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 星期六

〈韓國推動FTA之政策研析〉謝目堂、張琳禎

  1. 前言
    韓國對於時機掌控得宜,不斷推動產業結構的更替和升級,使經濟得到快速 成長。韓國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至20世紀80年代初期實施的三次產業結構改革和 突破,為韓國奠定經濟發展和工業現代化基礎,此一過程對開發中國家有許多可 借鏡之處。 韓國的改變,歷經"經濟騰飛"的道路,與各國簽訂FTA的政策思維與 歷程也成為現在發展中國家爭相仿效的模式
  2. 韓國推動簽訂FTA之歷史背景
    1.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發生之前
      韓國於1967年加入GATT,1970年代經濟開始逐漸成長,在作為GATT成員 國的30多年裡,韓國創造過所謂的“漢江奇跡”與“韓國模式”。冷戰時期在美國霸 權支持下透過GATT規範給予東亞國家貿易優惠,韓國逐漸發展成為出口導向經 濟,整合成為全球貿易體系一環。然而隨著美國影響力式微,區域貿易主義逐漸 形成並擴散

      1995年1月1日,GATT被WTO正式取代,韓國並沒有隨著WTO 的建立而迅速調整自己的經濟發展模式。1997年,國際貨幣基金(IMF)將四小 龍和以色列從「發展中經濟」提升為工業國家,並將工業國家改稱「先進經濟」 (advanced economies)。然而1997年「東亞金融危機」7月從泰國開始,席捲東 南亞各國,並重創南韓

      1997年「東亞金融危機」7月從泰國開始,席捲東 南亞各國,並重創南韓。
    2. 1998韓國金融風暴發生之後
      亞洲金融風暴後,美國及WTO未能提供東亞國家有效助益,又受到歐盟及 北美自由貿易區進程刺激,這些國家開始對FTA產生興趣,中(中華經濟圈)日、 韓形成三角貿易型態以及製造供應鍊關係,此時東亞國家紛紛轉向以FTA爭取更 多貿易優惠及分散出口市場機會。韓國推動FTA最主因為受東亞國家紛紛簽署FTA之影響,尤以2001年日本-新加坡EPA簽署及2002年中國-ASEAN簽署全面經 濟合作架構協定後,韓國擔憂其在主要市場的地位將被邊緣化,故在確定FTA政 策後,其推動速度及範疇均極為顯著。位處日本及中國2大經濟體的競爭夾縫中, 是韓國藉尋求區域合作的主要因素,韓國欲扮演中日2大經濟體的中介角色,以 求在逐漸興起的區域經濟主義下生存
      1. 韓國貿易政策的轉變
  3. 韓國推動FTA之政策歷程
    1. 政策轉為具體行動(1998-2003)
      1. 簽署FTA及東亞區域合作併行:
        在金大中時代,將新貿易政策思維付諸具體行動,1998年11月由國務總理主 持之「對外經濟調整委員會」中正式決議推動簽署FTA,指定智利為第一個 簽署對象國(2002年成為第1個簽署的FTA)。並同時著手與主要重點國家 如美國、日本、新加坡及泰國進行可行性評估後,再分階段推動
      2. 推動洽簽FTA初期之挑戰
        在歷經金融風暴及IMF接管後,韓國經濟大幅衰退,例如GDP成長由1997年 之5%降至1998年之-5.8%,其中實質消費及投資也分別衰退8.2%及21.1%,每人 平均所得因匯率變動激烈,由1997年之10,037美元降至1998年的6,823美元。此時 包括勞工團體及農業組織等反對聲浪齊出,因金大中推展新經濟自由改革及IMF 嚴苛的改革計畫而暫時瓦解,全民一心體認到自由化的重要性。故自金大中政府 決定推動FTA之初,並未遭受傳統保護主義桎梏,在強大行政力量及公眾支持 下,對外洽簽FTA順利展開
      3. 選擇洽簽對象
        在身處日本及中國2大經濟體的競 爭環境下,扮演2大經濟體的中介角色,但推動難度高,於是轉向朝跨區域及涵 蓋大小經濟體之FTA策略。韓智利FTA之主要動機即為:(1)貿易互補性高, (2)累積談判經驗,(3)國內影響層面較小(南北半球氣候相反,農業衝擊小)。 
    2. 經濟快速發展期(2003-2008)
      1. 積極前瞻性之FTA策略:
        1. 軌併行(multi-track in process)
        2. 涵蓋內容廣泛(high-level comprehensive in contents)
          韓國主張FTA內容廣泛的理由,一方面是符合WTO相關 規範,另外一個主要目的是創造出更高的經濟效果
        3. 簽署對象選定基準:A.符合經濟利益,B.政治及外交考量,C.有意願與韓國
      2. Top-down之決策方式
        FTA的政治思維及決策機制是由從總體到細節(top-down),而非以考量對 不同利益團體及公眾之需求為出發點(bottom-up),其決策主導力量來自於總 統及政府行政權力。 
      3. 透過簽署韓美FTA,避開中日夾擊
        以韓美FTA(KORUS FTA)為代表之Top-down決策落實,儘管當時面對韓 國影片業之反對聲浪,韓國政府於2006年無預警減少國產影片義務放映之年度配額,以換取與美方展開諮商。韓方同意讓步尚包括恢復美國牛肉進口、維持現行 健保藥品及放寬進口汽車排氣標準等措施等,遂與美方達成協議。  
    3.  躍上國際舞台期(2008-2013)
      1. 能源外交」及「洽簽FTA的多角化」
        李明博總統採用「務實主義」,宣示「能源外交」及「洽簽FTA的多角化」 為其重心,持續推動洽簽FTA列為第一優先政策。依據韓國政府統計,目前已生 效之FTA僅占貿易總額的9%,若韓美FTA生效後,便可達到20%。李明博政府目 標是在任滿之2013年時,韓國洽簽FTA的貿易額能達整體對外貿易總額之50至 55%,優惠關稅出口比率提高到70%。
      2. 現階段推動FTA的工作重點: 
        1. 加速推動與已開發國家簽訂FTA,提高產業競爭力及改善經濟結構
        2. 尋找具潛力之新興國家洽簽FTA。
        3. 尋求與位於全球各大洲重要樞紐之國家或自然資源豐富之國家洽簽FTA,除 能拓展出口市場外,亦確保能源及自然資源之取得。
      3. 2009年3月提出「新亞洲構想」(New Asia Initiative): 
        李明博政府於2009年3月提出「新亞洲構想」,計畫推動與亞洲國家洽簽自 由貿易協定以及全面推進與亞洲其他各國關係,擴大韓國在亞洲地區的外交及經 貿影響力。「新亞洲構想」計畫推動韓國成為扮演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間的 中介角色,透過與亞洲每個國家洽簽FTA以早日成為亞太區域自由貿易協定網絡 之樞紐(hub)。
  4. 韓國因應 FTA 的配套措施
    韓國研擬因 應 FTA 的配套措施主要基於以下兩個基本理念,一是對韓國國內受害產業給予 救濟,二是輔導韓國國內全體企業提升競爭力,以面對來自先進國家因 FTA 市 場開放所形成的挑戰。
    1. 制定「貿易調整支援制度」與「事業轉換支援制度」以對受害產業給予救 濟
      1. 貿易調整支援制度
        對於因 FTA 而進口激增因此受害或很可能受害的業者, 協助其改善經營並安定就業
      2. 事業轉換支援制度
        對於已經喪失競爭力之中小企業,給予融資輔導其轉換 新的事業
    2. 提供技術支援以因應 FTA 生效後的激烈競爭
      1. 對於技術水平與歐盟有落差的機械、化學等產業協助業者透過 R&D 進行新 技術開發。
      2. 電機電子產品檢驗採取自律原則,推出產品安全技術輔導方案,開發短期實 用技術 34 項。  
  5. 韓國推動FTA之成效
    1. 韓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概況
    2. FTA 生效前後貿易額及成長率比較
  6.  由雙邊FTA走向多邊區域整合
    1. 區域主義之源起
      區域主義溯源起於1950年的歐洲。1951年成立「煤鋼共同體」;1957年成立 「歐洲經濟共同體」暨「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歐洲經濟共同體」改為 「歐洲共同體」,六個創使會員國(荷、比、盧、義、德、法)建立一個關稅同盟, 之後又陸續有許多國家申請加入。
    2. 簽署區域貿易協定(RTA)的動機
      1. 政治動機
        維持區域間和平(如美國-約旦自由貿易協定),延伸本國在全球或區域間之政 經勢力(如美國-以色列、美國-約旦、中共-東協自由貿易區),擴大政經合作範圍 (如EU-Mercosur、韓國-智利、EU-墨西哥自由貿易協定)。
      2. 經貿動機
        加速全球貿易自由化,擴大貿易自由化涵蓋層面,加強國際間經貿政策及內 國法制結構之調合,享受規模經濟之效果,政治上以“區域結合”較為容易,避 免「貿易轉向」之效果。個別國家增加自由貿易協定之數量,相當於成為整個區 域之中心,則貿易將越趨自由化,對手國降低特定之優惠,相當於享有多邊的好處
      3. 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現況 
        東亞區域整合因各國歷史、政治與經濟差異等因素而整合不易,但是東協各 國區域意識強烈,希望透過東協的緊密合作,來與東亞強國分庭抗禮。為了維持 東協自主性,東協在與中國達成10+1協議後,同時引進日本與韓國加入對話,來 平衡中國大陸對東協的影響力。而中、日、韓之間的歷史情結,也將因為區域整 合而淡化。未來東亞區域整合的深化程度將會愈來愈深。
  7. 結論
    1. 洽簽對象由經濟大國轉為資源大國:韓國政府過去尋找FTA談判對象國大 多以美、歐、日、APEC、OECD等經濟大國或大型經濟體為優先,目前政策轉 向能源外交,因此積極進行與海灣國家合作委員會(GCC)、澳洲、紐西蘭等具 天然資源國家洽簽FTA。
    2. 同時與多數國家進行洽簽:韓國同時與美、日、中、EU等進行FTA洽簽, 這有其展示效果的好處,當韓國與其中任何一方之談判有所進展時,其他國家會 跟進而表現出較積極談判的態度。
    3. 韓國洽簽FTA最大阻礙來自農業部門,國內利益團體強烈的反對態度,使 得韓國農業部門的讓步空間極小。韓國政府在美牛事件後,對於敏感的農業產品 如稻米等堅守底線
    4. 簽署FTA後,韓國在享受出口利益外,其經濟結構亦面臨調整的壓力,韓 國政府期望以FTA作為調整國內產業結構之契機
    5. 為獲得人民支持以順利推動對外洽簽FTA,韓國政府訂定因應FTA之補救 措施,對受害產業給予救濟,同時成立「FTA國內對策委員會」,藉由民間參與 並廣納各方意見,提供政府FTA洽簽政策之參考。運用民間參與,以爭取國人支 持。
    6. 未來之重要工作為:1.促使美韓雙方國會儘速批准美韓FTA;2. 促使韓歐 FTA盡早生效;3.擴大洽簽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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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的是,這篇都在說FTA簽了之後對韓國有很多好處,如增加出口、促進結構轉型
但真的沒有壞處?那為何別國要跟你簽阿
例如在與韓新的FTA,看似貿易額上升,但實際是對新逆差增加,雖然FDI也有增加,但總體而言,對韓好像沒有好處?
總覺得FTA應該有更多細緻的部分可以談,只侷限在貿易額好像太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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