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採取文獻分析法,希冀藉由 相關歷史事件之陳述,以及特定法規命令之徵引,說明該國憲政運作之歷 史背景,及其當代運作之模式 - 以色列建國歷程
- 流散歲月
- 同阿拉伯半島上的其他部落民族,猶太人被視為閃族的一支,並且過著逐水 草而居的遊牧生活。他們在族長的帶領下,沿著幼發拉底河北遷,試圖尋 找一塊可供久居的富饒之地,最後來到了當時迦南人所居住的巴勒斯坦, 並且開始在此定居
- 在迦南定居後的猶太人,曾經建立了統一的希伯來王國,後來又分別 為亞述和巴比倫帝國所滅(Na’aman, 2005: 32-34)。亡國後的猶太人開始 四處流散,有的同征服者通婚、融入其社會,有些則淪為囚奴,直至波斯 帝國將亞述帝國所滅,部分猶太人才又再次回到巴勒斯坦
- 在波斯人的統治下,猶太人度過了幾百年的安和 歲月,社會穩定,經濟繁榮,並且享有一定程度的民族自治,直至亞歷山 大擊敗波斯帝國,猶太人才歸希臘人的統治
- 希臘人統治期間,猶太教深
受迫害,引起了猶太人的抵抗,並且成功地在耶路撒冷建立起獨立國家,
是猶太人繼先前王國滅亡後的首次復國,但在羅馬大軍隨後的壓境下,猶
太人所建立的王國又在外族的征服下滅亡了
為根 絕猶太人的一再反抗,羅馬皇帝遂下令禁止猶太教,摧毀耶路撒冷城,並 且開始驅逐猶太人 - 猶太人在十五世紀末被 趕出西歐後,逐漸轉往中歐和東歐定居。所到之處,紛紛受到當地統治者 的不友善對待,他們被隔離居住在所謂的「隔都」(Ghetto),行動自由 受到嚴格限制。在隔離區居住的猶太人生活條件極差,生存備受歧視,但 也卻因此意外地成為猶太文化不被同化消滅的原因。
- 猶太復國主義運動
- 「德雷福斯事件」(Dreyfus affair)
「德雷福斯事件」(Dreyfus affair)是發生於 19 世紀末法國社會的一 件排猶事件(Dunner, 1950: 17-19)。事件肇始於一位猶太炮兵上尉軍官德 雷福斯,被控向德國駐法武官提供情報,後為法國軍事法庭以叛國罪判處 終身監禁,事件發生後,舉國譁然;即便被指控叛國者乃一已同化之猶太 法國軍官,且事後證實此案為冤案,當事者清譽獲得平反,但反猶浪潮仍 舊席捲全法國,各式極端仇猶言論充斥,紛紛要求政府驅逐境內猶太人, 猶太人也在此次事件中對歐洲徹底失望了 - 赫茲爾(Theodor Herzl)
猶太復國主義運動的具體展開,應歸功赫茲爾(Theodor Herzl)的貢 獻6 。赫茲在擔任奧地利「新自由報」駐巴黎記者的期間,由於親歷「德 雷福斯事件」之始末,使其意識到,唯有建立猶太民族自己的國家,才能 真正解決猶太人的問題。1896 年,其於維也納出版了《猶太國》(Der Judenstaat)一書,為猶太建國構思了最初的藍圖。赫茲爾不僅完成了猶太 建國的理論建構,也親身投入了猶太建國的實際行動。其不斷至各地演講、 創辦刊物、籌設銀行、外交上爭取大國的支持、並且成功地在 1897 年於 瑞士巴塞爾召開第一屆猶太復國主義大會,和成立猶太復國主義組織 (World Zionist Organizations),使得猶太復國運動成為一個世界性的政治 運動 - 英國委任統治與以色列國之誕生
- 181
號決議案
在阿拉伯國家聲稱,聯合國無權決定巴勒斯坦的前途,並揚言不惜以 各種方式阻撓分治案的同時,聯合國於 1947 年 11 月 29 日通過了著名的 181 號決議案,贊成巴勒斯坦的分治
投票過程中,美、蘇等 33 國表示支持,阿拉伯、伊朗、土耳 其等 13 國則對分治案表示反對,英國等 10 國棄權(Gavriêl, 1957: 73)治 案的決議內容包括:(一)英國於 1948 年 8 月以前結束巴勒斯坦的委任統 治
(二)委任統治結束後兩個月內,成立一個猶太國家(占巴勒斯坦土 地面積的 56.4%),和一個阿拉伯國家(占巴勒斯坦土地面積的 42.8%)
(三)耶路撒冷等其餘地方由聯合國共管。阿拉伯人在這場國際外交鬥爭 中失敗了 - 第一次以阿戰爭於 1948 年爆發,猶 太人在戰鬥中控制了大片分治計畫外的巴勒斯坦土地,士氣空前高昂,並 且贏得了勝利。在經歷了千年苦難後,猶太人於 1948 年 5 月 14 日宣讀獨立宣言,向世人宣告,以色列國的正式誕生
- 憲法與憲政發展
- 以色列不具一部成文憲法,憲法功能主要透過國會所通過的『基本法』 (Basic Laws)所取代,至今,以色列國會共通過了 11 部基本法。建國 之初,有關制憲的問題,即載明於『獨立宣言』中,宣言曾提到,第一屆國會將扮演制憲大會的角色,以制定憲政運作所須之根本大法。然而,隨 著政局的後續發展,尤其是國內各黨派對於憲法內容之爭執,使得以色列 始終無法完成獨立宣言所交付的任務
- Sigal 與 Rehany 即指出,宗教團體拒絕基本權的入憲,其實正是以色列為何一直無法 擁有一部成文憲法的主因。基本權入憲意味著:違憲審查制度將對任何一項違反憲法 保障基本人權的國會法案進行審查,而這也同時意味著,那些基於特殊宗教因素獲得 國會多數通過的法律,因為在本質上很可能與基本人權的精神相衝突,而無法通過違 憲審查制度的檢驗,因此頗受宗教社群的排拒
- 政府組織及其權限
- 國家元首
作為一內閣制國家,以色列最高國家組織設有僅具儀式性地位,而不 具政治實權的總統一職(Bernstein, 1957: 144),其詳細職權規定於 1964 年制定通過的『總統基本法』(Basic Law: The President of the State) - 職權
以色列總統由國會選出,任 期七年 - 根據 本法之規定,總統簽署國會所通過的法律和國際條約、任命以色列銀行總 裁、世俗法院、拉賓法院、以及伊斯蘭法院法官、高等教育委員會、國家 科學院、以及傳播通訊委員會等之委員,其還享有特赦、選任拉賓議會主 席、任命駐外大使,和接受外國使節到任等權限
- 基本法 還規定,總統於國會大選後,應與國會黨團進行諮詢,並委任其中一位國會議員組成政府,其通常是為國會最大政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
- 一旦政府未獲國會多數 支持,即須根據內閣總理之請求解散國會
- 根據總統基本法之規定,以色列總統經國會以絕對多數選舉產生,總
統候選人一旦於前兩輪選舉中未獲國會成員過半數以上之支持,選舉即進
入第三輪投票,此時,候選人一旦獲得選票相對多數即為當選
直至 2000 年,以色列總統任期為 5 年,並可連選連任一次,2000 年以後,總統任期 則延長為 7 年,並且不得連選連
以色列國家組織體系並未設置副總統 一職,總統一旦因故無法親臨視事,國會議長即為其代理人 - 行政權
- 政府之組成
以色列政府的組成乃根據『國會基本法』(Basic Law: The Knesset), 各部會首長雖由總理任命,但國會對於部會首長之任命具有同意權。國 會一旦不同意總理所提名的內閣成員,即意味對政府之不信任,而須適用 政府基本法第 19(b)條之相關規定,將國會解散 - 歷屆政府概述
基於深刻的社會分裂及其所衍生的多黨政黨體制,使得單一政黨要想 憑藉獨自力量組成政府,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事實亦顯示,以色列自建國 以來,不僅沒有一個政黨能夠單獨執政,甚至與多個政黨或主要競爭對手 組成大聯合政府,才是以色列政治的常態 - 工黨聯合政府(1948-77)
以色列建國以前,積極從事猶太復國運動的人士中,不少是來自東歐、 蘇聯等地區的理想社會主義者,他們在以色列建國後也發揮了重要的政治 影響力,而常時間活躍於以色列的政治舞台,大衛本古里安(David Ben Gurion)即為其中一位。由於社會瀰漫社會主義的理想色彩,建國後的以 色列政府要職由左傾人士擔任也就不足為奇。從 1948 年到 1977 年,工黨 始終主導與其他政黨組成聯合政府,近 30 年的執政期間,擔任以色列總 理的重要工黨領袖例如有本古里安和梅爾女士(Golda Meir),直到利庫黨 於 1977 年大選中擊敗工黨,該黨之昔日地位才由另一新興的政治勢力所 取代 - 利庫黨與大聯合政府(1977-90)
- 比金(Menachem Begin)
以色列政治史於 1977 年出現了重要變化,利庫黨出人意料地擊敗執 政將近 30 年的工黨,成為以色列國會的最大政黨,並由比金(Menachem Begin)組成政府;4 年後,比金所領導的利庫黨再次贏得大選,使其得以 連任至 1983 年辭職下台為止。 - 大聯合政府-裴瑞茲、夏米爾
隔年,其繼任者夏米爾(Jitzhak Schamir) 因未獲國會多數之支持,而被迫於同年解散國會,並提前舉行國會大選。 選舉結果因工黨與利庫黨不分軒輊,無一得以單獨取得執政,亦無法與小 黨結盟後順利組成政府,兩黨遂經數月談判後,決定共組大聯合政府,總 理由兩黨領袖裴瑞茲與夏米爾輪流擔任。
本屆政府任期結束後,國會選舉 再次出現了與先前類似的結果,利庫黨雖比工黨多得一席,卻仍無法與宗 教和右翼政黨組成聯合政府,兩黨於是再度組成大聯合政府,但此次合作 並無總理輪任的協議,而是由夏米爾出任總理,裴瑞茲任副總理。聯合政 府因對美國外交部長貝克所提和平計畫立場不一,而於 1990 年分道揚鑣, 提前結束了聯合政府的執政。 - 工黨與右翼之聯合政府對抗(1990-2001)
工黨雖於 1990 年以些微差距贏得選舉,卻因未獲宗教政黨之支持, 而無法順利組成政府,夏米爾於是再次領導利庫黨與其他宗教和右翼政黨 組成聯合政府。 - 拉賓
兩年後,該黨於選舉中再次敗給工黨,工黨領袖拉賓(Jitzhak Rabin)隨後順利聯合其他政黨組成聯合政府。拉賓於 1995 年 11 月因『奧 斯陸和平協議』之簽署,而遭右翼激進主義份子的槍殺,總理一職後由裴 瑞茲依法遞補,繼續推動拉賓所致力的和平計畫。 - 裴瑞茲
在以色列境內陸續於 1996 年 2、3 月爆發巴勒斯坦人阿拉伯人的自殺攻擊事件後,裴瑞茲確實在以色列首次舉行的總理直選中 敗下陣來 - 利坦雅虎
極右派利庫黨候選人利坦雅虎(Benjamin Netanjahu)則因在選 戰中猛烈抨擊現任政府的安全與和平政策,最後得以些微差距贏得選舉。 利坦雅虎於選後組成了一個右派政府,承諾繼續推動與阿拉伯國家的和平 進程,但強調國家安全的優先性。 - 巴拉克(Ehud Barak)
3 年後的國會大選中,巴拉克(Ehud Barak)帶領工黨順利贏得選舉,並且主導聯合政府的組成。其不僅於任 內完成自黎巴嫩的撤軍,並且重啟與巴勒斯坦的談判,但由於大衛營談判 的失敗,以及國內持續不斷的自殺攻擊事件,使得巴拉克最終難逃與其同 黨前輩相同的命運,在失去國會的支持後,於下屆國會選舉中敗選下台 - 新大聯合政府與Kadima聯合政府(2001迄今)
2001 年國會大選後,利庫黨領袖夏隆(Ariel Scharon)與工黨組成大 聯合政府,外交部長由裴瑞茲擔任 - 夏隆(Ariel Scharon)
兩年後國會再次選舉,夏隆所領軍的利庫黨再次獲勝,並且組成了一個中間偏右的政府,推行鐵腕政策,在巴 勒斯坦邊境築起了長達 600 多公里的隔離圍欄,和主導針對激進派哈瑪斯 領導人的狙殺行動,卻也同時執行從迦薩走廊撤離的計畫。由於前述計劃 遭到宗教政黨夏斯黨的反對,預算案又未獲其他自由派政黨之支持,夏隆 遂於 2005 年再次與工黨合組成大聯合政府
然而,新選出的工黨領袖裴 瑞茲(Amir Peretz)亟欲終止與夏隆的聯合執政,夏隆也在退出利庫集團 後,另組前進黨(Kadima),繼續推行先前的迦薩走廊撤離計畫。 - 新政府
在前進黨新任領導人 Ehud Olmert 領導下,與工黨和夏斯黨等組成聯合政
府
政黨協商條約中載明,夏斯黨無需同意政府自約旦河西岸屯墾區的撤 離計畫,政府亦同意給予夏斯黨相關機構高額的財政補助;然而,翻開以 色列政治史,夏斯黨雖總是政府組閣的合作對象,卻也常因其退出聯合政 府,而讓聯合政府垮台 - 以色列的行政區劃
以色列全國共劃分成六大行政區域(district),區之下再切割成 15 個 次級區(sub-district),次級區之下再細分成 50 個自然區(natural region)。 由於部份以色列佔領區亦適用以色列相關的法律規定,因此以上這些由以 色列官方所記載的區域,實際上包含了以色列的佔領區如戈蘭次級區,及 其所屬的四個自然區。以色列官方雖將部分佔領區劃為自己的領土,但其 並未獲得聯合國及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 - 立法權
以色列是個一院制議會主義國家,希伯來語稱國會為 Knesset,有集 會的意思,其坐落於耶路撒冷,並由 120 位國會議員所組成。以色列國 會議員根據政黨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全國所有年滿 18 歲以上之公民皆 有投票權,被選舉權則為 21 歲,通信投票僅限於政府駐外人員以及於國 外航行之商船人員。另國會基本法第 16A 條還規定,國會議員當選者若具 雙重國籍,除經宣告放棄以色列國籍以外之其他國籍,不得宣誓成為該國 國會議員。在國會任期方面,除非國會提前解散,選舉每四年舉行一次, 所有得票率超過 2%的政黨皆將根據得票比例分得國會席次 - 在 2009 年的國會選舉中,以色列中央 選舉委員會雖擬欲禁止統一阿拉伯名單-阿拉伯復興運動黨,以及民族 民主大會之參選,聲稱該黨不忠於國家,並且支持國家敵人等,該項禁令 最終卻為以色列最高法院所否決
- 司法權
以色列的司法體系是由世俗以及宗教法院所組成,世俗法院共區分 成三個審級。所謂「和平法院」乃該國司法體系中之初級單位,位於耶路 撒冷的最高法院則是該國最高司法機關,個人身分以及家事法等相關訴訟 問題,則由宗教法庭負責審理
基於國內不同宗教社群之需求,以色列司法體系中,維持拉賓法院 (rabbinical court)、伊斯蘭法院(Sharia)、以及基督宗教法院(canonicalcourt)之設立,並且給予財政補助,宗教法官亦享有公務員之身份與權益 (Rackman, 1955: 122, 134-35),但高等法院是所有宗教法院的終審機構。 - 選舉制度與政黨生態
- 選舉制度
以色列國會由 120 位國會議員組成,其產生根據全國單一選區政黨比 例代表制,所有得票超過全國總有效投票 2%票數之政黨,皆能分得國會 席次,並行使國會代議權(Katz, 1980: 53; Botschaft des Staates Israel. n.d.)。 由於實施比例代表制,各政黨須於選前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交所謂「政黨 名單」,選後中選會即依各政黨所得票數佔全國總有效投票數之比例, 將席次分配給各政黨,獲得國會席次之政黨隨後再依政黨名單之排序,將 所獲席次依名單次序授予政黨參選人;因選舉人於投票中只選政黨,而不 選單各政黨候選人,因此,為決定各政黨候選人於政黨名單上之排序,各 政黨通常會於選前進行所謂「黨內初選」 - 政黨及利益團體
基於該國特殊的族群、宗教、以及政治意識型態背景,以色列的政治 生態充滿各式代表自身團體利益的政黨和組織團體。從建國至今,以色 列國會一直存在至少 10 個以上的黨團,之所以存在此一現象,主要係因 於過低的國會門檻限制(2%),以及該國根深蒂固的社會分裂 - 鴿派及鷹派
- 鴿派
所謂鴿派,係指在國家領土與安全問題上,支持「以土地換和平」主 張之政黨
鴿派在前述問題上傾向於和巴勒斯坦及敘利亞達成和解, 其具體作法是:歸還六日戰爭後以色列所佔領之領土(約旦河西岸、迦薩 走廊、以及戈蘭高地等),同時還支持巴勒斯坦國之建立,和耶路撒冷城 之分割 - HaAvoda(以色列工黨,the Israeli
Labor Party)
其乃一左派社會民主主義政黨,對外政策採中道 溫和路線,對於宗教問題的態度亦與正統猶太教派保持一定之距離,支持 者主要來自阿胥肯納茲猶太人(Ashkenazim,或稱德國系猶太人)。1968 年以前,以色列工黨一直以馬帕伊(Mapai)自稱,是 1930 年代部分左翼 猶太復國主義團體之結合,其支持者過去主要來自勞動階級層,近年則 漸獲中產階級之支持。作為一社會民主主義政黨,工黨在巴勒斯坦問題上 支持與阿拉伯人的和談,主張自屯墾區撤離;經濟上支持自由市場經濟, 但也強調政府的社會責任,主張在教育、健康醫療、以及其他社會服務領 域中,政府應有所積極作為。 - Merez 黨團
該黨團支持與阿拉伯人的和平進 程,以及追求一個自由主義之世俗國家,其還與國會外「現在就要和平」運 動團體過從甚密。Merez 黨團成立於 1992 年,是 Mapam(希伯來語 Mifleget ha-Poalim ha-Me’uchedet 之縮寫,意思為統一工黨)和興起於 1970 年代,要 求促進公民權與支持和平進程之激進自由主義團體 Raz 之選舉聯盟,其支持 者部份來自 1999 年以後俄國移民所組成政黨 Jisrael ba-Alijah 之部份成員。 - 鷹派
主張只能「以和平換取和平」之政黨 、將佔領區全數或至少其中之大部分併入以色列領土,以及將阿拉伯裔以色列人排拒於以色列社會之外 - Likud(利庫黨團或稱團結
黨團,Consolidation)
黨團基本立場傾向對抗巴勒斯坦。利庫黨 團在政黨目標上向來與正統猶太教等宗教政黨較為親近,其主要支持者為 賽法迪猶太人(Sephardim,或稱西班牙系猶太人)。
利庫黨團與猶太復國 主義運動有深刻的淵源,在以色列建國以前,民族主義自由黨即構成利庫 黨團的核心,而民族主義自由黨的前身又來自於反英恐怖組織 Ezel 及其 他修正主義政黨。利庫黨團的另一重要組成份子是來自保守陣營的自由黨 人,他們主要是社會中的中產及富裕階級
利庫黨團反對巴勒斯坦國之建立,但支持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自治。在經 濟問題上,該黨團向來支持自由市場經濟,主張減稅和政府企業的民營化, 並視以色列最大工會總會 Histadrut 為癱瘓以色列經濟的罪魁禍首。 - 民族統一黨(Ichud
Leumi)
民族統一黨團在領土問題上採強硬態度,堅決主張不返還以色列 在歷次戰爭中所佔領的土地,要求將佔領區劃入該國領土,並支持以強硬 手段對付巴勒斯坦,甚至主張驅逐以色列境內以及佔領區之阿拉伯人。2006 年國會選舉後,民族統一黨與民族宗教黨結盟,該政黨聯盟的成員主要來 自約旦河西岸屯墾區。 - Jisrael Beiteinu(以色列是我們的家園黨,Israel
is our home)
該黨由一群俄羅斯移民於 1990 年代初期建立,主張對和平 議程採強硬路線,從該黨 2009 年的國會競選口號-沒有忠誠,就沒有公 民資格-即可看出該黨的右翼政黨傾向。作為一民族主義政黨,以色列是 我們的家園黨代表的是占以色列總人口五分之一的俄國移民者利益。該黨 目前為以色列第三大政黨,在巴勒斯坦問題上,主張以土地與人口交換方 式,作為巴勒斯坦建國的條件。另該黨支持增加猶太移民的數量,和屯 墾區的開發計畫。該黨因其極右的民族主義色彩,偶為自由派媒體抨批評 為法西斯主義政黨 - 正統猶太教及阿拉伯政黨
- 正統猶太教政黨
- Miflagah Datit
Le'unit,簡稱 Mafdal(民族宗教黨)
代表的是該國 20%猶太教信仰者之 利益。該黨視以色列之建國出自上帝之手,希望以色列成為一個猶太宗教 國家,並以猶太律法(Halacha)為國家法律;該黨支持國會通過更多的 宗教法案,至於非宗教性法律,他們僅在該法不牴觸 Halacha 的前提下才 支持
民族宗教黨於 1956 年正式成立,其乃正統猶太教精神中心黨 (Misrachi,成立於 1902 年)以及正統猶太教工黨(Ha-Poel Hamisrachi, 成立於 1922 年)等政黨之聯盟,支持者從阿胥肯納茲到賽法迪猶太人皆 有。不同於極端正統統一托拉猶太教黨(Jahadut ha-Torah ha-Meuchedet) 以及夏斯黨(Shas)對宗教問題的立場,民族宗教黨在宗教問題上持著較 為溫和的路線,但在對外政策上則持較為強硬的態度 - 極端正統統一托拉猶太教黨(Jahadut ha-Torah ha-Meuchedet)
極端正統猶太教信仰者(Haredim)約佔以色列人口中的百分之十,其意 識形態極端,否定以色列之國家建立,認為只有上帝和彌撒亞,而非猶太 復國主義者才有資格重建猶太人的國家。即便如此,多數極端正統猶太教 主義者仍舊參與以色列國會之選舉,並有政黨在國會中為其利益發聲,其 甚至參與聯合政府之組成。基於務實的理由,極端正統猶太教主義者一方 面接受國家存在的事實,卻在意識形態上拒絕承認猶太國家之存在 - 夏斯黨(Shas)(夏斯黨或賽法迪猶太宗
教黨,Sephardim religious party)
其自視為捍衛賽法迪猶太人權益之政黨。相對於極端正統統一托拉猶太教黨團,夏斯黨在宗教以及世俗猶太復國主問題上,持著較為溫和的立場 - 阿拉伯政黨
以色列人口結構中 20%左右是由阿拉伯人所構成,其中的 82%是穆 斯林,10%信奉基督教,其餘的 8%則是信奉德魯茲教派的阿拉伯人 - Hadash(和平與平等民主陣
線,Democratic front for peace and equality)
Hadash 的主要支持力量來 自 Maki(以色列共產黨,Israeli Communist Party),是 Maki、Black Panthers 以及其他團體於 1977 年的政黨聯盟。意識型態上該陣線認同以色列作為 一個猶太人與阿拉伯人的國家,支持者有將近 90%是該國阿拉伯人。陣線 支持溫和的阿拉伯民族主義,被視為一極端鴿派的社會主義世俗政黨。除 支持以色列自佔領區撤離和巴勒斯坦的建國外,該陣線亦支持工人之權 益、相關社會福利措施之施行,和要求阿拉伯人之地位平等 - United Arab List – Ta’al
(統一阿拉伯名單-阿拉伯復興運動黨團)
United Arab List 成立 於 1996 年,Ta’al 則成立於 1990 年,為阿拉伯政黨中的民族主義和回教 保守主義政黨。前述政黨於過去 20 年間開始活躍於以色列政壇,先前以 色列政府基於國家安全理由禁止該黨之成立
統一阿拉伯名單在對外政策上採取與其他阿拉伯政黨一致的立場,但是在社會問題上,其回教色彩則較為濃厚,例如,在有關婦女權 益等問題上,該黨所持立場始終傾向保守 - 中間路線政黨
006 年國會選舉後,以色列 更出現了一個影響力不容被輕忽的新中道主義政黨 Kadima(前進黨, Forward),其現今並為該國國會之最大黨團。 - Kadima(前進黨, Forward)
Kadima 的成立,主要拜利庫黨團的分裂。近年來,利庫黨團內部存 在是否應自迦薩走廊撤離的爭執,時任以色列總理的夏隆支持自佔領區撤 離,納坦雅虎所領導的強硬派則堅決反對。利庫黨團內部的分裂致使其於 2006 年的國會大選中失去不少席次。
另一方面,當部分工黨成員不滿時 任領袖-工會領導人裴瑞茲(Amir Perez)-的領導後,選擇出走並加入 Kadima,這些人包括前任以色列總理、現任以色列總統裴瑞茲(Simon Perez)以及現任國會議長 Dalia Itzik 等人。Kadima 在此背景下產生,使 其成為一名符其實的中道主義政黨。
該黨不僅在對外和社會經濟問題上不 走極端路線,對於宗教問題亦採世俗開放的立場,在其他各項政治問題上, 該黨始終把持務實妥協的態度。 - Gimlaim
(退休人員黨)
該黨之國會代表年齡皆超過 70 歲,創黨目標在於捍衛退 休人員之權益 - 利益團體
人口結構中的宗教界域, 將以色列族群結構初略地區分成猶太人社群、阿拉伯人社群、以及基督教 社群;猶太人社群之下則又再分成阿胥肯納茲猶太人(Ashkenazim),以 及賽法迪猶太人(Sephardim),不同社群皆有各自的組織團體捍衛其自身 利益 - 宗教
宗教團體在以色列向來扮演著重要角色,其不僅影響國家內政的決策 (尤其在宗教問題上),也左右政府的對外暨國防安全政策。該國最大的 宗教團體為正統猶太教,該社群團體始終反對包括耶路撒冷以及約旦河西 岸等佔領區土地之返還,其當今最主要的利益代表為先前所提及的幾個宗 教政黨如民族宗教黨等 - 經濟
- 具有以色列官方色彩的 Histadrut
(以色列工會總會,General Federation of Labor)
Histadrut 不僅管理該國的健康保險服務、協助 移民相關事務、還於世界各地透過其分支機構,協助世界各地的猶太社群, 更重要的是,它是以色列工黨的重要支持力量 - Kibbutz
其影響力 雖不及 Histadrut,但其成員因多為居住在佔領區前線之屯墾區移民,因此, 該組織團體對於該國的國防安全政策來說,具有相當份量的發言力量 - 組織機構
- 以色列軍方
以色列 由於特殊的歷史與現實環境,國防安全問題向來構成政府政策的核心,以 色列軍方的角色因此也就格外顯得重要。該國的國防與屯墾計畫因遷動與 鄰國之關係,如是否該對鄰國出兵、佔領區土地如何處置、以及應否和如 何與其他國家(如法、美等國)組成軍事聯盟等,皆須獲得國會的全力支 持,因此,以色列軍方、國防部以及外交部等,也就成為以色列組織機構 利益團體中,最為活躍的政府部門 - 世界猶太人社群(World Jewish Community)
以色列重要 的利益團體之一(Mclaurin, 1977: 184; Peretz, 1983: 130-34)。世界猶太人 社群是一個居於以色列領土境外、由世界各地猶太人所組成的團體,其因 對以色列政府的政策制定發揮特定影響,其影響力故而不可輕忽。從美國 猶太人社群(AJC)對以色列政府施壓,要求其與週鄰阿拉伯國家改善關 係,即可看出其影響力 - 結語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介紹以色列近代政治、歷史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就像教科書式的介紹,算是想知道以色列的好入門
就像教科書式的介紹,算是想知道以色列的好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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