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 Berlin對於兩種自由的區分
學界關注其衍生的三個議題: - 思想史上,自由是否只有「積極」與「消極」兩種概念,亦即能否有第 三種政治自由?
- 邏輯上上述兩種自由是否可進一步歸納為一種?
- 消極自由是否具有優先性,或說是所有自由的「基本」形式
- Berlin的價值多元論
學界關注其衍生的兩個議題: - 「價值多元 論」的論述本身,也就是價值是否真如伯林所說的「多元」,其焦 點在於諸如「平等」、「自由」、「公義」等價值是否真的相互不可相 容(incompatible)或不可化約(irreducible)甚至於彼此不可共量 (incommensurable),因而可能導致悲劇性衝突
- 學者們試圖在對這些價值進行排序,抑或重新界定,使其重新蘊含,來避免悲劇性衝突
- 價值多元論是否邏輯上支持自由主義,或者可作為一種新的自由主義之理論 基礎
- 價值多元論與自由主義的邏輯關係
- Crowder主張任何一個能從價值多元論推出的特定 價值,都無法隻手撐起自由主義理論
- Lukes的推論
倘若人世間存在不只一種「善」,值得人類生活的方式就 不只一種,而且政府將沒有理由強迫人民接受任何特定的一種生活方 式; 同理,倘若理性無法單獨指向一個特定的解決方案,沒人有理由可強迫他人接受任何一個特定的方案,反而唯有秉持寬容的態度面 對他人的選擇,才是合乎理性
→傳統上自由主義所主張 的「寬容」(tolerance),與價值多元論似乎有邏輯上的關連 - Crowder的反駁
既然價值多 元論意味著人世間存在「同等」值得重視的價值,且之間缺乏「衡 量」彼此重要性的基礎,宣稱寬容的重要性既違背「寬容」與其它價值(例如「政局穩定」或「正義」)之間的「平等」,也牴觸了價值無 法排序的宣稱。
→反對價值可以排序的價值多元論,邏輯上無 法獨惠任何一個價值,包括自由主義傳統上所重視的價值 - Berlin的主張
人們 若能正視價值多元的事實,將只能「賦予自由選擇(the freedom to choose)相當高的價值─畢竟,如果他們確信所追求的各種目標 之間不會有衝突,抉擇的必要性與當下的痛苦,將隨著自由選擇的 重要性不復存在」 - Crowder的反駁
認為Berlin預設了"唯有承認價值多元論為真,才可證成自由選擇 的價值",然實際上,我們不需要支持多元論,也能保有自由主義的信念,如效益主義等一元論。 - Williams的主張
伯林的價值多元 論深諳價值之間無法並存─或說同時實踐─的可能,於是主張愈 能容許多元價值的社會─也就是自由主義制度─愈好,反之, 愈是單一價值取向的社會意味著愈多的價值被壓抑,也就是愈多人的 理想得不到實踐的機會 - Crowder的反駁
價值 的「多元」本身不足以構成反對選擇非自由主義社會制度的理由 - Crowder的主張
其主張自由主義必然涉及排除特定價值,所以無法徹底彰顯價值多元的真理,價 值多元論者也不必然要選擇自由主義所認同的價值。
Crowder認為成功的「證成」必須揭示某種邏輯必 然的關係,也就是價值多元論與自由主義之間必須被證明為一種「若 且唯若」(if and only if)的關係。
上述這種政治理論的想像,基本上是伯林所批判的「一元論」思維
對於價值多元論與自由主義關係的詰問 - 能否從價值多元論推出特定的自由主義價值?
- 能否從根據這個價值推論至自由主義的可欲性?
- Gray的主張
一反Crowder 將 焦點至於檢驗價值多元論與主流自由主義的邏輯關係,Gray 意圖直 接從價值多元論推導初一套政治理論。
並主張伯林的價值多元論意味著自由主義與其它政治傳統之間不容 許比較或作出排序,因為沒有跨文化或歷史的單一標準 - 競爭式自由主義(agonistic liberalism)
強調人類價值的多元繁複與衝突,允許各種 不同價值與理想互相競爭,從而接受悲劇性衝突的政治制度。 - 根據他的解讀,價值多元論深入人類生活的三個不同層次:
- 概念層次之上,單一價值可容許不同的理解或詮釋之可能
- 單一價值體系之內,不同的價值也有衝突的可能
- 不同 的價值體系之間,對於政治目的乃至於人生意義的見解差異甚大,彼此之間缺乏共量的基礎
- 文中主張
伯林所認同的「自由主義」其實是一種寬容的精神,以 及對於個人自由的捍衛,而非一套教條或意識型態。
造成如此差異根源,其實在於雙方對於何謂「政治理論」,乃至於何謂「理性」的理 解上差距甚遠 - 伯林的思想風格與「一元論」思維模式
對於Crowder 與 Gray 從不同層次來探索價值多元論的內部邏輯以及延伸至外的 邏輯意涵。實與Berlin的思維方式不同,上述詮釋方式是Berlin所認為的一元論思考方式,也是其所批判的方式。
→反對抽象邏輯的方式解決政治與道德的問題,強調因時制宜的必要性,也 就是「個殊主義」(particularism)的立場。 - 伯林與威廉斯對於 Crowder 的共同回應
- 承認價值多元論的核心主張乃 價值衝突之不可避免,而且價值之間難以有普遍適用的排序,因為衡量所有價值的共同基礎並不存在,所以有時不得不放棄特定的價值, 並且接受如此令人惋惜的後果。
- 理性在判斷中的位置
- 並非任何特定情境都只有一個價值應該作為理性考量的依據
- 相似的情境底下並非只有一個特定的決定符合理性
- 任何具體情境之下所做的決定,都存在理性討論的空間。
- 多元論下的理性抉擇
不同於 Crowder理解的"理性",認定價值之 間的選擇,必然以排序的方式呈現,也就是挑選其一的同時,已經否 定所有其它價值的相關性或者重要性
Berlin認為擇取其一乃出自於現實的必要,所根 據的則是這些價值之外的「實踐理性」(practical reason),而非對於競爭中的價值之間所做的「價值衡量」,因為選擇的結果並不代表獲 選的價值在「道德價值上」勝出,或未獲選的價值被打敗(亦即被認 定為「相對不重要」)。
換言之,理性的運作在於提供一個理由,作為 選定特定價值的依據,而且該理由或依據,並非只能源自於所選的價 值本身,也不是一個滴水不漏的邏輯推演過程 - 接受反駁,轉向多元論的Crowder
Crowder將伯林與威廉斯所謂的「實踐理性」理解為一種亞里斯多德式「情境倫理」 (Aristotelian situation ethics),其核心主張為:
任何實際的情境底下,理性在作出判斷或最終決定時必須考量其情境的具體條件與狀況,所以沒有一個特定的價值或道德原則可適用於所有的情境,但這不意味著理性沒有運作的空間。
然而,實際上Crowder 所理解的理性運作,卻依然將實踐理性理解為單一答案的尋求,亦即預設了任何具體情境 都只允許一個最好的決定 - Crowder的反駁主張
凸顯價值多元論蘊含的 「開放性」,進而指出其邏輯上牴觸擁有特定或說是「封閉」價值取向的自由主義
該批評似乎有更深一層的預設: 「邏輯」層次相較於「經驗」層次的優先性,也就是後者應該受制於 前者,甚至必須以前者來規範後者─換言之,這猶如試圖強壓人類 經驗於邏輯的框架之內。
也就是以將「邏輯「或「抽象概念」視為 比人類真實經驗更為真實的存在物,無視於歷史的偶然性以及人類面 對道德困境時的內心掙扎。 - 一元論作為一方法論
意圖將經驗世界及其因果關係,在本體論上(ontologically)化約為 抽象概念與邏輯關連性─或至少在知識論上(epistemologically) 企圖以抽象與邏輯方式來理解多元繁複的一切人類經驗
就方法論而 言,無視於「邏輯」層次與「經驗」層次的差別,無疑犯了 Gilbert Ryle所謂的「範疇錯誤」(category mistake),也就是把某一範疇的「邏輯」套用於另一個不適用範疇的認知錯誤。 - 〈兩種自由概念〉與赫爾辰經驗主義
- Berlin對自由的界定
- 消極自由
「消極自由」指涉一個人有多少「空間」 從事自己想做的事情,其保護的方式乃賦予一個「不受外界干擾」 的私人領域,如此的空間愈大愈是自由
以門為喻:
就是在一個人的面前有愈多的門開放,就是愈自由 - 積極自由
「積極自由」關乎「誰才是 主人」的問題,其主要意義在於「自主」(autonomy),有時也可理 解為「自我主宰」(self-mastery)或「自我實現」(self-realization)的達成
無論「自己」指的是個人或集體,愈能當自己的主人愈是自由
以門為喻:
自由指的是通往特定的一道門 才能獲得的成就,愈是靠近或者深入那一道門,則愈是擁有自由 - Berlin與Crowder的爭論,之間的爭議其實在於理性的「消極自由」 與「積極自由」之間。
- Berlin
所謂的具體情境底下之「實 踐理性」,則預留了人們考量「社會與歷史現實」的空間,並非是單 純的邏輯推演
政治思想家常常想藉由抽象層次 上的理論建構,來規範經驗層次的人類實際生活。
伯林的想法則猶如宣告:邏輯的斷裂之處,乃是人類的實踐理性之運作空間,也就是抽 象思考時所擁有的「消極自由」。 - Crowder
否認了理性推論的「邏輯」之外空間 - Berlin對積極自由的批評-成為支持強迫手段的論述
- 基於觀念論
觀 念論的核心在於區隔經驗性的「表象」與超越性的「實相」,並且藉 此形上學分別處於經驗世界的「假我」以及穿越表象進入真實世界的 「真我」。
自由的真諦如「積極自由」觀點所主張的「自主」, 追求自由等同致力於將自己從虛幻的經驗世界之中解放出來。
為了達成個人的自由,國家或他人得以干預自身,然而,在消極自由者眼中,追求自由成了強迫與不自由 - 基於理性主義
理性主義預設:
(一)所有人都有一個 真正的生存目的,也就是必須接受理性的引導
(二)理性的人所擁 有的目標或理想,彼此之間必然沒有衝突,反而可構成一個和諧的體 系,而且有些人比別人更能察覺此以體系
(三)理性的人之間不會 有所衝突,換言之,所有的人與人或社群與社群之間的衝突,以及隨 之而來的悲劇,必定是理性的人與非理性(也就是不成熟或尚未發展 完成)的人之間的衝突
(四)人的理性一旦發展完成,將會遵守共通的理性所制定,放諸四海皆準的法律
理性主義者將可區分理性的人與非理 性的人,也可進一步將「自我」區分為受制於種種非理性慾望或情緒 的「低階自我」,以及接受理性引導的「高階自我」。
當自己缺乏能力壓抑非理性而外力介入協助時,不算是強制;或者說,就算是強制,其目的也在於「迫使獲得自由」(forced to be free) - Stuart Hampshire主張Berlin受Hume經驗主義影響
- 所謂的「經驗主義」包含底下三個互相支持的要點:
- 藉由觀察 歷史上不斷重複的實例,推論出道德結論
- 強調人類乃是情感 的動物,也是歷史的產物,需要國族認同感或歸屬感,其道德觀念 與思想慾念皆接脫離不了這種人類天性
- 反對普世、超越時空 的理性運作用於道德與政治思考之上,認為那只適合用於數學推理
- 因此,Claude J. Gallipeau進而主張
伯林的所有著作基本上可以理解為對於底下一組「人性與社會模型」的捍衛:
→價值多元論 與自由主義之間的關係就是:當今真正能彰顯上述模型的政治與社會制度,唯有自由主義。 - 人類是社會與文化存在,語言的使用者,具反思和理性能力, 也擁有心智生活
- 作為道德存在,人類有自由意志
- 人類 有自己的目的,懂得表達,並且能夠自我改造
- 人類活在繁複 且多元的道德處境
- 人類必然生長於特定的社會與歷史情境底下
- 人類天生需要一種隸屬特定社群的歸屬感
- 赫爾辰-「抽象理念的祭壇」 現代的祭獻方式,活生生的人被 犧牲在種種以理想為名義所搭起的祭壇之上
- 其人生觀為(以此可以更好的理解Berlin):
- 人生的目的就是 生活之本身,不在於未來,而且每個人的生命本身就是目的,不是別 人的手段
- 人類歷史並非一部戲劇,既沒有事先寫好的劇本, 期間發生的事件也沒有一定的關連性,因為一切都是偶然
- 「價值」是人們當作目的所追求,而非視為手段的事物
- 價值多元論之內的自由主義胸襟
- Berlin的理論,捍衛的是一個對於人的概念-人類作為擁有選擇自由並且為自己的選擇後果負責的「道德行為者」
其宣稱"多元論─及其蘊含的某程 度「消極」自由─似乎是個較為真實且更加合乎人道的理想。 較為真實,是因為它至少能正視人類的終極目標既多元且不斷相 互競爭,有些甚至於無法「共量」(commensurable)的事實" - 多元論─及其蘊含的某程度『消極』自由
呈現出人類處境的多元狀態,亦即所謂的自然差異。
據此理解,悲劇性衝突並不 意味著人生的本身是一場悲劇,反而是證實人之所以為「自由的道德 主體」之證據。
伯林所捍衛的不僅是「自由」,更是人類「道德」的 可能性─亦即〈20 世紀政治觀念〉結語所說,「當事人必須負起全 責」的真正理由。 - Berlin「道德知識論」之內的「價值論」
其特點有二: - 具有「唯意志論」(voluntarism)成分,也就是唯有被自由的道德主體視為「目的」 而非「手段」所追求者,才能稱得上「價值」
- 人類價值的「數量」與「種類」,端視歷史經驗而定且不同的時代與族群所能認同的 「價值群組」(constellation)也不盡相同
換言之,「普世價值」的 存在與否是個後驗(a posteriori)而非先驗(a priori)的問題 - 價值多元論與自由主義
價值多元論本身,就是秉持自由主義胸襟看待 他者的寫照,同時也指出一種自由主義精神的實踐方式。 - 其核心精神為:
- 寬以待人,留給別人應有的 自由空間
- 嚴以律己,隨時自我反省,並且避免無限上綱自己 的理念。
- 價值多元論在伯林的思想同時具有三種功能:
將伯林的強調理解為:接受「價值多元」為事實的人,並不一定會視其為「理想」,也可能不會以此為「批判」社會的標準 - 作為關於 人類處境的經驗性事實陳述,指涉值得追求的個人與集體生活方式 多元繁複
- 作為規範性的主張,認定上述的多元現象乃自然的 人類處境,與之相反的情境必然有不當的政治權力介入
- 作為 方法論的立場,反對一切將人類化約、壓縮至單一傾向或個性的「削足適履」政治理論進路。
- 價值多元論與 自由主義之間,不是一種邏輯推論的關係,而是一種對人的根本看 法,亦即伯林捍衛對於人生的根本看法
- 結論
- 一元論與多元論
- 一元論
一元論者預設單一理想生活方式與社會模式,於是將「多元 事實」視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並且想像「解決」的方式為藉 由政治權力,將抽象邏輯所建立的「模型」強壓於人類的生活之上, 無視此舉所造成的痛苦,抑或將這些痛苦視為「必要的犧牲」,甚至 是源自於「非理性」的錯誤想法。
→出發點為抽象理論,所以否認不符合概念或有違邏輯的人類經驗 - 多元論
價值多元論者「假定」個人為自由 且理性的道德行為者,並且對其選擇予以尊重,視之為「價值」,於 是接受「多元事實」為「自然而然」的人類處境,也就是自由的展現 ─反之,則必然是來自於「消極自由」在某種程度上被剝奪。
→秉持自由主義的道德立場,於是以「同情理解」的方式對待 人類的實際經驗。 - 價值多元論與一元論之根本差異
乃是兩個世界觀的不同,也是個「選擇」的問題,無法單靠理性的培養 或邏輯推論而徹底擊倒對方
→唯有「同情理解」才能讓人瞭解異己 的思想與價值觀也有「合理」之處,甚至值得作為自己的選項。 - 認真面對伯林的思想意味著我們在嘗試建構理論時必須:
- 考慮現實與理想之間的距離,也就是理論的可行性
- 正確理解改革對象(社會或國家)自身的價值觀與理想,亦即必須具備充分的內部理解
- 正視被理論當作「問題」一部分的人也是 有血有肉、會疼會痛的人。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文中焦點在於價值多元論與自由主義之間的關係。
分析他人批判Berlin的論點,接著帶出一元論與多元論的抗衡,再帶到Berlin的核心,同情理解,以非邏輯、個人的面向來看待多元論至個人主義的關聯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對一元論的批判來自歷史觀,多元論來自Berlin的人生觀,多元論意味捍衛消極自由,對於同情理解的態度,最終導致自由主義。
的確Berlin的理論看似有邏輯上的問題,然而如果我們將這套理論視為一個期待,期待每個人都能保有"同情理解"的態度,而非加諸他人的教條。
我想Berlin並非有一個對於社會如何如何的藍圖,也沒有標準,有的是對於人的期待,基於一個同情理解的心態,自然而然會發展一個多元論的社會,在不同的社會與歷史因素下,超出任何人預想的發展。(不必然要捍衛他人的自由,但至少有一個最低程度的同情理解)
我想過往的政治理論都是規劃建築物,或設定建築規格,然Berlin的理論就像是轉向材料,在意材料本身能不能恰好與其他材料接合,其他的都不在意。
對一元論的批判來自歷史觀,多元論來自Berlin的人生觀,多元論意味捍衛消極自由,對於同情理解的態度,最終導致自由主義。
的確Berlin的理論看似有邏輯上的問題,然而如果我們將這套理論視為一個期待,期待每個人都能保有"同情理解"的態度,而非加諸他人的教條。
我想Berlin並非有一個對於社會如何如何的藍圖,也沒有標準,有的是對於人的期待,基於一個同情理解的心態,自然而然會發展一個多元論的社會,在不同的社會與歷史因素下,超出任何人預想的發展。(不必然要捍衛他人的自由,但至少有一個最低程度的同情理解)
我想過往的政治理論都是規劃建築物,或設定建築規格,然Berlin的理論就像是轉向材料,在意材料本身能不能恰好與其他材料接合,其他的都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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