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緒論
- 臺灣性產業在廢娼後走向地下化
- 性產業在臺灣歷經的時期可約略區分為四個階段:
- 1946-1956 的國民政府來臺後廢公娼時期
國民政府來臺後,曾為導正社會風氣,廢除日治時期汙辱女 權的相關職業,導致原本性產業走入地下化,讓當時的性產業更加的複雜無法管 理。 - 1956-2002 合法的公娼時期
始於臺北市發現此項問題後,便訂定規範「特種酒家」的相關辦 法,各縣市見狀亦跟進模仿此類辦法。
國民政府見此情況便在 1951 年也訂定了「特種酒家」的相關法規,最後在 1956 年頒布了「臺灣省各縣市管理娼妓辦法」, 承認公娼的存在,讓性產業能在檯面上接受政府的管理。 - 2002-2011 全面禁止性產業時期
兩性平等的觀念逐漸落實之後,許多抗議團體為了爭取女權而持續向政府抗爭,要求政府廢除公娼制度,臺灣在 2002 年正式廢止了管理辦法,結束了臺灣絕大部份的合法性產業。自此,性產業更加的不透明,外人無法窺知
性產業走入地下後,性工作者無合法的工作權,警方取締到案的性工作者,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第 1 項處罰,實務上俗稱罰娼不罰嫖,引發性別不 平等的爭議。法官多次審理相關案件後,發現該處罰不平等的情況有違反憲法平 等權與工作權的疑慮,便於 2009 年聲請大法官釋憲。 - 2011-至今大法官釋憲 666 字號後,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後的性專區時期。
始於憲法法庭公告大法官釋字 666 號函示後原本的罰娼不罰嫖的 規定,緩因公告期滿後變為娼嫖均罰。並確立如要合法的從事性工作需要在政府 成立的性專區內。台灣在 2011 年時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第 81 條, 並增訂第 91-1 條後,在專區內開設性產業或進行性交易者娼嫖皆不罰、專區外 則娼嫖皆罰。目前尚未有地方縣市政府願意設立性專區,故在實務上仍是娼嫖皆 罰。 - 伴隨全球化發展的流動式性產業型態日益興盛
- 旅遊樓鳳
旅遊樓鳳最早被發掘於 2014 年由移民署偵破的賴姓主嫌為首的賣淫集團2 (2014 年 12 月 12 日),此一新型態性產業才浮上檯面。旅遊樓鳳引進香港的 ㄧ樓ㄧ鳳模式與臺灣的應召站結合,將性工作者個別放置在日租套房或是商務飯 店內,以磁扣開門或飯店訪客方式供不特定尋芳客進入消費。
因該項性產業入門容易反而有逐年擴大的趨勢,而成為性產業的主流之 - 研究問題與目的
旅遊樓鳳,必要條件則是租用流動性、隱密性高的套房(內含浴室)以利性工作者提供性服務,以一間套房容納一名性工作者,令不特定的性工作者工作使用。字面上可以拆解成在飯店的一樓一鳳,或是日租套房式的一樓一鳳
本研究的目的是以訪談法及觀察法,對需求及供給面的資料分別描述並交叉 比對,結合犯罪學和經濟學理論探討旅遊樓鳳的興起、演變、現況與趨勢 - 性產業鍊的組成與角色
名詞定義: - 性產業鏈:指為提供性交易服務或為提供性交易服務所需而衍生之營利 為目的之個人或組織的集合體
- 性交易:指不特定消費者以金錢為代價,換取性工作者提供之對價關係 的猥褻或性交行為
- 性工作者:以性交、口交或者手交、足交等與性器官接觸或者與性相關 的服務換取金錢,賴以謀生的職業統稱
- 性消費者:付出金錢換取性服務之消費者,進行購買性服務者俗稱為嫖客,本國性消費者以男性居多
- 掮客:指替人介紹買賣,從中提取佣金的人。性產業中時常需要互相牽 線,消費者需要三七仔,小姐需要經紀,都是從中抽取佣金。性產業中 的掮客依其工作模式又分為雞頭(GTO)掮客、三七仔和經紀等
- 雞頭(GTO)掮客:在本次研究中指負責替水房介紹各種需要洗錢服務的 顧客,如介紹人進入旅遊樓鳳從事經紀,不會從性交易中抽取佣金。平 日不一定從事非法行業,時常需將獲利跨國匯兌的人,負責著把餅做大。 水房會支付「打水錢」也就是佣金給雞頭(GTO)掮客
- 三七仔:因抽取性交易價金三成佣金,俗稱為三七仔。掌握嫖客資料, 負責媒介嫖客與機房,在過去性產業模式中,為一筆性交易中的主導發 起者
- 經紀(俗稱 GTO,以下統一簡稱 GTO):負責聯繫各應召站,安排性工作者接客時間,協商工資等問題。亦為從性交易中抽佣或取得介紹費
- 機房:負責仲介嫖客或三七仔與性工作者之間媾和性交易媒介者
- 茶行:應召站的代稱,因各種性產業行話比照正規茶行賣茶使用的切口, 後為躲避查緝便代稱為茶行,俗稱「公司」
- 水房:將錢透過不同帳號,輾轉匯出國外洗錢,將錢漂白的地方。洗錢 雖然用的不是水,在這裡『水』是形容洗錢的動作,所以俗稱『水房』。『水 房』的利潤來於洗錢的抽成,抽成數為 10%~20%不等
- 0.3S: 又稱 1/3S,性工作者穿著衣服以手幫嫖客進行性服務
- 0.5S: 又稱 1/2S,俗稱半套,性工作者全身沒穿衣服或上半身沒穿 衣服,除陰道性交外,性工作者替嫖客以任何方式進行性服務
- 1S:俗稱全套,做 S 為 SEX 簡稱,性工作者與嫖客進行陰道性交
- 炮房:旅宿業者經營之旅館、飯店即日租套房、月租套房,需有衛浴 設備以及床以利進行性交易
- 明配:性工作者在茶資、魚訊上寫明有從事何種性服務
- 暗配:性工作者未公布性服務價格,需嫖客私下協商
- 魚:指個人工作室、援交妹、兼職等個體戶,相關資訊俗稱「魚訊」
- 茶:即應召女子,隸屬應召站,相關資訊俗稱「茶資」
- 阿六;中國大陸籍性工作者,又稱「左岸」。
- 文獻回顧
- 從我國性交易管理演進看性交易模式
- 臺灣光復初期之類公娼制度(1946 年-1956 年)
二次大戰結束後,國民政府在 1946 年以提高婦女的人格地位及改善社會風 氣為名,對於侮辱女權的職業,如酒館女侍、跳舞場、公娼等,都將限期取締, 是我國自二戰以後首度實施禁娼 - 特種酒家
臺北市首創的「特種酒家」可歸類為一種變相的公娼制度,起源自臺北市政 府發現性產業有脫管的情況後,便研議訂定「臺北市特種酒家暨特種酒家侍應生 暫行管理規則」(1947 年 1 月)以將性產業納入管制,而該管理條則的主旨是: 「本府為防止花柳病及其他傳染病之傳布,特定臺北市特種酒家暨特種酒家侍應 生暫行管理規則」,其他縣市也跟進採用。 - 公娼制度時期(1956 年-2002 年)
1956 年政府頒布了「臺灣省管理娼妓辦法」惟成效不彰,1960 年另訂定「臺 灣省各(市)管理娼妓辦法」,希望能讓各縣市加強取締娼妓。但是 1962 年又修 改了該辦法第 32 條,對於各縣市政府無法確實清除娼妓不再強求,讓娼妓問題 由地下勢力掌管,警察取締為輔,相對造成相關私娼問題嚴重 - 性工作未定論—轉型時期(2002 年-2011 年)
- 台北市陳水扁時期
1997 年時任臺北市長陳水扁在市議會宣示 掃黃決心,並宣布即日起不再發放性工作者證,隨即在同年決議廢止「臺北市管 理娼妓辦法」,於同年 9 月執行收回公娼館的營業牌照及公娼的「性工作者證」, 希望能讓我國有 45 年歷史的公娼制度在臺北市消失 - 台北市馬英九時期
在公娼與社運團體抗 爭下,臺北市政府當時的市長馬英九決定重新訂定辦法,讓公娼有兩年緩衝期。 在 1999 年 1 月 25 日臺北市政府發布了「臺北市公娼管理辦法」,並有輔導公娼 轉業的「彩虹專案」。因此在同年 3 月 27 日公娼又重新營業,市政府以該日開始 計算兩年緩衝期限。最後,於 2001 年 3 月 28 日,臺北市公娼正式走入歷史。
經歷臺北市廢娼之後,雖然其他各縣市仍有領有執照之公娼繼續執業,已不得新設 性工作者戶,已取得許可証的性工作者戶也不得遷移地址、擴大經營、改變名稱、 轉讓、出租、繼承或變更負責人,讓時間自然淘汰現存的公娼 - 性工作除罪化之準備期(2011 年迄今)
- 2009
11 月 6 日大法 官們便公布了釋字第 666 號解釋,認為該條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應於解釋公 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 2011
2011 年 11 月 4 日立法院修正社會秩序 維護法後,此後便有地方政府成立性交易專區,於專區內合法從事性工作者免罰, 其餘處所從事性工作均要處罰,並更正為娼、嫖皆罰的政策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修正通過後,地方政府因地方自治原則,對於性專 區可以制定自治條例規劃之,從事性交易之區域或允許既有合法之性交易場所繼 續營運,目前(2019)已訂定自治條例之縣市為桃園縣、臺中市、臺南市、宜蘭縣及澎湖 縣政府
-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錢建榮認為,目前沒有地方政府 設專區,地方政府也沒有設立時限、義務,性工作者也沒有請求設立的權利,最 後主張在未設性交易專區之前,娼、嫖、媒合者,都不應被罰
- 新南向政策
- 1990
引進外國籍性工作者起源約莫是 20 年前 1990 年,性產業業者首先是讓中國大陸性工作者以假結婚真賣淫的方式 來臺從事性交易,但因為限制多、監控程度高,身分證取得不易等缺點。 - 2003
2003 年後當有更便宜替代品越南配偶後,臺灣性產業低價區段便轉換為越南籍 性工作者以外籍配偶方式來臺從事相關性產業,但隨後因民情衝突等問題,如越 南民俗為女性掌權,獲取身分證後便時常激化衝突以申請保護令,政府有鑑於此 已限縮其入境人口數 - 2011
在 2011 年政府逐漸開放大陸觀 光團來臺旅遊以及有條件開放自由行後,臺灣性產業又轉變選擇中國大陸性工作 者,中國大陸性工作者開始來臺高峰期出現在 2014 年中國大陸政府對東菀、海 南等地實施掃黃行動,讓以中國大陸地區以性產業謀生的性工作者開始另尋生路, 經過人力仲介逐漸散佈到世界各地從事性工作,與中國大陸使用相同語言的新加 玻、馬來西亞等都是如此,當然臺灣也是優先選擇,中國大陸性工作者來臺從事 性交易從機房提供資料上,了解中國大陸籍人數均十分穩定,是旅遊樓鳳性產業 開始發展時供給面主要提供者。 - 2016
2016 年因政黨輪替後實施新南向政策,對東南亞各國如泰國及馬來西亞 等國實施免予簽證等相關優惠政策,在來臺東南亞籍旅客人數增加的同時,也等 同讓泰國、馬來西亞籍等東南亞國家性工作者能輕易進入臺灣,配合臺灣地下業 者從事性交易 - 小結
臺灣在 2008 年針對性交易、性工作者合法化的議題舉辦過公民會議
在會議後得出幾項共識,基於人權保障的理由,他們認為法律不應 限制或剝奪人民的性自主權和工作選擇權,而達至性交易買賣雙方及第三者皆不 處罰的初步共識。所以性產業在 2011 年之後發展情況,司法人員受限於只能偵 辦性剝削或是人口販運,對於目前性產業演變狀況已無法用過去的眼光看待 - 臺灣性產業類型演進
- 依工作型態區分
- 拉客型
此種類型為性工作者穿著閃亮、濃妝,在路邊等候以搭訕路人,在臺灣稱為 流鶯,對路過的男性進行誘惑,至附近的處所進行性交易。研究指出,他們來自 社會的低下階層,有藥物使用習慣,熱門地點通常被犯罪集團所佔據以讓其控制 的性工作者在此工作,是最難脫離從事性工作的類型。 - 酒吧女郎
該類型通常會在酒廊飲酒等待客人搭訕自行上鉤,也常與酒保串通提高價錢, 在臺灣社會中,大都會之咖啡廳、非正規西餐廳也有類似情形,但此類型較無組 織化。 - 綠燈戶型
又稱公娼,臺灣仍有少部分存在,集中在特定地區營業。此種營業方式因政 府允許而大量興起,又因政府廢除而沒落。特定的經營者通稱鴇母,以收買經濟 狀況不佳家庭的少女培養或是媒介自願從事性工作的女性藉以抽取傭金獲利 - 應召女郎
傳統應召女郎是高級妓女,價格昂貴。經過性產業集團訓練後,專為服務上 層社會人士,主要是商界,其目的是讓消費者獲得愉悅感。依靠專人聯繫,會將 性工作者送至飯店或公寓服務顧客,不熟悉的顧客很難獲得此類服務。此類型目 前也因社會變遷等因素,依照性工作者素質價格產生區隔,性產業集團為避免司 法人員取締,時常變換地點、電話,還是會與合作的飯店、旅館保持聯繫,以確 保客源。 - 巡迴女郎
會以兩、三個性工作者集結成群至男性居多的工作場所招攬生意,達成交易 後便會就近解決,廁所或任何隱密處均為其工作地點,隔日又會移動到其他工作 場所。 - 其他各類型
如按摩女郎,雖然名為按摩,法律亦有規定按摩的相關規範,仍會因為隔間 較為隱密,以通關密語與加值服務的方式,對消費者進行性服務或性交易。此類 型種類繁多,又因目前資訊發達,網路行銷興起,有許多個人工作室陸續成立, 以各項超值的服務吸引消費者上門。 - 依照勞務及組織程度區分
- 陳美華的區分
橫座標軸為組織化程度,縱座標軸為勞務服務項目, 所組成的伙伴關係。
第一象限:去組織化&勞務-賣身。例:獨立援交、站壁女。
第二象限:組織化&勞務-賣身。例:公、私娼;應召站。
第三象限:組織化&勞務-賣笑。例:酒店;茶桌仔。
第四象限:去組織化&勞務-賣笑。例:包養。 - 橫軸指是性交易中組織化程度。性交易組織化的程度是用以
衡量性工作者的自主性,以及曝露在風險中的程度。
在性產業化的 交易中,性工作者必須依照該業者所設定的內規,例如:上檯時數、服務內容、 除非有特定因素不能選客人、業績、抽成方式等等。性產業的規模越大,性工作 者的工作內容越制式。為何還是有性工作者願意加入性產業組織,其好 處是,性工作者不須尋找客人,性產業業者也會幫助性工作者處理相關事宜如: 餐點、打點關係、地下匯兌等
第一和第四象限是未加入組織的,就是俗稱的個人工作室,性工作者需自行 處理客源、提供的服務內容,但相對危險,如網路援交以及個人工作室可能會因 無法控管客人而遭到客人侵犯或是警方取締 - 國內現況
- 公娼
現行法規檢視合法妓女戶執照分兩類,一是「大牌」妓女戶負責人持有, 不得轉讓、繼承,負責人如過世或放棄,該牌照即作廢,目前也不再發新照;「小 牌」發給檢驗合格公娼,業者一個房間會核發 2 張小牌,意即業者若有 2 間房間, 就能聘 4 名公娼。這些公娼館隨著時間逐漸凋零,被時代淘汰 - 私娼
未持有合法牌照性交易場所稱為私娼館、私娼寮,臺灣俗稱豆干厝、鐵支路、 榕樹下等 - 豆干厝
通常隱身在暗巷內,以鐵皮屋居多並會將內部隔間,建築物均為四四 方方,形同豆干,便以豆干厝代稱;另地方文史工作者蔡棟雄稱,清末大陸移民 沿淡水河到三重居住,絕大部分來自福建省同安縣住處就叫「同安厝」,因口音 問題將「同安厝」聽成「豆干厝」。 - 鐵支路
因緊鄰在火車鐵路旁而得名,因該處噪音等因素民眾不願居住地價便 宜,進而轉變成性產業聚集處 - 理容院\按摩店
性服務是看 性工作者與消費者私下交易,店家並不會在服務項目價格中告知該店有提供性服務,在包廂內發生任何事都與店家無關。 - 應召站
應召站工作是媒介性工作者及消費者,居中牽線以收取服務費,消費者通知 應召站需求與要求後,經由安排後約定地點進行性交易,相較於固定點位式有保 密性高、不影響雙方生活等好處。性工作者也能選擇兼差保有原有工作或是全職, 並且發展出機房、馬伕等相關附屬職業,配合將性工作者送至旅館或住家,性工 作者獲取利潤較低。 - 其他
- 小結
- 國外性產業政策比較
- 伊斯蘭教與專制國家代表—孟加拉
孟加拉是現存少數伊斯蘭教國家中可以合法賣淫的,在孟加拉中部的 Tangail District,有一座超過 200 年歷史、全國最老的妓院。裡面的性工作者大 都來自貧窮的家庭也有少部分來自人口販運,當地的宗教團體則是激烈的反對妓 院存在 - 宗教或新民主國家代表—德國
德國將性交易合法化,立法目的是要讓性工作者能加入醫療保險及社會福利制度,讓性工作者 獲得醫療保險的同時也要繳稅,用以減少非法性交易而產生的相關犯罪現象
越來越多的 性產業所提供的交易場所,不再是人們刻版印象的「陰暗、髒亂、危險的巷子」, 有許多新興性產業從裝潢到經營理念,走的是時尚高級路線。
賣淫合法化的優點之一,就是所有性工作者都必須「執業登記」,必須讓政 府衛生部門定期體檢等檢查,以及能讓司法單位監督性產業中,是否有人口販運 等犯罪,也讓這些在德國從事性服務的性工作者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如同其他 工作一般,不會有低人一等的自卑感。地方政府還向性產業增加許多課稅名目
德國國稅局的統計數字顯示,登記註冊在案的合法性工作者中 65%來自境 外,其中大部分性工作者來自東歐相對貧窮國家。這些國家的性工作者在德國提供性服務,接一次客的收入就相當於在家鄉做一個月工作的收入,與本次研究中 東南亞籍性工作者相符。在德國從事性工作高收入具有極大的吸引力,讓東歐女 性成為人口販運集團的目標以及犯罪集團強迫賣淫的主要受害者 - 非宗教取向民主國家代表—日本
在日本性交易是不允許,並且有制定兩項法令《賣春防治止法》與《風俗營業法》(風俗営業等の規制及 び業務の適正化等に関する法律),但日本的性產業卻高度發達,各都市都有所謂“紅燈區”,也就是都有以性 產業為主的街道和從事性產業的專門店。從提供由女性陪同男性一起洗澡的泡泡 浴、色情按摩店、脫衣舞、牛郎店、個人觀賞黃色錄影店、摸摸茶店應有盡有 - 飛田新地(とびたしんち )
日本性產業一定會提到飛田新地(とびたしんち )又叫飛田遊廓(とびた ゆうかく ),是西日本現今最大的性產業聚集地,位於大阪府大阪市西成區
1958 年以後,日本明令禁止賣淫,實際上這 裏的妓院依然以料理亭的名義經營,營業模式稱之為「自由戀愛模式」,飛田新 地由兩條街道組成,分別為「青春通」及「妖怪通」,可以從字面了解為一條街 道都是 20 歲左右的年輕性工作者服務,另一條則為年紀較高 40 歲以上的性工作 者 - 小結
性產業以合法、非法或是非正式的方式運作的性市場, 均因各個國家的法律與民情,所形成獨特的性銷售模式,這些性銷售模式都是性 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本國新興性產業銷售模式值得深入研究。 - 從犯罪學理論探討性產業發展
- 日常生活理論
- VIVA-有價值
的(value)、輕便的(inertia)、常見的(visibility)及容易接近的(accessibility)
性產業 集團準備了具有價值的服務也就是性工作者,由於性工作者從事性工作只需要一 個場地,消費者只需要帶錢,性工作者便會提供服務,具有輕便的效益。性工作 者所在的地點可能需要明顯的地標讓消費者容易辨識,不能直接告知地點以躲避 查緝。最後需要符合大眾運輸如捷運或是易於到達的 - CRAVED-可遮蔽的(concealable)、可移動的(removable)、易於得到的(available)、具價值的
(valuable)、可享受的(enjoyable 及可處理的(disposable)
提供性服務的地點為飯 店、商旅或是大樓套房有符合可掩蔽,並且能常變換處所也符合容易移動的犯罪 地點,性產業集團會將性工作者放置在交通便利處讓消費者能容易到達尚待研究, 如假設正確也符合易於得到的,性是無法自行生產的所以具有價值並且會從中得 到享受,司法人員是否容易取締,當執法變困難的現今社會,非常難證明是否有 性交易 - 理性選擇
分析性產業的經濟行 爲,牽涉到性服務的價格與價值如何決定,一方面是代表需求的消費者效用和消 費者行爲,另一方面是代表供給的廠商生產活動 - 兩個假設
- 性消費者是所有性產業的基本單位,而「性消費者」會理性 地取捨、決定,以對自己最有利的價格來換取最好、或是最合乎需求的服務
- 每個人都會在有侷限的情況下極大化自己的利益。在經濟學 的重要理論「供應和需求」中,經常假設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上有很多買方 和賣方,是否會有能力明顯地影響物品和服務的價格,性消費者以有限的價錢來 換取需求的性服務,性供給方則以壓低成本或是性剝削的方式提供性服務
- 商業行銷模型
- 以生產者為導向的 4P,分別為產品 Product、價格 Price、促銷 Promotion 、 通路 Place
- 產品 Product
當公司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前,就必須了解產品特性與定位。要將 產品銷售至何處,或於何處提供服務,在會購買的消費者面前出現,才有後續購 買的可能 - 價格 Price
決定產品或服務的定價,確定市場定位與利潤,依照供給與需 求調整價格,確認消費者願意替產品支付的價位,價格過高會喪失消費者,過低 則利潤不足 - 促銷 Promotion
提高觀望中的潛在消費者消費意願,刺激有消費經歷的消費者再次消費。隨著消費者對產品、服務認知的不同,可以使用促銷,作 出強化商品定位上的差異 - 通路 Place
將產品從生產者/提供者移轉到消費 者/使用者的組織,或是消費者/使用者取得產品/服務的管道 - 以消費者為導向的 4C,則為消費者需求 Consumer、購買成本 Cost 、便利
性 Convenience 、溝通 Communication
業者需要生產符合消費者需要的商品,檢視消費者能付出與願意付出的成本決定銷售價格,在通路上則要考慮到消費者 前去消費的路程與消費時便利性,建立與消費者溝通管道以利靈活變更銷售策略 - 研究方法與設計
- 研究方法
- 深度訪談研究法(in-depth interviewing)
是與實際在場域中的當事人訪談,以問答方式還原真相,其特色在訪談人與 被訪談人互動的過程
本研 究採用半結構性(半開放型)訪談,訪談人以研究目的與次級資料所得內容設計訪談大綱,以 此訪談大綱被訪談人實施訪談,如有需再深入瞭解,訪談人可依對話內容及對話 氣氛,以追問方式深入訪談內容 - 描述性研究法(Descriptive Research)
描述性研究法是指對不同因素、不同方面的現況做調查研究,其收集到的資 料數據記錄,著重於客觀事實描述。
描述性研 究法中,可以發現它們的關聯,但不能說明變數中哪個是因、哪個是果。與其他 研究法相比,描述性研究法的目的更加明確,研究的問題更加具體,缺點則是無 法深入了解該資料形成原因等。研究者須對研究問題及性質需做一些預先理解 - 研究場域與研究個案
首 先以網路搜尋引擎以關鍵字方式搜尋【樓鳳】後,過濾有顯示提供樓鳳服務的色 情媒介網站,從各有顯示樓鳳服務的色情媒介網站加入大量 LINE 帳號,分析各 組 LINE 帳號後排除無直接相關的色情媒介帳號,篩選出四組以大臺北地區為服 務據點為主的 LINE 帳號,分別以 LINE1~4 命名隱去真實資料,對每日提供的報 班資料做描述性統計,互相印證、交叉比對目前大臺北地區旅遊樓鳳現況 - 場域介紹:大臺北地區
在本研究中所指大臺 北地區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故又被稱為北北基或雙北,為中華民國的 首都圈,全臺灣約 30%的人口都聚集在此。 - 研究個案
主要以大臺北地區四家以經營旅遊樓鳳新興型態性產業為主的性產業業者, 所提供的資料為蒐集資料來源
該新型態的性產業所提供的資訊,是以本國使用率非常高的 LINE APP 通訊 軟體,該性產業分工中有部門將每日有提供性服務的人 員、地點等資訊公布在 LINE 中,供不特定的人士加入好友後觀看,以便性消費 者依照本身的喜好與需求自行前往性產業消費。 - 資料蒐集與分析方法
- 觀察法
研究者扮演觀察者角色,融入研究對象的世界,以感同身受的方式並觀察必 要紀錄,以文字或是錄音作為田野筆記,並且必須遵守具體、詳細、非判斷不能加入觀察者主觀價值判斷。
最後篩選出的四家性 產業業者的群組後,以觀察法記錄每天性產業業者所提供的資訊,做成次級資料以供分析。 - 次級資料分析
本次研究所使用的則是研究者自行蒐集之次級資料,於 2017 年 7 至 12 月開 始,每日持續收集性產業中對性工作者的報班資料。雖為間接推論法,但從四家 不同業者報班資料分析了解是否有商業促銷手法等,以樣本所提供的性工作者國 籍、加值服務、價位做分析,從而對深入訪談所用的訪談大綱做建構以利訪談, 從而窺見臺灣性產業現況。
網站內業者為招攬不特定的顧客,於網站所提 供的 LINEID,讓顧客主動加入業者所提供的 ID,本次研究加入數十組業者所提 供的 LINEID,再過濾出四間以大臺北地區為服務據點的 LINE 帳號,以潛在顧 客方式做半年主動式參與觀察。 加入該 LINE 帳號不特定顧客,每日均能從機房業者所提供的 LINE 帳號公 開貼文中,得知每日報班願意從事性工作的性工作者資訊,該公開訊息中提供各 性工作者照片、影片與服務據點等資訊,提供有消費意願的顧客挑選,本次研究 所選四間機房提供資訊不一,僅就各機房所提供的資料做描述性統計進行分析 - 深入訪談法
訪談者利用與受訪者間口語交談的方式,發現影響研究主題或解釋研究對象 的因素,而這些因素,無法從表面的現象資料和普通的訪問獲得,故使用深入訪 談法
本研究採用立意抽樣(purposively sampling)作為抽樣方法,研究者依照個人主觀判斷,尋找符合研究目的及問題 的對象,以選取適合的研究樣本
就旅遊樓鳳此項新興性產業鍊訪談一名負 責性提供者的 GTO(俗稱雞頭)、一名從事統合尋找客人的客服總機、以及一名 做兩者中間媒介的平臺負責人;以及有至旅遊樓鳳消費過的性消費者共 3 人 - 訪談前準備
- 訪談同意書
- 訪談綱要
- 實施訪談
- 研究倫理
- 觀察法與次級資料
本次研究所採取的觀察方式為性產業業者每日所提供給不特定顧客性工作 者的資料,觀察中不會與其他不特定的顧客接觸,也不會與性工作者接觸,故無 職務與法律上的迴避及倫理問題 - 深入訪談法
適當處理和研究對象的關係,質 性研究的成立與否建立在與研究對象的關係上,研究者如何與何時結束研究關係 等等,當然由於本研究對象為犯罪集團,所以處理倫理問題上也要牽涉到研究對 象的適法性問題,否則也有違研究者的倫理問題 - 研究的信效度
- 信度
信度簡單來說就是反覆做同樣的測驗可以得到相同的結果,表示其實驗有信 度, - 內在信度:研究成果(受訪者回答)的一致性,其更指的是在相同條件下, 蒐集、分析和解釋資料的一致性
- 外在信度:研究者在相同類似情境下,重複 (複製)出近似研究成果的程度,也稱為可轉換性(transferability)。
- 效度
效度指測驗結果的真實性(credibility) - 內部效度:此為質性研究學者 最為重視指研究資料的真實程度,是否與研究者所觀察到的結果相符合。
- 外部效
度:指所獲得的研究成果是否能到一般化(通則化)的結論
在內部效度上,除 了設計的問題要能符合推論的可能,研究者本身要避免刻意選擇某些特別突出的 資料或研究者預期的資料 - 研究者的角色定位
在分析研究結論上,僅就訪談時所得到的資料做分析討論,以避免直接 觀察的主觀可能性,另以次級資料分析相 輔相成,增加分析結果可信 - 研究分析
- 旅遊樓鳳經營分析
- 不同模式性交易價格及獲利差異
該旅遊樓鳳入門簡單, GTO 只要找人頭利用人頭租幾間套房或是與地方生意不佳的便宜旅館結合,平 日只需提供三餐與毛巾等生活物品,GTO 就可以從中獲利。
性工作者與 GTO 分工明確,每日工作時間中由 GTO 送飯與其餘工作用品,充分運用時間讓 性工作者可以完成更多次性交易謀取最大利益。 - 國籍差異
- 各國籍人數變化
東南亞籍性工作者人數逐漸成長到超越中國大陸籍性工作者人數,表 示對於東南亞籍性工作者而言,來臺從事性工作,有足夠的吸引力 - 檢驗各國籍人數是否有成長
假設半年內各國籍性工作者均有成長,以三個國籍性工作者人數以半年份機 房報班人數做成對樣本 T 檢定互相比較,結果發現僅有東南亞籍達顯著差異(P 值=0.003802645<0.05),臺灣籍與中國大陸籍均不顯著。 - 國際性假日時報班人數降低
從機房報班資訊中發現國際性假日,如聖誕節、元旦等,性工作者報班人數 有大幅變動,但點位卻未有變動,對此種現象做幾種分析: - 性工作者選擇不報班休息過節
- GTO 沒替性工作者報班自行休息過節
- 消費者因過節因素不會前去消費故不報班
- 配合的飯店、旅館以原價出租
- 機票漲價不符成本
- 價錢差異
以各國籍單次性交易價錢做分析,推估旅遊樓鳳模式中:
1. 完成一次性交易所需成本接近但低於 1600 元。
2. 不分國籍能獲得性交易價金應低於或接近 3200 元(以一個小時完整時 間做計算)。
3. 各國國籍性工作者平均價格為臺灣>中國大陸>東南亞,亦符合訪談消費 者發現 - 地區點位差異
出西門區與三重區有大幅成長,了解到旅遊樓鳳性產業,因性產業的 需求面尚未飽和逐漸擴大營業。旅遊樓鳳性產業從原本經營據點最高中山區,擴 散到西門區與三重區,再往板橋區發展。
中山區也未降低提供性服務的點位,表示有更多的性工作者與 GTO 投入旅遊 樓鳳性產業,並且是沿著交通便利、人口密集處發展,犯罪區位擴散,四個區位 均可見都市發展導致中心商業區環境與人口結構改變。由於流動人口致社會解組, 讓旅遊樓鳳性產業大量外籍性工作者藏於其中、蓬勃發展。 - 地區與人數
- 西門區經營性產業點位數占比達到 28%(1410 處),但人數只占
26%(4274 人次)
每個點位有 3 位性工作者。能了解西門區的經營者為開發新據 點或新加入地下產業居多,引進的性工作者點位較為分散,推測為無法長期租用 出租套房或是出租旅館,原因可能是為躲避查緝或於該處經營旅遊樓鳳業者非當 地地下勢力,為外力移入 - 中山區服務點位 26%(1310 處)但人數占 27%(4438 人
次)
每個點位約有 3.38 人。點位較少、人數較多表示,引進外籍性工作者業 者將外籍性工作者都放置於相同點位方便管理,反應出該處從事旅遊樓鳳的經營 者資金較為雄厚,因從訪談中得知需要先繳交保證金才會仲介性工作者,故中山 區的旅遊樓鳳經營者應為過往以從事相關地下產業人士多角化經營 - 三重區
17%(856 處)人數則有 18%(2959 人)
每個點位有 3.45 人,與中山區相同理由, 可能是原先三重豆干厝遭拆後轉型 - 板橋區經營點位與人數 10%(1643 人次與 503
處)
每處點位人數 3.26 人,旅遊樓鳳由臺北市發展至新北市,板橋區發展較晚 但逐漸成長。 - 區域與國籍
- 中國大陸籍
- 東南亞籍
- 小結
以機房報班資料分析,可以發現不同國籍性工作者,提供性服務分佈區域與 國籍有相關,中國大陸籍性工作者集中於中山區,東南亞籍性工作者則集中於西 門區。
因西門區為臺灣外籍觀光客必到之處,有大量旅館 提供觀光客使用,各旅館因景氣問題將用途進而轉變容納旅遊樓鳳性產業性工作 者。中山區則是原先地下產業業者轉型經營。 - 供給與價格
從下圖可以看出,性工作者人數成長讓性交易價格逐步下滑,前述研究中了 解到東南亞籍性工作者大幅進入臺灣,確實有影響到性交易價格。 - 臺灣籍
- 中國大陸籍
原先臺灣低價性產業由中國大陸 籍性工作者提供,而東南亞籍性工作者願意提供更低的人力成本,旅遊樓鳳性產 業業者轉變使用東南亞籍性工作者,業者便嘗試減少提供中國大陸籍性工作者, 但因 12 月份東南亞籍性工作者減少,又以中國大陸籍性工作者填補缺口,可以 推測中國大陸籍性工作者與東南亞籍性工作者互相填補市場,形成複合供給,最 後性交易金額落在 3350 元/每次的價格上 - 東南亞籍
- 小結
複合供給(Composite Supply)是根據替代原理,每種物品可能存在其替代 品,彼此之間相互競爭於某些用途的需求,替代品供給的競爭就是複合供給,此 類情形出現在中國大陸籍與東南亞籍性工作者上。 - 小結
依照主計總處統計經濟成長率在 2015 年達到 2009 來新低,一般消費者因經 濟危機導致收入下降,呼應前述 2015 年新聞出現旅遊樓鳳性產業演變原因。原本在過去性產業中消費者基數已是固定,在旅遊樓鳳轉變 為使用智慧型手機通訊軟體,將透明商品、價格等傳播給有興趣的隱性消費者, 在配合商品易取得性,擴大消費者基數把餅做大。
旅遊樓鳳模式配合市場需求降價,提供更便宜的原物料,盡快達到市場均衡, 以此方式快速搶佔臺灣性產業市場,進而排擠其他性產業模式。另外將同樣的商 品例如性,做出差別訂價(price discrimination)是為了在不同的市場做出套利 (arbitrage) - 角色與分工
- GTO 掮客
GTO 掮客於旅遊樓鳳性產業中,所負責項目為吸引臺灣在 地經營的地下勢力加入旅遊樓鳳性產業,替境外相關性產業業者居中媒介 - 經紀/幹部
其工作負責 項目,租用負責地區出租套房以安置外籍性工作者,每日負責提供性工作者相關 日用品,聯絡並記錄性工作者每日是否工作並向機房報班及提供性工作者資訊,以及將每日獲利以地下水房方式轉給機房。 - 機房
於旅遊樓鳳中機房負責 成立 LINE 帳號,並於通訊軟體與網路吸取潛在消費者。每日接收 GTO 傳送性工 作者資訊,整理後轉發給消費者,提供消費者選擇 - 水房
水 房於地下經濟中負責將獲利洗白、轉出,將錢透過不同人頭帳號,輾轉匯出。
有機房不一定有水房,通常水房是成對作業,不同地下經濟犯罪會 找熟識水房洗錢,水房的利潤來於洗錢的抽成,抽成成數為 10 至 20%不等。旅 遊樓鳳中由 GTO 每日或一段時間會以地下匯兌方式或以微信、支付寶等電子貨幣 方式轉帳給機房,機房方面會與 GTO 對帳,轉帳時地下匯兌(水房) 賺取部分價 金謀利。性工作者出境時因法令規範也無法攜帶過多金錢出境,強行攜帶如遭查 獲會遭海關沒入,是故性工作者亦利用水房將工作所得轉出臺灣,完成整套來臺 淘金流程。 - 小結
- 旅遊樓鳳模式和傳統性產業模式的差異
- 資訊公開
過去的性產業中消費者對於性工作者的挑選權力較為被動,由業者發配性工 作者至工作地點。其餘能挑選性工作者的相關性產業,店家腹地不夠深,性工作 者常駐在店內可能只有個位數,挑性工作者也只能從幾位中選擇,以各種方式如資訊不對等、時間成本 等,令消費者接受以消費不甚滿意標的。
對比本次研究目標,每天發佈提供性服務的性工作者,提供不特定的消費者 挑,可以說是公開透明,性交易價格、經營地點、提供何種服務、性工作者條件、 長像等均公開,將選擇權交還給消費者,提高消費者消費意願,讓市場決定獲利。 - 可及性
訪談中得知此種新性性產業的性工作者分佈在較為熱鬧商業區,停車不便對 有固定交通工具的傳統消費者是較為困擾的部分。從消費者反應可以得知業者會 將性工作者安排到有便利大眾運輸工具附近據點方便接客,是想要增加無交通工 具或是習慣大臺北地區交通便利的潛在消費者,擴大消費族群,提高消費次數 - 減少交易成本
將應召站模式與旅遊樓鳳模式做對比,了解交易成本降低原因,去除三七仔 居中抽成,便是兩種性產業最大不同 - 降低風險
- 時間成本
過去如何選擇哪位性工作者服務哪位顧 客掌控雞頭手上,時常會不符合顧客心中的性價比,出現顧客一定都要 換人一次的潛規則,犧牲是顧客時間,換小姐需要時間。 - 自身安全
合法性產業在公娼時限到後,性產業完全轉入地下,遊走 在法律邊緣。消費者至性產業消費時,因從事性交易是非法行為且需要 將衣物、財物放至在一旁或是置物櫃內脫離自身掌控,消費者勢必會擔 心在進行性交易時,是否會遭到店家控制索取金錢等不特定的額外風 險。 - 司法追訴
因本國仍未成立性專區,以本國法令如進行性交易後,仍 會被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條例裁罰。對消費者而言罰款事小,法院會將 相關案件司法文書寄到家中會引發更嚴重問題。
被訪談人於訪談過程中,表示數年前在臺灣一次性交易的價金,會先在臺灣 以面交方式分給三七辣、雞頭、性工作者等,除非現場被司法單位查緝,並不會 留下相關證據遭到司法單位追查。而機房為了將資金帶到中國大陸繳交各項費用, 以匯款或是人力攜帶出境,被訪談人告知匯款與網路電話是從事機房從事犯罪行 為被司法單位定罪的明顯證據。 - 提供多樣化服務
基於消費者因素及外籍性工作者希望於相同單位時間內能賺取更多價金上, 從增加 1S/2S 銷售方式看出,旅遊樓鳳有傾聽顧客需求,了解中國大陸籍或是東 南亞籍的性工作者要求,姓工作者願意在單位時間內獲取更多金錢,並為此付出 更多的勞力。 - 廣告觸及
商業行為中要吸引潛在消費者方式則會以廣告方式行銷商品,性產業亦同。 將性工作者進行包裝,讓性工作者拍攝沙龍照,於群組張貼該性工作者擺出性感 姿勢照片藉此吸引消費者上門,並提供性工作者影片增加可信度,降低消費者對 性工作者有修圖、做假疑慮 - 商業促銷模式
在統計各機房報班資訊中,機房會推出節日降價促銷、摸彩等商樣促銷活動, 吸引消費者上門消費,並會在廣告中表示自家機房提供價格最優惠,如有其他機 房更便宜,截圖回復就能獲得更低價格,及提醒消費者交易均用現金,如有要先 交付點數均為詐騙集團的提醒標語。 - 小結
對消費者的好處是商品更加透明、資訊更加公開、商品項目 更多、也提供更多種交易模式,能自取也可以送貨到府、除去中盤商,降低商品 價格,讓消費者購買意願更高,降低購買門檻、每日播送廣告,刺激消費者消費 慾望、提供節日促銷、大量購買另有折扣等。而對於旅遊樓鳳業者好處則是、去 除原本模式中佔據利潤最大的三七仔、將市場擴大,增加銷售對象,以提高獲利、 降低加入門檻、降低支出成本、降低司法風險等。 - 小結
- 旅遊樓鳳產業經營模式
- 性產業運用科技十分迅速與及時
- 生活型態改變造成低住房率、空房大增
2014 年起因各項因素旅宿業住房率持續下滑,旅宿業為謀求生存轉變向性 產業合作,配合性產業將性工作者放置在旅館、飯店內,以收取租金牟利。從研 究中可知每日進入性工作者房間不特定消費者不計其數,如非旅宿業者配合降低 監控程度,怎可能會視而不見。旅遊樓鳳性產業容納性工作者住房問題就完善解 決,符合日常活動理論中的有能力的監控者不在場。研究中了解性工作者所在都 會放置在交通方便地區,如捷運容易到達,也是增加標的物的可接近性,消費者 均能輕易、簡單的接觸到標的物。 - 小結
首先 業者(機房)廣泛於一般人會接觸的網站散播性交易相關消息,引誘原本沒有管道 獲得此類消息的消費者加入,也就讓一般人轉變為可能的消費者(犯罪者)
再每 日傳播性工作者相關消息給消費者,並且提供更低廉的價格,刺激消費者前去消 費,是提供合適標的物
旅遊樓鳳業者中 GTO 則是提供出租套房或旅館,符合該 理論中一個利於犯罪的”場域”
而因政府放鬆外籍人士來臺相關政策,混雜大 量來臺旅客中以合法掩護非法,目的是從事性工作的外籍性工作者,便是監控的 缺乏,在諸多條件均符合下,旅遊樓鳳性產業會在臺灣各地大幅發展很合理。 - 犯罪腳本
- 研究結論與建議
- 研究發現
訪談業者接近該性產業經營,了解與過去性產業模式最大的不 同是去除三七仔的剝削,並以將餅做大的方式,深掘性產業的市場。以更加貼近 臺灣人消費方式的經營手段,並降低各項風險,讓消費者更願意嘗試消費。也是 旅遊樓鳳性產業會在短時間大幅擴散到全臺灣的原因
而此種經營模式利用科技進步,消費型態改變,逐漸將各負責工作分工專業 化,增加查緝上的困難。檢視各部門,機房專業且組織化,GTO 非組織化, 性工作者非組織化且提供各項服務。 - 邊境開放下跨國移動增加導致新興性產業旅遊樓鳳興起
- 旅遊樓鳳產業之地下經濟大致符合自由市場經濟理論
- 人力成本
- 時間成本
- 風險
研究中可以知曉對地下經濟性產業來說最大的風險有兩種,一是獲利、另一 則是遭司法追訴。先以性產業業者來看如何規避司法追訴,從研究中得知旅遊樓 鳳性產業跨國聯絡時,通訊軟體會使用到 LINE、WeChat、WhatsApp 等來做橫向 聯繫。因與產業鏈中不同角色連絡時均使用不同通訊軟體,且以各軟體內數位電 話聯絡增加查緝困難,如國外機房與國內 GTO 互相聯絡以 WeChat,國外機房與 國內消費者以 LINE 聯絡,GTO 與性工作者聯絡則看國籍分別使用 WeChat、 WhatsApp,要拼湊出完整的性交易訊息流程十分困難。且產業鏈中各角色不一定 在臺灣境內,所使用通訊軟體公司存放資訊也設立在外國、申請通聯、個資曠日 廢時等因素,會製造許多斷點阻止司法追訴。 - 廣告行銷
就消費者的角度看旅遊樓鳳性產業則是感受到商品透明化,性工作者提供性 服務地區、性工作者國籍、性交易價格、性工作者照片影片、性工作者能提供的 服務、時間均明碼標價、據實以告符合臺灣消費者現代網路消費模式習慣 - 電子貨幣
旅遊樓鳳實際操縱上在境外支付給機房與外籍性工作者部分,均利用水 房小額轉帳,個人端收款如非朋友 2000 元人民幣/一筆,一天共 10 筆;朋友 10000 元人民幣/1 筆,筆數無上限,如今日性工作者賺取新臺幣 58 萬元,僅需 11 筆 即可以轉帳完成(需要扣除水房手續費),更有找人代付方式無限額方式,只需一 筆即可轉換成功,手機立即查看錢是否到帳,性工作者不會因攜帶過多現金遭海 關沒入,機房也能有效地躲避追查。 - 小結
- 研究建議與限制
- 研究建議
- 對此種狀況提出些許建議,分別以管制面與實際面來考量:
- 管制面
研究中了解到性工作者若無消費者上門消 費時,警方無法證明性工作者於飯店或套房中居住是為從事性交易。一般行政手 段如警方大力宣傳的「清樓專案」對旅遊樓鳳效果有限,該專案如遇民眾不願意 開門便無強制力;如民眾開門警方自認有異狀便恣意逕行入內搜索,以無犯罪何 須怕警察檢查等言語,若檢查無果便利用民眾對法律認知不足,宣稱無從事搜索 行為,如有發現不法便再要求民眾簽屬自願同意搜索,遊走在違反法律邊緣。而 旅遊樓鳳模式警方一般行政檢查(無搜索票),只需不開門即可。且隱身在住商混 合大樓中,隔間成大量套房增加警方查緝困難。如以便衣方式預約進入查緝,最 多也只能查緝到一名性工作者,無法循線查獲上游,也就是 GTO 或機房等。 - 實際面
作者構想的合法性交易:
結合網路、旅宿業、醫院等 成立一套合法性交易的模式。因公娼主管機關為當地縣市政府警察局,性工作者 性病防治則為縣市政府衛生局。此次構想是如有意願從事性工作的從業者,先至 醫院進行一般健康檢查-抽血檢驗等,檢查後便有掛號紀錄、批價號碼,以此號 碼能至政府成立設置的合法性交易網站上登錄帳號,並選擇願意披露的資訊如身 材、提供的服務等,能有效避免個資外洩。
消費者如需性服務則至該網站上登錄,選擇屬意的性工作者後,點選政府檢 測合格旅館及需要何種性服務。消費者需要先儲值金錢,將價金放置在網站中, 如同購物網站,確定交易後會先行扣款,將款項寄放於性交易網站。網站會自動 通知性工作者有工作,並發送特定 QR 碼供此次交易使用。性工作者到達指定旅 館後,因網站已訂好房間只須出示 QR 碼掃描後取得房卡或密碼,便可以自行進 入房間。消費者也會取得一組QR碼,掃描後取得房間房卡或密碼即可進入房間, 當至房間後雙方確定願意進行性交易,互相掃取對方的 QR 碼網站便可知道此次 交易進行中,交易結束後點選確認完成,便可將預先寄存在網站上的價金,轉進 性工作者網路帳戶內,確認後雙方離去。
消費者、性工作者均能至網站上登錄是否滿意等客評,供其他消費者、性工 作者參考,政府也能從網站中收取稅金。司法單位也可以清楚分辨除此之外均為 違法性交易,使用原本即有提供休息、住宿的旅宿業,也不會因成立性專區造成 民眾反彈抗爭。 - 保密性:消費者與性工作者均不會個人資訊外洩,旅宿業只會知道消 費者資料。
- 便利性:除審核性工作者是否健康需一段時間外,其餘項目均可以在 網站上完成,加上使用智慧型手機掃描 QR 碼等行動支付已普遍在先 進國家流行
- 安全性:因交易雙方資料於網站中均有,性工作者如遭暴力手段對待 不需依靠地下團體保護,消費者如發現有性傳染病後政府能有效地 追查。且交易過程中價金以存放網站,現場交易時並不會出現金錢, 也就不會發生消費者偷取性工作者辛苦所得,以及性工作者乾洗消 費者問題。
- 研究限制
- 理論面
- 方法面
- 其他方面
- 未來研究方向建議
未來研究者可針對外籍性工作者為何要前來臺灣進行深度訪談,了解是否在 語言不通的狀況下仍願意到臺灣從事性工作,對犯罪歷程進行分析。或是進行旅 館業者分析,外籍旅客於旅館內與不特定訪客進行性交易氾濫情形,是否能管控 等。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在探討旅遊樓鳳在臺灣社會的興起與發展,其對性產業市場有何影
響等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覺得這一篇以稀薄的資料,盡可能的整合出一個性產業的圖像,實屬不易,難怪會得獎。
但總覺得樣本數應該可以再多一點,如果是大台北地區的話,我覺得樣本應該可以再更多一點,另外,如果作者能親身體會一次,然後寫下經歷,又或者跟性工作者打好關係,拿到他們的口訪,應該可以讓研究再具體一點,單純留在社會學的資料分析與訪談分析有點可惜,加點人類學的田調概念,也許會讓這研究有更多有趣的結果。
我覺得這一篇以稀薄的資料,盡可能的整合出一個性產業的圖像,實屬不易,難怪會得獎。
但總覺得樣本數應該可以再多一點,如果是大台北地區的話,我覺得樣本應該可以再更多一點,另外,如果作者能親身體會一次,然後寫下經歷,又或者跟性工作者打好關係,拿到他們的口訪,應該可以讓研究再具體一點,單純留在社會學的資料分析與訪談分析有點可惜,加點人類學的田調概念,也許會讓這研究有更多有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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