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 星期五

〈歷史制度論的方法立場與理論建構〉黃宗昊

  1. 前言
  2. 類型學分析與歷史制度論之界定
    1. Hall and Taylor的分類
      1. 理性選擇制度論
        1. 制度與行為間的關係
          採取計算途徑(calculus approach)觀點 ,人會極大化自己的利益並和他人產生策 略性互動。制度外生於人的行為,是人為 創設的,以侷限人們策略互動的範圍,克 服集體行動的困境。
        2. 制度形成與變遷
          制度起源於人為有意的創設,可降低行為 者間互動的不確定性。制度創設往往涉及 相關行為者的主觀同意,既有制度能存續 是因其較替代者能提供行為者更大的價值 。
      2. 社會學制度論
        1. 制度與行為間的關係
          採取文化途徑(culture approach)觀點, 人會儘量符合社會正當性的要求以搏取社 會認同。制度內生於社會文化中,提供了 何謂「正當」的意義參考架構與行為規範 ,以引導人們生活
        2. 制度形成與變遷
          制度來自於文化,來自於一先前即已充滿 各式制度的社會中,行為者藉由制度實踐 認知甚至界定社會文化本身。行為者採取 新的制度實踐是因其可增加本身的社會正 當性
      3. 歷史制度論
        1. 制度與行為間的關係
          在計算途徑與文化途徑中採取折衷立場, 特別強調制度和權力分佈間的關連性。制 度是鑲嵌在政治體系或政治經濟中,引導 行為者互動的正式/非正式的程序、慣例 、規範、協定等。
        2. 制度形成與變遷
          制度亦來自於一先前即已充滿各式制度的 體系。特別強調歷史過程中,特定轉折點 (尤其是權力結構改變)對制度所造成的 非預期結果和制度本身所產生路徑依循( path dependence)的效果。 
    2. 歷史制度論的問題意識、理論與方法
      1. 問題意識
        來自真實的歷史經驗,例如革命為何會發生?民主 與獨裁的起源為何?福利國家體制如何演變?……等,試圖探索這些「真實世界的難 題」(real-world puzzles)
      2. 理論
        歷史制度論者將理論建構的重心放在具有複合作用的 「制度」身上。制度一方面是文化與權力結構的具體呈現,又引導了體系中行動者間 的互動,介於宏觀與微觀之間,具有分析上的彈性,因此成為歷史制度論者理論建構 的主體。歷史制度論者關注大問題和真實世界難題的問題意識,也就轉換成在歷史過 程中,制度如何起源與變遷的理論探索
      3. 方法
        在有限樣本(small-N)的侷限下,使得 歷史制度論者偏重運用質化方法進行研究,較少採用需大量樣本(large-N)的量化方 法。進一步而言,歷史制度論者關注的是解答真實世界的難題,這需要清楚掌握歷史 事例的來龍去脈才能辦到
        採用系統化與脈絡化的比較方法,對歷史過程進行深度考察,這也 成為歷史制度論者最重要的分析策略。
  3. 方法立場:質化 vs.量化
    1. 兩種因果模式
      量化陣營的學者主張要以大量的樣本為基礎方能建立有 效的因果推論,但在處理大量個案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流失許多有意義的脈絡資 訊。泹質化陣營的學者則主張堅實的因果推論無法在缺乏脈絡的基礎上成立,但在強調脈絡重要性與保留大量過程資訊的同時,只能對有限的個案進行探討
      1. 「因果要素模式」(casual factor pattern)
        量化陣營欲探討大量的樣本,但能保留的過程資訊相對簡約
        「因果要素模式」是將影響歷史發展的要素抽繹出來,提煉成一個一個的自變項 與應變項,最好還能用數字加以精確衡量。此種作法的優點是標準化便於操作,有助 於分析大量樣本;但在將歷史轉換為變項的過程中,會大量流失有關脈絡性和歷史過 程動態性(如行動者間的策略互動)的資訊,使得因果解釋呈現的只是變項間的互動 關係,本質上是一種靜態分析
      2. 「因 果 過 程 模 式 」( casual process pattern)
        歷史制度論者欲保留複雜的過程資訊,但能探討的樣本數量相對有限
        「因果過程模式」則是回到歷史發展的脈絡中,去觀察各個因素在不同時點的互 動,尤其著重呈現整串因果鏈(casual chain)如何影響結果,產生各種不同路徑 (path)的過程。此種分析可保留歷史過程中大量的動態成分(如各種機制的作用如何 隨著時間發生改變),但由於歷史過程的複雜性,使得分析方式很難標準化操作,並侷 限於探討較少量的樣本。
    2. 對量化挑戰的三種回應
      1. 區分「個案」(case)和「觀察」(observation)
        在國家間的比較中,常將一個國家視為一個個案,作為比較的基礎,但這只考量了空 間的因素。如果加進時間的因素,同一國家在不同時期表現出的特質未必相同,不應 混為一談,應將前後不同時期的國家視為有所關聯但不同的個案。如果仍要將一個國 家視為一個個案,則不同時期的國家會產生不同的觀察,一個個案包含許多觀察,國 家間比較應改以各個「觀察」為基礎
      2. 將欲 探討的個案中,造成結果的原因區分成「充分原因」(sufficient cause)和「必要原因」 (necessary cause),再運用比較研究的邏輯方法-「同意法」(method of agreement) 和「差異法」(method of difference),並搭配合適的分析技術,如布林代數(Boolean algebra),就可在有限的個案中,得出有力且明確的因果推論。
        更進一步,如果所探 討的變項可以從名目的衡量(nominal measurement,即「有」與「無」的衡量)進入 等第的衡量(ordinal measurement,即從強到弱不同等級的衡量),甚至可運用更為精確的分析技術,如模糊集合方法(fuzzy-set method),更數量化地評估因果連結的強 弱
        1. 同意法是指,在一組個案中,每個個案在其他變項上均有所變異,但結果變項與原因變項卻共同出 現;同意法有助於消除潛在的必要原因。
        2. 差異法的操作和同意法相反,每個個案在其他變項上的狀 態均相似,而結果變項與原因變項則共同出現或共同不出現
      3. 實證論(positivism)的傳統觀點認為應嚴格區分「發現脈絡」(context of discovery)和「驗證脈絡」(context of validation),且科學研究關注的是驗證脈絡。
        此 觀點廣為自然科學和許多方法論教科書所接受,但在社會科學的研究中,此兩者的區 別並非如此的涇渭分明。檢證理論時如不考慮個案運作所處的脈絡(即「發現脈 絡」),常無法得到堅實的因果推論,甚至會錯誤歸因
        1. 「中程理論」(middle range theory)
          對脈絡因素的重視使得歷史制度論者大多傾向於建立「中程理論」(middle range theory),認為可針對理論的適用範圍和適用條件加以限縮或界定,而不企求如理性選 擇理論般,或運用統計方法以建構放諸四海皆準的「大理論」(grand theory)。中程理 論正是歷史制度論者從事理論建構的可欲目標。透過研究的不斷累積,學術社群內的 共識與引導研究的共同分析架構亦會有長足的進展,這是不同於量化陣營的理論發展 之道。
    3. 小結
  4.  理論建構:與理性選擇對話
    1. 歷史制度論:路徑依循與關鍵時刻
      1. 路徑依循
        1. 廣泛來說,指 的是「歷史發生作用」(history matter),發生在前的事會影響到發生在後的事。但此 種說法過於一般,沒有什麼分析上的指引作用
        2. 嚴謹而言,路徑依循指的是涉及正向 回饋(positive feedback),而使原有狀態不斷自我強化(self-reinforcing)的動態過 程。在此機制啟動後,即使出現別種選項可供選擇,但由於轉換的代價太高,會使得 特定狀態沿著既有路徑不斷延續下去。玤制度最重要的作用,即是將某種權力或利益的 安排藉由正向回饋的機制延續下去,形成特定的的歷史路徑
      2. 關鍵時刻
        Capoccia & Kelemen 認為:「關鍵時刻」是一 段相對較短的期間,但當時行動者所作選擇卻根本地提高後續結果的機率。關鍵時刻 未必是指瞬時發生的事件,但其作用期間相較於呈現路徑依循的結果階段應該較短。 而且關鍵時刻相較於之前和之後的時間點,當時行動者所做選擇對於開啟後續的歷史 路徑,應該更具有決定性。
    2. 理性選擇、制度設計與斷續均衡
      1. Shepsle 將理性選擇學派的制度研 究分為兩個面向
        理性選擇學派的制度理論演繹自行動者理性計算並極大化其效用的假設,很自然 會從功能論的角度看待制度,將制度視為人類有意的創設-或者制度本身反映出行動 者間互動的均衡狀態(均衡制度),或者制度被利用以達成某種可欲的均衡(制度均 衡)。
        1. 「制度均衡」(institutional equilibrium)
          「制度均衡」關注的是制度的延續,認為制度產生之後,可規範行動者間的互動行為,以產生一較佳的社會結果
        2. 「均衡制度」 (equilibrium institutions)
          「均衡制度」則關 注如何創設制度的問題,認為制度來自於行動者間的互動,反映出行動者間策略互動 的均衡。
      2. 「斷續均衡」(punctuated equilibrium)模式
        理性選擇學派眼中的歷史過程,就是一個接著一個出現的均衡,並視均衡的達成為常 態,而均衡間如何隨時間演變的過程往往不是分析的重心
        在歷史的關鍵 時刻,行動者間的策略互動產生了制度,制度有助於均衡的達成或本身即反映了均衡 的結果,發揮了路徑依循的作用,將特定狀態長期持續下去;打破均衡的力量往往來 自制度外部(exogenous),此時又產生了互動與調整的關鍵時刻,新創設的制度再度 將變動後的均衡狀態持續下去,直到打破均衡的力量再度出現
  5.  歷史制度論的理論進展
    1. 制度研究的整體觀點和權力途徑
      1. 理性選擇制度論所衍生出的「斷續均衡」模式,很容易在兩個面向上偏離真實歷 史經驗
        1. 「斷續均衡」模式描繪出的歷史過程常常呈現出「變」(change)與 「常」(continuity)截然二分的局面:混亂與變動只會出現在制度創設期,等到制度出 現、大局已定就會邁入穩定的制度延續期
        2. 「斷續均衡」模式常常將制度變遷的 動力來源簡單歸因於外部衝擊(exogenous),無法提出內生性制度變遷(endogenous)的有效解釋
      2. 交互並存(intercurrence)
        從政體(polity)或制度體系(institutional system)的整體著眼,各項制度都是在 不同的歷史時點、為著不同的目的所創設,體系內存在多元且未協調的狀態,制度間 常會有所牴觸和衝突,而制度創設的非共時性是其關鍵。常態下的政治是由多元且不 協調的權威同時運作的,這種「行動中的多元秩序」(multiple-order-in-action)現象就 是「交互並存」,展現了政治的風貌如何在歷史過程中被形塑,也說明了制度變遷的動 力常是源自體系內的不協調與衝突。
        在其他制度持續不斷的影響之下,特定的制度安 排從起源以降的任一時點,都同時結合了各種「變」與「常」的成分,無法在歷史過 程中將兩者所處的階段截然二分
      3. 「變」與「常」在不同時點的結合方式
        歷史制度論的特色是關注制度與權力間的關係,並認為制度安排很大一部分是權 力鬥爭的產物,體現了強者的正義與利益。制度也可以是不同陣營妥協下的產物,未 必會清楚反映特定群體的目標。所以打從制度起源開始,支持者與反對者之間就可能存在緊張關係,並隨著彼此權力的消長,提供了制度變遷的動力與方向
        既然權力鬥爭的可能性始終存在,動態成分就已植入了制度之中, 這也就成為何以出現內生性制度變遷的有效解釋
    2. 制度變遷模式之探討  
      歷史制度論者從整體觀點和權力途徑探討制度。制度創設的非共時性以及制度體 系的「交互並存」清楚描繪出,制度變遷的路徑就是不斷被其他制度所形塑的演化過 程,不同的時間點會結合有不同的「變」與「常」成分。制度安排同時又是權力鬥爭 之下的產物,規則與服從之間的落差從制度創設以降始終存在,除了外來衝擊會顛覆 既有的制度安排外,內生性制度變遷的動力與方向也能得到有效的解釋。
      1. 藉由大量的經驗研究作為基礎,歷史制度論者已歸納出數種制度變遷的模式
        1. 「取代」(displacement)
          移除既有的規則代之以新的規則。取代未必是立即、劇烈的改變,也可 能是緩慢、漸進的過程,尤其是當引入新制度而直接挑戰了既有制度的 作用時,取代會逐步發生
        2. 「轉換」(conversion)
          既有的規則繼續存在,但被賦予新的詮釋和執行方式。轉換之所以出現,主要是由於制度與現實之間產生了落差,行動者利用規則內部的模 糊之處,重新運用既有的制度規範新的現實
        3. 「層疊」(layering)
          新規則被附加於既有規則之上,從而改變了既有規則的規範作用。既有 的規則並未被移除,但新的成分逐漸累積之後,也可能根本地改變制度 的作用
        4. 「漂移」 (drift)
          既有的規則仍然存在,但隨著外部環境的改變,使其作用與規範的能力 逐漸減弱。漂移的發生,源自於行動者並未回應環境的改變,積極保持 制度的作用
      2.  

  6. 結論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介紹歷史制度論在質化與量化中的角色,以及與理性選擇論之間的差異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記得歷史制度論似乎介於理性選擇論與社會制度論之間,那為何沒有討論社會制度論呢(第四章的部分,社會制度論如何建構理論,又與歷史制度論的差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