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1日 星期日

《國際關係總論》〈社會建構主義及英國學派〉廖小娟

  1. 建構主義與國際關係學派
    1. 社會建構主義的主要論述
      1. 觀念對於國家和政治行為者的影響力
        Wendt承認主流理論中物質因素的影響力,認為物質因素如權力等有形塑國家和政治行為者的影響力,然而他認為觀念同樣有著相等的影響力。
        所謂的觀念包括文化、規範、信念和意識形態等,從社會學角度則認為觀念可以分為認知性觀念和規範性觀念,認知性觀念指涉具體說明因果關係的相關敘述和理論分析,規範性觀念則包括價值觀和傾向
      2. 觀念、認同與國家利益的關係
        一國的觀念會影響其認同的產生,而國家認同決定了國家是誰的問題後,進而界定國家利益,再影響國家的政策及行為
        這並非靜態或一次性的發展,國家的觀念與認同是在與他國互動的實踐中不斷修正與重塑,國家利益也會據此改變,並進而影響國家政策及行為,然後再因國家行為與互動而影響國家觀念與認同
      3. 結構和能動者的關係
        國際體系是由能動者和社會結構相互構成,能動者透過國家實踐與互動產生結構以及改變結構,另一方面,結構對於行為者也會產生影響,界定行為者的觀念、認同與國家利益
        1. Wendt指出國際體系是一個社會結構,由三個主要成分構成
          1. 物質資源
            對結構有其作用,但必須透過國家的認知和定義才能產生影響
          2. 共享知識
            行為者在特定的社會環境中所享有的相互主體理解和期待,其來源有可能是自然形成,也有可能是原先個體所持有的觀念、認同和國家利益,部分會演化為共享的觀念、認同和利益,又或者可能是透過行為者間互動與實踐形成特定社會環境下的文化或規範
          3. 實踐
            讓行為者觀念、認同和利益改變的關鍵成分,也是造成國際結構本質改變的要件。
            也就是結構是透過國家實踐後建構為特定的本質,而實踐的差別或變化會改變國家的觀念,進而又影響國家實踐和互動,並再進一步催化國際結構的改變
      4. 無政府文化的三種面貌
        社會建構主義強調無政府文化是由觀念所建構出來,並在國家互動與實踐的情況下,產生了特定的行為規範和預期而有特定的無政府文化特徵與結構,而這結構又回頭限制行為者的行動和動機
        1. 霍布斯文化
          成員之間的關係主要是敵人,指的是行為者認知到他者並不承認自己存在的權利,也不會限制對自己使用武力的程度或意圖
        2. 洛克文化
          成員之間的關係主要是對手,行為者認知到他者承認自己的存在和自由之權利,且他者會有限度限制對自己使用武力的意圖,其目標主要是改變自己的政策或行為,不是生存
        3. 康德文化
          成員之間互相定位為朋友,而其共享的規則之一就是不使用武力,可能還是會有低限度衝突,但不排除聯盟的可能
      5. 和主流國際關係理論的異同
        1. 相同:接受許多理性主義對國際體系的假設
          1. 無政府狀態的存在
            但無政府狀態的文化是流動的,可以改變的
          2. 生存是國家的首要目的
            在不同文化底下,如何保障生存的概念與方法不同
          3. 國家的意圖不可知
          4. 承認結構的存在並以國家為最基本的分析單元
        2. 不同
          1. 認為新現實主義對無政府狀態的論述忽略了認同與利益的形成與影響,Wendt認為先有了認同和利益才能賦予物質力量意義
          2. 不同於新自由主義認為認同和利益是內生於社會,建構主義則主張內生於過程,透過知識性的實踐所建構的
          3. 認為自助和權利政治是社會發展過程的產物,而不是結構的產物
          4. 強調無政府結構是由文化或認同所形成,因此無政府的內涵可以隨著行為者的觀念而改變
    2. 建構主義的演進
      以個人傾向出發的建構主義、強調情感對於相互主觀造成的不穩定性等建構主義
    3. 建構主義的挑戰與侷限
      1. 第一個挑戰
        對於本體論、認識論甚至方法論都不存在共識,對於主流國關理論的態度也不盡相同
      2. 第二個挑戰
        強調規範與價值,卻無法提出明確的範疇定義與測量
      3. 第三個挑戰
        方法論上的分歧
  2. 英國學派
    1. 英國學派的核心論述
      1. 三種國際關係樣態的傳統
        1. 國際體系-霍布斯或馬基維利主義
          國際關係是一種自然狀態,因此沒有道德存在,國際秩序始終都有戰爭的可能性
        2. 國際社會-格勞秀斯主義
          國家間共享利益暨認同的制度化
        3. 世界社會-康德主義
          把個人、NGO和全人類作為全球社會身分和安排的中心
      2. 規範、制度與文化的作用
        規範的存在與秩序的維持有兩種形式,其一是多元主義,規範是由成員間同意後的互動原則,而成員遵守這些規則的動機是為了維持秩序,也就是確保社會的運作和保障自己的利益。另一形式則是連帶主義,這是指成員由於對社會的認同感而遵守規範,因此成員會願意採取集體的行動,來解決造成國際秩序不安的問題
      3. 英國學派發展困境
        1. 解釋三種傳統之間的關連與演進
        2. 三種傳統背後的本體論與方法論不同,難以論述其因果關係
        3. 其理論難以預測未來國際關係的發展

2022年7月30日 星期六

〈試論金德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er) 的國際政治經濟學思想〉許書豪、曾怡仁

  1. 前言
  2. 金德伯格的 IPE 方法學
    1. 當代經濟史學的發展
      總結來說,經濟學在處理經濟與歷史關係的爭論可分成兩個脈絡。新 古典經濟學將歷史研究隔離在主流研究之外,只鑽研經濟理論的一般性均 衡,集中在靜態的邏輯演繹分析,追求經濟模型精緻與可預測性。德國歷史學派則扮演非主流經濟學的角色,堅持經濟與歷史的不可分割性,使用 統計歸納的方法,側重動態的經濟歷史研究,從歷史分析來論證他們的經 濟觀。
    2. 金德伯格的歷史經濟學
      金德伯格的歷史經濟學反對新古典經濟學與新經濟史學發 展以來過於強調量化或模型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承襲德國歷史學派的比較 途徑與國家研究,採用較多的質化分析及歷史歸納法進行動態的研究,以理 解各國經濟發展情況與經濟史的脈絡
      金德伯格欲從歷史經驗中提 出兩個概念:第一、經濟利益是鑲嵌在社會結構中;第二,經濟利益或經 濟機會是能夠被共同創造出來

      金德伯格的歷史經濟學觀 點則是介於新古典經濟學與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之間,他尊重經濟理論確 實存在部分的解釋效用,但不贊同新古典經濟學精簡的抽象演繹方式。另 一方面,金德伯格雖不像歷史唯物論主張單一主導的歷史定律,但仍相信 歷史存在某些規律或影響發展的關鍵要素,他本人就以「領導權」議題為 核心構築其歷史經濟學的論述
  3. 金德伯格對 IPE 的貢獻
    1. 國際經濟與國際政治的整合
      對金德伯格而言,世界利益除了市 場效率外,還應包括正義與和平等價值,而這正代表著長期的利益。國際 關係也應非是「零和遊戲」,而是存在著共同的利益。金德伯格並不否認 各國會追逐自身利益的事實,因而重視如何在集體共同利益與個別國家利 益之間取得平衡。對此,經由霸權國家的政治領導與創造群體間共識,可 以調解國際間的利益衝突
      從上述可以看出,金德伯格與新古經濟學保持一定的距離,其不僅重視個人利益、物質利益或短期利益,同時也考慮如何實現共同利益、非物 質利益與長期利益。毫無疑問,金德伯格對於後者是寄望於霸權國的領導 角色,這是其提出霸權穩定論的背後思考。 
    2. 比較政治經濟學與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對話
      金德伯格注意到國內政治與社會結構對國家對外政策的影響,認 為國家利益並非抽象的客觀存在,而是反映國家與國內利益團體或階級協 商後的動態結果,國際經濟衝突就是源於各國政經體制的差異,因而主張 從國內層次切入來討論國際經濟秩序問題。為了提升國內層次研究與國際金德伯格注意到國內政治與社會結構對國家對外政策的影響,認 為國家利益並非抽象的客觀存在,而是反映國家與國內利益團體或階級協 商後的動態結果,國際經濟衝突就是源於各國政經體制的差異,因而主張 從國內層次切入來討論國際經濟秩序問題。為了提升國內層次研究與國際
      1. 國際公共財
        國際經濟體系的運作也需要 一套標準規範及公共財,但在國際面臨的狀況是,並不存在一個可以領導各國的中央政府,也沒有專職負責提供公共財的權威單位,因而金德伯格 主張由一個領導國來擔任這個工作,從事市場開放、維持國際金融秩序與 協調各國經濟政策等任務。簡單來說,金德伯格認為往往都是國家在國內 市場過度的干預,但在國際層次反而沒有一套管理各國行為的機制,因而 主張必須加強國際經濟市場的政治整合過程,而這正是領導國的主要責任
  4. 金德伯格的領導權論述
    1. 領導權的內涵
      領導權的概念是金德伯格的 IPE 思想核心,在 1940 年代即從歷史經 驗中提出相關的論述。他認為從 19 世紀的英國到 20 世紀的美國,在國際 上扮演的角色都顯現領導者對國際秩序穩定的重要性
      群體活動中最常發生的就是公共財的問題與共 同資源配置的困境,國際關係就像是國內開放市場一樣,也存在公共財不 足的問題,因此提倡由單一領導國來提供國際公共財,因為只有領導國才 有能力在自由貿易市場與國際貨幣秩序兩方面提供穩定的力量。當然,領 導國從中亦可以追求自己的國家利益,如此才有意願協調利益衝突與維護 世界秩序,但須將其融合在群體利益中同時兼顧
    2. 領導權與其他霸權學說比較
      相較於國際關係學者慣用「霸權」的概念,金德伯格更偏好以「領導 權」來闡述自身的理念。領導權本質上蘊含著「追隨者」(followership) 的概念,採取的手段並非依憑武力的威脅,也不是單純的利益剝削 。領導國的工作事實上是一種責任,除了承擔 維繫國際體制或市場標準等國際公共財的成本外,更重要的是必須能夠協 調各國的政策,說服其他國家共同參與國際行動,與帶領其他國家朝向開放的貿易市場和穩定的金融秩序,如此才能取得領導國的正當性地位
      1. 新現實主義者吉爾平(Robert Gilpin)
        從現實主 義與國家中心論的觀點改造金德伯格的領導權論述,此呈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以霸權取代領導權;第二,霸權考量的並不是世界利益,主要還是 本身的國家利益;第三,霸權除了經濟利益外,也追求政治利益。可以看出,吉爾平雖然承襲金德伯格,認為世界經濟秩序 需要一個強權國家來維繫,但重視從國家之間相對物質權力的大小來解釋 霸權的國際行動,並注重霸權的政治權力所能為其本身帶來的國家利益
      2. 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基歐漢(Robert Keohane)在〈霸權穩定論與國際經濟體制的變遷〉
        基歐漢認為,即使各 國追求自我利益,但在國際體制下互動會瞭解到彼此的需求,進而促成相 互依賴的利益關係。縱使在霸權衰弱後國際體制仍可降 低國際間交往的不確定性與交易成本,因此成員國在工具理性的私利思維 下,將會選擇維繫原來的體制繼續合作,並將共同利益進一步擴大,達成 更多互利的協議。就這點來說,金德柏格雖然不 否認各國依然是在追求本身的最大利益,但其並不將國家視為理性合一的 整體,會去追求客觀存在於國際體系結構的國家利益,而是認為利益的本 質應是國內與國際層次溝通協調後的結果,因而在乎如何透過領導者來凝 聚群體意識以追求共同利益。
      3. 新馬克思主義學者華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
        從資本主 義的發展角度來分析霸權的內涵、模式、興衰及在世界體系中的作用他定義下的霸權為,在國家間體系競爭中一個大國 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將它的政治、經濟、軍事,乃至於文化的原則與意願加 諸於其他國家。此霸權國家的主要目標在於維繫世界資本主 義的分工體系,並從中汲取最大的國家利益,這和金德伯格強調領導者的 責任在於維持國際經濟體系的穩定,及協調國際間的利益衝突不同。
      4. 金德伯格的領導權論述是其歷史經濟學方法的產物,其是先從關注國 內利益團體或階級的領導情況,爾後才延伸到國際層次的領導研究,並且 強調領導國的重要功能在於協調各國政策的一致性,但國際關係學者常將 其思想改造為國家中心論或結構主義研究途徑 
  5. 結論
    金德伯格的歷史經濟學特色,不僅體現在領導權論述的形成,也反映 在對 IPE 學科發展的貢獻上。金德伯格早在 1950 年代初期就已經注意到 國際政治與國際經濟的不可分割性,透過對國際金融、國際貨幣與世界貿 易等議題的研究,來思考國際經濟中的政治因素。另外,他認為國際衝突 常起因於各國政經體制的差異,所以須考量文化背景、政黨結構及利益團 體關係等如何影響各國的對外經濟決策

    金德伯格的研究重點在於霸權領導與國際經濟秩序 穩定間的關係,較沒有深入說明霸權如何可以維持其地位,以及霸權衰退 後國際秩序是否仍可以維持等問題,而後者正是包括基歐漢在內的後霸權 理論關注的焦點。不過毫無疑問,金德伯格對於 IPE 後來的發展是有相當 的貢獻,其不只是提供了後來霸權穩定論的研究起點,在研究方法上他重 視國際政治與國際經濟的互動關係,及打開國際體系與國內層次分析的隔 閡,而這兩者正是 IPE 不同於傳統國際關係研究的特色

《國際關係總論》〈國際政治經濟學〉張亞中、左正東

  1. 基本概念
    1. 定義與研究對象
      1. Gilpin
        認為國際政治經濟學是一門分析國際政治與國際經濟的"關聯性",及彼此之間如何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學科。
        其分析的問題可歸納為三個層次的問題,一是關於市場經濟增長的政治性原因及作用;二是關於經濟上的變遷與政治上變遷的相互關係;三是國際經濟市場對國內經濟的重要意義
    2. 國際政治經濟學的主義與學派
  2. 有關重商主義的論述
    1. 古典重商主義
      1. 四個主張
        1. 財富是獲得權力的絕對不可或缺的手段,不管是為了安全還是侵略
        2. 權力對獲得和保持財富是基本的手段
        3. 財富和權力都是國家政策洽當的終極目標
        4. 在特定環境之下,可能有必要為了軍事安全的利益以及長遠繁榮的利益,而犧牲暫時的經濟利益,但這兩個目標長遠來說是和諧一致的
      2. 古典重商主義重視由外國輸入金銀,當時多認為貧富的標準不是在於生產力的高低,而在於金銀的多少。
        其具體政策為禁止黃金輸出、限制原物料以外商品進口,但鼓勵原物料進口,以賺取龐大外匯
    2. 工業重商主義
      該時期強調工業至上,工業生產應比農業生產受到更多關注,其基本論點是國家的生存、自主和安全是國家的最高政策目標,國家可以不惜花上任何代價去達成這些目標,工業化是達成此目標的必要手段。
      後起工業國家必須要以國家干預和貿易保護來保護本國的崛起工業
    3. 新重商主義
      主張運用關稅及非關稅壁壘、配額、雙邊主義、策略貿易政策、所得、貨幣、教科文等政策,獲得國家利益
      1. 策略貿易理論
        在於一家公司在母國政府的幫助下,能夠使其在該行業獲取競爭優勢
        1. 動態的比較利益原則
          認為比較利益不是固定的,是由國家和企業創造出來的,一個落後國若想要趕上工業化國家,首先要改善其比較利益與貿易條件
        2. 國家介入市場競爭
        3. 保護國內非技術性勞工原則
  3. 有關自由主義的論述
    1. 古典自由主義
      1. Adam smith
        1. 從交換現有產品而來的相互利益
        2. 增加競爭
        3. 透過規模經濟與勞力分工來降低成本
        4. 更好地利用不同國家的技術與資源(絕對利益)
      2. David Richard-比較利益
      3. E.Heckscher
        認為國與國之間發生貿易的必要條件,在於貿易商品生產成本(包括運輸成本)的差異,而成本的差異在於各國擁有的生產資源相對豐饒(包括要素稟賦)
        1. Heckscher-Ohlin Theory
          從這個定理可以引出兩個推論:一是生產要素價格均等化的趨勢,另一是關稅對收入分配的影響。
          前者是說,即使是生產要素在國家之間不完全流動,但國際貿易也可使生產要素的報酬在國家之間趨於平等;後者是說,由課徵關稅所引起貿易額的變動,將提高一種生產要素的收入,而降低另一種生產要素的收入
    2. 改革自由主義
      1. 凱因斯
        主張政府應該具備更加直接的管理職能,以解決商品生產與市場消費需求之間供需的不平衡
    3. 新古典自由主義
      1. 海耶克
        反對國家干預經濟,認為經濟自由主義是政治自由主義與個人自由主義的基礎
  4. 有關馬克思主義的論述
    馬克思主義其分析的單位不是以個人或國家為出發點,而是以「階級」與世界經濟,或是世界體系為其分析的起點。
    1. 帝國主義
      1. 霍布森
        主張國家制定干涉計畫,透過實施強有力的干預緩和社會矛盾,維護個人自由。
        對於帝國主義,主張英國應該停止在海外的帝國主義剝削,轉而建設國內市場,以消費生產出的多餘產品
      2. 列寧
        1. 從四方面論證資本主義的誕生
          1. 生產集中於Konzern、Cartel、Syndicate、Trust
          2. 對原物料來源的競爭性需求
          3. 銀行寡頭的發展
          4. 舊殖民政策發生轉變,富裕的強國尋求在對弱國的剝削過程中擴大其經濟利益
        2. 列寧的核心論點是資本主義國際經濟的確使世界向前發展,但這種發展是不穩定的,終將導致帝國主義戰爭和國際政治情勢混亂
    2. 結構主義
      1. 依賴理論
        主要觀點核心在於,在南北關係中,富裕國家-即核心國家-在歷史上就經由剝削、榨取包括人力資源(甚至奴隸)與原料在內的各種資源,從而使發展中國家-即邊陲國家-處於一種從屬地位。
      2. 世界體系理論
        Wallerstein融合依賴理論與馬克思主義,並以歷史社會學的角度來分析。其相信世界體系是一真實的實體,只有透過對世界體系的全盤分析,才能了解整個資本主義的發展現象。
        1. 一個資本主義世界經濟有三個基本要素
          1. 起源於一個利益最大化原則所統御的單一市場
          2. 一系列具有不同對內、對外強度的國家結構之存在。
            國家結構的主要功能是--阻礙資本主義市場的自由功能,以利於改善一個或多個團體的獲利前景
          3. 對於剩餘勞動的掌握發生於一個包含三個等級的剝削關係之中,這三個等級是-核心-半邊陲與邊陲國家的國際層級關係,這也同時決定彼此間不平等的交換關係
  5. 國際政治經濟學理論評析與應用

2022年7月17日 星期日

《國際關係總論》〈現實主義〉廖舜右

  1. 現實主義典範的緣起與內涵
    1. 典範緣起與核心概念
    2. 現實主義的緣起
    3. 權力的定義與意涵
      1. Morgenthau
        將權力定義為國家執行外交政策的有形與無形力量,有形力量具有可供測量的指標,如人口數目、領土面積、自然資源、軍事準備、經濟程度等。
        無形力量則可涵蓋民心、士氣,以及領袖能力等。
      2. Waltz
        相對權力是兩國相互對抗的能力比例,就結構現實主義的觀點而言,國家本身的權力增減固足憂慮,而更重要的是與敵對國家權力比較時的相對消長,才是權力概念的核心
      3. 雖然現實主義者對於權力的概念有所不同,但是都將權力因素視為一個國家行為的獨立變項,相較於其他中間變項,更是無法比擬的關鍵變項。
    4. 國家具有「一致與理性」的行為並為國際關係的主要行為者
      「一致與理性」行為的假設為抽象主觀判定,如同個人一般,國家在理性方面具有特定偏好與目標,也會根據成本效益計算,在能力範圍內採取策略與行動來完成目標;而一致性的設定讓國家對於相同事務不會同時具有矛盾與相反的意志。
  2. 古典現實主義與結構現實主義
    1. 古典現實主義
      1. Carr的現實主義六大原則
        1. 政治現象受客觀法則所支配,如人性等
        2. 國家用權力追求利益,國家利益是由戰略與經濟能力所界定,且為決策者所追求的單一目標
        3. 國家有追求利益的永恆性
        4. 追求利益合乎國家的道德,對於國家而言,採取成功與有效政策才是國家生存的道德原則
        5. 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道德是不存在的
        6. 權力政治範疇是獨立自主於其他人類的活動領域
      2. 古典現實主義強調國家追求利益超過對普世道德的維護,將引導出國際政治被視為權力鬥爭場所的必然結果,並將權力平衡、安全困境、軍備競賽以及外交政策等作為其研究範疇的焦點。
        其批評包括對經濟因素的漠視、無視於非國家因素對國家政治的影響、過於簡約(個體解釋全部)、合理化現存秩序的問題解決理論,以及只運用實證研究方法解釋國際政治等
    2. 結構現實主義
      結構現實主義認為主權國家是國際體系的組成要素,輔以國際結構是無政府狀態下自助體系的前提。也就是說主權國家是理性追求利益的行為者,並且強調"相對收益"的獲得,因此必須從國際結構或體系的角度切入,才能有效地解釋國際政治的互動。
      1. Waltz
        1. 國際政治處於無政府狀態
        2. 各行為者均具有相同功能的傾向
        3. 各行為者的能力不同
        4. 對於結構現實學派而言,各行為者均處於無政府狀態,又有著相同功能的自助傾向,因此,能解釋國際體系的變數僅有國家間彼此不同的能力分配與排序
    3. 古典現實主義與結構現實主義的比較
      1. 相同
        1. 以國家為中心
        2. 承認國際無政府的存在
        3. 重視權力與安全
        4. 採實證主義的研究途徑
      2. 不同
        1. 分析層次的差異,前者側重於國家單位的分析,後者則強調系統層次的重要性
        2. 理論角色的差異,前者為歸納式的研究,後者為演繹式的研究
        3. 對於權力與安全兩者關連性的剖析不同,前者假設權力是國家追求的終極目標,後者則認為權力只是為獲得安全的手段。
        4. 國家是否為政治最後形式,前者認為主權國家作為政治制度最終形式仍有討論空間,後者則認為主權國家為政治制度之最後形式
        5. 道德議題上的認知,前者強調國家道德與世俗道德的差異,而後者則未提及
        6. 權力平衡如何形成的差異,前者認為權力平衡是決策者的精心設計及操控,後者則認為是國際體系與結構而自動形成
  3. 新古典現實主義的崛起
    將古典現實主義與結構現實主義的整合嘗試與論述,被統稱為新古典現實主義
    1. 理論基本主張
      1. status quo vs. revisionist
        前者傾向於接受當下的國際秩序與權力分配,權力平衡為其維護現存秩序的政策。後者則傾向於挑戰或改變當下的國際秩序。
        對於新古典現實主義者而言,扈從強者或與之結盟均為弱者企圖維持現狀或改變現狀的有效選項
      2. 攻守平衡
        當軍事技術在攻勢方面具有優勢地位之時,同盟地位將得到加強(如一戰的協約國與同盟國),守勢方面具有優勢則地位弱化(如二戰的假戰)
      3. 攻守的可區分性
        當軍事技術攻守區分性越低時,越容易發生安全困境,相反則促使合作
    2. 決策者評估因素對外交政策的影響
      對新古典現實主義而言,理念則可用來輔助決策者衡量國際環境,並以此動員國內資源來捍衛其所認知的國家利益。
      據此理念可定義為決策者對國際體系的知覺與對國內政治的計算,以及對於整體國家利益的衡量。
    3. 外交政策之分類與應用
      1. 制衡政策(國內:維持現狀、國外:維持現狀)
      2. 扈從政策(國內:改變現狀、國外:改變現狀)
      3. 避險政策(國內:改變現狀、國外:維持現狀)
        避險政策在原則上接近軟性的制衡政策,但因經濟因素仍需保持穩定的關係。因此,是一種同時在經濟與安全目標上雙邊投注的策略,一方面盡量減少在安全議題上的損失,決策者亦不放棄與現狀霸權的合作,另一方面則在與改變現狀的大國交往中擴大利益
      4. 適應政策(國內:維持現狀、國外:改變現狀)
        較無知覺大國威脅的國家,可能會採取適應大國策略的政策,僅在少數的議題上堅持立場,是一種藉著符合對手利益的方式來降低其對自身的威脅。
  4. 現實主義典範的次級結構
    1. 攻勢現實主義與守勢現實主義
      1. 攻勢現實主義依循霍布斯的"性惡論"並結合結構現實主義的結構概念,認為沒有國家欲維持現狀,每個國家的目標都是權力的極大化。在成為霸權之前,國家獲取更多的權利的企圖不會改變,而向外擴張與戰爭是國家獲取權力的主要戰略。
      2. 守勢現實主義的重要假設為,國家透過社會化的過程,累積有關國家策略的最佳行為方式。尋求穩健的目標與最低限度的安全(權力平衡)是國家在國際無政府狀態下的最佳策略。
    2. 攻勢與守勢現實主義的比較
      1. 守勢現實主義
        無政府狀態>自助>維護國家生存>安全極大化>重視權力>對潛在敵國意圖懷疑>避免產生有力他方之權力差距(相對收益)>加入弱勢以制衡強權>權力平衡>永無止境的相互防備
      2. 功勢現實主義
        無政府狀態>自助>維護國家生存>重視安全>對他國(含友國)意圖懷疑>建立有利已方之權力差距極大化(相對收益)>權力極大化>加入強勢>追求霸權>永無止境的相互競爭
    3. 霸權穩定理論
      霸權穩定理論的中心概念強調在國際體系中需要一個主導力量,來驅使、規範、以及管理體系主要成員的互動行為。國家要被稱為霸權,須具備三個主要特質:有能力建構國際體系的相關機制與法則、具有強烈的執行意志,以及承諾推動體系內主要國家互為有利之事項

      討論霸權穩定理論的四個面向
      1. 國際政經合作機制與霸權之間的正向因果
      2. 國際政經合作機制與霸權之間的非正向因果
      3. 霸權穩定理論對於維持現狀的重視
      4. 金德爾柏格陷阱
        霸權缺乏提供國際公共財的意願,因而導致混亂的國際秩序,或引起就有國際機制的失靈
    4. 修昔底德陷阱與新型大國關係
      1. Thucydides's Trap
        意為新興的崛起強權逐漸壯大,驅使主宰地位的統治強權認為其為威脅,而增加衝突與戰爭的風險
      2. 新型大國關係
        在舊有權力政治之上,納入合作共贏的概念,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目標,避免零和式權力競爭

2022年6月30日 星期四

〈崛起、挑戰與承繼霸權-崛起強權參與建構國際制度過程的觀察〉陳欣之

  1. 崛起強權與霸權制度的相對關係
    國際制度是 個權力競合的 場域,崛起強權除了扮演制度的挑戰者角色外 亦可以透過結盟與抗衡等 在國 際制度內扮演不同面貌,與霸權暨其他崛起強權進行權力的競合
  2. 國家在建構全球治理制度的競合
    1. 解釋國際制度的創建有三種動因
      1. 權力導向
        權力導向觀點認為國際制度是霸權主導的產物,並強調建構國際制度是一個攸關何者利益較能被最大滿足的分配問題,根本上它是一個行為者受到無政府狀態牽引而秉持相對收益的產物
      2. 利益導向
        制度是國家問權衡利弊得失後的國際合作結果,其目的是在賽局中取得「柏拉圖最適」結果,或認為建構制度就是一場討價還價的多邊賽局
      3. 知識導向
        認為概念、論述暨認同決定利益的內容,主宰最後建立國際制度的行為
    2. 創建國際制度有三個階段,分別是談判前的議題形塑、談判、暨後談判的運作等三個階段:議題形塑是指一個課題如何成為一個受到國際重視,認為值得花費心力與時間進行談判的議題;而運 作階段,是指將各造簽署同意的協議轉化為制度安排的過程:談判階段是各造試圖 敲定各方同意之協議文句內容的過程。每一個階段,都是霸權與非霸權行為者相互競合的場域。
      能否掌控建構制度的 個階段,是檢驗國際制度 導權的指標。競爭議程設定者的主導位置,成為前談判階段的主軸,在談判階段,崛起強權進行遊戲規則暨改變對手利益偏好的競合。最終,崛起強權能否置入有利於崛起強權的運作規範,成為國際制度的管理者,是崛起強權能否取勝的關鍵
    3. 國際建制
      1. 崛起強權是創建國際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員。創建多邊制度談判時, 多不能忽視 談判成員計算的問題, 也就是判定何者是談判中不可或缺的積極成員,及何者是未參與談判就會導致協議最終破局的否決成員。
        隨著崛起強權國際地位的上場,沒有崛起強權參與的國際制度,似乎命定 運作將是困難重重
      2. 談判規則是共識決或者為多數決 ,亦給予崛起強權 不同的主導地位。共識決通常無形中賦予個別強權對不符合其利益結局的 最終否決權,而多數決則涉及何者能有效結盟並施展最終的影響力
      3. 崛起強權日益上揚的權力,使其擁有改變結果的報酬矩陣,透過對其他議題領域之掌控,改變其他談判者的利害考量。 
  3. 主導國際制度並非霸權的專利
  4. 歷史經驗的啟示
    1. 柏林公會
      處於崛起初期的德國,與霸權享有共同的地緣利益基礎,因此在 1878年柏林公會中扮演"誠實的掮客"的角色 跟隨霸權的腳步,在霸權的主導下,透過限縮俄國勢 力範圈,維持區域權力平衡的局面。此一案例凸顯,崛起強權可能會選擇與霸權合作,扮演霸權利益代理人的角色,強化本國的利益。不過德國亦利用此一機會,凸顯 德國是歐陸權力平衡安排內,一個不可或缺要角的地位 更提升德國的國際信譽。
    2. 德國召集的柏林會議
      英法暨比利時等國,於1884年爆發在剛果區域的殖民衝突,給予崛起的德國一個透過議題結盟方式,主導新興制度創建之手段,約制霸權的機會。當時德國探取與法 國結合,壓制英國的立場 ,插足非洲殖民地的開拓。
      具體的表現,則是德國主導下的柏林會議。德國提出以三項國際法原則作為解決剛果糾紛的基準,誘使法國與比利時等國與德國合作,以國際會議處理剛果問題。
      柏林會議顯 ,崛起強權符合霸權利益之餘,仍可以透過策略聯盟,主導某種國際制度的創建。 
    3. 美國召集的華盛頓會議(1921-22)
      美國設定會議的討論議程,窄化討論的選項,更解除日本得以與美國討價還價的英日同盟,同時堅持地拒絕英國以其他型式條約取代英日同盟的建議,可以說是完全主宰華盛頓會議的進行。透過多邊會議的型式,法制化區域的權力分配與安全局勢,美國採取主動,塑造亞太地區的戰後格局。 當時英國的全球霸權並未退場,美國並沒有採取大英帝國獨霸全球的企圖,美國在華盛頓會議的主要對象,並非是衰退中的大英帝 國,而是在世界權力舞台中崛起的日本 。美國拒絕霸權的同盟關係替代方案,展示崛起強權抗拒霸權主導力量的自主性地位,削弱霸權的治理權威。不過美國當時並沒有主動挑戰霸權地位,甚至是爭取大英帝國的合作 ,共同對付 日本在亞太 的擴張
    4. 吾人可以發現崛起強權創建國際制度的三種樣態 。首先,在崛起初期,崛起強權會附合霸權,在創建國際制度的過程中,抗衡共同的地緣威脅,意即在霸權領導下, 成為霸權的追隨者
      其次,在權力地位成長但尚未凌駕霸權地位前,崛起強權會與其他國家結盟,爭取在國際制度內約制霸權的主導地位。
      最後,崛起強權在物質力量超越霸權之後,幅起強權會展示創建國際制度的主導能力,迫使霸權改變立場,削 弱其他崛起強權的權力地位暨威脅;崛起強權在制度創建 程中取代霸權取得主導權的徵兆,已經標示霸權的更迭。
  5. 結論
    戰爭固然是解決國際競爭的最後手段,但是在走上全面霸權戰爭的道路之前,維持現狀霸權所創建的國際治理架構,實踐上已容許崛起強權進行快速的成長,扭轉原有的權力分配架構與位階等次。 繼續當下的國際治理運作模式,可能是最有利於崛起強權永續發展的途徑,再者,非暴力的國際制度主導權之爭,可能反而是列強競逐中的常態,而崛起強權更不可能在此種競逐中缺席 。
    第三 ,創建某些新的國際治理規範,並不是霸權的專利,擁有絕佳權力地位的崛起強權,亦擁有快速發展的前景,都強化崛起強權創建國際制度的討償還債籌碼。
    最後,選擇在全球治理制度中削弱霸權主導地位,反而能創造崛起強權取代霸權的絕佳契機。因此,國際制度是崛起強權與 霸權之間權力競合的常態性場域,創建國際制度主宰地位的更替,反映崛起強權面臨其他霸權地位競爭者的壓力之下, 最後能否勝出的指標。

2021年9月8日 星期三

〈Semi-presidentialism: Concepts, Consequences and Contesting Explanations〉Robert Elgie

  1. Introduction
    This article does provide some tentative answers to these questions. However, the main purpose is to highlight some of the most problematic issues in the study of semi-presidentialism. In so doing, it is hoped that the paper will make a contribution both to the study of semi-presidentialism and to the study of institutions more generally
  2. What is semi-presidentialism?
    1. three types of definitions of semipresidentialism
      1. The first type of definition of semi-presidentialism is one that considers only the actual powers of political actors, or, to put it another way, the relational properties of democratic regime types
        1. O’Neil
          He states that a semi-presidential regime is one where executive power is divided between a president and a prime minister, but where the president has substantial powers. On the basis of this logic, the direct election of the president is irrelevant to the issue of whether a country should be classed as semi-presidential
      2. The second type of definition is one that combines formal co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with actual powers, or, more accurately, dispositional and relational properties
        1. Duverger
          “A political regime is considered as semi-presidential if the constitution which established it combines three elements: (1)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is elected by universal suffrage, (2) he possesses quite considerable powers; (3) he has opposite him, however, a prime minister and ministers who possess executive and governmental power and can stay in office only if the parliament does not show its opposition to them”
      3. This type of definition is derived from the dispositional properties of regime types alone. Without going over old ground, according to this logic a semi-presidential regime should be defined as “the situation where a popularlyelected, fixed-term president exists alongside a prime minister and cabinet who are responsible to parliament
  3. What is the focus of semi-presidential studies?
    1. two types of dependent variable in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1. regime survival
        The first type of dependent variable is where attention is focused on the collapse or survival of the democratic process itself.
        1. A further advantage is that the method of inquiry is straightforward. The task is to determine the statistical correlation between particular regime types and the presence of democracy
          In short, no matter how advanced the statistical technique, even assuming there is one, it becomes very difficult to disentangle the precise effect of institutions from other macro features such as national wealth, political culture, colonial heritage and so forth.
        2. Another disadvantage is that democracy-oriented studies run the risk of introducing a further element of selection bias into the process
          Stepan and Skach (1993) often factor out OECD countries and countries that democratised before 1945. Equally, Power and Gasiorowski (1997) concentrate solely on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in the third world.
          On the basis of their case selection, both make judgements, albeit opposite ones, about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particular regime types. However, clearly the case selection matters.If the analysis includes the experience of countries such as Austria, Finland, France, Iceland, Ireland and Portugal, then semi-presidentialism looks much more conducive to democracy than if the list merely contains, for example, the set of semi-presidential regimes in Africa.
          The bottom line is that the study of regime types frequently takes the collapse of survival of the democratic system as the dependent variable. Whatever the advantages of such an approach, the disadvantages are also patent
      2. regime performance
        There is some evidence that the focus of the debate about regime types has changed over time.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debate the dependent variable tended to be democratic survival or collapse. More recently, though, there has been a growing tendency to focus on governance. This point would be of little more than historiographic interest if were it not for the fact that the focus of the debate matters. The judgements made about particular regime types are likely to vary as a function of the focus of the study
  4. What is the most appropriate explanatory variable in semi-presidential studies?
    1. In this context, this section suggests that writers have tended to concentrate on three such variables
      1. narrow institutional aspects of specific regime types
        1. problem
          this approach does not necessarily allow these questions to be answered very satisfactorily. This is because they fail to account for the variety of political practice within the set of presidential and parliamentary regimes
      2. wider institutional aspects of the political systems
        Overall, whether the emphasis is placed on the powers of political actors or the party system of particular countries, we are left with a much more satisfactory way of explaining why political systems operate in the way that they do than if we focus solely on the narrowly-defined constitutional situation of a given regime
      3. general explanations of political life
        1. The veto players approach
          The best example of this approach is the work on veto players that has been pioneered by George Tsebelis (2002). In some respects, the conclusions of this approach closely resemble those of people like Shugart, Mainwaring and Duverger in that Tsebelis is primarily concerned with powers and parties rather than the supposedly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regime types. The difference lies in the foundations of the veto players approach and the claim that it is applicable to the study of institutions generally. More than that, the veto players approach has profound implications for the very study of semi-presidentialism

          The main advantage of the veto players approach is that it is derived from a general theory of institutions. As such, it neatly illustrates the point that the debate about the institutional effects of regime types is indistinguishable from the more general issue of how we study political life at all

          In this context, the main disadvantage, if indeed it is one, with the veto players approach is that it undermines the very subject that has been the focus of this essay: the concept of semi-presidentialism
          In the language of veto players, the concept of semi-presidentialism is redundant
  5. Conclusion
    This review article has put forward four main arguments
    1. we need to be careful how we define semi-presidentialism. More specifically, we should define the concept with reference solely to the dispositional properties of regime types. We should do so because this eliminates the subjective element in both the process of defining semipresidentialism and in the process of classifying specific countries as examples of a semi-presidential regime.
    2.  if we have to choose, then we should focus on a governance-centred dependent variable when studying semi-presidentialism. This is because such variables allow for a more nuanced appreciation of political life. However, combining a democratic survival-focused dependent variable with a governancecentred variable is perhaps better still
    3. when studying semi-presidentialism we should avoid adopting an explanatory variable that is based on the basic constitutional features of regimes. Instead, we should adopt a variable that focuses on the wider institutional aspects of the political system
    4. we may choose not to study semipresidentialism at all. The veto players approach provides an alternative way of studying political institutions and overall may provide a more fruitful method of analysis.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針對研究半總統制的獨立變數、解釋變數、定義,做一個回顧性統整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同上

2021年9月4日 星期六

〈政治社群、認同與外交政策: 「芬蘭化」概念的再思考〉李俊毅

  1. 前言
    外交政策和認同是密切相連的,理解「我們」的概念是如何被建構與論述,因而構成了 外交政策分析(foreign policy analysis)的一個進路。
    若一個政治社群對「我們」概念的論 述較著重在「民族」,則其在安全議題上較屬於「社會安全」(societal security)的面 向,也就是「一個國家語言、文化、宗教與國家認同、以及習俗的傳統模式之持續發 展」,是否受到挑戰
    相對的,若一個政治社群對「我們」 概念的論述較著重在「國家」,則其在安全議題上便較傾向於「軍事安全」與「政治安 全」,而涉及對國家、人口、領土、主權、社會秩序等的威脅。
  2. 外交政策、認同與論述理論
    1. 建構論
      本文選擇以 Ole Waever 為首的後結構主義論述理論(poststructuralist discourse theory)為主要架構。此一選擇有若干理由
      1. 在當前的國際關係理論中,後結 構主義首先關切認同(或我群與他者關係)的重要性,以 Alexander Wendt 為主要代表 人物的社會建構主義,則是將認同的研究,由學術邊緣帶到中心。在二者的比較與抉 擇中,建構主義的研究,傾向將認同看成是國家與國家、或國家與國際結構在互動時 的產物,而較無法處理認同在國內層次的發展;狖相對的,後結構主義的途徑,則能關 注一國內部針對一個議題或概念所產生的不同論述。後者因而較能符合本文之所需
      2. 即使在後結構主義的陣營中,論述分析的形式與方向亦有相當大的區別。本文以 Ole Waever 發展出的架構為基礎,乃因後結構主義從一個批判性與理論性的知 識立場,轉成一個能結合理論與實證個案的研究途徑,Ole Waever 是著力最深的學者 之一。
    2. Waever 進一步探討「民族」與「國家」的關係、可有的不同意 涵與組合
      1. 「民族」與「國家」的概念可以是緊密相連的(如法國),也可被認 知為兩個不同的實體(如德國)
      2. 「民族」一詞來看,其可被理解為「文化民族」 (cultural nationalism, Kuturnation),亦即民族的構成是基於出生與文化,也可被理解 為「政治民族」,即民族的身分取得,須基於國家所創建的公民身分
      3. 就「國 家」一詞來看,則可先分為外部與內部。國家概念的外部面向指一個政治社群對其國 家在世界的角色與地位之認知,例如是強調權力平衡與國家利益的「權力國家」 (power state),或是著重維持和平、發展與人權等道德價值的「反權力國家」(antipower state)。國家概念的內部面向,則指國家的構成或制度,如福利國家、社會主義 國家、自由-資本主義國家等
  3. 「芬蘭化」的概念與解釋 
    1. 「芬蘭化」的概念與定義
      「芬蘭化」一詞在 1950 年代末期與 60 年代初期開始出現,在學界以西德學者 Richard Loewenthal 為使用此一概念的先驅之一。
      1. Hans Mouritzen
        綜合其他學者的觀點, 主張「芬蘭化」是個「順應默從」(adaptive acquiescence)的政策:在權力關係極為不對等的兩國中,小國向強鄰做出若干妥協、放棄向其他競爭的強權商藉軍事力以改變現狀,以交換強鄰維持該小國獨立、核心價值與基本生活方式的保證
      2. Encyclopedia of the Cold War
        則將「芬蘭化」定義成「儘管一國並非蘇聯集團的一分子,但因希望和 蘇聯維持密切關係,從而願意疏遠其傳統同盟與朋友之政策或行為」。
      3. 蘇秀法
        則 主張,「『芬蘭化』從廣義上講是指一個強權對一個弱小的鄰邦使用有行的或無形的直 接的或間接的壓力,迫使這個弱小國家懾於其威力而不敢做出逾越其所能容忍限度的 行為」。
      4. 嚴震生
        對「芬蘭化」提出以下分析
        1. 指兩個一大一小鄰近國家之間,所存在的不均衡(asymmetrical)關係。
        2. 這個關係是如此的不均衡,以至於大國可以支配小國的外交關係,包括干 預它和其他國家的雙邊軍事和經濟合作
        3. 大國對小國的支配和干預,有可是前者慢慢兼併後者的過程
        4. 從小國的立場來看,這層關係並非完全是由大國所主導,小國本身或多或 少也有為了安全的基本考慮,而作自我的約束。
        5. 「芬蘭化」乃是將一個理論上的概念,藉著實際的例子,得以闡述。這個概 念,就是所謂的「順應默從」(adaptive acquiescence)。
    2. 「芬蘭化」概念的歷史脈絡
      1. 1948 年的芬蘇友好條約(the Treaty of Friendship, Cooperation and Mutual Assistance, FCMA,芬蘭文的簡稱則為 YYA)
        1948 年 2 月,蘇聯向芬蘭提議簽訂帶有軍事條款的互助協定,而引起芬蘭右派的 反彈。巴錫基維總統不顧右派的壓力,接受蘇聯對話的要求。其結果,芬蘇友好條約 有別於蘇聯和其附庸國簽訂的條約,事實上僅要要求芬蘭防衛其自身的領土。該約序 文 列 入芬蘭 亟 欲 爭 取 的 文 字 ,「 處 於 強權衝突 的 利 益 之外」( remain outside the conflicting interests of the Great Powers);第一條(也是最廣受討論的條款)則明訂, 「若芬蘭或蘇聯受到德國或其盟友經由芬蘭領土攻擊時,芬蘭將基於獨立國家的義 務,擊退侵略。當芬蘭遭到攻擊時,芬蘭應依條約規定,以所有可用的軍隊防衛國土 完整與芬蘭前線。必要時,蘇聯提供協助,或與蘇方共同行動」。盰雖然此一條款在實 際執行上是否仍能維持芬蘭的中立,引發不少質疑,但就文字來看,尤其與同時期的 「蘇聯-羅馬尼亞友好互助條約」及「蘇聯-匈牙利友好互助條約」相較,盵卻也可被 詮釋為對芬蘭有利。
      2. 「 巴 錫 基 維 - 吉科寧 路 線 」 (Paasikivi-Kekkonen Line)
        由於芬蘭憲法賦予總統在外交政策上相當大的權力,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該國的對 內與對外政策大致上是由兩任總統巴錫基維(Juho Kusti Paasikivi, 1946-1956)以及吉 科 寧 ( 1956-1982) 主導,因此 該 國之政策常被 稱 為 「 巴 錫 基 維 - 吉科寧 路 線 」 (Paasikivi-Kekkonen Line)。此一路線主張芬蘭應揚棄戰前對蘇聯的恐懼、敵意與不 信任,並將芬蘭與蘇聯的關係,建立在相互信任之上,一如過去芬蘭與俄國的關係; 其核心則是芬蘭保持中立,並且置身於強權衝突的範圍之外。盱此一政策路線的具體表 現,便是 1948 年的芬蘇友好條約
    3. 「芬蘭化」概念的傳統解釋 
      1. 分析對象與單位偏重行為者(能動者)
        不論是歷史的或外交政策的分析,對芬蘭化現象的解釋大抵是:在客觀國際關係 環境-處於強鄰蘇聯週圍-的限制下,芬蘭政府以及(或)政治人物選擇了自我克 制、不觸怒蘇聯的政策,以求取後者對芬蘭國家獨立的保障。此一路線或雖無奈、限 制了芬蘭在外交政策上的選擇,但與其他東歐國家相較,卻也成功的使芬蘭不受蘇聯 兼併,並在內部事務上享有自主性
      2. 不同於現實主義
        「芬蘭化」做為中立政策的一環,相關的解釋常由現實主義出發,視小 國之中立政策為大國政治的產物。就此而言,芬蘭從巴錫基維總統的消極中立到吉科 寧的積極中立,此一變遷並不是大國政治能完全解釋;此外,在現實主義的假設下, 則當蘇聯解體、芬蘭所處的安全環境發生變遷,其結盟行為亦應和其他國家相似,選 擇加入北約,以集體安全的方式確保其國家安全。秅在這議題上,芬蘭(以及瑞典)卻 選擇維持其「軍事不結盟」之政策,和其他鄰國有顯著不同。此些問題不能完全由理 性的權力與利益角度解釋,而須牽涉到兩國認同的建構問題
  4.  「文化民族」(Kuturnation)、「國家民族」 (Staatsnation)與「芬蘭化」
    1. 主體建構
      1. 文化民族-赫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 1744- 1803)
        1. 赫德的思想對芬蘭民族主義的敘事有四個較顯著的影響:
          1. 民族 是獨特的地理環境下醞釀而生的天然與有機產物,因為沒有兩個民族共享相同之環境 與歷史,故沒有兩個民族會有相同之特質
          2. 個人的成就唯有在民族之文化發展 與特殊性中方能成就,也就是強調集體的價值更甚於個體
          3. 民族的語言最能呈 現該民族之文化特質,民間的詩歌與口語傳統因此是民族性的檔案紀錄與靈魂印記
          4. 若民族的歷史被中斷並失去共同記憶,則民族主義者必須藉由蒐集民俗詩歌的 斷簡殘編,以重新發現民族的精神並重新創造民族記憶。因為民族的發展並不必然需 要國家,赫德的主張常被稱為「文化民族」(Kuturnation)。
        2. 由於初期並沒有發展主權國家的條件,此一時期(到 1870 年代)的民族主義較不 追求明確且固定的領土,其內涵除了強調藉由語言與文學建構民族歷史與精神之外, 也表現在對現代性的選擇性追求上,如發展經濟、進行建設、講求法治、肯定進步 等。此一對普世文明的認可,有其知識與社會脈絡。當時的民族主義思潮帶有種族主 義的色彩,認為人種(以及語族)有高下優劣之別。芬蘭人被歸類為蒙古人種 (Mongoloids),因此在歐洲白人思想中被視為是原始與落後的。肣在接受此一論述的 情況下,為宣稱其存在的正當性與尊嚴,芬蘭轉而將「貧窮」與「簡單」轉化為「純 粹」與「真實」,也就是將其在文化上的邊緣性,建構成一種德行,以此作為發展與文明的基礎
      2. 國家民族-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
        黑格爾亦認為個體的價值 須置於集體之下;不同之處則在於,黑格爾強調進入歷史裡的所有事物都被賦予實現 某些歷史任務的使命,而對民族而言,其在歷史演化過程中的最後目的,是達到「國 家」此一理想,也就是國家與民族的結合,「國家民族」(Staatsnation)。
        1917 年芬蘭獨立,「國家民族」的概念隨著從自治走向獨立而具體實現。戰間期 的芬蘭對國家與民族的想像,從而由文化轉向地緣政治。芵這是因為「國家民族」的邏 輯強調主權國家的優先性,其亦必然和領土(territoriality)的概念密切相關,國家因 而容易陷入「領土的陷阱」(territorial trap):芧既然國家的一個重要構成因素為領土, 則為維持疆界的穩定,國家必須武裝自己以維護領土與主權;同時,一個嚴格的「我 們」與「他們」之區分亦顯必要,是固定領土疆界的社會心理要素。芬蘭對自己與俄 羅斯(蘇聯)的想像,由是出現重大的轉折
    2. 芬蘭化
      1. 現實主義與國家中心論
        在巴錫基維的世界觀裡,大國 無情地競逐其安全利益,而小國的生存之道在於正確理解高層政治的趨勢並順應時 勢,「強權是『政治的主體』,小國則是其『客體』」。由此推導而出的結論是,憲政主 義者對國際法與國際組織的信心是不切實際的,芬蘭須以理性與實用主義的態度制定 外交政策。置身於大國的衝突之外-表現在芬蘇友好條約簽訂上-即成為合理的選 項。
        芬蘭的中立政策或「芬蘭化」的概念,就此而言是一種面對權力政治之下的被動 但理性反應
      2. 文化民族
        巴錫基維與吉科寧除了強調大國政治的現實以及小國有 限的行動自由之外,也積極轉化芬蘭群眾對俄羅斯/蘇聯的觀感。針對後者,他們明 顯訴諸(老年)芬蘭民族主義者的傳統,特別是前述 J. V. Snellman 與 Y. S. Yrjö Koskinen 的思想,苃相信民族的發展與俄國/蘇聯的利益可以並行不悖。在實踐上, 為了取信蘇聯,使之相信芬蘭不僅不是安全威脅,且芬蘭的政策也不限於政治菁英世 界觀的改變,芬蘭進行了一系列重建歷史記憶的工作。舉其要者如自 1944 年起,公共 圖書館摧毀了數百冊內容對蘇聯懷有敵意的書籍、學校教科書刪除了對東方鄰國的輕 蔑性指涉、將 Karelia 議題排除在政治議程之外、要求媒體自我監督,避免使用負面或 敏感字眼等等。芬蘭身為俄羅斯公國的歷史重新得到肯認,芬、蘇之間的關係不僅被 描述成可以「和平共處」甚至「和平是常態而非例外」,俄羅斯更被建構為促成了芬蘭 民族的發展,為其後來的獨立奠下基礎。其結果則是芬蘭在身分上的重新定位:從西 方文明的前哨站,再度回歸為是東、西文明的交界。與過去「文化民族」最大的不同 之處,則在於芬、蘇之間已不是上下之別,而是兩個主權國家的友好關係
      3. 中立政策
        1. 中立政策不只是無可奈何的選擇,而是在歷史脈絡下自主選擇的結果。從「文化 民族」的角度重述芬、蘇關係,使芬蘭在國家的獨立與安全,以及蘇聯的安全利益之 間,得到調和的空間。此一政策傳達的訊息是雙向的。對蘇聯及其集團來說,它意味 芬蘭在美、蘇間的衝突持公正立場,但在社會與經濟上則承襲西方價值;對美國與西 歐集團而言,此一政策則象徵芬蘭對西方價值的歸屬感,以及和蘇聯締結友好關係之 必要。 進一步來看,則對西方價值如民主體制與市場經濟的堅持,構成中立政策的 限制,亦即此一政策並非一味的委曲求全,而是為了確保芬蘭的內部自由
        2. 東、西文明交界的定位,進一步使芬蘭可以開創中立政策的意涵,從而提 升其在國際事務上的能動性。如果中立政策不全然是對國際現實的被動反應,則芬蘭 此一小國的身分就不全然是強權政治的客體,而可以享有部分主體性。芬蘭中立政策 的起源、意涵與變遷,在文獻中仍未有定見。 然可以確定的是,中立的概念從巴錫基維總統強調的置身於大國衝突之外,到了吉科寧總統任內,已有更積極的意涵,可 以調停國際紛爭、促進國際和平。吉科寧在 1961 年申論,「我們將自己看成醫師而非 法官;我們並不是要做出判決或譴責,而是診斷並試著療癒」。 據此,芬蘭將自己從 處於邊緣地位的小國,轉為潛在的行動發起國、政策形塑者與局勢的評估者,其所依 恃的則是與兩大強權的互信。 1975 年的赫爾辛基會議,可說是芬蘭主體性最顯著的 實現。
        3. 「文化民族」概念的發展亦賦予芬蘭在東、西文化之外的另一身分-北歐 (Norden; Nordicity)
          1945 年以後,「北歐」認同日益有其吸引力,也在 一定程度上提升芬蘭的主體性。北歐的概念首先使芬蘭在心理上可抗衡對蘇聯的政治 依賴,同時亦可藉「北歐性」而間接在文化與價值面連結芬蘭與西方世界,以避免觸 怒蘇聯。其次,藉由「民主與極權」的對立,北歐的認同亦可使芬蘭(及其他北歐國 家)有別於中、東歐與波羅的海國家
  5. 「芬蘭化」:之後與之外
    1. 後冷戰時期的芬蘭
      芬蘭在 1980 年代中葉 以降,尤其是 1990 年代,興起一波西化(Westernizing)與歐洲化(Europeanizing)的 論述,既重新定義芬蘭的歷史與身分,也影響了其對歐洲統合與俄羅斯的政策。
      因為如 此,對芬蘭化時期(特別是吉科寧總統)的批判即有必要,蓋正是吉科寧總統與蘇聯 之惡魔的交易,阻礙了芬蘭實現其真正的身分。芬蘭化的政策,因此被視為是不道 德、令人震驚且無可辯護的。 與此相對的,則是對戰間期歷史的肯定。俄羅斯重新 被視為是負面的他者,不僅在當時是帶有顛覆意圖的敵人(而不是有戰略與安全需求 的強權),更重要的是在合作、法治、尊重人權、自由民主等文化與價值面向上和西方 有顯著的差異
      1. 這部分的論述大抵依循兩種策略
        1. 重新定義歐盟的意義。歐盟被詮釋為 和芬蘭享有共同的價值,也因此兩者的利益是一致的。芬蘭政府即特別強調歐盟「共 同外交與安全政策」的價值如和平、安全、促進人權等。 換言之,當芬蘭在西化論 述的影響下,強調其認同中「歐洲」與「西方」的面向時,「歐盟」復於此時被建構 為後者的同義詞;觀察家即指出,在歐盟公投中投下贊成票者,是「肯定芬蘭的西方 認同」
        2. 針對歐盟可能侵害主權的疑慮,親歐者則強調參與歐盟決策對芬蘭的 重要性
      2. 對芬蘭而言,國家概念與歐盟因此不是互斥的。由「文化民族」邏輯開展出來的 價值如合作、和平、民主、進步等,在後冷戰時期能與歐盟的形象相接合,也有助於 化解關於國家主權是否受到侵蝕的疑慮。論者因而指出,芬蘭認同的特質是「文化的 相連性」(cultural connectedness)而不是固著於國家的民族性; 由此亦可解釋芬蘭在 歐盟議題上和其他國家的不同
      3. 瑞典
        芬蘭與瑞典在歐盟、北約與中立政策上有許多相似性-兩國皆同時加入歐盟、同 樣排斥加入北約但以相似方式與之合作、也皆強調其「軍事不結盟」的立場-其間的 差異因此頗值探討
        瑞典的國家與人民-或國家與社會-關係,因而有緊密的連結, 而不同於芬蘭。在此連結之下,國家的自由與個人的自由是一致的。這提供了其福利 國家的思想基礎,重視團結、平等與民主,有時更甚於自由。更重要的,此一別樹一 格的意識形態,使瑞典建構了一套有別於西歐的自我認同,視其體制相對於西歐的保 守主義、資本主義、天主教與殖民主義來說,是更為優越的。 瑞典在冷戰時期的 「中立政策」,因此不只是一項對外政策,而更有道德上的意涵,是瑞典認同的一部 分
    2. 臺灣的「芬蘭化」? 
      本文認為,在臺灣的脈絡中,民族與國家概念是緊密連結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之 後,臺灣在國民黨的統治下,進行一波「中國化」的運動,而其要旨大抵承續十九世 紀末與二十世紀初近代中國知識分子的思想。亦即先「喚醒」(建構)中華民族的意 識,而後肇建相應的現代國家。 表現在我們的歷史教育中,則儘管中國的政體係由 封建到帝國、最後以現代國家的形式出現,但不同政體所承載的,卻始終是歷史悠 久、總是存在的文化實體(民族)
      儘管有簡化之虞,統、獨 爭論的核心,主要仍是「民族-國家」的內容而非其連結;換言之,在臺灣的脈絡 下,「國家」與「民族」是一起被想像與追求的。這和芬蘭一開始欠缺發展現代國家的 政治與思想條件,頗不相同。
      在 1990 年代的民主化與本土化改 革中,人們經由一次次的選舉中確立了民主政治中的平等原則,也在投票的實踐裡建 構了以臺、澎、金、馬為想像範圍、並與中國大陸區隔的「人民」概念。 此一「人 民」概念的在邊界範圍上與「國家」和「民族」的論述未必相符(特別是與涵蓋中國 大陸的統派論述相較),但或許也正是因為臺灣社會在國家與民族議題上處於分裂的狀 態,經由民主過程而來的「人民」概念反而成為臺灣集體認同的(最)重要元素 
  6.  結論
    「芬蘭化」一詞意指小國在其對外行為上,主動將大國之國家利益納入考量,從 而交換大國對其獨立性與自主性的承諾
    就臺灣的「芬蘭化」議題而 言,則本文主張,當前臺灣的統、獨論述在我群的概念上大致持「民族」與「國家」 緊密連結的態度;更重要的,經由民主化過程而確立的「人民」概念,強調「人民主 權」、「公投」、「自決」等價值,這也將限縮臺灣「芬蘭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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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認同與外交認同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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