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學:人類多樣性的探索(第12版)》,康拉德.菲利普.科塔克(Conrad Phillip Kottak)著,黃劍波,方靜文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12。
第十四章 民族與種族
- 族群與族姓
族群指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中特定文化的成員,該國家和地區還包括其他族群。
民族是建立在實際的、感覺上或者假定的文化相似性與差異性。
- 地位流變
- 獲致地位
天賦、機遇、行為或成就帶來的,非歸屬性的社會地位
- 先賦地位
人們必然擁有的一些社會地位(如種族或性別)
- 種族
種族是一種文化的分類,並非生物事實。
種族來自特定社會中人們感覺到並持續存在的對比,而不是共同基因基礎上的科學分類。
然而,並沒有準確區分種族、民族兩詞的方法,一般以族群一詞來描述這種社會群體會更適合一點。
- 種族的社會建構
- 降格繼嗣:美國的種族
- 繼嗣原則
根據祖先的特定方面判定社會身分的規則
該原則有助於把美國社會劃分成各個在權力、財富、聲望上不一的不同群體
- 人口普查中的種族
伴隨跨國、種族婚姻、移民的增加,美國或加拿大國內少數民族的比例以及自我認同多種族身分的人,都將逐漸增加。
- 非我族類:日本的種族
在日本,受到尊敬的群體是多數群體(純血統)的日本人,他們被認為共有"同樣的血緣"
被歧視的則是部落民burakumin,如同美國的黑人一般
- 表現型與流動性:巴西的種族
巴西的種族劃分更注重表現型,這指的是器官的明顯特點,他的"生物學上的表現"-生理學和解剖學特徵,包括膚色、頭髮、面部特徵和眼睛顏色。
而這些特徵都會隨環境而改變。
巴西沒有日本的種族厭惡,也沒有美國作為先賦地位的繼嗣規則
- 分層與智力
智力被用來操作種族偏見與壓迫,然而智力測驗衡量的是教育、社會、經濟和文化背景而不是基因決定的智力。
這些衡量智力的標準並非我們想像的客觀,其背後是帶著階層、民族與文化偏見的。
- 族群、民族與國族
- 國族與想像的共同體
國族是想像的共同體,他們的成員並不形成實際上的面對面的社區。他們只能想像自己屬於並參與到某個共同群體中。
- 民族
曾經與族群是同義詞。
意指共享信仰、習俗和準則,並常擁有共同的語言、宗教、歷史、地理和親屬關係的單一文化;現在通常同義於國家或民族國家。
- 國族
曾經擁有、將要擁有或者重獲自治的政治地位的族群
- 國家、民族國家
擁有中央政府和多種社會階層的社會和政治組織形式
- 和平共存
- 同化
是指少數民族群體遷移到另一種文化主導的國家時可能經歷的變遷過程。通過同化過程,少數群體會採取後來的文化模式和標準,整合進入主導性文化中,而不再作為分離的文化單位存在。
- 多元社會
這些族群採用不同的生活方式,並不互相競爭。在理想狀態下,他們應該依賴對方的活動並進行交換。在這種情境下,儘管每個群體的特定文化特點可能改變,但是族群多樣性能夠得到抱持。
- 多元文化主義與族群認同
在國家中,文化多樣性被認為是好的和值得採取的方式;多元文化的社會中的個體社會化過程並不僅是走向主導性文化,也會通向民族特色文化。
- 族群衝突的根源
- 偏見與歧視
- 偏見
指的是因為認為某個群體具有某些行為、價值觀、能力或者特點,而貶低這一群體
當人們把對某群體的刻板印象,套在某個人身上時,就是對該群體有所偏見。
- 刻板印象
對群體成員的表現持有的某種固執的想法,通常是不好的看法
- 歧視
指的是傷害到某些群體及其成員的政策和實踐
- 馬賽克上的碎片
- 壓迫的後果
給族群衝突推波助瀾的通常是各種歧視表現,如種族滅絕、強制同化、種族文化滅絕和文化殖民主義。
- 種族滅絕
指通過大量對一個族群或宗教團體進行身體的毀滅
- 種族驅逐
在於趕走那些文化上不同於本國的群體
驅逐政策會引發大量難民
- 殖民主義
指的是通過長期外國力量,對某一地域及其人民進行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統治
- 文化殖民主義
指的是內在的統治,由某個群體及其文化/意識形態統治其他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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