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本論文的研究期程,將只限於2005年9月18日德國聯邦議會選舉後,聯盟黨與社民黨就合組大聯合政府展開談判開始,而止於第十六屆會期結束(2009.10.27)。研究對象則為兩大黨在聯邦政府、國會兩院因立法決策需要,所涉及的政黨互動。 - 否決者理論之介紹
- 否決者(veto Player)
為了改變政策或改變立法現狀,一定數量的個人或集體的行為者,必定同意了"提議的改變"
否決者的來源載明於一個國家的憲法,或是存在於政治體制中 - 批評
- 當討論政黨性的否決者時,僅以政黨政策追求作為該理論建構的關鍵點,來探討政黨的合作與競爭,卻忽略政黨對選票極大化與執政地位的追求。
- 僅討論政治行為者與政策實踐的關係,忽略文化、制度、利益團體、媒體的因素
- 梅克爾大聯合政府的立法決策體系之運作
- 聯合執政委員會
非正式決策機制的出現其實在歷屆聯合執政協議,或政府宣言中都有規劃或宣示,多以聯合執政委員會或聯合執政會談的形式做安排,但是否會成為實際的決策中心,取代聯合內閣的角色,這往往取決於聯合政府的組合選項,和執政聯盟各黨是否具備影響執政方向的勒索潛力而定。 - 組織結構
該委員會的組成包括了聯邦政府、聯邦議會與執政黨三方的領導人物。就人數而言,當三黨之黨主席兼任總理、副總理,或是黨團主席時,將形成最少僅有五人的決策委員會,若三黨主席均無前兩類的兼職身分,則該委員會最多將達到八人 - 運作程序
聯合執政委員會每月至少定期舉行一次會議,或應執政夥伴提議集會。委員會舉行的理由為:當政策或法案涉及了三黨具根本重要性,且其改變須經執政夥伴協調之事務;或是已發生衝突時,須集會處理以取得共識解決者。為此,三黨協調後"獲取共識"是決策的基本原則。 - 聯合政府的合作
- 總理原則
總理原則是內閣決策的主要原則,與聯合內閣中政黨所形成的結構有絕對關係,其中總理個人在黨內與政府內的威信、統治技巧的善用、總理府幕僚與協調功能的發揮,都是影響因素 - 內閣原則
採共識決,因此會前的協商相當重要 - 部長權限管轄原則
在政策議案上能整合各部長意見的是聯合執政協議,其規範著政府的大方向原則,但具體實現時,或許有相當的支配空間,但卻受到許多因素影響。
總體的結構因素包括聯合執政聯盟中的政黨實力分配、聯邦內閣是否為真正的決策單位,各自政黨內部的權力鬥爭等;個體因素則可能涉及聯邦總理的統馭能力和方式,部長本身能力以及與總理施政理念的投契程度等 - 國會黨團的合作
- 國會黨團之組成
- 國會黨團在執政前對聯合執政的影響
- 執政階段的黨團協商
- 代表性法案立法過程之分析
- 聯邦制度改革
- 健保改革
- 所有人都納入醫療保險
- 醫療與藥物制度的現代化
- 更多的競爭
- 健康基金財源之設置
- 企業稅改革
- 否決者理論之適用
- 否決者之數量
從德國基本法的聯邦立法程序與前述實際的立法實例中可知:能影響聯邦政策法案通過與否的制度性憲政機關為:聯邦政府、聯邦議會、聯邦參議院與聯邦總統,國會兩院在理論上均為制度性的否決者 - 否決者意識形態差距之比較
- 否決者內部的融合程度
- 結論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大聯合政府內部關係與運作、結果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感覺沒有一個主要的結果,就純粹介紹大聯合政府而已,否決者理論也不知道他如何在這互動關係中產生甚麼新詮釋,以及可能的缺憾等
就一個純粹的介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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