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 星期一

〈浅析伊斯兰金融制度的无息现象-刘磊〉筆記


  1. 古蘭經中的摘述
    1. “吃利息的人 ,要象中了魔的人一样 ,疯疯癫癫地站起 来。 这是因为他们说: 买卖恰象利息。 真主准许买卖 ,而禁止利 息。奉到主的教训后 ,就遵守禁令的 ,得已往不咎 ,他的事归真主 判决。 再犯的人 ,是火狱的居民 ,他们将永居其中。 真主剥夺利 息 ,增加赈物。 真主不喜爱一切孤恩的罪人。 ” (第 2章第 275~ 276节 ) 
    2. “信道的人们啊! 如果你们真是信士 ,那么 ,你们当敬畏 真主 ,当放弃赊欠的利息。如果你们不遵从 ,那么 ,你们当知道真 主和使者将对你们宣战。 如果你们悔罪 ,那么 ,你们得收回你们 的资本 ,你们不致亏枉别人 ,你们也不致受亏枉。 如果债务者是 窘迫的 ,那么 ,你们应当待他到宽裕的时候;你们若把他所欠的 债施舍给他 ,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 ,如果你们知道。 ” (第 2章第 278 ~ 280节 ) 
    3. “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不要吃重复加倍的利息 ,你们当敬 畏真主 ,以便你们成功。 ” (第 3章第 130节 ) 
    4. “我禁止犹太教徒享受原来准许他们享受的许多佳美食 物 ,因为他们多行不义 ,常常阻止人遵循主道 ,且违禁而取利息 , 并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钱财 ,我已为他们中不信道的人而预备 痛苦的刑罚。”(第 4章第 160 ~ 161节 ) 
    5. “你们为吃利而放的债 ,欲在他人的财产中增加的 ,在真 主那里 ,不会增加;你们所施的财物 ,欲得真主的喜悦的 ,必得加 倍的报酬。”(第 30章第 39节 ) 
    在中世纪的阿拉伯社会中 ,虽然伊斯兰教对异教徒是宽容 的 ,不加以迫害 ,但异教徒缴纳的税额要比穆斯林重得多 ,禁收 利息也只局限于穆斯林社会 ,对于非穆斯林地区的异教徒还是 可以收取利息的。

    對於里巴 (Riba)的詮釋:
    《圣训》里对“里 巴”的广义解释是: 任何不劳而获的利润或收入 ,比如来自偶然 机会的利润所得; 以及某些物物交换中数量不等或一方延期交 付 ,都认为有利息存在 ,应当在禁止之列。
    也有解释为: 无论通过 贷款还是出售得到的资本的任何不公平的增加 ,更精确地说 ,与 本金的偿还期和数额有关的任何正的、固定的、事先确定的利率 都是被禁止的。 
  1. 基本原則
    1. 禁止利息
      对“里巴”的禁律是伊斯兰金融体系的中心信条。 伊斯兰学 者已经达成一种共识 ,即“里巴”不仅是一种高利剥削 ,而且还将 收取“利息”作为广泛的做法
    2. 風險共擔
      伊斯兰鼓励穆斯林投资 ,由于利息被禁止了 ,资金的供应者 由放款人变成了投资者。他在分享企业利润的同时 ,也同企业家 分担企业的风险。
      这与基于利息的非伊斯兰商业银行系统完全 不同 ,在非伊斯兰银行系统中 ,借方负担全部的经营压力 ,无论 事业成功与否 ,他都必须偿还贷款 ,并支付事先规定的利息。 
    3. 禁止投機行為
      在此原则下 ,任何贸易都不得介入到具有不确定性的冒险 和投机中去。 因而 ,土地买卖和期货是非伊斯兰的 ,对外贸易因 为存在利率的变动也被认为是非伊斯兰的。 
    4. 合同具有神聖性
    5. 投資不可用於伊斯蘭所禁止的產業
      例如 ,不能资助酒类贸易、赌博行业等。
      银行也不可借钱给 其他银行而从中牟利。 伊斯兰金融体系不只局限于银行业 ,而且还涵盖了资本形 成、资本市场以及所有类型的金融媒介
    伊斯兰银行业目前是通过“专门的伊斯兰银行”和“伊斯兰 窗口”两个渠道运作的。
    专门的伊斯兰银行是商业和投资银行 , 完全按伊斯兰原则构成 ,只经营伊斯兰金融工具。
    伊斯兰窗口是 由常规银行提供的一种特殊服务 ,以满足穆斯林的需要。

    伊斯兰 国家的西方银行和银行总部都提供伊斯兰窗口。 但在不同的国 家 ,银行业的规定又不尽相同。
    例如 ,伊朗和巴基斯坦宪法要求 银行业不折不扣地遵守伊斯兰教法
    在埃及、印度尼西亚、马来 西亚、苏丹和海湾国家 ,伊斯兰银行业与常规的银行业并存。
  2. 在伊斯蘭市場中流行的幾種主要金融工具
    1. 加價貿易或成本加費用銷售
      投资者以自己的名 义购买买方或卖方所需商品 ,并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将之出卖 给对方 ,合同中关于确定价格的商品 ,双方都明确知道其利润。
      金融企业在这种交易中涉及了真正的购买及出售 ,其利润来源 于它的服务及交易中存在的风险 ,因而它是合法的。
      大约 75% 的 伊斯兰金融交易是成本加费用销售交易。 
    2. 租賃
      这是另外一种流行的工具 ,约占伊斯兰金融交易量的 10%。 租赁是为机动车、机械、设备和飞行器融资而设计的。
      允许有不 同的租赁形式 ,包括将一部分分期付款改为最终购买的租赁方 式 (所有权同时转移给承租人 
    3. 利潤分享協議
      投资方将资金委托与另一方经营。 经营方在约定的领域按 约定的方式运营资本。 缔约双方为每一笔投资规定利润分享和 风险分担的条件。这种协议的期限从短期到中期不等 ,更适用于 贸易活动。 
      1. 主要特徵
        1. 利润分成应有一定比例 ,不得将全部利 润分配于一方 ,也不得在合同中有给一方保证一定收入的条款 
        2. 投资方只对其投资负责 ,不对投资外的经营损失负责
        3. 亏损 时应由原来的利润来补偿 ,如果亏损大于利润 ,则亏损从资本中 补贴 ,经营方只损失其劳动力。 
    4. 股本參與
      这种作法类似于传统的合资经营。 企业家和投资者都不同 程度的交纳经营所需的资本 (资产、技术、管理经验以及营运资 金等 ) ,并同意按事先确定的比例分享收益以及分担风险。
      在這種案例中 ,作为一个投资者的金融企业 ,它除了分享与资金成比 例的项目利润外 ,也可获得部分管理权。 传统上 ,这种交易形式 被用于为固定资产和中长期营运资金融资。 
    5. 債券投資
      投资者 (金融机构 )购买公司债券 ,以分享项目或工程的利 润 ,但也可能获得低利或引起亏损。投资者不参与经营方对项目 的管理。 
    6. 銷售合同
      延期付款销售和延期交货销售合同被用于除现场销售以外 的赊销交易。
      在延期付款销售中 ,产品交货发生在现场而支付则 延迟到一个同意的期限内。 支付可以是一次性 ,也可以分期付 款 ,不必为延期而缴纳额外的费用。
      延期交货合同类似于期货合 同 ,产品是在未来在现货市场交付以换取付款的。
       
    大多数伊斯兰金融企业由专门的教法委员会对新兴的 金融工具进行评估 ,并由其进行年度查帐
    在伊斯兰金融媒介的“两 个窗口”模型下 ,活期存款得到财政收入百分之百的支持 ,而投 资性存款则纯粹是在公平分享的基础上被接纳的。 分析模型表 明 ,这个体系将会是稳定的 ,因为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是通过 利润分享安排使其匀称地匹配的 ,利息成本不是固定地自然增 长 ,不可能通过债务重新募集资金。由于投资可选方案是根据它 们的生产率和预期收益率严格筛选出来的 ,因而资金配置效率 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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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伊斯蘭金融制度,從原點、原則、應用,做一個整體性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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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應用工具那邊,應該直接用伊斯蘭的詞彙,如Riba、murabaha、ijara、mudaraba、musharaka等,會更好,畢竟我們認識的那些經濟學詞彙是西方的,不應該直接套到伊斯蘭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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