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領導為核心的霸權界定
- 莫德斯基(George Modelski)-長週期論(Long Cycles)
- 莫德斯基認為,領導有四項作用
- 議程設定
議程設定在明確化全球議題並決定其優先性 - 動員
動員在創造一個足
夠作為一個全球秩序基礎結構的聯盟,此一聯盟之能力是施展全球領導的基本構成 - 決策
決策在莫德斯基眼中的形式是戰爭,在一場成王敗寇的戰爭結束後,也就決定了 全球體系未來的方向 - 行政
行政則是指國際秩序的執行,其中大部分關係到國際經濟秩序
的執行 - 創新
創新代表了不同時代領導國在前述四項作用的差異,創新亦是帶來演化的要
項
- 莫德斯基認為取得全球領導地位的要素,仍是以物質權力為基礎的優勢,它們
分別是擁有一、有利的地理條件,最好是島國;二、有凝聚力而且開放的社會;三、
領先的經濟;以及最後,具有全球伸展能量的政治─戰略組織,也就是能夠在決定領導
地位的全球戰爭中取勝,並依其選擇維持全球秩序的能力,它在過去是海權,在今日
是空權與太空權。
長週期論對霸權領導的看法,是一種以為擁有物質權力優勢,就能
以強制力取得領導地位的視角
- 吉爾平-霸權更迭
吉爾平認為國家都
有追求擴張的目標,也就是征服土地以增進經濟、安全與其他利益;經由國家的行為
拓展其影響力,以及掌控全球經濟或是至少施展一定的影響。炆故而對吉爾平而言,霸
權的產生是全球競爭下的自然產物,而且這場全球競爭的冠軍僅有一位,也就是領先
群倫的霸權,同時霸權運用其所擁有的資源及權力優勢地位,組建符合其利益的國際
制度暨規範,提供包括國際建制、穩定的國際通貨及國際安全在內的國際公共財
吉爾平的論
點,將霸權的定義從金德伯格原先強調的國際公共財供應國,轉換為掌握全球權力優
勢的主宰;此種概念的轉換,將全球霸業之維繫與霸權轉換等問題的討論範疇,限縮
在權力視角的討論,忽略了霸權治理涉及特定的國際地位分化,以及霸業本身是一種
國際秩序的本質 - 吉爾平與權力轉移論的論述,轉移了霸權與霸業概念的討論焦點
- 霸權之
本意源於領導者,領導意謂能夠勸說他者遵循一個可能並不符合其短期利益的特定路
徑,它的組成包含了威脅利誘(arm-twisting and bribery)的成分。炃因此,成為一個領
導國固然要擁有威脅利誘的物質資源,不過領導者亦要能夠改變對手的行為,並且保
持對手持續地順服領導者的指引。優勢權力資源是霸權的必要條件,卻未必是一個充
分條件
- 霸權治理不是國際權力集中於單一國家的權力分配狀態,而是一種國際秩
序
國際秩序的維繫在於國際成員間的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s)、規則
(rules)以及制度(institutions),狘物質權力分配變化與制度的變遷顯然並不一定有其
因果關係,基歐漢(Robert Keohane)就揭示,單純運用權力分配,無法解釋霸權衰落
與國際制度仍持續運作間的矛盾 - 霸權治理限縮國際體系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機制運作的效能。現
實主義強調,國際體系的無政府狀態,會迫使相對權力弱勢的國家,採取個別或是集
體的方式,抗衡享有相對權力優勢的國家。
- 霸權治理的手段有其多樣性,強制性的霸權統治不能代表所有類型的霸權
治理模式。物質優勢能夠導致國際秩序穩定與有效領導的看法,更有其可議之處,因
為霸權必須在制度上投入資源,以確保其偏好的規則,能夠導引其他國家的行為,狌方
能維持其治理地位
- 霸權是國際社會的一種地位與角色。霸權透過提供包括國際建制、穩定的
國際通貨及國際安全等公共財,成為扮演穩定國際政經運作與創建國際制度的角色,成為國際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創建者與支持者。
- 權威在霸權治理的構成
- 霸權維持統御地位,有賴於堅實鞏固而且能抵擋外在挑戰的治理權威,而霸權治
理的類型有二,分別是仰賴強制力的「以力服人」治理,以及奠基於統御正當性的
「以德服人」治理。權威是一種各方接受的規範性安排,此種關係給予某方支配或是
發言(command or speak)的權利,其他行為者則有遵從的義務,畀進而強化了統御的
基礎。
- 正當性
正當性是構成霸權治理權威的重要部分,霸權需說服其從屬國家,使其認為霸權的領導地位是可接受的甚或是可取的(acceptable, and perhaps even desirable)。秅因而
霸權需強化其治理的正當性,而非削弱該等正當性。符合正當性訴求的霸權行為,應
符合既有程序(established procedures),從屬國除可由該行為受益,霸權行為更需符合
道德規範(moral norms),而且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自然秩序(natural order) - 法律理性型權威
霸權治理經由法律理性型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的塑造,得以進一步制度
化,不過霸權亦面臨其權力被相同權威限縮的困境。國際制度與全球治理,代表著法
律理性型權威在國際社會的實踐,籵依據霸權利益而建構並且反映霸權權力優勢的國際
制度,經由制度化的過程,間接地強化了霸權的治理權威,但同時也束縛了霸權面對
國際規範時施展權力的空間
- 權力優勢與治理權威的互濟
- 霸權權力分配優勢狀態改變的主因- 吉爾平
創新停滯,霸權軍事支出的過度成長,公共暨私人消費成長速度超過經濟
成長的負荷,霸權經濟結構步入成長瓶頸,還有內部腐化帶來的各種傷害,這些內在
因素,都會引領霸權邁上衰微的道路;外在的衰敗因子,則來自於超出霸權負擔的霸
業維持成本攀升,以及不可掌控的經貿暨技術擴散,使霸權失去經濟與科技的領先地
位。肸這些內外的負面作用,都促成霸權相對權力優勢的下降,提高挑戰國家成功改變
國際體系的勝算 - 霸權治理權威的高低變化,關係到盟國接受霸權動員號召制衡挑戰來源的成效、霸權治理規範的
順服程度以及國際社會接受霸權之自我修補的幅度。相較於關注相對權力變化的傳統
霸權更迭論點,審視霸權治理權威的變化,或許能更完整地解說霸權領導地位的起伏
歷程。
- 美國治理權威起伏的歷程
- 冷戰
美國設立統御從屬國的軍事、經濟暨政治制
度,強化美國在所謂自由陣營中的領導地位;芴例如美國所建立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NATO) 與 布列敦森林 體 系 ( Bretton Woods
System)。美國成為從屬國軍事安全的保護者,政治制度的典範,更向從屬國提供經濟
發展的資本、原料暨市場,成為維繫服從霸權治理國家經濟成長的主要推手,從而取
得支配從屬國的正當性權威。芨美國建立的各種政治、軍事、經貿與文化等各種領域的
國際多邊制度,除了得到更多有關利益、偏好及其他國家意圖的資訊,這些多邊制
度,更為霸權提供不同政策選項的成本效益,改變國家手中擁有的權力資源之強度,
並且影響主宰制度運作的規範,芡霸權建立國際合作機制,大幅降低霸權維繫領導地位
的成本。 - 後冷戰
自金融海嘯肆虐以來,美國
向全球提供國際公共財的能力正逐漸下降,全球經貿金融制度亦陷入停滯的狀態,世
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多哈回合談判遲遲未見突破,原預定每
兩年舉行一次的世貿部長級會議自 2005 年的香港部長會議之後就未再舉辦,全球自由
貿易制度更面臨貿易保護主義可能捲土重來的挑戰。美國主導下的國際貨幣基金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暨世界銀行(World Bank),更面臨進行必要改革
的壓力。從美國單邊行為所引發的正當性爭議,到金融海嘯的肆虐,令美國再度陷入
霸權治理權威飽受質疑的挑戰。
- 結論
- 崛起強權與霸權制度的相對關係
國際制度是 個權力競合的
場域,崛起強權除了扮演制度的挑戰者角色外 亦可以透過結盟與抗衡等 在國
際制度內扮演不同面貌,與霸權暨其他崛起強權進行權力的競合 - 國家在建構全球治理制度的競合
- 解釋國際制度的創建有三種動因
- 權力導向
權力導向觀點認為國際制度是霸權主導的產物,並強調建構國際制度是一個攸關何者利益較能被最大滿足的分配問題,根本上它是一個行為者受到無政府狀態牽引而秉持相對收益的產物 - 利益導向
制度是國家問權衡利弊得失後的國際合作結果,其目的是在賽局中取得「柏拉圖最適」結果,或認為建構制度就是一場討價還價的多邊賽局 - 知識導向
認為概念、論述暨認同決定利益的內容,主宰最後建立國際制度的行為
- 創建國際制度有三個階段,分別是談判前的議題形塑、談判、暨後談判的運作等三個階段:議題形塑是指一個課題如何成為一個受到國際重視,認為值得花費心力與時間進行談判的議題;而運
作階段,是指將各造簽署同意的協議轉化為制度安排的過程:談判階段是各造試圖
敲定各方同意之協議文句內容的過程。每一個階段,都是霸權與非霸權行為者相互競合的場域。
能否掌控建構制度的 個階段,是檢驗國際制度 導權的指標。競爭議程設定者的主導位置,成為前談判階段的主軸,在談判階段,崛起強權進行遊戲規則暨改變對手利益偏好的競合。最終,崛起強權能否置入有利於崛起強權的運作規範,成為國際制度的管理者,是崛起強權能否取勝的關鍵 - 國際建制
- 崛起強權是創建國際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員。創建多邊制度談判時,
多不能忽視 談判成員計算的問題, 也就是判定何者是談判中不可或缺的積極成員,及何者是未參與談判就會導致協議最終破局的否決成員。
隨著崛起強權國際地位的上場,沒有崛起強權參與的國際制度,似乎命定
運作將是困難重重 - 談判規則是共識決或者為多數決 ,亦給予崛起強權 不同的主導地位。共識決通常無形中賦予個別強權對不符合其利益結局的
最終否決權,而多數決則涉及何者能有效結盟並施展最終的影響力
- 崛起強權日益上揚的權力,使其擁有改變結果的報酬矩陣,透過對其他議題領域之掌控,改變其他談判者的利害考量。
- 主導國際制度並非霸權的專利
- 歷史經驗的啟示
- 柏林公會
處於崛起初期的德國,與霸權享有共同的地緣利益基礎,因此在 1878年柏林公會中扮演"誠實的掮客"的角色 跟隨霸權的腳步,在霸權的主導下,透過限縮俄國勢
力範圈,維持區域權力平衡的局面。此一案例凸顯,崛起強權可能會選擇與霸權合作,扮演霸權利益代理人的角色,強化本國的利益。不過德國亦利用此一機會,凸顯 德國是歐陸權力平衡安排內,一個不可或缺要角的地位 更提升德國的國際信譽。 - 德國召集的柏林會議
英法暨比利時等國,於1884年爆發在剛果區域的殖民衝突,給予崛起的德國一個透過議題結盟方式,主導新興制度創建之手段,約制霸權的機會。當時德國探取與法
國結合,壓制英國的立場 ,插足非洲殖民地的開拓。
具體的表現,則是德國主導下的柏林會議。德國提出以三項國際法原則作為解決剛果糾紛的基準,誘使法國與比利時等國與德國合作,以國際會議處理剛果問題。
柏林會議顯 ,崛起強權符合霸權利益之餘,仍可以透過策略聯盟,主導某種國際制度的創建。 - 美國召集的華盛頓會議(1921-22)
美國設定會議的討論議程,窄化討論的選項,更解除日本得以與美國討價還價的英日同盟,同時堅持地拒絕英國以其他型式條約取代英日同盟的建議,可以說是完全主宰華盛頓會議的進行。透過多邊會議的型式,法制化區域的權力分配與安全局勢,美國採取主動,塑造亞太地區的戰後格局。 當時英國的全球霸權並未退場,美國並沒有採取大英帝國獨霸全球的企圖,美國在華盛頓會議的主要對象,並非是衰退中的大英帝
國,而是在世界權力舞台中崛起的日本 。美國拒絕霸權的同盟關係替代方案,展示崛起強權抗拒霸權主導力量的自主性地位,削弱霸權的治理權威。不過美國當時並沒有主動挑戰霸權地位,甚至是爭取大英帝國的合作 ,共同對付 日本在亞太 的擴張 - 吾人可以發現崛起強權創建國際制度的三種樣態 。首先,在崛起初期,崛起強權會附合霸權,在創建國際制度的過程中,抗衡共同的地緣威脅,意即在霸權領導下,
成為霸權的追隨者
其次,在權力地位成長但尚未凌駕霸權地位前,崛起強權會與其他國家結盟,爭取在國際制度內約制霸權的主導地位。
最後,崛起強權在物質力量超越霸權之後,幅起強權會展示創建國際制度的主導能力,迫使霸權改變立場,削 弱其他崛起強權的權力地位暨威脅;崛起強權在制度創建 程中取代霸權取得主導權的徵兆,已經標示霸權的更迭。
- 結論
戰爭固然是解決國際競爭的最後手段,但是在走上全面霸權戰爭的道路之前,維持現狀霸權所創建的國際治理架構,實踐上已容許崛起強權進行快速的成長,扭轉原有的權力分配架構與位階等次。 繼續當下的國際治理運作模式,可能是最有利於崛起強權永續發展的途徑,再者,非暴力的國際制度主導權之爭,可能反而是列強競逐中的常態,而崛起強權更不可能在此種競逐中缺席 。
第三 ,創建某些新的國際治理規範,並不是霸權的專利,擁有絕佳權力地位的崛起強權,亦擁有快速發展的前景,都強化崛起強權創建國際制度的討償還債籌碼。
最後,選擇在全球治理制度中削弱霸權主導地位,反而能創造崛起強權取代霸權的絕佳契機。因此,國際制度是崛起強權與
霸權之間權力競合的常態性場域,創建國際制度主宰地位的更替,反映崛起強權面臨其他霸權地位競爭者的壓力之下, 最後能否勝出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