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 星期三

〈夏威夷主權運動〉官大偉

  1.  前言
    夏威夷群島位於北太平洋中部,由大大小小共 100 多個火山島嶼組成, 其中包括 Hawai’i、Maui、Kaho’olawe、Lana’i、Moloka’i、O’ahu、Kaua’i、 Ni’ihau 等八個主要島嶼,面積共計 1 萬 6,759 平方公里。地理上夏威夷位 於「波里尼西亞三角」(Polynesian Triangle)的北角,是使用南島語的人群 在波里尼西亞地區遷移擴散的一個端點
    夏威夷 是一個特殊案例,既在國際中曾經被是一個承認之主權國家,卻要在當代 引用原住民族權利論述來爭取權利,這樣的歷史過程,反映了此一使用南 島語之人群「主動擁抱現代性、運用西方政治權利工具的能動性」,以及「國 際政治經濟結構、被兼併後之國家框架對其的限制」,兩組因素之間的張力。
  2. 夏威夷王國及其遭遇的國際政治經濟處境
    1. Kamehameha 崛起建立王國
      Kamehameha 出生於 Hawaii 島,在英國航海家庫克船長的日記中曾經 記載,當他 1778 年登陸 Hawaii 島時,Kamehameha 還是一個青年貴族,他 隨著國王登上庫克船長的船,對西方的刀劍、槍械展現了極高的興趣,當 英國的 William Douglas 船長 1788 年來到 Hawaii 島時,他已經成為了島上 的國王,他用珍貴的鳥羽披肩和船長交換匕首武器,對西方航海者熱情款 待,之後獲得火砲等餽贈,而以軍事的優勢,逐漸征服了周邊的島嶼。
      Kamehameha 在武力進攻和外交招降的交互運 用下,終於 1810 年統一了夏威夷諸島,而建立了夏威夷王國。
    2. 君主立憲與區域合縱連橫的嘗試
      1826 年美國政府和夏威夷簽訂了第一個商業條約,並挑戰英國住夏威夷 領事所陳夏威夷人是英國臣民的說法;1837 年法國天主教傳教士赴夏威夷 傳教被拒絕,隔年法國乃派軍艦佔領了檀香山,直到當時的國王 Kamehameha 三世簽下條約同意傳教並付出賠償,這事件讓 Kamehameha 三世感受到日 益增多的國際貿易下,傳統的封建獨裁制度無法承擔來自全球的政治經濟 壓力,統一的法律與現代的政府體制勢在必行,因此積極將夏威夷打造成一個被西方社會認可、具國際地位的國家。

      1842 年 Kamehameha 三世派遣三位全權特使出使英國、法國與美國, 爭取這三個國家的正式承認,就在外交衝折的期間,1843 年英國皇家海軍 砲擊檀香山、Kamehameha 三世被迫暫時渡讓王國的主權給英國,而英國國 海軍上將從智利航行到檀香山,命令英軍重新回復(restoration)夏威夷王 國政府。同年底,英國女王與法國國王在聯合聲明中承認夏威夷的主權地 位,而美國則在 1844 年由國務卿具函給與夏威夷表示正式的外交承認。 隨後夏威夷陸續和多個國家簽訂條約,確立了作為國際社會成員的地位
    3. 國際政治局勢的權力傾輒
      從 Kamehameha 一世積極的交換西方武器、Kamehameha 二世的廢除禁 忌、Kamehameha 三世的制訂憲法轉型為現代國家,尋求外交承認,到 Kalakaua 嘗試建立區域性結盟,顯示出夏威夷人的能動性,及其習「西方文明」以制「西方文明」的策略。

      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快速崛起,如前所述,1881 年 Kalakaua 國王曾經向 日本提出皇室聯姻的提議,雖然日本因對美國的反應有所忌憚而未答應, 但之後夏威夷政府於 1882 年 11 月和 1884 年 4 月兩次派遣使團訪日,商談 日本移民事項,到了 1886 年 3 月,日夏已正式簽訂移民協定,大量日本移 民進入夏威夷。1890 年代,夏威夷的日本人已達 15 萬 8 千多,占夏威夷總 人口近 40%,日本對夏威夷影響的迅速擴大,使美國感到嚴重的威脅
    4. 糖業帝國主義的利益穿透
      19 世紀西方的補鯨船從鯨群逐漸耗竭的大西洋轉移往太平洋,夏威夷 本身的檀香木交易,加上遠東地區和美洲西岸之間的貿易交換,使得夏威 夷在 1830 年代已經成為大平洋重要的航海中繼站與交易據點,而 1830 年 代中期之後,美國的商人跟夏威夷王租地種植甘蔗,因為地理環境氣候的 因素,收穫非常良好,熱帶農業活動在夏威夷快速展開,而取代了補鯨業, 成為夏威夷最主要的產業

      1861 年至 1865 年為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南方中斷了對北方的糖供應, 北方轉向海外地區尋求進口,這令夏威夷的蔗糖業更加興盛起來。但是, 和美國的蔗糖貿易雖然使得夏威夷蒙受大量經濟上的利益,卻也使得夏威 夷對外受到美國軍事與貿易政策的箝制,對內則被在夏威夷進行蔗糖生產 的美國商業利益團體所左右,而逐漸步上被美國併吞的道路
  3. 美國兼併夏威夷的過程
    1. 從土地大分割到『刺刀憲法』
      1840 年代,除了在憲政制度上吸收西方的作法外,Kamehameha 三世 在土地制度上,也做出了重大的變革。1846 年 2 月 7 日,Kamehameha 三 世指派下組成了 5 人的「土地所有權委員會」(Board of Commissioners to Quiet Land Titles,又稱為「土地委員會」Land Commission),對於夏威夷 的土地歷史與所有權進行查核,並且擬定分配土地的原則。1848 年 1 月 27 日,公布了『土地分配書』(夏威夷語 Mahele,意指分割的意思)。依照這 個計畫書,共有三方有權利參予土地的分配,包括政府(國王)、245 位世 襲貴族,以及平民,其中平民的部份是透過登記取得參與分配土地的規則。 1850 年,『責任法』(Kuleana Act)通過,此法進一步建立了地權與土地管 理的制度
      在『責任法』通過的同一年,夏威夷王國還通過了『外國人土地持有 法』(Alien Land Ownership Act),依這個法律,沒有宣誓歸化為夏威夷王國 臣民(subject)的外國人也可以取得土地的所有權,此一法律的通過等於 是為外國資本的進入廣開大門
      1. 與美國簽訂條約
        1855 Kamehameha 四世國王任命王國的首席大法官 William Little Lee 做為全權特使,前往美國談判互惠條約,並同時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與英國 及法國內閣官員談判多邊條約,藉此保障夏威夷王國的獨立。美國 Pierce 總統向特使 William Little Lee 說明,美國無意兼併夏威夷群島,但是也不 容許任人插手夏威夷群島,侵犯夏威夷的獨立;Pierce 總統和國務卿 Marcy 簽署了互惠條約,同意給與夏威夷蔗糖、蜜糖、咖啡、芋頭與牲畜等夏威 夷農產品的免稅進口;而夏威夷則相對同意給與麵粉、魚類、煤、木材等 產品的免稅進口。但是這個條約直到 20 年後,才真正獲得美國國會同意通 過。期間經歷了美國軍艦未經同意進駐夏威夷港口、夏威夷多次的雇用美 國卸任外交官在美國進行遊說、三任國王過世,接任的 Kalakaua 國王在 1874 年親赴美國表示親善,終於在 1875 年,美國眾議院先以 115 票對 101 票, 74 票棄權的情況下,通過互惠條約
      2. 『刺刀憲法』(Bayonet Constitution)
        1887 年,夏威夷發生政變,主要發動者為美國傳教士後裔的少數白人 律師、商人與政客,再加上槍隊,他們以暴力脅迫 Kalakaua 國王簽署新憲 法,廢止了君主的主要權力,將權力轉移到由白人控制的內閣,此部憲法 因而被稱為『刺刀憲法』(Bayonet Constitution)(Osorio, 2002: 238-49)。刺 刀憲法讓原本屬於夏威夷貴族世襲的王權頓時被白人取代,君主雖然名義 上仍是國家的領導人,但是實際的權力已經大不如前
      3. 1891 年美國通過了 McKinley Tariff Act,讓其以提供美軍 基地換取經濟利益的策略功虧一簣,旨在降低了所有外國進口至美國之蔗 糖的關稅,同時對美國國內的蔗糖業予以補貼,如此一來等於是變相取消 了對夏威夷的特殊優惠,又為美國南方的製糖業降低了成本,隔年夏威夷 陷入經濟大衰退,而島內要求將夏威夷併入美國的呼聲遂更加高升
    2. 女王新憲、軍事政變與復位協定
      Lilìuokalani 女王在 1891 年登基,在 1893 年她宣布將推出新的憲法, 恢復王室的權力,此舉受到保皇派人民的支持,卻也招致檀香山的白人秘 密團體「兼併俱樂部」(Annexation Club)的反撲,他們成立了「安全委員 會」(Committee of Safety),在曾任王國內政大臣,主張與美國兼併者 Lorrin A. Thurston 提議下,決定推翻女王的政權與夏威夷王國,成立臨時政府, 而美國駐在 Honolulu 港的波士頓號軍艦艦長,應臨時政府之要求,派海軍 陸戰隊登陸協助其鎮壓保皇勢力

      但是,Lilìuokalani 女王發表了一封公開信,公開 信宣布將其權威臨時移轉給美國政府,期待真相調查後美國可以協助恢復 王權,而聲明並未向發動政變的一方投降或是妥協,信中 Lilìuokalani 女王 強調,其權威臨時轉移的對象是美國政府,並非政變的臨時政府。換言之, 臨時政府如果無法證明它的政權取得的合法性,則往後所有依此衍生的一 切法律活動與政治行為,都有合法性的問題(馬騰嶽,2011:141),此舉 為夏威夷往後的主權主張留下伏筆
    3. 從美西戰爭後的兼併到二戰後的公投設州
      儘管克里夫蘭政府主張回復夏威夷女王的政權,但是美國參議院於 1894 年 3 月通過法案,同意夏威夷人民有權利維持自己的政府與國內政 策,美國不應介入(Kuykendall, 1967: 650; Sai, 2011: 82),此法案限制了 Cleveland 總統介入夏威夷內政、實際協助回復女王政權的可能性,因此, 由政變者組成之臨時政府,逐漸掌握實際權力。
      主 張兼併的勢力,推動美國和夏威夷簽訂兼併條約,但此條約在 1898 年 2 月 27 日美國參議院的投票中,以離門檻甚大的差距,未能成功通過,於是支 持兼併的美國眾議員乃改以提出國內法案推動兼併
      兼併派議員於 1898 年 5 月 4 日在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提出『新地法案』(Newlands Resolution, House Resolution 259),企圖以國內法的法案取代條約,對夏威夷進行兼 併,並立即展開立法之前的聽證會。許多支持美國兼併夏威夷的意見,主 要基於這符合美國各方面的利益,特別是軍事上的利益。1898 年 5 月,『新 地法案』從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轉移至眾議院院會做最後的討論。6 月眾議院 通過該法案,7 月麥金利總統簽署該法案成為法律。1898 年 8 月 12 日,兼 併夏威夷的儀式在檀香山 Liliukolani 皇宮前舉行。

      二次大戰後 1945 年聯合國成立,在聯合國憲章第十一章『關於非自治 領土宣言』(Declaration Regarding 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的架構下, 聯合國在 1946 年提出了最早的〈聯合國非自治領土名單〉(United Nations List of 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美國也於將夏威夷提報進入該名單 內(Craven, 2004),依照聯合國的去殖民規範,這些地區的人民有權決定 其與託管國家之間關係,在 1959 年,夏威夷舉行公投,公投結果顯示多數 投票者支持成為美國一州,而美國國會也通過 Hawaii Admission Act,接受 公投結果,夏威夷正式成為美國的一州
    4. 兼併合法性的爭議
      有學者主張,夏威夷根本不適於聯合國的「非自我統治領地」的定義, 因為依國際法,夏威夷王國的政府雖被推翻,但是夏威夷王國並未讓渡其 主權,且夏威夷人民是對於美國的兼併表示反對的,而 1959 年的夏威夷公 民投票,並未將各種政治選擇列於選票上,只有一項「是否夏威夷應立即 成為一個州」選項,並不符合聯合國規定;甚至,當時開放非夏威夷後裔 與王國臣民後裔身份者投票,連美國駐軍也可投票,也都是不合國際法的 作法,整個公投的效力令人質疑
  4. 主權運動的兩種路線
    在 1970 年代之後,夏威夷的文化復振運動乘著區域的太平洋主體性運動、全球的 原住民族運動串連的浪潮,而在美國強大的社會經濟影響下仍展現了相當 的論述能量。這些論述皆追溯美國兼併夏威夷這一段不正義的歷史,但是, 對於未來則主要有兩種有不同的想像,其中一者以原住民族運動為核心, 希望在美國之中確立夏威夷人的原住民族地位和自治權利,另一者則是以 恢復夏威夷王國之主權為主張
    1. 原住民化過程:1920 年夏威夷家園法及血緣認定的影響
      若審視 19 世紀夏威夷王國的政策,可以看到當時的王國的人口政策, 是以吸引勞動力、吸納歸化公民為主要原則,也就是說夏威夷王國之臣民 的定義,是來自於對這個國家的效忠,而非血緣的根據。但是在被美國兼 併之後,失去了優勢地位的夏威夷人,逐漸被「原住民化」。
      1. 夏威夷人家園法
        1920 年,擔任當時夏威夷領地在美國國會之代表的 Kuhio,推動通過了 『夏威夷人家園法』,根據此一法律,夏威夷政府成立「夏威夷人家園土地 部」(Department of Hawaiian Home Lands, DHHL),以信託方式管理接收自 夏威夷共和國「讓渡土地」中 20 萬畝的土地,然後由「夏威夷人家園土地 部」在各島設立「夏威夷人家園社區」(Hawaiian Homestead Community), 以每年一美元租金,租期可達 99 年的條件,承租給年滿 18 歲的夏威夷人。
        此法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當初 Mahele 後,私有化的平民土地在市場力量下逐 漸流失、生活失去依靠的問題。但是,該法同時設定了一個條件:申請承 租者必須提出自己有 50% 的夏威夷人血統的證明。
        使得夏 威夷人(Hawaiiwan)的定義,從王國建國以來所欲迎接和打造的現代國族 (nation)定義下的夏威夷公民(citizen),縮減成具特定民族身份(ethnicbased),且是以血量(Blood quantum)來計算而取得身份的個人
    2. 1970 年代的夏威夷文化復振運動
      1970 年代,在前英國殖民地中的英語系國家中,像是美、澳、紐、加, 興起了一股原住民族運動的浪潮,像是美國的佔領阿爾卡茲島、佔領傷膝 鎮,澳洲的帳棚大使館、紐西蘭的毛利土地大遊行等等,都發生在這個時 期,這些在各自所處國家的政治脈絡中的奮鬥,在國際間串連,而逐漸匯 集成國際的原住民族權利論述
      開始於 1970 年代的「夏威夷運動」(Hawaiian Movement)有著追求夏 威夷原住民具有與生俱來之土地和海洋權利(indigenous birthrights to land and sea)的目的,並主張原住民應有本土形式的主權(Trask, 2000),顯示 出同時結合了全球原住民族運動和太平洋地區去殖民運動的思想。 
    3. 1993 年柯林頓總統道歉
      1993 年美國總統柯林頓在簽署了一項法案,正式代表美國向夏威夷人 致歉,該『道歉法案』(Apology Resolution)的內容指出:聯邦政府國會應適當且即時地在事件即將發生一 百週年之際,承認夏威夷王國被非法推翻的歷史意義,並表示對夏威夷原住 民族的深切後悔,代表聯邦政府的人民對夏威夷原住民道歉,因為 1893 年 1 月 17 日非法推翻夏威夷王國的事件中聯邦政府公民的參與、進而剝奪夏 威夷原住民自決的權利,承認夏威夷王國被推翻衍生的傷害,以提供美國 和夏威夷原住民族之間的和解一個適當的基礎承諾
    4. 『Akaka 法案』爭議所呈現的兩種路線之議
      1. Rice vs. Cayetano(Arakaki v. State of Hawai‘i, 2000)案
        Rice 是一位 右翼團體的夏威夷白人,他控告夏威夷州政府「夏威夷人事務辦公室」的 選舉是違反美國憲法的平等原則。「夏威夷人事務辦公室」的角色類似我國 的原民會,但其委員是由各州的夏威夷人選舉產生,再由委員推選主席, 選舉人與被選舉人皆必須符合血緣標準的資格。這個訴訟案到的最高法 院,判決夏威夷州政府敗訴,理由是確實沒有法律支持夏威夷人可以有特 殊的政治權利。
      2. Mohica-Cummings vs. Kamehameha School ( 2003 ) 案
         MohicaCummings 是一位學生的家長,她控告 Kamehameha 高中拒絕她女兒的入學 申請是違憲。Kamehameha 高中是由一位夏威夷貴族的土地與財產信託成立 的私立高中,在這位貴族的遺囑中,就要求設立一所只招收夏威夷人的學 校。本案的結果是高中的董事會和原告以超過百萬美金的金額庭外和解, 因為董事會擔心如果法院的判決是要求學校開放其入學限制,將會嚴重挑 戰到其設立的宗旨。
      3. 這兩個案例顯示出沒有明確法律承認夏威夷人特殊之集體民族地位的處 境,支持 Akaka 法案的一方因而希望此一法案儘速通過,但是反對的一方 則認為,一旦法案通過,意味著將夏威夷人合法的置於美國的主權架構之 下,是一個原本獨立主權的降格,也是斷送了恢復夏威夷王國主權之路,因 而主張透過國際訴訟,確認美國的兼併非法,經由國際支持恢復王國主權
  5. 分析與討論
    1. 主權實踐的能動性與結構限制
      若從較長的歷史尺度來看,夏威夷的主權運動,有兩個階段的經驗
      1. 第一個階段,是夏威夷王國建國,以及建國之後嘗試維持其主權的外交歷程
        國際政治上強權的戰略考量、經濟上製糖業市場 需求的拉力,是挫敗夏威夷王國主權實踐的因素
      2. 第二個階段,則是美國兼併之後的原住民族運動和公民國族主義運動
        當代夏威夷人的政治運動, 即使是委身於美國的國家主權架構之下,仍是在為維持自身文化而不斷努 力著,美國印地安學者 Deloria(1985: 244)曾提醒:「主權不應只是一種 政治上的權力,它更應該是一種對於文化完整性的維持的能力,如果一個 民族失去了對於它的文化的認同,那麼它就失去了它的主權」,若由此來思 考,則夏威夷 1970 年代之後的政治運動,就像當年 Lilìuokalani 女王強調 並未向發動政變的一方投降或是妥協的公開信一樣,是為其主權實踐的核 心價值留下命脈。
    2. 原住民族與國家關係的思辨
      從夏威夷經驗可以 看出,「原住民族」並非本質性的存在,而是一種現代的建構,「原住民族」 這樣的集體身份和國家間之權利關係的安排,是國家對先於國家即存在其 「領土」上被殖民人群之政治訴求的回應,而「原住民族」之成員的身份, 也是因為國家要執行這樣權利關係時,要有明確的對象,所必須做出的界 定。

      當代對於原住民族主權的討論,因為 17 世紀僵硬的主權觀念已經顯得 過時,許多彈性的主權安排的例子出現(例如,歐盟中各國把一部份的經 濟權能交付給更高歐盟共同體、在某些國家間允許跨境民族在一定範圍內 自由穿越兩國邊境),而帶給國家和原住民族之間關係的安排更多的想像, 例如原住民族自治作為分享主權、舒緩原住民族與國家間之潛在衝突的一 種方式。因此,追求以原住民族之法律身份獲得一定的集體地位、法治化 其與國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不代表就是對主權的完全放棄,而是有 可能在國家的主權架構之下,達成分享主權的安排
  6. 結論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介紹夏威夷被美國兼併的過程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夏威夷的兼併反映出西方認同在自己建構的規則底下進行擴張,亦即非歐美國家也可以在今天21世紀,在同樣的國際規範下進行擴張,如克里米亞事件等
而這樣的擴張方式可以以夏威夷開始討論,一種法律、公民自決、共識下的擴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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