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 星期二

《東南亞史》第四篇之筆記

《東南亞史》,D.R SanDesai,蔡百銓譯

第四篇 自由的果實
  1. 獨立的菲律賓
    1. 戰後的發展(~1965)
      1. 菲律賓政府架構參考自美國,單一政府,權力集中在總統身上,四年一次選舉。憲法規定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
        國會分為兩院,參議院有24個席次,每兩年改選1/3,任期6年。眾議院是下院,最多120個議員,每四年改選一次。
      2. 虎克(人民反日軍、人民革命軍)叛亂
        為抵抗日本佔領而產生的"虎克巴拉哈普",其領袖是路易斯.塔魯克。基地是呂宋。
        戰後未解散,依然持續著。在羅哈斯認定虎克當選無效之後,受到農民的支持,對政府進行暴力行動。
        1. 1950年代初期,馬格塞塞在反虎克戰役上有很大的進展,一方面撲滅虎克據點,一方面進行社會改革來招降虎克隊員。
          在改革方面,通過農業佃農法,提供低利貸款、土地或諮詢。
          最終於1957年死於飛機意外。
    2. 馬可仕政權(1965-1986)
      1. 1972年9月23日,宣布戒嚴。壓制言論自由,逮捕政治異議人士等。並賦予軍方政治角色,其所有行為均先諮詢武裝部隊。
        期透過公投來進行任期連任,並兼任總統與總理,成立國民議會,來營造民主假象。
      2. 反對陣營有共產黨的新人民軍與莫洛人的莫洛民族解放陣線,以及聯合民族民主組織。
        1. 聯合民族民主組織
          由12個反對團體聯合成的"大聯合"
          由薩瓦多.羅瑞爾(前總統之子)擔任主席
          貝尼諾.阿奎諾擔任副主席之一
          於1982年提出團結憲章,要求解除獨裁與恢復民主。
      3. 1981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訪菲律賓後,辛樞機主教指控政府壓制教會自由,引發後期一連串教會與馬可仕政府的抗爭。
    3. 對於馬可仕政權的威脅
      1. 貝尼諾.阿奎諾遭到暗殺後,掀起一連串對馬可仕政府的不滿,同時期,經濟的衰退更加劇這種現況。
        共產黨與莫洛民族解放戰線也死灰復燃,在各地逐步擴張勢力,連美國也要求馬可仕改革,最終,1986年,舉行總統大選。
      2. 桑托大道革命(EDSA Revolution)
        對於1986年馬可仕政府的欺詐,各國紛紛譴責,當地人民與教會上街頭抗議選舉無效。
    4. 恢復民主:阿奎諾(1986-1992)與羅慕斯(1992-1998)政權
      1. 解散新社會運動領到的國民議會,取消總理職位,刪除總統的緊急權力。
        廢除1973年的憲法,改型1986年通過的自由憲法。
      2. 反對新憲法為阿奎諾的首任國防部長恩利爾與副總統薩瓦多.羅瑞爾,儘管如此,阿奎諾依然在1984年的國會選舉中大勝。
    5. 異議的挑戰-共產黨徒、軍方右翼、穆斯林
      1. 共產黨徒
        自1980年代以來,除了自身派系分裂外,蘇聯的垮台也影響其勢力,從1985年的兩萬六千人,到1995年不到五千人
      2. 軍方右翼
        反對與共產圖、穆斯林協商,並於1986-1987期間,對阿奎諾進行五次叛變。阿奎諾政權,也為此變得謹慎,將改革步伐拖慢,轉向過去習慣的傳統政治類型
      3. 穆斯林
        羅慕斯積極與穆斯林團體協商,在伊斯蘭會議組織壓力之下,兩方在1996達成合約,同意菲律賓南部13個行省由一個議會與一個行政會議治理,並於三年後,公投13個省人民的意願。
    6. 對外關係
      1. 羅瑞爾/藍萊協定
        1956年生效,披索擺脫美國控制,開發天然資源與經營公共債務的平等條款也改善相互的關係
      2. 1960年代開始,菲律賓試著改善與鄰近國家的關係,與日本的友好貿易,使得對日本的貿易開始超過與美國的貿易總額。也於1974年伊美黛與中國的訪問,象徵雙方友好的開始,中國也承諾不再提供菲共任何協助。
      3. 沙巴糾紛
        沙巴於1963年併入馬來聯邦,然而菲律賓主張過往是租借而非割讓出去,因此要求歸還。此行為為覬覦沙巴豐富的天然資源等因素。
        兩國關係一直到馬可仕主政後才結束。
        WIKI:https://en.wikipedia.org/wiki/North_Borneo_dispute#2013_Standoff
  2. 緬馬:邁向整合與民主
    1. 緬馬聯邦
      緬馬憲法師法英國國會制(內閣制)模式,由數個種族團體合組的聯邦體制。
      國會包含兩院,民族院包含125個議員,代表人口中的各種團體,多少依照其人數比例。
      下院眾議院包含250個議員,由選區選出。
      行政部門由總理帶領。總統由不同種族團體輪流擔任。
    2. 宇努主持的文人政府
      最初幾年,由社會黨的宇努領導,藉著印度與英國的協助,成功壓制共產主義團體。(社會黨是反法西斯人民自由聯盟的一環)
      1949年起,少數民族中的卡倫族要求分離建國而起兵叛變,並在初期獲得多數勝利,宇努懷疑軍事指揮官的忠誠(因其是卡倫族),而以尼溫替代。
      1. 1956年的大選,全國聯合陣線贏得全國1/3選票,反映出人們對於高物價與低稻米價格,以及因處理種族活動與社會主義綱領所造成財政赤字的不滿。宇努試著討好全國聯合陣線與反法西斯人民自由聯盟的保守派,卻造成自身黨內的支持,最終1958年反法西斯人民自由聯盟分裂,共產黨趁機攪亂,於各地發起暴力活動,煽動分離主義活動。
        宇努根據憲法中的緊急條款,要求軍方維持全國秩序,卻超過憲法要求的6個月,直到1960年尼溫將軍下令全國大選。
        然後,軍方卻依舊不肯放棄權利,並於1962年,尼溫實施全國統治。
    3. 尼溫主持的軍事政府(1962-1988)
      1. 1962年,"緬馬社會主義綱領黨"成立後,以蘇維埃方式,成立農民與勞工理事會,受到共產黨指揮官與馬克思理論的影響,主張為農民謀福利,實際是建立國家控制的合作社來控制全國經濟。
        接著,驅逐印度人與華人,關閉各類外國機構,與外界隔離,除中國例外。
      2. 1972,緬馬社會主義綱領黨中央委員會,通過五個四年計畫,旨在把緬馬建設為一個工業化的社會主義國家。
        其農業計畫,藉著新肥料與新品種的蹈米種籽,而迅速提高產量,達成自軍方統治以來的最高產量(卻沒超過1940-41年與1961-62的紀錄)
      3. 1974,頒布新憲法,進行全國選舉,而"緬馬社會主義綱領黨"是唯一政黨,也是軍方所操控,試圖營造民主假象。
      4. 1982,通過公民身分法,將公民分為:公民、準公民、歸化的公民
        其"公民"定義為"1823年(英國/緬馬戰爭)以前,已住在緬馬的人民",意圖在於排除華人與來自印度次大陸的種族(如印度人)。
        中央團體具審理任何人的公民身分,由內政部長、國防部長、外交部長組成。
      5. 自1974年成立新政府之後,全國人民民主陣線成立,其成員包括所有種族,然侯80年後,其中的喀欽獨立組織加入緬甸共產黨。
        三方各自形成一股勢力,尼溫政府不斷征剿卡倫民族解放軍,全國人民民主陣線在背後協助,緬共試著與各種族集團交好,來擴大影響力。
      6. 1988,因著惡性通貨而引發的人民抗議,尼溫辭職並提議舉行全國公投來施行多黨制,卻受到內部反對。
        隨後,總書記賽林接棒成為主席,抗議越演越烈,17天後,賽林辭職。
        接著宇努等人,成立"民主暨和平(臨時)聯盟",登記為"全國民主聯盟"政黨,以及臨時政府,自居為總理,
    4. 國家法律秩序恢復會議(SLORC)
      1. 1988,索毛將軍罷黜毛毛總統,成立"國家法律秩序恢復會議(SLORC)",並擔任主席,政府依然由軍方掌控。
      2. 1990的全國大選,全國民主聯盟拿了當時國會485席中的382席,看似民主回歸。SLORC卻以1988年的革命是共產黨所為為由,宣布以戒嚴法進行統治,並逮捕所有異議人士,取消全國民主聯盟的當選資格。
      3. 基於國際社會的強烈批評,SLORC於1992年解除戒嚴,解放部分政治犯,允許羅興亞人回歸緬馬等,並承諾八個月內舉行政治會議。
      4. 1995的制憲會議通過部分"制導原則",其內容為規定軍方在政治上應扮演重大角色,另一是不准外國婚姻的公民參與政治,其意在阻饒翁山蘇姬影響政治。隨後,便釋放翁山蘇姬。
      5. 在國內民族問題上,一方面軍事圍剿,一方面開放特赦,不僅在1995攻陷卡倫族的基地,也逼得撣族領導人昆沙退位,並赦免他與他的軍隊。
    5. 外交政策
      緬馬始終抱持孤立且不結盟的外交政策,唯獨鄰近的中國、印度維持友好關係。
      文化大革命時期,儘管中緬兩國因緬共的關係,而有所緊張,卻再度回復有好,並試圖在蘇聯與中國之間保持平衡。
      東南亞各國則忽視人權與民主問題(畢竟每個東南亞國家都或多或少也有些問題),提議建設性對話,參與緬馬的投資,並於1994年開始參與東南亞國協會議。
  3. 泰國:不計代價的獨立
    1. 文人統治下的混亂局勢
      二戰結束後,賽尼.普拉莫茲出任泰國首相,施行比以往較為自由的憲法,採兩院制的國會,並於1946年舉行,卻形成政客間互相交換利益與貪汙的混亂秩序
    2. 軍事統治四分之一世紀
      1. 1948年,費奔.宋克南(鑾披汶·頌堪,二戰前的親日派)發動政變,搶在軍方-薩里特.塔那拉與警方-法奧.斯里雅儂兩方之前
        之後的軍人統治維持近25年的穩定,其因為:
        1. 國王作為團結的象徵
          泰王是佛教的保護者兼領袖,被稱為生命之王
        2. 超然政治、柔順的、合作的官僚組織經營著國家的管理
        3. 紀律相當嚴謹的、凝聚的軍事菁英
        4. 前後一致的親美、反中的外交政策
          泰國依賴美國經濟與軍事援助,來對抗與整合北部、東北部的人民叛亂
      2. 薩里特/他儂統治(1957-1973)
        1950年代中期,薩里特對費奔進行挑戰,並於1957年發動不流血政變,逼使費奔.宋克南與法奧.斯里雅儂逃至外國。
        主政六年後,1963,薩里特去世,由他儂.基提卡卓恩元帥繼承
        其執政期間,加強與美國的雙邊互動,卻招致中國與北越的報復,兩者鼓動泰國內部反叛,成立泰國獨立運動與泰國愛國陣線來推翻曼谷政府。
        1. 1969年,曾短暫啟用新憲法與國會,礙於對於泰國與中美關係的公開討論越演越烈,而緊急取消憲法與國會,於1971恢復軍事統治。
    3. 學生起義與文人政治(1973-1976)
      1. 1971年突如其來的軍事統治,引發1973年的學生起義,泰王也罕見地要求基提卡恩與其副總理出國,並邀請訕耶·探瑪塞擔任新首相。
        然這段文人統治僅維持三年,歷經四個政府
        右翼人士(軍方與官僚組織),透過"紅衛兵"與"新決心"來進行暴力活動,試圖摧毀左翼人士,使得1976年的選舉左翼潰敗,右翼的傳統保守份子佔據優勢。
    4. 外交關係
      自1975年的庫克里特政府到1976年的賽尼政府,都不斷要求美國減少在泰駐軍,以便與越南、中國建立外交
    5. 披著民主外衣的軍事統治
      1991年軍事政變再度奪權,十八個月後,群眾運動再度結束軍事統治。國會繼續維持多黨制的聯合政府。然自1973年以後的泰國國會,其右翼政黨多為軍方背景所領導,且1980-1991的聯合政府也多為軍人所領導。
    6. 1991年2月的政變
      1991年,全國和平維持理事會的六人軍事團推翻查提柴政府,並指派阿難.普尼雅拉村擔任首相。然理事會副主席蘇欽達才是真正的權力中心。
      同時也通過新憲法,並於1992年舉行眾議院大選,其參議院由官方指派,然結果由新軍方的主要政黨獲得過半席次。
    7. 1992年五月起義與其後續
      由於親軍方政黨提名由非民選的議員擔任首相,親民主派舉行抗議,兩方對制不下,最終由泰王出面協調。
      接著,眾議院長解散國會,舉行新選舉。重新選舉過後,親民主方的政黨險奪過半席次,並提名由民主黨的李百擔任首相。
      卻因為執政聯盟內部糾紛,於1995年李百解散眾議院,重新舉行大選。
      1. 1995年的大選,由泰國民族黨領導,混和新展望黨、社會行動黨等軍方、民主方政黨的六黨聯盟,在眾議院391的席次中,奪得233席。
        這是首次由民選首相以民主原則指派新參議院,以及新政府。
  4. 印尼:在分歧中追求統一
    1. 蘇卡諾時期(1945-1965)
      1945-1955年間,印尼出現多達16個政黨參選,無一獲得過半席次,僅四個獲得約十幾%左右的政黨成為全國性政黨,印尼國民黨、印尼穆斯林諮詢理事會、伊斯蘭學者協會、印尼共產黨
      1. 指導的民主(1959-1965)
        1957年,蘇卡諾總統將政府權力交給全國諮詢會議,自居為主席,推動"指導民主"的新觀念,實為個人獨裁的開始。
        1959年,恢復1945年的憲法,該憲法賦予總統更大的權力,以及成立全國陣線來動員人民支持自己
      2. 西伊利亞議題(1963年兼併)
        荷蘭試圖讓西伊利安脫離印尼共和國,印尼主張其為領土一部分,在1950談判失敗後,印尼對中斷與荷蘭的一切協議與關係,並派兵登陸西伊利安,最終聯合國出面談判,由聯合國暫為代管(1962年十月-1963年五月)
      3. 殲滅馬來西亞戰役(1963-1966)
        蘇卡諾譴責馬來西亞聯邦是英國殖民主義的創造物,並於1964年派遣印尼游擊隊侵入沙勞越與北婆羅洲,甚至因為此議題而退出聯合國,以及遭到部分東南亞國家孤立。
    2. 930運動(Gestapu Affair)
      1965年印共發動政變,由於近來蘇卡諾對共產勢力的親近,使得部分人士懷疑其與該政變的關聯,隨後,軍方蘇哈托中將動員反擊,大肆逮捕與殺害華人跟共產黨徒,使得印共勢力瓦解,並於1967年免除蘇卡諾的職位
    3. 蘇哈托時期(1966-1999)
      蘇哈托恢復1955年的國會,賦予各政黨當時擁有的席次,禁止印共與印尼穆斯林諮詢理事會,軍方席次增加。
      1. 蘇哈托首先必須面對蘇卡諾時期大肆揮霍遺留的欠債。在外交方面,與西方國家交好,結束馬來西亞戰役,協助成立東南亞國協等
      2. 1971年的大選,政府規定不得批判總統與政府作為,並扶植新政黨,從業集團,從經濟與專業團體推派候選人,也鼓勵政府官員擔任候選人,最終奪得65%的票數。
        兩年後的人民諮詢議會,再度選出蘇哈托為第二任總統,軍方透過這些會議與大選來獲得合法性。
      3. 1975年的大選,儘管學生與伊斯蘭集團反對從業集團,卻依然獲得62%的票數,而為了對抗伊斯蘭勢力的增長,開始強調"班卡西拉五原則"(一位上帝、人道主義、國家統一、共識民主、社會正義),將此原則與印尼傳統價值等同,而把反對班卡西拉的勢力都進行逮捕。
    4. 蘇哈托的對外關係
      1. 柬埔寨問題
        一方面與越南進行雙邊對話,一方面遵循東南亞國協的政策,在此問題上,擔任橋樑的角色。
      2. 美、中、蘇
        印尼在面對三個國家,既不完全的親近某一方,也不完全排斥某一方,而是建立等距關係。
        1985年,蘇印簽訂貿易議定書,1990年,中印關係正常化,兩國互相訪問
      3. 東帝汶
        1999年獨立之前,印尼不斷的壓制獨立東帝汶運動,遭到世界各國的譴責與經濟制裁,在此壓力之下,印尼不得不放緩對東帝汶的強勢態度,並配合人權組織的調查,來豁免國際上的經濟斷絕。
  5. 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
    1. 馬來西亞:親英階段
      馬來領袖與華人領袖都曾看中新加坡的經濟潛力與近75%的華人社群,而使之加入馬來西亞聯邦,卻礙於李光耀與阿布都.拉曼領袖間的爭奪,最終逐新加坡出於聯邦,來確保馬來人政治上的領導地位。
      1960年代,有三大重要變遷,種族暴動,英國撤軍、阿布都.拉曼(東姑·阿布都拉曼)辭職
      聯盟黨與沙澇越的聯合人民黨合作取得2/3的票數,推動新的全國黨綱-國家信條的五原則:信仰上帝、效忠國家與國王、擁護憲法、法制、良好倫理
      1971通過煽動法,禁止人民討論種族議題,來避免種族衝突的發生
    2. 外交政策
      接任的阿布都.拉札克在1970-1976在任期間,結束親英反共的外交政策。
      自獨立以來,曾與英(澳、紐則後續加入)簽訂防禦條約,來保護馬來半島的安全,並抵抗內部的共黨與印尼的威脅,直至1970年代中期,各國漸漸撤軍
      1. 馬來西亞的中立之議(此提議於1971獲東南亞國協贊同)
        1. 全體東南亞國家都應該同意結束與外界強權的聯盟,並且消除外國軍事基地。區域中立化應該獲有所有主要強權的保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
        2. 全體東南亞國家都應該簽訂互不侵犯條約
        3. 全體東南亞國家都應該宣布不干涉他國內政的政策
      2. 他國關係
        1967年與蘇聯建立外交關係
        1970年代初期,與印尼共同對付婆羅洲群島上的共黨
        1971年與中國互換商業訪問團,以及1974年互派高級官員
        1977年結束與菲律賓在沙巴上的糾紛
        1977年與泰國合作對付共同邊境上的共黨
    3. 馬來西亞:自我肯定的時期
      1981年馬哈迪上台後,致力於降低與西方國家,尤其是對英國的依賴,轉而與日本、南韓等亞洲國家。並曾試圖提議成立東亞經濟會議,來增強區域間的合作,卻因拒絕西方國家的態度,而遭否決。
      1. 自1986年以來,馬哈迪不僅面對馬來全國聯合組織(巫統)的內部紛爭,還有民主行動黨在華人社群中聲勢逐漸高漲。
        1987年,為壓制內部反對聲浪,以內部安全法逮捕許多異議人士,最終於1988年分裂為A團(馬哈迪)與B團(東姑拉沙里),法院判決能擁有原黨過半黨員,即可繼承馬來全國聯合組織,最終馬哈迪成立的新巫統(New UMNO)獲勝,成功繼承原巫統的所有財產。
        而B團則另外成立"馬來西亞/馬來全國聯合組織"試圖抗衡。
        1990年的大選,儘管東姑拉沙里成立"人民實力"黨來對抗,並與"四六精神"、右翼的馬來西亞伊斯蘭黨結盟,卻仍然由馬哈迪領導的國家陣線大勝。
      2. 1980年代以來,馬來西亞的經濟成長迅速,1995是東南亞國協最高。
        其經濟政策轉變如下:
        1. 從"裝配者"轉為"製造者",運用中、低級技術,提供跨國公司補給鏈環,來發展科技技術
        2. 市場誘因取代"土地之子"政策,執政黨搬出新口號如馬來人自我依賴等
        3. 強調發展基礎建設,尤其是電力、交通、電信方面
    4. 新加坡成功的故事
      新加坡獨立時,華人社群分裂為強調英文教育,以及強調華文教育兩派,間接促使1961人民行動黨分裂,內部左翼份子另外成立社會主義陣線,剩下大多為反共、國會制政府。
      自1960年代以來,新加坡基於自由港、大規模的外資,取得輝煌的經濟成果,且逐漸從轉口貿易轉為製造業、金融業、銀行業等,到80年代,轉為電腦軟體。
      1992年,經濟成長開始緩步,新加坡將政策轉為區域合作,與中國、東南亞國家合作。
      1. 外交政策
        1990年開始,隨著鄧小平的開放市場政策,兩國開始交好
        馬來西亞是新加坡重要的貿易夥伴,新加坡則是馬來西亞重要的投資國,兩國在許多方面達成計畫。
    5. 汶萊:新國家
      自1888年以來,一直是英國的保護領,1963年拒絕加入馬來西亞聯邦,直到1984年建國。其特色為盛產石油與天然瓦斯。馬來人占其人口2/3,華人占其1/4。
      1. 1960年代初期,汶萊人民黨,其領導人阿札哈理主張獨立,而蘇丹擔心獨立會切斷與英國的關係,隨後,汶萊人民黨獲得菲律賓與印共的協助,蘇丹在英國協助下,弭平叛亂,且禁止汶萊人民黨。
        1985年允許汶萊國民民主黨活動,蘇丹開始開放有限度的政治參與。
      2. 汶萊政體是寡頭政治,蘇丹本人兼任首相與內政部長,家族成員掌握政府重要官員。國內,教育與醫療免費,且不徵所得稅。
      3. 由於擔憂印尼與馬來西亞的軍事擴張,加入東南亞國協尋求緩解機制,與同為小國的新加坡交好,在國防預算上,是東南亞國家最高,然較務實的做法依然是對外與鄰邦交好,對內逐步政治自由化。
  6. 越南、柬埔寨、寮國:民族主義與共產主義
    1. 越南戰爭
      1. 日內瓦協議結束第一次印度支那戰爭,其規定全越南於1956年7月舉行大選來統一全國。美國則不擁護此宣言,另擁護馬尼拉公約,試圖成立東南亞公約組織作為防堵共產勢力干涉東南亞的手段,然而東南亞施行不結盟政策的國家,如緬馬、印尼等反對此公約。
        第二次印度支那戰爭(1964-1975)則是基於東南亞公約組織的條款以及南越與美國的協定,而爆發戰爭。
      2. 吳廷琰在日內瓦會議時,被指配為越南國的首相,隨後在1954年越南分裂後,整頓南越的五個派系(軍閥),且安頓從北越逃來的天主教難民,也於1955年透過欺詐的方式,獲得高票當選總統,並獲得西方國家的支持。
      3. 吳廷琰的權力來自美國支持、天主教徒、家庭成員,卻因為天主教與佛教的衝突、土地改革不力,政治壓迫,而導致人民的不滿。
        最終卻因佛教不滿政府壓迫,美國開始對吳廷琰政府反感,導致1963年政府被推翻,吳廷琰被手下將領殺害
      4. 1959年,北越勞動黨決議"統一越南",於隔年在南越成立全國解放陣線,並暗中給予支援
    2. 美國的干涉
      1. 1964,美國以北越魚雷攻擊為藉口(實際上沒有),來參與戰爭,到了1967年,投入軍人已達50萬,使得南越社會的軍事化,年輕男子被迫徵招上戰場,女子被迫賣淫維生。
        1995年越南政府公布約有超過300萬越南人喪生。
      2. 美國內部也衍生反戰浪潮,詹森不再競選連任,尼克森以撤退作為政見當上總統。依照季辛吉的雙軌計畫進行撤離,美國與越南民主共和國談判軍事解決戰爭,西貢政府與全國解放陣線談判政治解決。
        1965年,尼克森宣布不再類似越南情勢裡扮演任何角色。
    3. 越戰延伸到柬埔寨與寮國
      1. 施亞努領到的人民社會社群在1955年當選後,致力於與鄰國強權交好,泰國、越南、中國等。
        1960年代後期,隨著赤柬對於柬埔寨的騷擾越趨嚴重,主張依靠與北京外交解決的施亞奴與主張美國軍事援助的龍諾產生糾紛,導致1970年龍諾發動政變,施亞奴前往北京成立流亡政府,直到1975年龍諾政府垮台為止。
      2. 寮國在1954年的日內瓦會議,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1957全國聯合政府成立,持中立主義的扶馬擔任總理,寮族之地的蘇凡努逢則是內閣部長,兩者都主張寮國中立與不結盟。
        然而,1958年選舉中,左派大勝,激起親西方與右翼分子的反對,迫使扶馬辭職,繼任的薩拉尼可內總理軟禁寮族之地的成員。
        隨後由蘇聯支持的扶馬以及美國支持的烏姆右翼政府,僵持不下,最終1962簽訂的議定書中,成立一個代表所有派系的政府,並由扶馬擔任總理。
    4. 越戰結束
      1. 1973年,越南民主共和國、臨時革命政府、南越政府、美國,四方簽訂巴黎協定,規定美軍撤退,另外規劃南越的選舉,成立一個包含阮文紹、臨時革命政府、中立主義者的政府。
        然後,阮文紹與臨時革命政府發生紛爭,1975年,越南民主共和國發動攻勢,最終阮文紹慘敗,成功接管西貢與南越。
        赤柬依舊對龍諾政府進行攻擊,最終於1975攻佔龍諾政權,改國名高棉為柬埔寨,自稱為柬埔寨民主共和國。
  7. 共產主義下的越南與柬埔寨
    1. 越南的政治重組
      1. 1976年,國民議會大選舉行,宣布成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首都於河內,其憲法依照1959的越南民主共和國統治,國民議會選出總統、副總統、總理主持的部長理事會,而部長理事會受到國民議會的常設委員會指導,其主席為長征
      2. 越南共產黨領導政府,政府執行黨的政策,其最高機關是政治局,由黨的中央委員會選出,包含13個正式委員會與一個候補委員,負責執行中央委員會擬定的政策。
      3. 1991年的第七屆黨大會,與八月國民議會選出改革派的武文杰為總理,象徵自由改革派的勝利。
    2. 越南的經濟重建
      1. 1975年以後,對於重建越南,內部分裂為兩方,一是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二是以資本主義方式發展生產的溫和派。
      2. 新越南提出三項革命:工業與農業集體化與國有化,意識形態改造,科學與技術革命
      3. 1976年提出五年計畫(要求四年達成),期待外界投資(但低於預期),計畫涉及大幅度人口變遷的農業與工業方案。遷移人口、成立新經濟區,在南部進行農業大規模的集體化。可是1978-1979與柬埔寨、中國的作戰,限制了用於經濟改革的基金,以及連續三年的水旱災、低於預期的外界投資、內部的貪污腐敗,都是計畫失敗的原因。
      4. 第三個五年計畫(1981-1985),採行資本主義提供誘因,增加生產,中央分權給地方,主要的經濟成長表現在於小工業與手工藝方面。
        隨著經濟的改革開放,蘇聯的援助降低與美國的貿易禁運,內部紛爭也越演越烈,在1991年的第七屆黨大會上達到高點。
      5. 對於越南的統一與不肯加盟中國,使得中國與越南在1979年爆發衝突,越南也開始在1978年對於越南華僑展開排華行動,使得多數華人逃往中國。
    3. 越南與柬埔寨
      1. 當時的柬埔寨,除了赤柬的兩個派系互鬥,柬越盟與河內柬,以及非共黨的第三派系-民族主義者。
        另外當時柬越盟支配下的柬埔寨,要求越南撤出其胡志明小徑的庇護所,並對其施加壓力。
      2. 越南在1978加入莫斯科指導的經濟互助理事會後,即刻入侵柬埔寨,協助赤內柬成立"柬埔寨全國拯救聯合陣線",最後驅逐波帕集團,代以橫山林集團,自稱"柬埔寨民主共和國"。
        中國隨即於1979年進行"中越戰爭",宣稱其為懲罰越南對華人的壓迫。
      3. 越南依靠蘇聯的援助,來進行經濟改革、軍事行動,也提供金蘭灣作為蘇聯對外的戰略設施。
        然而,隨著1980年代蘇聯的瓦解,越南試圖調整其外交政策,透過內部的經濟改革-經濟自由化。
        自1992年以來,越南經濟逐漸好轉,其他各國也開始投資與借貸給越南。
      4. 1990年美越雙方的高層會議,被視為是雙方關係正常化的第一步
        1995年,美國與越南成立聯絡辦公室負責失蹤美軍的業務
        1994,美國宣布對越南貿易解禁,1975柯林頓總統也正式宣告雙方關係正常化
        1991年黨大會提議四階段改善美越關係
        1. 在簽署外交解決柬埔寨衝突時,討論兩國關係正常化;同時,美國也准許美國商業領袖與老兵團體訪問越南
        2. 確定美國要存在柬埔寨一段過度時期後,美國將部分解除其對越南與柬埔寨的貿易禁令;第二個階段也要求提高有關失蹤美軍的報告
        3. 第三個階段始於聯合國在柬埔寨工作至少六個月後,將會包括美越兩國在對方首都成立外交辦公室、美國完全解除對於越南的貿易禁運、美國不再反對國際銀行放貸給越南
        4. 最後階段始於聯合國監督柬埔寨選舉後,包括美國與越南、柬埔寨外交與經濟關係充分正常化、美國支持國際銀行放貸
    4. 越南與中國
      1. 1991年,越南與中國宣布關係正常化,也於1995年簽訂協議,打開因中越戰爭而封閉的鐵路聯繫
        然後,雙方於南中國海上的小魚群島、西沙群島,其所存有的石油經濟利益產生紛爭。越南試圖爭取美國、東南亞國協的支持來抗改革開放後越趨強大的中國。
    5. 和平解決柬埔寨關係
      1. 1989年,越南撤軍柬埔寨,中國與美國也以此作為關係正常化的前提。
        19國巴黎柬埔寨會議,試圖以政治解決的方式,處理柬埔寨議題,創造利用國際談判解決衝突的氛圍。
        最終,施亞努擔任最高國家議會首長,以及四個派系願意停火與解散部隊。
        新憲法也於1993年頒布,恢復柬埔寨王國。
      2. 帕塔雅共識,1991年巴黎柬埔寨會議的柬埔寨衝突全面解決協議的基礎。
        其成立聯合國駐柬浦寨臨時權貴機構(UNTAC),對柬埔寨政府握有龐大權力,與最高全國會議合作。
        1. 代表柬埔寨的最高國家會議成員12個,六個來自現有政府,另外三個有叛亂派系-柬埔寨全國聯合陣線、吉篾人民全國解放陣線、赤柬,各自派出兩個
        2. 聯合政府儘管不穩定,卻依然持續,因著施亞奴的影響力、國際機構給予足夠的資金,使得官員貪污仍足以進行改革投資、以及赤柬作為共同的敵人,維繫向心力。
        3. 赤柬從頭到尾持不願合作的態度,在UNTAC主持下的選出出籠後,赤柬杯葛選舉,並要求分享權力,施亞努在1993、1994與之談判,結果雙方破裂,國民議會宣布赤柬為非法組織,並要求投降,赤柬則成立"全國團結暨全國救贖臨時政府"繼續向政府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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