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問題的提出
本文即欲透過不同消費理論對消費文化的解釋, 分析資訊與資訊商品的消費過程,探究在此過程中資訊消費的意義和「資訊崇拜」的相關成因,並檢視「資訊崇拜」對人與資訊、科技互 動關係的解釋能力。
在無法得知大眾意義系統的情 況下,「資訊崇拜」真能用以解釋人們使用資訊的情形嗎?此一問題 便是本文的出發點,亦是本文的核心。 - 資訊崇拜相關論述
「資訊崇拜」(cult of information)的說法,常見於某些質疑「資 訊社會」的論述
Roszak 所稱 的「資訊崇拜」實際上隱含著現代人對資訊科技的信賴,資訊科技造 成資訊流通的重大轉變,人們對於資訊科技的態度與認同延伸至人們 對資訊價值的看法。換言之,「資訊崇拜」是伴隨著「科技崇拜」而 產生的。所謂的「科技崇拜」,指的是一種態度,抱持此一態度的人 對資訊革命的有著樂觀的信念和臆測,認為資訊技術的廣泛應用必然 會導致社會的完全轉變和改進
對資訊價值的肯定,對 資訊革命的樂觀信念,有論者認為這些態度是「科技意識型態」作用 的結果。 - 科技意識型態
在「科技意識型態」的論述當中,科技在技術專家和資訊社會論 者的塑造下,具備著有利人群的形象,人們不僅積極擁抱,甚至是無 法抗拒,僅能順從此一意識型態霸權的操控。由於意識型態的作用, 科技所隱含的正面、理性本質,以及其所代表的進步美好的未來世 界,似乎是不需判斷亦不用質疑的。同樣是批判的角度,有學者延伸 馬克思「商品拜物教」的概念,將這類「科技崇拜」、「資訊崇拜」視 為資訊化風潮下一種新興的「資訊拜物」。 - 資訊拜物
樂觀的「科技決定論」者,直指資訊社會為烏托邦,忽略社會結 構與資訊內容。而悲觀的「科技決定論」亦迴避了消費與生產之間的 辯證關係,將關注的焦點,集中在被動的閱聽人身上,為新媒體製造 共識(民意)和同質化視聽娛樂的節目內容,感到不安。「新科技改變了 世界」成為新的迷思,引導了我們對於科技之於社會影響的思考方 向。然而,「科技決定論」對於閱聽大眾以及通俗文化的描述,毋寧 是過份單純而抽象的 - 商品拜物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論述商品生產時,曾提出「商品拜物教」 (fetishism of commodity)的概念。「商品拜物教」描述在資本主義的生 產消費過程中,人不能依其原先的意圖主導、控制其活動產物(商品), 反倒被其活動產物所主導、壓制
透 過商品化過程生產者將產品轉變為商品,並且將商品當作價值來對 待,「拜物」便在此一資本主義的生產過程中衍生,人與人之間的價 值衡量便始以物的關係呈現。當某一商品的私人使用價值被當作等同 的、普遍的群體價值時,「拜物」將可能擴散成為一集體的社會現象。
在「拜物」情結下,人對於物質所被賦予的價值抱持過度的認同, 因此減少了對此一價值的反省思考,物的交換和取得成為主要的生活 重點,獲得某一商品即等同 於獲得特定的相對價值 - 文化霸權
「文化霸權」指統治階級運用各種方 式,將其意識型態變成是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共同信仰,並使二 者的思想、需求趨於一致。從「文化霸權」的觀點來看,社會為了維 持其秩序與整合性,試圖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將特定內容傳輸給居住 在不同地區、不同職業的各階層民眾而促使其具有共同的經驗與價值觀,而消費乃是社會用來控制文化、政治、個 人及社會認同以及經濟的形式
從「文化霸權」或「文化工業」的角度來看,資產階級的 意識型態擴張乃是促成人們消費的主要因素。 - 反駁
這類觀點所為人詬病的,即是其認為上述作用乃是社會的「真正」 動力,是歷史發展過程中主要的變遷因素;在「文化霸權」的論述中, 所有的閱聽人都沒有抵抗能力,大眾文化完全是被設定生產的。在「資 訊拜物」的論述裡,所有的資訊或技術需求,皆因受到科技意識型態 的宰制,認同資訊和科技所被賦予的價值。這些觀點源自於馬克思的 階層理論,都仍嘗試對社會現象做出一整體性的敘述。這類整體性的 解釋受到許多質疑,尤其後現代主義論者認為這類論述實際上是在 「建構」真實,而非是真實的「再現」。除了資本家或商業體系為物 品設定的特殊價值外,物品對於大眾而言尚有更多的社會功能和意義 存在,這些功能和意義亦是消費和社會互動的關鍵。 - 物質主義、美學消費與流行
M. Featherstone 也曾指出, 在經濟的文化向度,物質商品的象徵化與使用均可作為一種「溝通者」 之用,並不只是效用而已。
商品是文化意涵的 化身,及定義自我和所處世界的新機。於 資訊社會中,吸收更多資訊、消費更多科技,有時似乎並非是自發性 的行為,然而這樣的行為乃確保了使用者和消費者與這個社會關係的 持續;與社會保持一定關係,是變異迅速的資訊化時代中消費的重要 動機之一。
從普及、流行 或美學消費的觀點來說,「經驗」豐富的資訊和新奇的科技,可能更 是資訊社會中人們消費的動機,而非全然關乎於意義的追求和價值的 認同。享受和體驗可能便是這個過程中的全部現象,而不涉及階級和 意識型態。「崇拜」一詞隱含價值觀等概念,因此便不能解釋那些純 粹為了獲得愉悅(pleasre)而大量消費資訊的行為。 - 日常生活的實踐
Bourdieu 曾提出「日常生活實踐」(practice)的概念說明日常生活 實踐的進行。在這個概念當中,Bourdieu 提及實踐的兩個重要元素, 思維結構(structures)和習性(habitus),特定的思維結構和生活習性形成 特定的生活風格,表現在各種行為之中,包括對物品消費也會呈現出 某種行為特性,而社會地位或階級便是因為人們思維結構與習性的相 似而形成。
社會中由思維結構和習性所構成 的階級體系,已非單純的僅由經濟資本來劃分,在 Bourdieu 的論點 中,另一與經濟資本相抗衡的階級體系,便是由象徵性財貨(symbolic goods)(如藝術、教育資源、知識…等)多寡所劃分的文化資本階級
結構位置影響人們的行動,但是這些結構並不「決定」行動者 的行動、價值或慾望。Bourdieu 認為,處在同質的生存條件下的實踐 者,由於受到同質的制約而產生同質的行為性向,因而形成類似的日 常生活實踐。然而這些生存條件,並非全由結構位置而來。於階級之 外,若干新的群體與影響力也開始對於消費者產生重大的影響。
不同的生活領域、文化和習性,其 消費和評價資訊科技、資訊商品的方式也就有所不同,加上參考團體 的轉換,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的價值觀存在著變動的可能
科技透過消費,所衍生的文 化已與資訊社會所預期的樣貌產生差異。面對同樣的科技,社會大眾 的價值是衝突而混亂的,若「資訊崇拜」是一項既存的社會事實,然 則我們無法斷定它是一個普遍性的社會現象,且其所服膺的也非同一 個群體的同一項價值。 - 後現代的符號消費
傳播工具的快速發展,讓「商品」透過廣告被賦予越來越多的意 義,大量消費的後現代社會中,人們「需求」的對象不再是純粹的「商 品」,而是眾多意義所組成的「符號」。
Baudrillard 定義 現代消費為「一種記號的系統化操控活動」,換言之,我們的消費受 符號所制約
Baudrillard 宣稱,在晚期資本主義社會,意符和意指已經斷裂, 不再具有互相指涉的功能,因為進入擬象時期(依 Baudrillard 的分 法,是指後工業社會時期),擬象已經消除了符號與指涉的關係,甚 至擬象取代了指涉物,成了一種比真實指涉物更真實的「超真實」 (hyperreal)。在此,消費的目的並不是達到滿 足物品「需求」(needs),而是滿足符號意義的「欲求」
Baudrillard 認為,一切消費都只是象徵符 號的消費。這些象徵或符號並不表達一組既存的意義。意義只誕生於 吸引消費者注意的符號或象徵系統之中 - 結語與討論
本文的立場較接近於後現代主 義的觀點,據以說明從左派理論引申批評「資訊崇拜」現象的缺失, 但也不完全否定「文化霸權」等概念的提醒,資訊化過程的確受到政 治經濟的左右;採取後現代主義的觀點論述「資訊崇拜」的行為,目 的在說明於資訊消費的過程中,個人亦可以創生意義而不受控於特定 意識,甚至忽略意義探索的部分 - 「文化霸權」的觀點認為消費乃是資產階級的價值制約,由此一觀 點來看,資訊化政策或經濟目標為達目的所施行的消費控制,乃是 「資訊崇拜」產生的主要原因
- 從物質主義與美學消費的角度來看,商品的「流行」或「普及 性」、大眾嘗試新事物及汰舊換新的心理,亦是消費活動的形成因 素。這些因素並不涉及上層階級的意識或價值,從這樣的觀點來 說,消費並不是一種階層控制,因此在消費意義上的「資訊崇拜」, 並非完全是意識型態宰制的結果。
- 在 Bourdieu「日常生活的實踐」論述中,社會的階層體系並非是單 一的,除了經濟階級之外,尚有文化階級,因而社會結構對於消 費的影響,並不具有決定性,而須視其活動領域而定。不同團體 對消費產生不同的影響,「崇拜」的現象為何必須視其參考團體而 定。然而參考團體亦非是固定的,生活型態的轉變也牽動著消費 個體對其參考團體的認同。
- Baudrillard 認為後現代的消費乃受到符號的制約,由於符號意義的
任意膨脹,消費成為一種神話。從此一觀點而言,「資訊」的意義
與功能被不斷膨脹,成為一種神話,此為「資訊崇拜」的可能成
因
後現代主義更認為資訊消費並 不完全涉及意義的探索,經驗、享受豐富的資訊是現今資訊爆炸 時代裡明顯的消費動機之一。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提出不同理論對消費文化的觀點,並以此來討論資訊崇拜該主張可否成立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是覺得作者提出很多理論的觀點,但缺少這些理論的交叉辯駁,變得很像單純列出各家學說,然後選了一個當作結論,可是這些學說之間沒有互動,也沒有說明為何作者選擇的主張比其他好。
我是覺得作者提出很多理論的觀點,但缺少這些理論的交叉辯駁,變得很像單純列出各家學說,然後選了一個當作結論,可是這些學說之間沒有互動,也沒有說明為何作者選擇的主張比其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