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 星期三

〈是“伊斯蘭教”還是“潘查希拉”—印尼國家指導思想的定位〉之筆記

  1. 關于國家指導思想的爭議及"潘查希拉"的誕生
    1. 1945年,"印尼獨立籌備委員會"在日本支持下成立,委員會所有委員全由占領當局指定,共有委員63人幾乎包括了印尼民族主義團体、伊斯蘭教及其他宗教界、封建土侯、貴族等方面的主要人物。
      內部對於印尼應以何種思想做為基礎紛爭不下,分裂為以虔誠穆斯林領袖為代表的一派主張以伊斯蘭教作為印尼建國的思想基礎,而以民族主義者為代表的包括(其他非穆斯林派別)要求建立一個世俗的,具有憲章民主的國家。
    2. 1945年6月1日蘇加諾在"印尼獨立籌備調查委員會"第一次全体會議上發表了著名的"建國五項原則(潘查希拉)"的演說,提出未來印尼共和國的指導思想
      他認為民族應與一定的地域相聯系,民族主義就是要建立一個民族的國家-印度尼西亞-這個國家必須包括整個印度尼西亞領土 
      1. 印度尼西亞的民族主義印尼的統一
      2. 人道主義 
      3. 協商和代表制下的民主
      4. 實現社會的正義與繁榮
      5. 以及信仰神道的基礎上建立獨立的印度尼西亞
    3. 雅加達憲章(1945年6月22日)
      主要內容是确定印尼人民的獨立權利 ,确立印尼國家指導思想是"潘查希拉"建國五項原則,但五項原則的順序作了調整,其中"信仰神道"被提到第一位,同時又規定未來的印尼共和國將以信仰神道和以遵守伊斯蘭教律法為該教信徒的義務為基礎。
    4. 隨著政局穩定,伊斯蘭教徒集結成馬斯友美黨,對抗世俗民族黨,小部分人士選擇武裝抗張,最後卻被鎮壓,馬斯友美黨也遭到取締。
  2. 蘇哈托政府"全面貫徹潘查希拉思想"運動及穆斯林各派的回應
    蘇哈托上台后 即宣布印尼進入"新秩序"時期,開始實行一系列發展經濟和鞏固政權的政 策,政治上強調"建國五項原則"是國家唯一的指導思想和行動准則。
    1. 蘇哈托政府以"發展"、"穩定"和"現代化"為名,開始進行"簡化政黨運動",把印尼所有穆斯林政黨(伊斯蘭教士聯合會、印尼穆斯林黨、白蒂爾伊斯蘭黨、印尼伊斯蘭教聯盟黨、合併為印尼建設團結黨
      同時把三個世俗黨和兩個基督教黨合併為印度尼西亞民族黨,希望通過政黨的合併,削弱穆斯林政黨的政治勢力,減少內部對抗,鞏固其執政黨地位
    2. 蘇哈托政府准備制定一項法案,以法律的形式規定"潘查希拉"為印尼國家唯一的指導思想
      首先於1975年成立一個"五人委員會"以穆罕默德.哈達為組長。制定一份解釋"潘查希拉"的標准材料,以統一全國人民對建國五基思想的認識
      從1982年開始,蘇哈托政府開始在全國大規模地推行全面灌輸"潘查希拉"思想計划,希望通過這個計畫使印尼所有政黨和社會團体都能貫徹和堅持"潘查希拉"思想,以克服思想疑慮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分歧和沖突。
      1984年,蘇哈托總統向人代會提交一項提案,要求以法律的形式規定"潘查希拉"為唯一的國家指導思想,此提案於1985年獲得批准。 
    3. 穆斯林對於蘇哈托政府的不滿,在於政府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
      1. 根据1945年憲章的規定所有伊斯蘭教徒必須履行伊斯蘭教法
      2. 恢复1960年被蘇加諾總統封殺的馬斯友美党的合法地位
      3. 按照憲章規定恢复文官統治制度
        等等
    4. 穆斯林各派對政府的回應
      1. 新現代主義派
        泛指那些在本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期間,於穆斯林傳統主義者和穆斯林現代派中間成長起來的年輕穆斯林知識分子。
        努爾索里斯.瑪吉德和阿布杜拉赫曼.瓦希德是新現代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努力于革新傳統的穆斯林觀念,提倡新的伊斯蘭教思想力圖通過接受"潘查希拉"基本原則,消除橫梗在穆斯林勢力与軍人政權之間的障礙  。
        在70年代初,掀起了一場伊斯蘭教革新運動。其宗旨之一是想改變穆斯林們的奮斗方向,從原來敏感的意識形態之爭,轉向社會文化方面的努力,力圖在"潘查希拉"的框架下發展伊斯蘭教,以避免伊斯蘭教與國家思想的沖突。 
      2. 溫和的理想主義派
        主要是那些保持原伊斯蘭改革派觀點的知識分子,如納席爾等,他們認為伊斯蘭教是一种完美的文化,除了作為一种宗教以外,它還是人類共同的思想體系。
         因此,不能把伊斯蘭教看成僅僅是用來規范人們私人生活的宗教,持這种觀點的知識分子還有像阿米安.賴斯,伊瑪杜丁,加拉魯丁.拉赫瑪特等,他們接受"潘查希拉"思想,是因為蘇哈托政府采取了強制的措施,他們只好接受  
      3. 激進的理想主義派
        溫和派以和平、策略性的接受潘查希拉五原則,激進派則是以偏激的,斗爭的形式堅決抵制蘇哈托政府的這項法案。
        穆斯林激進派是印尼穆斯林勢力中的少數,其成員主要由一批激進的大學生和大學中一部分激進的教師、學者及社會上的一些青年組成。
        在1984蘇哈托政府向人民代表會議提交一份提案,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定" 潘查希拉"為印尼所有社會組織的唯一指導思想和行動准則,激進派則於1984年9月12日,發動"丹戎不碌暴動",其餘激進派分子的活動轉入地下 先后在雅加達、中爪哇和東爪哇制造幾起震驚政府的恐怖爆炸事件,最終遭到鎮壓。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討論自獨立以來,潘查希拉與伊斯蘭之間的關係,前期伊斯蘭作為團結、反殖民的象徵,後期作為極端分子的緣由;潘查希拉前期作為政教分離,整離印尼的宣言,後期成為政府箝制人民思想的工具。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雖然表面看來,伊斯蘭教與潘查希拉前後期的定位稍有變化,但彼此的關聯卻沒有改變,潘查希拉作為政教分離的宣言,伊斯蘭試圖掌握政權,成立伊斯蘭國,兩者似乎難以調和。

2019年4月16日 星期二

《東南亞史》第四篇之筆記

《東南亞史》,D.R SanDesai,蔡百銓譯

第四篇 自由的果實
  1. 獨立的菲律賓
    1. 戰後的發展(~1965)
      1. 菲律賓政府架構參考自美國,單一政府,權力集中在總統身上,四年一次選舉。憲法規定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
        國會分為兩院,參議院有24個席次,每兩年改選1/3,任期6年。眾議院是下院,最多120個議員,每四年改選一次。
      2. 虎克(人民反日軍、人民革命軍)叛亂
        為抵抗日本佔領而產生的"虎克巴拉哈普",其領袖是路易斯.塔魯克。基地是呂宋。
        戰後未解散,依然持續著。在羅哈斯認定虎克當選無效之後,受到農民的支持,對政府進行暴力行動。
        1. 1950年代初期,馬格塞塞在反虎克戰役上有很大的進展,一方面撲滅虎克據點,一方面進行社會改革來招降虎克隊員。
          在改革方面,通過農業佃農法,提供低利貸款、土地或諮詢。
          最終於1957年死於飛機意外。
    2. 馬可仕政權(1965-1986)
      1. 1972年9月23日,宣布戒嚴。壓制言論自由,逮捕政治異議人士等。並賦予軍方政治角色,其所有行為均先諮詢武裝部隊。
        期透過公投來進行任期連任,並兼任總統與總理,成立國民議會,來營造民主假象。
      2. 反對陣營有共產黨的新人民軍與莫洛人的莫洛民族解放陣線,以及聯合民族民主組織。
        1. 聯合民族民主組織
          由12個反對團體聯合成的"大聯合"
          由薩瓦多.羅瑞爾(前總統之子)擔任主席
          貝尼諾.阿奎諾擔任副主席之一
          於1982年提出團結憲章,要求解除獨裁與恢復民主。
      3. 1981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訪菲律賓後,辛樞機主教指控政府壓制教會自由,引發後期一連串教會與馬可仕政府的抗爭。
    3. 對於馬可仕政權的威脅
      1. 貝尼諾.阿奎諾遭到暗殺後,掀起一連串對馬可仕政府的不滿,同時期,經濟的衰退更加劇這種現況。
        共產黨與莫洛民族解放戰線也死灰復燃,在各地逐步擴張勢力,連美國也要求馬可仕改革,最終,1986年,舉行總統大選。
      2. 桑托大道革命(EDSA Revolution)
        對於1986年馬可仕政府的欺詐,各國紛紛譴責,當地人民與教會上街頭抗議選舉無效。
    4. 恢復民主:阿奎諾(1986-1992)與羅慕斯(1992-1998)政權
      1. 解散新社會運動領到的國民議會,取消總理職位,刪除總統的緊急權力。
        廢除1973年的憲法,改型1986年通過的自由憲法。
      2. 反對新憲法為阿奎諾的首任國防部長恩利爾與副總統薩瓦多.羅瑞爾,儘管如此,阿奎諾依然在1984年的國會選舉中大勝。
    5. 異議的挑戰-共產黨徒、軍方右翼、穆斯林
      1. 共產黨徒
        自1980年代以來,除了自身派系分裂外,蘇聯的垮台也影響其勢力,從1985年的兩萬六千人,到1995年不到五千人
      2. 軍方右翼
        反對與共產圖、穆斯林協商,並於1986-1987期間,對阿奎諾進行五次叛變。阿奎諾政權,也為此變得謹慎,將改革步伐拖慢,轉向過去習慣的傳統政治類型
      3. 穆斯林
        羅慕斯積極與穆斯林團體協商,在伊斯蘭會議組織壓力之下,兩方在1996達成合約,同意菲律賓南部13個行省由一個議會與一個行政會議治理,並於三年後,公投13個省人民的意願。
    6. 對外關係
      1. 羅瑞爾/藍萊協定
        1956年生效,披索擺脫美國控制,開發天然資源與經營公共債務的平等條款也改善相互的關係
      2. 1960年代開始,菲律賓試著改善與鄰近國家的關係,與日本的友好貿易,使得對日本的貿易開始超過與美國的貿易總額。也於1974年伊美黛與中國的訪問,象徵雙方友好的開始,中國也承諾不再提供菲共任何協助。
      3. 沙巴糾紛
        沙巴於1963年併入馬來聯邦,然而菲律賓主張過往是租借而非割讓出去,因此要求歸還。此行為為覬覦沙巴豐富的天然資源等因素。
        兩國關係一直到馬可仕主政後才結束。
        WIKI:https://en.wikipedia.org/wiki/North_Borneo_dispute#2013_Standoff
  2. 緬馬:邁向整合與民主
    1. 緬馬聯邦
      緬馬憲法師法英國國會制(內閣制)模式,由數個種族團體合組的聯邦體制。
      國會包含兩院,民族院包含125個議員,代表人口中的各種團體,多少依照其人數比例。
      下院眾議院包含250個議員,由選區選出。
      行政部門由總理帶領。總統由不同種族團體輪流擔任。
    2. 宇努主持的文人政府
      最初幾年,由社會黨的宇努領導,藉著印度與英國的協助,成功壓制共產主義團體。(社會黨是反法西斯人民自由聯盟的一環)
      1949年起,少數民族中的卡倫族要求分離建國而起兵叛變,並在初期獲得多數勝利,宇努懷疑軍事指揮官的忠誠(因其是卡倫族),而以尼溫替代。
      1. 1956年的大選,全國聯合陣線贏得全國1/3選票,反映出人們對於高物價與低稻米價格,以及因處理種族活動與社會主義綱領所造成財政赤字的不滿。宇努試著討好全國聯合陣線與反法西斯人民自由聯盟的保守派,卻造成自身黨內的支持,最終1958年反法西斯人民自由聯盟分裂,共產黨趁機攪亂,於各地發起暴力活動,煽動分離主義活動。
        宇努根據憲法中的緊急條款,要求軍方維持全國秩序,卻超過憲法要求的6個月,直到1960年尼溫將軍下令全國大選。
        然後,軍方卻依舊不肯放棄權利,並於1962年,尼溫實施全國統治。
    3. 尼溫主持的軍事政府(1962-1988)
      1. 1962年,"緬馬社會主義綱領黨"成立後,以蘇維埃方式,成立農民與勞工理事會,受到共產黨指揮官與馬克思理論的影響,主張為農民謀福利,實際是建立國家控制的合作社來控制全國經濟。
        接著,驅逐印度人與華人,關閉各類外國機構,與外界隔離,除中國例外。
      2. 1972,緬馬社會主義綱領黨中央委員會,通過五個四年計畫,旨在把緬馬建設為一個工業化的社會主義國家。
        其農業計畫,藉著新肥料與新品種的蹈米種籽,而迅速提高產量,達成自軍方統治以來的最高產量(卻沒超過1940-41年與1961-62的紀錄)
      3. 1974,頒布新憲法,進行全國選舉,而"緬馬社會主義綱領黨"是唯一政黨,也是軍方所操控,試圖營造民主假象。
      4. 1982,通過公民身分法,將公民分為:公民、準公民、歸化的公民
        其"公民"定義為"1823年(英國/緬馬戰爭)以前,已住在緬馬的人民",意圖在於排除華人與來自印度次大陸的種族(如印度人)。
        中央團體具審理任何人的公民身分,由內政部長、國防部長、外交部長組成。
      5. 自1974年成立新政府之後,全國人民民主陣線成立,其成員包括所有種族,然侯80年後,其中的喀欽獨立組織加入緬甸共產黨。
        三方各自形成一股勢力,尼溫政府不斷征剿卡倫民族解放軍,全國人民民主陣線在背後協助,緬共試著與各種族集團交好,來擴大影響力。
      6. 1988,因著惡性通貨而引發的人民抗議,尼溫辭職並提議舉行全國公投來施行多黨制,卻受到內部反對。
        隨後,總書記賽林接棒成為主席,抗議越演越烈,17天後,賽林辭職。
        接著宇努等人,成立"民主暨和平(臨時)聯盟",登記為"全國民主聯盟"政黨,以及臨時政府,自居為總理,
    4. 國家法律秩序恢復會議(SLORC)
      1. 1988,索毛將軍罷黜毛毛總統,成立"國家法律秩序恢復會議(SLORC)",並擔任主席,政府依然由軍方掌控。
      2. 1990的全國大選,全國民主聯盟拿了當時國會485席中的382席,看似民主回歸。SLORC卻以1988年的革命是共產黨所為為由,宣布以戒嚴法進行統治,並逮捕所有異議人士,取消全國民主聯盟的當選資格。
      3. 基於國際社會的強烈批評,SLORC於1992年解除戒嚴,解放部分政治犯,允許羅興亞人回歸緬馬等,並承諾八個月內舉行政治會議。
      4. 1995的制憲會議通過部分"制導原則",其內容為規定軍方在政治上應扮演重大角色,另一是不准外國婚姻的公民參與政治,其意在阻饒翁山蘇姬影響政治。隨後,便釋放翁山蘇姬。
      5. 在國內民族問題上,一方面軍事圍剿,一方面開放特赦,不僅在1995攻陷卡倫族的基地,也逼得撣族領導人昆沙退位,並赦免他與他的軍隊。
    5. 外交政策
      緬馬始終抱持孤立且不結盟的外交政策,唯獨鄰近的中國、印度維持友好關係。
      文化大革命時期,儘管中緬兩國因緬共的關係,而有所緊張,卻再度回復有好,並試圖在蘇聯與中國之間保持平衡。
      東南亞各國則忽視人權與民主問題(畢竟每個東南亞國家都或多或少也有些問題),提議建設性對話,參與緬馬的投資,並於1994年開始參與東南亞國協會議。
  3. 泰國:不計代價的獨立
    1. 文人統治下的混亂局勢
      二戰結束後,賽尼.普拉莫茲出任泰國首相,施行比以往較為自由的憲法,採兩院制的國會,並於1946年舉行,卻形成政客間互相交換利益與貪汙的混亂秩序
    2. 軍事統治四分之一世紀
      1. 1948年,費奔.宋克南(鑾披汶·頌堪,二戰前的親日派)發動政變,搶在軍方-薩里特.塔那拉與警方-法奧.斯里雅儂兩方之前
        之後的軍人統治維持近25年的穩定,其因為:
        1. 國王作為團結的象徵
          泰王是佛教的保護者兼領袖,被稱為生命之王
        2. 超然政治、柔順的、合作的官僚組織經營著國家的管理
        3. 紀律相當嚴謹的、凝聚的軍事菁英
        4. 前後一致的親美、反中的外交政策
          泰國依賴美國經濟與軍事援助,來對抗與整合北部、東北部的人民叛亂
      2. 薩里特/他儂統治(1957-1973)
        1950年代中期,薩里特對費奔進行挑戰,並於1957年發動不流血政變,逼使費奔.宋克南與法奧.斯里雅儂逃至外國。
        主政六年後,1963,薩里特去世,由他儂.基提卡卓恩元帥繼承
        其執政期間,加強與美國的雙邊互動,卻招致中國與北越的報復,兩者鼓動泰國內部反叛,成立泰國獨立運動與泰國愛國陣線來推翻曼谷政府。
        1. 1969年,曾短暫啟用新憲法與國會,礙於對於泰國與中美關係的公開討論越演越烈,而緊急取消憲法與國會,於1971恢復軍事統治。
    3. 學生起義與文人政治(1973-1976)
      1. 1971年突如其來的軍事統治,引發1973年的學生起義,泰王也罕見地要求基提卡恩與其副總理出國,並邀請訕耶·探瑪塞擔任新首相。
        然這段文人統治僅維持三年,歷經四個政府
        右翼人士(軍方與官僚組織),透過"紅衛兵"與"新決心"來進行暴力活動,試圖摧毀左翼人士,使得1976年的選舉左翼潰敗,右翼的傳統保守份子佔據優勢。
    4. 外交關係
      自1975年的庫克里特政府到1976年的賽尼政府,都不斷要求美國減少在泰駐軍,以便與越南、中國建立外交
    5. 披著民主外衣的軍事統治
      1991年軍事政變再度奪權,十八個月後,群眾運動再度結束軍事統治。國會繼續維持多黨制的聯合政府。然自1973年以後的泰國國會,其右翼政黨多為軍方背景所領導,且1980-1991的聯合政府也多為軍人所領導。
    6. 1991年2月的政變
      1991年,全國和平維持理事會的六人軍事團推翻查提柴政府,並指派阿難.普尼雅拉村擔任首相。然理事會副主席蘇欽達才是真正的權力中心。
      同時也通過新憲法,並於1992年舉行眾議院大選,其參議院由官方指派,然結果由新軍方的主要政黨獲得過半席次。
    7. 1992年五月起義與其後續
      由於親軍方政黨提名由非民選的議員擔任首相,親民主派舉行抗議,兩方對制不下,最終由泰王出面協調。
      接著,眾議院長解散國會,舉行新選舉。重新選舉過後,親民主方的政黨險奪過半席次,並提名由民主黨的李百擔任首相。
      卻因為執政聯盟內部糾紛,於1995年李百解散眾議院,重新舉行大選。
      1. 1995年的大選,由泰國民族黨領導,混和新展望黨、社會行動黨等軍方、民主方政黨的六黨聯盟,在眾議院391的席次中,奪得233席。
        這是首次由民選首相以民主原則指派新參議院,以及新政府。
  4. 印尼:在分歧中追求統一
    1. 蘇卡諾時期(1945-1965)
      1945-1955年間,印尼出現多達16個政黨參選,無一獲得過半席次,僅四個獲得約十幾%左右的政黨成為全國性政黨,印尼國民黨、印尼穆斯林諮詢理事會、伊斯蘭學者協會、印尼共產黨
      1. 指導的民主(1959-1965)
        1957年,蘇卡諾總統將政府權力交給全國諮詢會議,自居為主席,推動"指導民主"的新觀念,實為個人獨裁的開始。
        1959年,恢復1945年的憲法,該憲法賦予總統更大的權力,以及成立全國陣線來動員人民支持自己
      2. 西伊利亞議題(1963年兼併)
        荷蘭試圖讓西伊利安脫離印尼共和國,印尼主張其為領土一部分,在1950談判失敗後,印尼對中斷與荷蘭的一切協議與關係,並派兵登陸西伊利安,最終聯合國出面談判,由聯合國暫為代管(1962年十月-1963年五月)
      3. 殲滅馬來西亞戰役(1963-1966)
        蘇卡諾譴責馬來西亞聯邦是英國殖民主義的創造物,並於1964年派遣印尼游擊隊侵入沙勞越與北婆羅洲,甚至因為此議題而退出聯合國,以及遭到部分東南亞國家孤立。
    2. 930運動(Gestapu Affair)
      1965年印共發動政變,由於近來蘇卡諾對共產勢力的親近,使得部分人士懷疑其與該政變的關聯,隨後,軍方蘇哈托中將動員反擊,大肆逮捕與殺害華人跟共產黨徒,使得印共勢力瓦解,並於1967年免除蘇卡諾的職位
    3. 蘇哈托時期(1966-1999)
      蘇哈托恢復1955年的國會,賦予各政黨當時擁有的席次,禁止印共與印尼穆斯林諮詢理事會,軍方席次增加。
      1. 蘇哈托首先必須面對蘇卡諾時期大肆揮霍遺留的欠債。在外交方面,與西方國家交好,結束馬來西亞戰役,協助成立東南亞國協等
      2. 1971年的大選,政府規定不得批判總統與政府作為,並扶植新政黨,從業集團,從經濟與專業團體推派候選人,也鼓勵政府官員擔任候選人,最終奪得65%的票數。
        兩年後的人民諮詢議會,再度選出蘇哈托為第二任總統,軍方透過這些會議與大選來獲得合法性。
      3. 1975年的大選,儘管學生與伊斯蘭集團反對從業集團,卻依然獲得62%的票數,而為了對抗伊斯蘭勢力的增長,開始強調"班卡西拉五原則"(一位上帝、人道主義、國家統一、共識民主、社會正義),將此原則與印尼傳統價值等同,而把反對班卡西拉的勢力都進行逮捕。
    4. 蘇哈托的對外關係
      1. 柬埔寨問題
        一方面與越南進行雙邊對話,一方面遵循東南亞國協的政策,在此問題上,擔任橋樑的角色。
      2. 美、中、蘇
        印尼在面對三個國家,既不完全的親近某一方,也不完全排斥某一方,而是建立等距關係。
        1985年,蘇印簽訂貿易議定書,1990年,中印關係正常化,兩國互相訪問
      3. 東帝汶
        1999年獨立之前,印尼不斷的壓制獨立東帝汶運動,遭到世界各國的譴責與經濟制裁,在此壓力之下,印尼不得不放緩對東帝汶的強勢態度,並配合人權組織的調查,來豁免國際上的經濟斷絕。
  5. 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
    1. 馬來西亞:親英階段
      馬來領袖與華人領袖都曾看中新加坡的經濟潛力與近75%的華人社群,而使之加入馬來西亞聯邦,卻礙於李光耀與阿布都.拉曼領袖間的爭奪,最終逐新加坡出於聯邦,來確保馬來人政治上的領導地位。
      1960年代,有三大重要變遷,種族暴動,英國撤軍、阿布都.拉曼(東姑·阿布都拉曼)辭職
      聯盟黨與沙澇越的聯合人民黨合作取得2/3的票數,推動新的全國黨綱-國家信條的五原則:信仰上帝、效忠國家與國王、擁護憲法、法制、良好倫理
      1971通過煽動法,禁止人民討論種族議題,來避免種族衝突的發生
    2. 外交政策
      接任的阿布都.拉札克在1970-1976在任期間,結束親英反共的外交政策。
      自獨立以來,曾與英(澳、紐則後續加入)簽訂防禦條約,來保護馬來半島的安全,並抵抗內部的共黨與印尼的威脅,直至1970年代中期,各國漸漸撤軍
      1. 馬來西亞的中立之議(此提議於1971獲東南亞國協贊同)
        1. 全體東南亞國家都應該同意結束與外界強權的聯盟,並且消除外國軍事基地。區域中立化應該獲有所有主要強權的保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
        2. 全體東南亞國家都應該簽訂互不侵犯條約
        3. 全體東南亞國家都應該宣布不干涉他國內政的政策
      2. 他國關係
        1967年與蘇聯建立外交關係
        1970年代初期,與印尼共同對付婆羅洲群島上的共黨
        1971年與中國互換商業訪問團,以及1974年互派高級官員
        1977年結束與菲律賓在沙巴上的糾紛
        1977年與泰國合作對付共同邊境上的共黨
    3. 馬來西亞:自我肯定的時期
      1981年馬哈迪上台後,致力於降低與西方國家,尤其是對英國的依賴,轉而與日本、南韓等亞洲國家。並曾試圖提議成立東亞經濟會議,來增強區域間的合作,卻因拒絕西方國家的態度,而遭否決。
      1. 自1986年以來,馬哈迪不僅面對馬來全國聯合組織(巫統)的內部紛爭,還有民主行動黨在華人社群中聲勢逐漸高漲。
        1987年,為壓制內部反對聲浪,以內部安全法逮捕許多異議人士,最終於1988年分裂為A團(馬哈迪)與B團(東姑拉沙里),法院判決能擁有原黨過半黨員,即可繼承馬來全國聯合組織,最終馬哈迪成立的新巫統(New UMNO)獲勝,成功繼承原巫統的所有財產。
        而B團則另外成立"馬來西亞/馬來全國聯合組織"試圖抗衡。
        1990年的大選,儘管東姑拉沙里成立"人民實力"黨來對抗,並與"四六精神"、右翼的馬來西亞伊斯蘭黨結盟,卻仍然由馬哈迪領導的國家陣線大勝。
      2. 1980年代以來,馬來西亞的經濟成長迅速,1995是東南亞國協最高。
        其經濟政策轉變如下:
        1. 從"裝配者"轉為"製造者",運用中、低級技術,提供跨國公司補給鏈環,來發展科技技術
        2. 市場誘因取代"土地之子"政策,執政黨搬出新口號如馬來人自我依賴等
        3. 強調發展基礎建設,尤其是電力、交通、電信方面
    4. 新加坡成功的故事
      新加坡獨立時,華人社群分裂為強調英文教育,以及強調華文教育兩派,間接促使1961人民行動黨分裂,內部左翼份子另外成立社會主義陣線,剩下大多為反共、國會制政府。
      自1960年代以來,新加坡基於自由港、大規模的外資,取得輝煌的經濟成果,且逐漸從轉口貿易轉為製造業、金融業、銀行業等,到80年代,轉為電腦軟體。
      1992年,經濟成長開始緩步,新加坡將政策轉為區域合作,與中國、東南亞國家合作。
      1. 外交政策
        1990年開始,隨著鄧小平的開放市場政策,兩國開始交好
        馬來西亞是新加坡重要的貿易夥伴,新加坡則是馬來西亞重要的投資國,兩國在許多方面達成計畫。
    5. 汶萊:新國家
      自1888年以來,一直是英國的保護領,1963年拒絕加入馬來西亞聯邦,直到1984年建國。其特色為盛產石油與天然瓦斯。馬來人占其人口2/3,華人占其1/4。
      1. 1960年代初期,汶萊人民黨,其領導人阿札哈理主張獨立,而蘇丹擔心獨立會切斷與英國的關係,隨後,汶萊人民黨獲得菲律賓與印共的協助,蘇丹在英國協助下,弭平叛亂,且禁止汶萊人民黨。
        1985年允許汶萊國民民主黨活動,蘇丹開始開放有限度的政治參與。
      2. 汶萊政體是寡頭政治,蘇丹本人兼任首相與內政部長,家族成員掌握政府重要官員。國內,教育與醫療免費,且不徵所得稅。
      3. 由於擔憂印尼與馬來西亞的軍事擴張,加入東南亞國協尋求緩解機制,與同為小國的新加坡交好,在國防預算上,是東南亞國家最高,然較務實的做法依然是對外與鄰邦交好,對內逐步政治自由化。
  6. 越南、柬埔寨、寮國:民族主義與共產主義
    1. 越南戰爭
      1. 日內瓦協議結束第一次印度支那戰爭,其規定全越南於1956年7月舉行大選來統一全國。美國則不擁護此宣言,另擁護馬尼拉公約,試圖成立東南亞公約組織作為防堵共產勢力干涉東南亞的手段,然而東南亞施行不結盟政策的國家,如緬馬、印尼等反對此公約。
        第二次印度支那戰爭(1964-1975)則是基於東南亞公約組織的條款以及南越與美國的協定,而爆發戰爭。
      2. 吳廷琰在日內瓦會議時,被指配為越南國的首相,隨後在1954年越南分裂後,整頓南越的五個派系(軍閥),且安頓從北越逃來的天主教難民,也於1955年透過欺詐的方式,獲得高票當選總統,並獲得西方國家的支持。
      3. 吳廷琰的權力來自美國支持、天主教徒、家庭成員,卻因為天主教與佛教的衝突、土地改革不力,政治壓迫,而導致人民的不滿。
        最終卻因佛教不滿政府壓迫,美國開始對吳廷琰政府反感,導致1963年政府被推翻,吳廷琰被手下將領殺害
      4. 1959年,北越勞動黨決議"統一越南",於隔年在南越成立全國解放陣線,並暗中給予支援
    2. 美國的干涉
      1. 1964,美國以北越魚雷攻擊為藉口(實際上沒有),來參與戰爭,到了1967年,投入軍人已達50萬,使得南越社會的軍事化,年輕男子被迫徵招上戰場,女子被迫賣淫維生。
        1995年越南政府公布約有超過300萬越南人喪生。
      2. 美國內部也衍生反戰浪潮,詹森不再競選連任,尼克森以撤退作為政見當上總統。依照季辛吉的雙軌計畫進行撤離,美國與越南民主共和國談判軍事解決戰爭,西貢政府與全國解放陣線談判政治解決。
        1965年,尼克森宣布不再類似越南情勢裡扮演任何角色。
    3. 越戰延伸到柬埔寨與寮國
      1. 施亞努領到的人民社會社群在1955年當選後,致力於與鄰國強權交好,泰國、越南、中國等。
        1960年代後期,隨著赤柬對於柬埔寨的騷擾越趨嚴重,主張依靠與北京外交解決的施亞奴與主張美國軍事援助的龍諾產生糾紛,導致1970年龍諾發動政變,施亞奴前往北京成立流亡政府,直到1975年龍諾政府垮台為止。
      2. 寮國在1954年的日內瓦會議,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1957全國聯合政府成立,持中立主義的扶馬擔任總理,寮族之地的蘇凡努逢則是內閣部長,兩者都主張寮國中立與不結盟。
        然而,1958年選舉中,左派大勝,激起親西方與右翼分子的反對,迫使扶馬辭職,繼任的薩拉尼可內總理軟禁寮族之地的成員。
        隨後由蘇聯支持的扶馬以及美國支持的烏姆右翼政府,僵持不下,最終1962簽訂的議定書中,成立一個代表所有派系的政府,並由扶馬擔任總理。
    4. 越戰結束
      1. 1973年,越南民主共和國、臨時革命政府、南越政府、美國,四方簽訂巴黎協定,規定美軍撤退,另外規劃南越的選舉,成立一個包含阮文紹、臨時革命政府、中立主義者的政府。
        然後,阮文紹與臨時革命政府發生紛爭,1975年,越南民主共和國發動攻勢,最終阮文紹慘敗,成功接管西貢與南越。
        赤柬依舊對龍諾政府進行攻擊,最終於1975攻佔龍諾政權,改國名高棉為柬埔寨,自稱為柬埔寨民主共和國。
  7. 共產主義下的越南與柬埔寨
    1. 越南的政治重組
      1. 1976年,國民議會大選舉行,宣布成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首都於河內,其憲法依照1959的越南民主共和國統治,國民議會選出總統、副總統、總理主持的部長理事會,而部長理事會受到國民議會的常設委員會指導,其主席為長征
      2. 越南共產黨領導政府,政府執行黨的政策,其最高機關是政治局,由黨的中央委員會選出,包含13個正式委員會與一個候補委員,負責執行中央委員會擬定的政策。
      3. 1991年的第七屆黨大會,與八月國民議會選出改革派的武文杰為總理,象徵自由改革派的勝利。
    2. 越南的經濟重建
      1. 1975年以後,對於重建越南,內部分裂為兩方,一是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二是以資本主義方式發展生產的溫和派。
      2. 新越南提出三項革命:工業與農業集體化與國有化,意識形態改造,科學與技術革命
      3. 1976年提出五年計畫(要求四年達成),期待外界投資(但低於預期),計畫涉及大幅度人口變遷的農業與工業方案。遷移人口、成立新經濟區,在南部進行農業大規模的集體化。可是1978-1979與柬埔寨、中國的作戰,限制了用於經濟改革的基金,以及連續三年的水旱災、低於預期的外界投資、內部的貪污腐敗,都是計畫失敗的原因。
      4. 第三個五年計畫(1981-1985),採行資本主義提供誘因,增加生產,中央分權給地方,主要的經濟成長表現在於小工業與手工藝方面。
        隨著經濟的改革開放,蘇聯的援助降低與美國的貿易禁運,內部紛爭也越演越烈,在1991年的第七屆黨大會上達到高點。
      5. 對於越南的統一與不肯加盟中國,使得中國與越南在1979年爆發衝突,越南也開始在1978年對於越南華僑展開排華行動,使得多數華人逃往中國。
    3. 越南與柬埔寨
      1. 當時的柬埔寨,除了赤柬的兩個派系互鬥,柬越盟與河內柬,以及非共黨的第三派系-民族主義者。
        另外當時柬越盟支配下的柬埔寨,要求越南撤出其胡志明小徑的庇護所,並對其施加壓力。
      2. 越南在1978加入莫斯科指導的經濟互助理事會後,即刻入侵柬埔寨,協助赤內柬成立"柬埔寨全國拯救聯合陣線",最後驅逐波帕集團,代以橫山林集團,自稱"柬埔寨民主共和國"。
        中國隨即於1979年進行"中越戰爭",宣稱其為懲罰越南對華人的壓迫。
      3. 越南依靠蘇聯的援助,來進行經濟改革、軍事行動,也提供金蘭灣作為蘇聯對外的戰略設施。
        然而,隨著1980年代蘇聯的瓦解,越南試圖調整其外交政策,透過內部的經濟改革-經濟自由化。
        自1992年以來,越南經濟逐漸好轉,其他各國也開始投資與借貸給越南。
      4. 1990年美越雙方的高層會議,被視為是雙方關係正常化的第一步
        1995年,美國與越南成立聯絡辦公室負責失蹤美軍的業務
        1994,美國宣布對越南貿易解禁,1975柯林頓總統也正式宣告雙方關係正常化
        1991年黨大會提議四階段改善美越關係
        1. 在簽署外交解決柬埔寨衝突時,討論兩國關係正常化;同時,美國也准許美國商業領袖與老兵團體訪問越南
        2. 確定美國要存在柬埔寨一段過度時期後,美國將部分解除其對越南與柬埔寨的貿易禁令;第二個階段也要求提高有關失蹤美軍的報告
        3. 第三個階段始於聯合國在柬埔寨工作至少六個月後,將會包括美越兩國在對方首都成立外交辦公室、美國完全解除對於越南的貿易禁運、美國不再反對國際銀行放貸給越南
        4. 最後階段始於聯合國監督柬埔寨選舉後,包括美國與越南、柬埔寨外交與經濟關係充分正常化、美國支持國際銀行放貸
    4. 越南與中國
      1. 1991年,越南與中國宣布關係正常化,也於1995年簽訂協議,打開因中越戰爭而封閉的鐵路聯繫
        然後,雙方於南中國海上的小魚群島、西沙群島,其所存有的石油經濟利益產生紛爭。越南試圖爭取美國、東南亞國協的支持來抗改革開放後越趨強大的中國。
    5. 和平解決柬埔寨關係
      1. 1989年,越南撤軍柬埔寨,中國與美國也以此作為關係正常化的前提。
        19國巴黎柬埔寨會議,試圖以政治解決的方式,處理柬埔寨議題,創造利用國際談判解決衝突的氛圍。
        最終,施亞努擔任最高國家議會首長,以及四個派系願意停火與解散部隊。
        新憲法也於1993年頒布,恢復柬埔寨王國。
      2. 帕塔雅共識,1991年巴黎柬埔寨會議的柬埔寨衝突全面解決協議的基礎。
        其成立聯合國駐柬浦寨臨時權貴機構(UNTAC),對柬埔寨政府握有龐大權力,與最高全國會議合作。
        1. 代表柬埔寨的最高國家會議成員12個,六個來自現有政府,另外三個有叛亂派系-柬埔寨全國聯合陣線、吉篾人民全國解放陣線、赤柬,各自派出兩個
        2. 聯合政府儘管不穩定,卻依然持續,因著施亞奴的影響力、國際機構給予足夠的資金,使得官員貪污仍足以進行改革投資、以及赤柬作為共同的敵人,維繫向心力。
        3. 赤柬從頭到尾持不願合作的態度,在UNTAC主持下的選出出籠後,赤柬杯葛選舉,並要求分享權力,施亞努在1993、1994與之談判,結果雙方破裂,國民議會宣布赤柬為非法組織,並要求投降,赤柬則成立"全國團結暨全國救贖臨時政府"繼續向政府抵抗。

2019年4月7日 星期日

〈論大憲章產生的社會背景及其性質-鄭如霖〉之筆記


  1. 自由大憲章產生的社會背景
    1. 產生前夕經濟發展特點
      1. 社會生產力獲得巨大的發展
        就農業經濟的發展來看, 十二世紀末葉到到十三世紀初年, 在農業生產中三圃制更加盛行, 鐵器使用更為廣泛, 耕具得到巨大改進, 農業生產收穫量獲得大幅度提高。
      2. 城市的迅速增加和商業的繁榮
        農業的重大發展 , 推動 了手工業從農業中徹底分離出來 , 加速 了城市發展的進 程 , 也促進了手工業技術的 巨大提高。
        商人行會與手工業者行會廣泛地發展 , 是國內市場形成與 對外 貿 易發展 的重要標誌 。
      3. 在國內統一市場逐漸形成中市民力量的壯大
        隨著上述城市 自治權的獲得、城市居民人數的劇增、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 、 對外貿易的擴大、國內統一市場的逐漸形成 , 市民階級力量也就大大加強 了。
      4. 貨幣地租的逐步流行與封建世襲領地危機的出現
        十二 、 十三世紀英國農產 品的 大量 出 口 曾給予英國發展國內市場 以某種特殊 的意義 。這表現為它加強 了廣大農村的內部聯 系 , 從而促進了農民將產品廣泛投入市場 , 並加強 了 國內外商業 貿易的發展 , 加速 了國內統 一市場的形成 。
        1. 折算
          從勞役地租或實物地租轉換 為貨幣的過程
      5. 租地農場的逐漸形成
        隨著貨幣地租的 逐步流行 , 必然要產生 自耕農與租地農場。
        英國的中小封建主和一些 富裕農民從大封建主 、 貴族 的世襲領地 中租出一些土地 , 從事於糧 食等的 生產 。那 些少地 以及 破產的農 民, 不得不 出賣 自己的勞動力為他們 耕種土 地 , 這就促 使用資本主義方式 經 營的農場在 英 國農村中逐漸 孕育 和發展起 來了
    2. 促使英國階級矛盾尖銳化的原因
      1. 大封建主依靠加強封建壓榨過目子 , 大力發展養羊業和生產糧食活 動 , 從而 維持其世襲領地經濟
        1. 十二 、 三世紀 , 英 國的封建制度仍然 是處於上升 階段。
          其中的伯爵、 男爵、大主教和最顯要的修道院院長等是封建主中的最高等級, 這個集團曾經直接地從國王手中領有最大量的世襲領地, 擁有眾多的農奴, 通過地租來吮吸著人民的膏血。
      2. “ 折 算” 逐 步地 流行 , 對廣 大 農民加 強 壓 榨 , 並 引起 統 治 集團 內部 的 變化 。
        1. 十三世 紀英國封建地租發展的總 趨勢 , 仍然是貨 幣地租逐步地走向 占主導 地位 的發展階段 , 是大封 建主領地經 濟出現危機的 時期。正是 由於這種危機的 開始出現 , 迫使大封建主去進行 必要的 掙扎和鬥爭 。他們就在 《 自由大憲章》 中要求調整內部關係 , 維持封君與陪臣 間的權利和 義 務, 保護一切 古老的 習慣與成例等權益了。
      3. 農民階級分化的加劇 , 促使農村階級鬥爭的尖銳化 。
        1. 諾曼底公威廉征服英國到十二世 紀 , 征服者把盎格魯 · 撒克遜各個階 層的農民成為維蘭和小屋農這麼兩個基本的農奴集團
        2. 十三世紀 的時候,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 , 財產分化加劇 , 在英國的農村里 , 出現了 三種典型 的農民
          1. 領有完全份地的維蘭, 他們約佔了農村居民的2 0 一2 5% , 這些人的份地面積是不完全相同的, 在許許多多莊園裡, 其份地面積通常在3 0一4 0 英畝的範圍之內
          2. 領有半個份地的維蘭 , 他們的人數約 佔了領地居民的 4 0 一6 0 % , 這些人平均約有15英 畝的 份地 ,
          3. 小屋 農 , 他們的人數約佔了領地居 民的 1 5 一2 0 % , 這些人通常使用2一5英 畝的土地
      4. 國王、封建主貴族和城市貴族對城市市民掠奪的加強 , 促使城市階級矛質與 階級鬥爭的表面化。
        1. 十一十三世 紀 , 由於英國社會經 濟的發展 , 城市獲得迅速的增 長 , 在社會階級 結構中出 現 了新 生的 市民階級 。
          在英國城 市發展中的特點之一 , 就是 絕大多數的城市是處在國王直轄 領地之 上的 。
        2. 十二世 紀末葉到十三世紀初年, 在英國城市裡 ,市民不僅反對國王 、 封 建主貴族和 城市上層分子的苛徵雜稅以外 , 還有市民反對外國商人壟斷對外 貿易 特權的鬥爭
      5. 封建集團內部的激烈矛盾與鬥爭 , 要求調整內部關系, 以維護封建制度的法制 , 加強對被統治階級的壓榨和鎮壓。
        1. 自征服者威廉以來,王權強大的原因
          1. 英國在諾曼底公征服後, 初期曾存在著盎格魯· 撒克遜的臣民與征服者封建主集團之間十分尖銳的矛盾和激烈的鬥爭, 這就迫使征服者緊密地團結在國王的周圍, 結果使英國的王權遠比同時期的大陸各國更為強大而鞏固
          2. 由於英國和 大陸之 間的商業經濟來往十分密 切 , 使商品貨幣經濟較早得到發展 , 市民 由於本身的工商業經濟利益而大力地支持王權和叛 亂的封建主作鬥爭 , 從而使王權得到不斷強 化和 鞏固。
          3. 由於英國國王 的王 室擁 有大量 的直轄領地 , 為王 權奠定堅實的物質 基礎
  2. 自由大憲章的性質
    作者認為"大憲章並非英國史上最反動的文獻",並由幾個層次來分析:
    1. 從 《 自由大憲章》產生的經過情況來看
      英 國 《 自由大憲章》 , 實際上是英國的爵士依 靠騎 士 、 市民和 自由農民 以及部分下層 群 眾 , 用武裝力量威迫英王失地王約翰簽訂的。
    2. 從 《 自由大 憲章》的具體條文來剖析
      全文共63條
      其中關於保障貴族和騎士的權利的約有2 5 條, 佔全文的4 0 %
      關於貴族、 騎士和自由民的權利一起受到保障的達3 0 條, 約佔全文的5 0 %
      關於市民和自由民的權利同得保障的條文約有6 一7 條, 約佔全文的9 一1 0 %
      按上述百分比看, 貴族騎士和自由民的權利一起受保護的條款佔的份量最大, 加上保障貴族和騎士權利的條款, 自然貴族和騎士獲益最大,
      而保障市民和自由民權利( 主要是市民的權利) 的條款所佔百分比最小
      但是 , 這個百分比和十三世紀英國 城市居 民 佔全 國總人 口 的 百分 比的 比率幾乎完全 是一致的。這就反映了新興的市民力量的 實 際狀況 。
    3. 從 《 自由大 憲章》 中最值得注意的某些條款作進一 步的剖析 , 更加可以肯定其進步性
      1. 第十三條裡對作為全國經濟和 政洽的典型城市— 倫敦及其居 民的利益的 保 障, 就是十分重要的。
        其中尤以向倫敦城以及 其他城市 、 城邑、 市鎮和 港 口 擔保維持其古老 的 自由和 習慣 , 這對於英國工商業經濟的 進一步發展有著 巨大的作用。
      2. 第十五條中宣 布英國全部都要使用倫敦的度量衡制度 , 這對倫敦城和全 國的 經濟聯繫 以及它成為全 國性統 一市場和 經濟中心同樣具有 重大的 意義
      3. 第四 十一條中堅決主 張對商人不得任意課 稅 , 這對國內外貿易與手工業的 發展都是非常有利的
      4. 在 《由自大憲章》 裡 也確實存在一些具有反動 性質的條款 。如大封建主妄圖削減 國 王 法庭權力 , 來樹立一小撮反動大貴族的 寡頭政治勢力 以對抗王 權等 。
        這部分條款僅僅是 代表著正在逐步走向反動落後 的極小部分最大的封建諸侯的 利益 。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試圖從十三世紀英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 階級鬥爭的總趨勢和統治集團內部矛盾的尖銳化論述《 自由大憲章》 是英國封建君主制向封建等級君制過渡中的產物, 並從它的產生經過與主要內容分析其性質。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作者試著分析大憲章的背景,來主張大憲章並非英國史上最反動的文獻,但其實我一直都覺得大憲章不反動阿,那也就代表有一派認為大憲章是反動的,值得好好找出來讀讀看。
我對照大憲章,第十五條跟度量衡根本沒關阿

2019年4月6日 星期六

社會心理學筆記-團體歷程

社會心理學(10e),Saul Kassin、Steven Fein、Hazel Rose Markus 著,洪光遠、程淑華、王郁茗譯

  1. 團體的基礎
    團體:彼此互動一段時間,且分享共同命運目標或認同的一組個體
    1. 角色:人在團體中的角色,亦即他們被預期的所有行為,可以是正式或非正式的
      1. 工具性角色:幫助團體達成任務
      2. 表達性角色:提供情緒支持並維持士氣
    2. 規範:成員行為的規則,可以是正式或非正式的
      團體常對偏離規範的成員,施展出強大的從眾壓力,且嚴厲地看待這些成員
      部分原因為:偏離規範被認為會威脅到團體的一致性,與對團體的認同感
    3. 團體凝聚力:一種迫使團體成員緊密相聚的力量,像是透過親密、一體的感受,及認同團體目標
      團體凝聚力高時,團體成就就會提高,而當團體表現良好時,也會更有凝聚力。
  2. 團體中的個人:他人在場
    1. 社會助長(Social facilitation)
      對於簡單的任務,他人在場會提高個體的表現,但對於困難的任務,他人在場會削弱個體的表現
      1. Zajonc的解釋
        1. 他人的在場造成整體的生物激發,給予行為能量。
        2. 激發水準的提高會使個體表現出優勢反應
          1. 優勢反應(dominant response)
            刺激出現時最快和最容易引發的反應
        3. 個體表現出來的品質因工作的類型而異(簡單-正確反應,困難-錯誤反應)
        4. 「zajonc theory」的圖片搜尋結果
      2. 其他解釋
        1. 純在場理論
          僅只要其他人的在場,便足以產生社會助長作用
        2. 評估焦慮論
          主張唯有當其他人被視為潛在的評估者時,其他人在場才會產生社會助長作用
        3. 分心-衝突理論
          主張唯有當其他人會使個體從任務中分心並造成注意力的衝突時,其他人在場才會產生社會助長作用
    2. 社會懈怠
      當個體在簡單任務的生產量在團體中合併時,所造成團體生產量減少的現象
      1. 減少社會懈怠的方法
        1. 將計畫的範圍設限-一個龐大且複雜的計畫應切成幾個較小的成分
        2. 以小團體為限
        3. 同儕互評
      2. 集體努力模式
        個體願意付出努力來做集體的工作,乃取決於他們認為個人的努力對於達成他們重視結果的重要性、相關性以及有意義的程度
    3. 去個人化
      對個人個體感的喪失,會降低對偏差行為的常規約束
      去個人化可造成暴力的增加或是利社會行為,端視你因為甚麼而失去個人身分
      1. 三個元素,激發狀態、匿名性、個人責任感的降低
      2. 責任線索,影響個體的成本效益計算
        當責任低時,偏差犯行的人比較不會被捕和受處罰,因此人們可能會故意選擇從事能讓他滿足但通常被壓抑的行為
      3. 注意線索,個體的注意力轉離自己
        個體忽略行為舉止的內在標準,而傾向於對眼前的情境做反應,較不在乎行為的長期後果。
      4. 去個人化效應的社會身分模式
        一個解釋去個人化效應的團體行為模式,認為去個人化是將個人認同轉移到社會認同上。
  3. 團體表現:問題與解決
    1. 團體任務類型
      相加型任務,容易因社會懈怠而造成團體損失
      連接型任務,團體成果取決於表現最差的成員,其成果往往不如個人
      分離型任務,團體成果取決於表現最優的成員,原則上優於個人,卻可能團體間的不信任,而產生歷程損失
      1. 歷程損失
        因為團體歷程造成的障礙使得團體表現降低
      2. 歷程得益
        團體表現提升,使得團體的表現勝過組成該團體的個人
        當每位成員對於完成任務的方式清楚時,以及工作可拆解讓不同人完成時,得出來的成果都會優於個人。
    2. 腦力激盪
      一種嘗試增加創造性思考產物的技術,方法是鼓勵團體成員自由地表達,不批判自己或他人的想法
      1. 原則
        1. 任何想法都可以表達
        2. 越多想法越好
        3. 暫時不批判,表達完後再來評估
        4. 所有想法屬於個體,所有成員可以自由運用這些想法
      2. 減低團體腦力激盪效果的因素
        1. 生產阻礙-在他人提出意見時,需忙著思索或是記住自己的相法
        2. 搭便車-覺得自己的貢獻沒那麼重要,在他人貢獻意見後
        3. 評估焦慮-擔心他人的批判
        4. 成就匹配-團體成員會配合其他成員的努力
      3. 電子式腦力激盪的成效
        團體成員成果可量化,匿名提出意見,不需擔心他人批判,也能看見他人意見,進而刺激自己提出更好的相法。
    3. 團體極化
      透過團體討論的過程會激化團體成員起初的思考傾向
      1. 呈現給團體成員的論證數量與說服力愈大,態度就愈極端
      2. 在得知外團體成員的反應後,會刻意朝反方向或相同方向,但更為極端的態度
    4. 團體迷思
      團體決策的風格為過度傾向於尋求團體成員間的一致性
      1. 三個原因
        1. 因為高度凝聚力的團體比較容易排斥持有不同意見的團體成員
        2. 團體結構也很重要,相同背景的成員,強力領導者,缺乏系統處理決策程序都會導致團體迷思
        3. 壓力的情境會引發團體迷思,在壓力之下,迫切性壓過精確性
      2. 預防團體迷思
        1. 避免與外界隔離,團體應該諮詢團體外的意見
        2. 減少從重的壓力,鼓勵批評,以及不在初期表達強烈的立場
        3. 指定成員擔任批判,並於行動前舉行翻案會議
    5. 溝通訊息與運用專業
      1. 抽樣偏誤
        團體傾向花較多時間討論已經分享的訊息,而不是尚未分享的訊息。
      2. 會報記憶
        記憶資訊的共享系統,能讓更多人共同記憶比獨自所能記憶更多的資訊
      3. 團體支持系統
        一種被用來引導團體會議、協同工作、與決策過程的特殊化互動式電腦程式
      4. 虛擬團隊(分散團隊)
        一個由跨越時空與組織界線,藉科技溝通與合作,有著共同目標,在工作上互賴的一群人所組成的團體
      5. 集體智慧-團體工作表現優秀
        因素:
        1. 團體成員的平均社會敏感度
        2. 容許各個團體成員參與討論的程度(非僅由一兩位成員主導)
        3. 女性成員比率較高者(他們傾向有敏感的社會敏感度)
  4. 衝突:團體內與團體間的合作與競爭
    1. 社會困境
      在此情境下,人人維護自己利益的自私選擇會導致每個人最糟糕的結果
      1. 囚徒困境
        一種困境的型態
        一方當事者必須決定和相關的另一方合作或競爭。
        典型的設計方式是,競爭行動是對任一方都較為有利的,但是如果雙方都採取此競爭行動,則雙方情況會比雙方都採取合作行動來得糟糕
      2. 資源困境
        涉及兩個人以上如何分享一個有限資源得社會困境
        1. 公共資源困境
          分享的資源並不是很充足時,如果每個人都取用自己想要的,則資源會用完而將毫無所剩。
        2. 公共財困境
          所有的個人都被要求貢獻資源至公共財庫
    2. 協商
      1. 整合性協議
        對於衝突的一種協商解決辦法,各方當事人所獲得的結果,優於他們從一個競爭性資源中所獲得的均等結果
      2. 文化因素
        個人主義觀點強調直接溝通與折衝
        集體主義觀點則重視較直接且避免衝突的訊息分享

2019年4月5日 星期五

《東南亞史》第三篇之筆記

《東南亞史》,D.R SanDesai,蔡百銓譯

第三篇 民族主義的回應

  1. 東南亞民族主義概論
    1. 當時的民族主義是針對帝國主義以及政治與經濟剝削的回應,其觸發因素多建立在經濟平等、社會正義、公眾參與的基礎廣泛的政府之期望
    2. 日俄戰爭、中國革命推翻滿清、印度國大黨與甘地,對東南亞的民族主義運動產生影響
  2. 菲律賓要求脫離西班牙與美國的統治
    1. 西班牙統治時期結束
      1. 早期反叛
        1. 1744年霍爾地區的反教士運動
        2. 1762年班加西蘭地區與伊洛扣族的起義,是最早純粹出自政治動機的運動
      2. 黎剎、卡提普南
        1. 黎剎是菲律賓的一位民族英雄。
          黎剎於1896年12月30日被西班牙殖民當局處決,今菲律賓政府將此日定為國定假日黎剎日。
        2. 是菲律賓一支反西班牙的秘密革命社團,由博尼法西奧(Bonifacio)於1892年創立。
          於1897,阿奎納多革命政府就與西班牙殖民政府議和,簽訂《邊那巴多條約》(又譯「破石洞條約」),並解散革命政府
    2. 美國干涉
      1. 美國背著與阿奎納多革命政府的協約,與西班牙協商,取得菲律賓的統治權。
      2. 1899-1902年間,美國與抵抗的阿奎納多革命政府四處征戰,並於1901俘虜阿奎納多,1902年結束戰爭
    3. 美國統治時期
      1. 決定統治政策的三個因素
        1. 美國國內對於兼併菲律賓問題的歧見
        2. 對於菲律賓民族主義運動的認知
        3. 西班牙的殖民遺產
      2. 1901年,美國派出五人委員會,以文人總督取代軍事統治,並給予菲律賓人除了陪審團與武器攜帶的權力以外的人權保障
        1907年,成立民選的立法議會,在內政的立法、經濟與土地權方面擁有發言權
        1916年,美國瓊斯法案的通過,成為菲律賓憲政發展的基石
        1930年代經濟利益集團與民主黨自由主義人是結合,為菲律賓獨立進行遊說,並於1934年通過泰丁/馬杜菲法案
        共和黨領導的政府拖緩菲律賓的自治,民主黨則加快
        期間,日本進攻菲律賓,奎松逃到華府成立流亡政府,隨著當地游擊隊與麥克阿瑟的反攻,菲律賓於1946年7月4日獨立,成為亞洲第一個擺脫西方殖民的地區。
        1. 泰丁/馬杜菲法案
          該法創立菲律賓國協,並於1946年賦予菲律賓完全獨立,同時也開始為菲律賓銷往美國的貨物課稅
      3. 美國的影響
        1. 貿易
          1898-1909,優惠貿易時期
          受限美西條約,美國無法得到最多的商業利益
          1909-1913,有限制的自由貿易時期
          1913-1934,互相自由貿易時期
          1. 1909,佩恩/阿德利關稅法案
            所有美國產品(稻米除外),獲准自由進入菲律賓,同樣的,菲律賓也免關稅進入美國
          2. 1913,安德伍關稅法案
            廢除菲律賓銷往美國貨物的所有配額限制,兩方貿易關係自由化,菲律賓成為農業外銷品的重要來源
            這些措施僅僅造福少數的地主,貧困的農民與富裕的地主關係持續維持。
        2. 教育
          於醫療與教育方面,美國都超過其他西方國家的統治,將菲律賓的預期壽命,從1900年的14歲提高到1940年的40歲,也將識字率提高到50%,大量訓練教師與普及教育,1922年,教育開支占了總支出的50%
  3. 印尼民族主義運動
    1. 貴族與正統穆斯林的挫折
      印尼的民族主義運動始於20世紀的最初十年,由貴族(爪哇內陸的土地貴族,荷蘭殖民時的傳統菁英)與正統穆斯林(沿海與商業社群)發起與領導。
      其推動力除了殖民政府的歧視,也包含華僑掌握的經濟勢力,使得當地人無法進入。
    2. 民族主義的組織
      1. 高貴努力(至善社)
        1908卡蒂尼的朋友烏沙達博士,其成員主要來自貴族階級,主張結合西化與爪哇傳統,活動地區限於爪哇島,目標是教育與文化復興
      2. 伊斯蘭協會
        1912年成立,第一個擁有群眾訴求、處理廣泛政治與經濟議題的組織,成員多來自正統穆斯林與低層貴族階級
        1. 印地斯社會民主協會
          1914由史內列成立,堅持協會應轉變為政治組織,採取激進與革命綱領,推翻荷蘭統治,以成立社會主義國家
          1920脫離伊斯蘭協會,成立印尼共產黨
      3. 印尼共產黨
        利用1920年代的中產階級青年與都市勞工的經濟挫折感招收黨員
        1922年的鐵路罷工,激起許多工會的加入成為一個共產黨支配的聯盟,但卻在1926年的革命中失利,不是下獄就是集中營
        其失敗原因在於忽視龐大的農民團體,未與伊斯蘭協會結盟
      4. 印尼國民黨
        1927年成立,循著印度國民大會的路線,進行不合作運動,卻於1930年遭到逮捕
    3. 邁向自由
      荷蘭開始進行改革,一方面安撫溫和派民族主義者,一方面無情鎮壓極端分子
      1. 1942年,日本利用"印尼大伊斯蘭會議",協助徵招當地軍隊與徵收糧食補給,並成立傀儡政治集團-人民權利中心,與蘇卡諾等人配合。
        然蘇卡諾佯裝配合,私底下組織勢力對抗日本。
        1. 蘇卡諾的班卡西拉(Pantja Sila,五原則)
          民族主義-建立一個民族國家,基於一個印尼版圖(從蘇門達臘到伊利安)
          國際主義-尋求建立一個許多國家的家庭,互相承認各自的民族主義
          同意原則-增強印尼國家的重要性
          社會正義-強調政治/經濟的民主
          信仰上帝-強調每個人民有信仰其特定上帝之權利
      2. 印尼革命(1945-1949)
        1. 林加札提協議(Linggadjati Agreement),1947
          共和國控制的地區包括爪哇、馬督拉、蘇門答臘、婆羅洲、大東方,結為印尼聯邦。
          其協議後三個月,荷蘭攻擊共和國,聯合國緊急成立調解委員會來處理此案。並決定於每座群島舉行公民投票。
          最終於1949,荷蘭將主權移交印尼。
  4. 緬馬民族主義運動
    1. 對於經濟的不滿
      緬馬人種植的稻米,其獲利多為印度放貸者或是穀物加工、船運、外銷的英國公司,英國的資金、印度的勞工,將緬馬的利潤全部分光。
    2. 民族主義的組織
      緬馬民族主義的興起,始於1906年佛教青年會(YMBA),其師法基督教青年會(YMCA)。其成為民族意識的中心。
      1930年代的經濟蕭條,帶動緬馬地區的抗議與叛亂,也催生許多政黨,如貧民黨主張減稅、保護農民等 ; 主人黨則代表緬馬/佛教文化傳統的復興,其成員多為青年知識份子。
    3. 緬馬獨立
      反法西斯人民自由聯盟,1944年創立,由翁山擔任主席,1945年起義反抗日本
      最後於1948年獨立,宇奴成為首屆總理,撣族酋長紹綏柴擔任總統。
  5. 泰國憲政革命
    1. 泰國(1910-1932)
      1. 拉瑪六世,不順從習俗,崇尚西化,引入一夫一妻制,實施義務教育。
        其成就多為外交,於1919加入國聯,成為東南亞唯一的會員國。
        且因為賽爾(威爾遜的女婿)的協助,促使美國放棄治外法權,更於1924-1930年間,所有曾與泰國簽訂不平等條款的強權紛紛放棄,另訂新約
      2. 拉瑪七世,現代化的改革家,恢復且擴大御前會議與最高國務會議,有意改造為兩院制國會。卻遭貴族阻饒,要求指派親王為會議成員。
        最終導致受教育的平民階級的不滿。
    2. 1932年的革命
      原因:經濟蕭條與低層公務員與軍官的不滿
      自此革命後,泰國經過13次革命、8部憲法、政府更迭30多次,其特色是政府以命令統治交叉著憲政統治的實驗。而大多時候,軍官是主要的原因,直到1973,這段時間,文人總理只有4年。
      1930年代後半,泰國政策的特色是極端民族主義、宗教振興主義、軍事主義。
      1936,將國號從"暹"改為"泰國",意為"自由之地"
  6. 越南民族主義運動
    1. 早期抵抗法國統治的運動
      1. 1900年代,亞洲的兩個事件影響越南的抵抗運動,一是日本崛起,二滿清帝國遭到推翻,影響了越南反殖民運動的領袖,潘佩珠與潘朱禎
    2. 民族主義運動
      1920年代,許多越南地下組織開始興起,如1927年成立的越南國民黨、胡志民的東洋共產黨(印度支那共產黨)
      1. 越南國民黨起義(1930-1931)
        起於一名法國移民被越南青年殺害,法國懷疑越南國民黨所為,積極追查
        儘管各地爆發零星的起義,卻未形成全國性的運動,最終被法國撲滅,剩餘黨員多逃往中國。
        越共也於1930年勞動節於藝安省與和定省,建立蘇維埃,依然被法國鎮壓,胡志明於香港遭到逮捕。
      2. 越盟與越南民主共和國(DRV)
        1941,東洋共產黨決定組成"越南獨立同盟",並於1945日本投降後,組成臨時政府,並由胡志明頷首,提出民族主義的十點綱領。
        然而同盟國卻想恢復二戰前的局勢,因此由國民黨帶領的中國佔領北緯十六以北的越南,英國占領以南的地區。
        一方面提出由國共兩黨組成的國會,一方面要求法國取代中國部隊,試圖藉法國力量來驅逐中國,接著再來處理法國與越南國民黨。
    3. 第一次印度支那戰爭(1946-1954)
      越盟在奠邊府大敗法國後,1954年的日內瓦會議,決議沿著北緯17度,劃分為南北兩區。將統一的問題留待1956年進行全國選舉時解決。
  7. 馬來亞、柬埔寨、寮國民族主義運動
    1. 馬來西亞與新加坡
      1. 馬來亞全國聯合組織(UMNO,巫統)誕生(1946)
        起於對抗英國試圖統合馬來諸邦的政策,並認為英國是為了奪走馬來人的權利,而造就巫統的誕生,其目標是爭權。最後,英國取消馬來聯盟的政策,主權歸還馬來諸邦,並將諸邦與海峽殖民地(新加坡除外),整合為一個新的"馬來亞聯邦",從1948年開始,公民權僅限馬來人。
      2. 緊急狀態(1948-1960)與獨立
        受忽略的華人組成馬來亞共產黨,開始部分零星起義,卻因為不受到馬來人的支持,最後被英國撲滅。
        其原因是,英國邀請華人成立一個傳達其訴求的組織,即1949年陳清祿領導的馬華公會,來分散其不滿的勢力。
        1955年,馬來聯邦議會與新加坡立法會議舉行選舉,馬來亞由巫華印聯盟黨(MCI)大勝,因此1957年,英國將權力轉交巫華印聯盟黨。
        新加坡則由勞工陣線與馬來聯和聯盟合作來取得過半席次,卻因新加坡華人暴動,而延緩自治的時間,且防禦與外交交由英國與馬來聯邦的代表主持。1960,由李光耀帶領的人民行動黨(PAP)獲勝,1963,新加坡獨立,並成為馬來聯邦的一部分,兩年後退後。
    2. 柬埔寨
      1. 自由吉蔑運動
        由日本支持的宋諾譚帶領,與帕卓溫合作。
        其於1945年發動政變,要求施亞奴國王任命他為首相,於二戰後,卻遭法國逮捕,逃到泰國組成臨時政府。
      2. 施亞奴的十字軍行動
        1953年,施亞奴發起十字軍行動,並獲得大多數國家支持,而紛紛交還權力予柬埔寨,因此1953年11月9日,被作為獨立日慶祝。
        最後,1970施亞奴垮台。
    3. 寮國
      1947年5月11日,寮國國會通過新憲法,將寮國定義為一個隸屬於法蘭西聯盟的君主立憲制「自治國家」。
      7月19日,法國和寮國代表於巴黎簽署協定,規定寮國為法蘭西聯邦之下的獨立國家。
      1949年10月,流亡的自由寮國解散。
      1954年,寮國通過日內瓦會議獲得正式獨立。
      1. 自由寮國運動
        1945,由費查拉親王的兩個兄弟,蘇凡那.扶馬與蘇凡努逢領導,其中多為受過西方教育的菁英與王族、貴族。
        直到1945年末,法國入侵柬埔寨,迫使自由寮國運動領袖流亡泰國。

2019年4月2日 星期二

〈駐扎官與馬來亞——《弗蘭克·瑞天咸爵士的馬來亞日記_1874—1876_》〉之筆記


  1. 前言
    1. 1860年以後, 馬來亞成為英國錫礦進口的主要來源, 使得英國加緊對馬 來亞的侵略擴張。
    2. 1867年 4月 1日, 海峽殖民地同印度分離而隸屬英國殖民部, 標誌著英國對馬來 半島的政策由 “不干涉” 轉為 “干涉”。
    3. 1874年 1月, 英國迫使阿卜杜拉與英國海峽殖民地總督克拉克簽訂了《邦咯條約》。
      該條約 規定霹靂蘇丹必須接受一名由英國派遣的駐紮官, 除了馬來宗教事務之外, 一切政務均須徵詢駐紮官 的意見
    4. “駐紮官制度 ”
      1. 以駐紮官的名義實行間接統治。在實行這種 制度的頭 10年間, 駐紮官們每天寫日記, 作為向 總督提供情報的方法。
        他們建立各土邦的行政, 很 少受到上級的干預, 僅向總督作例行請示。
        “駐紮官與新加坡通信的主要內容是政府官員的任用、 升遷、 薪金和申 訴”。換言之, 駐紮官在各土邦擁有相當大的行 政自主權
    5. 駐紮官日記相關研究
      1. 《十九世紀七十年代馬來 亞人民的抗英鬥爭》一文, 討論了霹靂首任駐紮 官伯奇的殖民政策, 並將之作為馬來亞人民抗英鬥 爭的重要原因。
      2. 《駐紮官制度下的霹靂》 一文, 探討了 1877—1889年間霹靂駐紮官休·羅的殖民 政策, 揭露了其殖民主義本質
  2. 瑞天咸其人及其 《日記》
    1. 弗蘭克·瑞天咸 ( 1850—1904) , 出生於英國 德貝郡的一個律師家庭,24歲 那年成為英國駐雪蘭莪首任助理駐紮官, 翌年被任 命為霹靂副駐紮官
    2. 經歷
      1876—1882年擔任殖民政府副秘書
      1882—1889年擔任雪蘭莪駐紮官
      1889— 1895年擔任霹靂駐紮官
      1896—1901年擔任英屬馬來聯邦第一位總駐紮官
      1901— 1904年為英屬馬來聯邦高級專員
      1904年退休;後被英國女王封為爵士
      1946年7月11日在倫敦逝世
    3. 日記
      《弗蘭克·瑞天咸爵士的馬來亞日記 ( 1874— 1876) 》 記下了他在 1874年 1月至 1876年 2月期 間每天的活動
      其內容主要有
      1. 1874年1月23日—2月27日, 協助畢麒麟到拿律礦區調解華人的械鬥
      2. 1874年4月4 日— 5月4日, 協助伯奇到霹靂勸說蘇丹伊斯梅爾放棄王室寶器, 把王位讓給阿卜杜拉, 並在《邦咯條約》 上簽字
      3. 1874年6月10日—28日, 奉總督克拉克之命到霹靂邀請蘇丹伊斯梅爾和馬來王公尤素福到檳榔嶼會見總督, 並竭盡全力勸說他們一同前往
      4. 1874年8月13日—9月2日, 由於馬來酋長之間發生衝突, 他奉總督之命到冷吉離間羅阇馬哈迪和馬哈穆德的支持者, 以孤立他們
      5. 1874年9月11日— 12月19日, 再次回到冷吉解決馬來酋長之間的衝突
      6. 1875年1 月15日— 2月6日, 奉伯奇之命拜訪尤素福、 伊斯梅爾和羅阇·班達哈拉, 以爭取馬來酋長們的合作
      7. 1875年2月20日—4月16日, 遊歷吉隆坡和雪蘭莪河, 為殖民政府提供情報
      8. 1875 年4月17日— 7 22日, 陪同總督傑夫伊斯考察彭亨、 丁加奴等東部各州
      9. 1875年8月7日— 9月3日, 回到駐紮地冷吉
      10. 1875年9月3 日— 10月6日, 陪同總督到霹靂考察, 並協助伯奇執行加緊侵略霹靂的政策
      11. 1875年10月23日— 11月4日, 和伯奇分別到霹靂河上下游張貼英國接管霹靂政權的佈告, 遭到馬來酋長的反抗, 伯奇被殺, 他得以逃生
        *1875年 11月, 霹靂駐紮官伯奇被馬來酋長刺 死, 瑞天咸調任霹靂副駐紮官。經過他的努力, 大 多數封建主都從對抗殖民統治轉為效忠殖民政府, 舊的封建政權被逐漸改造成為殖民當局的管理機 構。
      12. 1876年1月17 日— 2月21日, 返回霹靂鎮壓抗英鬥爭並審理伯奇之死的案件。
  3. 瑞天咸的殖民政策及其作用
    1. 經濟政策
      英國大舉入侵之前, 馬來亞社會經濟發展比較緩慢, 以甘榜(村莊、農莊)為單位的自給自足的自然 經濟仍占主導地位。
      1. 改革財政制度, 加緊對殖民地的掠奪。
        1. 1874年 11月, 瑞天咸任雪蘭莪助理 駐紮官時, 雪蘭莪的財政入不敷出。為了扭轉這種 狀況, 他在雪蘭莪進行 “財政改革”。
          1. 要求政 府所有的稅案都須經過兩個值得信賴的職員之手, 由專人進行監督, 職員擁有賬本, 納稅人則擁有交 款的存根
          2. 嚴格把公賬和私款分開, 以避免政府不明不白的損失
          3. 所有的賬目須經過瑞天咸的審查
      2. 以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原則改革當地的 經濟。
        1. 英國殖民者入侵前, 由於半島地方首領的割 據, 收稅站林立, 商品由江河入口運到內地要支付 高額稅收, 限制了商業的發展
          這些政策由瑞天咸提出, 由蘇丹負責執行, 促進了 當地商品經濟的發展,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殖民政 府的收入。
          1. 實行包稅制, 包稅範圍主要是華人移 民消費的鴉片、 捲菸、 賭場、 妓院和各種酒類, 承 包人也主要是華人
          2. 實行自由買賣, 廢除部分進出口稅, 同時嚴懲逃避港口過境稅的商人
          3. 將城區內外的租金區別對待, 將城區店舖的租金從每 年 2. 25元提到 30元, 而城外的則從 10元降到 1 元, 以盡快繁榮當地商業, 加快當地的開發。
      3. 鼓勵當地種植經濟和錫礦業的發展, 尤其是不遺餘力地保障錫礦生產的進行。
        1. 阻止催收礦主的債務,關心礦工的狀況,從公共設施和勞動力方面, 保障錫礦業的發展
        2. 促進了馬來亞錫礦業的發展。
          1874年馬來亞錫的產量佔世界總產量的11%, 之後雪蘭莪、 霹靂、 森美蘭這些主要錫礦區的錫礦生產進入了穩定的發展時期
          到1895年佔世界總產量的55%, 從而為英國提供了廉價的工業原料和源源不斷的各類稅收
        3. 錫礦業的發展, 使得礦區由原來荒僻的山村變成了熱鬧的集鎮
    2. 政治政策
      英國入侵前, 馬來亞各邦由蘇丹、 各地區的酋長和奔呼盧等大小封建主進行統治, 各地的村社由奔呼盧管理, 負責徵稅、 徵調徭役、 維持治安以及逮捕罪犯等。
      1. 瑞天咸在決策執行前徵求馬來酋長們的意見
        以優薪厚祿收買馬來酋長, 把他們當作馬來人的 法官, 同他們一道坐堂,從而把英國的民法和 刑法逐步引入馬來亞, 建立法律與秩序
      2. 利 用原有的舊官吏和地方行政機構, 逐步建立起完整 的殖民統治機構, 尤其是利用奔呼盧管理人數眾多的馬來農民, 大大減少了殖民統治的阻力
      3. 提議駐紮官多同馬來酋長 們接觸, 同他們搞好關係, 了解他們的性格。而他自己則在備忘錄中這樣分析幾個霹靂王公的性 格
      4. 尊重馬來風俗和習慣, 積極參加馬來酋長們的社會活動, 為英國的統治爭取人心
    3. 社會政策
      1. 主張廢除奴隸制, 但在處理逃亡奴隸及債務奴隸的事情上比較謹慎, 會首 先徵求封建主自身的意見。
      2. 為了便利英國掠奪當地的農產品, 尤其 是錫礦的運輸, 瑞天咸著手當地公共設施建設。
        隨著錫礦業的發展, 他要求蘇丹派人疏通 河道, 改善道路, 建立排水系統, 改造商店和住房
  4. 結語
    駐紮官制度是英國在馬來亞進行間接統治的載 體, 對駐紮官進行研究, 有助於我們客觀認識駐紮 官在英國侵略馬來亞及馬來亞歷史發展中的作用。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以瑞天咸為個案, 根據其早期日記的內容, 分析其殖民政策及其對英國侵略馬來亞的推動作用, 並根據馬克思關於殖民主義“雙重使命” 的學說, 肯定其對馬來亞歷史發展的作用。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前言與結語都有提到馬克思的殖民主義"雙重使命",但內容幾乎沒怎麼在講,肯定就肯定,扯個馬克思做啥,要扯也不給些篇幅描寫,幾句帶過而已,那有跟沒有都差不多,意義在哪呢?
不過從日記切入是個有趣的點,所以分而治之是從瑞天咸開始囉?還是有其他的駐紮官也用同樣的策略,或是其他殖民地學來的呢?

2019年4月1日 星期一

〈英國侵略馬來西亞及其殖民政策〉之筆記


  1. 英國侵略馬來西亞的歷史進程
    1. 英國私商和公司進入東南亞參與商業掠奪,商業資本主義時期(16世紀末-18世紀下半葉)
      英國取代西班牙成為海上霸權後,倫敦商人組織船隻參與香料貿易,隨著與荷蘭競爭失利,而將焦點放在印度,因此此一時期主要進入東南亞地區的是以印度為基地的英國自由商人。
      於18世紀初,荷蘭東印度公司開始衰弱,英國東印度公司則漸漸爬升
    2. 英國人對東南亞和馬來西亞侵略的積極化時期,英國工業基本主義時期(18世紀下半葉-19世紀60年代)
      18世紀下半葉,英國進行工業革命,資產階級要求擴大貿易,尤其是與中國的茶葉貿易,以及失去在北美的殖民地,便將焦點放在東南亞。
      英國與荷蘭的談判,畫分兩國的殖民地範圍,以麻六甲海峽為分界線,新加坡以南為荷蘭所有,馬來半島與新加坡則屬英國
      以麻六甲收集森美蘭與雪蘭莪的物產
      以檳榔嶼收集霹靂(包括亞齊、緬甸與泰國南部)的產品
      以拉布安島(納閩)收集婆羅洲西北海沿岸地區的貨物
      以新加坡為自由港,收購東南亞產品的中心
      此時期的政策要點是:
      1. 保護印度東南海岸的安全
      2. 建立和確保通往中國貿易的海上交通線
      3. 通過政治與武力威脅與東方國家簽訂不平等條約,以達到傾銷商品和掠奪香料的目的
    3. 英國吞併馬來西亞各土邦,奪取各邦最高統治權,建立各種形式的殖民地,為壟斷資本主義時期(19世紀70年代-1914)
      1. 自70年代起,英國對馬來西亞採取吞併政策,其原因為:
        1. 馬來各邦內部紛爭影響海峽殖民地商人的利益
        2. 華人的請求
        3. 防止其他列強的入侵與佔領
        4. 出於人道主義的佔領
      2. 1874-1888,將馬來半島的霹靂、森美蘭、雪蘭莪、彭亨變為保護領,實行
        駐扎官制度
        1888,汶萊、砂拉越、沙巴成為英國保護領
        1909,逼使暹羅把丁加奴(登嘉樓)、吉蘭丹、吉打、玻璃市的宗主權讓給英國,成為英國的保護領、建立顧問制度
        1914年,逼使柔佛接受英國的顧問
      3. 接著,為了殖民剝削與掠奪的需要,英國還大規模吸收中國與印度的勞工政策,使得東南亞形成多元化的民族結構
  2. 馬來西亞的民族組成與特點
    主體民族是馬來人、中國人、印度人
    1. 馬來人
      1. 居住在馬來群島的馬來各族人民逐漸移入並混血而成,自蘇門答臘巴鄰旁(巨港)的室利佛逝勢力擴展到馬來半島後,移入馬來半島的馬來人口逐漸增加。
      2. 葡萄牙人佔領麻六甲之後,在西馬來西亞形成三角鬥爭(葡萄牙人、亞齊人、柔佛王室之間的鬥爭)
      3. 16世紀後,蘇門答臘的米南加保人(馬來人種)也移入馬來半島,後來組成森美蘭土邦
      4. 至1921年,馬來半島上的馬來人占了總人口的48.9%
    2. 中國人
      1. 19世紀前,來到馬來半島的華人多為商人,與當地人結婚生子,形成土生華人集團
      2. 19世紀後,隨著大量中國勞力進駐,尤其是鴉片戰爭後,開始大規模遷移,先是新加坡、檳榔嶼、接著進入馬來半島
      3. 19世紀下半葉,因為太平天國的失利,以及英國在馬來半島的深入侵略,華人人口迅速增加,其主要角色是勞動者或工匠
      4. 土生華人,與當地婦女通婚,服裝、宗教、習俗還保留中國人的傳統,語言卻已經馬來話
      5. 新客華人,依舊遵奉中國的傳統習俗與文化,有著濃厚的家鄉情懷
    3. 印度人
      1. 20世紀初,橡膠種植業興起之後,大規模移入馬來西亞
      2. 19世紀之前,多為印度商人,英國擁有海峽殖民地後,將此地當作收容印度罪犯的區域
      3. 19世紀下半葉,大量勞工進入馬來西亞,1921年,印度人佔馬來半島的14.2%
  3. 英國在馬來西亞的民族分離政策
    為阻饒馬來西亞各民族的團結,採分而治之的原則治理馬來半島
    1. 政治
      1. 建立多種行政制度
        在海峽殖民地,推行西方的政治制度
        在馬來各邦,推行駐扎官與顧問制度,並建立聯邦與屬邦政體,保留蘇丹地位,使馬來亞的馬來人難以形成共同體的概念
        沙勞越與沙巴則採取間接與非官方的統治制度
      2. 保護封建王公的特權地位,實行馬來人王公子弟擔任官吏的行政制度,阻饒各民族融合。禁止華人與印度人擔任官職,而被土邦看作外僑
      3. 在不同的行政區施行不同的國籍法,造成各民族的隔閡。
        海峽殖民地的印度人與華人皆為英國臣民,可領取英國護照
        馬來各邦的印度人與華人則歸英國保護,蘇丹不承認他們為自己子民,而是做為僑民,不得領取各邦護照
    2. 經濟
      1. 施行土地保留政策,維護土地的半封建制度,阻礙民族在經濟上的混和
        1. 土地保留法
          1913年英國頒布,馬來各邦的土地列為保留地,不得轉讓給華人、印度人或是其他民族的人。
          此法保證英國對土地的支配權,阻止華人或印度人成為地主或農民
        2. 結果,各民族活動的剝離
          馬來人從事農業、維持地主與農民的階級
          華人,從事商品性的小生產者、工人、小資產階級
          印度人,橡膠種植園的農業工人與鐵路、公共工程等政府部門的職工
    3. 文化
      1. 推行多種教育制度,阻礙民族文化的融合,且維護馬來人的特殊地位
        英國當局著重英語與馬來語,忽視華語、泰米爾文
        馬來語教育方面,以馬來人一般民眾的子弟為對象
        英語教育方面,開辦兩種學校
        1. 以馬來人王公和貴族子弟為對象,來培養馬來公務員
        2. 非馬來人的有產者為對象,培養行政機構與商業部門的職員
      2. 教育上的隔離,使得後來民族主義分為馬來學院派(受英語教育)、蘇丹師資學院派(受馬來語教育)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英國侵略馬來人的歷史進程與統治政策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跟其他列強比較起來,英國的殖民統治反而比較有技巧跟效率,不像荷蘭、法國般粗暴,也不樣美國那樣寬容,巧妙利用政策,分化內部,自己坐收漁翁之利,但英國有這樣的統治策略,是基於印度經驗而來呢?其他殖民地呢,我是滿好奇每個殖民地的統治策略怎樣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