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 星期二

〈駐扎官與馬來亞——《弗蘭克·瑞天咸爵士的馬來亞日記_1874—1876_》〉之筆記


  1. 前言
    1. 1860年以後, 馬來亞成為英國錫礦進口的主要來源, 使得英國加緊對馬 來亞的侵略擴張。
    2. 1867年 4月 1日, 海峽殖民地同印度分離而隸屬英國殖民部, 標誌著英國對馬來 半島的政策由 “不干涉” 轉為 “干涉”。
    3. 1874年 1月, 英國迫使阿卜杜拉與英國海峽殖民地總督克拉克簽訂了《邦咯條約》。
      該條約 規定霹靂蘇丹必須接受一名由英國派遣的駐紮官, 除了馬來宗教事務之外, 一切政務均須徵詢駐紮官 的意見
    4. “駐紮官制度 ”
      1. 以駐紮官的名義實行間接統治。在實行這種 制度的頭 10年間, 駐紮官們每天寫日記, 作為向 總督提供情報的方法。
        他們建立各土邦的行政, 很 少受到上級的干預, 僅向總督作例行請示。
        “駐紮官與新加坡通信的主要內容是政府官員的任用、 升遷、 薪金和申 訴”。換言之, 駐紮官在各土邦擁有相當大的行 政自主權
    5. 駐紮官日記相關研究
      1. 《十九世紀七十年代馬來 亞人民的抗英鬥爭》一文, 討論了霹靂首任駐紮 官伯奇的殖民政策, 並將之作為馬來亞人民抗英鬥 爭的重要原因。
      2. 《駐紮官制度下的霹靂》 一文, 探討了 1877—1889年間霹靂駐紮官休·羅的殖民 政策, 揭露了其殖民主義本質
  2. 瑞天咸其人及其 《日記》
    1. 弗蘭克·瑞天咸 ( 1850—1904) , 出生於英國 德貝郡的一個律師家庭,24歲 那年成為英國駐雪蘭莪首任助理駐紮官, 翌年被任 命為霹靂副駐紮官
    2. 經歷
      1876—1882年擔任殖民政府副秘書
      1882—1889年擔任雪蘭莪駐紮官
      1889— 1895年擔任霹靂駐紮官
      1896—1901年擔任英屬馬來聯邦第一位總駐紮官
      1901— 1904年為英屬馬來聯邦高級專員
      1904年退休;後被英國女王封為爵士
      1946年7月11日在倫敦逝世
    3. 日記
      《弗蘭克·瑞天咸爵士的馬來亞日記 ( 1874— 1876) 》 記下了他在 1874年 1月至 1876年 2月期 間每天的活動
      其內容主要有
      1. 1874年1月23日—2月27日, 協助畢麒麟到拿律礦區調解華人的械鬥
      2. 1874年4月4 日— 5月4日, 協助伯奇到霹靂勸說蘇丹伊斯梅爾放棄王室寶器, 把王位讓給阿卜杜拉, 並在《邦咯條約》 上簽字
      3. 1874年6月10日—28日, 奉總督克拉克之命到霹靂邀請蘇丹伊斯梅爾和馬來王公尤素福到檳榔嶼會見總督, 並竭盡全力勸說他們一同前往
      4. 1874年8月13日—9月2日, 由於馬來酋長之間發生衝突, 他奉總督之命到冷吉離間羅阇馬哈迪和馬哈穆德的支持者, 以孤立他們
      5. 1874年9月11日— 12月19日, 再次回到冷吉解決馬來酋長之間的衝突
      6. 1875年1 月15日— 2月6日, 奉伯奇之命拜訪尤素福、 伊斯梅爾和羅阇·班達哈拉, 以爭取馬來酋長們的合作
      7. 1875年2月20日—4月16日, 遊歷吉隆坡和雪蘭莪河, 為殖民政府提供情報
      8. 1875 年4月17日— 7 22日, 陪同總督傑夫伊斯考察彭亨、 丁加奴等東部各州
      9. 1875年8月7日— 9月3日, 回到駐紮地冷吉
      10. 1875年9月3 日— 10月6日, 陪同總督到霹靂考察, 並協助伯奇執行加緊侵略霹靂的政策
      11. 1875年10月23日— 11月4日, 和伯奇分別到霹靂河上下游張貼英國接管霹靂政權的佈告, 遭到馬來酋長的反抗, 伯奇被殺, 他得以逃生
        *1875年 11月, 霹靂駐紮官伯奇被馬來酋長刺 死, 瑞天咸調任霹靂副駐紮官。經過他的努力, 大 多數封建主都從對抗殖民統治轉為效忠殖民政府, 舊的封建政權被逐漸改造成為殖民當局的管理機 構。
      12. 1876年1月17 日— 2月21日, 返回霹靂鎮壓抗英鬥爭並審理伯奇之死的案件。
  3. 瑞天咸的殖民政策及其作用
    1. 經濟政策
      英國大舉入侵之前, 馬來亞社會經濟發展比較緩慢, 以甘榜(村莊、農莊)為單位的自給自足的自然 經濟仍占主導地位。
      1. 改革財政制度, 加緊對殖民地的掠奪。
        1. 1874年 11月, 瑞天咸任雪蘭莪助理 駐紮官時, 雪蘭莪的財政入不敷出。為了扭轉這種 狀況, 他在雪蘭莪進行 “財政改革”。
          1. 要求政 府所有的稅案都須經過兩個值得信賴的職員之手, 由專人進行監督, 職員擁有賬本, 納稅人則擁有交 款的存根
          2. 嚴格把公賬和私款分開, 以避免政府不明不白的損失
          3. 所有的賬目須經過瑞天咸的審查
      2. 以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原則改革當地的 經濟。
        1. 英國殖民者入侵前, 由於半島地方首領的割 據, 收稅站林立, 商品由江河入口運到內地要支付 高額稅收, 限制了商業的發展
          這些政策由瑞天咸提出, 由蘇丹負責執行, 促進了 當地商品經濟的發展,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殖民政 府的收入。
          1. 實行包稅制, 包稅範圍主要是華人移 民消費的鴉片、 捲菸、 賭場、 妓院和各種酒類, 承 包人也主要是華人
          2. 實行自由買賣, 廢除部分進出口稅, 同時嚴懲逃避港口過境稅的商人
          3. 將城區內外的租金區別對待, 將城區店舖的租金從每 年 2. 25元提到 30元, 而城外的則從 10元降到 1 元, 以盡快繁榮當地商業, 加快當地的開發。
      3. 鼓勵當地種植經濟和錫礦業的發展, 尤其是不遺餘力地保障錫礦生產的進行。
        1. 阻止催收礦主的債務,關心礦工的狀況,從公共設施和勞動力方面, 保障錫礦業的發展
        2. 促進了馬來亞錫礦業的發展。
          1874年馬來亞錫的產量佔世界總產量的11%, 之後雪蘭莪、 霹靂、 森美蘭這些主要錫礦區的錫礦生產進入了穩定的發展時期
          到1895年佔世界總產量的55%, 從而為英國提供了廉價的工業原料和源源不斷的各類稅收
        3. 錫礦業的發展, 使得礦區由原來荒僻的山村變成了熱鬧的集鎮
    2. 政治政策
      英國入侵前, 馬來亞各邦由蘇丹、 各地區的酋長和奔呼盧等大小封建主進行統治, 各地的村社由奔呼盧管理, 負責徵稅、 徵調徭役、 維持治安以及逮捕罪犯等。
      1. 瑞天咸在決策執行前徵求馬來酋長們的意見
        以優薪厚祿收買馬來酋長, 把他們當作馬來人的 法官, 同他們一道坐堂,從而把英國的民法和 刑法逐步引入馬來亞, 建立法律與秩序
      2. 利 用原有的舊官吏和地方行政機構, 逐步建立起完整 的殖民統治機構, 尤其是利用奔呼盧管理人數眾多的馬來農民, 大大減少了殖民統治的阻力
      3. 提議駐紮官多同馬來酋長 們接觸, 同他們搞好關係, 了解他們的性格。而他自己則在備忘錄中這樣分析幾個霹靂王公的性 格
      4. 尊重馬來風俗和習慣, 積極參加馬來酋長們的社會活動, 為英國的統治爭取人心
    3. 社會政策
      1. 主張廢除奴隸制, 但在處理逃亡奴隸及債務奴隸的事情上比較謹慎, 會首 先徵求封建主自身的意見。
      2. 為了便利英國掠奪當地的農產品, 尤其 是錫礦的運輸, 瑞天咸著手當地公共設施建設。
        隨著錫礦業的發展, 他要求蘇丹派人疏通 河道, 改善道路, 建立排水系統, 改造商店和住房
  4. 結語
    駐紮官制度是英國在馬來亞進行間接統治的載 體, 對駐紮官進行研究, 有助於我們客觀認識駐紮 官在英國侵略馬來亞及馬來亞歷史發展中的作用。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以瑞天咸為個案, 根據其早期日記的內容, 分析其殖民政策及其對英國侵略馬來亞的推動作用, 並根據馬克思關於殖民主義“雙重使命” 的學說, 肯定其對馬來亞歷史發展的作用。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前言與結語都有提到馬克思的殖民主義"雙重使命",但內容幾乎沒怎麼在講,肯定就肯定,扯個馬克思做啥,要扯也不給些篇幅描寫,幾句帶過而已,那有跟沒有都差不多,意義在哪呢?
不過從日記切入是個有趣的點,所以分而治之是從瑞天咸開始囉?還是有其他的駐紮官也用同樣的策略,或是其他殖民地學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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