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核不擴散建制的運作與發展〉鄭端耀

  1. 前言
    自1968年通過核不擴散條約(NPT),成立核不擴散建制以來,已建立一系列周邊核區域性核不擴散建制的組合,尤其是1995NPT續約的完成,和1996年UN通過CTBT(全面禁試條約)
  2. 核不擴散背景
  3. NPT建制構成要素
    1. 核不擴散建制的三個主要原則
      1. 國際普遍化原則
      2. 核不擴散原則
      3. 國際共同使用核能原則
    2. 四個規範
      1. 凍結1967年核武現狀
      2. 展開廢除核武過程
      3. 促進和平使用核能源
      4. 遵守IAEA的防護系統
    3. 四類規則與程序
      1. 安全保證
      2. 廢核過程
      3. 防護系統
        IAEA的防護系統和辛格委員會與核供應者團體的出口管制,扮演此方面的角色需求
      4. 審查會議
        NPT沒有固定的會址,和永久性的秘書處組織,所有關於NPT規範的實行,除了前述UN組織、相關機構和其他出口管制外,主要就是由每隔五年招開一次的審查會議,作為檢視和督促的機制
  4. NPT形成原因
    1. 權力政治因素是促成NPT得以形成最重要的原因
    2. 認知規範也是促成NPT不可缺乏的因素
    3. 制度功能對NPT的形成扮演輔助性效用
    4. 集體安全與NPT沒有直接關係
  5. NPT建制的目標與發展
    1. 會員數目
    2. 規範遵從
      1. 正面個案
        1. 法國與中共
        2. 南韓與台灣
        3. 南非
        4. 前蘇聯共和國
      2. 負面個案
        1. 印度與巴基斯坦
        2. 伊拉克
        3. 北韓
        4. 以色列
    3. 制度化
  6. NPT建制的角色與運作
    權力政治下的建制易傾向限制性角色,制度功能傾向協調性,認知規範傾向協助性,以及集體安全傾向強制性
    而美蘇的合作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7.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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