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 星期五

《比較選舉制度》〈選舉制度的政治影響〉王業立

《比較選舉制度(7版)》,王業立,五南出版社,2016
  1. 前言
  2. 相對多數決制的政治影響
    1. 杜弗傑法則Duverger's law
      1.相對多數決傾向產生兩黨制
      2.比例代表制易導致許多相互獨立政黨的形成
      3.兩輪決選制易形成多黨聯盟
      (Riker稱之為杜弗傑假說,以別於稱之為"法則"的確定性)
    2. 策略性投票(strategic voting)、複雜投票(sophisticated voting)、棄保
      機械性因素(mechanical factor):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相對多數決制,,第三黨會產生代表性不足的情況,亦即席次率低於得票率
      心理性因素(psychological factor):支持第三黨的選民知道上述事實後,會在兩大黨中選擇較不討厭的那方,以防止最討厭的那方勝出
    3. 中間選民理論the median votor theorem
      在意識型態的光譜上,如果選民知道自己的偏好,也知道候選人的政見與立場,社會上無激烈的分歧傾向,並且選民的偏好是呈現出單峰型態的,那麼在單一選區兩黨競爭的狀況下,候選人競選的最佳策略便是盡量向中心的逼近,以期吸引多數選民的支持與認同
    4. 比例性偏差(不比例性)disproportionality
      在相對多數決制下,由於單一選區"勝者全拿"的特性,或是杜弗傑所謂的機械性因素,政黨之間可能會出現過度代表或代表性不足的現象
      如1983年的英國國會議員選舉
      第二大黨工黨:27.6%選票→32.2%席次
      第三大黨自由黨:25.4%選票→3.5%席次
  3. 比例代表制的政治影響
    1. 比例代表制的特點
      1. 容易使得各種不同的政見、意識形態、甚至社會階層與類群團體,都有較大的機會在國會中擁有本身的代言人
      2. 較能凸顯政黨色彩而淡化個人色彩
      3. 策略性投票的誘因將會降低,而較容易藉由選票反映出選民內心真實的偏好
    2. 拉丁美洲的「總統制-比例代表制」
      一方面由於在總統制下,缺乏解散國會等化解政治僵局的機制,而當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之間形成政治僵局時,面對多黨林立的國會,政黨之間的協商機制也難以建立,使得法案、政策難以推動;另一方面更容易造成具有強大民意基礎的總統,以直接訴諸民意的方式來對抗國會,甚至使用非常手段來迫使國會就範
  4. 兩輪決選制的政治影響
    1. 台灣支持總統選舉採絕對多數的主張
      1. 直選後的總統不可能虛位化,實權總統應有較高的民意基礎
      2. 如果採取相對多數決制,在參選人眾多的情況下,總統當選人的得票率可能偏低,選出的少數總統代表性不足
      3. 相對多數決制有利於激情的候選人競選,容易造成政治、社會朝向極化發展
      4. 相對多數決制隱含著投機性與個人化的傾向,絕對多數決制則可"將政黨之間的整合及主流民意的整合訴諸選舉機制"
      5. 因總統的職權大幅擴增,更需要一個絕對多數當選的總統,加強其正當性
    2. 台灣支持總統選舉採相對多數的主張
      1. 因各級首長均採相對多數決制,總統也應跟隨
      2. 採絕對多數決制,可能出現第二輪,與選民長期投票習慣不同
      3. 第二輪將增加選務負擔,有礙政治安定
      4. 採絕對多數決制,如果出現第一輪的領先者在第二輪失利,將引起極大的紛爭
      5. 在台灣特殊的政治環境下,第二輪的一對一對決,將出現極大的對立
    3. 兩輪決勝制的影響
      在兩輪決制的第一輪投票中,除非有人有能力能拿下過半數的選票,否則此時主要候選人的首要目標,是希望擠入前兩名的第二輪決勝名單中;而次要候選人則希望爭取一定比例的選票,以作為政治利益交換的籌碼。
      而第二輪投票的結果,往往只是反映出多黨聯盟利益交換後的政治現實而已
  5. 混合制的的政治影響
    1. 羅斯比例代表性指標Rose's index of proportionality
      P=100-[(Σ|vi-si|)/2]
      P:比例代表性指標
      vi:每一政黨的得票率
      si:每一政黨的席次率
      P值越接近100,代表該國選舉制度的比例代表性愈加
    2. 在混和制下,單一選區的名額愈多,比例代表的名額愈少,政黨門檻愈高,其政治影響會較接近多數決制;反之,如果比例代表的名額愈多,政黨門檻愈低,加上採取聯立制的話,則其政治影響會比較類似比例代表制
    3. 重複登記制dual candidacy、雙重提名制double candidacy
      在德、紐、日、韓等國,候選人可以同時參與區域選舉,並名列政黨比例代表名單,一旦該候選人在單一選區獲勝,則從政黨名單中剃除,政黨名單的排名順位則依序往前遞補
    4. 日本的惜敗率first loser margin
      列為相同順位的候選人,如果未能在單一選區中獲勝,則他們之間在政黨比例代表中的排名順位,將由各候選人在單一選區中獲得的票數,除以該選區當選者的票數為準計算出所謂的"惜敗率",惜敗率高的將優先當選
      此種設計,有保障政黨領袖進入議會的功能,也有鼓勵候選人下鄉參選,為政黨拉高當選議席的功用
    5. 混和制提高分裂投票的誘因
      由於混和制將"人物的投票制"的多數決制,與"思想的投票制"的比例代表制融為一體,無論是基於制衡理念、策略性投票,或是同情效應,使得選民所票選的候選人黨籍與政黨票有所不同
  6. 連記投票制的政治影響
    1. 全額連記投票出現最大的問題是,任何一方只要能夠掌握過半數的選票,理論上便可勝者全拿,容易造成壟斷的局面
    2. 理論上,若限制連記比例為1/N,全體選民或投票者數目為V,則多數派只要爭取到V(N/N+1)+1張選票,即可掌控全局,包辦所有的應選名額。
      反之,少數派只要V(1/N+1)+1張選票,便篤定當選一席
      限制連記的比例愈低,愈不利於多數派掌控全局,少數派愈有可能獲得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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