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 星期二

《滿大人最後的二十年》〈第六章 邵友濂與臺灣的自強新政〉


  1. 劉銘傳自強新政的再檢討
    1. 新政的闕失
      1. 南北施政的偏差
        由於湘淮派系之爭,劉銘傳整肅了劉璈,加上土地與釐金的徵收,使南部仕紳對劉銘傳產生敵意,另外也實施新政時,也相對忽視南部的發展。
      2. 清丈的闕失,1886-1892完成領取丈單的手續
        過程中的缺點有:
        1. 不得其人而用
          委員多調派自內地八品以下的低級人員,其多對台灣陌生與素質不佳,常在清丈時發生錯誤
        2. 丈量方法不完備
        3. 為求時效使清賦流於粗疏
          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
          1. 對業主的查定不嚴密
          2. 給錯丈單滋生糾紛,直者未能伸冤
          3. 田園的等級劃分不公
          4. 魚鱗圖冊上的登錄發生錯誤
        4. 課徵比原來重的稅
          劉銘傳清賦的目的
          一則為糾正全台賦稅南北不一,名目繁多遠重於內地之弊,以減輕人名的負擔
          二則為清出隱田
          三則為取消大租
          然而清賦後似乎增加了國家的稅收,卻仍未能達成稅賦公平的目的
        5. 清丈並不徹底
          原是為以小租戶為納稅人,但受到大租戶的反對,才妥協得出"減四留六"
      3. 民心不服
        1. 在心理上
          台灣在未展開自強運動以前,貿易已相當暢旺,和海外的關係也極為密切,但人民的心理仍十分保守。
          在外國人眼中的台灣人,不僅保守而且驕傲自尊,對新事物也較難接受。
        2. 在經濟上
          由於劉銘傳的新政,一時百廢俱舉,耗費過鉅,故除清賦、撫墾、抽釐外,還擬收房屋稅,後因人民強烈反對,乃作罷。
          南部地區在經濟上的困苦更甚,一則由於土地稅過高,人民常以廢耕做為消極的抵抗,一則動亂時聞,造成社會上的不安,也減少了內地的移民。
      4. 吏治不良
        劉銘傳治台早期,頗能整飭吏治,然而愈到後期因無適當的人可用,以至於所用非人,用非其人導致吏治不良,而吏治不良,輕則阻礙新政的推展,重則引起人民的反抗。
    2. 何以新政會有闕失
      1. 清廷對台政策之由積極轉為消極
        造成闕失最大的原因,在於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尚未能造成有利於自強新政的環境
        1. 對劉銘傳個人的態度
          朝廷前後對劉銘傳態度的轉變(由支持到斥責),則和一向支持的醇親王亦譞於1890年去世及清光緒中葉以後財政困難有關。
        2. 漠視台灣財政支絀的現況
          1890年朝廷不顧台灣極為脆弱的財政需要關稅來補足,反而令自1891年起,每年要籌銀五萬兩供東北築鐵路之用,後又令將洋藥釐金盈餘銀兩湊還閩省洋款,使原本拮据的經濟更為困窘,不僅如此,福建省每年協餉24萬兩也常無法如期交由台灣使用。
          中央對台灣的財政支援均由積極轉為消極,逼得劉銘傳只好掛冠求去。
      2. 劉銘傳個人的因素
        1. 個性偏急
          以致各項新政未能從全盤的經濟效益予以考慮,貿然從事,雖一時百廢俱舉,卻也逐一出問題。
        2. 體弱多病
          為病曾在1891年四度請假,身體虛弱自然無力推新政。
      3. 財政匱乏
        儘管劉銘傳已增加出口來增加稅收,也將鹽課留台撥充盤費,仍是每年虧空,到1891年,已不敷47萬餘兩,財政的收支不能平衡,是劉銘傳舉行新政時最大的障礙。
  2. 新政的撤廢
    1. 邵友濂繼任台灣巡撫
      1891年5月9日調任台灣巡撫
      1894年調數湖南巡撫乃釐台
      朝廷派任的三個原因:
      1. 長期辦理外交的背景
        尤其當時劉銘傳因樟腦專賣與釐金問題,與中外商人有些糾紛
      2. 在當時邊疆大吏的口碑不錯
      3. 有援台和理台的經驗
        在中法戰爭曾援助台灣,在1887年擔任第一任台灣布政使
    2. 新政的撤廢
      1. 撫墾制的徒具虛名
        為了節省經費,將既定頭目之口糧銀予以裁減,使業已歸順的原住民復行反叛,頗受非議。
      2. 停修鐵路
        由於經費困難,挪移借墊也無法湊錢,且人工料價在台灣為貴,台灣地形不易修鐵路,耗費工時,乃停止修建鐵路。
      3. 撤廢諸局務
        1. 清理街道局
        2. 煤油局
          產量不多、入不敷出
        3. 伐木局
          1892年裁撤
        4. 煤務局
          將官辦改由私礦來供應官方需要的煤
      4. 裁撤學堂
        1. 西學堂
          1892年裁撤
        2. 番學堂
          1893年第一期生畢業後予以裁撤
        3. 電報學堂
    3. 緊縮財政的原因
      1. 邵友濂性格較保守
        對於劉銘傳不求實際效益、虧損太多的措施,頗覺扞格,故將耗費過多,卻未見速效的新政,盡予撤廢。
      2. 朝廷的消極制度
        繼任臺撫時,也正式閩省每年44萬兩補助款停撥之時,而來台前的兩次召見,也接受到朝廷消極的訊息。
      3. 財政困難
        從每年財政至少不足7、80萬兩,到1892年,台灣財政不足之款僅剩十萬兩
      4. 人民生活困苦
        稅收繁多致使商農困苦、天災
      5. 邵友濂的病情
        不耐台灣夏秋之濕熱,常常患病
  3. 邵友濂的任內治績
    1. 吏治
      在吏治上用人著意外,更重視奏保人才
    2. 建置
      1. 擬設彰化鹿港分防縣丞
        因鹿港為台灣中路最重要的口岸,離彰化縣城二十里,有鞭長莫及之勢,勢必要設官治理,未果。
      2. 設南雅廳同知
        該地在1886年前後已成為茶葉、樟腦的集散地。
        吏部於1894年批准
      3. 遷雲林縣治於斗六
        原縣設置於林杞埔,但該地每到夏季,橫亙於縣南的濁水及清水之溪常氾濫,交通時有斷絕之虞。
    3. 文教
      1892年修的"台灣通志"為任內對台灣文化事業最大的貢獻
      後日軍侵台,修志事業才告終止
    4. 司法
      訂立詞訟章程,以賞罰督責地方官吏,使不致任意積壓案件,有助於獄政之清明
    5. 裕財
      設金沙抽釐局於瑞芳,並在四腳亭、暖暖、五堵、九份山、大粗坑設分局,委上海的張煥綸試辦。
    6. 外交
      1. 與外人的關係
      2. 救護船隻
        訂立救援外國船的"救護章程五條",在沿海地區招貼救護章程
    7. 設防與練兵
      1. 整頓營勇
        據胡傳的見解,台灣防軍有四方面必須加強
        1. 砲台員宜教以測算
        2. 前門舊槍宜時使修換
        3. 後門槍子宜預令儲備
        4. 番勇入伍宜教以禮法
      2. 續辦存餉
        1. 存餉
          營勇每日薪資扣留五日,給假之日將存餉發給,其作用有二
          1. 平日足繫其心不致逃去
          2. 三年仍盡各充盈,不致流為游勇
      3. 以防軍戍台東
      4. 擴大機器局
        有意擴大機器局,因此朝廷雖有停購機器之令,邵友濂仍設法建廠房、製火藥、砲彈,此機器局規模大於國內數一數二的杭州機器局
      5. 對日作戰的佈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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