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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日 星期日

〈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扩张的利与弊〉Leon E.Trakman著,杜丽源 译

  1. 前言
    本文查验了各种关于支持双边贸易协定能够促进多边贸易关系的观点,并提出一系列问 题,如:双边贸易协定发展到何种程度才能建立在健全的贸易原理之上?双边贸易协定究 竟是促进还是阻碍了多边贸易?在双边贸易谈判中,国家是否遵循合适的方针政策?在什么 情况下,国家通过贸易抵制及其他制裁方式履行其义务以纠正违约一方的行为?
  2. 自由贸易政策的基本理念
    二战后的时代宣告了国际贸易领域的两个重大进步的到来:一是国家间许诺减少贸易壁垒; 二是努力构建跨国界商品和劳务流通的原则和规定。  GATT 试图通过构建一套广泛、透明、易于 接受的规则来寻求多边贸易的合作,旨在协调各国的贸易惯例和扩大合作。尽管自由贸易取得 了一定的进展,但仍未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二战后是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时代,极大地阻碍了 自由贸易的发展,导致进行交易的国家实力悬殊以及双边和区域贸易分散化。 当 GATT 声称要将 区域和双边贸易的惯例纳入其一直致力发展的多边主义领域的时候,双边主义已经在实际上作用 于全球的贸易准则,其中一些准则被视作过分保护发达国家的贸易利益
  3. 多边主义框架下的双边协议原则
    GATT 关于签订区域与双边贸易协定的理论基础是: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最 终获得全球贸易额的增长。其推定结果是:全球贸易额的增长来自一系列双边和区域协定 的增长,这些协定带来的利润超过其最终的成本
    1. 关于自由贸易的几种假定
      1.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自由贸易法规最具效力。
        1. 国与国之间通过签署 双边协定减少贸易壁垒
        2. 买卖双方在由区域或双边协定达成的自由贸易区内自由进行商 品交易
        3. 在双边或区域的自由贸易区内,商品和劳务的成本和价格因生产、分配和销售 的规模经济而降低
      2. 若特定国家间的商品与劳务的供应的障碍得到有效消除,贸易就会更加 趋于自由化
      3. 双边贸易协定可以减少特定贸易双方的贸易壁垒,通常也可以促进多边 贸易自由化
      4. 当缔约双方因贸易扩张获得的利润足以弥补因未与他国贸易而造 成的损失时,双边贸易协定才利于全球贸易
      5. 自由贸易可以产生积极的分配效应,换句话说,一部分由自由贸易产生 的财富能够分配给贸易双方中最需要的一方
    2. 自由贸易的知觉性依据
      1. 民主自由
        国家应 当授权其国民参与跨国界的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自由民主政体国家的自由还包括国民有 从国家参与的贸易——如双边贸易中获利的权利。
      2. 经济理性
        提倡双边自 由贸易的国家,他们试图减少双方商品和劳务自由流通的壁垒,使贸易更利于缔约双方及其国民
      3. 平等对待
        就是国家间贸易 自由化的副产品是促进贸易更加公平。当双边贸易协定通过最惠国条款等使缔约双方都受 益时,公平贸易意味着一个更高层次的公平机会的竞争,还有利于促进缔约双方中较公平的 一方的贸易发展
    3. 双边主义的知觉效应
      双边贸易协定对缔约方来说,天生具有相互性、一致性和包容性,而对非缔约方具有排 它性。但是,在实践中,不同的双边贸易协定本身存在很大的差异。一些协定看上去是全方 面的自由贸易协议, 而一些则明显的具有保护主义色彩; 一些协定对本国的敏感产业给予 保护,如教育、传媒和医疗, 而一些则通常采取自由的民族利益保护措施; 一些协议看上 去更像是友好条约而不是自由贸易的文件,而一些协议则是全盘关于自由贸易。在存在这 些差异的背景下, 我们可以看出双边贸易协定并不一定代表了缔约双方的相互性和一致性。 在实践中,双边贸易协定并不是按着固定模式发展
    4. 双边贸易关系面临的挑战
      1. 双边贸易在多边贸易环境下仍面临着种种风险,包括:国家 征用、没收或对一国知识产权的侵犯
      2. 双边贸易方式面临的又一挑战是对违规国家的制裁不力。
        不仅违规国家有时会 营私舞弊,或在签订、解释和运用区域或双边贸易协定时效率低下,其他一些国家的政府也 唯唯诺诺——要么出于保全他们的贸易关系,要么出于自身贸易保护的需要,而不能对那些 违规国家的行为做出裁决
      3. 任何确定双边贸易协定的努力都遵循一种方式,即:它提倡“好”的行为,提出 “好”的行为所涵盖的范围;以及如何处理“不好”的行为。
        但实际上,GATT 第 24 条要求 各国在处理贸易争端的准则和原则上必须达成一致,这就使得它变得很难履行。另外,多 国集团在其双边和区域的贸易关系中可能避免实施制裁,因为服从裁决的决定会是利大于 弊。
        结果,贸易制裁,无论可行与否,都不会被援引。更糟的是,制裁可能在遏制“不好” 的行为上会失效。违规国家更愿意忍受贸易制裁和他国的抵制,而非改变他们的贸易方式。 严酷的现实表明,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可能包括了多项制止不法行为的条款,但如果这些条 款不付诸实施,那就毫无意义了
    5. 双边贸易的制度性应对措施
      针对违规国家“不好”的行为所采用最理想的措施,就是援引制度性的贸易补救措施。 例如,全球性的应对措施是依靠 WTO 的制裁力量;地区性的应对措施是运用各种协议和惯例, 诸如欧盟,亚太经贸组织及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惯例;双边性的应对措施是利用双边 贸易协定中的仲裁条款
      利用双边贸易 协定进行不法行为与运用双边协定进行利己的合法行为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不管多国集团多 么愿意缩减保护性的关税,发展中国家更愿意援引双边贸易协定来扩大出口,同时保护其薄弱 的农业。对贸易壁垒有选择的进行谈判,这本身并没有错,这也与无束缚的贸易缩减无太大 关系。真正的不法行为是一些国家无视国际机构,试图通过双边协定使他们免受制裁
    6. 双边贸易协定偏向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并不会合法地被迫去同意不利于其经济、政治及社会发展的双边协定 的相关条款。如果条款不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完全可以拒签协议;⑦如果他方违背了 签署的协议,发展中国家完全可以采取法律性的保护措施。⑧然而,双边贸易协定事实上更 像附属合约,强国处于制定贸易条款的有利地位,弱国要么遵守协定,要么舍弃双边协定带 来的好处
  4. 双边贸易的实情分析
    1. “多比少好”吗?
      支持双边贸易的观点中,最过于简单化的论点是:在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双边贸易 协定可以带来更多的收益,多比少好。一国拥有更多的财富,就可以购买更多的商品和劳务, 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还可以向社会的不幸者提供经济“补助”医疗服务和教育。总之,国家拥有更多的财富,百姓就能分享更多的财富
      1. 双边贸易协定能导致贸易缩减、而非贸易扩 张。当双边贸易协定引起的贸易转移超过贸易创造时,贸易规模就会缩减
      2. 双边贸 易协定会导致消极的贸易扭曲,而不能给缔约双方带来贸易利得。比如,从发展中国家转移 到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导致发展中国家利益受损
      3. 双边贸易可能带来更多的财 富创造,但并不能达到更好的效益
        例如,发展中国家拒绝提供社会服务,发达国家又不加 干预,因此即使双边贸易产生更多的财富,但却未能减少社会的不公平
      4. 贸易创造的财富仅被持有,而不参与分配。比如,公司从双边贸易获取的利润 很少分配给其股东
        结果就是:双边贸易可能让一国拥有更多的财 富,但总的贸易效益和社会保障却并没有提高
    2. 双边贸易可以弥补多边贸易的不足吗?
      赞同双边贸易的又一过于简单的论点是以算术逻辑作为理论依据的:在其他因素不变的 情况下,双边贸易谈判仅包括利益一致的少数几方,多边贸易谈判则包括利益不同的多方, 所以双边贸易较多边贸易更易于达成贸易集团间的贸易自由化。双边贸易协商不像多边贸 易那样,它既不要求 150 多个不同的国家达成一致,也避免国家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发生 冲突,这更容易让少数相近的国家就共同目标达成一致
      1. 强调的仅仅是国家达 成双边协议比达成多边协定有更大的可能性,并未强调实际签署的双边协定的质量。事实上, 一个双边贸易协定可能并不能给缔约的一方或双方带来真正的好处,有时更多的是使非缔约 方陷入不利境地
      2. 分析的结论可能就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双边贸易协定,较多边贸易协定 而言,能更好第满足缔约双方的当前利益。但总的来说,双边贸易协定在增加经济和社会利 益方面优于多边贸易协定的论点,仅仅是凭猜测的推断而已
    3. 双边贸易协定能改善多边贸易吗?
      支持双边贸易协定的又一凭理论估算的论点是:大量的双边贸易协定的签订所累积的贸 易利得,对全球经济而言,是财富的净增加。相关的评述如下:许多的双边贸易协定能够 克服签署多边贸易的障碍,如多边贸易协商中产生的关于关税、环境、劳务和电子贸易等复 杂的问题
      1. 问题是如果无法衡量这一理论的成效,那么这充其量也仅仅是推断而 已。总之,特定的双边贸易协定能使贸易自由化,并鼓励其他国家效仿。这看似很振奋人心, 但并不一定能产生实际成效
    4. 双边协定能巩固区域经济吗?
      双边贸易协定不仅能巩固缔约双方的经济,还能带来高效的生产力、 更多的资金、运输力和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区域协定如 NAFTA, 还有超级大国如美国与其 在拉丁美洲、欧洲、非洲、亚洲及中东的贸易伙伴签定的双边协定,能够阐明由联合而产生 的效率
      1. 贸易协定能否和如何促进更高效率的商品与劳务生产、分配与消费,取决于于在 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下,对特定的贸易协定实际应用情况的研究。因此,经济联合 能导致更高效率的结论,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5. 双边贸易协定有助于发展吗?
      贸易援助可以看作是一个“双赢”的例子。通过贸易援助,发达国家做出短期的经济牺 牲来支援发展中国家,这样双方就可在长期获得更持久的经济效益。这种期望得到的“好 处”是对不公平竞争环境的一种人为的平衡,以促使全球贸易区更加活跃,加大对商品和 劳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1. 事实上,“贸易援助”在现实中的运作远比不上它所提倡的内容。例如,非互惠待遇 又可理解为“特殊和差别待遇”(SDT)。根据 GATT 的规定,发展中国家很容易获得 SDT。如 今,SDT 仅有有限的货币基金。它本身倍受争议,又常常仅给最不发达的国家,现在已经丧 失了它过去几十年享有的道义基础。最近,WTO 的“贸易援助”计划也未能获得好评。因 为缺乏支持,这些援助计划已经无法对贫困的经济体提供必要的结构改革
    6. 双边贸易能推动外交政策吗?
      发达国家可以利用双边贸易协定推动外交政策的改革, 其中包括推动发展中国家社会改革的政策。例如,美国公开承认它的外交政策的目标是与发 展中国家签订双边协议,并重点强调帮助发展中国家
      1. 不应该草率地认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贸易协定一定能形成“好”的外 交政策。强国更感兴趣的是建立强有力的政治经济联盟,而不是提倡实现人道主义目标。可以 明显地看出,美国与中东国家签署的贸易协定和中国与冰岛的贸易协定相比,蕴含的意义大 不相同。前者中,美国是为了建立更强的经济联盟;后者中,中国仅是为了在欧盟立足。
        发达国家的外交政策是否旨在提倡人道主义目标,终究要取决于特定的情形。但是,我 们不应当忽视提倡人道主义目标的外交政策,因为政治性的援助毕竟也是一种援助
    7. 双边贸易协定能赋予发展中国家话语权吗?
      双边贸易协定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言的机会,这正是他们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没有的话语 权。 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签署区域贸易协议表达他们的共同意愿,还可以运用共同呼声来参 与反对侵犯他们直接利益的区域或全球性的举措。这样,发展中国家可以就关键问题——比 如农业关税问题——形成政治联盟,正如多哈谈判失败后,由印度倡导形成的政治联盟;还可以通过建立贸易集团而壮大自身,以便与比其强大的经济伙伴(如欧盟、美国)进行贸易抗衡
      1. 严酷的现实表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劣势。发展中国家缺乏 足够的政治影响力来弥补其经济、社会和政治上的不足。这些不足由它们较低的 GDP 产出和 低下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得到证实。
        以农业为例,它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生命线。发展 中国家不仅需要相互竞争向发达国家出口他们无差别的农产品,还得忍受前关贸总协定 (GATT)苛刻的贸易壁垒。这些贸易壁垒把他们从复合的农产品市场排除在外,这类农产品 市场有精良的食品加工、分销体系,对高附加值的农产品有日益增长的需求。但这些产品发 展中国家恰恰不生产
    8. 双边贸易协定能促进人权改革吗?
      双边贸易协定将为发展 中国家提供进行社会和经济改革的动机和方法,如在医疗、教育和住房方面。它假定:发 展中国家有意与发达国家改善贸易关系,而且乐于在人权、劳工和环境标准方面表现得积极 可靠。这样,双边贸易一定可以产生促进发展中国家进步的效果。
      1. 然而,双边贸易协定能 否产生这种影响要取决于特定的环境,而不是取决于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贸易的推断
  5. 关于双边贸易协定的思考
    在理想化的世界里,双边贸易可能会协调多边贸易中无法解决的政治与经济的差异,进 而促进贸易和社会改革。但是,双边贸易协定能否达到这些目标,仍取决于协定如何签署 及其在特定情形下的实施,而非取决于推断或泛泛之谈
    双边贸易对多边贸易的贡献取决于国家是否遵守协定。鉴于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并 不能充分做出决定,那么构建支配双边协商谈判和执行的全球标准就显得十分必要。这种标 准能够确保遵守协定、消除缔约双方洽谈能力的悬殊以及保护非缔约方的利益,但制定这样 的国际标准绝非易事。首先,国家会抵制限制其主权的举措;其次,一旦协定中有不符合 部分国家利益的条款,就会形成新的政治经济联盟以联合起来反对这个协定;最后,根据 GATT 第 24 条倡导的精神——国家须在多边谈判中达成一致,而这在当前还是无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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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雙邊貿易常見的一些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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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像是在打破對FTA的偏見,如更多的利益、援助、國際聲量等
但在實務上,還需要依據協定的細節,政府的操作,企業的策略、社會環境等,來讓簽訂好的FTA產生作用

〈韓國 FTA 政策轉變的政治分析〉董思齊

  1. 前言
    由於 FTA 政策的推 動必須與他國進行協商,因此具有外交政策的特性;但簽訂 FTA 的效果, 卻將深刻地影響一國的政經發展,因此不能忽略國內政治對 FTA 政策的 影響。這種兩面性質使得 FTA 政策具有 Putnam(1998)所提出的「雙重 賽局」(two level game)的特點,並且與 Rosenau(1969, 1973)等國關 學者所主張的「連結政治」(linkage politics)有高度關係。因此,本文將 透過對韓國政府推動 FTA 政策演變的歷史性分析,勾勒出令其政策轉變 的國內外政治因素
  2. 韓國推動 FTA 戰略的歷史分期
    1. 從推動時點來分析,韓國政府推動 FTA 的戰略可分為四個階段:
      1. 1998-2004 年:確保 FTA 網絡的橋頭堡
      2. 2005-2008 年:推動與巨大經濟圈締結 FTA(2005-2008)
      3. 2008-12 年:成為全球 FTA 的集散樞紐(hub)
      4. 2013 年至今:成為區 域整合的核心軸(linchpin)
    2. 1997金融風暴
      在韓國,代表雙邊協商的 FTA 對外經貿談判路線之所以會在亞洲金 融風暴發生之後出現,這是 1998 年的 11 月時,金大中總統在其總理國務 會議之下所設的「對外經濟調整委員會」所做出的決定。金大中政府認為, 除了 WTO 多邊主義之外,亦必須將 FTA 的雙邊協商列為主要的通商政策 手段。這樣的政策設定,反應 1990 年代後期 韓國政府的兩種需求與焦慮:一方面是為了追趕全球化下區域主義興起後 全球經濟結構的改變;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幫助解決韓國遭遇亞洲金融風 暴的經濟危機
    3. 第一個 FTA 協商國家為南美洲的智利
      韓國政府之所以選擇智利做為第一個 FTA 協商對象國家 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韓國的製造產品輸出與智利的原物料輸出的產業型 態,成為互補的貿易結構,對韓國國內產業衝擊較小
      二、由於距離遠且 季節顛倒之故,對於韓國本土農業的衝擊也較小
      三、由於當時智利已經 簽訂不少 FTA,因此韓國可以從中吸收經驗

      事實上,韓國最初之所以會選擇與智利簽訂 FTA,除了積極尋找 新的海外市場之外,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對當時的韓國來說,FTA 是一 個全新的經貿協商平台,而韓國過去缺乏相關之談判經驗。由於協商談判 經驗的累積非常重要,因此對於缺乏經驗的國家,比較適合先與對國內市 場衝擊最小的國家開始展開自由貿易協定
  3. FTA 推動路線圖的提出
    1. 韓國FTA推動路線圖主要內容
  4. 韓國 FTA 戰略改變的內部政治因素
    1. 制定「通商程序法」的正當性來源,主要可以歸納成以下五點
      1. 通商程序法的由於通商協定之締結,不僅簽訂本身,還關乎簽訂之 事前與事後所提出的對應政策,亦會對全體國民產生影響,因此不 能單從特定政權或是特定行政機關的立場來出發,而必須整體國民 的立場來探討其簽訂之適切性與妥當性
      2. 在美國牛肉協定之締結過程中,因行政機關的非公開的政策決定過 程,引起了韓國社會的紛爭與混亂,重啟協商亦造成國家利益之損失,因此必須要透過來自國民的支持,尋求達成社會統合之方式來 立法以追求透明和民主的通商協定締結程序
      3. 過去韓國政府以美牛的輸入衛生條件並非國家間協議的條約為由, 拒絕了韓國國會的同意與事前審查,因此必須立法來「制度化」民 意機關的民主統治機能,以實現憲法中三權分立憲政之精神
      4. 實施通商程序法將能提高通商協定締結時的民主正當性與可預測 性,將有助於國民之統合。此外,亦能降低社會經濟之受害與促進 整體國家經濟發展和增進國民權益之機能
      5. 若能訂定「通商程序法」,可避免反美牛運動時大規模燭光示威之 發生,將減少社會成本與避免國家之耗損
  5. 韓國通商程序法的內容與意含
    1. 韓國通商條約之締結與施行程序圖
    2. 過去韓國自金大中政府以來,長期將通商談判與外交結合,重視的就 是談判技巧與談判的時效。亦即其對「對外的談判速度」之重視程度,勝 過於「對內的深化溝通」。然而,在簽訂韓美 FTA 時遭遇到來自民間的 強大抗議之下,韓國政府除了制定通商程序法之外,亦逐漸將推動 FTA 的 重心工作轉為對內部的溝通與宣傳之上,亦即「將百分之十的力氣用來制 定政策;百分之九十的力氣要用來溝通、做公關」
  6. 新通商路線圖的國內政治意含
    1. 朴槿惠政府的新通商政策方向主要是希望在維持過去「開放型」的通 商政策基礎上,建立與簽訂國之間雙贏的通商策略,並且建構出可與國內 分享對外通商政策成果的生態體系。而更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合作與溝通 的通商政策基礎積極建構與產業界、專家、國會溝通之「通商合作社群」。
    2. FTA路線圖主要內容比較
  7. 代結語:韓國 FTA 政策變動過程的啟示
    1. 體認外交經貿戰略設定的重要性
      以韓國的例子為例,由於韓國希 望自己能成為大型經濟體之間的連結角色與區域經濟的核心軸,因 此我們可以發現近年來韓國政府其實不願意輕易表態或與其他國家 發生正面衝突,即便有表態也盡量在「告知」與「溝通說明」之後 才加以提出。
    2. 省思民主政治下對外通商貿易談判的工作重點
      在遭遇到亞洲金融 風暴之後,韓國自金大中政府以來,長期將通商談判與外交結合, 重視的就是談判技巧與談判的時效,亦即其對「對外的談判速度」 之重視程度,勝過於「對內的深化溝通」。
    3. 瞭解「經濟民主化」的要求勝過「經濟領土」的追求
      雖然,韓國 已經簽訂了多項 FTA,韓國各方面的成長也受世人矚目,但事實上 貧富不均加深與兩極化社會日益嚴重的問題,使得民主選舉之下的 韓國社會對「經濟民主化」要求聲浪日益升高
    4. 重視『通商程序法』立法要求背後的民意基礎
      在韓國,起初積極 推動此項立法的,都是國會的少數政黨。雖然在佔國會多數的執政 黨讓步之下,此項法案得以通過,但不應忽視的則是背後所反應與 凝聚的社會共識
    5. 提出服膺「民主程序」與重視「實質效益」的通商程序規則
      事實 上,程序的定型化在強調通商談判的民主機制同時,若能有效累積 足夠的談判經驗,反而能獲得加快談判速度的效果
      韓 國的國會通商條約批准權是由憲法所構成,強調通商協定談判過程 中的「協商的透明性」、「公民的參與性」與「國會的監督性」。 其立法精神在於:不能單從特定政權或是特定行政機關的立場出發 來進行外交經貿的談判,而必須考量整體國民的立場來探討簽訂通 商條約之適切性與妥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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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韓國FTA的策略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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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介紹從韓美FTA之後,政府更加重視對內溝通與政策宣導
但是感覺還是不夠詳細,畢竟貿易條約還是有其機密的部分,如何在宣導的時候不牽扯到機密部分,以及討論FTA的方式,這些都希望能再多寫一點

2021年5月1日 星期六

〈韓國推動FTA之政策研析〉謝目堂、張琳禎

  1. 前言
    韓國對於時機掌控得宜,不斷推動產業結構的更替和升級,使經濟得到快速 成長。韓國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至20世紀80年代初期實施的三次產業結構改革和 突破,為韓國奠定經濟發展和工業現代化基礎,此一過程對開發中國家有許多可 借鏡之處。 韓國的改變,歷經"經濟騰飛"的道路,與各國簽訂FTA的政策思維與 歷程也成為現在發展中國家爭相仿效的模式
  2. 韓國推動簽訂FTA之歷史背景
    1.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發生之前
      韓國於1967年加入GATT,1970年代經濟開始逐漸成長,在作為GATT成員 國的30多年裡,韓國創造過所謂的“漢江奇跡”與“韓國模式”。冷戰時期在美國霸 權支持下透過GATT規範給予東亞國家貿易優惠,韓國逐漸發展成為出口導向經 濟,整合成為全球貿易體系一環。然而隨著美國影響力式微,區域貿易主義逐漸 形成並擴散

      1995年1月1日,GATT被WTO正式取代,韓國並沒有隨著WTO 的建立而迅速調整自己的經濟發展模式。1997年,國際貨幣基金(IMF)將四小 龍和以色列從「發展中經濟」提升為工業國家,並將工業國家改稱「先進經濟」 (advanced economies)。然而1997年「東亞金融危機」7月從泰國開始,席捲東 南亞各國,並重創南韓

      1997年「東亞金融危機」7月從泰國開始,席捲東 南亞各國,並重創南韓。
    2. 1998韓國金融風暴發生之後
      亞洲金融風暴後,美國及WTO未能提供東亞國家有效助益,又受到歐盟及 北美自由貿易區進程刺激,這些國家開始對FTA產生興趣,中(中華經濟圈)日、 韓形成三角貿易型態以及製造供應鍊關係,此時東亞國家紛紛轉向以FTA爭取更 多貿易優惠及分散出口市場機會。韓國推動FTA最主因為受東亞國家紛紛簽署FTA之影響,尤以2001年日本-新加坡EPA簽署及2002年中國-ASEAN簽署全面經 濟合作架構協定後,韓國擔憂其在主要市場的地位將被邊緣化,故在確定FTA政 策後,其推動速度及範疇均極為顯著。位處日本及中國2大經濟體的競爭夾縫中, 是韓國藉尋求區域合作的主要因素,韓國欲扮演中日2大經濟體的中介角色,以 求在逐漸興起的區域經濟主義下生存
      1. 韓國貿易政策的轉變
  3. 韓國推動FTA之政策歷程
    1. 政策轉為具體行動(1998-2003)
      1. 簽署FTA及東亞區域合作併行:
        在金大中時代,將新貿易政策思維付諸具體行動,1998年11月由國務總理主 持之「對外經濟調整委員會」中正式決議推動簽署FTA,指定智利為第一個 簽署對象國(2002年成為第1個簽署的FTA)。並同時著手與主要重點國家 如美國、日本、新加坡及泰國進行可行性評估後,再分階段推動
      2. 推動洽簽FTA初期之挑戰
        在歷經金融風暴及IMF接管後,韓國經濟大幅衰退,例如GDP成長由1997年 之5%降至1998年之-5.8%,其中實質消費及投資也分別衰退8.2%及21.1%,每人 平均所得因匯率變動激烈,由1997年之10,037美元降至1998年的6,823美元。此時 包括勞工團體及農業組織等反對聲浪齊出,因金大中推展新經濟自由改革及IMF 嚴苛的改革計畫而暫時瓦解,全民一心體認到自由化的重要性。故自金大中政府 決定推動FTA之初,並未遭受傳統保護主義桎梏,在強大行政力量及公眾支持 下,對外洽簽FTA順利展開
      3. 選擇洽簽對象
        在身處日本及中國2大經濟體的競 爭環境下,扮演2大經濟體的中介角色,但推動難度高,於是轉向朝跨區域及涵 蓋大小經濟體之FTA策略。韓智利FTA之主要動機即為:(1)貿易互補性高, (2)累積談判經驗,(3)國內影響層面較小(南北半球氣候相反,農業衝擊小)。 
    2. 經濟快速發展期(2003-2008)
      1. 積極前瞻性之FTA策略:
        1. 軌併行(multi-track in process)
        2. 涵蓋內容廣泛(high-level comprehensive in contents)
          韓國主張FTA內容廣泛的理由,一方面是符合WTO相關 規範,另外一個主要目的是創造出更高的經濟效果
        3. 簽署對象選定基準:A.符合經濟利益,B.政治及外交考量,C.有意願與韓國
      2. Top-down之決策方式
        FTA的政治思維及決策機制是由從總體到細節(top-down),而非以考量對 不同利益團體及公眾之需求為出發點(bottom-up),其決策主導力量來自於總 統及政府行政權力。 
      3. 透過簽署韓美FTA,避開中日夾擊
        以韓美FTA(KORUS FTA)為代表之Top-down決策落實,儘管當時面對韓 國影片業之反對聲浪,韓國政府於2006年無預警減少國產影片義務放映之年度配額,以換取與美方展開諮商。韓方同意讓步尚包括恢復美國牛肉進口、維持現行 健保藥品及放寬進口汽車排氣標準等措施等,遂與美方達成協議。  
    3.  躍上國際舞台期(2008-2013)
      1. 能源外交」及「洽簽FTA的多角化」
        李明博總統採用「務實主義」,宣示「能源外交」及「洽簽FTA的多角化」 為其重心,持續推動洽簽FTA列為第一優先政策。依據韓國政府統計,目前已生 效之FTA僅占貿易總額的9%,若韓美FTA生效後,便可達到20%。李明博政府目 標是在任滿之2013年時,韓國洽簽FTA的貿易額能達整體對外貿易總額之50至 55%,優惠關稅出口比率提高到70%。
      2. 現階段推動FTA的工作重點: 
        1. 加速推動與已開發國家簽訂FTA,提高產業競爭力及改善經濟結構
        2. 尋找具潛力之新興國家洽簽FTA。
        3. 尋求與位於全球各大洲重要樞紐之國家或自然資源豐富之國家洽簽FTA,除 能拓展出口市場外,亦確保能源及自然資源之取得。
      3. 2009年3月提出「新亞洲構想」(New Asia Initiative): 
        李明博政府於2009年3月提出「新亞洲構想」,計畫推動與亞洲國家洽簽自 由貿易協定以及全面推進與亞洲其他各國關係,擴大韓國在亞洲地區的外交及經 貿影響力。「新亞洲構想」計畫推動韓國成為扮演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間的 中介角色,透過與亞洲每個國家洽簽FTA以早日成為亞太區域自由貿易協定網絡 之樞紐(hub)。
  4. 韓國因應 FTA 的配套措施
    韓國研擬因 應 FTA 的配套措施主要基於以下兩個基本理念,一是對韓國國內受害產業給予 救濟,二是輔導韓國國內全體企業提升競爭力,以面對來自先進國家因 FTA 市 場開放所形成的挑戰。
    1. 制定「貿易調整支援制度」與「事業轉換支援制度」以對受害產業給予救 濟
      1. 貿易調整支援制度
        對於因 FTA 而進口激增因此受害或很可能受害的業者, 協助其改善經營並安定就業
      2. 事業轉換支援制度
        對於已經喪失競爭力之中小企業,給予融資輔導其轉換 新的事業
    2. 提供技術支援以因應 FTA 生效後的激烈競爭
      1. 對於技術水平與歐盟有落差的機械、化學等產業協助業者透過 R&D 進行新 技術開發。
      2. 電機電子產品檢驗採取自律原則,推出產品安全技術輔導方案,開發短期實 用技術 34 項。  
  5. 韓國推動FTA之成效
    1. 韓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概況
    2. FTA 生效前後貿易額及成長率比較
  6.  由雙邊FTA走向多邊區域整合
    1. 區域主義之源起
      區域主義溯源起於1950年的歐洲。1951年成立「煤鋼共同體」;1957年成立 「歐洲經濟共同體」暨「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歐洲經濟共同體」改為 「歐洲共同體」,六個創使會員國(荷、比、盧、義、德、法)建立一個關稅同盟, 之後又陸續有許多國家申請加入。
    2. 簽署區域貿易協定(RTA)的動機
      1. 政治動機
        維持區域間和平(如美國-約旦自由貿易協定),延伸本國在全球或區域間之政 經勢力(如美國-以色列、美國-約旦、中共-東協自由貿易區),擴大政經合作範圍 (如EU-Mercosur、韓國-智利、EU-墨西哥自由貿易協定)。
      2. 經貿動機
        加速全球貿易自由化,擴大貿易自由化涵蓋層面,加強國際間經貿政策及內 國法制結構之調合,享受規模經濟之效果,政治上以“區域結合”較為容易,避 免「貿易轉向」之效果。個別國家增加自由貿易協定之數量,相當於成為整個區 域之中心,則貿易將越趨自由化,對手國降低特定之優惠,相當於享有多邊的好處
      3. 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現況 
        東亞區域整合因各國歷史、政治與經濟差異等因素而整合不易,但是東協各 國區域意識強烈,希望透過東協的緊密合作,來與東亞強國分庭抗禮。為了維持 東協自主性,東協在與中國達成10+1協議後,同時引進日本與韓國加入對話,來 平衡中國大陸對東協的影響力。而中、日、韓之間的歷史情結,也將因為區域整 合而淡化。未來東亞區域整合的深化程度將會愈來愈深。
  7. 結論
    1. 洽簽對象由經濟大國轉為資源大國:韓國政府過去尋找FTA談判對象國大 多以美、歐、日、APEC、OECD等經濟大國或大型經濟體為優先,目前政策轉 向能源外交,因此積極進行與海灣國家合作委員會(GCC)、澳洲、紐西蘭等具 天然資源國家洽簽FTA。
    2. 同時與多數國家進行洽簽:韓國同時與美、日、中、EU等進行FTA洽簽, 這有其展示效果的好處,當韓國與其中任何一方之談判有所進展時,其他國家會 跟進而表現出較積極談判的態度。
    3. 韓國洽簽FTA最大阻礙來自農業部門,國內利益團體強烈的反對態度,使 得韓國農業部門的讓步空間極小。韓國政府在美牛事件後,對於敏感的農業產品 如稻米等堅守底線
    4. 簽署FTA後,韓國在享受出口利益外,其經濟結構亦面臨調整的壓力,韓 國政府期望以FTA作為調整國內產業結構之契機
    5. 為獲得人民支持以順利推動對外洽簽FTA,韓國政府訂定因應FTA之補救 措施,對受害產業給予救濟,同時成立「FTA國內對策委員會」,藉由民間參與 並廣納各方意見,提供政府FTA洽簽政策之參考。運用民間參與,以爭取國人支 持。
    6. 未來之重要工作為:1.促使美韓雙方國會儘速批准美韓FTA;2. 促使韓歐 FTA盡早生效;3.擴大洽簽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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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韓國推動FTA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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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的是,這篇都在說FTA簽了之後對韓國有很多好處,如增加出口、促進結構轉型
但真的沒有壞處?那為何別國要跟你簽阿
例如在與韓新的FTA,看似貿易額上升,但實際是對新逆差增加,雖然FDI也有增加,但總體而言,對韓好像沒有好處?
總覺得FTA應該有更多細緻的部分可以談,只侷限在貿易額好像太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