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5日 星期一

〈科學的戰爭與和平─ ─ 「科學如何運作」的建構論與實在論之爭〉之筆記心得



  1. 科學戰爭的階段簡史-「科學戰爭」的七個階段
    1. 戰雲密佈
      崛起於八十年代的「科學知識的社會學」 (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或所謂的「社會建構論」 (social constructivism) 陣營,主張科學知識的內容不是由自然世界的客觀證據所決定的,而是取決於科學社群與其所置身的社會之磋商折衝 (negotiation) 。
    2. 開戰
      一九九四年美國數學家李維特 (Norman Levitt) 和生物學家葛羅斯 (Paul Gross) 出版了《高級迷信》一書,將美國學術界一大堆不同立 場和觀點的論者,總括成「學術左派」(academic left),並大量抨擊
    3. 反擊與特洛伊木馬 (索卡的惡作劇)
      索卡使科學戰爭的焦點從「科學的公眾形象」深入向更底層的實在論與建構論、客觀主義與相對主義的哲學之爭。
      美國後現代主義者、文化研究 學者、女性主義者不甘示弱,也以杜克大學的文化研究期刊《社會 文本》為根據地,立時籌劃一個專輯,邀集被葛羅斯和李維特等人 批判的學者,為文反擊,並特稱為「科學戰爭」。
      美國物理學家索卡 (Alan Sokal) 的文章〈逾越邊界:朝向量子重力的轉形詮釋學〉 引發報章雜誌和期刊 上的大量投書熱潮。
    4. 戰火熾烈延燒各界
      由於媒體的大幅報導,與「交戰」雙方的投書爭辯,使得「戰事」趨向白熱化,歐洲、北美和南美各國各領域的學者紛紛加入戰 局,發表評論。
      *《知識的騙局》,索卡和比利時魯汶大學物理學家布里克蒙,一方面批判當前知名的 法國思想家如拉岡 (Jacque Lacan) 等人,另方面批判孔恩以降的知 識之社會建構論或「相對主義」。
      *《蓋在沙地上的房子》,柯特菊為牛津大學出版社編輯,對準「社會建構論」 的科學研究學者如柯林斯 、皮克林 (Andrew Pickering)、謝弗 、謝平 、拉圖等人,試圖拆穿他們的科學史案例研究是站不住腳的
      《騙局》和《房子》兩書固然加熱了論戰溫度,但也產生戰線轉移的效果──爭執焦點轉向 科學或科學知識的基礎與本質的問題──實在論與建構論、客觀主義與相對主義的哲學之爭。
    5. 戰線轉移與和平呼聲
      「科學和平」的第一波,堪薩斯大學 (University of Kansas) 發起了一個「科學與它的批評家們」 (Science and Its Critics) 之會議, 首度邀集科學家與社會學家共聚一堂
    6. 調停與仲裁
      一九九六年「科學哲學學會」(Philosophy of Science Association) 二年一度的年會在 克利夫蘭市 (Cleveland) 召開
    7. 和平落幕
  2. 兩方對陣中的的多元交鋒
    1. 「科學戰爭」不能被簡化為「科學對立於人文」的兩種文化 之戰。
      但大致而言,可以分為「捍衛科學 真理與權威陣營」和「批評科學真理與權威陣營」,一來,對戰的兩 方都不是意見、觀點均質一致的團體,而是有許多內部分歧;二來, 兩方都大力地拉攏或尋求科學和人文社會領域諸學者的支持。
  3. 交戰的核心-科學究竟是如何運作的?
    1. 科學戰爭中爭議的焦點在於:「自然世界」與「社會世 界」在決定哪一種「科學假說」被科學家接受為「科學知識」或「科 學真理」的判定中,分別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其份量又有多重? 
    2. 柯林斯和平契的「相對論」故事
      柯林斯和平契主張證明相對論的兩個實驗都是科學家自己創造出來的「科學史神話」
      1. 麥可生-莫雷實驗和狹義相對論的證明
        十九世紀末的科學家普遍接受光是一種電磁波,其能穿越太空,表示太空中必定有媒介──即以太──存在。
        麥可生與莫雷於1887年的實驗,原是想找出乙太風效應,卻成為20年後證明相對論的證明。米勒於1920年的實驗,宣稱發現乙太效應
        儘管麥可生與莫雷證明了相對論,米勒的實驗卻否證了相對論,但並沒有受到重視。
      2. 愛丁頓的日蝕觀測和廣義相對論的證明
        1919年日蝕的計算結果為非洲隊的平均 1.62 秒弧的偏折、巴西隊的平均 0.86 秒弧、1.98 秒弧,最後忽視0.86秒弧,而宣稱相對論證明成功。
        愛丁頓對此提出質疑,日後在一九二二到一九五二 年之間,不同團隊的科學家執行了超過十個以上的日蝕觀測,其偏 折的數值都偏高,與愛因斯坦的理論預測並不全然吻合。
      3. 公民應該如何看待科學?
        柯林斯和平契改變科學的公眾認知與公共角色,指出科學的形象為:
        1. 關於實驗對爭議的解決面向:很難說後續的實驗是對先前實驗的重複
        2. 所 謂的科學真理:「在研究第一線的科學家無法透過更好的實驗、更 多知識、更進步的理論或者更清楚的思考來解決他們之間的不一致 
        3. 關於科學的「人造」特質:「科學不可能和社會分離。
        4. 公 眾的確應被告知更多的資訊,「但不是有關科學內容的資訊,而是 專家和政客、媒體、與我們之間的關係 
        5. 科學家當然有他們的特別專業 領域 (自然世界),但是他們的知識並沒有比社會各行業的專家更不 受利益、偏見、意識型態、權力所沾染 
    3. 相對論的「活人俑化」:梅爾敏的批判
      1. 抓出柯林斯和平契的結論
        1. 「在研究第一線的科學家無法透過更好的實驗、更多知識、更進步的理論 或者更清楚的思考來解決他們之間的不一致 (或不同意)
        2. 「自然的真理是有權力者相信為自然真理的東西」
        3.  「科學家當然 有他們的特別專業領域 (自然世界),但是他們的知識並沒有比其它 專家──經濟學家、公衛人員、警員、法律代理人、氣象預報員、 旅行代理商、修車技工或水電工──更純潔無瑕 (immaculate)。」 
      2. 梅爾敏的評論
        1. 當不一致被解決時,科學家就不在研究的第一線上了
        2. 有權者如果相信假的東西,他就不會再有權力了
        3. 第三 點則可解釋為一種警告,告訴公眾應尊重每種專業和專家 
      3. 梅爾敏評論柯、平二人忽略其他支持相對論的事實與分析,而著重在其中一點而大肆批判。
        對梅爾敏來說,科學真理的確有共識的成分,但「什麼使人們 堅定地相信或不信一個實驗結果與其解釋呢?」科學家達成共識不 是因為他們擅於同意,而是因為許多相關證據──「雖然在一個複 雜的證據網絡中,很多線索總是不確定,但是結論的機率被一大批 相關且互相強化的線索所支持著。
      4. 針對梅爾敏的評論
        柯、平答覆說:「吾人仍然需要說 明為什麼一群科學家以某種而非另種方式來解釋一組證據要素,吾人也需要把這說明設定在一組分析的脈絡中,以顯示不同種類的編織法被使用著。1
    4. 索卡對知識相對主義的批判
      1.  索、布 兩人對「相對主義」和「社會建構論」的批判
        1. 沒有理由接受「徹底懷疑論」(radical skepticism) 和「證據 無法充分決定理論」(theories underdeterminated by evidences or data)
          :認為懷疑論無法反駁,但也沒有接受的必要。因為,實際上,證據對理論的支持雖無法絕對確定,但是總有許多被證據所支持的機率相當高的知識。 
        2. 再定義「真理」的不當:其混淆了「共識」和「正當理由」與「真理」的概念。 
        3.  「方法學相對主義」站不住腳
        4. 科學知識的社會學家有不一致的態度:
          索、布質問:「如果物理 或生物學的論證型態無法使我們得到合理可靠的結論,有什麼理由 我們要信賴社會學或歷史的論證?
      2. 索、布認為科學研究可以比擬似犯罪調查,儘管沒有體系化的科學方法,但不表示目前的 方法不能發現真實,科學家總是可以綜合各種證據而判斷某個理論為真、至少是逼近真。-「素樸實在論」
  4. 一個文化?-方法學的相對主義再爭論
    1. 柯林斯區分了三種相對主義
      1. 「知識的相對主義:意味一個社會群體證成他們知識的方式和其它群體一樣好,沒有外在的客觀地位能用來判斷哪一個更好」
      2. 「存有論的相對主義 :似乎說,對於不同的社會群體而言,實在本身就是不同的。
        *知識的相對主義和存有論的相對主義可以合稱為哲學相對主義」
      3. 「方法學的相對主義:對於實在或知識的證成,完全不作判斷。
        (Giere:「方法學的相對主 義」是一種「實在的不可知論者」)
        任何競爭的群體對於他們正在研 究的實在會形成的對立的信念,社會學家和歷史學家研究這些信念 的形成時,應該把它們看成好像不是由實在本身所造成的
        *在方法學相對主義的立場下,社會學家想說明「為 什麼科學家接受一組知識、拒絕另一組知識?」換句話說,「什麼 原因導致科學家接受這組知識?
    2. 索、布的反駁:
      社會學家不可能以方法學相對主義來進行研究而沒有許諾哲學相對主義。
      兩者雖然不同,但後者是前者的理論基礎。
      如果假裝「社會學家不作判斷」,完全拒絕「自然」或 「實在」是說明科學信念被接受的必要原因,根本就是許諾了哲學 相對主義:被接受的信念不見得比沒被接受的信念更好、更真
  5. 兩方論證的評估
    1. 學派論點的澄清
      1. 實在論-客觀主義陣營
        自然世界與它所提供的經驗證據在科學知識的決定上,乃是關鍵必要的角色
      2. 社會建構論-相對主義陣營
        科學家所生活的社會世界和科學家彼此間的社會關係,才是科學知識的接受之必要角色
        1. 社會建構論-虛無主義側翼 (nihilist wing)
          所謂的「後現代主義」,有三個基本特徵:「反 理性」的立場、拒絕客觀真理、地域主義 (localism) 
        2. 社會建構論-自然主義側翼(naturalist wing)
          1. 知識的社會建構論(強方案)
            科學知識是出於社會的約定和磋商,它們是否是反映自然實在,我們沒有管道可確定。
          2. 事實的(存有論的)社會建構論
            主張連"科學事實"和"自然事實",都是出於社會的約定和磋商。因為事實必定要被表達成語言才成其事實,但是事實的表達卻是由社會所磋商決定的
    2. 論證和論證的評估
      1. 跳樓論證
        "索卡在揭發其惡作劇的文章〈物理學家在文化研究上的實驗〉中提出一個挑戰:「任 何相信物理學只是社會約定的人,我邀請他們從我研究室的窗子來 逾越這個約定──我的研究室在二十一樓。"
        1. 反駁1-「社會建構論者」所謂的「約定」和「共識」並 不是「訂契約」式的約定。
          :「約定」或「共識」指的是科學家對於有限數量的假說作選擇,但並不意味這些假說的內容在運作上無效── 即使被接受為假 (被放棄) 的假說,也可以有效地運作並干預自然 (如科學家可以根據燃素理論來進行燃燒實驗)
        2. 反駁2-「從二十一 樓跨出去會摔死」這樣的「知識」並不是「科學知識」,而是常識,由歸納法推得。
          :社會建構論的對象是科學知識,他們沒有考察常 識,也無需許諾這樣的「歸納常識」也是「約定的」。
      2. 相對主義"自我破壞"的論證
        1.真理是相對於社會文化的, 沒有跨越不同社會文化的普遍真理
        2.如果「真理」 是相對於社會文化 (社群) 的信念,那麼相對主義本身也是相對於社會文化的,而且反相對主義的論點相對於相信實在論的社群而言也同樣真
        3.因此,相對主義宣稱實在論為假就自相矛盾了
        1. 反駁1-混淆對象層次與後設層次的理論
          爭論「相對主義」或「實在 論」的真假時,對象層次的「真假」之定義,不能被用到相對主 義和實在論本身。因為相對主義與實在論的自我指涉會自我摧毀
        2. 反駁2-觀點之間只有好壞之別,沒有「真假」 之別
          相對主義的觀點不是建立在實然的研究上,而是從對過去的研 究中所得到的教訓,教導我們「現在」「應該」平等看待各種不同 社會與文化的理論和觀點。
          在不談「真假」的情況下,就不會陷入「自我駁斥」的困境中。
          1. 證成的相對主義
            主張「知識的證成 (知識是否夠好、是否有正當理由來支持它是好的)」乃是相對一 個社群。
            但這並不代表不同社群的不同知識系統都「同等地好」。 因為「好、壞」有程度之別,我們總是可以主張 P 知識相對於 B 社 群是好的,相對 C 社群則較不好。
      3. 社會建構論"自我破壞"的論證
        社會建構論主張:科學知識是社會建構的,科學家接受一組信念為科學知識、或者接 受一組證據支持了某理論,乃是由社會性的磋商來取得共識。
        論證:如果社會建構論接受其理論都只是論者背後的社會因素之折衝運作,那他們所說的也不是「科學真實的運作狀況」,我們自不必接受它為真 ──因此,社會建構論同樣自我破壞了。
        1. 反駁1-接受社會建構論也是「社會建構的」
          可以避開「不一致」的批判,但對於一般慣於以「實在論模式」來思考的人們而 言,恐怕很難產生有效的說服力。
        2. 反駁2-對社會世界採取「實 在論」的立場,而對「自然世界」採
          取「社會建構論的立場
          1. 索卡的質疑:為什麼社會建構論者 認為自己在發掘「真實的歷史」,卻反對自然科學家的研究也在於 發現實相?有什麼理由說社會學家的研究比自然科學研究更精 確、更客觀、更真實?
      4. 面對精緻的社會建構論和相對主義
        要想提出一個更完整的科學如何運作的架構,需建立在這兩方陣營的基礎上:一方提供了詳 細的歷史案例研究;一方則提供了「當事人的證言」。
  6. 科學知識的選擇判定與科學的運作
    科學戰爭爭議核心:決定科學家對科學知識的選擇與形成共識的原因,究竟是自然的或社會的?
    其本質應是"科學如何運作?"這個議題,其蘊含五個項目構成:科學家 (社群)、社會因素、自然 (被研究的對象)、研究活動、 科學知識。
    1. 科學如何運作的分析架構
      運作的五個階段:
      (S1) 研究領域的選擇:科學家評估要投入哪個領域?研究哪些問題?
      (S2) 從事研究、獲取資料:科學家開始研究 (接受訓練、閱 讀文獻、資料蒐集、觀察、測量、實驗等等) 他們所選定的領域、 問題和對象;
      (S3) 理論假說的選擇:提出新理論假說,或者嘗試性地選擇既有的理論假說
      (S4) 溝通與評估:在從事研究與理 論假說選擇的同時,科學家彼此間也不斷地從事溝通、評估彼此的 解答,以便決定要接受哪個答案;
      (S5) 形成共識:至少有一群科學家接受了某一組解答,形成一個擁有共識的共同體。
      1. 一般性的分析
        共識形成即先前每一階段所有科學家的選擇和判定之總結果。每一位科學家都會有自己的判斷過程和判斷的原因,其判斷過程和原因是多元多樣的
      2. 階段性的分析
        "中介目標-更遠目的"架構
        如果「中介目標」的設定總是為了達成「更遠目的」,那麼它的設定就依賴 於「更遠目的」而決定;進而「中介目標」影響或決定科學家作選 擇與評估的標準。
      3. 多元原因的判定模型(A model of decision by multi-causes)
        (A) 首先,必須考察整個科學運作的動態系統,它具有一個五階段的運 作周期,「共識形成」是最後一階段的偶然結果
        (B) 其次,不能 把「科學家」理解為均質整體,固然一群科學家會形成一個共同體社群,但是社群的形成是取得共識後的進一步結果,而非共識的原 因。
        (C) 導致科學家作選擇、下判定的原因在於科學家個人的工作 哲學,也就是科學家的個人目的與做科學的信念。
        (D) 科學家的個人目的和信念是多元的,導致他作選擇下判定的原因也是多元的, 這些原因組成一個集合,集合中的元素可能橫跨社會因素與自然因 素兩大類型。
        (E) 科學家的個人目的,總是包含一個「目的序列」, 先達成的是「中介目標」,下一步則是「更遠目的」。
        (F) 因此,他們作判定的原因集合也不盡相同,沒有一種原因型態 或原因集合是所有或者大部分科學家都引為根據的,也沒有最主要 或最終的決定原因。
        (G) 不同的科學家、由於多元目的、判準的考 量,多元原因的作用、根據不同原因集合所下的判定,卻能獲得共識,形成科學家社群。 
        1. 基於此多元模型的新視野
          (A)構成 「共識」的某個科學理論或一組科學知識,不僅能滿足一 些科學家的理性要求,也能滿足其他科學家的社會需求
          (B)在「多元原因 判定模型」的觀點下,我們的分析單元必須縮小至科學家 個人的判定過程。並訴諸於科學家個人的「當事人證言」與尋求種種「微觀的」判定類型和歷程
          (C)微觀的 個人判定之總合 (不同的判定原因與歷程的整體效果) 會形成一個新共識、放棄老共識──也就是造成科學知識 的變遷。
    2. 社會建構論和實在論哪裏不足?
      1. 社會建構論的誤失
        1. 把共識中的「磋商折衝」看成是「原因」,而不是過程。
          他們慣於以科學社群為思考單位,就會誤導致以為「整個社群」都由於同類型的社會因素而取得共識。
        2. 沒有更深入地去考慮「什麼原因導致科學家必須進行磋商折衝的行為」,正是因為社會學家忽視了個別科學家身為當事人的證言。 
        3. 沒有詳細地區分或強調「科學的共識」與「日常生活中契約行為式的共識」有根本性的差異
      2. 實在論的誤失
        1. 忽略了科學家在下判 斷背後的不同類型原因,堅持所有 (或大部分) 的科學家都有相同 的「工作哲學」:實在論
  7. 結論
    1. 勾勒科學戰爭的歷史
    2. 指出科 學戰爭並非兩種文化之戰,並展示科學戰爭中的多元觀點
    3. 探討科學戰爭的核心爭議:科學究竟如何運作?
      科學共識如何達成?
      我們爬梳了「實在論」與「相對主義」兩方陣營的代表性文獻
    4. 評估兩方陣營的論證
    5. 我們試圖提出一條超越爭議之 路:即「多元原因的判定」模型

覺得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見結論)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哪些重點?或是我的心得?
我覺得這場論爭真的很混亂,在討論科學時,應該要先標定層次與範圍,再來討論,科學的運作,以及該如何看待科學,應該分開來看,最後的多元模型,將範圍標定在"科學如何運作"這個方面,提出一個實然的模型,但最後留下應然的問題,總覺得讀得有點不暢快XD

引用格式
陳瑞麟. "科學的戰爭與和平──[科學如何運作] 的建構論與實在論之爭."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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