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7日 星期一

〈統合化、半侍從結構、與台灣地方派系的轉型〉丁仁方

  1. 前言
    1. 本文以兩個相關的分析主軸掌握台灣地方派系的變遷
      1. 第一個主軸延續以往 巨觀社會政治的角度(macro sociopolitical),分析侍從結構高階恩庇主與 低階侍從(patron-client)間的對偶(dyadic)交換關係,不過加入一種新 的分析軸線—國家機關對社經利益匯集的統合化(corporatization)
      2. 第二 個主軸以地方派系相對於黨國部門的自主性(autonomy)為核心,並加入 選舉競爭的變數討論對派系內部結構的衝擊。
    2. 本文基本的論點如下:
      台灣 地方派系的轉型開始於威權轉型前國家與社會關係的轉變,其中主要的關 鍵在於國家機關採取的統合化策略,給予派系自主性的基礎,加上選舉競 爭的關係,地方派系的自主性得以逐漸積累,因而衝擊到地方派系的內部 結構改變,威權轉型則加速了這種派系轉變的趨勢。地方派系轉型的結果 造成半侍從結構(Semi-Clientelism)的出現,其特色是傳統侍從結構交換標的更趨於物質性的誘因,另外也同時存在交換管道的開放,以及資源分 配的開放等其他的轉變趨勢。
  2. 關於侍從結構和統合制度的辯證關係
    1. 台灣在威權體制時期對民間社會的控制,一般看法有兩種主要的機制 
      1. 統合式的, 主要針對社經組織,包括正式法制基礎的壟斷性利益匯集、層級控制、強 制政策參與等典型的制度元素
        統合制度主要被用以解釋對社經利益組織性的整合
      2. 侍從式的, 主要針對地方政治菁英及資本菁英,透過「恩庇主-侍從者」的垂直從屬關 係支配民間社會,其中地方派系則是外來的威權領袖穿透本土地方社會的 重要工具
        侍從結構 則被用以解釋威權領袖對地方派系及資本階級的控制
    2. 在台灣或 拉美的歷史發展經驗裡,統合式與侍從結構式的控制機制有相當密切的辯 證互動關係,這可以分成以下兩個層次觀察
      1. 國家機關進行權力鞏固的策略性選擇
        1. O’Donnell 所謂「兩面的統 合制度」(bifrontal corporatism)「國家化」(statizing)的層面,所包含 對民間社會的征服(conquest)與臣屬(subordination)
      2. 統合制度與侍從結構的制度安排實際上有某種程度的互補作用
        統合制度與侍從結構雖皆隱含支配及 臣屬,但侍從結構取向的彈性及人性化,與統合制度的法制規範及科層體 系特性卻得以互補,拉丁美洲大部份國家在兩者間游動
        1. 拉美體制二者並存,產生如下效果:
          1. 首先,非正式網路大量降 低國家機關整合不同組織性需求的沈重負擔
          2. 其次,在統合制度中,依然 存在的侍從式連結構成許多個人可以對國家機關提出要求,操弄政治遊 戲,以及獲得某種程度的資源及安全感的重要機制
          3. 最後,經由個人聯繫, 許多未收編入統合制度的農民及都市邊緣者,仍然被結合在一個基本上可 保留以菁英為本質的社會政治秩序之中
        2. 以台灣的情形對照,可以發現人際間交換關係是台灣統合組織運作的關鍵。對於地方派系的運作,藉由侍從網路對 不同正式功能組織的滲透,可有效地整合不同利益的匯集;同時,地方派 系往外擴散形成社會人情網路,又可把正式組織無法涵蓋的一般大眾納入威權體制的控制之中。
  3. 統合化與地方派系自主性基礎
    威權體制的統合化策略賦予地方派系一定的社經資源與自主性,這種自主 性隨著選舉競爭過程而逐漸積累強化。選舉競爭因此對於恩庇主與侍從者 間的互動關係造成兩種根本的影響:其一、藉由選票掌握侍從者可從恩庇 主獲得更大的交換利益;其二、藉由選舉雙方互動的規模進一步擴張
    1. 台灣地方派系的形成
      1. 國民黨的統合策略
        1. 侷限化的策略基本上即為禁止地方派系進行跨縣市及全島性的串連。
        2. 平衡化係以「雙派系主義」(bi-factionalism)在各縣市扶植兩個以上派系 相互制衡,以達到「以台制台」的牽制效果
        3. 選舉侍從結構
          國民黨提供派系領袖 透過選舉當選公職及掌握資源分配的的機會,而地方派系則藉由其動員能 力維持國民黨繼續支配地方政治的權威。國民黨對地方派系的經濟籠絡主 要是讓地方派得以壟斷地方的經濟資源,特別是諸如銀行、信合社、客運 公司、農漁會等區域性的獨佔經濟,省屬行庫的貸款,公部門的採購,以 及其他藉由政治權力轉換的經濟利益
    2. 地方派系的自主性
      1. 地方派系相對國民黨政權的自主性
        台灣地方派系由國民黨扶植而成,國民黨與地方派系菁英間構成了典 型的「恩庇主─侍從者」的對偶關係。但這種利益互惠的方式並非完全以 威權的強制為主,而是訴諸於既無法律契約規範、又無明確標的、特殊主 義的利益交換,這種交換關係會因為任何一方主觀上不滿足即陷入不穩定 的狀態。當交換的任何一方掌握資源的程度有所改變時,雖然交換關係仍 然存在,但這種關係的脆弱性就會暴露出來
        資源改變的原因可能是交換某方資源累積產生了量變,或出現交換雙方之 外的第三者提供交換的機會使得資源有了新的交換價值,或者是因為結構 上的機會與限制產生質變
      2. 附屬於地方派 系的樁腳網絡相對於派系領袖或威權領袖的自主性
        1. 台灣地方派系的組成如果依照功能分工可分成三個向外擴展的同心網 路
          1. 派系網路
            在網路的最內層是少數政治菁英所構成的「派 系網路」,一般所稱的派系即指這些擔任正式公職的派系領袖的組合,其 主要功能是「攫取地方資源及權力支配的合法性」
          2. 樁腳網路
            其成員包含社會各階層的領導幹部,他們在派系 中最主要的功能是「對廣大地方大眾起團體動員作用」
            「樁腳網路」 是派系承上啟下使派系能有效運作的關鍵,但是樁腳能發揮樞紐地位是因 為他們是利益的「掮客」,透過特殊化的人情連帶關係媒介利益交換,交 換的標的則為由上而下的政治利益及透過政治利益所衍生出來的經濟利益 及象徵利益(如派系領袖參加民眾的婚喪喜慶活動),及由下而上的政治支持
            1. 樁腳又分為數個階層
              1. 第一層為分佈 於各鄉鎮,具相當知名度及支持群眾,或經營、主持龐大事業而擁有足以 應付選戰的經費及員工支持者,或長期在特定區域擔任重要公職或農會重 要幹部
              2. 第二層為在各鄉鎮具相當知名度,任公職或農會總幹事者
              3. 第三 層則是在村里中有一定知名度,或有良好社會關係與影響力及群眾基礎的 鄉鎮市民代表、資深村里長、里幹事、鄉鎮農會理事、資深代表或小組長 等
              4. 最基層則包括村里長、鄰長、農會代表、小組長等
          3. 俗民網路
            派系的邊緣界線,則是被樁腳動員的「俗民網路」,其主要 成員即為能被派系有效動員的大眾。
  4. 地方派系轉型趨勢的觀察
    一九 七○年代,隨著台灣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新興社經階層的出現,地方財 團即開始涉入地方派系的運作以確保其經濟利益,因而出現「財團派系化」的現象,嘉義的涼椅大王曾振農介入 黃派,台中長億集團楊天生吸收林、陳二派成員都是明顯的例子。相對而 言,地方派系挾其長期因為獨佔地方部份經濟活動累積的實力開始「派系 財團化」,積極介入新興的經濟事業,並與地方企業集團結盟。同時,在 非都會地區,地方派系開始引進黑道勢力以確保選舉動員的戰果,加上前述財團的介入,逐漸出現「黑金派」三位一體的共生 結構,這種趨勢的發展在一九八○年代越趨明顯,而在一九九○年代初達 到高峰。
    1. 台灣地方派系的轉型趨勢
    2. 在派系的結合方式方面,傳統特殊主義的結合方式並非因為威 權解體才出現變化,而是因為社經結構的變化導致派系為鞏固其攫取政治 權力的實力,而與派系以外的其他社會階層結合,因此自一九七○年代開 始出現,一九八○年代進一步強化,而在一九九○年代初期達到高峰
    3. 在派系的權力運作模式方面,派系的運作由在威權解體以前被侷限在特 定區域內發展,在一九八七年威權解體以後,則逐步形成跨區域的聯盟及 滲透到中央權力結構之中
  5. 結論:半侍從結構與地方派系的轉型
    1. 半侍從結構-Jonathan Fox
      Fox 指出半侍從結構與威權侍從結構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的恩庇主喪 失了強制侍從者順服的能力,但是侍從者卻又不似多元主義中的社經團體 的高度自主。為了減少因強制力降低所流失的支持,恩庇主必須增加物質 上的誘因以繼續吸引原有侍從者的支持,同時也必須擴大社會公民權 (social citizenship)的開放以吸收新的支持者。不過由於上下的交換關係 及互惠方式仍然維持,因此仍保有侍從結構的基本特色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台灣地方派系的轉型,從中央-地方派系-黨外的關係來論述,指出當中央勢力衰退,仕從結構基礎的轉移與恩庇者的更替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如果能以這個理論作更細部的個案研究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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