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本文藉由比較第十三屆(1994.3-1998.3)與第十四屆(1998.3-2002.3)台中縣議會編列地方基層建設經費的情形,探討分立政府對於地方民主行政發展的衝擊 - 地方自治與行政效率之提升:規範性與實證性分析
- 從經濟學的規範性觀點而言,適度的地方分權足以提升國家整體的行政效率
- 地方分權有助於公共財貨的生產效能
- 給予地方政府的自主權,將可使公共財貨與提供服務呈現多元化,形成類似市場的機制
- 就整體而言,因為每個地區有其特定的生態環境與經濟活動,所以有不同的比較性優勢
- 地方自治足以維持財政均衡的效果,使得地方的公共財貨受益者付出相等比例的生產成本
- 由於地方政府與享用公共財貨的民眾有著緊密的互動關係,因此對於不同的地方利益團體較為敏感,故當政策利益有所衝突時,地方也會比中央更有能力獲取相關資訊,以發展出較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案,達到效率極大化的目標
- 肉桶政治(pork-barrel politics)
民意代表透過策略性投票、議程設定、滾木立法等方式,從政府預算中爭取分配性利益嘉惠自己選區的民眾,以便增加競選連任的機會 - 肉桶政治與公共利益
- 地方基層建設經費
透過議員建議以決定地方建設的項目,原意在於反應地方需求的設計。於公,這種設計得以擴大參與,避免縣府對於地方建設決定權的壟斷。藉由地方鄉紳或者民眾透過議員表達其實際需要,間接地參與決策,促使政府施政更具回應性。
於私,基於地域均衡性,許多經費必須分配給不同選區。縣長與其單獨編列預算經費,不如善加利用,讓議員有參與決策機會,順便賣人情給議員。 - 肉桶政治與派系政治
- 派系政治提供動機,而地方基層建設經費與鼓勵肉桶政治的財政制度-尤其是議員指定承包商的權力-則提供了具體管道,這兩者結合形成了"供給者導引之需求"
- 供給者導引之需求
政府提供或者生產公共財貨的動機,並非在於滿足人民的需求或者追求公共利益的極大化,而是在於滿足政治人物自身利益的考量。
此決策過程產生了所謂的無效率分配 - 無效率分配
- 回扣文化將公有財產或稅收轉化成為政治人物的私有財產,使得政府必須支出更多的經費,但是只能獲得粗糙的公共工程品質
- 為了能任意指定承包商,使得縣級議員傾向將款項用於小規模鄉鎮的的地方建設。縣級應注重於跨鄉鎮的建設,而鄉鎮公所注重於鄉鎮內的建設,才比較有效率
- 在地方基層建設經費盛行之下,為了確保未來還有建設需求,便不會專心在工程品質上
- 以樁腳為標準提供建設,忽略那些真正有需求的地方建設
- 分立政治與肉桶政治
對於發展中的民主體制而言,假若執政黨憑藉仕從關係以協助維持政權,則政黨居中協調的力量,適足以破壞分權與制衡的原則,而為政治菁英運用公共資源擴展政黨或者個人政治資本,提供特定管道。因此,在分立政府體制之下,可能因為行政與立法部門多數議席分屬不同政黨所掌控,促使反對黨積極審議政府的預算編列,進而阻饒政府預算的獨佔性分配。 - 政黨退位、派系主導的台中議會政治生態
在行政與立法的分立政府中,議員以肉桶利益向縣長交換預算審查的利益,縣長也許妥協也許強硬抗衡,又或者依據議會中派系分布的狀態,來個一一擊破也有可能 - 台中縣第十三屆、第十四屆議會歲出預算審查情形
- 台中縣第十四屆次級問政團體一覽表
- 結語
- 當地方府會結構從一致政府轉變為分立政府之後,財政效率表現似乎並未改善,肉桶政治的現象反而更為嚴重。
- 期望改變派系政治與地方財政問題,政黨輪替可能是過於簡單的答案。由於縣府與議會之間權力結構的差別,因此縣長仍是改革的重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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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分立政府的角度來看派系與肉桶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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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分立政府、肉桶政治什麼的,這一篇更多的是政治妥協,一個少數地方政府,面對多數反對黨議會,如果進行協商,政治利益交換,我覺得會比分立政府來比較好
與其說分立政府、肉桶政治什麼的,這一篇更多的是政治妥協,一個少數地方政府,面對多數反對黨議會,如果進行協商,政治利益交換,我覺得會比分立政府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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