Hondt method
          除數為1、2、3.....m
        2. Sainte-Lague method
          除數為1、3、5.....2m-1
          由此每一個政黨獲得一個多餘席位的優勢值,將比在d'Hondt method的計算結果下減少
        3. 修正聖拉噶西法
          除數為1.4、3、5.....2m-1
          這是北歐各國為使小黨不至於太容易獲得議席而修正出的公式
        4. Danish method
          除數為1、4、7.....3m-2
        5. Imperiali
          除數為2、3、4.....m+1
  3. 選舉區相關理論
    1. 選區規模
      選區是彙整政黨或候選人之得票,並將得票轉換為議席分配的單位
      1. Douglas W.Rae
        選區規模與比例性之間呈現一種正向的曲線關係
        當選區規模增加時,比例性會以一種逐漸減弱的趨勢增加,也就是指當選區規模增加時,選票和席次之間的比例性誤差會以一種逐漸減弱的方式增加
      2. S.Rokkan
        以代表門檻為研究重點所得出之結論指出,在大選區比例代表制下,小黨可以贏得一席議席所需的選票,比在較小選區規模所舉行的比例選舉來得容易
    2. 選區種類
      1. Dieter Nohlen
        1. 單一選區-應選1名
        2. 小選區-應選2-5名
        3. 中選區-應選6-9名
        4. 大選區-應選10名以上
        5. 超大選區-應選20名以上
      2. 大選區特性
        1. 選票和席次比例接近,但也容易造成國會小黨林立,政局不穩
        2. 利於少數族群及小黨生存,買票和賄選也比較不會發生
        3. 候選人數眾多,候選人無法和選民建立有力的連結,政黨成為選舉訴求的焦點
        4. 議員問政格局較大,不易為地方利益所拘束
      3. 小選區特性
        1. 易形成兩黨政治體制
        2. 建立選民和代表之間的緊密和責任關係
        3. 有助強化黨紀和政黨運作
        4. 競爭激烈,容易發生買票、賄選
        5. 死票太多,或者選票和議席不對稱
        6. 小黨難以生存,地方勢力容易把持
    3. 選區劃分
      1. Arend Lijphart提出的選區劃分標準
        1. 對每一位公民而言,皆應有平等的代表
        2. 選區的疆界應盡量與地方的行政疆界一致
        3. 選區在地域上必須是簡潔且連續的
        4. 選區劃定應兼顧政治少數之意見
        5. 選區劃分時應保障少數族群的參政權利
        6. 選舉系統不應對任一政黨特別有利而有所偏差
        7. 選舉系統不應對任何族群特別有利而產生偏差
        8. 選舉系統應對選民在政黨偏好上的改變具有廣泛的回應
        9. 選舉系統應有一種"經常的轉化比例",即政黨所獲席次與選票數目的比例應相稱
        10. 對任何特定的種族團體而言,其所得票數與席次之間應具有比例性
        11. 選區劃分應使其具有競爭性,也就是每個政黨在每個選區都有當選的機會
        12. 每一位選民所投的票對選舉結果應具有同樣的影響力
        13. 每一位選民所投的票應盡可能被運用到,而盡量不要產生廢票
        14. 每一位立法者在立法機關中的權力應與代表選民的人數相稱
        15. 應有相等數目的代表為相等數目的選民進行服務的工作
        16. 大多數的選民應該可透過其代表控制立法結果,而少數的選民不應選出大多數的代表,此即基本的多數規則
    4. 選區調整
      1. 政黨委員會
        任命選區調整委員會的方式大致有以行政任命、政黨任命、立法任命為主,此乃是經由各個政治勢力之間的協調與溝通決定出選區調整的結果
      2. 非黨派性組織
        在組織成員上,除主席具有議員立法身分外,其他成員則來自司法與行政,盡量避免政黨因素介入,所有的成員皆不應有任何政黨的政治性考量,在選擇方案或偏離設定人口配額時的相關因素,只有集中性、現存地理連接性、自然或行政區的疆界與社區的利益
      3. 混和型態
        選區調整是由一部分政黨成員以及一部分非政黨成員所組成的混和型委員會來實施,參與調整規畫者包括政黨成員、議員及專業人員,選區調整的依據是依人口普查的結果
  4. 單一選區兩票制內容

2021年5月21日 星期五

《比較選舉制度》〈選舉制度與政黨提名〉王業立

     《比較選舉制度(7版)》,王業立,五南出版社,2016

  1. 前言
    在所有的民主國家中,政黨幾乎壟斷了提名,而被賦予組織政府及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責大任;民主國家中政治菁英的甄補,主要也是來自於政黨,而與政黨的提名有密切的關係。
    政黨所提名候選人的素質,往往就已決定了一個國家民選公職人員的水準與政治的品質;政黨挑選候選人程序的改變也可能會對一個國家的政治運作有所影響;而一個政黨提名候選人的方式,更可視為評估該黨黨內民主程度與處理黨內衝突態度的一項重要指標
  2. 提名制度與政黨政治
    1. 政黨提名的指標
      1. 民主
        提名過程的分布,地方黨部與選區當地黨員是否參與提名過程
      2. 公平
        所有符合資格者是否受到公平的待遇
      3. 效率
        提名的決策過程是否有效率
      4. 好的候選人
        針對選舉結果是否有效,意指是否能挑選出好的候選人
        好的候選人不僅要能夠勝選,還要能代表黨的屬性、推動黨的政策、貫徹黨的理念
    2. 政黨選名
      將參與者極大化,允許所有的選民只要有意願,皆有機會參與某政黨挑選候選人的過程,這些參與某政黨初選的選民(未必是該黨的正式黨員),即被稱為政黨選民(party voters)
    3. 黨內初選(party primaries)
      讓所有正式登記或繳交黨費的正式黨員參與黨內公職候選人的提名過程
    4. 選區幹部投票(subset of constituency party members)
      以選區委員會組織(cinstituency committee)或黨代表會議(delegate convention)來選拔並決定該選區的政黨提名人選
    5. 黨中央決定(national executive)
      全國性黨部參酌選區黨部或區域性黨部的建議推薦名單而決定提名人選
    6. 利益團體(interest groups)
      國家的政黨與特殊利益團體間關係密切,以至於利益團體在政黨提名過程中扮演關鍵性的角色
    7. 全國性派系領袖(national faction leaders)
      政黨正式組織架構以外的派系協商,對於黨內提名會有決定性的影響
    8. 黨魁決定(party leader)
      將提名權完全集中於一人
  3. 臺灣的選舉制度對政黨提名的影響
    1. SNTV
      在複選選區下,選票最大化不等於席次最大化
      1. 提名額度的依據
        1. 該黨過去在該選區中性質類似選舉的得票率
        2. 此次選舉的預估得票率
        3. 其他政黨的提名策略
        4. 政黨本身的配票能力或支持者的配票意願
        5. 選區的選民結構
        6. 黨內的派系生態平衡
        7. 過去立委選舉在一票制下對全國不分區席次的影響
        8. 婦女保障名額的考慮
      2. 國民黨大勝的原因
        1. 綿密的樁腳網路,使其能達成精準配票的成果
        2. 民進黨的配票失誤
        3. 反對黨之間的分化
        4. 中選區(應選名額2-6人)的劃分利於國民黨
      3. 配票成功的先決條件
        1. 要有一定比例具有高度政黨認同的支持者
        2. 政黨整體的估票要準確、票源要足夠、配票要公平
        3. 同黨候選人願意配合整體的配票作業,而不互挖牆腳
        4. 同一政黨所提名的各個候選人之間的理念、形象、與各方面條件也不至於相差太大
  4. 國民黨提名制度的演進
    1. 第一階段(1950-1951)
      由省黨部與中央主管單位及非黨員中"擇優提名",黨員在提名過程中完全沒有參與
    2. 第二階段(1954-1957)
      由黨員直接投票、投票後經省黨部審定,再報請中央決定的方式
    3. 第三階段(1957-1977)
      黨員意見反映,省黨部審查,再報請中央決定
    4. 第四階段(1980-1986)
      當反對勢力逐漸興起後,國民黨也在提名方式中增加"幹部評鑑"項目,以提升地方黨部黨工及地方各界菁英的參與比重,地方黨部逐漸擁有更大的審核及建議權
    5. 第五階段(1989-1992)
      黨員投票列入提名依據,另外國民黨與地方派系之間的夥伴關係加重,一反過去的主從關係
    6. 第六階段(1993-2000)
      地方黨部專職黨工擁有提名的建議權,而提名的最後決定權是握在黨中央手中(中央民代、省議員、縣市長選舉)
    7. 第七階段(2000-)
      結合黨員初選與民意調查,並依照"先協調、後初選、不排除徵召"的提名原則
  5. 民進黨提名制度的演進
    1. 第一階段(1989-1993)
      採地方自主原則,先以溝通協調方式產生提名人選,無法達成協議時,由選區黨員投票決定
      但是,選區黨員投票依然是其核心
    2. 第二階段(1994-1996)
      公職人員提名採二階段初選制,第一階段黨員投票與幹部投票各50%,第二階段為公民投票
      不分區採三三三制,將不分區名單排名順序分為政治人物、專家學者與弱勢團體三類,分組投票,分組比票,依序循環排名決定提名人選,亦由黨員投票與幹部投票各佔50%產生
    3. 第三階段(1997-)
      幹部投票、公民投票廢除,改以黨員投票、民意調查為主
      在2011年之後,基本採全民調

2021年5月20日 星期四

《比較選舉制度》〈單記非讓渡投票制的政治影響:我國民意代表選舉制度的探討〉王業立

    《比較選舉制度(7版)》,王業立,五南出版社,2016

  1. 前言
  2. 台灣選舉制度的演進
    1. 單記非讓渡投票制
      指在複數選區中,不論應選名額為若干,每位選民均只能投一票的選舉制度。
      之所以被稱為"非讓渡投票",主要係指不管候選人得到多少選票,均不能將多餘的選票移轉或讓渡給其他的候選人
  3. 單記非讓渡投票制對於政黨政治的影響
    1. 單記非讓渡投票制由於是在複數選區制下施行,其比例代表制理論上應是介於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與比例代表制之間,且選區愈大,比例代表性會愈彰顯。
      理論上,在應選N席的複數選區中,任何政黨只要能獲得[V/(N+1)]+1張以上的"安全票數",及至少可獲得一席。(V指的是選區中的有效選票數)
      在實際情況中,如果某一、二位候選人得票率超高,或參選人眾多的情況下,最低當選票數會比安全票數來得更低。
      另外,在應選席次為N席的複數選區中,使用SNTV也容易形成N+1位主要的競爭者,任何人只要有把握獲得"安全選票"即可占據一方,不受黨紀的約束
  4. 單記非讓渡投票制的缺失
    1. 在此種選舉制度下,在許多選區中,對於多數的選民以及候選人而言,政黨的標籤都不太會受到重視。對於許多候選人而言,他們的個人利益,甚至派系的利益,都遠比黨的整體利益來得重要。個人的當選既然不太依賴政黨的標籤,派系的利益又凌駕在黨的整體利益之上,黨紀不彰、議事效率低落、黨鞭難以揮舞即成為必然的結果。並且既然黨部不能當他和同黨的其他候選人競爭,候選人只有自求多福。在面對中、大選區的競爭壓力下,不僅是派系,連財團(提供競選經費)與黑道(綁樁護盤,甚至黑道自己參選)的力量都很容易趁虛而入了
  5. 立法委員選舉制度的改革
  6. 縣市議員選舉制度改革的探討
    1. 縣市議員選舉
      一般而言,在多數的縣市中,能夠有把握掌握個4、5千票,便足以選上個縣市議員
      由於當選門檻低,造成幾種難以根除的政治現象
      1. 賄選
      2. 幽靈人口
        在選舉公告發布前,相互遷徙
      3. 黑道漂白
      4. 地方派系的爭奪
    2. 作者建議採1/2限制連記投票、縮小議員名額

2021年5月19日 星期三

《比較選舉制度》〈相對多數決的政治影響:我國縣市長選舉的觀察〉王業立

   《比較選舉制度(7版)》,王業立,五南出版社,2016

  1. 前言
  2. 選舉制度、政黨競爭、與競選策略
    1. 中間選民理論(the median voter theorem)
      依據中間選民理論,兩個主要的候選人或政黨如欲獲勝,則它們的政見絕不能太激進或太保守。因為在只選出一席的情況下,如要獲勝就必須要吸引多數而非少數特殊選民的認同與支持。
    2. Rae的兩黨制
      指沒有一個政黨的得票率超過70%,且最大兩個政黨的得票率總和超過90%
    3. 有效政黨(effective number of parties)
      依照Markku Laakso&Rein Taagepera的定義,有效政黨的一般化公式可表示為
      N=1/ΣPi^
      N:有效政黨數
      Pi:各別政黨(候選人)的得票率
    4. 複數選區競選策略
      由於參選者眾多,候選人也不必取得多數選民的選票,且為了與同黨、他黨的候選人有所區別,還會特立獨行以爭取特定團體的選票
  3. 第九屆至第十七屆縣市長選舉結果的分析
    除了少數例外,大多呈現兩造對決

2021年5月18日 星期二

《比較選舉制度》〈美國總統選舉制度的探討:直接選舉或間接選舉〉王業立

  《比較選舉制度(7版)》,王業立,五南出版社,2016

  1. 前言
  2. 選舉人團制度簡介
    1. 各州的選舉人數目
      根據憲法第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是該州的聯邦參議員(每州兩名)加上聯邦眾議員(依人口比例產生,但每州至少一名)
      首都華盛頓特區雖非一州,但依據憲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案,比照一州擁有三州選舉人票
    2. 贏者全拿
      在聯邦制的精神下,美國總統選舉是以州為單位。任何候選人(政黨)只要在一州中得到的選民票數比對手多一票,即可囊括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緬因州、內布拉斯加州除外,這兩州以各個國會議員選區為範圍來決定每張選舉人票的歸屬)
    3. 選舉人團票未過半的情況下
      1. 眾議院決定
        依照憲法第十二修正案的規定,將選擇最高票的三人,由眾議院立刻投票選出。投票時,每州僅有一票,以過半數當選
      2. 參議院決定
        若副總統沒有過半數,則選擇投票數最高的兩人之中,參議員每人一票,以過半數當選
  3. 選舉人團的來源
    1. 1798年費城制憲會議的三個方案
      1. 國會選舉
        在Morris、Madison強調三權分立與擔心國會專政的理由擱置,但保留一部分精神留在無人過半數時,交由國會決定
      2. 由人民直接投票選舉
        一方面擔心人民欠缺判斷力,一方面小州擔心被大州把持,以及容易引起動亂等原因,而遭到否決
      3. 中介選舉人方案
        為國會派與直選派的折衷方案
        以人口為基礎來分配選舉人名額,但各州選舉人名額由各議會決定,以及在沒有人過半票時,由國會決定且每州一票,在大州-小州、直選-國會之間的拉鋸中取得了折衷的作法
  4. 對於選舉人團制度的批評
    1. 在勝者全拿的原則下,對小州不利
      但在每州至少三票的原則下,則加重小州的代表性,不符合票票等值
    2. 可能發生直選票少,選舉人團多而獲勝的矛盾
      使得少數總統的可能,不利於穩定政局
    3. 選舉人團僅適用兩黨制,若未來第三勢力崛起,將加重國會的地位,增加議員之間的選舉交易以及眾議院與參議院選出不同政黨的可能
  5. 改革或維持現狀
    1. 大州擔心影響力下降
    2. 小州擔心目前高比重的選舉人團票優勢被剝奪
    3. 兩大黨擔心選制改革使得第三黨崛起

2021年5月17日 星期一

《比較選舉制度》〈民主國家的選舉制度〉王業立

 《比較選舉制度(7版)》,王業立,五南出版社,2016

  1. 選舉制度的分類
  2. 多數決制(plurality and majority systems)
    1. 相對多數決制(relative plurality)
      1.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plurality with single-member district system;SMD)
        在應選名額為一名的單一選區下,最高票者當選
      2. 複數選區相對多數決制(plurality with multimember-district system;MMD)
        因選民可圈選候選人數目的不同,分為以下幾類
        1. 全額連記投票(block vote)
          在複數選區中,應選名額=選民可投票數
          1. 累積投票制(cumulative vote)-南非
            允許選民可圈選與應選人數相同數量的名額。但在投票時,可以將選票集中投給一位或少數幾位候選人
          2. 混合連記投票制(panachage)-瑞士、盧森堡
            每位選民可投出與選區應選名額相同的票數,它可將投票投給相同政黨或不同政黨的候選人,但對同一位候選人最多可投兩票
        2. 限制連記投票(limited vote)
          應選名額>選民可投票數
        3. 單記非讓渡投票(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s;SNTV)
          不管應選名額多少,選民只能投一票,而候選人也不能將多餘的選票轉移給其他候選人
    2. 絕對多數決制(absolute majority)
      1. 選擇投票制(alternative vote)、偏好投票制(preferential ballot)
        投票時,選民可依據自己的偏好,將候選人排列順序,並標示於選票上。
        第一輪獲得有效選票半數以上的"第一偏好票"超過半數即當選,若沒有,則第一偏好票最少的候選人將其票數依據第二偏好票的分布轉移給其他候選人,進入第二輪,由此類推
      2. 兩輪決選制(runoff election)
        第一輪如果沒有候選人獲得過半有效選票,則進入第二輪進行簡單多數決
  3. 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systems)
    該制度希望各政黨在議會中所擁有的席位比例,應貼近得票率
    1. 最大餘數法(largest remainder system)
      先決定一個當選基數,然後以此當選基數除(跨過選舉門檻的)各政黨所得的有效票總數,取整數部分作為各政黨當選名額,如果還有議席尚未分配完畢,即比較各政黨剩餘票數的多寡,依序分配直到議席分配完畢
      1. Hare quota
        當選基數(Q)=有效票總數(V)/選區應選名額(N)
        1. Hare/Niemeyer最大餘數法
          該黨席位=(各政黨有效選票/選區有效選票總數)*選區應選名額
      2. Hagenbach-Bischoff quota
        Q=V/(N+1)
      3. Droop quota
        Q=[V/(N+1)]+1
      4. Imperiali quota
        Q=V/(N+2)
    2. 頓特最高平均數法(d'Hondt highest average system)
      除數序列為N(分配到的席次)+1,即1.2.3.4....
      1. 使用基數
        1. 超過基數的政黨先拿一席,若席次尚未分配完
          則拿過一席的政黨除以二,進入第二輪
        2. 比較各政黨之間的數目,最高者拿走一席,接著除以三
          若席次尚未分配完,進入第三輪
      2. 不使用基數
        1. 比較各政黨之間的數目,最高者拿走一席,接著除以二
          若席次尚未分配完,進入第二輪
        2. 直到所有議席都分配完為止
    3. 聖拉噶最高平均數法(Sainte-Lague highest average system)
      除數序列為2N(分配到的席次)+1,即1,3,5....
      1. 修正聖拉噶最高平均數法
        除數序列1.4,3,5,7
    4. 超選區層次議席與政黨門檻
      保障一些在全國擁有一定支持比例的小黨,也有機會能在國會中分配到議席,並且使得"比例性偏差"問題,能夠得到適當的調和,但是在另外一方面,又為了避免國會中產生多黨林立的現象而導致政局不穩,許多採行"超選區層次議席"的國家,還有所謂的"政黨門檻(Thresholds)"的設計,規定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得票率或在選區中的黨選席次,必須超過某個標準,才有資格分配"超選區層次議席"
    5. 選票結構與政黨名單
      1. 類別選票
        規定選民只能夠將選票投給某一位政黨,或是同一個政黨內的一位或數位候選人
      2. 順序選票
        允許選民將選票投給不同政黨,或是不同政黨的不同候選人
      3. 封閉式政黨名單
        選民只能夠投票給各個政黨,而不能在各政黨的名單中選擇個別的候選人,而各政黨依其政黨得票率的多寡決定當選數額,然後候選人再依各政黨名單上的排名順序依次當選
      4. 開放式政黨名單
        允許選民可在同一個政黨的名單中,甚至不同政黨的名單中挑選一位或數位候選人
        各政黨以其所有候選人得票數之和的比例做為分配議席的標準,而各政黨內各別候選人則以本身得票數的多寡決定當選順序
    6. 單記可讓渡投票制(single transferable vote;STV)
      投票時,選民可依據自己的偏好,將候選人排列順序,並標示於選票上,屬於順序選票的類型
      跟選擇投票制類制,差在前者是單一選區,STV是複數選區,但投票方式一樣
  4. 混合制(mixed systems)
    1. 聯立制
      以政黨票為基準來決定各政黨應得的席次,扣除掉各黨在單一選區中已當選的席次,再來分配比例代表席次
    2. 並立制
      各政黨依其政黨得票率來分配應以政黨比例代表選出的固定名額,而與各政黨在區域選區中已當選席次的多寡無關

2021年5月14日 星期五

〈美國總統選舉人團制度〉唐曉

  1. 選舉人團制度的歷史雛形
    1. 弗吉尼亞方案
      主張沿襲當時大多數州實行的由州議會選舉會長的辦法,由國會選舉總統,但由於此方案使總統的獨立性受到了立法機構的制約和威脅,不符合三權分立和制衡的基本原則,而遭到否決
    2. 全民直選方案
      由於美國幅員遼闊、人民相互分離、各自為政等原因,不適合進行全國範圍內的競選
    3. 選舉人團方案
      在前兩個方案被否決以後,作為一個妥協性方式提出
      1. 總統選舉人由各州通過其州議會指定的某種方式選舉產生
        →體現了在堅持共和政體形式下對聯邦制擁護者的讓步和妥協
      2. 為保證其獨立性,選舉人不能同時兼任聯邦政府公職
      3. 選舉人總數與各州國會兩院議員人數相等
        →照顧大州在選舉總統時擁有選舉人數目上的優勢
      4. 選舉人在指定時間內投票並將其結果送達國會,由參議院主席即副總統向國會兩院聯合大會宣布其結果
      5. 選舉人不能將兩票同時投給本州內的正副總統候選人
      6. 獲得選舉人多數者當選為總統,次多數票數獲得者即為副總統
      7. 若無一位總統候選人獲多數票,則由眾議院從獲選舉人票最多的前五名總統候選人中按每州一票原則投票選舉
        →照顧小州在總統參選總統應急程序中的利益以保持大小州之間利益的平衡
      8. 若兩位或兩位以上總統候選人得票同居第二名,則由參議院中選出副總統人選
  2. 選舉人團的演變和發展
    1. 第一階段(1788-1828)
      選舉人團制度付諸實施的初級階段,特點是政黨制度初步形成並開始介入總統候選人的提名過程,選舉人投票選舉總統還多少帶有獨立自主性
      1. 1804年通過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
        將每位選舉人投兩票改成一票總統,一票副總統
    2. 第二階段(1828-1900)
      1. 1828年,Andrew Jackson當選,並成功說服了各州將選舉人的投票與選民投票掛勾,即根據各州法律,獲選民多數票的總統候選人所屬的政黨,有權指定其選舉人投本黨候選人的票,選民投票因此對選舉人票產生了直接影響
    3. 第三階段(1904-1968)
      1. 1904佛羅里達州首次舉行黨內預選
      2. 1968各州開始施行黨內預選
    4. 第四階段(1972至今)
      預選制的普遍推廣和實行,使總統候選人提名程序產生了重大變化。他擴大了總統候選人提名的範圍,使總統候選人有可能從中獲得更廣泛的民意支持;他影響著總統候選人的競選戰略和策略;他促使黨內權力重心開始轉移,使普通黨員在提名程序中發揮著決定性作用
  3. 選舉人團制度的作用及其弊端
    1. 選舉人團制度本身及其發展和演變的過程都存在或產生了許多缺陷和弊端
    2. 選舉人團方式實施的結果及其後來發展形成的州選區內勝者得全票的計算規則,有悖於公平原則
      同時也阻絕了小黨參與總統選舉,而導致兩大黨的壟斷
    3. 選舉人團制度的發展和演變導致了總統競選以及由此而來的迅速增長的鉅額競選開支和用金錢收買選票和政治影響的金錢政治的產生
    4. 選民投票方式和計票程序存在不少的缺陷和弊端
      各州對選票缺乏統一標準、投票設施也參差不齊
    5. "違背信義的選舉人"構成選舉人團制度潛在的違背選民信義的危險

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簡介美國選舉人團制度的淵源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著重在歷史上的介紹

2021年5月7日 星期五

〈初探台灣政黨網站之功能:以2008立委選舉為例〉林瓊珠

  1. 前言
    本文試圖從政黨扮演的功能或追求目標著手,探討政黨化身在網路環境中的分身-政黨網站,主要扮演何種功能?各政黨間是否有差異性存在?
  2. 台灣網路興起和運用於選舉的歷史回顧
    全球資訊網是在1990年代興起的科技產物,國民黨、民進黨和新黨乃於1995年相繼成立政黨網站,開啟政黨運用全球資訊網作為與選民接觸的管道之先鋒
  3. 網路運用於選舉和政黨政治的文獻討論
    國外文獻發現政黨網站主要扮演資訊和募集資源的功能,在歐陸國家的政黨網站也重視政黨網站應扮演政治參與的功能。多數研究都指出網路空間比起傳統媒介,提供小黨更多展現自己的機會,雖然在競選期間,無論在傳統媒介或網路空間,大黨比較有能力來超越其他實力較小的競爭對手,但是小黨的網站傾向提供與支持者更多互動與參與的形式。
  4. 研究方法
    1. 對象
      第七屆立委選舉於區域選區和不分區政黨名單參選的政黨,共有17個政黨,其中有四個沒有建立競選網站
    2. 時間
      2009.4.6-4.15
    3. 內容
      資訊提供、網路連結、政治參與、競選活動、資源募集
  5. 國內政黨網站扮演功能之分析
    1. 親民黨的部分,多集中在宋楚瑜的新聞與政績,顯示其特質屬於以個別政治人物來吸引選票的個人化政黨
    2. 在政治參與部分,僅KMT、DPP、新黨和台聯有較多的提供,但KMT和DPP僅提供單向參與,不若新黨和台聯有論壇與社群的機制
    3. 國內政黨網站在教育選民和提供認同符號之功能上,遠勝於動員選民進行政治參與和表意功能
  6. 政黨網站與政黨競爭
    網路環境對政黨競爭的首要影響是,部分政黨競爭和政治溝通環境移至網路,促使政黨運用網路科技來強化政黨與選民的關係,展現政黨的存在性
  7. 結論與討論
    本文僅分析政黨網站內容和功能,初步指出國內政黨網站多數僅扮演資訊提供的功能,在促進政治參與的功能上仍能更有所發揮的結論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各政黨的網站之不同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很粗淺的分析,就大概條列一下各政黨網站的文宣跟功能這些
但我認為要連結到得票率還有很長的距離,有架設的網站的政黨得票高也許並不是因為網路的原因,而是因為他本來就有那些資源做各種宣傳,而網站是其中一種
我覺得在那個時代,還是傳統媒體的文宣更有回報,其實我覺得這一篇應該先列出常使用網路的族群分布,如果要連接到投票率的話,以及觀察論壇上的都是那些族群、年齡的人。

2021年4月30日 星期五

〈南韓總統的選舉制度〉李憲榮

  1. 前言
    本文將討論歷次憲法修改,歷任總統, 現行南韓總統制度(包括選舉方式、競選活動、總統的彈劾和免職、總統 的彈劾和免職、南韓總統的缺位與繼任等),並分析 1987 年民主化之後 的幾次總統大選以及選總統選舉的特殊現象
  2. 歷次憲法修改
    1. 九次修憲
      1. 1952 年 7 月(在首任總統李承晚的任內):改國會為兩院 制、正副總統由人民直選,任期仍為四年。
      2. 1954 年 11 月(也在首任總統李承晚的任內):限制主權及 變更領土須經國民投票、取消對首任總統連選連任次數之限制
      3. 1960 年 4 月(因為學生革命推翻了涉及不當選舉的李承晚 政權):改採議會內閣制、新設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為憲法機構,期能公 正管理選舉事務
      4. 1960 年 11 月(為收拾學生革命之後事件):增訂政府得制 定特別法,來懲處於該次總統時有不正行為、違反民主行為或以不正當方 法蓄積財產者的權利。
      5. 1962 年 12 月(因為 1961 年 5 月,以朴正熙為首的少壯軍 人發動軍事政變,獲得政權之後,準備還政於民):全面修訂憲法,建立 政黨政治、採單一國會、總統中心制政府、總統連選得連任,並設立國民 投票制度。
      6. 1969 年 10 月(為使朴正熙總統繼續執政):延長總統連選 連任之次數
      7. 1972 年 12 月(為因應 1972 年 10 月當時國內外的急迫情勢 下,朴正熙宣布全國緊急戒嚴,大幅度的維新改革,冀能建立新體制,修 改憲法,實施「維新政治」)
        『維新憲法』是一部總統權限高度膨脹的憲法,有人將其與法國戴高 樂憲法相媲美
      8. 1980 年 10 月(因為朴正熙遭到刺殺和「光州事件」政治局 勢混亂)
      9. 1987 年 10 月(因總統的選舉及國會議員產生的方式,未能 符合當初之民意): 
    2. 前總統盧武鉉於 2007 年 1 月 10 日向全國人民發表 電視談話時提出,並於 2008 年 2 月正式提出憲改案,距上次 1987 年的憲 改已 20 年。1987 年所定五年單任制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總統透過不正當的 手段長期把持政權。盧的提議主要目的是把五年單任制改為四年兩任制, 以確保國家政策推動的連續性。盧的憲改理由是南韓民主制度已臻成熟, 無須再擔心總統獨裁,且單任制下,而五年任期接近尾聲時難以推動政務, 總統也無法將任內政績交給下次選舉評判
      由於當時反對黨「大國 黨」在國會擁有三分之一席次,修憲案並未通過 
  3. 歷任南韓總統
    1. 李承晚:1-3
    2. 尹潽善:4
    3. 朴正熙:5-9
    4. 崔圭夏:10
    5. 全斗煥:11-12
    6. 盧泰愚:13
    7. 金泳三:14
    8. 金大中:15
    9. 盧武鉉:16
    10. 李明博:17
  4. 南韓現行的總統選舉制度
    1. 基本規定
      南韓現行總統的選舉制度是 1987 年第九次修憲時定調的。有關現行 制度規定於『南韓憲法』第 67 條
    2. 競選活動之規定
    3. 競選活動之禁止事項
    4. 總統的彈劾與免職
    5. 南韓總統的缺位與繼位
  5. 南韓民主化後之總統大選
    1. 1987年選舉
      1987 年南韓選舉第 13 屆總統,也是民主化後的第一次公民直選,競 爭非常激烈,候選人人有 8 組,但主要的四組是盧泰愚(代表民主正義黨──執政黨),金泳三(代表統一民主黨──最大反對黨),金大中(代 表平和民主黨──激進反對黨),和金鍾泌(代表新民主共和黨──朴正 熙的延續)。
      執 政黨的支持來自農村和代表既得利益的慶尚北道地區,金泳三來自慶尚南 道,受中產階級的支持,金大中來自全羅道,受社會較低階層和青年學生 的支持,金鍾泌來自忠清道,軍人出身,支持來自忠清道和肯定朴正熙的 社會人士。
      1. 這次選舉 勝負的關鍵在於下列數項
        1. 金大中和金泳三的問題。兩人皆反對政府,反對軍人干政,打敗 執政黨的目標一致。如果一人退出選戰,或兩人合作,盧泰愚將 很難得勝。
        2. 公權力與金錢介入問題。執政黨利用各級公務員到處拉票,或亂 開支票,且以金錢換選票的情事甚多
        3. 缺席投票的公正性問題。當時南韓總統選舉法規定,凡軍、警、 航海及航空人員,因病住院臂醫療人員均可作缺席投票。此次軍 方要求軍人可在營區做缺席投票。缺席投票人口總共約 80 萬人, 軍人佔 60 萬人,因此這些選票可能決定選舉的勝負
    2. 1992年選舉
      1. 金泳三、金大中、李鍾贊、和鄭周永的四強局面
        四強各有所長。在年齡方面,金泳三、金大中、和李鍾贊較適合(鄭 周永當時已 77 歲)。以學歷而言,亦復如此(鄭雖有豐富企業經驗,但 僅小學畢業)。以經歷而言,李最為完整(但有軍人背景),兩金皆有民 意代表經驗,但無行政經驗,鄭則僅有企業經驗。以財力而言,鄭最雄厚, 金泳三和李鍾贊各有其靠山,金大中最弱。以群眾基礎而言,各有其長, 實力相近。 金泳三以原有執政黨之優勢為背景,加上已參選一次,知名度甚高。 金大中氣勢不弱,但民眾對反對黨的不信任是其包袱。李鍾贊和鄭周永的 狀況較不明朗。
    3. 1997年選舉
      1. 金大中、李會昌、和李仁濟三強鼎 立的局面
        金大中已出選總統選局多次,屢敗屢戰,堅守反對黨立場,頗受尊重與同情。李會昌形象頗佳原被看好,但後因兒子逃避兵役問題,聲 望下跌。李仁濟因不服輸而脫黨競選被認為不遵守遊戲規則。兩李均受金 泳三形式上或實質上的支持,在金泳三行情下跌後,對兩李已不造成利多
      2. 學者林秋山(2009:86-98)列舉金大中勝選的六個主要原因如下:
        1. 執政黨新韓國黨的分裂與消失。新韓國黨因為李會昌宣佈與金泳 三劃清界,與漢城市長趙淳合作,將新韓國黨與民主黨合組為大 國黨,而許多脫黨的人士則與李仁濟組成國民新黨。
        2. 慶尚道人的內訌。南韓重量級政治人物和企業人士多數來自慶尚 道。由於金泳三法辦全斗煥和盧泰愚,使慶尚道人士未能支持李 會昌或李仁濟
        3. 財經風暴使選民支持金大中。金大中的政治立場本來是他的包袱, 但因當時的財經風暴使選民產生換人做做看的想法。
        4. 金大中與金鍾泌結盟。金鍾泌擔任內閣總理多年,有豐富行政經 驗而且穩健溫和。兩人結盟使選民如果金大中當選總統,有可能 捨棄易使總統制流於獨裁的總統制而改採內閣制,而轉而支持金 大中。
        5. 北韓一向會在總統選舉時製造事端,企圖影響南韓選情,選民反 而會支持執政黨。此次大選,北韓一反過去並未有所動作,使選 民淡忘金大中左傾和同情北韓的立場
        6. 金大中個人特質。金大中畢生堅持反對運動立場,屢敗屢戰,終 獲選民尊重與支持。 
    4. 2002年大選
      2002 大選是 1998 年政權首次輪替後的第一次改選,具有特殊意義。 金大中政府在執政期間弊案不斷,其家族、親信、首政府部會首長都牽涉 到貪瀆事件,即連其經濟改革和「陽光政策」亦受批評,執政黨所屬國會 議員紛紛脫黨,情勢並不看好
      就執政黨而言,國務總理,也是有金大中的義子之稱的盧武鉉,代表 執政黨新千禧民主黨競選的希望最大。上屆敗於金大中的李會昌再度捲土 重來,代表大國黨。李行政經驗豐富,是一位擇善固執堅守原則的人,勝 選希望很大。另外鄭周永之子鄭夢準原先支持盧武鉉,約定盧當選後由他 擔任總理,後來眼見盧聲勢不佳,自行代表黨競選,形成三強局面
      選戰開始前,鄭之聲勢最高。鄭有現代集團的背景,曾任國會議員, 且因籌辦世界盃足球賽獲得空前成功,民意支持度甚高。但在宣佈參選後, 各種企業經營和促進北韓交流的秘聞曝光後,聲望急轉直下,在新千禧民 主黨黨內初選敗於盧武鉉,且最後時刻又背棄盧武鉉,反被民眾唾棄,終 而退出選局,使選戰成為盧李兩人對決的局面。
    5. 2007年大選
      盧武鉉以年輕、形象清新、富改革精神,對美強硬,對北韓包容,就 任之初支持度甚高,選民對其期望頗高。但不久其胞兄即涉嫌人事關說, 其親信幕僚(包括許多會議員)收賄,親戚涉嫌非法吸金,各種弊端層出 不窮,甚至公開過去不當之私人行為,使其形象大受損害。由於國會選舉 在即,國會議員為求自保,連署成立總統彈劾案。彈劾案使盧之任期中斷, 當然更損傷執政黨的形象。
      1. 代表 大國家黨的李明博、代表執政黨(大統合民主新黨)的鄭東泳、和獨立參 選的李會昌。
        執政黨提名的鄭東泳則因為受盧武鉉的低迷的民調跟聲勢影響,選情 一直處於不甚樂觀的情況,鄭東泳更是直言盧武鉉拖累他的選情,且於投 票日前一個月始被正式提名,倉促上場聲勢不佳。 李會昌是前大國黨總裁,又兩度參選總統失敗,不但不全力輔選該黨 候選人,反脫黨獨立參選,難以取得選民認同。 李明博曾服務於現代集團很長久的時間,棄商從政後曾擔任國會議員 兩屆,也曾擔任首爾市市長,在經濟上見其長才。在時機上,李明博佔有 優勢。李明博在鄭周永和鄭夢準參選時均曾參與其事,對選戰有很多經驗, 且因在首爾市長任內排除萬難整治清溪川成功,聲名大噪
  6. 南韓總統選舉的特殊現象
    1. 強人執政,民主尚未深化
      韓國人生性強悍素為世人所知,從第一屆李承晚總統到現今的李明博 都是極為強勢的總統。其中尚有多位系軍事強人,作風慓悍,即使是文人, 亦多展現慓悍之作風。 
    2. 少數總統:政情不穩
      不管總統是由公民直接選出或國會間接選出,都是採行相對多數當 選,極易產生反對者多於支持者之「少數總統」。由於南韓是社會共識不 高的國家,此情況會影響總統的正當性,故自盧泰愚至金大中皆無法解決 「跛腳總統」的困境。
    3. 總統卸任後處境不佳
      首任總統李承晚乃被迫下台並前往海地尋求避難,在流亡期間死亡。 朴正熙遇刺身亡。全斗煥被判犯有叛國罪和貪污罪等罪行,被判處死刑, 後減至終身監禁。盧泰愚亦被以叛亂及貪污罪判處 17 年監禁。金泳三家 族企業龐大,其子涉及貪腐問題被囚禁。金大中在執政前遭全斗煥和盧泰 愚迫害,執政時一度被以賄賂北韓金日正談判被調查,下任後被放逐美國。 盧武鉉曾以助手涉嫌受賄和收受非法政治資金等問題,遭國會彈劾未成, 卸任後於 2009 年跳崖自殺。 
    4. 個人色彩濃厚
    5. 社會分歧與地域主義濃厚
      純從地域人口數而言,以金泳三的釜山與慶尚南道最多,金大中的光 州與全羅南北道次之,盧泰愚的大邱與慶尚北道第三,金鍾泌的忠清南北 道最少。以政黨的傳統支持者,執政黨在農村,在野黨在都市較強。從 社會關係而言,金大中的支持來自貧窮大眾與青年學生,盧泰愚的支持來 自既得利益階層和軍公教人員,金泳三和金鍾泌無明顯支持群
  7.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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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總統的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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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討論制度,應該多在制度上著墨,有的文章會說南韓是雙首長,但又說是總統制
選舉制度也有點狹小,感覺沒啥可講,應該擴大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