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 星期四

〈臺灣與南韓「政黨選舉競爭穩定性」的比較分析: 「選舉浮動性」的測量〉楊以彬

  1. 前言
    1. 「政黨體系制度 化」(Party System Institutionalization, PSI)
      Mainwaring and Torcal(2006: 207)對政黨體系制度化核心概念的界定:「當政 治行為者的發展期望及政治行為,能夠在可預見的未來,奠基在政黨競爭與 行為規則;或在基本原則輪廓中,持續呈現穩定性,即是政黨體系制度化。」 此一概念界定,明白揭櫫政黨選舉競爭穩定性不僅攸關「政黨競爭模式」(the Pattern of Party Competition),也是檢視政黨體系制度化程度的首要觀察面向
    2. 本文茲引用 Pedersen 設計的選舉浮動性為測量工具與計算公式, 俾以從實然面比較分析民主轉型後臺灣與南韓政黨選舉競爭穩定性的高低程度及優劣表現,並探討其中的影響因素,進而評估對兩國政黨體系制度化 的影響。研究範圍及測量標的將設定在 1988 年至 2012 年民主轉型後臺灣與 南韓歷屆國會選舉。
  2. 概念來源與分析面向:「政黨體系制度化」
    1. 有系統建構政黨體系制度化概念及分析面向,當屬 Mainwaring、Scully、 Torcal 及 Jones 等先後期標竿學者。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the Third Wave of Democratization)導致大量新興民主國家崛起後,他們相繼觀察拉丁美洲、 南歐或中東歐等眾多新興民主或半民主國家的政黨體系實踐經驗,參照西方 民主國家的政黨體系,發掘三點現象:
      1. 在選舉競爭型態上,新興民主國家 政黨體系普遍存在高度選舉浮動性,以致缺乏穩定性和規律性。
      2. 新興民主 國家的主要政黨,還是普遍缺乏與公民、投票者、社會團體在政策議題或意 識型態的緊密連結,導致公民社會對政黨在民主社會的不可或缺角色或正當 性大打折扣。
      3. 新興民主國家政黨本身的組織結構、權力運作到提名機制等, 多數還存在濃厚個人主義與恩庇主義色彩,致使政黨在個人至上或菁英主導 的領導模式制約下,逐漸淪為個人化、派系化、邊際化或工具化的樣貌
    2. Mainwaring(1999: 26-39)特別建構一套完整的政黨體系制度化四個分析面向,分別臚列說明 之:
      1. 「政黨競爭模式」(the Pattern of Party Competition):
        制度化政黨體系, 各政黨之間的競爭必須在民主規則中進行,且在各種制度競爭機制,呈 現需有足夠的穩定性與長期的規律性,特別表現於選舉競爭浮動性高低 程度的變化及消長
      2. 「政黨與社會連結關係」(Party-society Links):
        制度化政黨體系的各政 黨需與社會脈動融合,且與公民力量聯結,隨時探知民意走向,以反映 社會的意識型態差距及了解民意需求
      3. 「政黨扮演的主要政治角色」(Views of Parties by Major Political Actors):
         政治行為者、公民社群或社會大眾等,藉由政治態度的表現,賦予及認同政黨在民主政治的正當性與選舉過程合法性,並視政黨為民主政治不 可或缺或難以取代的重要政治機構或社會團體。
      4. 「政黨組織化」(Party Organization):
        個別政黨黨內的組織結構運作模 式、資源分配及權力運作,不能長期由單一領導者、少數菁英、特定派 系或利益集團所單一支配或片面壟斷。
    3. 政黨選舉競爭穩定性
      競 爭性政黨體系內各政黨的競爭,必須在一套民主選舉規則中進行,並且在不同的關鍵性選舉競爭維持長期穩定性和規律性。換言之,黨際選舉競爭的表 現愈趨穩定性與規律性的政黨體系,其制度化程度愈高。相對地,倘若政黨 數目的多寡變化快速且明顯,政黨在選舉中競爭實力的消長波動極大,則代 表政黨體系的制度化程度越愈低
  3. 比較背景:臺灣與南韓的政治制度
    在眾多的政 治制度,選舉制度及憲政體制可謂是形塑和影響政黨體系最重要的兩項制度 性因素。肇因選舉制度、政黨體系和憲政體制的制度配套設計,所形塑的三 角互動關係及權力配置架構,牽動著一國政治結構、政府組成型態、權力運 作模式、政策產出與憲政體制的走向
    1. 臺灣與南韓憲政體制-半總統制、總統-議會制
      本文係採用 Duverger (1980)針對半總統制的三個憲政規則判準, 界定南韓的憲政體制為半總統制:1.總統需經由公民普選產生;2.總統掌握 一些相當的實質權力;3.與總統並立的的實權總理及其內閣,倘國會未表示 反對,他們可以持續在位。
      倘若再依 Shugart 與 Carey 對於半總統制的次類 型分類,分別參照臺灣與南韓的憲政體制的相關憲法規定與政府實際運作經驗綜合判斷,兩國應同屬「總統-議會制」(President-Parliamentarism),而 不是「總理-總統制」(Premier-Presidentialism)次類型
    2. 臺灣與南韓的總統和國會選舉制度
      1. 南韓依照選舉屆數轉換時序,大致 區分為五種選制:
        1.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1948~1962)
        2. 「單一選區 相對多數制+比例代表制」(1963~1971)
        3. 「二席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 制+總統指派」(1973~1978)
        4. 「二席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比例代 表制」(1981~1985)
        5.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比例代表制」(1988~2008)。
      2. 本文認為,相對於臺灣選舉制度在威權時期「制度約束」的長期穩定狀 態與民主轉型動力牽引的「集中式」修憲產生一次性制度變革。南韓則在第 一至第五共和時期經歷「分散式」憲法變遷過程進行多次制度交替,體現一 種「制度易變」極端斷裂化的非穩定格局
  4. 測量工具:「選舉浮動性」
    1. 優點: 
      1. 可藉兩次相同類別的換屆選舉,探知各政黨在前後選舉中席次率與得票 率的變動狀況與消長情形
      2. 可了解投票者在前後選舉中選票轉移的程度,進而換算任一政黨在換屆 選舉中的選票得失比率。最終了解選民的投票傾向與選票轉移態樣,間 接反映政黨與社會的聯結關係
      3. 能夠反應投票者在換屆選舉中「政黨偏好」(Party Preferences)的穩定狀 態及菁英主導政黨體系的變遷模式,例如新生政黨的創立、既有政黨的 消亡、「政黨輪替」(Party Switching)、「政黨合併」(Party Mergers)或「政 黨分裂」(Party Splits)等
      4. 藉由選舉浮動性的比較,導引出新興民主國家的政黨體系的不穩定水準 普遍高於西方傳統民主國家,這樣的量化實證分析的結果幾乎已成為學 理的普遍共識
    2. Luna and Altman (2011: 4-5)指陳,選舉浮動性有兩大缺陷與盲點:
      1. 統計方法產生「內部效度」 (Internal Validity)的誤差問題,只能簡單呈現一個政黨在任兩次選舉的得票 或席次總體變動之數字差異,但無法深入以「跨層分析」(Cross-layer Analysis) 測出選民在政黨間的投票傾向或選票轉移變動狀況
      2. 無法觀察不同政黨在 任兩次選舉中各「選區」的得票率水平或垂直消長情形
    3. 政黨得票浮動性(Vv):競爭性政黨體系內各政黨在國會換屆選舉結果 間得票得失的平均總合(0-100)。
      Vv=∑Vi/2,Vi 為各政黨 前後兩次選舉得票率變化的淨值
    4. 政黨席次浮動性(Vs):競爭性政黨體系內各政黨在國會換屆選舉結果 間席次得失的平均總合(0-100) 
      Vs=∑Si/2,Si 為各政黨前後兩次選舉席次率變化的淨 值
    5. 選舉浮動性
      政黨席次浮動性與政黨得票浮 動性在選舉的個別浮動性累積加總後,會分別得出一組總體平均數據,配合 設定的選舉基期,藉以簡明顯現政黨選舉競爭的穩定性或規律性,倘總體平 均浮動性低,就標示主要競爭政黨在這一次與下一次的相同選舉競爭,得票 率與席次率均相同穩定且一致,代表政黨體系是處於穩定與規律的狀態
  5. 比較分析
    1. 比較資料與條件
      特別在 進行跨國比較時,強烈主張採用「長時間」(Over Time)的縱深概念,做為觀 察選舉競爭走向的範圍尺度,並搭配「總體浮動性」(Aggregate Volatility) 整體數值為主。主因可能較易對比出整體的選舉競爭走向與穩定趨勢,另一 方面,只以選舉浮動性的短期結果,就對比較對象的政黨體系穩定性驟下定 論,會產生解釋力與說服力不足的問題。
      臺灣方面,本文擬以 1992 年首次國會全面改選的第二屆立 法委員選舉為起始點,觀察時間以 1992 年到 2012 年為研究範圍,測量的選 舉類型,以立法委員選舉為主。南韓則以 1988 年第 13 屆國會選舉為起始點, 觀察基期為 1988 年到 2012 年,選舉類型也是以國會選舉為主
    2. 選舉浮動性的測量結果與比較分析
      1. 當前學界檢測比例性偏差較常使用的測量指標或操作工具,大致有兩種 方法
        1. 以「政黨得票率」為函數計算的「有效政黨數」與以「政黨席次率」 為函數有效換算的「有效國會政黨數」兩項數值之間的差距(ENEP-ENPP)
        2. 採用「最小平方指數」(Least Square Index, LSI)的計算公式,此項計算方法 是 1991 年由 Gallagher 率先創設,因具有計算方便性,之後被學術界廣泛 使用
      2. 臺灣與南韓國會選舉平均浮動性的比較結果(0-100) 
        1. 台灣
          1. 政黨得票浮動性 19.2
            可發現選民的投票傾向集中於主要特定政黨的持續性或可預測性較高,政黨 認同也較為忠誠,選票難以在換屆選舉中大幅度的流動或轉換,這樣的結果, 使得特定政黨在換屆選舉中能夠維持長期的競爭持續性,而次要政黨或新生 政黨就難以在長期的選票競爭取代主要的特定政黨。
          2. 政黨席次浮動性 18.6
            臺 灣的主要競爭政黨,不僅政黨平均壽命較南韓高出許多,即使競爭實力已經 大幅衰退或急遽萎縮,也未曾發生過任何政黨合併、更名或解散的案例
          3. 平均浮動性 18.9
        2. 南韓
          1. 政黨得票浮動性 24.8
          2. 政黨席次浮動性 28.7
            南韓政黨平均壽命偏短; 以及政黨更名和合併快速頻繁有關,這些因素導致再換屆選舉過程,上屆還 有席次的政黨,在下屆選舉中就因消亡或合併等而在國會席次退場
          3. 平均浮動性 26.8

  6. 結論
    1. 結合眾多學者(Gunther and Diamond, 2003; Katz and Crotty, 2006; Biezen, 2004)之論點表明,個人主義或未組織化的政黨,將難以與社會建立強有力的 連結,最終會衝擊政黨選舉競爭的穩定性與規律性,這對新興民主國家在鞏 固民主階段,亟需依賴成熟及穩定的政黨體系做為支撐槓桿而言,是重大的 致命傷。
    2. 根據 Mainwaring and Zoco (2007: 157-158)的論點,高度的選舉浮動 性,投射在政治行為,會激化政治菁英在權力至上及利益優先的雙重考量下, 變得猶如政客一般,在政黨選舉競爭實力的興衰與選民偏好做出自私動機的 行為策略算計,如此政黨在民主政治中的功能有可能被邊緣化或工具化,進 而使得政黨離合聚散頻繁,是有損民主的正常運作 
    3. 南韓政黨個人化或黨老闆中心主義的特色,造成政治強人的意 志凌駕於政黨組織之上,黨內菁英為保障既得利益,基於自私動機與利己原 則,只有透過「魅力-依附」方式,與黨領袖結合為利益共同體,不斷透過 政黨更名、合併等手段,來鞏固延續個人的權力不致中斷,但付出的代價是, 一旦黨領袖失勢,政黨旋即走向分裂、消亡或被它黨合併一途,其結果自然 造成政黨離合集散頻繁、政黨壽命普遍不長與短暫政黨競爭持續性的骨牌效 應和慣性輪迴,尤其每逢新政治勢力的崛起,或是重要選舉時,幾乎都會發 生政黨全面洗牌的現象,這樣的結果,直 接折射南韓政黨較難以與公民社會產生緊密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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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台灣與南韓選舉浮動性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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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於選舉浮動性就只有這一篇耶,為啥沒人研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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