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 星期二

〈台灣威權體制轉型前後農會派系特質變遷之研究─雲林縣水林鄉農會一九七○及 一九九○年代為例之比較分析〉趙永茂、黃瓊文

  1. 前言
  2. 文獻檢討及研究架構
    1. 相關理論及文獻檢討
    2. 研究方法與研究途徑
      水林鄉農會從民國五十三年開始有派 系競爭,至今已長達三十年。水林鄉農會派系許派及洪派很早就形成,起初雙方並未互相較勁,直到第五屆鄉 長選舉(民國五十三年),雙方開始有競爭。而在派系的競爭下,水林鄉農會還成為政府 施行《農會法》後第一個遭整理的農會,具有時代代表性,同時派系競爭 至今跨越威權轉型期,更適合瞭解分析派系特質在威權轉型前後的變遷。
    3. 研究架構 
      1. 國民黨提供本土菁英實質利益,具體而言有四種方式:
        1. 是政府特許 下的區域性獨佔經濟活動,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非信用合作社(例如 青果合作社)、農漁會(主要是其中的信用部門)及客運公司
        2. 省營行 庫的特權貸款,只要是有機會當選省議員的縣級派系,都可以分享
        3. 省 政府及各級政府的公部門採購,主要是公共工程的包攬,特別在建設經費 比較充裕的縣市,也構成經濟租金的一大來源
        4. 以地方政府公權力所 換取的經濟利益,一是表面上合法的假公濟私,如利用都市計畫或公共建 設規劃來進行土地投機炒作,一是以公權力來掩護寡占性的非法經濟活 動,如經營地下舞廳及賭場
      2. 國民黨抑制地方派系的策略主要有下列四種途徑:
        1. 侷限化:就是透過各種制度性的設計或政策性的安排,壓縮地方派 系的勢力,使地方派系僅能在縣市及其以下鄉鎮發展,避免威脅黨中央, 這些政策如當時就不舉辦省長及直轄市市長以上層次的行政首長選舉
        2. 平衡化:是指對存有地方勢力的縣市,基本上,對既有的地方派系 均加以扶植;一方面以中央威權加以領導,一方面以互惠途徑加以安撫、 扶植,並防止任何一派過度壯大、失控,以收平衡之效,使利於黨中央的 操控。大致上,也就是所謂的「雙派系主義」
        3. 逐步替換:是培養另一股勢力,以抗既有派系,主要是用本土新生 代黨工系統來取而代之。此一策略旨在防止既有派系的坐大、失控
        4. 整肅:這種方法基本上是備而不用,使用時機是當地方派系的勢力 發展過於強大時,且敢公然違抗國民黨的指示時就加以整肅。
      3.  本文研究架構圖
  3. 水林鄉政治與社經環境及其變遷之特質
    1. 政治環境及其變遷特質
    2. 水林鄉的社會環境特質
      1. 人口概況
        根據水林鄉歷年人口表 顯示,水林鄉成長是呈現負成長,而人口外流是造成人口負成長的主因。
      2. 人口結構
        從水林鄉人口結構來看,水林鄉的人口結構是趨向老化,其人口老化指數由民國七十年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七四到民國八十五年則增加到百分之 七十八點六○
      3. 教育程度
        水林鄉社會環境是一都市化程度不高的鄉村,人口呈現負成 長,人口外流嚴重,同時戶數的增多,性別比率升高,人口結構趨向老齡 化,造成水林鄉多為老年及幼年人口且女性居多。而在教育程度方面教育 程度普遍不高,甚至不識字比率仍有高比率。因此在這樣的背景環境下, 教育程度低落,法治觀念並未能成熟落實,使得選風易於敗壞,黑金風氣 易於在此形成、運作
    3. 水林鄉的經濟環境及其變遷特質
      水林鄉居民從事一級產業(農漁林牧業)人口高達百分之七十六點七 三。反之,從事工商、服務等產業只佔百分之二十三點二七。在水林鄉內 金融機構有台南區中小企業銀行北港分行水林辦事處、水林郵局及水林鄉 農會信用部。其中台南中小企銀及水林郵局都設在中區,僅有水林鄉農會 信用部本部在中區設立之外,還分別在北區、南及東區各設立辦事處處理 農民的信用業務,其觸角深入水林鄉各地區
      鄉民表示「要 存錢或借錢,只要在自己村中走路或騎摩托車五分鐘到農會辦事處辦理就 可以,不用花二十至三十分鐘到台南區中小企業銀行北港分行水林辦事處 或水林郵局辦理,而且郵局只能存錢無法借錢,農會還可以借錢,因此農會能提供農民許多便利」,水林鄉農會成為水林鄉經濟上一重要機構
  4. 農會派系特質的變遷
    1. 輔選動員角色的變遷
      1. 從七○年代到九○年代,總幹事的職權並未轉變,總幹事仍掌握農會 的經營大權。從過去的《農會暫行條例》至現在的《農會法》,皆未限制 農會總幹事的任期。換言之,只要一直有辦法成為遴聘合格人選且獲得理 事會的多數,就可以一直擔任總幹事,因此有「萬年總幹事」產生
      2. 總幹事對於農會仍掌有人事權,總幹事有權招進臨時員工,員工 的跳級升點均由總幹事決定,總幹事可以透過人事權的控制,控制農會。 因此在總幹事要求農會員工動員時,員工皆會全力動員
      3. 農會放款業務功能鬆散。從七○年代到九○年代對放款業務流 程並未有所修正。農會的放款業務只需經承辦人員、信用部主任及總幹事 核可即行,而對於放款擔保品的估計總幹事具有決定性影響,因此使得放 款原則敵不過總幹事的一個命令,放款業務幾乎全權決定於總幹事手上,也因 此造成農會放款逾放比率越來越高。此並充分顯示農會成為地方政經社會的金庫 與政經聯繫的重要角色。
      4. 《農會法》第四十條明文規定農會總盈餘百分之五用於地方建 設,百分之十作為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金,而且至少提撥百分之六十作 為技術推廣與教育等費用。而這些盈餘分配權力全數在總幹事身上。換言 之農會有自主運用盈餘的權力。百分之五是否全數用於地方建設以及百分 之十是否有分配於理監事及工作人員,端賴於總幹事的自由心證,而百分 之六十的技術推廣與教育經費,則讓許多的政治交際費都隱藏其中
      5. 一九九一年(民國八十年)《農會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案 的通過,同意農會選任人員可以兼任國民大會代表,總幹事也可以參選國 民大會代表,總幹事由過去為人抬轎的地位躍升為自己動員輔選,更積極 願意為國民黨輔選動員。因此農會派系的輔選動員角色從過去在威權控制 下不得不輔選到現在是替自己輔選動員,農會輔選動員轉色轉變
    2. 農會派系與政黨關係的轉變
      1. 國民黨地方黨部輔選功能弱化,民進黨地方黨部勢力形成
        1. 七○年代的農會處在國民黨的威權統治下,國民黨政府透過地方黨 部,即民眾服務站擁有提名總幹事的權力,民眾服務站先對參選者審核其 資格,再將提名名單呈報縣市黨部等相關上級機關,由上級機關審核及公 佈,而後才將合格人員交由鄉鎮理事會就合格人選中遴聘。也就是說,誰 有資格參選決定權在於地方黨部,因此地方派系通常都不敢違抗地方黨部 指示
        2. 民進黨興起後,不但 地方黨部威權弱化,地方人士還有轉效民進黨,七○年代威權統治時期, 被國民黨捨棄提名的第八屆總幹事許淮,在民進黨形成後轉而投效民進 黨,成為民進黨水林鄉黨部主委,民進黨地方勢力開始在水林鄉形成
      2. 派系自主性提高
        九○年代水林鄉農會理事會通過不繼續聘任陳玲案否決總幹事遴選辦 法的規定,國民黨政府一反過去,卻決定順應民意,讓農會理事會對遴聘 總幹事有相當的自主權。較之民國七○年代對類似許派理事會的反抗遭整 理或整頓的案例,顯然農會在自主性上已有顯著的提高。 
      3. 派系與政黨關係從依侍關係、結盟互惠走向派系為主
        到了九○年代地方黨部已無協調能力,轉而由派系推派人選,造成總 幹事與鄉長都是同一派系。轉而地方的政治生態逐漸轉為由派系決定,派 系自主空間大為增強
    3. 派系結合與選舉動員基礎及動員能力的變遷
      1. 派系結合與選舉動員基礎的改變
        1. 派系在平時會不斷地提供選民服務來維繫、強化與選民的關係。平時 參與地方的婚喪喜慶、爭取地方利益、替民眾陳情、解決糾紛及受人事請 託幫忙安插職位等,受惠的民眾就會在選舉期間以選票回報派系。因此派 系是靠利益與關係結合而來,其中所建立種種關係又以人情取向的效果最 大
        2. 在威權轉型前,依靠傳統情感人情所建構的關係,在威權轉 型後轉為物質誘因及利益計算才是相互支援、交換與整合的基礎。派系從 傳統人脈的表現,逐漸轉變為經濟利益的結合關係,發展金錢分配的體系, 並且透過選舉前後的資金分配而不斷整合擴張。換言之, 金錢與功利型關係已代替以前情感關係型成為農會與地方選舉動員的主要 力量。
      2. 派系選舉動員能力的轉變
        1. 第九屆選舉中許派原本掌握較多席次,幾乎是穩操勝算,但是洪派黃 約由於居住北港,因為地緣關係與在水林、北港一帶知名的黑道「黑松」 相識,請求黑松將幾名代表強押帶走,使得許派一時之間形成找不到代表 尋求支持。而這幾名被帶走的代表轉而支持洪派,使得許派的形勢一時之 間居為下風,最後只掌握四席理事
        2. 黑道的介入農會選舉,使得農會選舉選情複雜化,也對農會的運作造 成影響。由於監督農會業務與決定農會的大事是由理事會決定,而黑道理 事的產生,易於讓人聯想會介入農會業務影響農會的運作,在第十二屆理 事會開會時,就傳出流血衝突事件,理事陳城掀會議的桌椅,撕毀會議資 料,同時造成兩派理事大打出手,而最後必須赴警局開會,同時在請求警 方的保護下,乘坐警車離開會場,這都使得原本平靜的水林鄉農會變成複 雜、甚至暴力的農會
    4. 派系領導型態及派系結構的變遷
      1. 領導型態的變遷
        派系領袖的產生從七○年代講求「資望制」(reputation),常由地方 有名望、仕紳擔任。到九○年代轉而講求「公職掛帥」(position)。 由於位居民意代表的職位,可以藉由職位影響介入地方建設,承 攬許多地方工程,將工程發包給派系成員,掌握地方資源,邇後在選舉時, 再藉由掌握經濟資源來換取政治權力。 
        過去講求有資望或聲望者為領導人,轉為誰擁有公 職者就是領導者,及誰能整合政經力量,給予政經利益,即是領導者的現 象。
      2. 派系結構由穩定走向鬆動
        在七○年代地方派系領袖與追隨者之間,透過情感、價值觀聯繫起來的關係,派系成員是忠於領袖,遵從領袖的領導,形成穩定 的派系結構,因此一直以來在水林鄉地區只有洪許兩派的競爭。
        然而到了九○年代,隨著都市化、工業化及台灣金錢人的觀念、黑金 政治介入的影響,派系成員結合主要以利益為主,因此一旦利益分配不平 均,脫黨、脫派或扯後腿、鬧分裂,常常就成為必然的結果
  5. 結論
    1. 政治、社經環境的變遷
      1. 基層政治已漸由一黨政治走向兩黨政治
      2. 在社會經濟環境方面,水林鄉經濟仍然貧困
        水林鄉公所仍然未脫 貧窮困境,但是水林鄉農會卻經營有成年年有盈餘,使得農會在鄉內政經 地位更為重要。隨著威權轉型大家樂,六合彩的盛行,鄉民沈迷其中,加 上人口外流嚴重,教育程度普遍低落,黑金關係更容易在此產生影響力
    2. 農會派系特質的變遷
      1. 輔選動員角色變遷
        農會派系從過去在威權統治下被迫為政黨動 員,轉而積極為自己輔選動員,角色變為更自主與積極主動
      2. 農會派系與政黨關係轉變
        威權統治時期,地方黨部控制總幹事人選,由地方黨部決定總幹事人選。然而在威權轉型後,地方黨部已無法決 定總幹事人選,轉為派系決定,有意參選者直接向縣府登,提名制度更制 度化,自主化。
      3. 派系領導型態變遷
        派系的領導權,由早期有聲望的人擔任,強調 資望制,轉為誰能擁有公職,掌握更多的利誰就是領導者,變成以「公職掛帥」,以及正經結盟與功力領導取向為主
      4. 派系結合與選舉動員基礎及動員能力的變遷
        過去,在威權統治時 期,農會派系結合是靠人情關係結合,只要有人情、關係就可以動員。然 而在威權轉型後,在經濟社會轉變下,選舉動員開始結合黑金,一切以利 益看齊,漸漸的金錢與功利型關係取代以前情感型關係,並使派系傳統動 員能力有降低現象
      5. 派系結構由穩定轉為鬆動
        在威權轉型前,水林鄉長期維持兩個派 系,派系之間彼此競爭,派系結構穩定。然而在威權轉型後,不但有第三 派系形成,而且派系之間也會合作。只不過原先合作的派系,在利益不均 下更容易產生新的結合,結盟,一切似乎以權力,利益結合為主,派系結 構容易走向鬆動及不穩定狀態
      6. 解決的方法
        單從總幹事選舉方法著手,只能治標無 法治本,應從整體農會組織、制度(包括總幹事、理監事選舉方法及參選 限制)面加以檢討,同時建立一套完整的農會人事升遷制度,並使農會信用部早日納入金融專業經營管理體系,才能避免總幹事及地方派系 控制農 會人事權。此外,農會法亦應整體檢討修改;農村教育亦宜加強;如此才 能將派系競爭導向良性且理性的競爭,也才能慢慢轉化農會派系的負面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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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水林鄉派系在解嚴前後的發展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雖然理論還是恩庇仕從那一套,不過感覺實證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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