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0日 星期一

〈從《拆彈少年》到《沈默迷宮》:戰後德國艾德諾時代猶太人大屠殺記憶文化〉之筆記


  1. 前言
    1. 文中"記憶文化"意涵之建基
      意指個人與社群對特定過去及其意義的主宰性認知論述,經具體化於各種形式之文化媒介,進而形成跨時間向度與社群界線之"文化記憶"建構的歷時性現象,具社群性、建構性與變遷性等特徵。
      1. 阿博瓦胥
        記憶即個人與社群對特定"過去"的意義認知及其知識與文化生產,並於社群中形塑的結果。同時,個人或社群對過去知識的習得與意義的認知,乃隨"現在"需求進行再建構,而此一重建"過去"之認知,往往傾向於官方或社群歷史書寫與主宰性意識形態或價值觀等論述一致。
      2. 艾斯曼
        基於阿博瓦胥的理論,將社群記憶分為:
        1. 短時間的溝通記憶
          意指社群透過日常口語與口述傳統傳遞有關過去之意義認知及其知識,其傳遞範圍以社群內部成員為主,有效性在三至四代之間。
        2. 長時段的文化記憶
          文化記憶指涉人類群體記憶得以跨世代、跨社群流傳的物質與空間基礎。
          1. 文化文本
            文學性文本透過經典化成為具體化集體記憶與社群認同之文化媒介,其中搭載官方主宰性論述或非主流論述具體化的結果(認同的具體化)
  2. 集體沉默:訴不盡的集體受害經驗
    1949-1969:基督教民主黨艾德諾時代
    1. 同盟國軍事佔領期:「去納粹化」與紐倫堡大審
      1. 1949年的紐倫堡大審的審判,為艾德諾時代西德官方與大眾逃避戰爭罪責,以及集體無罪論述,提供藉口。
        大眾對於大審也不盡滿意,認為其是"勝利者的正義",反映大眾的集體冷漠,以及官方"畫下底線"不願再談的應對方式。
    2. 艾德諾大時代的官方大屠殺論述:「畫下底線」
      1. 1949年艾德諾的演講,著重於與西歐國家交好的"西向政策",以及避談過去的"畫下底線"政策,更多的是批判"去納粹化"所帶給德國的苦難
      2. 艾德諾面對美國與西歐國家,與以色列建交,賠償受害者。另一方面,面對國內的沉默大眾,避談猶太大屠殺,向過去劃下底線。
        為重建國家與民主,逃避"納粹與猶太屠殺"成為前提。也因為這樣,後續的民主重建與經濟奇蹟,成為艾德諾政府的成果。
      3. 伴隨官方畫下底線的漠視,司法體系也受影響,致使高比例的無罪判決與少數重罪,一來資深人員多為納粹黨員,二來青年人多不知猶太屠殺的事件,使得案件難以深究。
    3. 德國集體受害經驗
      1. 戰後,德國戰俘陸續回國,官方建構一套德國受害者的形象,致力於照顧戰俘,然而對於猶太受害者則漠視。
      2. 戰時與戰後的德國苦難經驗,掩蓋了猶太屠殺的罪責,德國大眾與官方合力向納粹時代畫下底線,成為艾德諾官方時代的主流論述。
  3. 搶救「拆彈少年」德國戰俘及其文化記憶
    提供一個由德國俘虜困境切入檢視戰後西德以集體受害論述為核心的記憶文化
    1. 「拆彈少年」要回家
      描述"拆彈少年"的劇情,戰後超過兩千名的德國戰俘,其中多為青少年,要清理埋在丹麥的一百五十多萬的地雷,近半數戰俘死傷。
    2. 搶救德國戰俘「回家」
      艾德諾政府對於戰俘議題的操弄,使得德國人民專注於德國戰後的苦難與受害經驗。將蘇聯的德國戰俘塑造為反共英雄,反映當時冷戰局勢中的反共論述,也構築西德的集體認同。
    3. 德國集體受害「文化記憶」建構
      政府主導的戰俘、難民口述歷史計畫、教科書書寫、戰俘紀念日、媒體報導,一再地呈現德國受害與苦難經驗,為納粹與猶太屠殺罪責一事尋求藉口,以及漠視。甚至簡化與相對化罪刑,來提供德國集體無罪與受害論述的基礎。
    4. 另類論述
      1. 伯爾,德國戰後小說家,致力於以文藝創作形式來保存戰爭記憶,以及反思納粹罪責與德國受難經驗。其著作有《士兵的遺產》、《無愛之交》、《準點火車》探究共犯與納粹信仰、《死亡之因:鷹鉤鼻》探究猶太屠殺、《亞當你在哪裡》
      2. 葛拉斯,同為小說家,專注批判納粹戰罪,以及德國集體受害經驗。其著作有《錫鼓》討論德國人作為受害者、加害者、旁觀者三重身分的曖昧、《蟹行》則討論德國戰爭受難經驗的反思
  4. 《沉默迷宮》:法蘭克福大審與德國集體冷漠
    提供一個觀察艾德諾時代司法、警政系統與德國大眾面對法蘭克福審判的漠視態度
    1. 法蘭克福大審與大眾反應
      1963-1965年的法蘭克福大審是德國戰後對猶太人屠殺最大的審判。
      大眾的集體冷漠是為了逃避與壓抑面對自身戰罪的罪惡感與責任
    2. 集體冷漠的媒體與司法根源
      法蘭克福大審時的報導,因著法制上的限制、以及媒體的渲染,納粹罪責被特殊化、非常態化,非但沒有協助人民了解大屠殺的全貌與反思,反而促成逃避與漠視,甚至進一步加深集體無罪心態。
      當時據西德法律"不可朔及既往"原則,審判二戰罪犯須以1871年的刑法進行審判,因時間久遠,殺人罪已過十年的追訴期限,僅能以謀殺罪起訴,產生追究作案動機、受害者、加害者三方面的難題。
      1. 德國刑法211條定義,謀殺罪為"任何人源於殺戮欲、滿足性慾、貪念或其他基本動機,或以危及公眾而懷有惡意或危險的方法,或用以遂行或消滅其他罪行而殺人者",經判刑確定者,終生監禁
    3. 文化記憶建構:文獻劇《調查》及其批判
      魏斯的文獻劇《調查》,運用大量審判資料,濃縮成一幅拼貼畫的文獻據,藉以呈現大屠殺的面貌,一方面呈現德國大眾的沉默心態,另一方面不刻意呈現受害者身分與種族,藉以批判世上其他地區的屠殺。
      1961-1965,伴隨冷戰的開幕,艾德諾時代的結束,德國對納粹時代的集體記憶隨之轉變,如《調查》一般的文學作品開始湧現,直白的面對過去德國人民所漠視、不願相信的過往。
  5. 代結論:另類論述之隱沒與浮現
    艾德諾時代,漠視過往、畫下底線的集體論述,在艾德諾當選之後,主宰當時的德國論壇。另類論述,如社會民主黨等,則無能挑戰以及催生另一股論述。然身為總統的自由民主黨的豪斯,則力圖對抗艾德諾的遺忘,力就1960年代後,新論述的基礎。1980年代的總統魏茲澤克也延續這股論述,促使大眾面對納粹罪責與承擔責任。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以兩部片討論艾德諾時代的主流論述與劃下底線政策,接著,討論法蘭克福大審、德國小說家、劇作家,如何藉著重新審判、作品寓意,來重建另一套直面過往、承擔責任的論述。恰好展現"社群記憶如何依著現在需求進行重新建構"。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藉《拆彈少年》來討論德國人民如何強調自身受難經驗,以迴避納粹罪責。而《沈默迷宮》則展示戰後德國人民對於納粹戰責的漠視與遺忘。
一者強調、一者迴避,兩部片共同構成戰後德國人民的集體心態-戰爭本來就有死有傷,我們死傷也沒有你們少啊!何必一直追究,大家專心重建德國,不行嗎?(個人腦補XD)

延伸閱讀:

花亦芬著,《在歷史的傷口上重生:德國走過的轉型正義之路》,先覺出版,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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