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分析焦點在於民主轉型之後,當國民黨失去掌控立法院的能力,朝野政黨在立法院為達到政黨目標而採用的動員策略,這段期間歷經了日益激烈的政黨競爭、二次政黨輪替、選制變遷以及國會政黨勢力的重組,因此方便我們去檢視外在環境的變化以及內在政黨決策模式的轉變,對政黨動員策略的影響 - 文獻檢閱
- 集體性誘因
- 內化政黨理念成為國會議員的價值觀,使國會議員體認到政黨團結的重要性,體認到之所以當選是為了實踐政黨的理念,感受到忠於政黨領袖的重要性
- 同黨國會議員是政治生命共同體,負擔法案成敗的責任和選舉的共同命運,在內閣制國家甚至擔負內閣存亡的共同責任,因此願意將權力委託政黨領導團隊,政黨領導團隊經由結構與立法的規則等策略去組織立法,以利於政黨的集體利益
- 政黨提供立法聯合的基礎,由於議會中多數決的決議方式,各個國會議員無法單獨推動某個法案的進行,必須組成一個立法聯合來推動法案的通過(如投票聯合、程序推動聯合)
- 政黨提供議員立法的必要資訊,國會議員在立法時需要多方面的資訊,尤其是當他面臨不熟悉的法案領域時,會尋求同黨同僚給予法案的線索,因此無形中同黨國會議員傾向相同的立場
- 選擇性誘因
- 政黨掌控著重要資源,可依國會議員的表現予以獎懲
- 政黨提供特殊好處收買國會議員
- 政黨通過政黨領袖進行個別說服,而政黨領袖的說服能力端看其政治聲望而定
- 政黨透過黨鞭作個別說服,黨鞭扮演溝通協調的重要角色
- 政黨在國會的動員策略
- 集體性誘因
- 政黨目標和理念的認同與內化
- 政黨招牌帶來的選舉效益
政黨招牌提供選民認識立委的線索,尤其對許多沒有選區聲望的立委或新人而言,政黨招牌往往是讓選民認識候選人的第一個印象 - 資訊的提供
根據Kingdon對美國國會議員的研究發現,對國會議員最有用的資訊是經過消化整理、有政治相關性、有立場的資訊,而國會議員去尋求來自同黨或者與他選區立場相同的國會議員的資訊,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 選擇性誘因
- 溝通說服
- 複式動員
政黨黨鞭在表決進行以前就要先掌握可能違反政黨立場的危險名單,除了黨團持續的勸導說服以外,視情況還需要出動黨內更高層領導人的出面遊說,或者對潛在危險名單發動全面性的人情壓力,讓鬆動立委在表決前能夠回心轉意,與政黨採取一致的表決立場。 - 利益交換
如選舉提名、配票、分配執政資源、司法協調等 - 組織性誘因的攏絡
立委如果是全國不分區代表、掌有黨職或立法院的重要職務,將會較遵循黨的領導。從個別立委的角度看,政黨給予他們這些政治職位的同時,其實也是將他們拉入責任的共同體內,讓他們不能置身事外、必須積極參與政黨運作。 - 黨紀的懲處
黨紀的懲處通常是備而不用的策略,此一策略兼具集體性與選擇性誘因的意義,一方面黨紀是針對所有政黨成員都有約束警惕的作用,所以有集體性的意義;然而真正被施以黨紀懲處的只有少數違反黨紀者,因此具有選擇性的意義
通常各黨在動員策略上有差異,同時,同一個政黨在不同的時間點也有差異,作者認為這是受到政黨所面臨的外在因素與內在因素的影響;在外在因素方面,包含政黨的相對席次多寡,以及政黨所面臨的政黨競爭形式與強度;在內在因素方面,指政黨內部的領導模式,包含政黨的決策模式與政黨領袖的策略運用。 - 政黨競爭與政黨動員策略的運用
當政黨的相對大小懸殊,則較大政黨立委有搭便車的動機,政黨若要動員立委,必須要以選擇性誘因以有效動員;反之,對較小政黨立委而言,在同黨立委是生命共同體,共享政黨聲勢所帶來的正面與負面影響,並同負選舉成敗的共同命運的情況下,集體性誘因的作用大於選擇性誘因。
至於當政黨的相對大小趨近,則無論任何政黨只要有部分立委不遵循政黨指示,成敗立刻翻轉,同黨立委成為生命共同體,共同負擔政黨集體成敗,因此集體性誘因的作用將大於選擇性誘因。 - 政黨領導模式與動員策略的運用
- 政黨的決策模式
- 內造型政黨
政策決策模式是在立院黨團,則立委的個別意見已經被反映在決策中,立委比較有意願採取一致行動,此時集體性誘因的作用就比較強 - 外造型政黨
政黨決策模式是在立院黨團之外,則立委比較有可能對政黨的政策反彈,此時偏重選擇性誘因的使用。 - 政黨領袖的策略運用
就集體性誘因而言,政黨領袖的聲望就是政黨的標誌,有聲望的政黨領袖對同黨立委有加分的作用,反之,則政黨領袖必須選擇性地針對個別立委勸導說服或提供利益 - 結論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政黨如何以集體性誘因與選擇性誘因來動員立委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不知道從經費的分配或地方建設的發展能不能旁敲出選擇性誘因的具體成果?
不知道從經費的分配或地方建設的發展能不能旁敲出選擇性誘因的具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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