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緒論
歐洲聯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以下簡稱:Council of the EU或歐盟理事會)於2021年4月通過「歐盟在印度-太平洋地區合作戰 略」(EU Strategy for Cooperation in the Indo-Pacific,以下簡稱:歐盟印太戰 略)的結論,積極加入近年興起、以美國為主的「印太戰略」辯論。這是歐盟 首度對印太地區發表共同立場,強調歐盟將在印太地區強化其合作夥伴的角 色,以民主、法治、人權與國際法為基礎,促進區域的穩定與永續發展
本文透過分析歐盟與新加坡及越南簽署的FTA,試圖解釋歐盟近年對亞洲 的經貿戰略布局與實務作法,以及「印太戰略」為何強調與東協深化關係的重 要性。本文主張歐盟希望透過與東協國家洽簽經濟協定來增強其「印太戰略」 的效力,而雙邊關係的升級除強化東協在全球的經貿戰略地位,互動過程中所 建立的法律架構亦充實「新區域間主義」的概念 - 歐盟與東協區域間主義的發展
- 區域間主義類型與理論發展
- 國關學者定義區域間主義為國家領導的 程序,以及特定區域在跨區域架構下彼此間的合作過程。因此,區域間主義不僅是兩個獨立區域的統合,也重視 兩區域經濟與政治領域的互動
- 歐盟與東協三波區域間主義進程
- 第一波區域間主義
本文定 義歐盟與東協的「第一波區域間主義」為1950年代至1970年代間,兩個區域 剛開始接觸互動的階段。1958年歐洲六國正式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而1967 年五個東南亞國家也創立東協
雖然「第一波區域間主義」的對話並未帶來重大的實質成果, 不過對於組織架構相對鬆散的東協來說,歐盟願意與其制度化雙邊交流,代表 歐盟承認東協的談判實力,從新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的角度來看,均為重要的 外交突破 - 第二波區域間主義
1980年簽署的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東協合作協定(Cooperation Agreement between Member Countries of ASEAN and European Community),象徵第二波 區域間主義的濫觴。雖然此協定奠定雙邊在經濟與發展合作上的法律基礎, 但協定內文並未納入約束性的議程與機制
1996年成立的亞歐會議是最顯著的歐亞跨區域對話機制,目前成員包含歐 盟、東協秘書處、30個歐洲國家與21個包含東協十國、中國、日本與印度在 內的亞洲國家
雖然過去二十多年來亞歐會議高峰會成為歐亞 區域間的最高層會議,但過度廣泛的議題範圍,以及亞洲國家多半不願回應歐 盟關於人權的問題等,均成該會議的挑戰 - 第三波區域間主義
自2000年以來,歐亞的「第三波區域間主義」與全球第三波區域主義約 在同時發生,主要關鍵在 於WTO杜哈回合談判停滯,世界各國紛紛將重心轉向洽簽區域或雙邊FTA, 歐盟也在此趨勢上更加積極地與東亞國家展開經貿談判
進入2010年代,歐盟與東協關係加速發展。2012年,歐盟加入東協的「東 南亞友好合作條約」(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成 為第一個以區域組織加入該條約的成員
歐盟加入印太競爭的優勢,在於其在「第三波區域間主義」發展過程 中已與東協建立三大支柱。這三大支柱從2003年起逐漸成形,分別為「歐 盟與東協跨區域貿易倡議」(Trans-Regional EU-ASEAN Trade Initiative,以 下簡稱:TREATI)、「強化歐盟與東協對話工具」(Enhance Regional EUASEAN Dialogue Instrument,以下簡稱:E-READI),以及「歐盟對東協 區域整合支援」(ASEAN Regional Integration Support from the EU,以下簡 稱:ARISE)。 - 區域對區域FTA:「堆積木」策略
- 要達成歐盟與東協FTA的終極目標,需要務實的藍圖規畫。如前所述,歐 盟採取「堆積木」的策略,試圖要在與個別東協國家簽訂經濟協定的基礎上, 最終簽署兩區域間的FTA。「第三波區域間主義」的發展,仍必須面對全球三 大結構性挑戰。
- 美國經濟霸權地位相對衰減,也改變過往全球貿易的單極治理體系。現今全球經濟秩序已逐漸發展成以北美、歐盟與東亞 為主的三元體(Triad)
- 巨型區域貿易協定如CPTPP與RCEP的成形,正是「第三波區域間主義」最顯著的特徵。
- 疫情導致的經濟衰退,更凸顯歐盟與更多東協國家或是東協整體洽 談FTA的重要性。至於東協,則希望透過已完成 簽署的RCEP,以及未來與歐盟洽簽的FTA,來作為刺激貿易的重要工具
- 歐新FTA談判於是在2009年展開,2014年完成;歐越FTA談判則於2012 年展開,2017年完成,兩者為歐盟與東協FTA談判注入活力。對東協來說,與 歐盟簽訂FTA有利於追求「東協經濟共同體2025藍圖」揭示的「全球東協」 目標,因此雙方於2017年後重啟區域對區域FTA談 判的對話。歐盟與東協FTA和全面航空運輸協定(Comprehensive Air Transport Agreement)將作為兩區域間的指標性協定。
- 開路者協定:歐新FTA與歐越FTA
- 關稅減讓與東協特殊原產地規則
- 原產地規則(rules of origin)
也為FTA重要的機制,因其 能確保僅FTA簽署國的產品才能享有優惠關稅待遇。對於東協來說,歐新與歐 越FTA採用的「東協原產地規則累積條款」(ASEAN cumulation),以及允許 亞洲食物產品免關稅出口至歐盟,能幫助達到「東協經濟共同體2025藍圖」 設定的市場整合目標。
歐新與歐越FTA給予出口商選擇使用「關稅分類規則」(tariff classification rule)或是「區域產值含量」(regional value content,以下簡稱:RVC)的彈 性,出口商透過兩者皆能享有FTA關稅優惠待遇。在大 多數東協簽署的FTA中,RVC門檻為40%,未達到此門檻的產品被視為非來自 東協原產地,不能享有FTA優惠。至於 歐盟與新越兩國簽署的FTA,認定「東協原產地規則累積條款」可作為RVC的 基準,也對區域供應鏈帶來實際益處。舉例而言,新加坡不是區域製造中心, 倘若RVC規則限制僅「新加坡製造」產品適用,將抵銷FTA的效益 - 服務貿易
對於歐盟來說,由於WTO談判停滯, 加上目前並無東協國家參與WTO架構下的服務貿易協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談判,FTA因此為歐盟唯一可增加在東協服務貿易利益的管道
不同於CPTPP採用負面表列服務貿易的承諾,歐新FTA與歐越FTA涉及服 務貿易的部分與GATS相同,採取較保守的正面表列方式。 - 數位貿易與電子商務
數位貿易與電子商務屬於數位化(digitalization)的範疇,也是「歐盟印 太戰略」強調的重點合作項目之一。歐盟在數位治理上提出更高的標準,以 求在支持開放貿易以及跨境資料傳輸的同時,能保護個人隱私並強化資安機制 - 「新世代FTA」元素
「新 世代FTA」是在「全球歐洲」政策發表後展開,將FTA範疇延伸至服務貿易、 投資保障、人權與永續發展、智慧財產與政府採購,內含建構主義強調的歐 洲規範與價值 - 人權與永續發展:歐洲價值核心
歐盟對於違反人權國家的有利手段之一,就是取消GSP所提供的優惠關 稅待遇來「處罰」GSP受惠國家
為了確保貿易與人權的連結,歐盟規定在簽署FTA之前必須先談好PCA, 而PCA包含強制性的人權條款 - 強化地理標示保障
- 國有企業與政府採購
- 爭端解決機制中的「投資法庭制度」
現有關於ISDS機制的文獻多半強調歐盟的法規要求,卻很少深入地研究 亞洲國家的立場。歐盟聲稱「投資法庭制度」取代ISDS為改革,但亞洲國家 把歐盟的提議視為「超ISDS」的設計,不認為「投資法庭制度」會在既有東 協全面投資協定(ASEAN Comprehensive Investment Agreement)以及各項 「東協加一」FTA協定之外帶來更多好處
此外,對於經濟較低度發展的國 家如緬甸,兩階段法庭衍生的相關審判與人事費用,可能為國家財政帶來龐大 負擔,因此這些國家多半對於ISDS機制卻步。 - 結論
本文認為歐盟希望透過 與東協國家洽簽經濟協定,以增強其「印太戰略」的效力,而隨著雙邊關係逐 漸增溫,東協在全球的經貿戰略地位提升,雙邊互動過程中所建立的法律架構 亦充實「新區域間主義」的概念。
2023年1月5日 星期四
〈新區域間主義下的歐盟印太戰略: 以歐盟與東協「開路者」協定為例〉荊柏鈞、謝笠天
2023年1月3日 星期二
〈「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 をめぐる日本の政策の展開〉飯田将史
- はじめに
- 「インド太平洋」 地域概念の創出
- 二つの海の交わり
このインド太平洋という地域概念を初めて公式に提唱し た国は、第 1 次安倍晋三政権のもとの日本であった。2007 年 8 月 にインドを訪問した安倍首相は、国会において「二つの海の交わり (Confluence of the Two Seas)」と題する演説を行った。この演 説において安倍首相は、「太平洋とインド洋は、今や自由の海、繁 栄の海として、一つのダイナミックな結合をもたらしています。従 来の地理的境界を突き破る『拡大アジア』が、明瞭な形を現しつつ あります」と指摘した 。すなわち安倍首相は、それまでは「二つの 大洋」として別個に認識されていたインド洋と太平洋の関連性の高 まりに注目し、インド洋と太平洋という「二つの海の交わり」を新 たな「拡大アジア」と位置付ける地理的概念を提唱した。この既存 の地理的概念を突破した「拡大アジア」が、後に一般化する「イン ド太平洋地域」の原点になったのである。 - 拡大アジア
「拡大アジア」における日 印の協力を、後に「クワッド(Quad)」と呼ばれるようになる日 米豪印による協力枠組みへと拡大させる意向を示したことである。 安倍首相は演説で、「日本とインドが結びつくことによって、『拡 大アジア』は米国や豪州を巻き込み、太平洋全域にまで及ぶ広大な ネットワークへと成長するでしょう」と指摘していた - 中国の台頭と 「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戦略 」 の提唱
- 第 2 次安倍政権によって打ち出された「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 平洋戦略」における目標は、以下のように整理できるだろう
- 国際法と普遍的価値観に基づいたインド太平洋における 既存の海洋秩序を、力に依拠した現状の変更を推し進める中国から 守ることである
- 貿易・投資の円滑化や、インフラの整備などを通 じた連結性を向上させることなどにより、インド太平洋地域の経済 的な繁栄を図ることである。
- シーレーンの安定を確保したり、紛争の平 和的な解決に向けた環境の整備などを通じて、インド太平洋の安全 を保障することである
- 中国への対抗色を薄める 「構想」 への修正
- 日本が「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をめぐる 政策に修正を加えた目的としては
- 中国との二国間関係の改善を進めることであ る。日本にとって近隣の大国である中国との安定した関係を構築す ることは、自らの安全と繁栄を確保するのみならず、地域の平和と 安定にとっても不可欠である
- 日本が掲げる「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と いう考え方を、より多くの地域諸国と共有することである。とりわ け、ASEAN 諸国の「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への理解を得 ることが重視された
- 米国のドナルド・トランプ政権が推進していた中国と の対立色の濃い「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戦略」との差別化を 図ることであろう
- おわりに : 日本の政策の展望と課題
- 中国に対する「包摂性」を高めた「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構想を推進することで、海洋における法の支配 を徹底させつつ、中国との安定した関係を構築するという日本の政 策は、いずれ限界に直面することになるだろう。
- 中国共産 党政権が、自由や民主といった普遍的な価値に根差したルールに基 づく海洋秩序を積極的に受け入れる可能性は限りなく小さい
- 日本が中国との安定した関係を構築する際に不可欠な条件は、 尖閣諸島に対する中国の挑戦を抑止することであるが、その抑止力 を提供できるのは「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ではなく、日米 同盟である
- 「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を推進する 日米豪印などが、既存秩序の消極的な受け入れを迫って中国に対す る圧力を強化すれば、ASEAN 諸国などが「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 太平洋」を支持することが難しくなってしまう
- 日本として
は、中国による力に依拠した現状変更の試みを防ぐために、「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構想とは切り離した形で、「クワッド」
を中心とした軍事・安全保障面でのハードな抑止力を向上させてい
く必要がある
他方で、「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大平洋」の枠組みにおける安全 保障面での協力は、能力構築支援や災害救援・人道支援などを中心 に進めるべきであろう
日本にとっ ては、この「クワッド」と「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のバラ ンスを最適化することが今後の課題となるだろう。
2022年12月26日 星期一
〈美英澳同盟之戰略意涵及其對印太地區的戰略衝擊〉郭育仁
- 前言
- 日澳破局與法澳潛艦合作
- 2016 年 4 月 26 日澳洲總理特恩布爾(Malcolm Turnbull)宣佈,選擇 「法國國有船舶製造企業集團」(DCNS Groups,現在的法國海軍集團 Naval Group)為新型潛艦計畫(SEA 1000 Future Submarine Program)的研發夥 伴,並表示具豐富潛艦出口經驗的 DCNS 提案最符合澳洲特殊的戰略與經 濟需求
- 日澳破局
- 日本缺乏武器出口經驗
- 經濟因素
澳洲阿德萊德地區(Adelaide)產業日益蕭條,要 求在當地建造潛艦以振興經濟的呼聲日益高漲 - 中國因素
相較於阿博特重視與美日的戰略合作以牽制中國在南海的活動,特恩布爾則被視為親中派,主張強化與中國的經貿關係以振 興澳洲經濟,並於 2016 年 4 月 15 日訪問北京與習近平舉行峰會。可能 受到中國壓力傾向不採用日本蒼龍級潛艦,以免破壞中澳緊密的經貿關 係。 - 三菱重工不願配合安倍晉三政府承攬澳洲潛艦案的主因
- 日本政府的「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只是內閣政策宣示,不具法律強 制力。企業無法確認安倍之後首相的政策態度,在體制未完全確定之 前,企業不會貿然進行組織、生產線、以及人力與設備的重新調整
- 新武器出口政策仍以國際共同開發為主要政策目的,仍存在高度出口管制 風險。企業必須完全配合政府的外交政策,而非開放企業自由參與國際軍 火市場競爭,企業的主導權過低、風險過大
- 武器裝備出口仍是政府由上而下決策,政府與企業之間缺乏溝通與共識形成機制
- 日本軍事科技主 要掌握在民間企業,對企業而言尖端科技出口的商業風險大於配合政府政 策所能得到的利益
- 新出口政策的出口管制標準尚未完全建立,出口的最終實質審 查權仍掌握在長期反對尖端科技出口的經濟產業省官僚,而非推動武器出 口的安倍內閣或防衛省
- AUKUS 與澳洲核潛艦合作
- 2021 年 9 月 15 日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英國首相強森(Boris Johnson)、澳洲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舉行視訊記者會宣布組成 AUKUS 三國同盟。15 協議主要內容:由英美技術轉移澳洲建造 8 艘核動 力攻擊型潛艦、飛彈技術聯合研發、AI、量子科技與網路安全等合作。澳 洲與英美合作攻擊型核潛艦不具備核打擊能力,主要在搜尋與打擊敵方潛 艦與水面艦,配備戰斧巡弋飛彈(Tomahawk cruise missile),投放特種部 隊,執行情監偵察(ISR)等任務
- 澳洲加入 AUKUS 也等同放棄 2016 年與法國簽訂 400 億美元的潛艦 合約,即法國海軍集團(Naval Group)為澳洲生產 12 艘「短鰭梭魚級」 (Shortfin Barracuda class)柴電潛艦
- AUKUS 的六大疑問
- 澳洲為何不直接向法國改核潛艦標
- 澳洲是《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締約國,無核也是既定國策。 莫里森甘冒大不諱,做出政治自殺決定改採核潛艦,必定存在強大的必要 性與理由
- 美國為何在 2021 年才強力介入澳洲潛艦案。2016 年 4 月 26 日法國 DCNS 取得澳洲 SEA 1000 潛艦標。9 月 30 日澳洲政府宣布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為新潛艦作戰系統設計、整合 與供應商,並於 2018 年 1 月 25 日簽約
- 美英澳為何不事先與法國進行外交磋商。澳洲國防部長杜登 (Peter Dutton)證實,法國在 AUKUS 宣布成立前數小時才被告知,澳洲 的確刻意隱瞞法國到最後一刻
- 中國北韓與俄羅斯對 AUKUS 的反應不同調。民主陣營內訌對 中國是戰略機遇,王毅與北韓卻接連三天嚴詞批判。而俄羅斯異常對 AUKUS 保持緘默。表示 AUKUS 可能造成的戰略格局改變對中國與北韓 相當不利,但可能進一步提升俄羅斯的戰略重要性
- 日本反應也異 常低調。日本身為美國在亞太地區最重要的盟國卻被摒除在外,對 AUKUS 的態度也異常低調
- 中國在南太平洋的海洋擴張
- 中國要在第一島鏈拒止美國武力介入亞太事務,必須掌握南海的海空 主導權。中國從 2013 年開始吹沙填島,2015 年開始軍事化人工島:建設 機場、雷達站、對艦與對空飛彈。2019 年已經完成 4 個主要人工島軍事化 工作。第一、將南海的海空預警時間往外延伸,有效保衛海南島的榆林軍 港與亞龍灣核潛艦基地。而中國要進一步在第二島鏈拒止美國,就必須掌 握南太平洋尤其是所羅門群島周邊的海空域。
- 美國「休克療法戰略」(Shock Therapy Strategy)
- 回歸大國爭霸
美國從阿富汗撤退與建立 AUKUS,便是面對中俄的挑戰,重新回歸 大國爭霸的戰略思維 - 戰略轉向印太
二、戰略轉向印太 AUKUS 澳洲核潛艇計畫、英國「伊麗莎白女王號」(HMS Queen Elizabeth R08)打擊群 2021 年 7 月前往亞太,是英美戰略重心轉移的明 證。 - 盟友強化計畫
- 對法國回歸印太的嚇阻
法國在印太地區海外領土約 160 萬名公民,部署約 7000 名兵力,更 早在 2018 年發佈印太戰略文件。
2018 年 8 月 26 日法國首度以 3 架飆風 B 型戰鬥機、1 架 A400 運輸機、1 架 C-135FR 加油運輸機以及 1 架 A310 行政專機組成空軍編隊造訪越南,展現強勢回歸印太的戰略態勢 - 對歐洲盟友敲響警鐘
2020 年 12 月法國與德國無視拜登的新勝選,強力主導歐盟與中國完 成《中歐投資協議》(China-EU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 的談判,已破壞與美國大西洋兩岸的關係 - 結論:AUKUS 對印太地區的戰略衝擊
- 強化澳洲戰略嚇阻能力
- 「南澳北日」馳援台海與南海
- 中國強化反潛作戰體系建設
- 核擴散可能性大增
AUKUS 的成立違反從柯林頓(Bill Clinton)以來歷任美國總統防止核 擴散的努力。未來美國沒有阻止俄羅斯或中國對外輸出核子技術的正當 性。換言之,《核不擴散條約》(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未來在強權政治的重要性可能大幅下降,核潛艦甚至於核武可 能擴散至與美國敵對的勢力或國家 - 引發印太地區軍備競賽
中國國力增長 已經造成「中美兩極」國際體系的出現。澳洲核潛艦在於「平衡」中國海 軍發展,擴大澳洲遠程打擊潛力與強化美國軍事存在與前進澳洲基地的能 力。但澳洲核潛艦的決定可能進一步刺激南韓與日本對先進潛艦與反潛作 戰能力的投資。 - 日本被迫挑戰「非核三原則」
但兩個情境下日本可能尋求突破「非核三 原則」。 - 第一、任務需求(Mission oriented):如果美日針對「台灣有 事」的新戰略情境修訂《美日防衛合作指針》(Guidelines for U.S.-Japan Defense Cooperation),美日分工需要日本具備長時間水中警戒監視的任 務需求,日本可能被迫新添核潛艦。
- 第二、平衡需求(Balance oriented): 如果北韓或南韓擁有核潛艦,日本必須平衡兩韓的軍事威脅,可能被迫改 變國防態勢擁有核潛艦
- 南海成為美中核嚇阻舞台
- 南太平洋成為美國防堵中國海權擴張的最後防線
〈中國海權擴張對印太區域之挑戰: 從權力平衡觀點分析〉黃恩浩、洪銘德
- 前言
- 現實主義典範中的「海上 權力平衡」論述
- 「 競 爭 型 權 力 平 衡 」vs. 「協作型權力平衡」
- 海洋權力平衡主觀互證的 運作
- 中國在印太區域的海洋戰 略與作為
- 中國的海洋戰略思維
- 中國海軍的快速現代化
- 水面艦的大型化與遠洋化
- 核子與常規潛艦發展並行
- 將海警納編武警及海上執法一 元化
- 中國與海上安全合作機制
- 西太平洋海軍會議
- 環太平洋軍演
- 東協區域論壇
- 貨櫃安全倡議
- 中國海權擴張與印太權力 結構調整
- 中美在印太區域的地緣戰 略競爭
- 海洋主權爭端與航行自由 原則
- 印太海上主權爭端的本質
- 海上航行自由的認定與衝突
- 印太軍事競爭與安全主觀 互證的可能性
- 結論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2022年8月9日 星期二
〈日印特別戰略夥伴關係:新形態的戰略合作關係〉林賢參
- 前言
本 文 的 研 究 目 的 , 在 於 探 討 日 印 兩 國 強 化 戰 略 合 作 的 「 結 盟 」 (alignment)過程,以及雙方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穩定的印太區域權力平衡 等共同戰略目標,並且檢視日印兩國在經濟、政治外交、安全與防衛等領域 進行戰略合作的制度化發展。
本文認為,中共崛起導致印太區域權力結構失 衡,對日印兩國利益造成威脅,是日印兩國尋求在印太區域結盟—發展「戰略夥伴關係」 —以平衡中共的安全動機 - 文獻回顧與界定「戰略夥伴關係」
- 「戰略夥伴關係」不等同於同盟
- 同盟
「同盟形成」(alliance formation)的基本要件,在於國家 間共有的利害關係,一旦利害關係消失,同盟將失去存在基礎。國際政治學界 對於同盟的定義,雖然莫衷一是,但是,普遍認為締結同盟的主要目的,在於 共同防止威脅、確保安全或利益。因此,同盟關係 特別置重點於安全確保,準備軍事力量共同防衛來自特定第三國的敵對威脅。 - 結盟
史奈德強調,正式同盟只是創造或強化結盟的手段,同盟 是結盟的分支,不同的是,同盟是建立在付隨著具體性要素、法律上與道德 上的義務、互惠的明文協定或條約,結盟則不負擔相互防衛的義務。
史奈德 (Snyder 1990)早期的研究指出,「結盟是一種複數國家之間的相互 期待,當成員國與其他特定國家發生紛爭或戰爭時,能夠彼此相互支援,這種 期待主要來自於共同的利益或敵人,並且會隨著國家利益、國內政治結構、他國行為認知的改變而變化—增強、減弱、或消失」。
其次,瓦德(Michael D. Ward)也認為,結盟是透過各種行動、而不是正式條約展現出來,比同盟具有更廣泛的概念,原因在於它不像後者僅只是聚焦於國際政治的軍事領域。
戰略夥伴關係即是結盟的一種新形態。事實上,冷戰結束以降,締結同盟條約日益顯得過 時,而摸索新型國家間緊密合作關係的結盟,特別是發展戰略夥伴關係的動 態,則成為國際社會矚目的焦點,也是日印兩國對外結盟的重要行為模式。 - 「戰略夥伴關係」的特性
誠如伍德曼(Stewart Woodman)所言,1990年代以降,國際社會的結盟形態已經由建立在軍事力量的正式同盟,轉向基於特定議題的「暫時性權宜措施」(transient marriages of convenience)
戰略夥伴關係是一種兩國之間基於對等、平等、尊重、互惠的立場,長期間共同合作以發展互利共榮關係,雙方或許存在著共同的威脅來源,但是,它不是用以對抗威脅為目標,迥異於提供防衛承諾的同盟。 - 威爾金斯列舉戰略夥伴關係的特性如下:
- 組成目的是普遍性的,不著眼於嚇阻或打擊敵對國家等特別任務, 並且主要是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
- 主要是「目標驅動」(goal-driven),而不是「威脅驅動」 (threat-driven),雖然彼此有關切的共同安全議題,但是,並不將特定國家 視為共同的威脅。
- 趨向非正式的,承擔低成本的承諾,行動不受到同盟條約的束縛,保留較大程度的自主性與彈性,從而減輕同盟的捲入困境。不過,並不排除雙方針對特別議題發表共同聲明與「建立信任措施」(confidence building measures)。
- 經濟交流在合作領域中顯得很重要,是夥伴關係的主要驅動力之一,但是,其中也包含更多的傳統安全問題,反映出經濟在當代國際舞臺上,與軍事力量同等重要的情況。
- 日印兩國對外結盟經驗
- 日本對外結盟行為模式
阿久津博康將日澳、日印、日韓、韓澳等四組雙邊安 全合作視為「準同盟合作」模式,該模式植基於共通的「背棄恐懼」、「威 脅」、「利益」、「價值觀」基礎上,以及透過彼此間「制度化的政治與行政 連結」等五項因素所形成。具體而言,由於對美國承諾的不安,美國亞洲盟邦 彼此間雖然沒有同盟條約,卻逐漸建構出雙邊安全合作關係,以緩解對美國承 諾之不安,此等雙邊合作即是準同盟關係。阿久津認為,日印兩國只有在威 脅、利益、價值觀等三項因素具有堅強基礎,如果兩國要發展準同盟關係,就 必須加強在「制度化的政治與行政連結」項目。不過,阿久津的準同盟論,並 未包括同盟重要構成因素:安全承諾。從相互防衛的觀點來看,受限於憲法 第九條規定的日本,無法提供對外國的安全承諾 - 印度不結盟傳統與戰略夥伴關係外交
2011年11月,印度「國家安全研究基金會」(Foundation for National Security Research)發表報告指出,戰略夥伴關係是21世紀新形態國際關係, 有別於冷戰期間相互對抗的同盟,夥伴國家會進行國防裝備與技術移轉、軍 事演習、核能合作、貿易投資、關鍵議題的外交支持,以及科技、教育、資訊 與傳播技術、金融等領域的合作,合作領域或程度則依夥伴國不同而有所差 異。
研究團隊成員之一的前印 度外交部長席保(Kanwal Sibal)指出,與所有國家保持友好關係,並且在可 能的領域建立友誼的夥伴關係,符合印度的利益;戰略夥伴關係是印度外交 的「宣示性」(declaratory)術語,其目的在強調深化雙邊長期的戰略合作關 係,以及促進在共同利益上的政策趨同,此等關係可以淡化不結盟傳統,並且 輔以「戰略自主」(strategic autonomy)概念,讓印度外交政策選項更具有彈 性與獨立性 - 日印戰略夥伴關係的形成
- 2006年9月成立的第一次安倍內閣,提出將歐亞大陸塊外緣建構成為「自
由與繁榮之弧」(Arc of Freedom and Prosperity)構想,以及由美國、日本、
印度、澳洲參與的「四方安全對話」(Quadrilateral Security Dialogue)機制,
積極發展與印度的戰略合作關係,以確保亞洲區域權力平衡
美國國防大學智庫報告指出,現階段印度雖然只是一隻小象,但是,其 體積龐大又處於發展期,擁有廣闊且存在主權爭議的中印國境邊界,足以牽 制北京的地緣戰略價值,是今後日本安全的最大資產
印度裔學者甚至認為,日印戰略夥伴關係乃是因應美國無力維 持亞洲權力平衡的避險措施。總而言之,中共 崛起導致區域權力結構的失衡,驅動日印兩國緊密化戰略夥伴關係,幾乎是日 印關係研究學界的共同觀點。
不過,對照前述 同盟定義,日印同盟顯然尚未達標。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兩位學者認為,面對印度不結盟的傳統,以及日本民眾強 烈反對《和平安全法制》,日印兩國不可能形成正式同盟 - 充實戰略夥伴關係的合作基礎與制度化
- 經貿投資與技術交流等經濟層面合作
- ODA(政府開發援助)
ODA乃是日本經濟外交的重要一環,由日圓貸款、無償資金協力、技 術協力等三項構成,提供低利率貸款給ODA接受國整備經濟發展所需的基 礎設施,提供日本企業赴該國投資的有利環境
日本提供印度ODA,主要 使用在建構電力與運輸等基礎設施、投資環境整備、以及人才養成等領域,置 重點於以下三個領域:強化印度國內主要產業都市或工業園區之間、印度東北 各邦與印度本土以及與東南亞之間的「連結性」(connectivity);強化印度產 業競爭力;支援印度持續成長可能與涵蓋各層面的經濟發展等。 - 中共威脅導致日印增強安全合作
印度是探討日本因應中共崛起 與美國霸權衰退的戰略挑戰之顯著變數,日印兩國在對應中共崛起議題上具 有共同戰略利益。印 度與美國結盟,透過美國協助強化軍力,是因應中共威脅的最佳戰略選項,而 日本既是美國同盟國,也擁有協助提升印度軍力的高科技,自然是印度結盟的 理想對象。 - 以印太區域為合作場域
印太海域是全球經貿運輸大動脈,從印度洋西岸非洲之角、連接紅海和亞 丁灣,再從東岸孟加拉灣與安達曼海,穿越麻六甲海峽或巽他海峽、龍目海 峽等連結西太平洋,向來被日本視為生命線。面對中共在南海建構軍事據點、 強化在印度洋的軍事存在等措施,日本除了強化日印戰略夥伴關係、拉攏英法 兩國介入南海之外,更透過協助印尼、菲律賓、越南等國強化海洋安全合作以 資反制。另一方面,印度積極推動挺進亞太區域的東進政策, 將其視為印度參與亞太事務的基石,日印戰略夥伴關係自然成為其東進的戰略依託。 - 結論
本文以「結盟」的概念,探討日印兩國基於安全與經濟的動機,以戰略夥 伴關係之名,發展戰略合作及其制度化的過程
日印兩國 雖然共有中共的威脅認知,但是,對應威脅的途徑卻未必一致。印度不至於為 發展印日同盟關係而犧牲印中經貿關係,從莫迪政府對印太戰略不即不離的態 度,不難看出其在日中兩國之間取得平衡的意圖;而日本在強化日印戰略夥伴 關係的同時,也務實地改善與中共關係。日印兩國對中政策的務實性,主要在 於雙方與中共具有緊密的經濟相互依賴關係。在此情況下,日印兩國在現階段 的戰略夥伴關係,很難套用在以中共為假想敵的同盟框架。
2021年8月30日 星期一
〈形塑中的印太:動力、論述與戰略布局〉楊昊
- 前言
- 就概念層次而論,「印太」至少具備三重意涵
- 「地緣上的印太」
這是一種以超過兩億五千萬平方公里的「海洋的聯結」來含納印度洋與 太平洋週邊國家的泛地理區域設定,進而呈現亞洲次區域體系之間的積極串連 - 「經貿上的印太」
這是一種區域經濟交流與貿易合作網絡的多方向 延伸,打造出具體的「市場的鏈結」 - 「戰略上的印太」
一方面串接地緣政治與地緣 經濟的運作迴路,同時在廣博的地緣空間裡鑲嵌主要大國的利害關係與利益競合情 勢。 - 形構動力:雙向牽引與拉鋸角力
- 本研究認為,「印太」一詞由地 理區域的角度來看,足以反映百年海洋貿易與交流遷徙的歷史淵源;但若以當前新地 緣政經體系與區域格局來看待印太,它可被視為是戰略現代性(strategic modernity) 的產物,並且同時受到三股力量以雙向牽引、拉鋸角力的方式來形塑。
- 東西交錯的整合趨動力
在歷史上,「亞洲」一詞被視為是由 外來者所定義;在近期,「印太」一詞的出現,再次反應非亞洲國家的亞太強權美國 作為關鍵棋手的新地緣政經安排。然而,隨著東南亞、東亞以及亞太的經貿整合程度 逐日提升,來自於區域內部的合作需求與制度設計所促成的綿密跨區域聯結,強化了 促進東西交錯的內部迴路 - 南北對張的融合力
長久以來,國際間對於「亞太」或 者是「印太」等巨型區域主義的界定,多半由北半球大國領銜發聲;就連印太一詞的 當代起源也被視為是來自歐洲,亦有一說是 1920 年代德國退休將領與地緣政治學家豪 斯霍福爾(Karl Ernst Haushofer)的主張與理念。泍隨著印度洋與太平洋等兩洋戰略地 位在全球政局中被持續強化,部分赤道大國與南半球勢力開始選擇以印太國家之姿, 具體擘劃海洋強國方略,強化自身在國際政治體系中的權重
當印太地緣政經體系 不再只局限於北半球範圍,諸如印尼與澳洲等來自於赤道與南半球的樞紐國家(pivot states)泹的融入與參與,更將具體強化印太的主體性。 - 開放與排他兩股意識形態的拉鋸角力
對於積極倡議 印太戰略的美國、日本與印度而言,如何確保開放性(inclusiveness)是箇中關鍵。儘管各主要大國基於國家利益考量,對於印太自由與開放的包容性特色及定義有 不同立場,但大多意有所指地「應對」快速崛起的中國在經營傳統「勢力範圍」上的 舉措 - 多元的論述:殊途還是同歸?
- 日本的印太戰略
- 2007 年
8 月 22 日
安倍訪問印度國會的公開演說便強調印度洋與太平洋的「兩洋合流」 (confluence)主張,期待能具體促成印度、美國、澳洲與日本等民主國家在更為廣博 的亞洲架構中的具體夥伴關係。該次演講深具戰略意義,它不僅呼應「自由與繁榮之 弧」的理念,框架出新的亞洲權力政治輪廓,同時也轉換成日後安倍政府推動自由與 開放印太戰略的理念與價值基礎 - 2013 年
安倍於美國華府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的公開演講,再次確認日本在推進「以印太為 框架」、「以積極外交政策為基調」的新角色,也就是成為亞太或印太區域中的規則推 動者、全球公共財的捍衛者、以及推動理念相近國家合作的促成者。 - 2017 年 4 月
日本外務省國際合作局在「年度開發重點協力方針」中揭示將以更 具戰略性與效能考量的發展合作政策,被外界視為是具體展示日本「自由與開放印太 戰略」的核心論述。在戰略理念的設定上,日本的印太戰略是安倍政府的「俯瞰地球 儀外交」與「積極和平」倡議的延伸。特別在地緣設定上,它所涉及的範疇更由印度 洋與太平洋的兩洋合流,架構出亞洲與非洲兩個大陸的連動關係。日本希望透過此一 戰略來推動區域的穩定與繁榮,以推動法治(rule of law)、海事安全、以及優質基礎 建設輸出等價值的落實,轉換成對南太平洋、湄公河流域、東協、南亞以及中亞等區 域國家的實際援助計畫 - 2017 年9 月
安倍再度造 訪印度,並且與穆迪總理簽署了《日本-印度聯合聲明:朝向自由、開放與繁榮的印 太》(Japan-India Joint Statement: Toward a Free, Open and Prosperous Indo-Pacific),這份聲明涵蓋日本與印度的全面合作領域,將兩國的國家利益、發展利益、經貿利益以 及人民之間的休戚與共網絡關係緊密相繫 - 2018 年 6 月 11 日
安倍首相更表示未來 3 年將透過 「國際協力銀行」(JBIC),以進一步以 500 億美元的資金支援印太區域內的基礎建設 計畫。 - 美國的印太戰略
- 2017 年 10 月 18 日
時任美國國務卿的提勒森(Rex Tillerson)於 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華府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的演說,深具代表性。他 強調印太區域在未來一百年內仍將保持自由與開放,而此一榮景將仰賴美國與印度兩 個民主大國之間的堅強夥伴關係,協力促進區域的繁榮與安全。炂提勒森的演說也為川 普的亞洲行預先鋪陳。當川普總統在 11 月初訪問越南並參與亞太經合會非正式領袖高 峰會期間,他以即將實現「印太夢」(Indo-Pacific Dream)的主張,籲請各方共同推動 和平、繁榮與自由的印太 - 2017 年12 月 18 日
《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書》(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NSS)
文中首次述及印太一詞係置於中國與俄羅 斯對美國價值與利益的挑戰此一段落中。炃這份報告書指出「當前印太區域正陷入自由 與脅迫兩種世界秩序的競爭」,牪隨著中國在區域內的影響力日益擴散,主權受到危及 的區域國家籲請美國持續帶領各方,確立尊重主權與獨立的區域秩序 - 2018 年 1 月 19 日
《美國國防戰略報告書》(National Defense Strategy, NDS)
《美國國家安 全戰略報告書》也揭示印太戰略的三項優先行動:其一,在政治上並不會排除任何國 家,強化既有聯盟與夥伴關係的承諾,並且促進與新興夥伴在尊重主權、公平與互惠 貿易、以及法治方面的合作。其二,在經濟上將鼓勵多元區域合作以確保自由與開放 的航道、促進透明的基礎建設資金供給、活絡商業、與促進爭端和平解決。其三,在 軍事與安全方面,美國也將強化軍事上的嚇阻與擊潰能力,並且深化與印太盟友與夥 伴的合作,其中包含日本、韓國、臺灣、印度、菲律賓、泰國、新加坡、越南、印尼 與馬來西亞等。 - 2018 年 4 月 2 日
美國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局副助理國務卿黃之瀚(Alex N. Wong)對於印太戰略的特別簡報中,強調美國之所以特別凸顯「『自由』與『開放』 的印太戰略」有其特殊意義。首先,針對「自由」一詞,意指任何印太國家在國際上 應免於強權脅迫,可以充分依主權獨立行事;在國內層次上,自由也意味著各國在善 治(good governance)、基本權利、以及透明度與反貪腐方面能有更自由的進展。相較 之下,「開放」也有兩個層面的意義,第一個層面指的是印太區域的空中航道與海上通 道需保持開放,以保障全球經貿交通網絡的安全與穩定;第二個層面則是呼籲各方應 投入更多資源來促成開放連結與基礎建設鏈結、活絡更開放的投資機會、以及促進更開放的貿易網絡。 - 2018 年 5 月 30 日
美國國防部長馬蒂斯(James Mattis)宣布美 軍太平洋司令部(U.S. Pacific Command, USPACOM)正式更名為美軍印太司令部 (U.S. Indo-Pacific Command, USINDOPACOM),便是美軍在制度上因應印太戰略的自 我改造 - 澳洲的印太戰略
- 2016 年
《國防白皮書》(2016 Defense White Paper),這份白皮 書源自於 2014 年的構想,希望具體設定澳洲的國防戰略,並進一步盤點國防能量與資 源。《國防白皮書》指出,印太區域的繁榮與以規則為基礎的全球秩序在過去 70 年來 係由美國所領銜;對於仰賴開放航道與多元貿易夥伴的澳洲來說,如何維持穩定與繁榮對澳洲的國家利益至關重要 - 2017 年 11 月
澳洲公布《外交政策白皮書》(2017 Foreign Policy White Paper), 藉由更主動且堅定的外交政策,同時深化以規則為基礎的區域秩序,促進更安全與繁 榮的印太區域。對澳洲來說,印太區域包含「東印度洋到太平洋,銜接東南亞、印 度、北部亞洲與美國」,玭儘管與日本、美國的定義存在微妙差異,但卻具體反應出澳 洲關切的利害關係國網絡。這個區域不僅標誌著權力轉移的過程,更代表充沛的機 會 - 印度的印太戰略
- 2004 年
印度政府提出的「印度海權主義」(Indian Maritime Doctrine)已經主張全球海事發展的焦點正朝印太海域轉向。印度作為海權大國,對 鄰近海域經略的淵源有超過四千年的歷史;而當代印度海權主義的轉進,更在軍事戰 略層面展示印度海軍在應對衝突與維繫和平的新角色與新能量 - 2014 年 9 月
印 度與日本簽署《東京宣言》(Tokyo Declaration for India-Japan Special Strategic and Global Partnership),其中雙方以「戰略與全球夥伴關係」來界定兩國邦誼,並且特別 聚焦兩國如何推進在亞洲、太平洋、以及印度洋的和平、穩定與繁榮合作 - 2018
穆迪總理在亞洲安全高峰會中的主題演講。這場演 講的基調平穩,除了表達印度並未選邊而立,同時透過不斷重申包容性來彰顯印度期 望扮演穩定區域的大國角色。穆迪總理從海洋與文明談起,述及印度在印太區域的悠 久歷史,同時也具體揭示印度對於印太區域的經略將聚焦在經濟與國防兩大領域。他 特別強調,印太是自然形成的區域,印度不會將印太區域當成特定「戰略」或者是 「由特定成員所獨享的俱樂部」。
這場演講也提出了印度在印太的七大願景:第一,自 由、開放以及包容性的區域;第二,東南亞是印太的中心,而東協更是印太未來的核 心;第三,從共同的繁榮與安全朝以規則為基礎的秩序演進;第四,各方在國際法的 基礎上應平等使用共享海域與空域;第五,支持開放與穩定的國際貿易建制;第六, 再次重申基礎建設連結的重要性;最後,印度希望推動的是亞洲的合作,並且避免亞 洲再度走回大國角力的對抗與衝突。皯這些願景也如實反映印度作為領導型的印太強權 將捍衛與確保的戰略利益。 - 結語:印太的未來與對臺灣的意涵
近年來,從日本、美國、澳洲、印度 等國對於印太區域與印太戰略論述的微妙調整,正逐漸「協調」出印太區域幾個核心 關注:海洋是重點、印度為關鍵、大國是推手、經貿與安全是核心議題、而每一個國 家都是利害關係方。
對於同樣處於印太區域內的臺灣來說,其實早已與鄰近區域國家與理念相近國家 在經貿能量、戰略對話以及社會網絡方面建立起綿密的合作網絡。近年來,臺灣積極 推動的新南向政策(the New Southbound Policy),在具體施政計畫與旗艦計畫的推動 上,均呼應區域整體發展的繁榮、穩定與進步等價值及目標,並且希望能凸顯臺灣在 促進區域經貿鏈結與以人為中心的發展議程的具體貢獻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近年印太作為一國際關係中地位的提升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沒有中國或韓國的部分有點可惜,多聚焦在四方上
沒有中國或韓國的部分有點可惜,多聚焦在四方上
2021年2月13日 星期六
〈印太戰略中之「四加六」安全對話〉Namrata Hasija(夏海娜)
- 前言
印太(Indo‐Pacific)地區一詞,首次出現於 2007 年由印度海軍 上校格普里特(Gurpreet Khurana)撰寫的文章,其意義係指「從東 非和西亞的沿海地區,經過印度洋和西太平洋,直到東亞的沿海地 區。」 - 印度總理納莫迪(Narendra Modi)於 2017 年 6 月 26 日造訪白宮之 後,前者與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亦在聯合聲明中提到。「印 太地區」一詞代表不僅是促進印、美關係之美國利益,也是代表美 國重新參與亞洲事務的意願,以及在該區域尋找具有共同利益的其 他國家。
- 四方對話:新契機?
繼中國進行南海區域軍事化、取得並部署吉布地為中國於海外 第一個海軍基地,以及在印度洋頻頻出現海軍行動後,四方對話出 現了新契機 - 根據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印述國際智庫全球發 展中心(Center for Global Development)的研究顯示,中國在「一帶 一路倡議」相關交涉中,投入將近 8 兆美元投資亞洲、非洲及歐洲 共 68 個國家。這項計畫致使 8 個國家陷入財務困難之中,分別是吉 布地、吉爾吉斯、寮國、馬爾地夫、蒙古、蒙特內哥羅、巴基斯坦 及塔吉克。研究表示,中國以經濟盟國之最大債權國身分自居,透 過進行升級公路、港口及機場等基礎建設計畫,逐漸擴大其全球重 大財務影響力
- 中國唯一海外軍事基地的吉布地,其從中國貸款佔比也是以該國國內生產毛額的 82%增加至 91%,做為進 行基礎建設的投資。
- 四方對話:國際反應
隨著中國自信的提升,有 3 個國家開始在亞洲周圍進行聯合軍 事演習,即印度、日本及美國,它們自 2014 年便開始從孟加拉灣至 西太平洋進行年度海軍演習。第四個參加的國家是澳洲,在經過最 初的猶豫及政府內部的變化,最後也表達參與「馬拉巴爾海上聯合 軍演」(Malabar)的意願。自 2015 年,日本也開始參與兩年一次的 美澳聯合護衛軍刀演習(Tailsman Saber)。 - 四方對話加六:新未來?
依原來的四方對話成員 國,再加上越南、印尼、臺灣、新加坡、法國及英國的「四方對話 加六」(Quad+6),或許將會是提供該地區地緣政治安全的可行替代 選項
受到中國海軍實力在印度洋的展現、在吉布地建立基地及其曾 突然進入地中海與波羅的海的影響,歐洲幾個主要強國都因此感到 不安。法國及英國已經連忙派出其海軍至印度洋。法國及英國的參與將會強化四方對話,因為其海軍在新加坡具 有停泊權及國防辦公室。於此同時,英法二國也與日本及澳洲深化 其軍事合作
越南一向採取強硬捍衛其對南海區域主權主張而對立中國的態 度,此外該國也在太平洋區域佔有重要戰略位置,越南及印度也同時持續加強彼此關係,並針對印度全球核能夥 伴(Global Centre for Nuclear Energy Partnership, GCNEP)及越南原子 能中心(Vietnam Atomic Energy Institute, VINATOM)簽署了合作備忘 錄。印度同時也接受越南的邀請,持續參與南海中越南外海區域的石油及天然氣探勘
臺灣的參與很重要,因為 其控制南沙群島及東沙群島中最大的太平島,即南海區域東北處出 口。臺灣具有放置雷達及感應器的能力,以便更精準掌握南海區域 周圍情勢。這使得臺灣不僅成為未來印太戰略中、同時也是在東海區域監控中國擴張的重要盟友 - 四方對話在印太戰略中之角色
印太戰略、包括四方對話加六,都可以從印度及日本合作建立的亞非增長走廊(Asia‐Africa Growth Corridor, AAGC)倡議當中得到支援。亞非增長走廊其實是規劃印度-太平洋自由走廊,以日本出資、印度提供非洲經驗作為抗衡帶路計畫的倡議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印太戰略能走到多遠,實在很難把握,而且民主國家元首更換後,會不會繼續維持也很難說
相對於中俄結盟感覺更不穩
印太戰略能走到多遠,實在很難把握,而且民主國家元首更換後,會不會繼續維持也很難說
相對於中俄結盟感覺更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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