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鹽商組織--由生產與分配組成
- 生產方面,清代共有30個鹽廠,其下有"亭",負責生產鹽水與鹽土的鹽田與鹽池
- 依照政府規定,灶戶是亭與鹽田的擁有者,但資源豐富的場商常收購破產的亭或是自行建立自己的亭。
鹽業生產的背後是場商,從向擁有者購買食鹽再配銷出去,到鹽場的實質擁有者。而灶戶與場商的關係有如資本家雇主與雇工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灶戶是合法的擁有者,但廠商是被認可的贊助者或是共同擁有者 - 另有"垣商"為未有場產權,而僅收鹽,相對而言"場商"是有場產權且收鹽
- 食鹽的利潤當中,垣商與灶戶只有20%的利潤,而場商卻有60%的利潤
- 控制食鹽生產的商人,不僅透過借貸與投資,掌握每個鹽田與鹽亭,還放高利貸給散商。
而官府控制的行鹽口岸(引案)以及自由貿易區的食鹽比例讓商人很難擴大貿易
(最終導致商人與官方的勾結與貪汙,如最著名的兩淮鹽引貪汙案) - 鹽商的財富
- 計算的前提,這段時間商人都可以銷售其配額的鹽
- 運商的財富估計有5,000,000兩左右,廠商則有1,500,000~2,000,000兩左右
(編按:反正這一段就是在說這些商人多有錢~) - 鹽商為何不能無限累積資本?
- 當時衡量社會名聲的不是金錢,而是官位與學識,因此商人就算萬貫家財也很難打入上層階級,往往要靠著買官或是花錢培養孩子考科舉,所以有大量的金錢投入非經濟性的用途上,當然無法持續地累積財富了。
- //鹽商的生活型態與社會流動兩個因素,促使鹽商將大量的資本轉入非經濟的用途;也因為要使其宗族組織可以運作,所以也將其大量資本作此用途,如果投入的商業資本數量非常龐大,那麼就可以很正確的解釋在十八世紀長江下游,會出現輝煌文化與知識發展的動因。//
我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探討食鹽貿易的組織,期能確定揚州鹽商的數目;同時估計鹽商的利益及其財富的規模;研究他們的生活型態、文化表現及社會流動;並且嘗試解釋為何雖存在相當規模的商業資本,但鹽商卻未成功地發展出成熟的資本主義系統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記得這好像是為何明清沒有資本主義萌芽的其中一個理論,叫"資本耗散說",商人為了提高社會聲望等等,而花費大量的金錢投入政治或文學,也就是當時中國的氛圍,讓商人無法持續累積資本。
用來舉例的鹽商,我只知道反正他們就是很有錢拉~
另外還有兩淮鹽商貪汙案,看起來挺有趣的
引用格式
何炳棣,〈揚州鹽商:十八世紀中國商業資本的研究〉,廈門:《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02期,1999。
我記得這好像是為何明清沒有資本主義萌芽的其中一個理論,叫"資本耗散說",商人為了提高社會聲望等等,而花費大量的金錢投入政治或文學,也就是當時中國的氛圍,讓商人無法持續累積資本。
用來舉例的鹽商,我只知道反正他們就是很有錢拉~
另外還有兩淮鹽商貪汙案,看起來挺有趣的
引用格式
何炳棣,〈揚州鹽商:十八世紀中國商業資本的研究〉,廈門:《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02期,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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