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1日 星期日

《總體經濟學(六版)-萬哲鈺,陳玉瓏,高崇瑋編譯》-第一章 總體經濟學導論、第二章 國民所得統計與經濟結構

Andrew B. Abel, Ben S. Bernanke, Dean Croushore著
萬哲鈺,陳玉瓏,高崇瑋編譯


 第01章 總體經濟學導論

  1. 總體經濟學的焦點
    1. 關心的議題
      1. 決定一國長期經濟成長的原因為何?
      2. 造成一國經濟活動出現波動的原因為何?
      3. 造成失業出現的原因為何?
      4. 造成物價上揚的原因為何?
      5. 全球經濟體系變遷對一國經濟的影響為何?
      6. 政府的政策可以用來改變一國的經濟表現嗎?
    2. 加總(aggregation)
      將個別經濟變數進行總和以獲得經濟整體的合計水準之過程
      使用加總概念,並強調總和消費、總和投資與總和產生等總和數量,此為總經與個經最主要的差異。
  2. 總體經濟學家的工作
    大多數的總經學家致力於事件發生後的分析工作(總體經濟分析),或從事了解整體經濟結構運作的研究(總體經濟研究)
    1. 評估經濟模型的四個標準
      1. 假設是否合理或實際
      2. 理論與模型是否本身易於理解與操作,並適用在分析實際問題上
      3. 由這些模型或理論所獲得的推論,是否可以進行實證分析?或者能以實證資料加以印證。
      4. 當理論或模型推論與實際資料進行比較時,是否一致
  3. 總體教科學家的爭論
    經濟政策在實證與規範分析上的差異是爭論的原因
    1. 實證分析
      研究一個政策對經濟可能產生的影響
    2. 規範分析
      是否實行某種政策,此判斷不僅需要經濟運作的科學考量,還需含括政治、偏好等價值判斷

第02章 國民所得統計與經濟結構

  1. 國民所得統計:產出、所得與支出的測量
    在一段時間內,經濟體系的活動量可以由以下三種層面加以測量
    1. 產出法:生產的數量扣除中間投入或使用的產品
      將各項商品與勞務產出的市場價值加總,得到國民產出水準測量值,但是必須排除作為中間生產商品的產出值
      1. 生產者的附加價值就是生產商品之價值於扣除其原料投入投入價值後的剩餘部分,產出法就是將附加價值加總起來
    2. 所得法:生產者獲得的所得
      加總各生產者所得,而得到國民產出水準測量值,其中包括勞工的薪資與企業主的利潤
    3. 支出法:因購買最終產品而支出的金額
    4. 統計結果的一致性
      1. 根據定義,某一段期間內所生產之商品與勞務的市場價值等於消費者購買該商品或勞務時的支出金額,因此產出法(測量商品的市場價值)與支出法(測量對商品的支出額度)將獲得相同的測量結果
        1. 這邊假設本期內所有的生產均可銷售出去
          如果企業無法完全銷售,剩下的商品視為企業自行購買
      2. 由於賣方的收入必等於買方的支出,而賣方的收入可視為其參與經濟活動之後的總所得(包括提供勞務或商品的所得、稅賦、利潤等)
        此時總支出等於總所得
      3. 結論:總產出=總所得=總支出
        該式稱為國民所得恆等式,是編制國民所得帳的基礎
  2. 國內生產毛額
    1. 由產出面衡量GDP
      定義GDP為"在特定期間內,一國境內所有新生產之最終商品與勞務的市場價值"
      1. 市場價值
        由於市場價值可反映不同商品在經濟體系內的重要性,以市場價值來衡量產出水準便具有經濟上的參考意義
        1. 未經市場交易的商品與勞務價值,但也會算進GDP
          如地下經濟(由流通中通貨剩餘來衡量)、政府服務(由生產成本來衡量)
      2. 新生產之商品與勞務
        GDP只能含括本期內新生產出來的商品與勞務價值,不能計算在前期已經生產的商品價值
        如二手屋的交易價值不能算入,但仲介費可以算入
      3. 最終商品與勞務
        1. 中間商品與勞務
          指同一期間內,用來生產其他商品或勞務的投入
          如製造麵包的麵粉、運送麵粉的勞務
        2. 最終商品與勞務
          不屬於中間商品的其他商品與勞務,其屬於生產過程的最末端
          如麵包、運送麵包的勞務
          1. 資本財
            一種被生產出來的商品,並且將被用來生產其他的商品與勞務,與中間商品不同之處在於,資本財不會在其生產的年份內耗用殆盡
            國民所得帳將資本財視為最終商品而得以納入GDP的原因是"新增資本設備代表經濟活動能力的提高"
          2. 存貨
            代表廠商尚未出售的製成品、在製品與材料等項目
            1. 存貨投資
              意指存貨總金額於本年度增加的部分
              存貨投資視為最終商品,可以計算在本年度GDP額度中,因為存貨增加代表未來的生產力將會提高
      4. GDP與GDP
        GDP=GNP-NFP
        GNP(國民生產毛額):在特定期間內,由該國生產要素所生產之最終商品與勞務的市場價值
        NFP(要素國外所得淨額):國內生產要素在海外生產所得減去外國生產要素在本國生產所得之淨額
    2. 由支出面衡量GDP
      定義GDP為在特定期間內,對一國境內生產之最終商品與勞務的支出額度,並分為四種類型消費、投資、政府支出、淨出口金額
      1. 所得與支出恆等式
        Y=C+I+G+NX
        Y:GDP=總產出=總所得=總支出
        C:消費金額
        I:投資金額
        G:政府對商品與勞務的支出金額
        NX:商品與勞務的淨出口金額
      2. 消費支出
        國內家計單位對各項最終商品與勞務的支出金額,故包含對進口品的支出在內,是所有部門別支出中最大者
        可再細分:
        1. 對耐久財消費金額
          使用期限較長商品的消費支出,如汽車、電視機
          (但不包括房子,房子被視為投資項目)
        2. 對非耐久財消費金額
          使用期限較短商品的消費支出
        3. 各項勞務
          教育、健康等支出
      3. 投資支出
        1. 新增資本財支出(固定設備投資)
          1. 企業固定資本設備投資
            企業對建築物、各項設備與軟體的投資支出
          2. 住宅設備投資
            被視為資本財投資是因為房屋的建造為人類提供一段長時間的居住防護服務
        2. 廠商的存貨增加(存貨投資)
      4. 政府購買支出
        指政府對當期所生產之商品與勞務(不論國內外)的購買金額,另外也包含政府投資的部份
        1. 不算入支出的部分
          1. 移轉支出
            這些支出是針對特定族群或個人的照顧行為,而不是為了購買商品與勞務的交易行為,因此不能計入政府支出額度與支出面的統計項目。
          2. 發行公債而背負的債息支出
      5. 淨出口
        出口減進口金額後的淨額
        出口代表外國居民對該國生產之商品與勞務的購買
        進口代表本國居民購買外國生產之商品與勞務
    3. 由所得面衡量GDP
      加總各生產者因提供生產要素而獲取之所得來計算GDP,這些所得包括利潤與支付給政府單位的稅賦
      1. 國民所得
        1. 受雇員工薪資
        2. 業者所得
          非公司體系之企業主所得,包含勞動收入與資本收入
        3. 個人租金收入
          包含版稅、藝術創作等
        4. 企業利潤
          企業收入在扣除薪資成本、利息、租金及其他成本後的餘額
          1. 保留盈餘
            企業利潤在扣除稅賦與股息後的剩餘,這是企業可以保留在公司內部並且加以利用的經營利潤
        5. 利息淨額
          個人從企業或國外賺取的利息收入扣除個人的利息費用支出後之淨額
        6. 生產稅與進口稅
          指企業的間接稅,如銷售稅、貨物稅,另外也包括關稅、個人房屋稅
        7. 企業年度移轉收入淨額
          企業在支付薪資、稅賦或勞務支出之外,其他必須支付給個人、政府單位、或國外部門的金額,包含慈善捐款、保險給付
        8. 公營事業年度盈餘
          公營事業盈餘來自政府經營事業的年度盈餘
        9. GDP=國民所得+統計誤差+折舊+要素所得淨額
          1. 國民所得+統計誤差=國民生產淨額(NNP)
            NNP+折舊=GNP
            GNP-NFP=GDP
          2. 折舊(固定資本消耗)
            指固定資本在所得計算年度內,因從事經濟生產活動而耗損的價值,另外也包含因陳舊過時而廢棄的價值。
      2. 民間部門所得、民間可支配所得
        代表民間部門實際可支用的所得額度
        民間可支配所得=Y+NFP+TR+INT-T
        Y:國內生產毛額GDP
        NFP:要素國外所得淨額
        TR:來自政府部門之移轉收入
        INT:來自政府公債之利息收入
        T:各項稅賦
      3. 政府部門所得、政府所得淨額
        政府所得淨額=T-TR-INT
        TR:來自政府部門之移轉收入
        INT:來自政府公債之利息收入
        T:各項稅賦
      4. 民間可支配所得+政府所得淨額=國民生產毛額
        (Y+NFP+TR+INT-T)+(T-TR-INT)=Y+NFP=GDP
  3. 儲蓄與財富
    1. 總和儲蓄的衡量
      1. 民間儲蓄
        民間可支配所得-消費支出
        S.pvt=(Y+NFP-T+TR+INT)-C
        *民間投資不在消費支出之中
      2. 政府儲蓄
        政府收入-政府支出
        S.govt=(T-TR-INT)-G
      3. 國民儲蓄
        民間儲蓄與政府儲蓄之和
        S.pvt+S.govt
        GDP+NFP-C-G=GNP-C-G
    2. 民間儲蓄的用途
      1. 儲蓄用途恆等式
        S.pvt=I+(-S.govt)+CA
                 =Y-(T-TR-INT)-C
        *T-TR-INT=net T=net government income
        1. 過程
          S=S.pvt+S.govt
            =GDP+NFP-C-G
            =(C+I+G+NX)+NFP-C-G
            =I+(NX+NFP)
            =I+CA
          S-S.govt=I+(-S.govt)+CA
          S.pvt=I+(-S.govt)+CA
        2. 民間儲蓄的三項用途
          1. 從事民間投資I
          2. 融通政府預算赤字-S.govt
            政府從民間借入資金以融通其財政赤字
          3. 融通經常帳餘額CA
            如果為正,外國人必須向本國人介入資金,來補足繳付給本國人的資金
            反之亦然
            1. 經常帳餘額CA
              為外國購買本國產品與勞務所付之金額-本國為購買外國產品與勞務所付之金額
    3. 儲蓄與財富的關係
      1. 存量與流量
        流量與存量的變動率
        1. 流量變數
          經濟變數的數值經由"一段期間"累積而來
        2. 存量變數
          經濟變數的數值經由"特定時點"測量而來
      2. 財富與儲蓄
        1. 財富
          任何經濟個體的財富總額(淨值),為特定時點測量的結果,為存量變數
        2. 儲蓄
          一段期間內資產的累積或債務的減少,是單位時間內的測量結果,為流量變數
      3. 國家財富
        1. 國家財富來自全國民眾的總財富,包含兩部分
          1. 國內實體資產,如資本財與土地
          2. 本國持有之外國資產淨額
            來自本國持有的外國資產總額(外國股票、債券或本國人民經營的工廠)-本國的對外負債(外國人民持有的本國實體與金融性資產)
          3. 但並不包含本國人民持有的國內金融性資產
            因為本國某位人民的國內資產必定是另一位本國人民的債務
        2. 國家財富總額的變化
          1. 構成國家財富的資產與負債金額產生變化
            如股價上漲,因資產價值升高帶動國家財富增加
          2. 當國民儲蓄金額改變後,國家財富也會改變
            儲蓄來自投資I與經常帳盈餘CA,這兩種也能帶動國家財富等額增加
  4. 實質GDP、物價指數與通貨膨脹
    1. 實質GDP
      1. 名目變數
        以當期的市場價格作為計算基礎
        1. 名目GDP、當期價格GDP
          利用計算當期的市場價格所算出來的GDP
      2. 實質變數
        以基期價格為計算基礎,代表經濟體系各年度的實質產出能力
        1. 基期
          在計算生產價值時,所設定的價格標準
          對基期年度而言,其名目GDP就是實質GDP
        2. 實質GDP
          意指是利用經濟體系在特定年度(基期)的市場價格所計算出來足以代表其生產能力的數值
    2. 物價指數
      物價指數就是針對某特定商品與勞務組合,計算其平均價格水準相對於特定基期價格水準的變化程度
      1. GDP平減指數
        代表所有組成GDP之商品與勞務的平均價格,也就是名目GDP被物價灌水的部分
        GDP平減指數=100*名目GDP/實質GDP

        EX:第一年GDP平減指數為100,第二年GDP平減指數為106.5,代表第二年的平均物價水準比第一年上升6.5%
      2. 消費者物價指數CPI
        只衡量消費財的價格變化狀況,以各月一籃子商品與勞務的當月價值除以其基期價值後,再乘以100得出
        1. 與GDP平減指數的差異在於,GDP平減指數是每季衡量一次,CPI是每月均有的資料
        2. 計算CPI必須使用到的兩種基期資料
          1. 價格參考期間的基期,在這段期間內的價格就是基期價格
          2. 支出品項的基期,根據這段期間內所選定的一籃子商品與勞務,觀察其各月價格的變化情況
        3. 建構消費者物價指數
          計算的五步驟
          1. 固定一籃的產品
            找出那些價格變動與消費者息息相關的產品
          2. 找出相關的價格
            將各種與民生相關的產品找出以後,接著找出其價格
          3. 計算出成本
            計算出相同的一籃產品,在不同時期的成本為若干
          4. 選擇基期與計算指數
            選擇某年為基期,他年為當期(current year)
            CPI=(當期一籃產品的價格/基期一籃產品的價格)*100
          5. 計算通貨膨脹率
            利用CPI來計算第T年通貨膨脹率
            (CPI,t-CPT,t-1/CPT,t-1)*100
      3. 通貨膨脹
        π.t+1=P.t+1-P.t/P.t=ΔP.t+1/P.t
        ΔP.t+1=P.t+1-P.t,代表價格由t期到t+1期之間的變動量
  5. 利率
    利率是借款者允諾將支付給貸款者的報酬
    1. 實質利率與名目利率
      1. 實質利率、實質報酬率
        這項資產在計算期間內實質價值(或購買力)的增加情況
        實質利率=名目利率-通貨膨脹率
                          =i-pi
        1. 預期實質利率
          由於名目利率是既定的,實質利率的水準便繫於借貸雙方對於通膨率的預期程度
          預期實質利率=名目利率-預期的通膨率
                                   r =i - pi`e
          1. 經濟學家測量預期通膨率的方式
            1. 對社會大眾進行問卷調查
            2. 假定社會大眾接受政府或民間單位對於通膨率的預期數據
            3. 認為社會大眾會根據近期的通膨水準做預期
      2. 名目利率、名目報酬率(一般大眾說的"利率")
        指資產在計算期間內名目價值增加的情況,寫作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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