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 星期一

〈政治社群与生命共同体 -亚里斯多德城邦理论的若干启示 〉江宜桦

  1. 前言
    1. 生命共同體
      “生命共同体”在政治理论 上是一个非常值得进一步探究的观念。因为就该用语在字面上的组成来看,“生命”一词表 示人群的结合是有生命现象,或可被比拟为具有生命现象。“共同体”一词则指出这个结合 必须具有共同分享的基础,或共同追求的目的。在这样的了解下,视政治社群为生命共同体 无异于把政治结合当成有机的、具备明显目的的人群组合。
      就笔者所知,如此定义在西方政 治哲学的相关论述中,以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所提出的城邦概念与之最为接近
  2. 城邦是至高而广的政治社群
    1. 亚里斯多德的城邦定義-《政治学》
      我们观察到每个城邦都是某种社群组合,而每个社群的建立都是为了某种善(因为人们 总是为了某种他们认为是善的结果而有所作为)。因此显然所有社群都在追求某种善,而其 中地位最高、包含最广的社群当然就会追求最高最广的善。这个社群即所谓“城邦”,也可 称为政治社群
      1. 城邦是 “某种”社群。这表示除了城邦之外,还有其他许许多多不同种类的社 群。用亚里斯多德惯用的分类术语来讲,社群是一个“类”(genus),而城邦(或政治社 群)则是其中一“种”(species)
      2. “善”(the good)也有许多种。但是亚里斯 多德相信这大大小小的善可以依其重要性及广涵性排列成序,从而决定何者地位最高、包含 最广,并将之匹配给最高最广的社群--城邦
      3. 所有社群的建立都是为了实现某种善 --这是一个带着强烈目的论色彩的声明,它暗示不管社群的成立是出于自然还是人为,都 必然指向某种目的
    2. 亚里斯多德真正认可为“社群”的人群组合似乎具备如下三种特征
      1. 社群必须是由平等、相似而又不同的成员所组成。所谓平等,在此指的是“彼此互不从属, 没有人是为了他人之故而活”主人与奴隶之间地位不平等,所以两者无法构成社群。所有 工具性的存在同样地也不能跟作为他们目的的存在共同构成社群
      2. 社群成员之间必须有共同分享的基础。没有共同结合基础的聚合,不能称为社群。 按希腊文“社群”一词(koinonia, community)之字根就是“共同”是由于某些共同分享 的东西把人们结合在一起,引起互动,形成社群。这些东西可以是土地、血缘、宗教信仰、 或风俗习惯,也可以是利益、享受、或感情

        政治社群之所以堪称最典型的社群,乃是 因为它范围最广、层级最高、最能自给自足(self-sufficiency)而又最有意识地追求“共 善”(common good)。
      3. 巩固社群、使之维持不坠的要素有二:情谊(philia, friendship)和正义 (dikaiosune, justice)。
        亚里斯多德说:“在所有社群之中都显然存在着某种正义与情 谊,至少人们会把同船旅客、同伍袍泽、以及所有其他社群中的伙伴,都视为朋友。朋友情 谊有多广,社群结合就有多广;正义之于社群亦然”
        情谊是朋友之间凡事为对方着想的善 意;正义是给予他人应有的地位或待遇。这两者共同构成社群的支柱,缺一不可
    3. 理性言說使得人作為一政治動物
      在《政治 学》之中,亚里斯多德同样也提到人与蜜蜂、蚂蚁等同为政治动物,不过,在这里他却明确 指出:人类比蜂类或其他群居动物更具政治性,而其理由则是“在万物之中,独有人类具备 理性言说的能力”
      亚里斯多德认为“理性言说”(logos, rational speech)与“声音” (voice)是截然不同的。声音可以表达悲哀与欢乐,是一般动物(包括人类)都具有的机 能。但是理性言说则能表达利与害,义与不义,使理性沟通成为可能。“人类所不同于其他 动物的特性,就在他对善恶和是否合乎正义以及其他类似观念的辨认”,语言传达了人类对 这些义理的认识,从而使人成为最善于营政治生活的动物
    4. 小結-政治社群
      “人类为了追求共同目的,经由理性言说的机能,所构造的一种团体组织。其成员 彼此地位平等,互相关爱,依正义之原则行事
  3. 城邦是自然的存在
    1. 城邦的自然本性
      1. “如果先前的社群组合就已经是依自然而存在,则所有的城邦当然也是依 自然而存在”(Every city exists by nature, if such also are the first partnerships.) 

        欲了解城 邦的本质,亦当由城邦所从出之单元开始讨论。城邦来自村落,村落来自家族;家族是相对 于城邦而言的最小、最基本社群。亚里斯多德所观察到的家族是由两种人际关系所组成:夫 妻与主奴。
        夫妻(或严格地讲,男女)的结合,基本上是为了繁衍后代。而主奴之聚合,则 是为了让那些天生适合统治别人的人,和那些天生适合被他人统治的人,以一种“合则两利” 的关系结合在一起

        亚里斯多德认为男女媾和与主奴统治都不是人为意 志选择的结果,而是自然力量的驱使。如他所言:繁衍是出于“为了遗留形性肖己的后嗣” 的自然本能;而主奴的遇合也是为了使 自然才性”高下有别的人“自然而然”地结合
        既 然城邦所从出的单元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则城邦这个复合体当然也隶属自然
        1. 批評
          1. 就逻辑上来讲,我们不能说因为一个 复合体是由自然之物组成,就推论它必然也是自然的存在。譬如房子的建材(木头、泥砖等) 都来自于大自然,但房子是不折不扣的人工产品
          2. 即使逻辑上勉强同意家族的 自然属性可以递演至城邦,我们发现家族这个社群在亚里斯多德自己的论述里,其实也不真 的是自然的存在。亚里斯多德说家族由夫妻与主奴构成,夫妻的自然属性表现在绵延种族, 主奴的自然性在保全治者与被治者的相互利益。可是这种互利关系只是就“自然奴隶”的情 形而论,一旦讨论到“法定奴隶”,亚里斯多德的态度就变得暧昧了。
            一方面,他似乎谴责 法定奴隶制度之不合乎自然公道,另一方面,他却不得不接受当时希腊人采行的制度,因为 这种奴役战败者与外邦蛮族的做法,是唯一实际可行的奴隶制度.
            但是,如果法定奴隶制 度可以被接受,那所谓家族这个社群的自然性又剩下多少呢?
      2. 依自然而存在的事物”(things existing by nature)
        所有依自然而存在之事物在他们自身内都有一种“运动和静止的原则”, 或者说有一种“变化的自然倾向”。动植物会生长、衰颓、死亡,充分说明了它们具有 “自 身运动的原则”。因此“自然”也者,乃是“使事物本身能运动、生长、变化的原则”。有 这种原则的事物就具有“自然本性”,是《自然学》中所说的“实体”(substances)。

        城邦是其先前社群组合的目的,而自然正是一种目的。所有的东西(比方一个人,一匹马 或是一个家庭)当它生长完成的时候,我们就见到了它的自然本性;每一自然事物生长的目 的就在显明其自然本性〔我们在城邦这个终点也见到了社群的自然本性〕。此外,事物所以 存在的理由,或者说目的,必然是最好的;现在城邦达于自足,而自足正是一个目的,同时 也是最好的。

        亚里斯多德显 然认为,人类的社群组合由家族蜕变到村落,再由村落蜕变到城邦,止于城邦而完全自足, 充分说明了城邦这个政治社群就像动植物一样,具有“生长、运动、变化的原则”。城邦既 然具有这样的自然本性,当然是一种自然的存在
        1. “因技艺而产生的事物”(things existing by art)
          如房子、衣裳、桌椅、车辆等等
          房子、衣裳等虽然也是由自然界的简单元素(土、水等)所构成,但是因为其形成动 力在体外,不在自身,因此不具有生长变化的原则,只可算是人工产品,不隶属于自然
        2. 批評
          1. 盖城邦之能否完善,一方面固有赖自然命运之眷顾(如 地理、天候、水文等等),另方面则要看立法者是否睿智。而后者又往往是一个政治社群是 否能上轨道的关键
            因此,該说法终究也无法成立,因为城邦之长成实在依赖贤良立 法家甚钜,不是单靠所谓内在运动法则即能成事。
      3.  从人的自然本 性来推衍出城邦的自然属性
        亚里斯多德说过,每个人天生有组成社群、过社群生活的自然 本能。但是人不以群居于家族、村落为满足,因为这些社群组织只能解决日常生活与非日常 生活的需要,还没有达到完全自足(full self-sufficiency)的境地。要过完全自足、幸 福美满的日子,人必须生活于城邦之中
        亚里斯多德甚至认为人即使不是为了过幸福美满的生活,即使不是为了谋求分工合作的便 利,也自然地会有想与他人聚在一起的本能或冲动
        由于 人天生具有这种“生存下去,与他人生活在一起”的本能,社群的出现可以说是实现了人的 本性。在这个意义上,城邦乃是满足人的社群本能最重要、最完整的集体结社
        1. 批評
          在结论中附带提到“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 则使整个问题变得很复杂
          亚里斯多德心里确实以为“理性 言说”与“群居本能”可以相提并论,同时用来证明城邦的自然属性。但是,理性言说表达 的是利与害,义与不义(the advantageous and the harmful, the just and the unjust), 是人文世界最关键性的一些概念。这些概念固然内蕴于人的天性之中,但其形成与落实则有 赖于风俗习惯与法律。若没有一定程度的讨论与约定,难以成为众人接受的准则。因此城邦 的自然性经过这层层推演,竟然是建立在相当具有人文性质的假设之上。而“理性言说”论 证的提出,最后反而推翻了“城邦是自然存在”的原始命题
    2. 亚里斯多德之 所以特别强调城邦的自然性,其可能原因有二
      1. 他希望政治学的处理原则与其自然哲 学之原则一致。不过,这只是他主观的愿望,客观上他很清楚不同学科有不同的使命与研究 对象。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是变动原则寓于自身的各种实体,其旨趣在获得关于这些实体的 知识;政治学(作为实践哲学的一部分)则以变动原则寓于行为者的各种行动为研究主题,其目的在教人学习正确美好的行动
      2. 他之所以强调城邦的自然属性,可能是为了反驳希 腊诡辩学派所倡导的城邦契约论。自从普罗塔哥拉斯(Protagoras)以降,诡辩学派即一再 散布“法律、正义、乃至城邦本身都是人为制定”之论调。亚里斯多德或许有感于这种论调 会动摇人们对道德生活的信念,因此起而反击,刻意宣扬城邦出于自然之论
  4. 城邦的生命现象与意义
    1. 亚里斯多德的城邦有机论
      城邦〔虽然在发生程序上后于个人与家族〕,在本性上则先于个人和家族。就本性上来 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以身体为例,假如全身毁损,则手足也就不成其为手足。脱离了身 体的手足如同石制的手足,不能发挥真手足的功用,只是在名义上大家仍称之为手足罢了。 所有的东西都是根据它能发挥的功用与能力来界定,因此如果功用与能力不再,那这个东西 就不应该用同样的名称称之,而只能冠以近似的名称。我们确认城邦是出于自然并先于个人, 因为个人一旦脱离了城邦,就不再享有自足的生活。他的处境会类似脱离了全体的部分一样。 一个不能参与城邦生活的人,或是因为完全自足而无需城邦生活的人,要不是野兽就是神明

      如果用 Toennies 的概念来讲,亚里斯多德的理想城邦显然较接近于以血 缘感情关系为基础的“社群”(Gemeinschaft, community),而非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 “社 会”(Gesellschaft, society)。在这个强调“全体一致不可分”的意义上,亚里斯多德 的城邦理论可以说是典型的有机论
    2. 一样东西“先于”(prior to)另一样东西
      1. 从发展与变化的角度看,“凡是在发生的时序上居于后面者,在自然本性上居先”
        譬如城邦在演变的时间序列上比家族及 村落为后,但是在概念本质上,它是先于家族和村落的。因为要是没有预设城邦的最终出现, 则整个社群演变过程会显得毫无目的。在这层意义上,亚里斯多德认为城邦先于个人,一如 全体先于部分
      2. 所谓 “先于”还可以指涉“存在的重要性”。亚里斯多德说:“如 果一样东西不存在,会使得另一样东西也无法存在,而反之并不然,则我们说前一样东西先 于后者”
        依据前面所引的段落,我们知道身体在这个意义下先于手足,而同理城邦也先于 个人
    3. 城邦有机论的适当诠释应该是:城邦在很多方面会表现得像一个 有机体,不过它绝不等同于一个有生命的机体
  5. 美德实践--城邦生活的最终目的
    1. “普遍目的论”(universal teleology)
      亚里斯多德假定“自然不做徒劳无功之事”这可以说是其 “普遍目的论”(universal teleology)的起点。 “普遍目的论”试图替所有存在的事物找出理由(cause),也就是 说,找出“所为之缘故”(that for the sake of which)。理由不仅可见于人为之产物(例 如 “为了御寒,所以人盖房子”),而且存在于整个大自然之中
      亚里斯多德说:“在有目的的事 物中,所有前后步骤都是为了该一目的而做”. 居于后面的步骤是前面步骤“所为之缘故”, 但是它本身又是为了下一个步骤而存在,步骤接着步骤,直到达到最后目的而止。 根据这个说法,目的因的寻求不可能无限后退,总是要有一个终点。亚里斯多德认为这个 终点在 “人”。
    2. 人本身存在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他想到的说法是人有一个伦理性的目 的,而这个目的必须在政治社群之中才能完成。“所有的人都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亚 里斯多德在他的《伦理学》第一卷肯定地作出这个声明。幸福美好的生活是人类梦寐以求的 “最高的善”(the highest of all goods),而这个最高的善却有赖于城邦生活予以实现
      政治学是最权威性、最主导性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最权威性的社群——政治社群。 政治社群以促进所有公民的美德实践为目的;换言之,也就是帮助所有公民追求幸福。在《政 治学》中,亚里斯多德一再强调城邦的存在并不仅仅为了生活,而是为了美善的生活
      城邦所贵者在于提供一个公共领域,刺激其公民经由政治参与砥砺种种美德, 以共同促进幸福美好的生活
    3. 亚里斯多德认为一个幸福美好的生活必须兼具三种 善:外在诸善(如财富、权力、声誉),身体诸善(如健康、美貌)及灵魂诸善(如勇敢、 节制、正义、明哲)。世人普遍追求外在诸善,亚里斯多德则与苏格拉底、柏拉图一脉相传, 坚信灵魂的美善是人生首要之事。
      盖灵魂诸善可以形成一个人的人格,从而决定这个人会过 什么样的生活。美好均衡的灵魂使人充实愉快,不论外在境遇顺遂与否,皆能怡然自得。反 之,凡德性不足而恣意纵情于外物者,不久便会感到空虚匮乏,茫茫不知所归。因此,个人 幸福主要可以说是决定于灵魂善德之多寡,寡德者不足以言幸福 
      1. 灵魂所要实践的美德区分为 两大类
        1. 其中一类是性格方面的德行,亚里斯多德称之为“伦理之德”(ethical virtues), 包括勇敢、节制、正义、慷慨、真诚等等。基本上,这些德行都是中庸之道。像勇敢是介乎 懦弱与鲁莽之间,慷慨则免于吝啬与挥霍之两极。
        2. 另外一类是理智方面的德 性,亚里斯多德称之为 “智识之德”(intellectual virtues), 包括科学之智、技艺、 实践智慧、哲学沈思等等. 一个幸福的人,其灵魂必须兼具伦理之德与智识之德,必须将 这两种德性都予以实践
          而一个理想的城邦,则是尽力使每个公民都能养成这些美德的城 邦.当城邦中人人皆有善人之德,整个目的论的推演就到达终点了。
  6. 个人与城邦的和谐与紧张关系
    1. 有機論與目的論的衝突
      在有机论证里,“全体先于部分”是理所当然的说法之一。可是到了目的论 证,全体与部分的关系就不再那么单纯。亚里斯多德的目的论确立“人”为自然万物存在之 所归,动植物的生长固然是为了供人取用,城邦等团体结社之出现也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然本 性。人本身既然是万物目的所在,那里有理由再强调全体(城邦)比部分(公民)重要? 对于这个由有机论与目的论并排而观所产生的问题,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亚里斯多德版的 “个人与国家”问题。
    2. 城邦重於個人的Aristotle
      引过《政治学》的论据, 在那里他说: “城邦在自然本性上是优先于家族与个人的,因为全体必然优先于部分”.顺着这个原则,他甚至大胆主张“我们不该认为公民拥有其自身,因为所有的人都属于城邦, 每个人都只是城邦的一部分”.其实不只是《政治学》,就是在研究个人美德实践的《伦 理学》中,他的论调也是同样清楚:“即使个人与城邦的〔最终〕目的相同,城邦目的的实 现与维持也都比个人目的更伟大更完全;因为就同一个目的来讲,对于个人固然是珍贵的, 但对全邦或全民族却是更高贵、更神圣、更值得追求”.既然城邦处处显得比个别公民重 要,所以他具体要求个人在许多时候必须放弃为所欲为的自由,以顾及城邦整体的安定与和 谐.他也要求国家教育必须统一、强制、而且普及,不能把教育下一代的重责大任交付给 个别的家庭(Pol. 1337a22-27)。
      最后他甚至主张城邦可以设立专门机构以监视公民的 私人生活,以防止他们图谋不轨,推翻政府
    3. 重視和諧的Aristotle
      亚里斯多德坚决主张城邦不仅仅是许多人在数量上的结合,它必须是由 “不同种类的人” 所组成。完全相同或类似的人结合在一起,并不构成城邦.他这个主张对我们了解城邦公 民的同质性问题极为重要。一般援引亚里斯多德思想者常以为亚里斯多德倡导和谐 (harmony),所以一定喜欢一致,排斥多元分歧。其实亚里斯多德十分反对政治生活中过 度追求一致的企图。追求一致会削弱差异,使得人与人之间失去相互吸引、相互砥砺的基础。 反而适度的变化与差别才会创造真正的和谐,就像美好的和声一样。抑有进者,柏拉图单音 式的一致是靠共产公妻等激烈手段达成,亚里斯多德则相信多元差异也可以产生某种程度的 统一,其方法是以教育、移风易俗等缓和方式为之.这种渐进手段虽然不会立竿见影,却 是寻求稳定一致最可行的方法
    4. 当代亚里斯多德学者 Bernard Yack 的自由主义式诠释
      Yack 摒弃往昔亚里斯多德注解者专重理想城邦分析之途径,改从 “实际城邦的可欲性”这个假设下手。他指出《政治学》第四、五、六卷所分析的实际政体 不宜单纯看成亚里斯多德理想政体的变形而已,在这些地方所讨论的派系冲突、权力斗争与 革命其实正是亚里斯多德知之甚深的城邦本质。照他的说法,城邦原本充满冲突,社群生活 的建立是为了调适或化解这些冲突,而不是树立一个高度和谐的理想,然后再据以指责各种 纷争为这个理想的变型。如果 Yack 的解释成立,则亚里斯多德的理想城邦根本就是一个不 断在冲突中自我调适的社群。这种社群不会漠视多元价值存在的事实,它会在多元价值的冲 突中寻求优良生活的可能;因此自由平等、个人权利、乃至特立独行的观点都能在亚里斯多 德的政治社群滋长繁荣
  7. 亚里斯多德城邦理论的时代意义
    1. 亚里斯多德哲学在今天具有正面意义的地方
      1. 亚里斯多德再三强调政治社群必须有所“共”,这相对于近代自由主义强调“分”的 趋势的确是颇强烈的对比与诤谏
        亚里斯多德呼吁城邦公民 注意他们是一个共同体成员,不是各为己利的临时夥伴,对于提醒我们的社群意识应该是有 意义的。他批评那些心态上“关起自家门户好当王”的人为野蛮人,指责他们完全不懂政治 生活的真义与重要性。因为一个政治结社如果以各为己利为纲领,表面上大家都自以为不吃 亏,其实一定是有人吃亏,而且可能是人人吃亏。
        亚里斯多德犀利之处便在指出我们必须预设“共同的善”(the common good)存在,并且戮力促进这个共同的善。凡是以促进共同的善为宗旨的政体,他 称之为良善的政体;凡是只为少部分人(或统治集团)打算的政体,他贬之为变态政体
        1. “共同的善”导出另外一个亚里斯多德思想的特点来,那就是政治与伦理不分
          如果政治与伦理不分,当权的政府可能将本身认为正确的 生活态度与规矩强加于全体民众,造成道德的恐怖统治。欧洲在宗教战争期间的血腥历史便 是政治与(宗教)伦理不分的悲惨见证。职是之故,自由主义者向来高举政教分离之大纛, 主张政府不过问伦理道德之事。可是这种国家价值中立的立场是有问题的:
          1. 政治从许 多领域(尤其道德领域)的撤出有时不但没有因置身事外而化解纷争,反而因为这个传统上 有力量的仲裁者(或参与者)的离去,使得纷争更加激烈,更无妥协和解的可能
          2. 自由主义坚持国家在价值问题上中立,这本身就是一个自由主义才有的价值,因 此也说明了政治与(某种类型的)伦理观念事实上不可能分离
        2. 亚里斯多德明白主张“追求幸福、促进美德实践” 是好的生活;自由主义者则假定“不受政治社会干涉,尽可能自由自在依一己意愿而活的生 活”是好的生活。两者事实上都做了价值上的基本选择,也都试图依此原则去影响政府的决 策;自由主义实在没有理由自欺欺人,声称自己是伦理价值的中立者。
      2. 政治生活与政治统治的 积极意义
        1. 政治生活
          政治生活如果定义为“以理性言说与他人互动的生活”,不仅 可以凸显政治生命的人文性质,而且因为理性言说旨在寻求是非善恶之标准,因此法治、正 义的概念乃可堂堂进入政治的领域,使政治人的本色充分展现
        2. “政治统治”(political rule)
          政治统治,则是施行于城邦之中,自由平等公民彼此之间的轮流统治。
          自由公民指生活 上自给自足、有闲暇参与政治的成年男子,平等则表明公民间政治、法律地位相埒。亚里斯 多德同意这样界定的公民身分比较接近民主政体的公民身分.但是从他排斥农工商阶级的 主张来看,我们也可以说他的理想政体或许较类似贵族之治

          政治统治的主要精神是自由人彼此之间平等统治。这个分辨的重要性在于点 出“政治不必完全依于自然之道”。我们说过,亚里斯多德认为自然界中存在着资优者与资 劣者之别,因此资优者统治资劣者乃是顺应自然之道。可是政治统治的提出显然打破这条规 则,或至少是在自然规则之中立下一条但书,创造出一片属于平等互治的领域
  8. 结 论
    1. 自然论证是无法成立的,亚里 斯多德自己的说法其实反而证明政治社群是半自然、半人为的产物。这个论证可取之处在于 强调城邦(大社群)是由家族、村落等(小社群)逐步演变而来,不是由孤零独立的人彼此 缔约直接造成。换言之,它呈现了一种有别于现代自由主义契约论传统的国家构成观,同时 否定政治社群纯属人为之假定;这对分析哲学“反事实”(counter-factural)的论证方法 构成一个很好的挑战
    2. 有机论与全体论是密切相关的论证,可是我发现它们也是描述 政治社群本质最不妥当的论证。政治社群不可能是真的有机体,“有机”之说最多只能当成 比喻;而这个比喻甚至还是一个不好的比喻,因为有机论必然过度强调全体一致、全体重于 部分等集权主义或威权主义之因素。既然它们所引起的疑虑甚多,倒不如不用
    3. 目的 论证点出政治社群若要称得上是一个共同体,必须有共同追求的目标以及共同分享的基础; 我认为这是几个论证中最有道理的论证。亚里斯多德以幸福(美德实践的生活)为人人追求 的目的,虽然是见仁见智之议,但是他明指政治社群不可无共同认可之目标、不可无一定的 道德理想,则系掷地有声之见解,比诸当代自由主义之有见无识、掩掩藏藏,确实有霄壤之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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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Aristotle的政治概念,從政治社群、政治生活到政治統治,及其背後的有機論證、自然論證、目的論證、全體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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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Aristotle的基本論證一個清楚的掌握,可能有些地方如幸福、共同善,這些抽象的語彙不知如何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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