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以前中國紙幣制的略史與明代的鈔法
- 唐憲宗,創飛錢
- 宋太祖,稱便務錢
- 宋真宗,四川交子
- 宋仁宗,官設交子務,發行兼兌現紙鈔
- 宋徽宗,稱錢引
- 南宋後,有會子、關子等稱呼,與交子一樣,只是流通區域不同
- 金人,稱交鈔。宋、金以銅錢為本
- 元,寶鈔,設"諸路平準交鈔庫",與宋"交子務"同。以絲為本,而後改以銀為本
- 明代,每鈔一貫,準銅錢一千文,準銀一兩,四貫準黃金一兩。同時,禁止百姓以金銀交易。
- 鈔價低落與官定物價的糾紛
- 洪武八年立鈔法,由銅本位改為紙幣本位,銅錢作為輔幣,金銀成為普通貨物。
- 但因為沒有節制的印鈔,與私鑄銅幣的增加,物價自然飆漲。
以文中的官定物價表可知,銀一兩為八十貫紙鈔,可知紙鈔比起宣布時的銀一兩為一貫紙鈔,足足跌了八十倍。
再來,官定物價表中"生熟銅一斤,值鈔四貫(4000文)",與原規定"錢一文值銅一錢,銅一斤為銅160文",看來是銅錢漲了25倍,而實際上,四貫紙鈔卻只值50文(因為剛剛得知紙鈔跌了八十倍,換算成銅錢是50文)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紙幣與銅錢都通貨膨脹了。 - 因此當時發生官價與時價懸殊的狀況,官廳以鈔幣計價,數目總是特別大,商民的交易,以硬幣計算,總是覺得特別小。
- 明代鈔幣及於官民生活一般的影響
- 因禁用金銀銅錢而入民於罪
- 因為鈔幣沒有價值了,人民多用銅錢,政府強加管制,禁用銅錢。
- 因欲流通鈔幣而增加惡稅
- 惡稅有三種,戶口納鈔食鹽法、市肆門攤的增課、為不能定名的雜稅及鈔關稅
- 原為了減少鈔幣,但政府卻依然發鈔,甚至將新稅收改為收現幣,所以才稱惡稅
- 鈔幣出入的非法盤剝
- 於頒布鈔法後,施行"倒鈔法",民間用昏爛的舊鈔,向政府換新鈔,甚至要收工本費30文,等於政府自行宣告鈔價的不穩定
- "鈔之在官散於民者,一貫不能值銅錢一文;而徵於官者,一貫乃收銀二分五釐(25文)"就是一種間接的剝削
- 官吏俸給的削奪
- 官府用鈔票給薪水,但鈔票沒有價值,以及民間大多不用,導致官員多貪官
- 及於刑法的影響
- 因為鈔幣實價下降,所以犯人能花更少的錢出獄
- 明代鈔幣的廢止及明代人對於鈔幣的思想
- 英宗正統時的少保黃福
- 曾提出以現銀換鈔幣,而非政府常以紙鈔換現銀,但被反對
- 孝宗弘志時的大學士邱濬
- 曾想將紙本位制改為銀本位制,將銅錢與鈔幣列為輔幣,並將鈔幣分為四種等級
- 明末的遺老顧炎武
- 認為鈔幣的制度已經不行了
- 明代初年的葉子奇
- 其文"草木子"有一段關於鈔法的著述,很符合鈔幣的原理
我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以明代官定物價表表示明代的鈔幣制度之爛以及衍生的問題,如惡稅與剝削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
應該是第三段那裏列出的,因為鈔幣通貨膨長導致的亂象
引用格式
李劍農,〈明代的一個官定物價表與不換紙幣〉,收於《明代經濟》(明史論叢之八),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68。
應該是第三段那裏列出的,因為鈔幣通貨膨長導致的亂象
引用格式
李劍農,〈明代的一個官定物價表與不換紙幣〉,收於《明代經濟》(明史論叢之八),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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