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 定義:此文中的"中古時期"指的是三國到中唐
- 中古時期的特色
- 生產關係是莊園農奴制,一方面是領主與農奴的對立,一方面是大族寺院與國家的對立
- 國家作為領主
- 史實為均田制與租役調制
- 大族作為領主
- 佔有許多大土地,以及許多依附者成為農奴
- 寺院作為領主
- 晉朝之後盛行
- 大族寺院戶口領有的方法
- 依附
- 依附原因
- 戰亂,如黃巾之亂與永嘉之亂
- 逃避國家稅役,而依附大族寺院則不須接受國家的剝削,但仍需繳稅給大族寺院
- 招引侵奪
- 原因:因為戰亂盛行,人口缺少,人口成為重要的資產,導致戰爭多以爭奪人口為主
- 國家以掠人遷徙來增加戶口
- 大族以招引或收留流民,甚至搶奪俘虜的人口
- 賜予
- 國家以賞賜金錢的方式,賞賜人口給將領或寺院,如東晉有為方鎮送兵的制度、被北魏賜予將領俘虜來的人口(俘虜戶、生口、戶皆是)
- 庇蔭制
- 國家承認大族寺院的人口分割,反映於西晉定立庇蔭制,以品級來定蔭戶(佃客、衣食客皆是)多少,同時也成為大族領有戶口的方式
- 度僧
- 寺院獲得人口的方式
- 度僧權由寺院管理,不須經由國家,且僧尼免租調,吸引許多不堪稅役的人民
- 北魏末年,度僧過多,而收回度僧權
- 大族寺院戶口領有的發展
- 魏晉時期,戰亂繁多,人民多依附大族成為賓客、部曲、田客等
- 西晉末年,佛教寺院的興起,使得社會上多一個分割人口的群體
- 北魏拓跋氏時期,政治權力強大,人口分割暫緩,直到末年,政府漸趨腐敗,大族漸漸脫離國家的掌控
- 南朝時期,國家無力與大族對抗,大族佔有極多的人口,甚至與國家領戶差不多,另外,將領也透過屯田佃田的方式,使軍隊農民化以支撐自己的權力,將領成為莊主,南朝政治有君主、軍人、大族三大勢力
- 中古寺院在北朝魏齊與南朝梁時期最為興盛,尤以北朝為盛,多達二、三百萬戶
- 大族寺院與領戶間的關係
- 大族寺院領戶對國家戶口的分割
- 大族領戶、寺院僧眾對國家不須課田租與勞役,而國家需要兵力時,卻必須向大族領戶"借"人,但依然有少數時代會對大族課部曲的稅
- 領戶對大族寺院的義務
- 領戶對領主有從軍的義務
- 領戶要為領主耕地繳稅,以及處理雜役
- 寺院方面,則是由寺院供給生活所需,其勞動收穫皆給寺院,僧祇戶則必須每年繳六十斛谷(魏書)
- 領戶對大族寺院的隸屬關係
- 不同於地主與佃戶的經濟關係,而是主人與農奴的關係
- "客"的身分演變
- 在東漢而言指的是受雇用的勞動者
- 三國時期以來,許多奴隸解放成為客,拉低客的身分地位,從客與奴與僮字的連用可知
- 晉朝顯示客對主人的隸屬是世代的,且非經主人允許,不得脫離
- "部曲"的身分演變(同家兵)
- 西漢時期原為軍隊編制
- 東漢成為軍隊的代名詞
- 三國時期成為私人的領民
- 唐代,貶至與奴隸同等的地位
- 賓客的身分在比較上最高(與客、部曲等等相比),國家只收賓客的稅與服役
- 僧祇戶的地位與客、部曲是相同的,不能隨意離開寺院的剝削
- 大族寺院與國家之領戶的爭奪
- 大族寺院目的在於增加自己的領戶,以增殖自己的財富
- 大族寺院也有課稅,有時比國家還重,但人民較害怕服役
- 大族與寺院之間並無衝突,甚至大族希求多度,以求得福氣
- 國家的目的在於防止大族寺院的人口增加,以增加稅收
- 國家稅役繁重,人民流向大族寺院
- 國家權力強大,強力將人民從寺院脫離出來
- 南朝
- 大族勢力龐大,國家無力應對,人口多移入大族
- 南朝不全依戶口徵稅,而以商品稅為主
- 大族寺院最終因隋朝的南征而衰落
- 北朝
- 自然經濟為主,國家基礎在於領民的租調役上,因而盡力於奪取、搜查戶口,人口多移入寺院
- 奪取戶口
- 國家運用政治權力將人民拉回大族寺院,如北周武帝的滅佛與強制僧尼還俗
- 限制領戶的逃亡
- 對於人民遷移的禁令
- 需要寺院因果輪迴的理論配合統治,因而只限制人口而不消滅
- 嚴密下層組織
- 立三長之制,五家一鄰長、五鄰一里長、五里一黨長
- 逃亡之責在於長
- 大族寺院因嚴政而難以發展
- 尾語
- 進入中唐後,因為經濟制度的發展,自由勞動階級的出現,改變以往莊園領主的封建關係
我覺得這篇文章的目的是?
討論大族寺院與國家在領戶問題上的角力
我覺得這篇文章的手法是?
從大族領戶獲取人口的方法,討論其與領戶的關係,最後在討論其與國家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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