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址:
http://www.historymuse.net/readings/LutherPAPALetal.htm
Martin Luther
ON PAPAL POWER, JUSTIFICATION BY FAITH,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AND THE NATURE OF THE CLERGY
Luther的著作:
Address to the Christian Nobility of the German Nation Concerning the reform of the christian Estate(1520)
他在書中抨擊了他所謂的“羅馬人的三堵牆”:(1)世俗權威對它們沒有管轄權;(2)只有教皇才能解釋聖經;(3)除了教皇本人之外,沒有人可以召集一般的教會理事會。
WIKI: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_the_Christian_Nobility_of_the_German_Nation
On the Freedom of a Christian (1520)
該論文提出了這樣一個概念,即基督徒作為上帝的完全被寬恕的兒女,不再被迫遵守上帝的律法以獲得救恩。但是,他們自由,自願地為上帝和他們的鄰居服務。路德還進一步發展了信仰稱義的概念
WIKI:
https://en.wikipedia.org/wiki/On_the_Freedom_of_a_Christian
- ON PAPAL POWER
- 教皇們設立了三道牆來保護自己,分別是"宣告宗教勢力高於俗世勢力"、"只有教皇才能解釋聖經"、"只有教皇才能召開議會"
- In the first place, when pressed by the temporal power they have made decrees and declared that the temporal power had no jurisdiction over them, but that, on the contrary, the spiritual power is above the temporal.
- In the second place, when the attempt is made to reprove them with the Scriptures, they raise the objection that only the pope may interpret the Scriptures.
- In the third place, if threatened with a council, their story is that no one may summon a council but the pope.
- JUSTIFICATION BY FAITH
- 只有透過信仰,才能收到基督的話語,以此回答第一個問題,以信仰來使用基督的話語。
The Word of God cannot be received and cherished by any works whatever but only by faith.
- 羅馬書 1:3-4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 羅馬書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 羅馬書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 羅馬書 1: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信仰不能與作為有關,如果你誤入歧途,可以藉著基督的優點重生
- 列王記 上 18:21
以利亞前來、對眾民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 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眾民一言不答。
- 約伯記 31:27
心就暗暗被引誘,口便親手
- 約伯記 31:28
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又是我背棄在上的神
-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 羅馬書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 羅馬書 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 羅馬書 3: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 內心的信想與外在的作為無關,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透過增強自己的信仰來求得知識
Wherefore it ought to be the first concern of every Christian to lay aside all confidence in works and increasingly to strengthen faith alone and through faith to grow in the knowledge, not of works, but of Christ Jesus
- 羅馬書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 彼得前書 5:10
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
- 我覺得這裡做了一種類比,將經文的表層與內在含意,類比於人的內體與信仰心,我們雖然受到內體(經文)的限制,但還是要回歸基督的意旨(自身對基督的虔誠心)
- 約翰福音18:36
耶穌 回 答 說 、 我 的 國 不 屬 這 世 界 . 我 的 國 若 屬 這 世 界 、 我 的 臣 僕 必 要 爭 戰 、 使 我 不 至 於 被 交 給 猶 太 人 . 只 是 我 的 國 不 屬 這 世 界 。
- 哥林多後書 10:3
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
〔文意註解〕「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這裏的『血氣』不含壞的意思,是說基督徒既然活在血肉的軀體裏面,當然行事為人也受肉身的限制,生活起居一如常人。
https://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7%202Cor/47CT10.htm
- 加拉太書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AND THE NATURE OF THE CLERGY
- 教皇聲稱基督給予他們行使職權的權力,然而路得認為,每一個都是經由基督來接受受洗,而不是被教皇任命。如同彼得前書2章9節所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
- 舉例而言,如果有一群虔誠的基督教徒被俘虜並定居在曠野,其中沒有牧師的話,如果他們同意從中間的人中選擇,不論已婚或未婚,並他要受洗為職,說彌撒,寬恕(赦免)和講道,那麼他將是真正的牧師,如同主教和教皇使他成為聖職。
- 馬太福音 16:19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 馬太福音 18: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KW
善功(good work)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6%84%E5%8A%9F
稱義(Justification)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A7%B0%E4%B9%89
大赦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8%B5%A6_(%E5%9F%BA%E7%9D%A3%E6%95%99)#%E8%8E%B7%E5%BE%97%E6%9D%A1%E4%BB%B6
-----------------------
簡介:
馬丁路德的新教改革運動來自對贖罪券(Indulgence)的反對。過往信徒經常透過朝聖、領聖禮來獲得大赦(Indulgence),以補償自己的罪過。西元1515年時,為了籌建聖彼得大教堂,教宗對那些願意捐錢的信徒施予大赦(Indulgence),並派遣聖職人員到各地大規模地販售大赦證明書,即是後世所稱的「贖罪券(Indulgence)」,將金錢與大赦綑綁在一起的作為,則引來部分宗教人士的抗議,成為宗教改革的導火線。馬丁路德作為奧斯定會(Augustinian)的修士,自然受到奧古斯丁原罪論與救恩論影響,其主張人出生即背負罪責,唯有透過上帝的恩典與信心才能獲得救贖。而因此發展出「因信稱義」的神學觀,來批判贖罪券與教會的權威。
馬丁路德在這篇文章中針對教宗的權力基礎、信心與救贖、聖經的詮釋權與教士的本質,三方面進行探討。
第一部分內容來自1520年出版的Address to the Christian
Nobility of the German Nation Concerning the reform of the Christian Estate,批評教宗用來防衛教會的三種措施,分別是:宣稱教會勢力高於世俗勢力、宣稱只有教會才能詮釋聖經、宣稱只有教宗擁有召開會議的權力。路德批評在沒有聖經的依據下,給予教宗過大的權力,使得會議如同虛設、世俗勢力也失去制衡的作用。
第二部分同樣來自1520年出版的On the Freedom of a
Christian,馬丁路德提出「因信稱義」的概念,主張一個罪人僅能透過對上帝的信心來獲得救贖,而不是其作為。並列舉大量的經典來作證,如羅馬書第一章十七節「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以及羅馬書第十章第十節「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然而對於信心的強調,並不意味著對善功的忽視。在最後一段,提到我們要擺脫的不是善功,而是對於善功的錯誤想法。並重申,我們之所以是公正的,不是因為善功,而是因為對上帝的信心。
然而「因信稱義」的概念,卻於特倫特大公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被指認為異端。該會議主張「稱義」(Justification)不只是透過信心,也必須透過希望與愛,以及對上帝命令的服從與善功。
在第三部分,馬丁路德則挑戰了教宗的宗教權威。教宗認為自己不僅接收了耶穌遺留的遺產,甚至有自封為神的修士,來區分自己與其他的聖職人員。教會主張權威的基礎是耶穌給予的鑰匙,而馬丁路德以馬太福音辯駁,耶穌給予的對象不是彼得,而是整個基督教。並基於這個論點,主張每個人甚至是有婚姻的信徒,都能自行經由受洗與彌撒來成為聖職人員,而不一定得經由教會的儀式。另外也藉著彼得前書2章9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來主張教會的影響力是由信徒所賦予。馬丁路德試圖去除教宗在宗教上的影響力,以及教會的諸多限制,使得普通百姓也能透過自身對上帝的信心、閱讀聖經,來獲得救贖。
參考:
Address
to the Christian Nobility of the German Nation Concerning the reform of the
christian Estate(1520)
他在書中抨擊了他所謂的“羅馬人的三堵牆”:(1)世俗權威對它們沒有管轄權;(2)只有教皇才能解釋聖經;(3)除了教皇本人之外,沒有人可以召集一般的教會理事會。
WIKI: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_the_Christian_Nobility_of_the_German_Nation
On
the Freedom of a Christian (1520)
該論文提出了這樣一個概念,即基督徒作為上帝的完全被寬恕的兒女,不再被迫遵守上帝的律法以獲得救恩。但是,他們自由,自願地為上帝和他們的鄰居服務。路德還進一步發展了信仰稱義的概念
WIKI:https://en.wikipedia.org/wiki/On_the_Freedom_of_a_Christian
善功(good work)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6%84%E5%8A%9F
稱義(Justification)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A7%B0%E4%B9%89
大赦(Indulgence)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8%B5%A6_(%E5%9F%BA%E7%9D%A3%E6%95%99)#%E8%8E%B7%E5%BE%97%E6%9D%A1%E4%BB%B6
馬丁路德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6%AC%E4%B8%81%C2%B7%E8%B7%AF%E5%BE%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