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周代的世官世祿制到漢代的選舉制度,由高祖發起先聲,但直到董仲舒提出"立學校之官、州郡舉茂材孝廉"與漢武帝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漢朝的選舉制度才正式完備。
兩漢官吏任用的方法
一、選舉(察舉)
西漢時期當官的重要途徑,經過察舉進入中央的人才,需經過覆試才能當官。
1.詔舉
由皇帝不定期親自下詔徵取人才並親自考試(策試),由於會在詔令裡面公布徵取人才的資格與類型,所以被稱為"詔舉"或是特科、特舉、制科。
2.常舉
由地方政府定期向中央推舉人才,如州舉茂才、郡舉孝廉,並經過分科考試之後,才能成為官員,又稱常科、常舉、歲舉。
二、徵辟
徵辟的人,往往是已經具有聲望及能力的人,不得不直接任用,為察舉的變體。
1.徵召
皇帝親自尋找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
2.辟召
由中央或地方官員直接選取人才當作自己的下屬。
選舉科目與時代背景
西漢的考試科目多為實用之學,到了東漢,曾漸漸增加德行的科目。
因為隨著儒家的興盛,使得儒學成為國家公認的學問,自然也影響察舉的科目。
自董仲舒提出設立太學、五經博士,博士從秦朝皇帝的顧問轉為為國家培養人才,而博士底下的太學生經過考試後,可以直接成為郎官,再成為高級官吏。
選舉動機與漢代時代背景
漢高祖時期是為了與賢士大夫共用天下,而後武帝則是受到五德終始說的影響,認為災異是天與人不協調所致,因此舉凡天象異邊、天氣災害,皇帝都會下召徵取人才,以求穩定朝代的天命。
這樣天人相應的思想,不僅保障了農民起家的劉家統治地位,也使得君王的權力可以絕對化。
兩漢選舉制度的崩潰
第一、由於官學的發達,那些受過儒家訓練的人很容易就可以當上君王,讓累世經學成為累世公卿,地方的察舉制度也容易受到地方豪族的左右(俗話說,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公卿們掌握權力成為固有階層。
第二,宦官亂政,宦官為了排除異已,藉著黨錮之禍除掉那些讀書人,又讓宣陵孝子(偽善)與鴻都門學(反說經解經)兩個與宦官密切關連的團體為政,讓政府的人才越來越少,以致晚期的黃巾之亂與董卓之亂,政府沒有人才處理,終至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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