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1日 星期六

《臺灣民主國之研究》〈臺灣民主國的歷史意義〉筆記


  1. 臺灣民主國的本質
    1. 民眾基礎脆弱
      由一部分仕紳努力推動的台灣民主國,其帶領的民眾,以防衛鄉土的意義,為"臺灣民主國防衛戰"擔負著一部分任務,但終究沒有臺灣民主國的明確意識
    2. 指導者的功利主義傾向
      當臺灣民主國建國之時,進到最大功能與角色者,乃是唐景崧與邱逢甲,但兩者皆依功利主義行事。
      在臺灣獨立之前,唐徘徊於獨立或內渡的兩極之間,邱則始終主張獨立而一往直前,但卻在捍衛獨立的階段挫折其意志。
      身為最高指導者,此兩人的行動也就成為促進台灣民主國崩潰的原因。
    3. 依靠外力甚於自力
      就唐景崧而言,5月21日意料外的法國艦長的說詞,期待列強支援就成為他決心要獨立的極大因素。
      之所以拘泥唐景崧擔任總統,也是期待他與張之洞的關係,能得到清朝的幫助
      弱小國家為了從當前強敵確保其獨立而依靠外力,雖是不得已的措施,但若過於依存外力,一旦援助停止,抵抗力就會更加減弱,臺灣民主國正是蹈其覆轍。
    4. 非民主的共和制
      臺灣民主國雖說採共和制,但卻是非民主的。他雖規定"由公民公選之官吏營運一切國務",但中央政府首長及地方行政首長皆是唐總統所任命,其他官吏也未有過民選的事實。只有總統、副總統是"民選",但只是極少數的一部分臺灣仕紳所推舉,代表性甚為可疑。
    5. 獨立目的之流動性
      臺灣民主國建國之目的乃在於日本佔有臺灣,而建國成為抗日手段之一。
      本來臺灣之所以決定要獨立,是因若在清國主權下,將禍及清國,故無法抗日,再加上清國已割讓臺灣,故以獨立之國與日本交戰,以乞列強支援,乃是其目的。
      然唐景崧構想臺灣之獨立不過是臨時措施而已,但丘逢甲等人未必抱持相同看法。
    6. 統制力薄弱的實質國家
      臺灣獨立之初,民主國政府的統治組織乃沿襲清國舊組織為多,因而並未有較多的混亂,但因割讓這個新局面帶給社會混亂,政府威令不得順利施行。
      台灣民主國是趁日清講和條約的批准互換與事務性授受手續完成之間的空隙創立的,可以說在法律上是日本的領土,事實上卻在清國主權行使下,因而有臺灣是從日清兩國的哪一方獨立出來的問題。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對臺灣民主國的本質做一概要描述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感覺多著重全域的觀察,如果把視角放到組織之間、上下官員、清台之間的想法,是不是會有不同的結果。

2020年4月8日 星期三

〈國際法上二次大戰的結束與臺灣地位問題-薛化元〉筆記


  1. 前言
    從國際法的角度切入,一個國際法上戰爭的結束,則是透過勝敗雙方透過簽訂和約(條約)來處理。在和約生效之前,往往會有軍事接管、佔領和統治的過程。
  2. 1945年之前同盟國的臺灣處置主張
    1. 1943年12月1日的"開羅宣言",其中明訂"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
      1. 疑問
        中華民國、日本並沒有參與簽屬
    2. 1945年7月26日由美國總統杜魯門、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與大英聯合王國首相邱吉爾具名發表的"波茨坦宣言"
      其中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
      1. 疑問
        儘管中華民國有參與簽屬,但該條約並沒有通過美國國會批准
        *在美國,條約除簽署外,還必須經過國會批准
    3. 1945年9月的"日本降書",其中表明接受"波茨坦公告(宣言)"
    4. 19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對日宣戰的公告,其中,國民政府宣稱"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佈告"
      1. 丘宏達認為"馬關條約不應戰爭爆發而作廢,但是戰勝國可以用和平條約修改或是解除這個條約"
  3. 舊金山和約及其他二次大戰結束後的相關文獻
    1. 日本宣布投降與陳儀接收臺灣
      1. 陳儀接收臺灣的依據
        聯合國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接受日本投降之後,發布的第一號命令中的第一條的a項:為於中國(滿州除外)、臺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之前日本國指揮官,以及該地駐屯之所有陸、海、空和後備部隊,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該命令反應了開羅宣言、雅爾達密約中同盟國的政治意向
      2. 接受並不意味著擁有主權,與蘇聯接收中國東北一樣道理
        因此10/25固然是中華民國以國內法統治臺灣的開始,卻未必擁有其主權
    2. 所謂國籍回復問題
      1946年1月20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根據1月12日行政院的命令,公告臺灣省省民自1945年10月25日以後回復中國國籍。
      此一公告顯現:認為臺灣是中國固有的領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是理所當然
      1. 在國際法上,領土的轉移,並不只是以接收、佔領為其合法之要件,而必須根據一個正式的國際條約,才能完成領土轉移之正當性
        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並無條約根據,領土的轉移並無正當性
      2. 面對此接收,英國政府則認為應以正式外交手續進行辦理
      3. 國民政府前述回復臺灣人民中國國籍的命令,只是針對臺灣島內的臺灣人(具有日本國籍),對於旅居在外的臺灣人並不適用,並認為後者有國及選擇權
    3. 中華民國政府對臺灣地位的兩種說法
      1941年1月12日,蔣介石曾表示"臺灣在對日和約未成立前,不過是我國一託管地帶性質"
      而前外交部長王世杰則於1949年3月24日的演說中強調臺灣已經歸屬中華民國
    4. 杜魯門"臺灣海峽中立化宣言"
      1. 美國為不違背聯合國規定介入台灣海峽,以"台灣地位未定論"為其正當性基礎
        杜魯門也表示"臺灣的地位應等到"對日和約"與"太平洋安定"之後再行打算
        1. 聯合國第二條第七項
          聯合國不能干涉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內管轄之事件
        2. 杜魯門的聲明僅代表美國官方的政策立場,而不具國際法的拘束力
          另外,此一聲明並非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而是將事實存在的台灣地位未定論明文化而已
      2. 1950年6月29日,外交部長葉公超表明"在對日和約未訂立前,美國政府對於臺灣之保衛,自可與中國政府共同負擔其責任"
        作為支持美國聲明的做法
    5. 舊金山和約
      聯軍主要領袖針對日本投降後處理的主張、聲明或是公告,乃至於日本投降後的軍事接收、統治,舊金山和約才是國際法上真正的處理定論
      舊金山和約是規定日本投降相關事實最重要的條約,也是處理臺灣歸屬或地位的最重要依據
      1. 舊金山和約,第二章領土第二條的乙項:
        日本茲放棄其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2. "日本將準備與簽署或遵守1942年1月1日《聯合國宣言》的任何國家或與日本交戰的任何國家,或與先前已成為第30條所指國家領土的一部分的任何國家締結協定。第23條不是本條約的簽署國,而是一項與本條約所規定條件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雙邊和平條約,但日本方面的這項義務將在首次提出該條約後三年內到期本條約生效。如果日本與任何國家達成和平解決或戰爭要求解決,使該國獲得的利益大於本條約所規定的利益,則這些利益應擴大到本條約的當事國。"

        第26條規定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雙邊條約的依據,但也排除了中華民國在與日本簽訂的合約中,取得任何舊金山和約已經給予之外權利的可能性
  4. 1952年以後的相關文獻
    1.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中日和約或臺北和約)
      1. 和約定稿第十條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
      2. 日本外務省官員在國會答覆有關本和約的效力範圍時,也明白指出本合約的簽訂,並不代表日本承認臺灣、澎湖歸屬中華民國
    2. 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
      1954年12月3日,維繫臺灣與美國軍事協防基本架構達三十多年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正式簽字,透過此一條約,臺灣正式被納入美國的防衛體系之中
      1. 第六條
        為適用於第二條及第五條之目的,所有『領土』等辭,就中華民國而言,應指臺灣與澎湖;就美利堅合眾國而言,應指西太平洋區域內在其管轄下之各島嶼領土。第二條及第五條之規定,並將適用於共同協議所決定之其他領土。
      2. 杜勒斯也在1954年12月1日的新聞發表會上表示"舊金山與台北和約都沒有確定其歸屬,因此福爾摩沙與澎湖群島不同於一直以來就屬於中國領土的沿海島嶼的法律地位"
  5. 結論
    1. 對臺灣的主張
      1. 開羅與波茨坦
        這兩者並不是一個國際法上的條約,而只是表明當時主要盟國希望在戰後處理日本領土、殖民地或是佔領地的一種意向,卻不具備國際法所需要的領土處分要件
      2. 日華和約(臺北條約)
        日本也表明此一條約內容決沒有變更臺灣主權的內涵
      3.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雖然明確地指出中華民國的領土是指臺灣和澎湖,但這個領土的意義實際上相對於此一條約中對美國領土的定義,所指的主要是美國在西太平洋的託管地在內的實際統治地域而言
        美國政府在審查此一條約時,也明白指出此一條約的簽定與臺灣的地位歸屬沒有關係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該篇論文試圖以二次大戰期間到1950年代,與臺灣地位相關的文件中,重新耙梳釐清這些文件所顯示的有關台灣定位的主張,特別是其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這篇給了我很多對於台灣國際現況的了解,與美國、中國的關係、都可以在了解台灣地位後才明白,但該篇的結論就是"台灣地位未定論"?
不過先占原則與時效原則的部分好像沒有處理,這邊應該是中華民國方會想補強的地方,用既有事實來辯護

2020年4月7日 星期二

〈淺談伊斯蘭金融-陳秋月〉筆記



  1. 前言
  2. 伊斯蘭金融之定義、特色與市場發展蓋況
    伊斯蘭金融係指以遵循伊斯蘭律法(Shariah principles)之教義為前提,而從事之金融 活動、商品及服務
    1. 伊斯蘭金融之定義與特色
      1. 禁止收取利息(riba)
        由於伊斯蘭教將貨幣僅視為"交易之媒介",而利息收取之前提係將"貨幣視為一種商品",該前提與 伊斯蘭教之教義不符。
        伊斯蘭律法維護消費者免於遭受剝削或不公平對待,收取利 息代表不勞而獲,故伊斯蘭教禁止放債取利。
      2. 禁止具風險或不確定之交易(Gharar)
        買方無法事前檢視商品,賣方交易時可能未持有該商品,為避免此類不確定交易導致不公平結果而引發之爭議,故伊斯蘭教禁止具風險或不確 定之交易,禁止事項包括詐 欺、虛偽不實、過度影響、脅迫、資訊未充分揭露等
      3. 禁止從事賭博活動(maysir)
        由於賭博為一零和遊戲,其本身不會創造財富,而僅係財富之移轉,將導致人民不努力 工作,可能衍生貧窮及詐欺等 社會及道德問題,故伊斯蘭教 明文禁止該行為。
      4. 禁止銷售、租賃或投資非清真之商品(non-halal)
        伊斯蘭教認為非清真商品為不道德或不潔之物,將玷汙 人心,故予以禁止其大多以宗教、道德及公共政策為考量,例如禁止豬肉、菸酒、軍火、色情交易、博奕事業等。
    2. 伊斯蘭金融市場發展概況
      1. 馬來西亞,伊朗及海灣合作理事會(GCC)國家占全球伊斯蘭金融資產之90%
      2. 伊斯蘭金融已吸引許多 機構投資人參與投資,但其主 要仍為散戶趨動市場(retaildriven market)
      3. 以2013年全 球伊斯蘭金融體系管理之資產 觀之,其中商業銀行管理之伊 斯蘭金融資產為最大宗,占全部伊斯蘭金融資產之75.5%,其次為投資銀行及伊斯蘭債券,各占9.4%,另基金及伊斯蘭保險則分別占4.7%及1%。
  3. 伊斯蘭金融商品之結構安排
    1. 成本加利潤銷售型(Murabahah)
      成本加利潤銷售型之交易 模式係由銀行代替客戶買進商 品,而後將購入成本加價(利潤),再售予客戶。
      銀行所扮演之角色類似零售業、批發商。
      成本加利潤銷售型之交易為伊斯蘭金融最普遍之交易型態,約占整體伊斯蘭金融之7成,
    2. 租賃型(Ijarah)
      租賃型之交易 模式係由銀行代替客戶向廠商 購入商品,並擁有該商品之所有權,而後將商品租賃予客戶 一段期間,並定期向客戶收取租金,此即銀行之利潤。
      另有些租賃契約約定,銀行於租賃期間屆滿後,將所有權移轉予客戶,稱為"租購(Ijarah Wa Aliqtina)其主要應用於 房屋貸款方面。
    3. 委託製造型(Istisna's)
      委託製造型交易係指銀行客戶為買入工業製品 ,將購入 工業製品計畫交付銀行, 由銀行取代客戶先行下單付款 ,待工業製品完成後交付銀行或買 ,由買主於收貨時或事後支 付價金予銀行

      委託製造型交易之 最大特色為金融交易約定時 ,標的資產並不存在 ,伊斯蘭律法雖反對無實體之未來交易,然因委託製造型交易之買方與銀行簽訂契約時已交付詳細說明書予銀行, 且該說明書已明確指定標的資產, 故認為此項交易符合伊斯蘭律法之要件 。
    4. 預售型(Salam)
      預售型交易 與委託製造型交易之產品製造 完成後付款相反, 為先收貨款 延後交貨 ,例如需要資金之農民於農產品收割前 先預售穀物取得資金以購買種子

      依伊斯蘭律法規定, 簽訂 契約之有效性應以商品存在為 前提 惟有二項例外,預售型與委託製造型
    5. 盈利分享型(Mudharabah)
      盈利分享型交易模式係銀行收取投資人資金 ,將其運用 於各項投資計畫, 所獲得之投資收益依事先約定之比例, 由投資人與企業共同分享, 相當於投資人透過銀行投資新創事業
    6. 股本參與型(Musharakah)
      股本參與型交易模式係由 銀行與投資人共同參與事業之 經營 ,前述盈利分享型交易模 式, 銀行並不干涉事業之經營 且多適用於短期投資計畫, 而 股本參與型交易則採共同經營之形式 ,且多應用在長期計 畫。
      因此 此交易模式銀行亦 會對經營表示意見 ,所賺取之 利潤則由投資人與銀行共享
  4. 伊斯蘭債券之定義、種類與運作架構
    1. 伊斯蘭債券(Sukuk)之定義及其與傳統債券之差異
      伊斯蘭債 券即係根據潛在資 產之獲利, 向投資人支付收益,伊斯蘭債券 持有人從持有之不可分割潛 在資產所有權中獲利 ,享有該 資產產生之一部分營收

      當某公司有籌資計畫 時 須設立一特殊目的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用以發行"Sukuk",政府及私人公司均可發行 "Sukuk"
      1. 與傳統債券之差異
        "Sukuk"與傳統債券之主 要差異在於, 傳統債券係以 債務為基礎並支付利息之投資工具
        而"Sukuk"則以資產 作擔保或以資產為基礎之投資 工具 ,顯示持有人於相關資產 所具之擁有權, "Sukuk"持有 人並有權分享資產之收益及資 本增值
    2. 伊斯蘭債券之類型與運作架構
      伊斯蘭債券運作模式之特色係當公司有籌資計畫時 須先設立一特殊目的機構SPV再由SPV對投資人 發行伊斯蘭債券
      1. 租賃型債券運作方式:
        1. 籌資者以特定價格出售特定資產予SPV
        2. SPV發行面額等同購買資產價格之伊斯蘭債券 予投資人以籌措資金
        3. SPV再將募集之資金支付予實際從事營運活動之公司作為購買資產之價金
          (因該公司 已將特定資產移轉至 SPV名下)
        4. SPV按Ijarah契 約將租賃資產出租予原 籌資者 原籌資者,即成為SPV所持有資產之承 租人 ,並於約定期間內 按期支付租金予SPV 
        5. SPV將收取之租金分配 予投資人 ,投資人所分 配到之租金即為其投資 收益
        6. 租約到期或提前解約 時 SPV依約定價格出售資產予原籌資者
    3. 資產基礎(Asset-based)與資產擔保(Asset-backed)伊斯蘭債券
      1. 資產基礎(Asset-based)
        資產基礎伊斯蘭債券之籌資者於發行債券後 ,標的資產仍保留於創 始機構之資產負債表內, 創始機構僅移轉資產之受益所有權予 伊斯蘭債券持有人, 仍保留其 法定所有權, 意即從法律觀點觀 之, 以資產基礎為架構發行之伊 斯蘭債券並無真實出售資產。
        因此 伊斯蘭債券持有人並不能出售資產予第三方, 僅得向債務人求償
      2. 目前約有九成之伊斯蘭債券係以資產基礎架構發行 主要原因如下
        1. 伊斯蘭律法因素
          由於資 產擔保伊斯蘭債券要求 資產真實出售, 且該標的 資產須遵循伊斯蘭律法 規範, 並增訂相關要求以 符合證券化交易之規範。

          然因缺少同時符合上述 條件之標的資產, 導致發 行人並不偏好發行資產 擔保伊斯蘭債券
        2. 法令架構因素
          由於 資產基礎伊斯蘭債券之 特質與傳統債券較為相似, 且在有些地區發行資產擔保伊斯蘭債券相 當耗費成本且耗時 ,故發行人多認為資產基礎 伊斯蘭債券為最合適之 發行架構
        3. 市場需求因素
          由於資產 擔保伊斯蘭債券之架構 較為複雜 ,潛在投資人 並不熟悉其運作架構 ,因 此, 發行資產擔保伊斯 蘭債券之成本可能較資 產基礎伊斯蘭債券高
      3. 資產擔保(Asset-backed)
        資產擔保伊斯蘭債券則係依據證券化交 易(securitization transaction)所發行之伊斯蘭證券 ,該交易之資產為真實出售, 並將其法定 所有權由創始機構移轉至第三方-通常為SPV,SPV即成為債券持有人之受託人 ,而債券持有人則對標的資產持有法定部分所有權。
  5. 香港發展伊斯蘭金融之經驗
    1. 發展過程
      由於伊斯蘭金融為 國際金融系統成長最快速之 一環 ,香港為鞏固其作為國際 金融中心及資產管理中心之 地位, 亦致力於發展伊斯蘭金 融
      2007年開設伊斯蘭銀行窗口
      2011年發行伊斯蘭債券
    2. 規範原則
      原則上 ,適用於傳統 銀行之監理架構及標準, 亦適 用於經營伊斯蘭金融業務之認 可機構
    3. 租稅合理化
      為促進香港伊斯蘭債券市 場之發展 ,提供伊斯蘭債券與 傳統債券相若之稅務架構, 香港 於2013年7月修訂" 2013年稅 務及印花稅法例(另類債券計 畫 )"。
      主要修訂內容係參考當 前適用於傳統債券之稅務待遇 ,免除常見伊斯蘭債券產品因其固有複雜結構而引起之額外利 得稅、 物業稅或印花稅 。
      此舉將 為常見種類之伊斯蘭債券提供 能與傳統債券公平競爭之環境。
    4. 政府債券計畫
      香港於2014年修訂借 款條例, 將政府發行之伊斯蘭 債券視為該條例所稱之 "借入 款項", 使政府債券計劃得以 發行伊斯蘭債券

      香港金融管理局亦於 2014年8月28日宣布, 香港 政府將發行5年期美元伊斯蘭 債券, 預計於香港、 馬來西亞 及迪拜交易所3地上市 ,該債 券係以香港當地及全球機構投 資者為發行對象, 並以常見之 伊斯蘭債券" 租賃安排" 之形 式作為債券之結構, 相關資產 則為政府擁有之物業。
  6. 結語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該文乃針對伊斯蘭金融作 一簡要之介紹,首先概述伊斯 蘭金融之定義,特色及市場發 展概況,其次說明現今伊斯蘭 金融商品之結構安排,再來針 對伊斯蘭債券之種類與運作架 構進一步說明,並略述香港發 展伊斯蘭金融之經驗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覺得解釋金融工具的地方很好,簡單易懂的解釋跟圖表

2020年4月6日 星期一

《日本動漫畫的全球化與迷的文化》筆記

第一章-航向世界的日本動漫畫
該書的研究目標在於希望能夠指出一個不同的文化全球化的案例與可能,思索文化的社會性與日常生活的關係,同時能藉此基礎與產業發展結合,提供一個不同於強調產銷、資本的觀點。
文化與商品、產業並非互斥,現在的文化與商品常常是相互結合,商品的交換價值不再僅在於使用價值,符號價值與象徵意義已經凌駕其上了。

  1. 不一樣的文化全球化
    1. 全球化的各式論述
      1. Robertson強調全球化並不是形成一個一致性的世界文化,而是會有著保留各處文化特殊性的"全球一體"
      2. Tomlinson認為在球化下,帝國主義已不復存在,全球化產生的是一個彼此相依的網絡,而非強制性的文化殖民。
      3. Crane拒斥文化全球化為單一性的思維之時,更將文化全球化劃分為四個主要的模式:
        1. 文化帝國主義與媒體帝國主義
          其文化傳播的途徑是中心-邊陲的模式。
          主要行動者為全球媒體
          可能結果為文化的同質化
        2. 文化流動/網路
          以雙向流動為模式,行動者為宗教、國家、各式法人團體
          可能結果為異質化
        3. 接受理論
          以中心-邊陲或是多向流動為模式,行動者有觀眾、公共大眾、文化企業家或是守門人
          可能的結果是協商與抵抗
        4. 文化的政治策略
          這是以建構國家文化作為發展模式,參與的行動者或是場所:博物館、古蹟等
          造成的影響是競爭與協商
    2. 本書目的
      該書將指出在這波已無可避免的全球化浪潮下,一個文化要能夠成功地全球化,必須要與各個在地有深厚的結合,而本書所指的"在地"不只是文化的宗主發源地,更是接受的地域。
      並以日本動漫畫的全球化現象做為探討對象,試著去梳理日本動漫畫得以散播到世界各國並在各地深耕的原因。
  2. 稱霸世界的Japanese Animation以及 Manga
    在美國好萊塢的強力輸出之下,日本動畫依然能夠佔有歐美市場,與其並行
    1. 從日本的「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到世界的「POKEMON」
      該書認為神奇寶貝是日本動漫畫擴散至世界各國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然早在這之前,60年代時,原子小金剛就已經先打出第一槍了,自此日本動畫逐漸打到全球市場,直到80年代才真正受到重視與發展。
    2. 80年代-初試啼聲
      大友克洋的AKIRA於1988引進美國,大受囑受。
      另一個影響動漫畫在歐美發展的是當地政策,如80年代歐洲電視台改由民營之後,日本動漫畫開始能夠大量進駐,但對於英國來說卻影響不大(因為英國歸類為法規較嚴謹的兒童節目)

      80年代,同時也是日本動漫畫本土大量發展的時期,加上御宅族的崛起,更帶動作品與愛好者之間的聯繫
    3. 90年代-勢如破竹
      1995年的攻殼機動隊、2002年的神隱少女,都獲得各國許多的讚賞,至此"Japanese Animation"與"Manga"已成為日本的動漫畫象徵
    4. 不光是兒童與青少年的專利
      Schodt認為日本漫畫家的獨立性帶動了日本漫畫內容的多樣化,並進一步打破漫畫的刻板印象-兒童、淺薄、功課推步,而獲得各年齡層、各領域的支持
  3. 日本動漫畫全球化如何可能
    1. 日本動漫畫產業的發展特色
      在後續的章節,該書要從日本動漫畫產業與發展史作為出發點,探索日本動漫畫的生產動力與社會基礎
    2. 歐美代理公司的介入:全球傳播媒介
      各國對日本動漫畫的代理推動了日本動漫畫全球化的速度
    3. 迷的文化的形成
      日本動漫畫到了其他國家後,各地也開始出現日本動漫畫愛好者的活動、聚會、同人誌與Cosplay的出現:這種迷的文化就是支撐日本動漫畫屹立不搖的樑柱。
  4. 本書架構

第二章-日本動漫畫發展史與迷的文化
  1. 手塚治虫-作為理解日本動漫畫發展史的典範
    1. 漫畫之神:漫畫與社會大眾的結合
      手塚在1947年發表的《新寶島》是將電影運鏡手法導入日本漫畫的代表性作品,在畫面上營造出遠近感、運用特寫、強調在立體空間中的動態,對當時都是以平面空間表現的日本漫畫帶來革命性的衝擊。
    2. 未竟志業的動畫之神:夢想作為志業的驅動力
      手塚曾創立「虫製作」,儘管破產,卻仍為日本動畫打下了基礎
    3. 對技藝的崇拜與熱情的執著
      在手塚治虫的影響下,日本漫畫界注重的是基於志趣的漫畫創作與漫畫家所具有的獨立性,這使得漫畫家得以發展出一套視自我創作為成就主體的價值觀,這套價值觀使得漫畫家堅持漫畫創作為一種藝術創作,尋求漫畫技藝與藝術的發展。
    4. 以創作者為本位的漫畫生產
      日本漫畫是以創作者為主的生產系統,漫畫家會成立獨立的工作室,以確保與出版社合作時的自主權,並得以控制漫畫家自己所擁有的技術。
      漫畫家所形成的社群與他們的朋友也會提供創作上的幫助。
      在出版社這邊則會有專門的編輯協助漫畫家,並提供商業利益方面的建議。
      1. 三大漫畫社的不同方針
        1. 小學館
          採取相互信任制,著重於漫畫家的獨立性
        2. 集英社
          以讀者投票為依歸,連續數周不受歡迎的漫畫就得下檔
        3. 講談社
          以精密的市場問卷投票,從問卷中分析讀者的喜好,依其喜好進行編劇,編輯在此類漫畫生產與編劇中則具有相當大的權力。
  2. 戰後日本漫畫
    1. 六大時期:玩具、追討、點心、主食、空氣、符號
      1. 手塚治虫的日本漫畫分期
        1. 玩具時代 1945-1954(昭和20年代)
          此時期的人們認為漫畫是屬於小孩子的
        2. 追討時代 昭和30年代
          漫畫被認為是種惡書
        3. 點心時代 1959(昭和34年)
          少年周刊開始創刊,開始接受漫畫
        4. 主食時代 1963(昭和38年)
          《鐵腕アトム》成為闔家觀賞的時代
        5. 空氣時代 1970(昭和45年)
          日本人已經可以接受漫畫普遍存在於生活之中
        6. 符號時代 1985之後(昭和60年代)
          漫畫成為溝通上的共通符號
      2. 這六個時期所承顯的並不是漫畫史的發展,更蘊含著漫畫作為一種文化,是不可能脫離社會脈絡的,而是需要緊密地與社會大眾結合起來的意義。
    2. 「有害漫畫問題」:漫畫作為一種社會問題的隱憂
      當時東京都文化局的報告引起大眾社會對漫畫的關注,日本保護兒童會以此為武器,對漫畫進行批評與掃蕩。
      日本漫畫家則成立"守護漫畫表現自由協會"來爭取其創作自主權。
    3. 屹立不搖的漫畫國度:「有害漫畫問題」的超越
      日本能夠產生驚人的漫畫文化,能夠不斷地面對各方的打壓,正是在於漫畫已成為一個公共論述的場域。
      具有創作精神與熱忱的漫畫家,豐富、多樣化的漫畫作品,形成公共論述與實踐性意涵的漫畫文化場域,這就是日本漫畫的真實面貌。
  3. 戰後日本動畫
    日本動畫的歷史開端於1917年的《芋川椋三玄関番の巻》,當時的動畫發展受到高製作費與迪士尼的競爭,並隨著二戰戰敗而結束。
    1. 《鐵腕アトム》-虫プロダクション;作為第一部大眾化的動畫
      二戰後的日本動畫發展由東映動畫株式會社的整合為開端。
      手塚在《アトム》的製作上用了許多的靜止畫面、在故事要結束時才強調"動作的流暢",在動畫製作上並不強調動畫張數的使用或"動"畫畫面的流暢度,而在於人物個性與故事的進展,在當時創下了超過30%的收視率。

      以《アトム》為始,日本戰後動畫開始蓬勃發展。同時也讓日本動畫製作強調監督獨立性的發展開始萌芽。
    2. 《宇宙戰艦ヤマト》-松本零士(1974);具有敘事主軸的動畫與觀賞者的投入
      《ヤマト》這部動畫鉅作的特色是於對人物的刻畫入木三分,已經不如同像以往的動畫作品多是停留在一個表面上的簡單世界觀與人物性格這樣的粗淺層次,而是一種帶有著悲壯、深刻的描寫方式,在動畫畫面的顏色與運鏡上更是富有重量感。
    3. 《機動戰士ガンダム》-富野由悠季(1979);動畫新世紀宣言、迷的文化的形成
      1. 《ガンダム》對人物與世界觀的深邃刻劃,以及開創擬真機器人的新類別,是其對動畫的貢獻。
      2. 動畫新世紀宣言
        是一場由《ガンダム》同好聚集於日本的東京車站自發性所舉辦的活動,參加的人數超過一萬人。
        在此,同好與製作者得到了一種一體感,動畫同好的主體性也得到了確立,也給予"迷的文化"有力的支持。
      3. 從手塚治虫到富野由悠季,日本動畫監督作為動畫的作者與象徵。
         日本與迪士尼不同的地方在於,迪士尼強調各部門的分工,日本則強調監督的個人空間、想法與技藝。
    4. 超級機械人與魔法女孩-日本的王道(典範)
      從1963年的《アトム》開始,日本的動畫常常以科幻與未來世界作為主題,"機器人"則是建構這類型動畫世界觀的重要元素
      第一步魔法女孩作品則是1966的"魔法使沙莉"

      如同超級機械人是男孩的憧憬,魔法女孩則是女孩的夢想,對"變身"的描繪讓女孩的自我投射與認同投注於魔法女孩作品中。

      超級機械人與魔法女孩後來更衍生出許多分支,直到今日都是日本動畫作品的主要特色。
    5. 動畫商業與觀賞者的多元化:Media Mix、OVA與深夜動畫
      1. Haug的商品美學
        Haug的貢獻在於指出我們所謂的需要並不只是自然需求,有許多的需要是透過感官而來的。同時,面對這些感官所塑造的需要,人並非是完全被動無力的,這些需要必須要能夠燃起人們對他的欲求,讓人覺得他的需求是真實的。
        在商品美學中,我們可以看到商品的力量與大眾的力量兩者的角力,而不是單方面的壓制。
      2. Media Mix
        將動畫本體作為一種宣傳媒體、也是商品的銷售方式,動畫公司在製作動畫時會同時展開小說、遊戲、CD等商品企劃,組合一套龐大的體系。
      3. OVA
        是不做公開放映而專門用來販售的作品,特徵就是在長度與製作費用上有相當的彈性,一方面可顧及作品的原創性,另一方面也較可以製作實驗性質的作品。
      4. 深夜動畫
        鎖定高年齡層的觀賞者的動畫,如高中生、大學生、二三十歲左右的社會人
        深夜動畫的出現也部分代表了更多的人需求更大量的有意識深度的動畫,而不只是要把動畫年齡層給區隔;深夜動畫更是對動畫尺度的挑戰。
  4. OTAKU:集「迷」、「文本」與「生產」
    OTAKU的出現,代表的是戰後日本動漫畫文化與民間的深刻結合,日本動漫畫並不是資本家基於商業利益而生的產物,而是創作者的心血結晶,動漫畫不僅僅是商品,而是具有深刻意涵的象徵符號。
    1. 為什麼要看動畫
      OTAKU不僅僅是動畫迷,他們喜歡動畫,但更強調觀看動畫作為社會實踐的意涵,他們認為動畫是一個型塑生活實踐的出發點,因此,他們不斷地論述、創作動畫,並與社會各界進行交流。
    2. OTAKU的三隻眼:粹の眼(美感)、匠の眼(論理)、通の眼(通曉)
      岡田斗思夫認為OTAKU的出現是與錄影機的普及和動畫雜誌的創辦有著高度的相關性,錄影機使得動畫同好得以將影像加以保存,而能對影片反覆觀看、分析動畫製作人員的技術與手法,動畫雜誌則代表了資訊的普及化及流通。

      OTAKU在看動畫時,首先是具有看動畫畫面的獨特的美感與欣賞畫面的能力,也就是要能體會作品的美學、感受畫面的意境。
      其次,OTAKU有對動畫本身的技術性的層面跟理論的了解,具有對作品結構、組成、製作手法分析的能力
      最後,OTAKU可以把動漫畫的內容與意涵和他的生活結合起來,還更能去了解製作者隱含在作品之後的意念及作品與現實環境的連帶性。
    3. 鑑賞者
      岡田斗司夫認為作為鑑賞者的OTAKU,就是日本傳統職人文化的再生。
    4. 職人文化
      OTAKU承繼日本文化的兩大特徵
      其一是日本對兒童自由寬大的文化,在日本文化中有一種強調大人與兒童之間是平等的關係之精神,而OTAKU就是在這種自由的氛圍下誕生的。

      其二則是職人文化
      職人文化是一種求道的精神,是強調特殊性、經由各宗各流各派的競爭而提高水平的表現方式,是以技術、技能作為最終目標的生活方式。他是體現在以實用為目標的日常生活之中,而非尋求哲理性的原則。
    5. OTAKU的實踐力
      探討OTAKU的意義就是對動漫迷重新加以定位與進行更深入的理解。
      該書認為動漫迷不只是一個被動的接受者,動漫迷同好不斷地深入動畫,對自己、對動漫畫進行解析,並組成團體;在團體中形塑出自我與動漫畫的不斷再生。
  5. 迷的文化
    "迷"意味著他們對文本的參與是主動的、熱烈的、狂熱的、參與式的。
    1. 作為行動者而非純然接受者的迷
      1. 以日本動漫畫的迷作為對象,其特色在於:
        1. 從來沒有一種文本能創造如此龐大的跨文化的迷
        2. 迷不僅僅是迷,而是直接超越商業的傳播機制,如大量的同人誌與cosplay
        3. OTAKU代表著從大眾文化之中產生的菁英分子,其形成是具有更大的能動性與主體的選擇的,而不再是由階級、種族所決定
      2. 迷的文化所代表的是一種在日常生活中擁有生產力和實踐力的可能;這種可能在日本動漫畫的生產與全球化中清晰可見。
        迷擁有他們的戰略與策略,不是對立於文化,而是與文本結合,這種可能與實例就是OTAKU
    2. 同人誌
      同人誌是"文化參與者、創作者對動漫畫的共鳴與認同、是面對自我存在的認同與實踐、也是強而有力的產業支柱"
  6. 小結:日本動漫畫的生產動力:技藝、專業與志業
    日本動漫畫產業的特殊之處,就在於創作者與觀賞者的親合性,日本動漫畫產業的作者性與生產方式,拉近了創作者與觀賞者的距離,也使得動漫畫作為一種志業
第三章-日本動漫畫邁向全球化的動力與阻力
該書認為文化全球化的重要意涵在於文化的交流與實踐,根本的問題是文化參與者所扮演的角色與實踐。
  1. 日本動漫畫邁向全球的動力
    1. 日本動漫化與生活世界的結合:以英雄為例
      該書認為,日本動漫畫最吸引人之處,就在於其人物的塑造,多樣化、生活化與引人深省的動漫畫故事與人物的結合讓全世界的人們喜愛日本的動漫畫。

      美國漫畫英雄是強調獨特性的、神秘性、為了維持世界和平的、是時勢造英雄、是與邪惡極端做對比的
      日本漫畫英雄是大眾性的、平民性、解決的是生活困境、是英雄造時勢的,是與敵對者勢均力敵的
      而日本動漫畫的女英雄是成熟、美麗、有自信的,他們建構的不只是一個新的英雄類型,更是一個全新的女性形象
    2. 動漫迷文化全球化的興起
      岡田斗思夫所言的OTAKU民族就是一種"生活風格的跨國社會"-具有相同風格、嗜好的人,在全球範圍彼此聯繫而形成的跨國社會空間-的實例

      OTAKU不僅消費資訊、消費商品,重點是對資訊與商品的整合,同時OTAKU也是資訊、商品的生產者。
      迷的文化是"由下而上"、"平行相連"的生產。
      對動漫文化來說,不管是OTAKU、同人誌或是cosplay,不僅僅只是迷的活動,而是文化實踐、是一種深植於在地的實踐;很少有一個文化能與觀賞者如此接近,並形成了另一種傳播與實踐機制。
  2. 日本動漫畫邁向全球的阻力:以三個類型為例
    1. 反抗類型(1)殖民文化論:以法國為例
      法國擔心人民"喪失對法國文化的認同",才是真正反對日本動畫的理由
      民族國家在全球化和全球文化的發展下面臨了壓力,需要採取措施加強國家的文化主權,但是這已經不再是一種嚴格意義上的主權。
      我們所面臨的一種混和的文化觀,對此的體認和努力有助於一個高度尊重地方傳統與文化多樣性的全球共同體的建設。
      在全球化的情境下,文化交流已經無法避免,但如果說文化的擴散與交流必定伴隨著文化侵略,也未免言過其實了。
    2. 反抗類型(2)動漫畫暴力色情有害論:以義大利為例
      義大利在停止對日本動畫的引進之後,歐美影片的收視率依然低下,有趣的是,在將日本動漫以義大利人名、地名更換上去後,過往的批評反而消失了。
    3. 反抗類型(3)保護青少年不受動漫畫的毒害:以韓國為例
      日本動漫畫在韓國一直被各方以"保護青少年、本土文化"的理由而打壓,喪失央對於此,動漫迷對於動漫畫的支持,使得日本動漫畫成為重要的全球文化象徵

      這三種反抗類型都可歸結於一個面對文化全球化的對抗意識,重點在於反抗日本、排外,而不在於動漫畫;同時在反對、拒斥日本動漫畫的人眼中,"動漫畫=有害",是一個絕對不容動搖的等式;他們認為動漫迷的文化是不好的文化,卻未見到動漫迷文化所具有的正面意涵。

      文化在全球化情境下,勢必得面對傳播與交流的問題;然而,如果對於文化的交流只以"文本"來看,我們很容易會陷入霸權論述或文化侵略的談法,而忽略了文化交流中,行動者所位處的關鍵性位置。
  3. 與好萊塢、迪士尼的差異:「垂直整合」VS「平行相連」
    好萊塢的運作與經營策略的特色與核心是"垂直整合",是以提高競爭力、獨佔市場和排除可能的競爭對手為特徵的策略

    日本動漫畫則是平行相連、開放性的文化(迷的文化)、是由下而上;是不同於當代資本主義的工具理性式的標準化、大量的生產,而是強調技藝的生產模式。

    日本動漫畫的全球化所依靠的不是資本,而是各地觀賞者對動漫畫的認同與實踐,觀賞者在其中也是行動者,他們可以重寫出屬於自己的文本,對抗資本單向性的灌輸
  4. 小結:新的文化帝國?
    整體來說,雖然日本的動漫畫已如好萊塢電影一般進入全球化的發展,但日本的動漫畫並非是"由下而上"的傳播機制,而是由下而上,是世界各國觀眾主動接近日本動漫畫的
    至於日本是藉由動漫畫進行文化殖民的觀點,該書認為是有待商榷的。

第四章-日本動漫畫全球化作為文化實踐的省思
法蘭克福學派認為大眾文化是經由資本主義下產生由下而上的宰制方式。
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主要針對於大眾文化、文化工業的商品化、標準化與強制化,並指出資本主義下的大眾文化是針對人民進行意識剝奪、使大眾失去對社會和人生進行反思功能的幫兇。

葛蘭西學派認為大眾文化並不是一種生產形式的對立,而是一種妥協的均衡狀態。
葛蘭西所提出的"cultural hegemony"不光只是一般我們所認為的文化霸權,毋寧是文化主導權,意謂著文化是一個不斷流動、鬥爭的場域,而不是單方面的製壓。

文化之所以重要就是因為文化是一種生活的實踐,法蘭克福學派與葛蘭西學派對文化工業(大眾文化、商品)的看法就是他們對如何取得生活實踐的討論。

作者認為對於全球化與文化的討論都沒有處理文化行動者本身所具有的志業與獨立性,資本的力量不僅是單向性的,媒介與行動者的關係需要我們做妥善的整合,而非對立
  1. 全球化與在地化:對在地生活實踐可能性的反省
    全球化是一個複雜各個地區國家交錯影響的歷史進程,而在地化是全球化實際運作的情形。
    全球與在地兩者間是一個複雜的網路關係,全球性會表現於在地,在地在網路的作用下會出現在全球的情境中
    1. 全球化與在地化的連結
      1. Hahn認為全球化出現於全球結構和認同的新交叉中;此一事實表明,全球化的矛盾主要會在個人的生活風格中被發現
      2. Storey認為文化消費是一項社會活動,也是一種日常實踐。文化消費並不是消費一種被標示為文化的物品;文化消費是一種生產文化的行動,文化既不是文化工業的產物;也不是消費者的挪用,文化是兩者積極結合的結果。
        文化消費就是文化實踐。
    2. 後殖民論述
      1. 在後殖民論述中,要處理的有資本主義與科技的政治經濟的變化、全球與地方重新相互建構的關係。
        然而後殖民科學將集中於全球與在地的關係。
        後殖民科學是一種歷史的寫作,處理知識與實踐在全球的流動、強調二元對立式的架構不再通用,科技將會重新連接全球與在地的認同,並挑戰全球/在地的區分方式。
      2. 在地的文化要得以全球化的路徑在於,一方面把自己變成核心(經由深刻的在地生活實踐,每個地方都可以成為新的中心);一方面也是擴散化(然而擴散化並不一定得依靠資本傳銷網路,文化必須有深厚的象徵與生命意涵,經由文化行動者而使文化生生不息)
  2. 日本動漫畫全球化的文化意涵
    日本動漫畫全球化最重要的特色之一就在於有在地性生活實踐的產生。
    1. 日本傳統文化的再生:文化在地化實踐的重要性
      日本的全球化模式可以從動漫畫文化中見到其精粹"對傳統文化不斷進行再製,讓文化得以在地實踐"
    2. 對全球文化的啟發
      日本動漫畫的全球化中,其在地實踐結合了身分認同(OTAKU)
      在全球化的時代哩,文化所需要的不是垂直整合或是與之相聯的排他、獨佔;我們需要的是平行相連-各地都可以成為中心-相連與共享的價值。
    3. 共享的價值:不光是產業或是文本的意義,而是文本與迷的結合
      日本動漫畫的全球文化在地實踐是一種有力的文化發展與生活結合的可能性。這樣的可能性才是我們可以共享的,在其中,我們所擁有的不僅僅是文本,而是讓文本的意涵得以使我們探索自我、尋找主體的存在。
  3. 一個衍生的問題:日本動漫畫全球化對台灣動漫畫發展的再思考
    1. 台灣動漫畫的困境:不是產業或技術,而是缺乏志業、創作精神
      作者認為就今日的台灣漫畫界來說,確實是不太關心別人的故事;滿腦子只想著自己的問題,卻不去注意整體的大環境或是試著與讀者建立連帶。
    2. 發展動漫畫文化意涵的必要性
      當下台灣動畫產業界所作的多是代工,還沒有像漫畫業界以有一些發展;從思考日本動畫的意義、漫畫迷的生產力與社會環境開始,這將是作為思考動畫產業在台灣發展的可能性的基礎。
      文本、迷與公共領域的結合才是動漫畫文化的真正面貌,這三者的結合賦予了動漫文化其生命力與價值。
  4. 文化的學習與競爭:全球文化的在地生活實踐
    以香港為例,日本漫畫對香港漫畫與社會提供了相當不同的視野,但依然保有他們的主體性與在地風格,而不是身陷於全球化浪潮與抄襲。
  5. 新的航程:朝向詮釋學
    1. 詮釋學傳統上從詞源上至少包含三個要素,即理解、解釋(含翻譯)和應用的統一。
      Gadamer指出對一個文本的理解,必是從詮釋者的觀點出發;同時,文本與詮釋者的相遇,永遠發生、並有賴於歷史與社會的情境。重點不是方法與技術的層面,而是一種辯證過程,在這樣的辯證過程中,人會不斷地與文本相互對話,提出問題。
    2. OTAKU與詮釋學
      OTAKU文化就是一種動漫迷對動漫畫進行詮釋而產生兩者間的交流最後所成就的文化。OTAKU的三隻眼,有相當大一部分就是一種詮釋的技藝學。

2020年4月5日 星期日

〈帝國主義在中國:文化視野下條約體系的演進-羅志田〉筆記


  1. 帝国主义间接控制: 条约体系的文化解读
    帝国主义侵略所至 , 总要争夺被侵略国的文化控制权 , 一般是以贬低、打压甚至清洗等方 式破除本土文化。在中国 , 因为没有直接的领土占据 , 不存在像殖民地那样的直接政治统治 , 西方就只能采取间接的渗透方式来获取文化控制。
    再者 , 正是通过条约体系所建构的间接控制 , 外国在华存在 (the foreign presence in China) 既体现着一种外在的压迫 , 其本身又已内化为中国权势结构的直接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 , 恰因上述因素的影响 , 中国士人对西方文化的仇视和抵制通常较殖民地人为轻。 国体的持续和领土主权的基本完整 , 应该是士人确信中学可以为体的根本基础。由于不存在殖 民地政府的直接压迫和文化清洗 , 中国士人在面对西方压力时显然有更大的回旋余地 , 更多的 选择自由 , 同时也更能去主动接受和采纳外来的思想资源。故中国士人学习西方的愿望和实际 行动都远比殖民地人要主动得多 。有些人为了美好的未来而日渐主动地破除自身的传统 , 实际 成为西方打压中国文化的工具而不自觉

    若从文化视角看条约体系 , 鸦片战争后中外条约的订立 , 毋宁是开创了一种中外交涉的 “方式” : 即炮舰出条约 , 而条约代表胜者的意志; 所能谈判的 , 只是反映胜者意志的程度而已。 这才是最深层的也是最根本的不平等之处。
    从更深层次言 , 条约缔结方式和维护方式的不平等确立了西方在东亚外交的双重标准 , 即 在与中国人打交道时 , 西人可以不按西方自身的价值标准行事

    而當民国朝野皆 不断提出修约以回收主权。这表明中国人已逐渐接受西方思维 , 注重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远 胜于往昔的“国体” ; 在具体做法上 , 一方面承认条约这一形式的重要性 , 也试图以西方外交的 常规方式来进行修改
  2. 华盛顿会议后中国内争与外力的纠结互动
    民初的中国局势确实继承了清季混乱多变的特征 , 其变化的突然和急剧并不比前稍减。而 列强间一个传统的看法是中国应先实施内政特别是法律改革 , 维持 (西方标准的) “正常”社会 秩序 , 然后才谈得上考虑条约的修订。华盛顿会议一如既往地坚持了这样的基本见解 , 其惟一 的新意是要求列强予中国以安宁 (即不以威胁方式扩充帝国主义权益) , 以便其实施内政改革。

    德国和苏联未曾 参与华盛顿会议 , 这两个大国在整个 20 年代推行着基本独立的中国政策 , 对“条约体系”形成 了有力挑战
    德國: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 , 德国与中国间的所有不平等条约已被废除。中德两国在1921 年5 月以新条约的形式确定了德国放弃原有的条约权利 , 而中国则予德国以最惠国待遇 , 使其仍 享有他国所具有的利益。没有了治外法权保护 , 德国人在中国的安全不仅不比他国人差 , 且成 功地恢复了不少在一战期间失去的经济利益 , 复因放弃条约权利而获得中国人的好感 , 为其后 来与国民党建立密切关系打下了基础

    俄國:
    战后出现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一开始就表示愿意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缔结的不平等 条约 , 意识形态和具体作为都使其对条约体系的挑战更明显也更具冲击性。1924 年 5 月 , 中苏 两国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等系列文件 , 正式恢复了外交关系。苏联对领事裁判权的放弃 和承认与中国订立关税条约时采用平等互让的原则 , 大大强化了中国与其他列强谈判的立场。
    此前的中德条约多少是战争的遗产 , 而中苏条约基本是通过平等的谈判所缔结 , 是鸦片战争以 来中国与他国签订的条约中对中国最有利的一次

    思想界的聲音
    双方的分歧更有相当的代表性 , 体现出中国 社会或思想界对“外国在华存在”那双重身份的困惑: 胡适等人或者更多看到其作为改革推动 者的一面 , 而从杜亚泉到中共这些人则明显将其视为中国既存秩序的维护者

    胡適:内部“政治的改造是抵抗帝国侵略主义的先决问题”
    但他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因素 , 即外国在 华势力已成中国权势结构的一部分; 即使是纯粹内部的“把自己的国家弄上政治的轨道”的努 力 , 只要含有对既存权势结构挑战之意 , 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帝国主义列强的利益

    中共:若不“打倒英美 日等国的对华侵略主义 , 不足以改造国内政治
     张氏也注意到帝国主义的侵略方式 已由 19 世纪的武力为主转变为经济为主 , 后者“既省钱 , 又省力 , 还不易引起重大的反感” ; 但 他认为经济侵略比武力侵略更危险 , 因为列强对中国市场的竞争已造成一种“相互竞争的侵 略” , 且帝国主义是军阀政治的后台 , 故“帝国主义是中国人民的第一个敌人 , 是势不两立的敌 人 , 为了解除中国人民的痛苦 , 为了中国的独立和自由 , 非急速打倒他不可” , 若不“打倒英美 日等国的对华侵略主义 , 不足以改造国内政治


    入侵的帝国主义既是中国秩序紊乱的造 因之一 , 又是中国既存权势的一部分 , 这样一种内外因素的特殊结合使中国问题不时呈现“国 际化”意味 ,  两者的关联互动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仍在继续发展。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該文主要立足于帝国主义侵略所及的中国当地条件 , 更多从文化视角考察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形成及其发生作用的进程 , 大致形成一个中外关系的认识框架 , 并据此简析 1921 —1922 年“华盛 顿会议”后中外格局的变与不变 , 侧重内争与外力在中国这一场域的纠结互动及其发展演化 , 以为研究北伐前后的中外关系略作铺垫。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覺得從文化視野去討論西方對中國的影響,討論西方的心態、中國的應對等抽象的概念,如果沒有相應的證據是搭配,會不會感覺沒有說服力啊?(雖然這一篇我覺得挺有道理的,但感覺很攏統)

2020年4月4日 星期六

〈語境政治與歷史-義和團運動評價50年-王学典〉筆記


  1. 义和团暴动已经发生了 100 年,也整整被评价了 100 年。
    百年以来,占支配地位的对义和团的评价意见,主要不是来自学术本身,而是源于对 中国现状与未来走向的判断。
    1. 義和團背後隱藏的問題
      究 竟 如何 对待 “西方”?如何对待“西方文明”?如何 积极地反抗帝国主义 或经济发达国家 对 所 谓 “落后国家”的 侵略?如何看待“西化”与“现代 化”的 关系 ?

      这些问题 的实质是:
      20 世纪的中国究 竟 向何处去?
      是将“西方因素”驱逐净尽后让中国社会倒回到鸦片 战争 之前的那 种圣君贤相统治下的大一 统的宗法村社共同体去,还是在引进“西方因素”的 基础上,使中华民族再振居世界民族之林前列的雄风?
      是“ 中体西用”,还是 “西体中用”?
      是在 世界潮流 面前闭关自守,还是顺应世界大势对外开放? 
  2. “反西方”冷战语境中的义和团
    1. 百年來的語境與義和團面貌
      1. “五四 ”时期的“反传统”启蒙语境
        “反传统”启蒙语境中的义和团运动, 是一个“迷信”、“蒙昧”、“鬼道 ”充斥的反现代 化运动 , 为一 种“落后” 的 象征
      2. 三四十年代的“反帝国主义 ”救亡语境
        “ 反帝国主义 ”救亡语境中的义和团运动,则是一种英雄主义的爱 国运 动 , 为一 种“进 步 ”的 象征

        五 六 十 年代“反西方”冷战语境,实际 上是 这种救亡语境的 继续
        1. 反西方”的冷战语境从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始 形成,直到“ 文革”结束之后若干年才被打破
          “文革”中与“文革”前,人们据以评价 义和团的基本语境并 未有实质性 的 改 变。所以,从 1949 年至1979 年,从对义 和团的总体评价上来说,可以划为一 个阶段。

          对 海 通以来的中国人而言,“西方”实在 是 一 个有着太多根本对立内涵的 概 念 。在多数时候,人们从 “西方”中看 到的是帝国主义 、殖民主义 、是野蛮 的侵略、征 服与屠杀;在 另外的时候,人们从 “西方”中看 到的是资本主义的 生产方式;还有的时候,人们又从“西方”中看 到了“现代 化”、“政治民主 ”、“市 场经济”、“自由主义 ”等内容。当然 ,也有的时候,人们认为“西 方 ”中 并 无矛盾的内容,因为“现代 化”、“政治民主”和 “市 场经济”意味 着“资 本主义 ”,“资本主义 ”的西方对中国人来说意味着“帝国主义 ”,“ 帝国主义 ”则可以与野蛮的侵略、疯狂 的 屠杀划上等号。当人们把 “西方”、 “洋 人”、“传教士 ”、“资 本主义 ”、“帝国主义 ”一 锅煮的时候,义和团 运动就可 能被赋 予非同寻常的意义。而这正是 戚本 禹的 逻 辑 。有 人曾 经 觉得 奇 怪:对《清宫秘 史 》的不同评价,怎么会与“爱国主义 还是卖国主义 ”问题 扯 到一 块。其实,对戚本 禹而言,这非常 自然 。《清宫秘 史 》既 然 倾 向和同情光 绪皇帝的 维 新变法,而维新变法就是向西方学习,向西方学习则必 然 首先 要 遵 守人家的所谓“规则”, 其 中 当然包括要遵守列强们所制订的所谓“国际 关系 准 则”, 如 保 护 “洋 人”及 其所谓的在华利益等。这在 欣赏“闭 关锁 国”政策 的戚本 禹等 人看 来,光绪皇帝怎能不是“卖国主义 ”呢?义和团运动又怎能不 高于戊戌维新呢? 
      3. 八 十年代的“反封建”新启蒙语境
  3. “反封建”新启蒙语境中的义和团
     戊戌维新高于、优于义和团,资本主义 性质的改良高于、优于任何农民运 动农民革命,是 1980 年 前后很有影响力、比 较 流 行 的 一 种 见 解 。
    这 种 见 解 认 为 : 义和团是农民的自发斗争 ,一 开始就使用了暴力手段,矛 头 对着外国侵略者 ,具有反帝爱国的 革命性质。但是,它笼 统 排 外 , 蔑 视 一 切 外 国事 物 , 带 有 农 民落后的封建蒙 昧的特点 ,因而最后不能不变成顽固派手中的工具而陷于失败 。

    該時期圍繞者幾個問題爭論:
    义和团与清廷到 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关系?
    义和团的仇教灭洋 到底 是一 种什么性质的举动 ?
    前 一 个问题在讨论 中具体化为“义和团是反封建还是受封建主义蒙蔽”?
    后一 个 问题在讨论 中也具体化为“义和团仇教灭洋 的实质是反帝爱国还是排外主义 ”?

     围 绕 着对义和团的评价所展开的论 争,在 1980 年 11 月 于 济 南召开的义和 团运动 80 周 年学术讨论 会上达到顶峰。其结果,则是“反封建”新启蒙语境的 迅速终 结和 “冷战话语”的强烈反弹。
  4. “反激进主义”学术语境中的义和团
     如 果 说 1960 年 在 济 南召开的那 次义和团纪 念 会议是冷战话语占主 导 地位, 1980 年的义和团运动史讨论 会是冷战话语与新启蒙话语胶着对峙的话,那么, 1990 年的“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讨论 会,则是这一 敏感 的研究领域中 学术语境已经占上风 的标志

    若要实现“按照义和团事件的原始面目写作义和团的历史”的要求 ,必须走出“充斥着二十世纪政治与文化方面的诉求 ”的话语系统。否 则,用 “充斥着20 世纪政治与文化方面的诉求 ”的话语去 描述、 反 映 义和团事件,可 能会远离历史的真相。的确,像“反不反帝”、“排外与否”、“是否反封建 ”、“反帝反封建”、“封建主义 ”、“封建迷信”、“愚昧落后”、“蒙昧 主义 ”、“近代生产方式”、“资本主义 ”、“现代 化”、“西方文化”、“ 西化”等概念,均属“充斥着20 世纪政治与文化方面的诉求 ”的意识形态话语 或特定的政治话语, 在这种话语系统内部提出的一 些命题如“义和团是否反封 建”之类 ,大都是些意识形态命题,而非学术命题 。

     就 “事实”而言,“义和团运动”看 来早就进 入 历史之中,但就其“意义 ”而言 ,这一 运 动仍与现实息息相通,仍处在“变动不居”的过程之中,其中最大的 变数,是这一 运 动 象征 的 民族主义。“政治”这一 概念 无疑具 有 多方面的内 涵 ,“民族性”则是当今 政治最 基 本的属性之一 。随着“现代 化”所导致的“全 球化”时代的到来,以“民族主义 ”为内容的政治也 愈趋尖锐 起 来。“义和团 运动”虽已凝固为“过去”,但它却是遗留在中华民族身 上的一 块面积最大、 创伤最深的疤,而且这块疤又与民族最敏感 的神 经相连:民族尊严。“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20世紀下半葉對義和團討論中,因應社會、政治情境的不同,而有所變化的義和團評價,最終提出學術與政治分別的解方。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覺得最後一部分,政治與學術的相關,以致學術無可避免受到政治的影響,這一段我覺得很棒,點出這篇文章的重點,學術團體與社會、政治的關聯性,就算個人情感能盡力去避免,又難免受到大眾輿論或是政府的傾軋,就算部分學術問題與當代社會無涉,也會有部分問題是緊貼著當代在討論的,而那些問題就會從學術問題成為政治問題,最終喪失其自主性。

2020年4月2日 星期四

〈亞美尼亞人的悲歌-施正鋒〉筆記


  1. 前言
    1. Mann對於族群衝突的假說
      1. 族群清除是現代民主的黑暗面,也就是多數族群可能對少數族群施暴。
      2. 當族群與階級結合為社會階層化的基礎,族群敵對容易產生。 
      3. 當兩個族群宣稱同一塊領域屬於自己、而起付諸行動,衝突進入危 險區
      4. 當相對弱勢的族群決心反抗(特別是相信外力會介入)、或是支配族 群認為本身軍事優勢、或是意識形態上的正當性,會爆發族群清除。 
      5. 當族群的領域之爭捲入國際政治、國家主權面對挑戰而支離破碎之 際,族群清除會高昇為殺害行為。 
      6. 殺害性的族群清除往往不是加害者的本意,也就是說,很少是預謀的。
      7. 加害者可以分為三級,由黨國菁英、好戰的團體、到核心支持者, 他們相信暴力是解決問題之道 
      8. 老百姓會捲入族群清除,必須使用社會權力關係來解釋。 
  2. 亞美尼亞人的歷史
    1. 16世紀
      由於波斯與土耳其的爭霸,亞美尼亞被裂解 為東西兩塊,東亞美尼亞是目前的「亞美尼亞共和國」(Republic of Armenia)、西亞美尼亞則為土耳其的東半部
    2.  1820 年代後期
      波斯因為戰敗將東亞美尼亞割讓給帝俄,現代亞美尼亞人的命運從此 掌握在帝俄、以及鄂圖曼土耳其帝國手裡
      在第二次俄土戰爭(1828-29) 前後,俄羅斯向亞美尼亞人示好,因此,有不少族人東移。 
      1. 鄂圖曼土耳其的「米勒特」(millet)
        讓不同宗教的人以教區的方式自我管理,這可以說是一種管制方式,讓他們享有相當程度的自主,包括可以有自己的法庭、監獄、以及警察等司法權,而且不用服兵役。
    3. 1917俄國爆發革命後
      亞美尼亞伺機退出「外高加索民 主聯邦共和國」(Transcaucasian Democratic Federative Republic),由「亞美尼亞民族理事會」(Armenian National Councial)在 1918年宣布恢復 「第一亞美尼亞共和國」(First Republic of Armenia, 1918-20)。
      一戰後,強權在 1920/8/10 與土耳其草簽『色佛爾條約』(Treaty of Sèvres),承認亞 美尼亞獨立
    4. 1921年的『莫斯科條約』(Treaty of Moscow)
      蘇聯與土耳其在 1921 簽訂『莫斯科條約』(Treaty of Moscow),兩國瓜分亞美尼亞,東亞美尼亞於 1922 年被納入「外高加索社會主義聯邦蘇維埃共和國」(Transcaucasian Socialist Federative Soviet Republic),隨後在 1936 年分開成立「亞美尼亞加盟共和國」(Armenian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直到蘇聯解體,繼波海三國於 1991 年宣佈獨立,可以說是「第 二亞美尼亞共和國」。 
  3. 土耳其的動機
    1. 19世紀
      巴爾幹半島各民族因為受到西歐啟蒙主義感召而覺醒,相繼起義、甚至於宣佈獨立,強權頤指氣使,特別是藉宗教保護之名行建立勢力範圍之實,憤怒的厄圖曼疲於奔命。
    2. 第六次俄土戰爭(1877-78)
      在第六次俄土戰爭(1877-78)後,俄羅斯先與土耳其草簽『聖斯特凡 諾臨時和約』(Preliminary Treaty of San Stefano, 1878),由於英國反對, 再由強權於俾斯麥主導的「柏林和會」(Congress of Berlin, 1878)簽訂『柏 林和約』(Treaty of Berlin, 1878)。戰敗的土耳其被敵友雙方瓜分,領地紛紛獨立,帝國搖搖欲墜,只能孤立自保
    3. 一戰時
      一次大戰在 1914 年爆發,蘇聯高加索軍在 1915 年往西亞美尼亞挺近,鄂圖曼土耳其原先還以賦予自治為餌,慫恿國內的亞美尼亞人跟俄羅斯境內的東亞美尼亞的族人起義對抗沙皇,然後一舉揮軍殺進中亞、統一大土耳其的版圖;只不過,夾在俄、土之間的亞美尼亞人相當為難,理解當人家的馬前卒注定送死,因此不願意配合。
      不斷呼籲政府重視的亞美尼亞人,被四處夾敵的土耳其視為幫助外國侵凌土耳其的幫兇。
  4. 滅族政策的進行
    1. 土耳其青年
      土耳其青年於 1908 年發動革命後建立「三巨頭統治」(triumvirs), 由 Talaat Pasha、Enver Pasha、以及 Djemal Pasha 主政

      土耳其青年走向族 群式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就意識形態而言,包容式的鄂圖曼主 義 、 或 泛 伊 斯 蘭 主 義 ( Pan-Islamism ) 讓 步 給 「 泛 土 耳 其 主 義 」 (Pan-Turkisism)、甚或「都蘭主義」(Turanianism);經過測試忠誠度無效,改革似乎只會鼓勵亞美尼亞人得寸進尺,由自治進而要求獨立,他們已經不只是「國家的政治敵人」、甚至於是「民族的族群敵人」,加上 一次大戰爆發,東亞美尼亞有 15 萬人加入沙皇的軍隊,土耳其青年政府的 激化不可避免
    2. 滅族政策的背後
      加害者包括政治菁英、以及雜牌軍;負責策劃滅種的是政府高層,特別是內政部、以及戰爭部,再由武警、及軍人動手;真正下手的是「特務 組織」(Special Organization),他們吸收由巴爾幹半島來的回教徒難民, 又釋放 4 千名獄中的犯人充當暴民,再鼓動敵視的庫德人、切爾克斯人、 以及車臣人趁火打劫
  5. 土耳其的否認、承認與和解
    1. 土耳其政府對於「歷史消毒」不遺餘力,特別是對於國際學者的收 買。在 1985/5/19,有 69 名美國歷史學者聯名在《紐約時報》、以及《華盛頓郵報》刊登廣告,要求國會不要通過承認有亞美尼亞人被土耳其滅種 的決議;在聲明上千名的著名學者 Bernard Lewis 事後表示,這項聲明是不想破壞美國跟土耳其的關係。
    2. 土耳其的辯解
      讓土耳其政府忿忿不平的是,在巴爾幹半島戰爭、以及一次大戰其間,有超過百萬土耳其人喪命,如果亞美尼亞人的死亡是滅種的行為,為何土耳其人的死亡就不是被滅種?因此,他們認為,滅種是對於戰敗者硬加的罪名。
      同樣地,在 19-20 世紀之間,有幾百萬回教徒被逐出巴爾幹半島戰爭、以及俄羅斯,西方國家為何不聞不問?如果土耳其對於亞美尼亞人道 歉,豈不默認強權幾百年來的反土耳其姿態? 
    3. 迄今,總共有 27 個國家呼籲土耳其承認有這件事,算是補償他們當年視而不見的良心不安今年是亞美 尼亞人歷劫百年。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在 4 月表示,這是人類在二 十世紀的第一個滅種行為(BBC, 2015/4/12)。土耳其總理 Ahmet Davutoglu 總算在今年鬆口,向其後人表達感同身受(AP, 2015/4/21);儘管不提滅 種字眼,看來有和解的意思。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從土耳其與亞美尼亞的歷史,討論大屠殺的緣由與後續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圖片是這篇文章最好的部分,我覺得,而且內容也很容易看懂,但參考文獻出現WIKI,我還是第一次看到,這真的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